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北安(430079)
公司经营评述
- 2023-12-31
- 2023-06-30
- 2022-12-31
- 2022-06-30
- 2021-12-31
- 2021-06-30
- 2020-12-31
- 2020-06-30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2017年公司的商业模式发生了变更,公司主营业务转型并聚焦于汽车后市场领域,拟通过新设、参股、战略合作等方式聚合汽车后市场的资产及资源,形成“线上与线下同步、产业与金融结合”的汽车后市场生态链。
2018年2月2日子公司启辕(北京)汽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启辕汽车汇聚了行业、资本、技术、专业团队等核心资源,与全国骨干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主流服务机构共同打造具有统一品牌形象、统一管理体系、统一认证标准、统一服务体系、统一服务内容、统一服务保障,具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特点,辐射全国主要二手车区域市场的全国二手车交易市场智慧服务共享平台,并逐渐形成以有形汽车交易市场为主体,以二手车经销商为核心受众,以广大消费者为最终受益群体的二手车(未来或包含新车)经营、服务、消费的共享平台。
该平台采用S2B2C模式,为汽车市场及商家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如商品获取、客户获取、口碑建设、经营理念及方法论、资本、供应链、渠道、数据、标准化服务、检测、认证、售后保障等,最终将形成以有形交易市场为主体,赋能市场内汽车经销商户和汽车后服务供应商,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新车、二手车、新能源车等全品类、多品牌、体系化的服务平台。
公司借助平台优势,继续对汽车后市场资源进行整合,强化通过市场规律和自身努力结合,以实现推动公司业务快速推进,打造公司技术和服务的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及报告期末至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1、主营业务发生变更
公司改变主营业务,积极开拓汽车后市场领域,整合线下汽车交易市场资源,致力于打造“线上与线下同步、产业与金融结合”的汽车后市场生态链。公司业务进入全新的领域,存在一定不确定的风险。
2、公司治理、内控不完善的风险
公司的管理层变动频繁,新上任的管理层对三板政策,公司制度需要有一定期间的适应可能会导致公司治理、内控不完善。
3、股权分散的风险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48.70%,可能存在重大事项决策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风险。
4、管理人员变更
为适应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吸收引进新的管理人员。随着公司业务推进,需要对管理人员进行适时调整,以适应业务需求的变化,人员变更导致经营上存在一定不稳定的风险。
5、涉及仲裁风险
公司出于业务发展需要,于2016年6月30日与天华阳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西藏天建阳光新能源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苏维利签订了《意向收购协议》,《协议》签订后,公司累计向天华阳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西藏天建阳光新能源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苏维利支付保证金9500万元,鉴于光伏行业政策发生了重大改变,且《意向收购协议》约定的启动收购的实质条件未达到,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终止了《意向收购协议》,要求天华阳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西藏天建阳光新能源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苏维利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归还9500万保证金。由于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到9500万保证金,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公司于2017年2月10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出具的(2017)中国贸仲京字第005601号《DS20170102号意向收购协议争议案仲裁通知》,该仲裁案件已正式受理;2017年4月17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出具的(2017)中国贸仲京字第017772号《DS20170102号意向收购协议争议案开庭通知》,仲裁庭商本会仲裁院于2017年5月16日第一次开庭审理本案,要求仲裁双方补充相关证据,并于2017年7月31日第二次开庭审理本案;2017年8月4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京03执保61号《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按照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已经对三个被申请人(天华阳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西藏天建阳光新能源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苏维利)银行账户、股权等资产实施了财产保全程序;2018年4月3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出具的(2018)中国贸仲京字第0241号《裁决书》,判决公司胜诉,要求被申请人退还保证金人民币9500万元、支付截至本裁决书作出日的利息人民币3,898,315.07元以及本裁决书作出次日至实际支付日产生的利息、支付本案律师费36万元、支付本案仲裁费741,184元。2018年5月21日三个被申请人(天华阳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西藏天华系统集成科技有限公司、苏维利)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2018年8月3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京04民特156号《民事裁定书》,驳回天华阳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西藏天华系统集成科技有限公司、苏维利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2018年11月15日收到法院执行案款28万元及40.21万元。2019年2月,公司已就该案申请恢复执行。2020年11月6日,公司与上述三个被申请人(天华阳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西藏天华系统集成科技有限公司、苏维利)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现在正在沟通后续的执行措施。虽然上述仲裁、诉讼公司均为胜诉方且公司已收到部分案件回款,但上述9500万保证金仍存在部分收不回的风险。
6、第一大股东拟清算并变更风险
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向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指定清算组对井冈山北汽(景德镇)新能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进行清算,清算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将发生变更。公司已于2023年3月13日及5月17日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拟被强制清算的进展公告》。
7、持续经营风险
公司连续5年亏损,累计归属于母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巨大;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负数。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8、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将启动终止公司股票挂牌的程序,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决定为准。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新增一项重大风险,即上述第8项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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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2017年公司的商业模式发生了变更,公司主营业务转型并聚焦于汽车后市场领域,拟通过新设、参股、战略合作等方式聚合汽车后市场的资产及资源,形成“线上与线下同步、产业与金融结合”的汽车后市场生态链。
2018年2月2日子公司启辕(北京)汽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启辕汽车汇聚了行业、资本、技术、专业团队等核心资源,与全国骨干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主流服务机构共同打造具有统一品牌形象、统一管理体系、统一认证标准、统一服务体系、统一服务内容、统一服务保障,具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特点,辐射全国主要二手车区域市场的全国二手车交易市场智慧服务共享平台,并逐渐形成以有形汽车交易市场为主体,以二手车经销商为核心受众,以广大消费者为最终受益群体的二手车(未来或包含新车)经营、服务、消费的共享平台。
该平台采用S2B2C模式,为汽车市场及商家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如商品获取、客户获取、口碑建设、经营理念及方法论、资本、供应链、渠道、数据、标准化服务、检测、认证、售后保障等,最终将形成以有形交易市场为主体,赋能市场内汽车经销商户和汽车后服务供应商,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新车、二手车、新能源车等全品类、多品牌、体系化的服务平台。
公司借助平台优势,继续对汽车后市场资源进行整合,强化通过市场规律和自身努力结合,以实现推动公司业务快速推进,打造公司技术和服务的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及报告期末至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1、主营业务发生变更
公司改变主营业务,积极开拓汽车后市场领域,整合线下汽车交易市场资源,致力于打造“线上与线下同步、产业与金融结合”的汽车后市场生态链。公司业务进入全新的领域,存在一定不确定的风险。
2、公司治理、内控不完善的风险
公司的管理层变动频繁,新上任的管理层对三板政策,公司制度需要有一定期间的适应可能会导致公司治理、内控不完善。
3、股权分散的风险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48.70%,可能存在重大事项决策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风险。
4、管理人员变更
为适应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吸收引进新的管理人员。随着公司业务推进,需要对管理人员进行适时调整,以适应业务需求的变化,人员变更导致经营上存在一定不稳定的风险。
5、涉及仲裁风险
公司出于业务发展需要,于2016年6月30日与天华阳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西藏天建阳光新能源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苏维利签订了《意向收购协议》,《协议》签订后,公司累计向天华阳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西藏天建阳光新能源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苏维利支付保证金9500万元,鉴于光伏行业政策发生了重大改变,且《意向收购协议》约定的启动收购的实质条件未达到,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终止了《意向收购协议》,要求天华阳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西藏天建阳光新能源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苏维利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归还9500万保证金。由于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到9500万保证金,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公司于2017年2月10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出具的(2017)中国贸仲京字第005601号《DS20170102号意向收购协议争议案仲裁通知》,该仲裁案件已正式受理;2017年4月17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出具的(2017)中国贸仲京字第017772号《DS20170102号意向收购协议争议案开庭通知》,仲裁庭商本会仲裁院于2017年5月16日第一次开庭审理本案,要求仲裁双方补充相关证据,并于2017年7月31日第二次开庭审理本案;2017年8月4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京03执保61号《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按照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已经对三个被申请人(天华阳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西藏天建阳光新能源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苏维利)银行账户、股权等资产实施了财产保全程序;2018年4月3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出具的(2018)中国贸仲京字第0241号《裁决书》,判决公司胜诉,要求被申请人退还保证金人民币9500万元、支付截至本裁决书作出日的利息人民币3,898,315.07元以及本裁决书作出次日至实际支付日产生的利息、支付本案律师费36万元、支付本案仲裁费741,184元。2018年5月21日三个被申请人(天华阳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西藏天华系统集成科技有限公司、苏维利)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2018年8月3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京04民特156号《民事裁定书》,驳回天华阳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西藏天华系统集成科技有限公司、苏维利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2018年11月15日收到法院执行案款28万元及40.21万元。2019年2月,公司已就该案申请恢复执行。2020年11月6日,公司与上述三个被申请人(天华阳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西藏天华系统集成科技有限公司、苏维利)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现在正在沟通后续的执行措施。虽然上述仲裁、诉讼公司均为胜诉方且公司已收到部分案件回款,但上述9500万保证金仍存在部分收不回的风险。
6、第一大股东拟清算并变更风险
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向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指定清算组对井冈山北汽(景德镇)新能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进行清算,清算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将发生变更。
7、持续经营风险
公司连续5年亏损,累计归属于母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巨大。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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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2017年公司的商业模式发生了变更,公司主营业务转型并聚焦于汽车后市场领域,拟通过新设、参股、战略合作等方式聚合汽车后市场的资产及资源,形成“线上与线下同步、产业与金融结合”的汽车后市场生态链。
2018年2月2日子公司启辕(北京)汽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启辕汽车汇聚了行业、资本、技术、专业团队等核心资源,与全国骨干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主流服务机构共同打造具有统一品牌形象、统一管理体系、统一认证标准、统一服务体系、统一服务内容、统一服务保障,具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特点,辐射全国主要二手车区域市场的全国二手车交易市场智慧服务共享平台,并逐渐形成以有形汽车交易市场为主体,以二手车经销商为核心受众,以广大消费者为最终受益群体的二手车(未来或包含新车)经营、服务、消费的共享平台。
该平台采用S2B2C模式,为汽车市场及商家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如商品获取、客户获取、口碑建设、经营理念及方法论、资本、供应链、渠道、数据、标准化服务、检测、认证、售后保障等,最终将形成以有形交易市场为主体,赋能市场内汽车经销商户和汽车后服务供应商,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新车、二手车、新能源车等全品类、多品牌、体系化的服务平台。
公司借助平台优势,继续对汽车后市场资源进行整合,强化通过市场规律和自身努力结合,以实现推动公司业务快速推进,打造公司技术和服务的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及报告期末至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二、持续经营评价
近几年随着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断进行相应地调整,努力在竞争中寻找机会,在机遇中寻求发展。
2016年公司决策积极转型汽车后市场业务,2017年开始组建相关团队,2018年初成立子公司启辕(北京)汽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运营汽车后市场领域的重要载体,自2018年下半年起,公司先后经历了业务探索、试验、业务快速推进、业务整合等阶段,对行业的理解、对公司自身特点的认知越来越理性。2021年公司在发展策略上已做出相应调整,业务聚集并以求“质”为主,管理上不断降低成本,如缩减非必要岗位及人员、更换办公室减少租金等等。2022年,公司放缓进程,以“静”为主,精简人员,收缩业务,保持轻量化运营。
2023年,公司拟继续以“静”为主,维持基本运营,静待时机。此外,公司将持续寻找新的资金渠道,洽谈融资计划,同时继续协助和督促合作律师团队,加大仲裁案款催收力度,力争年内有实质性进展。综上,公司2023年度可持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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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2017年公司的商业模式发生了变更,公司主营业务转型并聚焦于汽车后市场领域,拟通过新设、参股、战略合作等方式聚合汽车后市场的资产及资源,形成“线上与线下同步、产业与金融结合”的汽车后市场生态链。
2018年2月2日子公司启辕(北京)汽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启辕汽车汇聚了行业、资本、技术、专业团队等核心资源,与全国骨干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主流服务机构共同打造具有统一品牌形象、统一管理体系、统一认证标准、统一服务体系、统一服务内容、统一服务保障,具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特点,辐射全国主要二手车区域市场的全国二手车交易市场智慧服务共享平台,并逐渐形成以有形汽车交易市场为主体,以二手车经销商为核心受众,以广大消费者为最终受益群体的二手车(未来或包含新车)经营、服务、消费的共享平台。
该平台采用S2B2C模式,为汽车市场及商家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如商品获取、客户获取,口碑建设、经营理念及方法论、资本、供应链、渠道、数据、标准化服务、检测、认证、售后保障等,最终将形成以有形交易市场为主体,赋能市场内汽车经销商户和汽车后服务供应商,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新车、二手车、新能源车等全品类、多品牌、体系化的服务平台。
报告期内,公司借助平台优势,继续对汽车后市场资源进行整合,强化通过市场规律和自身努力结合,以实现推动公司业务快速推进,打造公司技术和服务的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及报告期末至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二、企业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二)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公司遵循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观,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支持国家和政府的政策,积极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为社会人员提供就业机会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依法纳税,为国家财政收入贡献企业的一份力量。公司积极主动接受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监督和检
查,关注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对公司的评论。在未来的发展中,公司将仍然不改初衷,继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尽公司的最大力量做到对社会负责、对股东负责、对员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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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2017年公司的商业模式发生了变更,公司主营业务转型并聚焦于汽车后市场领域,拟通过新设、参股、战略合作等方式聚合汽车后市场的资产及资源,形成“线上与线下同步、产业与金融结合”的汽车后市场生态链。
2018年2月2日子公司启辕(北京)汽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启辕汽车汇聚了行业、资本、技术、专业团队等核心资源,与全国骨干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主流服务机构共同打造具有统一品牌形象、统一管理体系、统一认证标准、统一服务体系、统一服务内容、统一服务保障,具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特点,辐射全国主要二手车区域市场的全国二手车交易市场智慧服务共享平台,并逐渐形成以有形汽车交易市场为主体,以二手车经销商为核心受众,以广大消费者为最终受益群体的二手车(未来或包含新车)经营、服务、消费的共享平台。
该平台采用S2B2C模式,为汽车市场及商家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如商品获取、客户获取,口碑建设、经营理念及方法论、资本、供应链、渠道、数据、标准化服务、检测、认证、售后保障等,最终将形成以有形交易市场为主体,赋能市场内汽车经销商户和汽车后服务供应商,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新车、二手车、新能源车等全品类、多品牌、体系化的服务平台。
报告期内,公司借助平台优势,继续对汽车后市场资源进行整合,强化通过市场规律和自身努力结合,以实现推动公司业务快速推进,打造公司技术和服务的核心竞争力。至期末,公司已拓展多家二手车市场及业务落地,并逐步提升服务渗透率。营业收入中主要包含初检业务(即车辆入场检测)、库融管理(即融资租赁业务中的资产管理)、软件服务等。启辕汽车作为一个具有完整汽车服务生态链特征的平台雏形已初步形成。
报告期内及报告期末至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二、持续经营评价
近几年随着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断进行相应地调整,努力在竞争中寻找机会,在机遇中寻求发展。
2016年公司决策积极转型汽车后市场业务,2017年开始组建相关团队,2018年初成立子公司启辕(北京)汽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运营汽车后市场领域的重要载体,自2018年下半年起,公司先后经历了业务探索、试验、业务快速推进、业务整合等阶段,对行业的理解、对公司自身特点的认知越来越理性。2021年公司在发展策略上已做出相应调整,业务聚集并以求“质”为主,管理上不断降低成本,如缩减非必要岗位及人员、更换办公室减少租金等等。
2022年,公司一方面拟在业务上延续以“质”为主的经营思路,将以轻量化方式运营;一方面将采取相应措施减少开支,如进一步缩减非必要岗位及人员等。此外,公司将寻找新的资金渠道,与融资方洽谈融资计划,同时继续协助和督促合作律师团队,加大仲裁案款催收力度,力争年内有实质性进展。综上,公司2022年度可持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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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商业模式
2017年公司的商业模式发生了变更,公司主营业务转型并聚焦于汽车后市场领域,拟通过新设、参股、战略合作等方式聚合汽车后市场的资产及资源,形成“线上与线下同步、产业与金融结合”的汽车后市场生态链。
2018年2月2日子公司启辕(北京)汽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启辕汽车汇聚了行业、资本、技术、专业团队等核心资源,与全国骨干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主流服务机构共同打造具有统一品牌形象、统一管理体系、统一认证标准、统一服务体系、统一服务内容、统一服务保障,具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特点,辐射全国主要二手车区域市场的全国二手车交易市场智慧服务共享平台,并逐渐形成以有形汽车交易市场为主体,以二手车经销商为核心受众,以广大消费者为最终受益群体的二手车(未来或包含新车)经营、服务、消费的共享平台。
该平台采用S2B2C模式,为汽车市场及商家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如商品获取、客户获取,口碑建设、经营理念及方法论、资本、供应链、渠道、数据、标准化服务、检测、认证、售后保障等,最终将形成以有形交易市场为主体,赋能市场内汽车经销商户和汽车后服务供应商,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新车、二手车、新能源车等全品类、多品牌、体系化的服务平台。
报告期内,公司借助平台优势,继续对汽车后市场资源进行整合,强化通过市场规律和自身努力结合,以实现推动公司业务快速推进,打造公司技术和服务的核心竞争力。至期末,公司已拓展多家二手车市场及业务落地,并逐步提升服务渗透率。营业收入中主要包含初检业务(即车辆入场检测)、库融管理(即融资租赁业务中的资产管理)、软件服务等。启辕汽车作为一个具有完整汽车服务生态链特征的平台雏形已初步形成。
报告期内及报告期末至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二、企业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二)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公司遵循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观,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支持国家和政府的政策,积极履行企业的社
会责任,为社会人员提供就业机会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依法纳税,为国家财政收入贡献企业的一份力量。公司积极主动接受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监督和检查,关注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对公司的评论。在未来的发展中,公司将仍然不改初衷,继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尽公司的最大力量做到对社会负责、对股东负责、对员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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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2017年公司的商业模式发生了变更,公司主营业务转型并聚焦于汽车后市场领域,拟通过新设、参股、战略合作等方式聚合汽车后市场的资产及资源,形成“线上与线下同步、产业与金融结合”的汽车后市场生态链。
2018年2月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启辕(北京)汽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启辕汽车汇聚了行业、资本、技术、专业团队等核心资源,与全国骨干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主流服务机构共同打造具有统一品牌形象、统一管理体系、统一认证标准、统一服务体系、统一服务内容、统一服务保障,具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特点,辐射全国主要二手车区域市场的全国二手车交易市场智慧服务共享平台,并逐渐形成以有形汽车交易市场为主体,以二手车经销商为核心受众,以广大消费者为最终受益群体的二手车(未来或包含新车)经营、服务、消费的共享平台。
该平台采用S2B2C模式,为汽车市场及商家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如商品获取、客户获取,口碑建设、经营理念及方法论、资本、供应链、渠道、数据、标准化服务、检测、认证、售后保障等,最终将形成以有形交易市场为主体,赋能市场内汽车经销商户和汽车后服务供应商,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新车、二手车、新能源车等全品类、多品牌、体系化的服务平台。
报告期内,公司借助平台优势,继续对汽车后市场资源进行整合,强化通过市场规律和自身努力结合,以实现推动公司业务快速推进,打造公司技术和服务的核心竞争力。至期末,公司已拓展多家二手车市场及业务落地,营业收入逐步增加。营业收入中主要包含初检业务(即车辆入场检测)、汽车销售业务、库融管理(即融资租赁业务中的资产管理)、软件服务等。启辕汽车作为一个具有完整汽车服务生态链特征的平台雏形已初步形成。
报告期内及报告期末至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二、持续经营评价
近几年随着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断进行相应地调整,稳步发展。
2016年,公司积极转型汽车后市场业务,该行业市场前景广阔,公司通过定向发行完成了1.923亿元的资金募集,有充足的经营资金。管理团队实地考察咨询了20余家标的企业,均合作意愿强烈,形成初步合作意向。
2017年,公司开始组建汽车后市场相关团队;筹划设立子公司以搭建全国汽车市场智慧服务共享平台;同时与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安鹏志远(天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成立联营企业-安鹏技术咨询服务(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公司子公司启辕(北京)汽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启辕汽车汇聚了行业、资本、技术、专业团队等核心资源,与全国骨干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主流服务机构共同打造全国二手车交易市场智慧服务共享平台。当年,公司实现业务转型后收入零的突破,并已拓展十多家二手车市场,与多家服务供应商、设备供应商开展合作。
2019年,公司侧重于以业务驱动为核心,以业务落地或新业务模式试验为市场拓展的首要前提。至2019年底,已有5家市场业务落地,同时新开展了汽车销售业务,营业收入逐步增加。
2020年,虽有疫情影响,但公司借助平台优势,继续对汽车后市场资源进行整合,丰富二手车交易市场应用场景,强化通过市场规律和自身努力结合,以实现公司业务快速推进,打造公司技术和服务的核心竞争力。至期末,公司累计签约合作市场35家,累计系统落地市场(含业务落地)26家,营业收入大幅增加。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账面仍有700多万的货币资金;2020年11月,公司与仲裁案三个被申请人(天华阳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西藏天华系统集成科技有限公司、苏维利)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目前正在沟通后续的执行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资产、财务、机构、人员等完全独立,保持有良好的公司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项重大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新产品发展、业务增项等积极运营,公司员工没有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综上,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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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商业模式
2017年公司的商业模式发生了变更,公司主营业务转型并聚焦于汽车后市场领域,拟通过新设、参股、战略合作等方式聚合汽车后市场的资产及资源,形成“线上与线下同步、产业与金融结合”的汽车后市场生态链。
2018年2月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启辕(北京)汽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启辕汽车汇聚了行业、资本、技术、专业团队等核心资源,与全国骨干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主流服务机构共同打造具有统一品牌形象、统一管理体系、统一认证标准、统一服务体系、统一服务内容、统一服务保障,具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特点,辐射全国主要二手车区域市场的全国二手车交易市场智慧服务共享平台,并逐渐形成以有形汽车交易市场为主体,以二手车经销商为核心受众,以广大消费者为最终受益群体的二手车(未来或包含新车)经营、服务、消费的共享平台。
该平台采用S2B2C模式,为汽车市场及商家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如商品获取、客户获取,口碑建设、经营理念及方法论、资本、供应链、渠道、数据、标准化服务、检测、认证、售后保障等,最终将形成以有形交易市场为主体,赋能市场内汽车经销商户和汽车后服务供应商,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新车、二手车、新能源车等全品类、多品牌、体系化的服务平台。
报告期内,公司借助平台优势,继续对汽车后市场资源进行整合,强化通过市场规律和自身努力结合,以实现推动公司业务快速推进,打造公司技术和服务的核心竞争力。至期末,公司已拓展多家二手车市场及业务落地,营业收入逐步增加。营业收入中主要包含初检业务(即车辆入场检测)、汽车销售业务、库融管理(即融资租赁业务中的资产管理)。启辕汽车作为一个具有完整汽车服务生态链特征的平台雏形已初步形成。
报告期内及报告期末至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二)经营情况回顾
2017年公司的商业模式发生了变更,公司主营业务转型并聚焦于汽车后市场领域,拟通过新设、参股、战略合作等方式聚合汽车后市场的资产及资源,形成“线上与线下同步、产业与金融结合”的汽车后市场生态链。经过2017年的筹备,2018年的系统平台初建和业务探索,2019年一年的运营、调整及优化,至2020年上半年,公司已与全国多家二手车交易市场达成深度合作,通过平台功能不断迭代升级和产品的上线销售,逐步实现赋能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交易市场内的二手车商。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市场拓展受阻。但公司借此机会修炼内功,不断优化并新增平台功能,整体业务进展平稳,2020年上半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此外,启辕汽车于2020年初增资扩股并引入新投资者,新投资
者第一笔出资款于2020年4月底到位,助力公司的经营发展,促进资源整合。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1,203.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92.64%;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5,394.04万元,较期初减少0.84%,公司负债为402.68万元,较期初增加472.0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505.79万元,较期初减少16.09%;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03.8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3.8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4.4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9.9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0万元,系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上年同期为零。
二、企业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二)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公司遵循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观,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支持国家和政府的政策,积极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为社会人员提供就业机会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依法纳税,为国家财政收入贡献企业的一份力量。公司积极主动接受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监督和检查,关注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对公司的评论。在未来的发展中,公司将仍然不改初衷,继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尽公司的最大力量做到对社会负责、对股东负责、对员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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