金大股份(831003)
公司经营评述
- 2023-06-30
- 2022-12-31
- 2022-06-30
- 2021-12-31
- 2021-06-30
- 2020-12-31
- 2020-06-30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本公司是处于交通运输业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商,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直流无刷PWM调宽等多项核心技术与专利,获得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颁发的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书,同时公司还通过了ISO9001:2008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为广大消费者提供绿色环保、时尚、高性价比的产品。公司通过经销商渠道进行销售,收入来源是产品销售。
(一)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生产计划确定采购计划。公司建立了明确的供应链管理,确保采购产品的质量与成本。公司通过制定《配套商引入管理规定》,明确了合格供应商的准入条件,建立了一套成熟的供应商审核流程。通过梳理在业内的长期合作伙伴,选取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入《常规配套商目录》,确保了各项配件能够有效充足地供应。
公司制定了《配套商现场考察管理规定》,对配套供应商进行定期以及不定期的现场考察,公司会将现场考察结果结合供应商平时供应情况对供应商进行考评,根据《淘汰配套商管理流程》判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继续留在《常规配套商目录》中的资格。此外,公司还设有《潜在配套商目录》,当有原供应商退出时,公司将第一时间从《潜在配套商目录》中选取合适的供应商进行考察。
(二)生产模式
对于公司自主品牌,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销售经理在月末根据经销商的购货计划及销售情况对下个月的销售情况进行预估,生产部根据该评估安排生产计划,在生产过程中,销售经理可以根据最新的销售情况修改预估数,调整生产计划。对于OEM类产品,公司严格按照代加工方的订单要求执行生产计划。
(三)销售模式
公司目前通过经销商渠道进行销售。公司通过细分全国市场,在各个市场建立销售据点。从政策、资金等多个方面来支持经销商开拓市场,经营品牌。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稳定的经销商渠道,目前公司的主要经销商分布在浙江、江西等地。公司产品对外出口,主要销往越南、美国、加拿大、印度、土耳其等国。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未发生较大的变化。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的产品成本中原材料成本占到90%以上,原材料价格波动将较大影响公司产品成本,若未来上游供应商涨价,导致企业产品成本提高,将影响公司业绩。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建立了供应商管理制度,加强对供应端的管理和成本控制。
股权司法冻结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章小理、胡昕夫妇共计55,666,512股已被司法冻结,股权司法冻系章小理、胡昕为其所投资的企业借款提供担保所造成。所涉措施涉及对股东权利的限制,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股东权力行使,后期若相关权利人对本次被冻结的股份申请采取司法强制执行措施,可能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及股东章小理、胡昕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后续信息披露的跟踪与管理工作。同时加强对政策法规的学习与理解,避免以后发生类似情况。
无法及时返还政府补助的风险
2017年12月29日,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浙江永途汽车有限公司(公司持股40%)、本公司签署《永途新能源汽车项目投资合同》、《永途新能源汽车项目补充条款》、《担保协议》,其中约定浙江永途汽车有限公司在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开区管委会”)所在地完成项目公司注册(或受让公司迁入)后,经开区管委会指令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公司”)支付浙江永途汽车资质奖励资金4500万元。金大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浙江永途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永途”)于2021年3月8日分别收到安徽长城律师事务所发送的律师函。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要求浙江永途应无条件向经开区建投公司返还汽车资质奖励资金,要求本公司为浙江永途汽车有限公司上述无条件返还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持续关注及跟进浙江永途汽车有限公司与马鞍山经济开发区商洽进展,努力促成通过引进新投资者合作等方式盘活项目土地、厂房及汽车资质价值。
持续经营风险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1,304.94万元,因公司对浙江永途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永途”)需要向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返还汽车资质奖励资金4,500.00万元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如经开区管委会要求贵公司履行该担保责任,贵公司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上述事项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持续关注及跟进浙江永途汽车有限公司与马鞍山经济开发区商洽进展,努力促成通过引进新投资者合作等方式盘活项目土地、厂房及汽车资质价值。同时公司抓住电动自行车非标车淘汰的政策红利,打造符合国标及市场需求的产品,全力开发国内外市场,拓宽销售渠道。
重大应收款项无法回收的风险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应收关联方浙江永途账面余额2,026.32万元,计提坏账准备4,541,616.42元。鉴于浙江永途已资不抵债,公司存在无法回收重大应收款项的风险。公司持续关注及跟进浙江永途汽车有限公司与马鞍山经济开发区商洽进展,努力促成通过引进新投资者合作等方式盘活项目土地、厂房及汽车资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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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本公司是处于交通运输业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商,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直流无刷PWM调宽等多项核心技术及专利,43项商标,获得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颁发的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书,同时公司还通过了ISO9001:2008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为广大消费者提供绿色环保、时尚、高性价比的产品。公司通过经销商渠道进行销售,收入来源是产品销售。
(一)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生产计划确定采购计划。公司建立了明确的供应链管理,确保采购产品的质量与成本。公司通过制定《配套商引入管理规定》,明确了合格供应商的准入条件,建立了一套成熟的供应商审核流程。通过梳理在业内的长期合作伙伴,选取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入《常规配套商目录》,确保了各项配件能够有效充足地供应。
公司制定了《配套商现场考察管理规定》,对配套供应商进行定期以及不定期的现场考察,公司会将现场考察结果结合供应商平时供应情况对供应商进行考评,根据《淘汰配套商管理流程》判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继续留在《常规配套商目录》中的资格。此外,公司还设有《潜在配套商目录》,当有原供应商退出时,公司将第一时间从《潜在配套商目录》中选取合适的供应商进行考察。
(二)生产模式
对于公司自主品牌,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销售经理在月末根据经销商的购货计划及销售情况对下个月的销售情况进行预估,生产部根据该评估安排生产计划,在生产过程中,销售经理可以根据最新的销售情况修改预估数,调整生产计划。对于OEM类产品,公司严格按照代加工方的订单要求执行生产计划。
(三)销售模式
公司目前通过经销商渠道进行销售。公司通过细分全国市场,在各个市场建立销售据点。从政策、资金等多个方面来支持经销商开拓市场,经营品牌。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稳定的经销商渠道,目前公司的主要经销商分布在浙江、江西、湖北、广西等地。公司产品对外出口,主要销往越南、美国、加拿大、印度、土耳其等国。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未发生较大的变化。
二、持续经营评价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金大电动车有限公司2022年的营业收入取得大幅增长。下一步公司继续打造高品质、高性能的产品以满足客户需求,以优质的产品、服务、营销方案大力开拓销售渠道。公司将抓住新国标换购的市场机会,精准开发系列产品,整合原有渠道,深耕市场,做优做好服务。预计2023年度可实现销售收入稳健增长。
二、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补充流动资金,不排除引进相应投资者资金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三、积极推动参股子公司安徽宗申通宝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项目,盘活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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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本公司是处于交通运输业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商,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直流无刷PWM调宽等多项核心技术,63项专利,43项商标,获得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颁发的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书,同时公司还通过了ISO9001:2008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为广大消费者提供绿色环保、时尚、高性价比的产品。公司通过经销商渠道进行销售,收入来源是产品销售。
(一)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生产计划确定采购计划。公司建立了明确的供应链管理,确保采购产品的质量与成本。公司通过制定《配套商引入管理规定》,明确了合格供应商的准入条件,建立了一套成熟的供应商审核流程。通过梳理在业内的长期合作伙伴,选取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入《常规配套商目录》,确保了各项配件能够有效充足地供应。
公司制定了《配套商现场考察管理规定》,对配套供应商进行定期以及不定期的现场考察,公司会将现场考察结果结合供应商平时供应情况对供应商进行考评,根据《淘汰配套商管理流程》判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继续留在《常规配套商目录》中的资格。此外,公司还设有《潜在配套商目录》,当有原供应商退出时,公司将第一时间从《潜在配套商目录》中选取合适的供应商进行考察。
(二)生产模式
对于公司自主品牌,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销售经理在月末根据经销商的购货计划及销售情况对下个月的销售情况进行预估,生产部根据该评估安排生产计划,在生产过程中,销售经理可以根据最新的销售情况修改预估数,调整生产计划。对于OEM类产品,公司严格按照代加工方的订单要求执行生产计划。
(三)销售模式
公司目前通过经销商渠道进行销售。公司通过细分全国市场,在各个市场建立销售据点。从政策、资金等多个方面来支持经销商开拓市场,经营品牌。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稳定的经销商渠道,目前公司的主要经销商分布在浙江、江西等地。公司产品对外出口,主要销往越南、美国、加拿大、印度、土耳其等国。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未发生较大的变化。
二、企业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二)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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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本公司是处于交通运输业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商,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直流无刷PWM调宽等多项核心技术,63项专利,43项商标,获得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颁发的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书,同时公司还通过了ISO9001:2008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为广大消费者提供绿色环保、时尚、高性价比的产品。公司通过经销商渠道进行销售,收入来源是产品销售。
(一)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生产计划确定采购计划。公司建立了明确的供应链管理,确保采购产品的质量与成本。公司通过制定《配套商引入管理规定》,明确了合格供应商的准入条件,建立了一套成熟的供应商审核流程。通过梳理在业内的长期合作伙伴,选取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入《常规配套商目录》,确保了各项配件能够有效充足地供应。
公司制定了《配套商现场考察管理规定》,对配套供应商进行定期以及不定期的现场考察,公司会将现场考察结果结合供应商平时供应情况对供应商进行考评,根据《淘汰配套商管理流程》判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继续留在《常规配套商目录》中的资格。此外,公司还设有《潜在配套商目录》,当有原供应商退出时,公司将第一时间从《潜在配套商目录》中选取合适的供应商进行考察。
(二)生产模式
对于公司自主品牌,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销售经理在月末根据经销商的购货计划及销售情况对下个月的销售情况进行预估,生产部根据该评估安排生产计划,在生产过程中,销售经理可以根据最新的销售情况修改预估数,调整生产计划。对于OEM类产品,公司严格按照代加工方的订单要求执行生产计划。
(三)销售模式
公司目前通过经销商渠道进行销售。公司通过细分全国市场,在各个市场建立销售据点。从政策、资金等多个方面来支持经销商开拓市场,经营品牌。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稳定的经销商渠道,目前公司的主要经销商分布在浙江、江西、湖北、广西等地。公司产品对外出口,主要销往越南、美国、加拿大、印度、土耳其等国。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未发生较大的变化。
二、持续经营评价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金大电动车有限公司在2021年盘活存量资产,增加设备投入,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动摩托车产品准入审查,下一步将强化产品开发力度,将陆续推出新款车型。根据电动自行车实施新国标(GB17861-2018)相关要求,公司在2021年10月份认证了8款符合新国标3C产品并投入生产,实现销售。下一步,公司将结合浙江电动车数字化集成政策实施的非标车淘汰,新国标换购的市场机会,精准开发系列产品,整合原有渠道,深耕市场,做优做好服务。预计2022年度可实现销售收入将大幅增长。
二、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补充流动资金,不排除引进相应投资者资金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三、积极推动控股子公司安徽宗申通宝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项目,盘活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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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商业模式
本公司是处于交通运输业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商,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直流无刷PWM调宽等多项核心技术,63项专利,43项商标,获得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颁发的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书,同时公司还通过了ISO9001:2008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为广大消费者提供绿色环保、时尚、高性价比的产品。公司通过经销商渠道进行销售,收入来源是产品销售。
(一)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生产计划确定采购计划。公司建立了明确的供应链管理,确保采购产品的质量与成本。公司通过制定《配套商引入管理规定》,明确了合格供应商的准入条件,建立了一套成熟的供应商审核流程。通过梳理在业内的长期合作伙伴,选取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入《常规配套商目录》,确保了各项配件能够有效充足地供应。
公司制定了《配套商现场考察管理规定》,对配套供应商进行定期以及不定期的现场考察,公司会将现场考察结果结合供应商平时供应情况对供应商进行考评,根据《淘汰配套商管理流程》判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继续留在《常规配套商目录》中的资格。此外,公司还设有《潜在配套商目录》,当有原供应商退出时,公司将第一时间从《潜在配套商目录》中选取合适的供应商进行考察。
(二)生产模式
对于OEM类产品,公司严格按照代加工方的订单要求执行生产计划。对于公司自主品牌,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销售经理在月末根据经销商的购货计划及销售情况对下个月的销售情况进行预估,生产部根据该评估安排生产计划,在生产过程中,销售经理可以根据最新的销售情况修改预估数,调整生产计划。
(三)销售模式
公司目前通过经销商渠道进行销售。公司通过细分全国市场,在各个市场建立销售据点。从政策、资金等多个方面来支持经销商开拓市场,经营品牌。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稳定的经销商渠道,目前公司的主要经销商分布在浙江、江西、湖北、广西等地。公司产品对外出口,主要销往越南、美国、加拿大、印度、土耳其等国。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未发生较大的变化。
(三)销售模式
公司目前通过经销商渠道进行销售。公司通过细分全国市场,在各个市场建立销售据点。从政策、资金等多个方面来支持经销商开拓市场,经营品牌。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稳定的经销商渠道,目前公司的主要经销商分布在浙江、江西、湖北、广西等地。公司产品对外出口,主要销往越南、美国、加拿大、印度、土耳其等国。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未发生较大的变化。
二、企业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二)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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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本公司是处于交通运输业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商,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直流无刷PWM调宽等多项核心技术,63项专利,43项商标,获得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颁发的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书,同时公司还通过了ISO9001:2008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为广大消费者提供绿色环保、时尚、高性价比的产品。公司通过经销商渠道进行销售,收入来源是产品销售。
(一)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生产计划确定采购计划。公司建立了明确的供应链管理,确保采购产品的质量与成本。公司通过制定《配套商引入管理规定》,明确了合格供应商的准入条件,建立了一套成熟的供应商审核流程。通过梳理在业内的长期合作伙伴,选取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入《常规配套商目录》,确保了各项配件能够有效充足地供应。
公司制定了《配套商现场考察管理规定》,对配套供应商进行定期以及不定期的现场考察,公司会将现场考察结果结合供应商平时供应情况对供应商进行考评,根据《淘汰配套商管理流程》判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继续留在《常规配套商目录》中的资格。此外,公司还设有《潜在配套商目录》,当有原供应商退出时,公司将第一时间从《潜在配套商目录》中选取合适的供应商进行考察。
(二)生产模式
对于OEM类产品,公司严格按照代加工方的订单要求执行生产计划。对于公司自主品牌,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销售经理在月末根据经销商的购货计划及销售情况对下个月的销售情况进行预估,生产部根据该评估安排生产计划,在生产过程中,销售经理可以根据最新的销售情况修改预估数,调整生产计划。
(三)销售模式
公司目前通过经销商渠道进行销售。公司通过细分全国市场,在各个市场建立销售据点。从政策、资金等多个方面来支持经销商开拓市场,经营品牌。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稳定的经销商渠道,目前公司的主要经销商分布在浙江、江西、湖北、广西等地。公司产品对外出口,主要销往越南、美国、加拿大、印度、土耳其等国。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未发生较大的变化。
二、持续经营评价
电动自行车国家新标准已于2019年4月份正式实施。新标准在旧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很大程度的修改,公司现原有生产的大部分车型不符合电动自行车标准。公司的上游供应商处在观望的状态,经常会发生停货、断货、原材料到款发货情况,直接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经销商订货也非常谨慎,订单都是小批量进行。为了调整产品线,2020年度公司基本处于停工状态。
公司已于2021年2月份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金大电动车有限公司开始电动摩托车生产资质申报工作。公司有望在2021年上半年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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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商业模式
本公司是处于交通运输业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商,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直流无刷PWM调宽等多项核心技术,63项专利,43项商标,获得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颁发的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书,同时公司还通过了ISO9001:2008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为广大消费者提供绿色环保、时尚、高性价比的产品。公司通过经销商渠道进行销售,收入来源是产品销售。
(一)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生产计划确定采购计划。公司建立了明确的供应链管理,确保采购产品的质量与成本。公司通过制定《配套商引入管理规定》,明确了合格供应商的准入条件,建立了一套成熟的供应商审核流程。通过梳理在业内的长期合作伙伴,选取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入《常规配套商目录》,确保了各项配件能够有效充足地供应。
公司制定了《配套商现场考察管理规定》,对配套供应商进行定期以及不定期的现场考察,公司会将现场考察结果结合供应商平时供应情况对供应商进行考评,根据《淘汰配套商管理流程》判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继续留在《常规配套商目录》中的资格。此外,公司还设有《潜在配套商目录》,当有原供应商退出时,公司将第一时间从《潜在配套商目录》中选取合适的供应商进行考察。
(二)生产模式
对于OEM类产品,公司严格按照代加工方的订单要求执行生产计划。对于公司自主品牌,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销售经理在月末根据经销商的购货计划及销售情况对下个月的销售情况进行预估,生产部根据该评估安排生产计划,在生产过程中,销售经理可以根据最新的销售情况修改预估数,调整生产计划。
(三)销售模式
公司目前通过经销商渠道进行销售。公司通过细分全国市场,在各个市场建立销售据点。从政策、资金等多个方面来支持经销商开拓市场,经营品牌。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稳定的经销商渠道,目前公司的主要经销商分布在浙江、江西、湖北、广西等地。公司产品对外出口,主要销往越南、美国、加拿大、印度、土耳其等国。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未发生较大的变化。
(二)经营情况回顾
电动自行车国家新标准已于2019年4月份正式实施。新标准在旧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很大程度的修改,公司现原有生产的大部分车型不符合电动自行车标准。公司的上游供应商处在观望的状态,经常会发生停货、断货、原材料到款发货情况,直接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经销商订货也非常谨慎,订单都是小批量进行。为了调整产品线,报告期内公司基本处于停工状态。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了营业收入400,962.74元,总营业成本为3,290,593.13元,合并净利润为-8,881,516.36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6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06元。营业收入下降原因为电动车行业经济整体下滑,新国标的出台对行业影响巨大。为了调整产品线,公司基本处于停工状态。
二、企业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二)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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