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牌竹邦(430360)
公司经营评述
- 2021-06-30
- 2020-12-31
- 2020-06-30
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商业模式
竹邦能源致力于为民航机场、市政、学校等领域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节能改造服务、节能审计咨询、能源托管服务。公司的销售渠道为B2B模式,主要客户为机场管理公司、学校、市政养护公司。公司在民航机场领域从事多年节能服务,积累了众多客户资源,形成良好的口碑和品牌效应。公司主要盈利模式以及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如下:
1、节能改造收益类: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的节能效益分享方式为客户节能降耗,运用优化设计、能源系统管理平台的监测控制、LED等节能产品的替换、合同期运行维护的全过程服务,实现客户能源费用的降低,并与客户分享节约的能源费用,公司已经累积完成13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每年累计节能费用收入,项目持续收益逐年降低,报告期内形成收入3,909,834.14元,收益期至2023年。此类收益模式仍然是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
2、能源托管收益类:公司在合同年限内(一般为15年)每年以稳定的能源费用为主要收入的模式,主要成本为项目前期EPC建设成本、合同期项目运维成本、以及能源费用成本。目前公司开展的为民航领域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通过冷、热、电三联供等方式实现能源的梯级利用,在负荷中心就近实现能源供应,综合能源效率可高达70-90%;此类项目客户为优质长期稳定客户,机场(航站楼及相关设施)和临空产业区,电、冷、热负荷相对稳定,建筑物集中,能够有效使用能源站的供能,抗周期性强,信用等级高。报告期内,公司已基本建设完成兰州中川机场分布式清洁能源站项目,目前尚未投入运营。同时公司通过与中石油下属昆仑能源有限公司、海峡能源有限公司的合作,积极推进昆明长水机场分布式清洁能源站项目。公司将通过实施此类分布式能源站,逐步向轻资产运营转型。
3、碳资产收益类:碳交易(CCER)由节能项目及清洁能源项目产生的减排量开发成CCER,形成碳资产并进行交易形成收入,主要成本为开发成本。报告期内未产生收入。
4、工程技术及咨询服务类:提供能源设计咨询服务以及节能方案咨询服务、能源管理系统、照明产品、充电桩等安装及管理服务,一次性收取产品及安装费用,以及长期的软件运行维护费用作为收入,主要
成本为设备成本及安装成本。报告期内未形成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企业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二)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收起▲
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竹邦能源致力于为民航机场、市政、学校等领域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节能改造服务、节能审计咨询、能源托管服务。公司的销售渠道为B2B模式,主要客户为机场管理公司、学校、市政养护公司。公司在民航机场领域从事多年节能服务,积累了众多客户资源,形成良好的口碑和品牌效应。公司主要盈利模式以及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如下:
1、节能改造收益类: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的节能效益分享方式为客户节能降耗,运用优化设计、能源系统管理平台的监测控制、LED等节能产品的替换、合同期运行维护的全过程服务,实现客户能源费用的降低,并与客户分享节约的能源费用,公司已经累积完成13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每年累计节能费用收入,项目持续收益逐年降低,报告期内形成收入3,909,834.14元,收益期至2023年。此类收益模式仍然是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
2、能源托管收益类:公司在合同年限内(一般为15年)每年以稳定的能源费用为主要收入的模式,主要成本为项目前期EPC建设成本、合同期项目运维成本、以及能源费用成本。目前公司开展的为民航领域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通过冷、热、电三联供等方式实现能源的梯级利用,在负荷中心就近实现能源供应,综合能源效率可高达70-90%;此类项目客户为优质长期稳定客户,机场(航站楼及相关设施)和临空产业区,电、冷、热负荷相对稳定,建筑物集中,能够有效使用能源站的供能,抗周期性强,信用等级高。报告期内,公司已基本建设完成兰州中川机场分布式清洁能源站项目,目前尚未投入运营。同时公司通过与中石油下属昆仑能源有限公司、海峡能源有限公司的合作,积极推进昆明长水机场分布式清洁能源站项目。公司将通过实施此类分布式能源站,逐步向轻资产运营转型。
3、碳资产收益类:碳交易(CCER)由节能项目及清洁能源项目产生的减排量开发成CCER,形成碳资产并进行交易形成收入,主要成本为开发成本。报告期内未产生收入。
4、工程技术及咨询服务类:提供能源设计咨询服务以及节能方案咨询服务、能源管理系统、照明产品、充电桩等安装及管理服务,一次性收取产品及安装费用,以及长期的软件运行维护费用作为收入,主要成本为设备成本及安装成本。报告期内未形成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持续经营评价
公司在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909,834.14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8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仍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收益,比去年同期减少19.7万元。
因诉讼及劳动仲裁,导致公司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日常收付款受限导致资金无法正常回笼,款项支付困难。
公司连续多个会计年度亏损,公司合并报告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62,348,228.68元,已超过4000万元股本。公司存在因合同纠纷产生的未决诉讼、借款未如期归还及股东股权冻结等情况,上述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竹邦能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主要原因系公司累计完成的13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费用收入陆续到期,且报告期内新的项目未形成收入;同时公司处在业务转型期,开展的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公司项目“兰州中川机场清洁能源站项目”因诉讼无法投入运营,公司投入资金无法收回。同时,因连续多年亏损导致拖欠员工工资及绩效奖金累计6,361,162.63元。
公司与兰州中川机场签订《兰州中川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之供热托管合同》,该工程报告期内已基本完工,目前由于公司与兰州中川机场产生合同分歧导致诉讼,公司正积极应诉并尽快与机场和解继续履行合同。公司管理层采取了以下相关措施:
1、本公司与国网江西能源开展电力能源合作签订协议,双方就南昌昌北机场水蓄冷项目及售电代理服务项目合作。水蓄冷项目已通过机场方评审。
2、本公司在报告期内与战略合作伙伴云南省机场建设集团及甘肃省机场集团加深合作,并与新疆机场集团开展业务合作,进一步深入探讨分布式能源站的可行性及适用机场,并将持续为后续分布式能源站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3、本公司已与昆仑能源有限公司及海峡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在符合三方各自对投资评价条件的前提下,组建民航机场能源站项目公司,并在满足投资评价条件下,将本公司目前在建的兰州中川机场能源站项目公司以及目前已经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昆明长水机场能源站项目纳入民航机场能源站项目公司;同时公司已获得中石油天然气销售云南分公司气源支持,将促进云南项目的快速推进,预期将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因公司所开展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收益期较长,预期将改善经营状况。
4、公司通过业务下沉,将原有业务下沉至子公司以完成项目资金回笼。
收起▲
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商业模式
竹邦能源是处于节能环保行业的服务供应商,自2003年成立,一直致力于为机场管理公司、学校、市政养护公司等客户提供包括节能改造服务、节能审计咨询等在内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公司自2013年开始进行产业升级,建设了一支拥有分布式清洁能源服务能力的研发技术团队,利用公司在民航机场多年的节能服务经验与口碑,为民航机场和航空港区的等客户,提供具有低成本、低能耗、高安全性、高适用性的分布式清洁能源管理服务。公司通过B2B的销售模式和EPC配套的运营模式开拓业务。收入来源主要分为分布式能源的能源托管收益和合同管理的节能改造收益为辅。
公司主要盈利模式以及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如下:
1、合同管理收益类: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的节能效益分享方式为客户节能降耗,运用优化设计、能源系统管理平台的监测控制、LED等节能产品的替换、合同期运行维护的全过程服务,实现客户能源费用的降低,并与客户分享节约的能源费用。公司已经累积完成13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每年累计节能费用收入。因公司产业升级,拓展能源托管类能源服务项目,所以新增合同管理类项目逐步收缩,收入主要为存量项目及前期中标项目收益,收益期至2023年。此类收益模式仍然是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报告期内形成收入1,519,843.67元。
2、能源托管收益类:民航机场(航站楼及相关设施)和临空产业区节能降耗需求较高,同时具有电、冷、热负荷相对稳定,建筑物集中,能够有效使用能源站的供能,抗周期性强,信用等级高等优势。
公司开展的分布式清洁能源服务,主要是通过冷、热、电三联供等方式实现能源的梯级利用,在负荷中心就近实现能源供应,综合能源效率可高达75%以上。能较好的满足民航机场(航站楼及相关设施)和临空产业区等客户群体的根本诉求。能源托管收益类项目,前期主要成本为项目前期EPC建设成本、合同期项目运维成本、以及能源费用成本,投入较高。但后期收入稳定且持久,合同年限一般为15年,盈利模式以每年稳定的能源费用为主要收入。公司参与的首个重大能源托管项目,兰州中川机场分布式清洁能源站项目,目前已完成建设。因诉讼尚未验收,参见第七节.十一。同时公司正在积极落实与中石
油下属昆仑能源有限公司、海峡能源有限公司的战略合作,推进昆明长水机场分布式清洁能源站项目。
公司将通过实施此类分布式能源站,逐步向轻资产运营转型。报告期内未形成收入。
3、碳资产收益类:碳交易(CCER)由节能项目及清洁能源项目产生的减排量开发成CCER,形成碳资产,进行交易形成收入,主要成本为开发成本。报告期内未形成收入。
4、工程技术及咨询服务类:提供能源设计咨询服务以及节能方案咨询服务、能源管理系统、照明产品、充电桩等安装及管理服务,一次性收取产品及安装费用,以及长期的软件运行维护费用作为收入,主要成本为设备成本及安装成本。报告期内未形成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收入是前期参与的合同管理项目,包括山西太原项目、山西大同项目、民航大学一期项目、京津二高速项目、慧忠路隧道项目、成都双流二期项目、民航大学二期项目。其中于2017年底中标的中国民航大学照明节能改造二期项目。报告期内项目已完成灯具替换方案、施工组织计划、项目节能分析及产品比价、进场能耗基数测试等,此项目建成后的收益期为6年。
公司在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519,843.67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3.15%。主要原因系公司进行产业升级,收入主要来源由原来的单一的节能效益分成,变更为节能效益分成和能源托管,其中存量节能效益分成项目逐步到期。公司布局规模型能源托管项目,未来公司节能效益分成模式项目体量将逐渐收缩,此模式下的收入将逐渐下降。报告期内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22,845.04元,比去年同期减少亏损51.0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进行成本管控,主要是管理费用同比减少1,297,866.03元、资产减值损失减少852,616.30元。
公司未来收入来源主要是以能源托管项目为主,公司前期参与的重点项目“兰州中川机场清洁能源站项目”,经公司与兰州中川机场签订《兰州中川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经管理之供热托管合同》,合同约定电、暖、冷3联供,计划每年供暖面积100万平米,供电2000万度,项目总金额经评估约为8,173.8万元。项目自2016年至2019年处在建设期阶段,公司持续投入大量资金,该工程报告期内已基本完工,目前由于公司与兰州中川机场产生合同分歧,兰州中川机场要求解除合同导致诉讼,项目未验收,所以尚未形成收入。同时,因为兰州中川机场项目没能如期进行验收与回款,所以导致公司现金流量净流出,继而因资金问题出现了一系列的供应商诉讼问题,影响到公司的融资和平稳运营。
目前,公司也正在积极推进新疆航站楼能源监控管理系统项目和云南机场能源站项目。
二、企业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二)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公司一贯将企业社会责任作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致力于综合能源管理、能源站建设、节能改造等方向为客户提供高效、系统化的清洁能源服务,减少废弃物和有害物质的排放,取得节能减排的社会效益,以应对环境不断恶化实现低碳经济,推动企业自身、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