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牌中海(430065)
公司经营评述
- 2021-06-30
- 2020-12-31
- 2020-06-30
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商业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无重大变化。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无重大变化。
中海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注册资本2.23亿元,自有发明专利,参与多项太阳能领域国家及行业标准编制工作;公司核心业务包括太阳能核心装备制造,太阳能光热发电、太阳能工业蒸汽及中低温热利用、智慧综合能源管理;曾参与多个城市及区域的清洁能源尤其是太阳能产业规划设计及电站建设;是光热行业“最早关注,最早布局,最早研发,最早实现产品落地,最早为行业发声”的新能源企业,已全面实现光热发电上游核心装备制造、中游系统集成、下游开发运营全产业链布局。
二、企业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二)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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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无重大变化。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无重大变化。
中海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注册资本2.23亿元,自有发明专利,参与多项太阳能领域国家及行业标准编制工作;公司核心业务包括太阳能核心装备制造,太阳能光热发电、太阳能工业蒸汽及中低温热利用、智慧综合能源管理;曾参与多个城市及区域的清洁能源尤其是太阳能产业规划设计及电站建设;是光热行业“最早关注,最早布局,最早研发,最早实现产品落地,最早为行业发声”的新能源企业,已全面实现光热发电上游核心装备制造、中游系统集成、下游开发运营全产业链布局。
二、持续经营评价
报告期内,中海阳尚处于被昌平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程序阶段;2020年4月23日中海阳债委会会议决定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起停产停业,全体员工作出待岗放假的安排。
在此现状下,公司管理层根据破产程序下公司经营业务等各项工作的总体进程,经与中海阳管理人协商,除配合管理人开展破产关联相关工作事项外,积极主动引进战略投资人,有序推进市场资源信息储备,以期妥善解决历史遗留债权债务问题的同时,稳固核心业务,待破产关联事项完结后,顺畅推进核心业务开展,实现公司的可持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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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商业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无重大变化。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无重大变化。
中海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注册资本2.23亿元,自有发明专利,已参与多项太阳能领域国家及行业标准编制工作;公司拥有北京市级太阳能聚光集热工程实验室,并在成都建成可生产全系列型号的槽式太阳能反射镜生产线。
公司核心业务包括太阳能核心装备制造,太阳能光热发电、太阳能工业蒸汽及中低温热利用、智慧综合能源管理;曾参与多个城市及区域的清洁能源尤其是太阳能产业规划设计及电站建设;是光热行业“最早关注,最早布局,最早研发,最早实现产品落地,最早为行业发声”的新能源企业,已全面实现光热发电上游核心装备制造、中游系统集成、下游开发运营全产业链布局。与此同时,中海阳公司已取得国际认证、首批获得国家级光热发电示范项目批文、第一批设计建设槽式太阳能工业蒸汽系统项目且实现反射镜海外销售。
(二)经营情况回顾
一、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回顾
受制于国家产业政策及金融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经营遇到掣肘,自2016年第四季度进入调整转型期;2019年2月26日被昌平区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2019年5月30日,昌平区法院指定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
2020年4月,中海阳债权人委员会表决同意公司停产停业,并对全体员工作出待岗放假安排。公司在中海阳债权人委员会作出停产停业且全员待岗放假安排后,公司管理层仍将破产程序下工作开展为首要核心,根据公司破产程序下经营业务等各项工作的总体进程,经与中海阳管理人协商,以工作事项为核心进行合理人员匹配,在优化人力成本的同时,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步骤、有节奏推进;目前,公司
正在全力配合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同心协力,积极引进战略投资人,以期妥善解决历史遗留债权债务问题,稳固核心业务,以期实现公司的可持续经营。
二、经营业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完成营业收入740.00万元,同比下降23.99%;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净利润-4,542.52万元,同比下降119.24%,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7,303.20万元,同比减少13.8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8.42万元,同比增长200.97%。
营业收入下降的原因:中海阳自2019年2月26日被裁定进入破产程序以来,核心工作任务以破产程序关联工作为主导,经营业务以现有项目完结为核心,新市场开发和新业务以前期资源对接和储备为主,暂未进行新业务合同生成,导致公司营业收入下降。
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净利润下降的原因:公司自2019年2月26日被裁定进入破产程序,报告期内公司以破产程序关联工作为核心,基本未启动新市场和新业务开发,导致净利润下降。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报告期内项目付款规模相对缩减所致。
二、企业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二)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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