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胜风能(300129)
公司经营评述
- 2023-06-30
- 2022-12-31
- 2022-06-30
- 2021-12-31
- 2021-06-30
- 2021-03-31
- 2020-12-31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公司的主要业务属于风电行业的风电装备细分领域。
1、国内风电行业总体情况
根据国家能源局的数据,2023年1-6月全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容量22.99GW,其中陆上风电新增装机21.89GW、海上风电新增装机1.10GW;从新增装机分布看,“三北”地区占全国新增装机的70.6%。截至2023年6月底,全国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389GW,其中陆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358GW、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31.46GW。风电装机容量不断增加的同时,我国能源结构也在持续优化,风力发电量占比也在不断提高。2023年上半年全国风力发电量46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占2023年上半年全国总发电量的12.61%。
2020年,我国对外宣布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减排目标: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1200GW)以上。为应对气候变化目标,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能源体系是重要手段之一,包括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立全国绿色电力交易体系等。中共中央《十四五规划建议》也提出了能源革命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建议。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国家积极出台引导政策,提升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市场竞争力,引导风电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2022年1月2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发改能源〔2022〕210号),从推进西部清洁能源基地绿色高效开发、提升东部和中部地区能源清洁低碳发展水平等方面对能源生产布局和输送格局作出统筹安排,提出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同时做好电网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期间存量通道输电能力提升4000万千瓦以上,实现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39%左右的目标。2023年4月6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国能发规划〔2023〕30号),强调了深入推进能源领域碳达峰工作,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提出了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8.3%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51.9%左右,风电、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5.3%的年度工作目标。
基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减排目标,各省市地区相继发布“十四五能源规划”,锚定本省市“十四五”期间新能源装机增量,其中大基地建设是支持实现2030年新能源装机目标的重要支撑。其中,陆上风电基地以新疆、黄河上游、河西走廊、冀北、黄河“几”字弯、藏西南、云贵川、广西等地区为主,主要打造“风光(水)一体化”的综合能源基地与百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外送基地;海上风电基地分别以江苏、山东、广东、浙江、福建等省份为主,主要打造海上风电发电基地、装备制造基地、海上风电母港等。
随着风机大型化、风电安装和运维的技术创新、风电投资风险的降低,风电成本将进一步下降。IRENA(国际可再生能源署)预测,到2030年,陆上风电成本将在2018年的水平上下降25%,海上风电将在2018年的水平上下降55%。在降本趋势下,虽然风电装备制造业的降本压力不容忽视,但是一方面,降本同时也提升了产业竞争力,风电市场空间因此能够不断扩大;另一方面,行业降本也加速了落后、低效产能的淘汰进程,增强了行业内优质供应商的竞争力。基于此,公司对风电市场长期稳定发展持乐观的态度。虽然目前国内风电设备制造行业竞争较为激烈,但公司作为风电装备制造行业历史最悠久且规模较大的企业之一,技术实力雄厚、工艺水平先进、产品质量可靠,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通过不断完善市场布局、积极推动产业升级、灵活调整市场竞争策略等方式持续加码自身竞争力,继续保持在国内风电塔架行业中的优势地位。
2、国内海上风电行业情况
我国海上风电正在迎来蓬勃发展的时期。我国海上风能可供开发资源非常丰富,海上风电更加靠近电力负荷中心,很少受消纳能力的制约;大力发展海上风电对于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带动社会经济转型升级发展、打造海洋经济与海洋强国,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我国海上风电在2017-2018年左右进入高速发展的时期,目前已成为全球海上风电装机容量最大的国家。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82号)和《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833号),从2022年起,海上风电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畴,呈现出市场化进程加速的趋势。但基于现有产业发展状况,我国大部分地区的海上风电项目要实现平价上网,仍需进一步提高发电效率与降低成本。基于此,随着国家补贴退坡,广东、山东、浙江、上海等沿海省份出台了一系列补贴政策接力,推进海上风电向平价上网的平稳过渡。2021年6月1日,广东省发布《促进海上风电有序开发和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方案》(粤府办〔2021〕18号),正式明确了为2018年底前已完成核准、在2022年至2024年全容量并网的省管海域项目提供省级补贴,补贴标准为2022年、2023年、2024年全容量并网项目每千瓦分别补贴1500元、1000元、500元,补贴资金由省财政设立海上风电补贴专项资金解决;2025年起并网的项目不再补贴。2022年4月19日,浙江省舟山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2022年风电、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及了浙江省海上风电补贴相关信息:2022年和2023年海上风电省级补贴标准分别为0.03元/kWh和0.015元/kWh,补贴规模分别为60万千瓦和150万千瓦,项目补贴期限为10年;2021年底前已核准项目,2023年底未实现全容量并网将不再享受省级财政补贴。2022年11月18日,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上海市财政局印发《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提出对企业投资的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和场址中心离岸距离大于等于50km近海海上风电项目,根据项目建设规模给予投资奖励,分5年拨付,每年拨付20%,奖励标准为500元/千瓦,单个项目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适用于上海市2022-2026年投产发电的项目。2022年11月23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山东省海上风电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细则明确了山东省海上风电补贴政策,对2022-2024年建成并网的“十四五”海上风电项目,2022年、2023年、2024年建成并网的海上风电项目,分别按照每千瓦800元、500元、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规模分别不超过200万千瓦、340万千瓦、160万千瓦,补贴资金由省级与所在市按1:1的比例分担。
与此同时,由于技术的发展,例如引入更加大型化的海上风机、优化风机和基础部分的设计,加上资金成本的降低,海上风电的度电成本也一直在下降,根据BloombergNEF的测算,海上风电的全球平均度电成本已经从2012年下降67.5%至2020年的约84美元/MWh(人民币约0.58元/KWh),到2025年预计海上风电平均度电成本可低至58美元/MWh(人民币约0.40元/KWh)
。中国海上风电虽然处于发展期,但随着配套产业的成熟和技术的革新,加上沿海省份的政策决心和陆上风电降本路程的经验,中国海上风电度电成本下降,乃至实现平价上网,是可以预见的。
随着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日益优化,海上风电电价政策逐步明朗,海上风电技术不断成熟,建设成本不断降低,配套产业逐渐成熟,我国各地海上风电正在进入加速发展的时期。各地政府也大力支持海上风电的发展,尤其是深远海海上风电的研究和规划。各沿海省份已陆续明确其“十四五”期间的海上风电发展目标,总计规划海上风电装机达40-50GW。2022年1月1日,辽宁省《辽宁省“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省力争海上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4.5GW。根据2021年8月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山东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到2025年,山东省海上风电力争开工10GW、投运5GW。2022年6月,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江苏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规划》提出,全力推进近海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稳妥开展深远海海上风电示范建设,到2025年,全省风电装机达到28GW以上,其中海上风电装机达到15GW以上。根据2022年8月11日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印发的《上海市能源电力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上海市将在“十四五”期间重点建设金山、奉贤、南汇海域项目,启动实施百万千瓦级深远海海上风电示范。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将重点推进海上风电发展,“十四五”期间将打造3个以上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新增风电装机4.5GW以上,力争到2025年全省风电装机容量达到6.5GW,主要为海上风电。福建省在2022年5月发布的《福建省“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中,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推进省管海域10.3GW、深远海4.8GW海上风电项目的开发建设。2022年3月17日广东省政府发布《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打造粤东、粤西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十四五”时期新增海上风电装机容量约17GW。海南省发布的《海南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科学有序推进海上风电开发,鼓励发展远海风电;浅海域优选5处海上风电开发示范项目场址,总装机容量3GW,2025年实现投产规模约1.2GW。
我国海上风电的市场空间庞大,各级政府支持力度较大,业主开发意愿较强。随着海上风电电价政策的逐步明朗、成本的逐步降低,根据沿海各省市的海洋发展规划,预期未来几年海上风电装机仍将延续近年来良好的发展态势。海上风电的规模化发展将带动装备制造环节的市场需求,与陆上风电装备市场相比,国内海上风电装备市场竞争激烈程度较低。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存在一定的进入壁垒,硬件方面,海上风电装备体量大且不适合陆路运输,对生产设备、场地、码头等的硬件条件要求更高;软件方面,海上风电产品例如导管架、升压站平台等的制造需要生产工艺技术和项目管理经验的长期积累。目前,海上风电装备制造竞争者主要包括海洋工程、船舶制造类企业以及其他风电塔架生产企业。公司目前海上风电生产基地为泰胜蓝岛,其在海上风电导管架、升压站平台等较为复杂的海上风电产品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其凭借自身专业的技术队伍、先进的技术资质、高效的管理体系、严格的安全标准、良好的区位优势,不断开发、制造行业先进产品,在海上风电行业国内市场保持领先地位。
3、全球风电情况概述
根据GWEC发布的全球风电统计数据,2022年全球风电市场新增装机容量约77.6GW,与2021年度基本持平,截至2022年底全球累计装机容量达到906GW,为历史上新增装机第三高的年份,仅次于前两个年度。新增装机中陆上风电68.8GW,中国占全球风电新增陆上装机的47%;海上风电新增8.8GW,中国占比58%。2022年度亚太地区、欧洲、北美新增装机容量仍然占全球装机容量的90%以上。
据GWEC《2023年全球风电报告》预计,未来五年风电将进入新一轮的快速发展时期。第一个原因便是减排目标的迫近。即便过去两年全球风电装机呈现出巨大增量,但根据IPCC2021年发布的报告,全球减排目标红线迫近,若各个国家政府不尽快采取有效的减排措施,《巴黎协定》的2℃目标将很难达成。此外,通货膨胀引起能源价格高企,加上2022年俄乌冲突带来的能源局势紧张,使得能源安全与能源弹性引起全世界的关注,也进一步证明了摆脱化石能源依赖的战略必要性。综上,从减排目标以及国家能源安全的角度,各国政府包括中国、美国、欧盟等在过去几年都不约而同地加大了可再生能源替换化石能源的速度,根据IEA(国际能源署)的预测,2022年到2025年全球新增的电力装机容量中,可再生能源占比将高达98%。而风电凭借强大的供应链和低廉且稳定的价格,成为可再生能源的中流砥柱。根据GWEC的预测,2023年全球新增风电装机将首次超过100GW,并预测未来五年新增风电装机容量达680GW,年均新增136GW,其中海上风电占比将逐步提高,未来五年总新增装机可达130GW。
海外风电市场庞大,海外业务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重点之一,与国内业务板块相互补充,以减少单一市场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公司积极开展海外业务,与多家国际知名企业建立了深厚的合作关系。相关工作的成效已逐渐显现,近年来公司海外订单增长明显。公司专攻出口产品生产的子公司扬州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年中建成投产,扬州生产基地投产后,将为公司海外业务的拓展添砖加瓦。
(二)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我国最早专业生产风机塔架的公司之一,在全国风机塔架制造业中处于领先地位。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包括:
1、塔筒业务(含其他海上风电及海洋工程装备)
公司主营风力发电机组塔筒等陆上与海上风力发电装备及海洋工程装备制造、销售等业务。风力发电设备业务方面,主要产品为自主品牌的陆上风电塔筒和海上风电塔筒、导管架、管桩、升压站平台及相关辅件、零件,是陆上及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的主要部件之一,主要起支撑作用。海洋工程设备业务方面,主要产品为海洋工程平台相关辅件、零件以及用于海洋工程的各类钢结构件,相关产品作用涵盖海洋工程的各个方面,视具体订单而有所不同。上述业务经营模式主要是以销定产,主要业绩驱动因素为国家相关产业及行业政策、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收入确认项目数量、应收款回款、人民币汇率波动等。
2、风电场投资运营业务
公司积极探索风电场开发等产业链相关的业务拓展计划。报告期内,公司持有河南嵩县50MW分散式风电场;此外,公司正在广西等地区积极推进风电场相关项目。风电场投资运营业务在报告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属于陆上装备与海上风电装备(包括塔架、导管架、管桩等)、海洋工程装备等并行的高端装备制造企业,自成立以来专注于风机塔架等风电装备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在风电装备行业深耕多年。公司核心竞争力在报告期内继续保持,主要体现在:
1、产品质量和革新优势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产品革新,制定了严格的质量管理标准和科学的质量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在高端产品方面的批量化生产能力及国际标准化程度。公司生产的产品包括9MW风机塔架、日本浮体式海上风机塔架、大型分片式塔架、175米斜拉塔、13.6MW海上风电导管架、2300吨级大单桩、高端升压站平台等行业领先产品。
2、经营规模与生产资质优势
风电场建设前期资本投入较大、安装施工成本较高、运行维护周期较长,而塔架、管桩、导管架等风电装备作为风力发电系统的支撑结构,属于大型钢结构产品,行业内一般要求该等产品的可靠使用寿命在20年以上。因此下游客户在选择供应商时,生产资质与经营规模是对工艺创新能力、生产加工能力、质量控制能力、交货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最好的保障。公司作为风电装备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业务规模位居行业前列,规模优势明显。同时,公司资质优良,体系建设较为完善,已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3834焊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EN1090欧盟钢结构制作资质认证、日本国土交通大臣钢结构制造许可认证、DNV挪威船级社认证、ABS美国船级社认证、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等认证,并获得大量国内外知名企业的供应商认证。
3、品牌与客户资源优势
经过多年的深耕,公司已发展成为生产规模化、产品系列化、服务一体化,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陆上、海上风电装备及高端海洋工程装备专业制造商,连续多年蝉联全球新能源企业500强。在风电装备制造领域,拥有自主品牌的国内企业很少;公司自主品牌“TSP”“泰胜”“蓝岛BlueIsland”的产品凭借十余年如一日的过硬质量与优质的售后服务,受到国内外众多客户的认可,在风能装备行业享有高度品牌美誉度。凭借持续的技术开发投入、严格的质量控制、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成熟的经营管理,公司在行业内建立了良好的产品口碑及品牌形象,与众多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的紧密合作关系,是全球最大的风机整机制造商VESTAS在中国的首家合格供应商,也是国内风机整机龙头企业金风科技5A级供应商。
4、技术工艺优势
风机塔架具有一定的技术壁垒,高端风电装备要求更高(如:法兰平面度要求、法兰的内倾量要求、焊缝的棱角要求、错边量控制、厚板焊接和防腐要求等),而对于导管架、超大管桩等风电装备海上风电装备,相关工艺难度会进一步提高。公司在陆上、海上风电装备领域拥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拥有专业的研发与技术团队,在风机塔架等风电设备的工艺技术方面处于国际领先地位,承担了多家国内外整机制造商的陆上钢塔、柔性塔及海上风电管桩、导管架的样品制作工作,多次填补国内陆上及海上风电装备的行业空白。公司牵头起草了国家标准《风力发电机组塔架》(GB/T19072-2022),并参与起草了国际标准《WindEnergyGenerationGystems-Part6:TowerandFoundationDesignRequirements》(IEC61400-6:2020)。公司及旗下企业拥有多项专业资质认定,包括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上海市专精特新、上海市企业工程中心、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等。随着风机塔架的升级和结构的变化,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开展技术研发工作,并持续推动专利项目研发及申请保护工作,现已在风电和海洋工程领域获得300余项有效专利,涵盖设计、工艺、制造技术、质量检验、配套新型工装等多个方面。
5、产能布局优势
塔架、管桩、导管架等风电设备零部件产品呈现体积大、重量大等特点,一般情况下行业内企业综合成本结构中运输成本占比较高;近年来随着风电行业主流机型大型化趋势愈发明显,运输亦成为制约风电设备零部件生产企业业务发展的瓶颈之一。公司多年来深耕主业,在全国布局了华东、华北、西北、东北、华南五个战略区域、十余个生产基地,可以有效降低运输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加强公司与供应商及客户间业务黏性,有利于提升公司现场技术服务及售后维护服务能力。
三、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原材料包括:钢材、法兰、油漆、焊材以及零配件,其中钢材为主要原材料。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较高,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毛利率水平。若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短期内大幅上涨的情况,将直接影响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生产成本及毛利率等,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波动。
公司采取了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尽可能锁定原材料成本,以抵消部分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利润的影响,同时良好的供应商管理也将为公司控制本项风险提供辅助作用。
2、项目合同延期的风险
风电项目投资量大、周期长,投资决策程序流程较多,且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场地整理、设备采购、交通运输等问题,存在众多可能导致工程项目延期的不确定性因素。公司产品的发货时间通常以客户通知为准,风电设备尤其是海上风电设备产品体积巨大,移动储存成本很高,完工后需要大型堆场或码头停靠,若客户工程项目延期导致发货时间滞后,则会增加公司的资金成本,甚至导致后续产品的生产难以推进。
公司不断加强对项目及客户信用的评估,完善合同评审工作,构建健康、合理的销售体系,预防或减少相关风险的发生。财务上,公司对部分项目计提合理存货减值准备。
3、市场竞争的风险
风电设备领域市场参与者较多,企业竞争压力持续存在,公司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将从自身角度出发,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提高品牌知名度,开展技术创新工作,在优势地区充分发挥优势力量,保证充分的竞争力。
4、内部经营管理的风险
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生产基地分布区域较广,截至本报告发布日,公司生产基地分布于上海金山、江苏启东、江苏东台、内蒙古包头、新疆哈密、新疆木垒、江苏扬州等地;同时,公司已涉入风电场等新的业务领域,并有进行产业转型的规划,这些新业务领域与公司原有主营业务有较大差异。随着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日趋复杂,跨区域、跨领域经营管理难度加大,对公司在运营管理、制度建设、人才引进等方面带来了更大的挑战。
公司将积极引进专业人才、提升信息化建设,针对不同地区的经营环境以及不同业务领域的特点,探索更加科学合理、适应公司实际经营的管理体系,有效提高内部管理控制水平,保障公司安全高效运行,控制并降低经营管理风险。
5、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基于风电长期发展规划及海洋经济战略规划,国家对风电行业的发展总体是给予积极、长期的鼓励。电力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的关联度较高,而公司风电类产品的销售规模与风电行业景气度息息相关。国家出于对宏观经济调控的需要,可能会出台阶段性指导性文件,出现不利于行业发展的政策因素,因而公司经营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
公司会根据政策导向适当的调整业务内容和业务范围以规避短期政策风险。
6、汇率波动风险
汇率的波动直接影响到公司出口产品的销售定价和外币资产的折算金额,随着公司“双海战略”的逐步落实,公司海外业务拓展工作顺利进行,出口业务规模逐步扩大,汇率波动给公司的影响将逐步显现并增大。
为应对相关风险,公司通过远期汇率锁定等方法,一定程度上规避汇率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7、国际贸易政策风险
近年来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加剧,各国纷纷推出了包括货币政策、贸易保护政策在内的各项经济刺激政策,提振本国经济的同时也可能会造成全球供应链的波动性加大、物流效率降低成本上升等现象。截至本报告发布日,美国、澳大利亚、墨西哥、欧盟、加拿大等国家或地区对我国实施了反倾销措施,加大了我国风电装备产品外销成本;未来如有更多国家或地区对公司销售的产品采取反倾销调查或措施,公司境外销售业务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公司积极参与各个国家或地区的反倾销、反补贴应诉。公司在澳大利亚的反倾销日落复审中取得了0税率的结果,在澳洲市场保持着良好的竞争力。
四、主营业务分析
(一)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835.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99.53万元,同比增长17.93%。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市场拓展力度,在手业务订单较为充足。公司报告期内共实现营业收入166,964.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9,161.50万元,同比增长30.64%。其中:海上风电装备类产品实现收入32,287.9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564.42万元,同比增长232.06%;陆上风电类产品实现收入127,827.3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288.05万元,同比增长11.60%。
2、报告期交付的部分陆上风电项目原材料采购成本相对较低,使得报告期陆上风电毛利率有所上升。
(二)订单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在执行及待执行订单共计484,667万元,具体如下:
1、按产品分类情况说明:
(1)陆上风电类订单本报告期新增259,045万元,完成136,001万元,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377,994万元;
(2)海上风电类订单本报告期新增66,928万元,完成36,485万元,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101,555万元;
(3)海洋工程类订单本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3,425万元;
(4)其他在执行及待执行订单1,693万元。
2、按区域分类情况说明:
(1)国内订单本报告期新增251,115万元,完成115,267万元,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347,240万元;
(2)国外订单本报告期新增82,438万元,完成64,955万元,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137,427万元。
(三)后续经营计划
公司将依照《2022年年度报告》中提出的经营计划,加强相关方面工作的推进力度。
1、各业务板块经营目标
对于塔筒业务(含其他海上风电及海洋工程装备)业务板块,2023年公司将保持现有主营的塔筒业务(含其他海上风电及海洋工程装备)稳步发展,竭力推动整体业务进入上升通道。公司需要抓住市场机遇,推动国内、海外塔筒业务市场占有率的提升,同时加快发展海上风电业务,打开新兴且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具体来说,首先,公司会加强一体化市场营销能力建设,整合市场营销组织、组建营销人才团队、搭建营销激励体系、制定营销策略,通过打造强有力的市场营销能力来占据优势市场;其二,公司持续关注前瞻性技术、制定研发规划的同时,将整合各方资源,推进现有产能基地的技术工艺改进,以实现当前产能的最大化释放;其三,公司将在国内进行多样化市场布局,在控制好风险的基础上持续扩大产能,2023年重点工作为完善华南地区的产能布局。
公司根据国内风资源分布及风电市场发展趋势,积极进行市场布局。
(1)对于陆上风电业务,公司拟在紧邻国内主要陆上风电市场区域新增产能,在挖掘现有国内布局产能的前提下,做好中部、西部、南部市场的布局;
(2)对于海外业务,公司正在扬州港附近建设现代化、智能化的新型绿色生产基地,主要用于出口产品的生产,设计年产能为25万吨,该出口基地已于2023年中建成投产;
(3)对于海上风电业务,公司继续推动广东地区海上风电制造基地的布局工作,尽快完善沿海海上风电产业布局。对于风电场投资运营业务板块,通过业务平台的搭建、风资源开发机制建立、项目资源的梳理以及优先级评定、风电场运营体系搭建,逐步形成符合公司特点的风电场开发模式及合作模式。
对于风电价值链延伸业务板块,公司将搭建各业务公司及人才团队,向产业更多环节布局业务规模,拓展各业务板块客户,与塔筒业务形成销量互促。
2、投融资计划
其一,公司塔筒业务稳步发展,产品结构日趋多元,资产规模日益庞大,组织层级日趋复杂,对日常流动资金实力及周转能力要求大大提高。其二,从主业产业链延伸的角度,公司会继续推动风电场投资运营工作,并开始布局风电价值链延伸业务,对资金的需求也进一步提高。上述业务对资金的需求决定了公司必须扩宽融资渠道,大力提升融资能力。
2023年,公司将继续发挥上市公司多层次融资平台的优势,不断提升公司的融资能力,重点针对各业务线及新建项目做好多渠道相结合、短中长期相匹配的融资工作。
收起▲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的主要业务属于风电行业的风电装备细分领域。
1、国内风电行业总体情况
根据中电联的数据,2022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容量37.63GW,其中陆上风电新增装机32.58GW、海上风电新增装机5.05GW;截至2022年底,全国并网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365.44GW,其中陆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334.00GW、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31.44GW。从风电装机地区分布看,以内蒙古、河北、新疆为代表的“三北”地区为风电主要产区,而以江苏、山东、广东为代表的沿海地区也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风电装机容量不断增加的同时,我国能源结构也在持续优化,非化石能源发电量不断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22年全国风电发电量686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3%,占2022年总发电量的8.6%。
2020年,我国对外宣布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减排目标: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1200GW)以上。为应对气候变化目标,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能源体系是重要手段之一,包括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立全国绿色电力交易体系等。中共中央《十四五规划建议》也提出了能源革命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建议。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国家积极出台引导政策,提升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市场竞争力,引导风电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2022年1月2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发改能源〔2022〕210号),从推进西部清洁能源基地绿色高效开发、提升东部和中部地区能源清洁低碳发展水平等方面对能源生产布局和输送格局作出统筹安排,提出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同时做好电网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期间存量通道输电能力提升4000万千瓦以上,实现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39%左右的目标。2022年3月29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要求非石化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提升至17.3%左右,新增电能替代电量1800亿千瓦时,风电和光伏的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例达12.2%左右,同时明确2022年各省消纳责任权重,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绿色电力证书制度。
在2022年,各省市地区相继发布“十四五能源规划”,锚定本省市“十四五”期间新能源装机增量,其中大基地建设是支持实现2030年新能源装机目标的重要支撑。其中,陆上风电基地以新疆、黄河上游、河西走廊、冀北、黄河“几”字弯、藏西南、云贵川、广西等地区为主,主要打造“风光(水)一体化”的综合能源基地与百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外送基地;海上风电基地分别以江苏、山东、广东、浙江、福建等省份为主,主要打造海上风电发电基地、装备制造基地、海上风电母港等。
国内风电迈入市场化发展的道路,同时随着风机大型化、风电安装和运维的技术创新、风电投资风险的降低,风电成本将进一步下降。IRENA(国际可再生能源署)预测,到2030年,陆上风电成本将在2018年的水平上下降25%,海上风电将在2018年的水平上下降55%。在降本趋势下,虽然制造业降成本的压力不容忽视,但是由此带来的产业竞争力的提升也是风电市场空间不断扩大的动力,同时产业成熟度的提升也增强了业内优质供应商的竞争力。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对风电市场长期稳定发展持乐观的态度。虽然目前国内风电设备制造行业竞争较为激烈,但公司作为风电装备制造行业历史最悠久的企业之一,技术实力雄厚、工艺水平先进、产品质量可靠,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同时,公司会通过不断完善市场布局、积极推动产业升级、灵活调整市场竞争策略等方式持续加码自身竞争力,继续保持在国内风电塔架行业中的优势地位。
2、国内海上风电行业情况
我国海上风电正在迎来蓬勃发展的时期。我国海上风能可供开发资源非常丰富,海上风电更加靠近电力负荷中心,很少受消纳能力的制约;大力发展海上风电对于落实“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带动社会经济转型升级发展、打造海洋经济与海洋强国,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我国海上风电在2017-2018年左右进入高速发展的时期,目前已成为全球海上风电装机容量最大的国家。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82号)和《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833号),从2022年起,海上风电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畴,呈现出市场化进程加速的趋势。但基于现有产业发展状况,我国大部分地区的海上风电项目要实现平价上网,仍需进一步提高发电效率与降低成本。基于此,随着国家补贴退坡,各沿海省份通过一系列补贴政策接力推进海上风电向平价上网的平稳过渡。2021年6月1日,广东省发布《促进海上风电有序开发和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方案》(粤府办〔2021〕18号),正式明确了为2018年底前已完成核准、在2022年至2024年全容量并网的省管海域项目提供省级补贴,补贴标准为2022年、2023年、2024年全容量并网项目每千瓦分别补贴1500元、1000元、500元,补贴资金由省财政设立海上风电补贴专项资金解决;2025年起并网的项目不再补贴。2022年3月31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能源局副局长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大力支持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明确了海上风电补贴等鼓励政策,例如对2022-2024年建成并网的“十四五”海上风电项目,省财政分别按照每千瓦800元、500元、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规模分别不超过200万千瓦、340万千瓦、160万千瓦。2022年4月19日,浙江省舟山市发布《关于2022年风电、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明确2022年和2023年海上风电省级补贴标准分别为0.03元/kWh和0.015元/kWh,补贴规模分别为60万千瓦和150万千瓦,项目补贴期限为10年;2021年底前已核准项目,2023年底未实现全容量并网将不再享受省级财政补贴。2022年11月18日,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上海市财政局印发《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提出对企业投资的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和场址中心离岸距离大于等于50km近海海上风电项目,根据项目建设规模给予投资奖励,分5年拨付,每年拨付20%,奖励标准为500元/千瓦,单个项目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适用于上海市2022-2026年投产发电的项目。
中国海上风电虽然处于发展期,但随着配套产业的成熟和技术的革新,加上沿海省份的政策决心和陆上风电降本路程的经验,中国海上风电度电成本的下降,实现平价上网,是可以预见的。
随着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日益优化,海上风电电价政策逐步明朗,海上风电技术不断成熟,建设成本不断降低,配套产业逐渐成熟,我国各地海上风电正在进入加速发展的时期。各地政府也大力支持海上风电的发展,截至本报告发布日,山东、辽宁、广东、浙江、海南、江苏、浙江等地区已明确其“十四五”期间的海上风电发展目标,总计规划海上风电装机达40-50GW。2022年1月1日,辽宁省《辽宁省“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省力争海上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4.5GW。根据2021年8月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山东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到2025年,山东省海上风电力争开工10GW、投运5GW。2022年6月,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江苏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规划》提出,全力推进近海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稳妥开展深远海海上风电示范建设,到2025年,全省风电装机达到28GW以上,其中海上风电装机达到15GW以上。根据2022年8月11日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印发的《上海市能源电力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上海市将在“十四五”期间重点建设金山、奉贤、南汇海域项目,启动实施百万千瓦级深远海海上风电示范。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将重点推进海上风电发展,“十四五”期间将打造3个以上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新增风电装机4.5GW以上,力争到2025年全省风电装机容量达到6.5GW,主要为海上风电。福建省在2022年5月发布的《福建省“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中,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推进省管海域10.3GW、深远海4.8GW海上风电项目的开发建设。2022年3月17日广东省政府发布《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打造粤东、粤西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十四五”时期新增海上风电装机容量约17GW。海南省发布的《海南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科学有序推进海上风电开发,鼓励发展远海风电;浅海域优选5处海上风电开发示范项目场址,总装机容量3GW,2025年实现投产规模约1.2GW。
我国海上风电的市场空间庞大,各级政府支持力度较大,业主开发意愿较强;2022年作为海上风电国家补贴退坡首年,行业处于调整期,市场有所放缓,但仍然新增装机容量5.05GW,为历史第二高。随着海上风电电价政策的逐步明朗、成本的逐步降低,根据沿海各省市的海洋发展规划,预期未来几年海上风电装机仍将延续近年来良好的发展态势。
海上风电的规模化发展将带动装备制造环节的市场需求,与陆上风电市场的激烈竞争相比,国内海上风电装备市场竞争稍显平和。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存在一定的进入壁垒,一方面,存在码头等硬件条件的限制;另一方面,相关产品的制造需要一定的生产工艺技术和项目管理经验的积累。目前,海上风电装备制造竞争者主要包括海洋工程、船舶制造类企业以及塔架生产企业。公司目前海上风电生产基地为泰胜蓝岛,其在海上风电导管架、升压站平台等较为复杂的海上风电产品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其凭借自身专业的技术队伍、先进的技术资质、高效的管理体系、严格的安全标准、良好的区位优势,不断开发、制造行业先进产品,在海上风电行业国内市场保持领先地位。
3、全球风电情况概述
根据GWEC发布的全球风电统计数据,2022年全球风电市场新增装机容量约77.6GW,与2021年度基本持平,截至2022年底全球累计装机容量达到906GW,为历史上新增装机第三高的年份,仅次于前两个年度。新增装机中陆上风电68.8GW,中国占全球风电新增陆上装机的47%;海上风电新增8.8GW,中国占比58%。2022年度亚太地区、欧洲、北美新增装机容量仍然占全球装机容量的90%以上。
据GWEC《2023年全球风度报告》预计,未来五年风电将进入新一轮的快速发展时期。第一个原因便是减排目标的迫近。即便过去两年全球风电装机呈现出巨大增量,但根据IPCC2021年发布的报告,全球减排目标红线迫近,若各个国家政府不尽快采取有效的减排措施,《巴黎协定》的2℃目标将很难达成。此外,通货膨胀引起能源价格高企,加上2022年俄乌冲突带来的能源局势紧张,使得能源安全与能源弹性引起全世界的关注,也进一步证明了摆脱化石能源依赖的战略必要性。综上,从减排目标以及国家能源安全的角度,各国政府包括中国、美国、欧盟等在过去几年都不约而同地加大了可再生能源替换化石能源的速度,根据IEA(国际能源署)的预测,2022年到2025年全球新增的电力装机容量中,可再生能源占比将高达98%。而风电凭借强大的供应链和低廉且稳定的价格,成为可再生能源的中流砥柱。根据GWEC的预测,2023年全球新增风电装机将首次超过100GW,并预测未来五年新增风电装机容量达680GW,年均新增136GW,其中海上风电占比将逐步提高,未来五年总新增装机可达130GW。
海外风电市场庞大,海外业务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重点之一,公司积极开展海外业务,与多家国际知名企业建立了深厚的合作关系。相关工作的成效已逐渐显现,近年来公司海外订单增长明显。公司专攻出口产品生产的子公司扬州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预计于2023年年中投产,扬州生产基地投产后,将为公司海外业务的拓展添砖加瓦。公司国内、海外业务两手抓,使得两个板块相互补充,以减少单一市场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我国最早专业生产风机塔架的公司之一,在全国风机塔架制造业中处于领先地位。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包括:
公司主营陆上与海上风力发电装备及海洋工程装备制造、销售等业务。风力发电设备业务方面,主要产品为自主品牌的陆上风电塔架和海上风电塔筒、导管架、管桩、升压站平台及相关辅件、零件,是陆上及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的主要部件之一,主要起支撑作用。海洋工程设备业务方面,主要产品为海洋工程平台相关辅件、零件以及用于海洋工程的各类钢结构件,相关产品作用涵盖海洋工程的各个方面,视具体订单而有所不同。上述业务经营模式主要是以销定产,主要业绩驱动因素为国家相关产业及行业政策、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收入确认项目数量、应收款回款、人民币汇率波动等。
2、风电场投资运营业务
公司积极探索风电场开发等产业链相关的业务拓展计划。报告期内,公司持有河南嵩县50MW分散式风电场;此外,公司正在广西等地区积极推进风电场相关项目。风电场投资运营业务报告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属于陆上装备与海上风电装备(包括塔架、导管架、管桩等)、海洋工程装备等并行的高端装备制造企业,自成立以来专注于风机塔架等风电装备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在风电装备行业深耕多年。公司核心竞争力在报告期内继续保持,主要体现在:
1、产品质量和革新优势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产品革新,制定了严格的质量管理标准和科学的质量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在高端产品方面的批量化生产能力及国际标准化程度。公司生产的产品包括9MW风机塔架、日本浮体式海上风机塔架、大型分片式塔架、175米斜拉塔、13.6MW海上风电导管架、2300吨级大单桩、高端升压站平台等行业领先产品。
2、经营规模与生产资质优势
风电场建设前期资本投入较大、安装施工成本较高、运行维护周期较长,而塔架、管桩、导管架等风电装备作为风力发电系统的支撑结构,属于大型钢结构产品,行业内一般要求该等产品的可靠使用寿命在20年以上。因此下游客户在选择供应商时,生产资质与经营规模是对工艺创新能力、生产加工能力、质量控制能力、交货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最好的保障。公司作为风电装备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业务规模位居行业前列,规模优势明显。同时,公司资质优良,体系建设较为完善,已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3834焊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EN1090欧盟钢结构制作资质认证、日本国土交通大臣钢结构制造许可认证、DNV挪威船级社认证、ABS美国船级社认证、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等认证,并获得大量国内外知名企业的供应商认证。
3、品牌与客户资源优势
经过多年的深耕,公司已发展成为生产规模化、产品系列化、服务一体化,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陆上、海上风电装备及高端海洋工程装备专业制造商,连续多年蝉联全球新能源企业500强。在风电装备制造领域,拥有自主品牌的国内企业很少;公司自主品牌“TSP”“泰胜”“蓝岛 BlueIsland”的产品凭借十余年如一日的过硬质量与优质的售后服务,受到国内外众多客户的认可,在风能装备行业享有高度品牌美誉度。凭借持续的技术开发投入、严格的质量控制、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成熟的经营管理,公司在行业内建立了良好的产品口碑及品牌形象,与众多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的紧密合作关系,是全球最大的风机整机制造商VESTAS在中国的首家合格供应商,也是国内风机整机龙头企业金风科技5A级供应商。
4、技术工艺优势
风机塔架具有一定的技术壁垒,高端风电装备要求更高(如:法兰平面度要求、法兰的内倾量要求、焊缝的棱角要求、错边量控制、厚板焊接和防腐要求等),而对于导管架、超大管桩等风电装备海上风电装备,相关工艺难度会进一步提高。公司在陆上、海上风电装备领域拥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拥有专业的研发与技术团队,在风机塔架等风电设备的工艺技术方面处于国际领先地位,承担了多家国内外整机制造商的陆上钢塔、柔性塔及海上风电管桩、导管架的样品制作工作,多次填补国内陆上及海上风电装备的行业空白。公司牵头起草了国家标准《风力发电机组 塔架》(GB/T19072-2022),并参与编制了行业标准《风力发电塔架 法兰锻件》(JB/T11218-2020)。公司及旗下企业拥有多项专业资质认定,包括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上海市专精特新、上海市企业工程中心、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等。随着风机塔架的升级和结构的变化,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开展技术研发工作,并持续推动专利项目研发及申请保护工作,现已在风电和海洋工程领域获得300余项有效专利,涵盖设计、工艺、制造技术、质量检验、配套新型工装等多个方面。
5、产能布局优势
塔架、管桩、导管架等风电设备零部件产品呈现体积大、重量大等特点,一般情况下行业内企业综合成本结构中运输成本占比较高;近年来随着风电行业主流机型大型化趋势愈发明显,运输亦成为制约风电设备零部件生产企业业务发展的瓶颈之一。公司多年来深耕主业,在全国布局了华东、华北、西北、东北、华南五个战略区域、十个生产基地,可以有效降低运输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加强公司与供应商及客户间业务黏性,有利于提升公司现场技术服务及售后维护服务能力。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一)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7,488.7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35.34万元,同比增长6.33%。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如下:
(1) 公司报告期内共实现营业收入312,669.0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2,600.19万元,同比下降18.84%。本报告期营业收入总体有所下滑,主要原因包括:1) 公司积极克服物流、人员流动困难,但产品生产、发货量仍一定程度上受到干扰。2) 从主要产品板块来看,随着陆上风电市场兴起及自身产能的逐步攀升,报告期公司陆上风电装备类产品实现收入266,556.47万元,同比增长41.84%;但2022年国内海上风电市场处于调整期,公司相关业务量有所下滑,报告期公司海上风电装备类产品实现收入39,514.09万元,同比下降79.00%;公司陆上风电业务虽然大幅增加,但仍未能完全填补海上风电业务的缺口。
(2)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泰胜加拿大塔架公司出售其自有的土地、房产、设备等资产,取得资产处置收益8,882.06万元。
2、订单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在执行及待执行订单共计331,336万元,具体如下:
(1) 按产品分类情况说明:
a) 陆上风电类订单本报告期新增259,274万元,完成279,693万元,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254,950万元;
b) 海上风电类订单本报告期新增65,551万元,完成44,651万元,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71,112万元;
c) 海洋工程类订单本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3,425万元;
d) 其他订单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订单1,849万元。
(2) 按区域分类情况说明:
a) 国内订单本报告期新增239,548万元,完成166,312万元,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211,392万元;
b) 国外订单本报告期新增92,706万元,完成165,484万元,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119,944万元。
(二)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2022年,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24号),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15,745,976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8,088.7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483.26万元。
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共109,758.96万元,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989.50万元,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06,769.46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96,050.41万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之承诺项目累计投入29,896.23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累计投入59,384.72万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06,769.46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度使用的募集资金,除补充流动资金外,其余投向为“扬州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年产 25万吨塔架项目”,用于扬州泰胜的土地购置、工程建设、设备购置等;该项目投资进度正常,截至本报告发布日,扬州泰胜正在进行厂房主体结构的搭建和设备的安装,预计项目于2023年年中建成并投产。
(三)技术研发及知识产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牵头起草的国家标准《风力发电机组 塔架》(GB/T19072-2022)获批发布,于2022年10月12日正式实施。公司参与起草的能源部标准《海上风力发电机组 外平台起重设备规范》(NB/T 10994-2022)和《海上风力发电机组 基础附属构件设计要求》(NB/T 10898-2022)也已发布实施。公司参与起草国家标准《风力发电机组塔架和基础设计要求》GB/TXXXX-20XX/IEC61400-6:2021,目前已形成送审稿;公司作为专家评审,参与评审地方标准《预应力锚栓连接件安全监测方法》DB65/T XXXX-2021。
公司积极开展技术研发工作,并持续推动专利项目研发及申请保护工作。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新获授专利共 55项;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申请并获得授权的专利共计304项,其中50项为发明专利、254项为实用新型专利,除此之外还另有4项PCT专利、4项日本专利、2项德国专利、4项软件著作权,涵盖设计、工艺、制造技术、质量检验、配套新型工装等多个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共9篇,其中SCI 3篇、核心5篇。同时,公司注重品牌(商标)长效化管理,继续跟进“TSP”“泰胜”“蓝岛BlueIsland”“蓝岛”商标的全类别注册保护工作,并加强“TSP”商标作为著名商标的宣传使用。
(四)体系建设情况
2022年度,公司的认证体系更新工作有条不紊地继续推进,各项体系认证与维护工作稳步落实。公司及各子公司正常完成了压力容器、ISO3834-2焊接质量体系、EN1990-1/2、ISO9000、ISO14000等相关已有体系认证和国家认证的复审换证工作,同时更新并维护了Vestas、日立、金风科技、Nordex等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的供应商认证,并已连续多年获金风科技质量信用评价5A级供应商的称号。
(五)内部经营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优化了管理体系和组织结构,强化了总部对各子公司的运营管理,维护总部管理模式的高效运行。为规范报告制度和沟通体系、提升工作效率,公司升级了集团内部的OA(自动化办公)系统,提高跨地区管理沟通效率和大数据分析潜力。
报告期内公司初步确定了中期战略规划,以公司发展战略为导向,继续深化组织绩效和岗位绩效的管理,提高了人力资源管理规范性。在组织绩效考核方面,公司对年度经营目标进行初步分解,针对各生产基地实际情况,形成了可跟踪、可量化的细化考核项,为落实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目标打下基础。
在生产管理方面,公司加大力度协同研发适用于塔架行业的MES(制造执行系统),以期尽快完成向制造智能化、管理数字化的转变。
(六)业务拓展及产业链延伸
塔筒制造业务(含其他海上风电及海洋工程装备)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公司高度重视核心主营业务的拓展。报告期内,公司新设扬州泰胜生产基地,专为大型、高端塔筒产品而设计建设,截至报告期末,该生产基地处于建设中,投产后预计新增塔筒产能约25万吨。
在立足主业的基础上,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风电场投资建设业务,并探索产业链的延伸。控股子公司嵩县泰胜自有的嵩县50MW风电项目于2021年年底并网发电,实现了公司风电场“零”的突破,2022年度实现风力发电量超6800万kWh;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在广西等地新设了项目公司,开展风电开发项目前期工作。
五、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发展战略
2022年,公司顺利完成股权架构调整的平稳过渡,成为国有控股上市企业。伴随风电产业的快速发展,泰胜风能将奋力抓住历史机遇,实现快速与可持续发展。为此,公司制定了新的战略规划方案,旨在打造围绕风电产业链的制造及投资运营生态体系。未来,公司的定位将由单纯的“产品提供者”向“产业培育者”转变。在产品结构上,公司逐步由单一的塔筒产品提供向价值链更多环节拓展,实现业务协同发展。在经营模式上,公司将基于制造销售模式,向更加丰富业务运营模式转型,采用如投资运营、资源互换等方式,打开各业务领域的延展空间,调动整合业务发展需要的各项资源,培育产业投资能力,打通投融资两端。
基于此,具体到业务层面,公司将立足塔筒业务(含其他海上风电及海洋工程装备),发展风电场投资运营业务,切入风电价值链延伸业务。
1、塔筒业务(含其他海上风电及海洋工程装备)
塔筒业务(含其他海上风电及海洋工程装备)仍是公司的战略核心业务,公司将推进塔筒业务的深化发展与布局,关注陆上、海上、海外三大业务场景的协同效应,优化产能的布局,继续坚持“精工制造”的高质量发展理念,实现三大业务场景快速稳步增长。
产品定位:立足陆上、海上风电塔筒等现有产品,开发研制漂浮式深海大容量海上风电浮体等大型化、新型风电装备;以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为基础,向行业通用技术基础上的差异化产品延伸。
市场定位:立足国内风电市场,开拓国际市场;以陆上风电市场为依托,积极开发海上风电市场。
产业布局:根据国内风资源分布及风电市场发展趋势,积极进行市场布局。
(1)对于陆上风电业务,公司拟在紧邻国内主要陆上风电市场区域新增产能,在挖掘现有国内布局产能的前提下,做好中部、西部、南部市场的布局;
(2)对于海外业务,公司正在扬州港附近建设现代化、智能化的新型绿色生产基地,主要用于出口产品的生产,设计年产能为25万吨,该出口基地预计于2023年中建成投产;
(3)对于海上风电业务,公司继续推动广东地区海上风电制造基地的布局工作,尽快完善沿海海上风电产业布局。
2、风电场投资运营业务和风电价值链延伸业务
在传统优势业务的基础上,泰胜风能将逐步布局风电场投资运营业务和风电价值链延伸业务。两大新业务中,风电场投资运营业务是公司业务商业模式升级、协同支撑制造业务发展的重要支点;而风电价值链延伸业务是公司业务价值链的延展、通过投资驱动当期规模提升以及远期创新布局的支撑。
未来,公司将以战略规划为发展蓝图,充分发挥产业与资本结合的优势,夯实传统优势风电设备制造能力的同时通过投资驱动和资源驱动,为下一阶段的发展增强动能。
(二)公司经营计划
1、各业务板块经营目标
(1)塔筒业务(含其他海上风电及海洋工程装备)
2023年公司将保持现有主营的塔筒业务(含其他海上风电及海洋工程装备)稳步发展,竭力推动整体业务进入上升通道。公司需要抓住市场机遇,推动国内、海外塔筒业务市场占有率的提升,同时加快发展海上风电业务,打开新兴且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具体来说,首先,公司会加强一体化市场营销能力建设,整合市场营销组织、组建营销人才团队、搭建营销激励体系、制定营销策略,通过打造强有力的市场营销能力来占据优势市场;其二,公司持续关注前瞻性技术、制定研发规划的同时,将整合各方资源,推进现有产能基地的技术工艺改进,以实现当前产能的最大化释放;其三,公司将在国内进行多样化市场布局,在控制好风险的基础上持续扩大产能,2023年重点工作为完善华南地区的产能布局,推动广东产能落地。
公司2023年度的塔筒业务(含其他海上风电及海洋工程装备)总产量目标力争达到70万吨。公司2023年度产量目标相比2022年度有较大增加,是基于2023年初以来,国内外风电尤其是海上风电和新疆等区域陆上风电需求上涨、市场回暖的前提背景下,考虑到:1)公司扬州生产基地即将投产,新疆区域生产基地扩张,带来一定的产能提升,2)公司现有订单较为充裕等实际情况。
(2)风电场投资运营业务
2023年,公司将通过业务平台的搭建、风资源开发机制建立、项目资源的梳理以及优先级评定、风电场运营体系搭建,逐步形成符合公司特点的风电场开发模式及合作模式。
(3)风电价值链延伸业务
公司将搭建各业务公司及人才团队,向产业更多环节布局业务规模,拓展各业务板块客户,与塔筒业务形成销量互促。
2、全价值链成本控制
在风电走向平价的背景下,公司将系统性地,从订单承接到产品交付,全生命周期推行成本控制措施。
首先,订单承接方面,公司将建立有效的订单分配机制。通过年度销售预测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的生产计划,并同时建立生产计划调整机制、与市场端双向互动的动态沟通机制,从而形成合理的、可行的、灵活的订单分配机制。其次,原材料采购方面,公司将逐步优化采购体系。一方面,公司成立采购管理小组,负责工程建设等高价值、低频率的采购决策与执行;另一方面,通过国资赋能,引进优质供应商。此外,公司将持续探索钢材等原材料的套期保值可行方案。原材料交付方面,公司将加强跨部门协同,针对产品订单优化物料到货协同机制。
另外,生产与库存管理方面,持续开展生产基地的降本增效工作。一方面,研发中心与各基地成立专项小组,开展产线与车间技改升级工作,开展基于已有固定资产的各工序最大产能摸排,以此为指导实现瓶颈工序最大化排班;另一方面,制定各基地生产管理制度与成本考核方案,通过薪酬激励体系充分挖掘各生产基地潜在产能。
最后,货物运输与维保服务方面,逐步搭建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机制。对于物流供应商,建立物流战略供应商库,签订战略采购协议;对于维保服务,制定标准运维体系和团队。
3、管理体系完善
(1)规范内部管理
首先,公司将在2023年继续完善和优化公司层面的制度体系,以现有制度体系为基础,针对各业务模块逐步完善并细化相关制度。同时,公司在现有战略指导下优化内部组织架构。基于制度体系和组织架构,对现有的OA系统和ERP系统上做进一步的完善和改进,优化审批流程,推动对各部门、各子公司重要环节的统筹管理,促进资源利用率最大化和效益最大化。
(2)人力资源管理
人才储备方面,公司制定年度人力资源发展规划,优化招聘流程,根据各部门招聘计划,通过校招、社招等多种手段储备、培养人才。岗位编制体系方面,公司将加强内部人才岗位编制管理,优化各子公司组织结构和岗位职级体系,统一总部与各生产基地薪酬管理制度,并基于岗位职级对标与市场接轨的薪酬水平,以构建符合业务规模和产业结构的成熟经营管理团队。绩效管理体系方面,公司将在总部及各生产型子公司全面优化绩效考核体系,细化绩效考核指标,初步建立自上而下的绩效考核及业绩激励机制。
同时,公司将以公司战略发展为引领,以培养人才为方针,以绩效提升为出发点,整合各方资源,加强内部培训、拓展外部培训。
4、投融资
其一,公司塔筒业务稳步发展,产品结构日趋多元,资产规模日益庞大,组织层级日趋复杂,对日常流动资金实力及周转能力要求大大提高。其二,从主业产业链延伸的角度,公司会继续推动风电场投资运营工作,并开始布局风电价值链延伸业务,对资金的需求也进一步提高。上述业务对资金的需求决定了公司必须扩宽融资渠道,大力提升融资能力。
2023年,公司将继续发挥上市公司多层次融资平台的优势,不断提升公司的融资能力,重点针对各业务线及新建项目做好多渠道相结合、短中长期相匹配的融资工作。
5、免责声明
上述经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2023年度经营业绩的实质承诺,尚存在不确定性,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相关政策等多种因素,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
1、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原材料包括:钢材、法兰、油漆、焊材以及零配件,其中钢材为主要原材料。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较高,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毛利率水平。若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短期内大幅上涨的情况,将直接影响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生产成本及毛利率等,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波动。
公司采取了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尽可能锁定原材料成本,以抵消部分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利润的影响,同时良好的供应商管理也将为公司控制本项风险提供辅助作用。
2、项目合同延期的风险
风电项目投资量大、周期长,投资决策程序流程较多,且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场地整理、设备采购、交通运输等问题,存在众多可能导致工程项目延期的不确定性因素。公司产品的发货时间通常以客户通知为准,风电设备尤其是海上风电设备产品体积巨大,移动储存成本很高,完工后需要大型堆场或码头停靠,若客户工程项目延期导致发货时间滞后,则会增加公司的资金成本,甚至导致后续产品的生产难以推进。
公司不断加强对项目及客户信用的评估,完善合同评审工作,构建健康、合理的销售体系,预防或减少相关风险的发生。财务上,公司对部分项目计提合理存货减值准备。
3、市场竞争的风险
风电设备领域市场参与者较多,企业竞争压力持续存在,公司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将从自身角度出发,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提高品牌知名度,开展技术创新工作,在优势地区充分发挥优势力量,保证充分的竞争力。
4、内部经营管理的风险
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生产基地分布区域较广,截至本报告发布日,公司生产基地分布于上海金山、江苏启东、江苏东台、内蒙古包头、新疆哈密、新疆木垒、江苏扬州等地;同时,公司已涉入风电场等新的业务领域,并有进行产业转型的规划,这些新业务领域与公司原有主营业务有较大差异。随着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日趋复杂,跨区域、跨领域经营管理难度加大,对公司在运营管理、制度建设、人才引进等方面带来了更大的挑战。公司将积极引进专业人才、提升信息化建设,针对不同地区的经营环境以及不同业务领域的特点,探索更加科学合理、适应公司实际经营的管理体系,有效提高内部管理控制水平,保障公司安全高效运行,控制并降低经营管理风险。
5、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基于风电长期发展规划及海洋经济战略规划,国家对风电行业的发展总体是给予积极、长期的鼓励。电力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的关联度较高,而公司风电类产品的销售规模与风电行业景气度息息相关。国家出于对宏观经济调控的需要,可能会出台阶段性指导性文件,出现不利于行业发展的政策因素,因而公司经营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公司会根据政策导向适当的调整业务内容和业务范围以规避短期政策风险。
6、汇率波动风险
汇率的波动直接影响到公司出口产品的销售定价和外币资产的折算金额,随着公司“双海战略”的逐步落实,公司海外业务拓展工作顺利进行,出口业务规模逐步扩大,汇率波动给公司的影响将逐步显现并增大。
为应对相关风险,公司通过远期汇率锁定等方法,一定程度上规避汇率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7、国际贸易政策风险
近年来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加剧,各国纷纷推出了包括货币政策、贸易保护政策在内的各项经济刺激政策,提振本国经济的同时也可能会造成全球供应链的波动性加大、物流效率降低成本上升等现象。截至本报告发布日,美国、澳大利亚、墨西哥、欧盟等国家或地区对我国实施反倾销,加大了我国风电装备产品外销成本;未来如有更多国家或地区对公司销售的产品采取反倾销调查或措施,公司境外销售业务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公司积极参与各个国家或地区的反倾销、反补贴应诉,在澳大利亚的反倾销日落复审中取得了0税率的结果,在澳洲市场保持着良好的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来自于澳大利亚以外实施反倾销措施国家或地区的收入占比较小。
(四)公司前期披露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1、2022年度,公司50万吨的生产经营目标未完成,2022年实际产量约为41.2万吨,完成目标的82.4%。未能完成生产经营目标的主要原因包括:1)部分生产基地报告期内偶发物流、人员流动受阻的情况,产品生产、发货量受到一定的影响,2)2022年国内海上风电市场处于调整期,公司海上风电业务量有所下滑。
2、2022年度,在市场布局、产业升级、体系建设、规范管理、人才培育、成本控制、投融资管理等方面,公司加强了日常工作,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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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我国最早专业生产风机塔架的公司之一,在全国风电装备制造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也是国际知名的风电装备供应商之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包括:
1、风力发电设备及海洋工程设备制造
公司主营陆上与海上风电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制造、销售等业务。风力发电设备业务方面,主要产品为自主品牌的陆上风电塔架和海上风电塔架、导管架、管桩、升压站平台及相关辅件、零件,是陆上及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的主要部件之一,主要起支撑作用。海洋工程设备业务方面,主要产品为海洋工程平台相关辅件、零件以及用于海洋工程的各类钢结构件,相关产品作用涵盖海洋工程的各个方面,视具体订单而有所不同。上述业务经营模式主要是以销定产,主要业绩驱动因素为报告期国家相关产业及行业政策、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收入确认项目数量、应收款回款、人民币汇率波动等。
2、风电场开发、运营等
报告期末,公司持有风电场装机容量共50MW。风电场开发与运营等业务报告期内对公司影响较小,未认定为主要业务。
(二)公司所属主要行业情况
1、国内风电行业总体情况
根据中电联的数据,2022年上半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12.94GW,其中绝大部分为陆上风电;截至2022年6月底,全国并网风电累计装机达到342.24GW,其中陆上风电累计装机315.58GW、海上风电累计装机26.66GW。从风电装机分布看,以内蒙古、河北、新疆、山西为代表的“三北”地区为风电主要产区,而以江苏、山东、广东为代表的沿海地区也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风电装机容量不断增加的同时,我国能源结构也在持续优化,非化石能源发电量不断增长。根据中电联的数据,2022年1-6月,全国风电发电量386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2%。
2020年,我国对外宣布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减排目标: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1200GW)以上。为应对气候变化目标,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能源体系是重要手段之一,包括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立全国绿色电力交易体系等。中共中央《十四五规划建议》也提出了能源革命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建议。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国家积极出台引导政策,提升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市场竞争力,引导风电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2022年1月2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发改能源〔2022〕210号),从推进西部清洁能源基地绿色高效开发、提升东部和中部地区能源清洁低碳发展水平等方面对能源生产布局和输送格局作出统筹安排,提出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同时做好电网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期间存量通道输电能力提升4000万千瓦以上,完成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39%左右的目标。2022年3月29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要求非石化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提升至17.3%左右,新增电能替代电量1800亿千瓦时,风电和光伏的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例达12.2%左右,同时明确2022年各省消纳责任权重,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绿色电力证书制度。
在2022年上半年,各省市地区相继发布“十四五能源规划”,锚定本省市“十四五”期间新能源装机增量,其中大基地建设是支持实现2030年新能源装机目标的重要支撑。在各地方政策中,陆上风电基地以内蒙古、吉林、青海、山东为主,主要以“风光水火储一体化”综合能源基地、百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外送基地为主要建设方式;海上风电基地分别以江苏、山东、广东、浙江、福建等省份为主,主要打造海上风电发电基地、装备制造基地、海上风电母港等。
国内风电迈入市场化发展的道路,同时随着风机大型化、风电安装和运维的技术创新、风电投资风险的降低,风电成本将进一步下降。IRENA预测,到2030年,陆上风电成本将在2018年的水平上下降25%,海上风电将在2018年的水平上下降55%。在这样的趋势下,虽然制造业降成本的压力不容忽视,但是产业竞争力的提升也带来风电市场空间不断扩大的动力。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对风电市场长期稳定发展持乐观的态度。虽然国内风电设备制造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并在短期内受到了下游传导的降本压力,但公司会通过不断完善市场布局、积极推动产业升级、灵活调整市场竞争策略,继续保持在国内风电塔架行业中的优势地位。
2、国内海上风电行业情况
我国海上风电正在迎来蓬勃发展的时期。我国海上风能资源丰富,近海风能可供开发资源非常丰富;海上风电更加靠近电力负荷中心,很少受消纳能力的制约;大力发展海上风电对于落实“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带动社会经济转型升级发展、打造海洋经济与海洋强国,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我国海上风电在2017-2018年左右进入高速发展的时期,目前已成为全球海上风电装机容量最大的国家。
海上风电同样呈现出市场化进程加速的趋势;但基于现有产业发展状况,我国大部分地区的海上风电项目要实现平价上网,仍需进一步提高发电效率与降低成本。随着国家补贴退坡,各沿海省份通过一系列政策规划推进海上风电向平价上网的平稳过渡。2021年6月,广东省发布《促进海上风电有序开发和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方案》(粤府办〔2021〕18号),正式明确了为2018年底前已完成核准、在2022年至2024年全容量并网的省管海域项目提供省级补贴,补贴标准为2022年、2023年、2024年全容量并网项目每千瓦分别补贴1500元、1000元、500元,补贴资金由省财政设立海上风电补贴专项资金解决;2025年起并网的项目不再补贴。2022年4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能源局副局长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大力支持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明确了海上风电补贴等鼓励政策,例如对2022-2024年建成并网的“十四五”海上风电项目,省财政分别按照每千瓦800元、500元、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规模分别不超过200万千瓦、340万千瓦、160万千瓦。2022年7月,浙江省舟山市发布《关于2022年风电、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明确2022年和2023年海上风电省级补贴标准分别为0.03元/kWh和0.015元/kWh,补贴规模分别为60万千瓦和150万千瓦,项目补贴期限为10年;2021年底前已核准项目,2023年底未实现全容量并网将不再享受省级财政补贴。
与此同时,由于技术的发展,例如引入更加大型化的海上风机、优化风机和基础部分的设计,加上资金成本的降低,海上风电的度电成本也一直在下降,根据BloombergNEF的测算,海上风电的全球平均度电成本已经从2012年下降67.5%至2020年的约84美元/MWh(约0.58人民币/KWh),到2025年预计海上风电平均度电成本可达到58美元/MWh(约0.40人民币/KWh)(数据来源:GWEC)。中国海上风电虽然处于发展期,现阶段度电成本约为0.64人民币/KWh(数据来源:国网能源研究院),相比煤炭标杆电价0.39-0.45人民币/KWh仍需30%以上的降本空间;但是随着配套产业的成熟和技术的革新,加上沿海省份的政策决心和陆上风电降本路程的经验,中国海上风电度电成本的下降,甚至实现平价上网,是可以预见的。
随着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日益优化,海上风电电价政策逐步明朗,海上风电技术不断成熟,建设成本不断降低,配套产业逐渐成熟,我国各地海上风电正在进入加速发展的时期。各地政府也大力支持海上风电的发展,截至本报告发布日,广东、山东、浙江、海南、江苏、广西等地区已初步明确其海上风电发展目标。2021年山东完成了首批海上风电600MW示范项目全容量并网,山东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到2025年海上风电力争开工10GW、投运5GW,根据山东省能源局出台的2022年山东能源工作文件,其海上风电发展规划总规模35GW,2022年重点推进渤中、半岛南5GW以上项目开工建设,建成并网2GW。江苏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规划提出积极稳妥推进海上风电领跑示范,到2025年,江苏省风电新增约11GW,其中海上风电新增约8GW。2022年1月11日,上海公布了300MW海上风电项目竞配方案。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将重点推进海上风电发展,“十四五”期间将打造3个以上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新增风电装机4.5GW以上,力争到2025年全省风电装机容量达到6.5GW,主要为海上风电。福建省政府公布的《关于印发加快建设“海上福建”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明确提出有序推进福州、宁德、莆田、漳州、平潭海上风电开发。广东省政府发布的《促进海上风电有序开发和
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方案》(粤府办〔2021〕18号)明确了“十四五”期间该省海上风电发展目标,到2021年底,广东全省海上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4GW;到2025年底力争达到18GW,在全国率先实现平价并网。海南省发布的《海南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海南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制定了“十四五”期间海上风电场11个、总装机12.3GW的海上风电项目招商(竞争性配置)方案。
我国海上风电的市场空间庞大,各级政府支持力度较大,业主开发意愿较强;虽然2022年上半年由于行业处于调整期,市场有所放缓,但随着海上风电电价的逐步明朗、成本的逐步降低,根据沿海各省市的海洋发展规划,预期未来海上风电装机仍将延续近年来良好的发展态势。海上风电的规模化发展将带动装备制造环节的市场需求,与陆上风电市场的激烈竞争相比,国内海上风电装备市场竞争稍显平和。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存在一定的进入壁垒,一方面,存在码头等硬件条件的限制;另一方面,相关产品的制造需要一定的生产工艺技术和项目管理经验的积累。目前,海上风电装备制造竞争者主要包括海洋工程、船舶制造类企业以及塔架生产企业。公司目前海上风电生产基地为泰胜蓝岛,其在海上风电导管架、升压站平台等较为复杂的海上风电产品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其凭借自身专业的技术队伍、先进的技术资质、高效的管理体系、严格的安全标准、良好的区位优势,不断开发、制造行业先进产品,在海上风电行业国内市场保持领先地位。
3、全球风电情况概述
根据GWEC预计,基于现有的政策模式,未来五年全球风电总新增装机将超550GW,年均新增超110GW。即使过去两年全球风电装机呈现出巨大增量,但根据IPCC2021年发布的报告,全球减排目标红线迫近,若各个国家政府不尽快采取有效的减排措施,《巴黎协定》的2℃目标将很难达成。另外,2022年俄乌冲突造成的能源紧张局势,也进一步验证了摆脱化石能源进口依赖的战略必要性,而风电则是替代化石能源的中流砥柱。综上,无论从减排目标还是国家能源安全的角度,在世界范围内,风电装机维持现有的增速是远远不够的。进一步讲,只有立即采取措施并尽快加大风电等可持续能源代替化石能源的速度,才能有机会实现全球减排目标。
公司对海外市场十分重视,在加强对原有重点客户资源维护的同时,大力开发澳洲、南美、东南亚等地的新客户,相关工作的成效已显现,海外订单增长明显。2022年,公司专攻出口产品生产的子公司扬州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正在进行基础设施的建设,预计该生产基地于2023年投产。公司在拓展海外业务的同时,也不放松国内业务,使得两个板块相互补充,以减少单一市场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三)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
1、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036.3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819.81万元,同比下降43.79%。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如下:
(1)报告期内,一方面,公司部分生产基地受到疫情影响,物流、人员流动受阻,产品发货量不达预期;另一方面,国内海上风电市场处于调整期,公司相关业务量有所下滑,公司陆上风电业务虽然大幅增加,但仍未能完全填补缺口。公司报告期内共实现营业收入127,802.7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598.57万元,同比下降8.32%。其中:海上风电装备类产品实现收入9,723.5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7,743.27万元,同比下降88.88%;陆上风电类产品实现收入114,539.3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8,352.57万元,同比上升147.99%。
(2)报告期公司陆上风电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一方面,报告期内交付的部分项目受到前期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原材料采购成本较高;另一方面,受区域市场环境和地区疫情的影响,报告期内部分国内订单盈利空间低于去年同期水平。
(3)报告期内,根据相应会计政策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62.95万元;同时,虽然信用减值损失有一定金额的转回,但总体转回金额较可比会计期间大幅减少,也是导致净利润同比下降的原因之一。
(4)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政府补助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
2、订单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订单共计332,512万元,具体如下:
(1)按产品分类情况说明:
a、陆上风电类订单本报告期新增125,428万元,完成119,194万元,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281,603万元;
b、海上风电类订单本报告期新增6,306万元,完成10,988万元,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45,530万元;
c、海洋工程类订单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3,425万元;
d、其他在执行及待执行订单报告期末1,954万元。
(2)按区域分类情况说明:
a、国内订单本报告期新增107,527万元,完成55,441万元,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190,242万元;
b、国外订单本报告期新增28,285万元,完成78,737万元,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142,270万元。
(四)后续经营计划
1、主营业务方面,2022年公司将保持主营业务稳步发展,围绕工作计划开展各项工作,竭力推动整体业务进入上升通道。一方面,继续深化“双海”战略,大力拓展海外市场及海上风电市场,打开新兴且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另一方面,抓住国内市场稳步发展的机遇,推动国内业务市场占有率稳中有升。
(1)公司会继续将现有生产基地的经营管理和降本增效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构建一体化管理模式,开发头部产品,占据优势市场,打造强有力的市场运营保障能力。
(2)公司将继续维持对海外市场的重视程度,持续进行海外客户的开发与维护,推动与核心客户的全方位合作。
(3)产能方面,其一,公司将整合各方资源,协同产生合力,充分挖掘并合理分配产能。其二,公司将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加强品牌及技术等软实力的输出,在国内进行多样化市场布局,构建一体化管理模式,在控制好风险的基础上持续扩大产能。
2、投融资计划和业务拓展
公司目前的产品结构日趋多元,资产规模日益庞大,组织层级日趋复杂。公司主营业务稳步发展,海外业务及海上风电业务增速较快,对公司日常流动资金实力及周转能力要求大大提高;同时,公司有多个子公司、投资项目处于筹划、筹建阶段,相关资金需求可能有所上升;另外,从主业产业链延伸的角度,公司会继续积极推进风电场开发业务,并逐步形成符合公司特点的风电场开发模式及合作模式。上述业务对资金的需求决定了公司必须扩宽融资渠道,大力提升融资能力。
公司将继续发挥上市公司多层次融资平台的优势,不断提升公司的融资能力,重点针对各业务线及新建项目做好多渠道相结合、短中长期相匹配的融资工作。
3、公司将依照2021年年度报告中提出的计划,加强相关方面工作的推进力度。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属于陆上装备与海上风电装备(包括塔架、导管架、管桩等)、海洋工程装备等并行的高端装备制造企业,自成立以来专注于风机塔架等风电装备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在风电装备行业深耕多年。公司核心竞争力在报告期内继续保持,主要体现在:
1、产品质量和革新优势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产品革新,制定了严格的质量管理标准和科学的质量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在高端产品方面的批量化生产能力及国际标准化程度。公司生产的产品包括8MW风机塔架、日本浮体式海上风机塔架、大型分片式塔架、175米斜拉塔、10MW海上风电导管架、2300吨级大单桩、高端升压站平台等行业领先产品。
2、经营规模与生产资质优势
风电场建设前期资本投入较大、安装施工成本较高、运行维护周期较长,而塔架、管桩、导管架等风电装备作为风力发电系统的支撑结构,属于大型钢结构产品,行业内一般要求该等产品的可靠使用寿命在20年以上。因此下游客户在选择供应商时,生产资质与经营规模是对工艺创新能力、生产加工能力、质量控制能力、交货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最好的保障。公司作为风电装备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业务规模位居行业前列,规模优势明显。同时,公司资质优良,体系建设较为完善,已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3834-2焊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认证、EN1090-1&2欧盟钢结构制作资质认证、日本建筑钢结构制作资质大臣认定、DNV挪威船级社认证、ABS美国船级社认证、JIS日本钢结构制造许可认证、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等认证,并获得大量国内外知名企业的供应商认证。
3、客户资源与品牌优势
凭借持续的技术开发投入、严格的质量控制、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成熟的经营管理,公司在行业内建立了良好的产品口碑及企业形象,与众多国内外整机制造商及风电场业主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公司先后与Vestas、西班牙歌美飒集团(Gamesa)、美国通用电气集团(GEWind)、株式会社日本制钢所(JSW)、金风科技、中国华能集团、中广核集团、大唐集团、中国节能环保集团、三峡集团、中交集团、河北建投集团等中外知名企业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在风机塔架制造领域,拥有自主品牌的国内企业很少;公司自主品牌“TSP”“泰胜”“蓝岛BlueIsland”的产品凭借十余年如一日的过硬质量与优质的售后服务,受到国内外众多客户的认可,在风能装备行业享有较高的品牌美誉度。
4、技术工艺优势
风机塔架具有一定的技术壁垒,高端风电装备要求更高(如:法兰平面度要求、法兰的内倾量要求、焊缝的棱角要求、错边量控制、厚板焊接和防腐要求等),而对于导管架、超大管桩等海上风电装备,相关工艺难度会进一步提高。公司在陆上、海上风电装备领域拥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公司拥有专业的研发团队、经验丰富的技术人才队伍,在风机塔架等风电设备的工艺技术方面处于国际领先地位,承担了多家国内外风机厂商陆上钢塔、柔性塔及海上风电管桩、导管架的样品制作工作。公司牵头起草了国家标准《风力发电机组塔架》GB/T19072-20XX,目前已处于待发布阶段;另外,公司参与编制的行业标准《风力发电塔架法兰锻件》JB/T11218-2020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
随着风机塔架的升级和结构的变化,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开展技术研发工作,并持续推动专利项目研发及申请保护工作。2022年上半年公司及子公司新获授专利共24项;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申请并获得授权的专利共计272项,其中42项为发明专利、230项为实用新型专利,除此之外还另有4项PCT专利、4项日本专利、2项德国专利、4项软件著作权,涵盖设计、工艺、制造技术、质量检验、配套新型工装等多个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共5篇,其中SCI2篇、核心5篇。
5、产能布局优势
风电塔架、管桩、导管架等风电设备零部件产品呈现体积大、重量大等特点,一般情况下行业内企业综合成本结构中运输成本占比较高;近年来随着风电行业主流机型大型化趋势愈发明显,运输亦成为制约海上风电设备零部件生产企业业务发展的瓶颈之一。而公司在风资源较为丰富的“三北”地区以及海运、出口较为便捷的沿海地区(如上海、江苏等地)生产基地的布局可以有效降低运输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加强公司与供应商、客户间业务黏性,有利于提升公司现场技术服务及售后维护服务能力。
三、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原材料包括:钢材、法兰、油漆、焊材以及零配件,其中钢材为主要原材料。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较高,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毛利率水平。若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短期内大幅上涨的情况,将直接影响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生产成本及毛利率等,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波动。
公司采取了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尽可能锁定原材料成本,以抵消部分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利润的影响,同时良好的供应商管理也将为公司控制本项风险提供辅助作用。
2、项目合同延期的风险
风电项目投资量大、周期长,投资决策程序流程较多,且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场地整理、设备采购、交通运输等问题,存在众多可能导致工程项目延期的不确定性因素。公司产品的发货时间通常以客户通知为准,风电设备尤其是海上风电设备产品体积巨大,移动储存成本很高,完工后需要大型堆场或码头停靠,若客户工程项目延期导致发货时间滞后,则会增加公司的资金成本,甚至导致后续产品的生产难以推进。
公司不断加强对项目及客户信用的评估,完善合同评审工作,构建健康、合理的销售体系,预防或减少相关风险的发生。财务上,公司对部分项目计提合理存货减值准备。
3、市场竞争的风险
风电设备领域市场参与者较多,企业竞争压力持续存在,公司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将从自身角度出发,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提高品牌知名度,开展技术创新工作,在优势地区充分发挥优势力量,保证充分的竞争力。
4、内部经营管理的风险
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生产基地分布区域较广,截至本报告发布日,公司生产基地分布于上海金山、江苏启东、江苏东台、内蒙古包头、新疆哈密、新疆木垒、江苏扬州等地;同时,公司已涉入风电场等新的业务领域,并有进行产业转型的规划,这些新业务领域与公司原有主营业务有较大差异。随着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日趋复杂,跨区域、跨领域经营管理难度加大,对公司在运营管理、制度建设、人才引进等方面带来了更大的挑战。
公司将积极引进专业人才、提升信息化建设,针对不同地区的经营环境以及不同业务领域的特点,探索更加科学合理、适应公司实际经营的管理体系,有效提高内部管理控制水平,保障公司安全高效运行,控制并降低经营管理风险。
5、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基于风电长期发展规划及海洋经济战略规划,国家对风电行业的发展总体是给予积极、长期的鼓励。电力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的关联度较高,而公司风电类产品的销售规模与风电行业景气度息息相关。国家出于对宏观经济调控的需要,可能会出台阶段性指导性文件,出现不利于行业发展的政策因素,因而公司经营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公司会根据政策导向适当的调整业务内容和业务范围以规避短期政策风险。
6、汇率波动风险
汇率的波动直接影响到公司出口产品的销售定价和外币资产的折算金额,随着公司“双海战略”的逐步落实,公司海外业务拓展工作顺利进行,出口业务规模逐步扩大,汇率波动给公司的影响将逐步显现并增大。
为应对相关风险,公司通过远期汇率锁定等方法,一定程度上规避汇率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7、国际贸易政策风险
受新冠疫情和国际贸易摩擦加剧的负面影响,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加剧,各国纷纷推出了包括货币政策、贸易保护政策在内的各项经济刺激政策,提振本国经济的同时也可能会造成全球供应链的波动性加大、物流效率降低成本上升等现象。截至本报告发布日,美国、澳大利亚、墨西哥、欧盟等国家或地区对我国实施反倾销,加大了我国风电装备产品外销成本;未来如有更多国家或地区对公司销售的产品采取反倾销调查或措施,公司境外销售业务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公司积极参与各个国家或地区的反倾销、反补贴应诉,在澳大利亚的反倾销日落复审中取得了0税率的结果,在澳洲市场保持着良好的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来自于澳大利亚以外实施反倾销措施国家或地区的收入占比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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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国内风电行业总体情况
根据中电联的数据,2021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47.57GW,其中陆上风电新增装机30.67GW、海上风电新增装机16.90GW;截至2021年底,全国并网风电累计装机达到328.48GW,其中陆上风电累计装机302.09GW、海上风电累计装机26.39GW。从风电装机分布看,以内蒙古、河北、新疆为代表的“三北”地区为风电主要产区,而以江苏、山东、广东为代表的沿海地区也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风电装机容量不断增加的同时,我国能源结构也在持续优化,非化石能源发电量不断增长。根据中电联的数据,2021年,全国风电发电量655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5%,占2021年总发电量的7.83%。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82号)和《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833号),2021年起,新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全面实行平价,其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陆上风电从2021年开始迈入平价时代。
2020年,我国对外宣布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减排目标: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1200GW)以上。为应对气候变化目标,能源结构转型是重要手段之一,包括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立碳排放交易体系等。中共中央《十四五规划建议》也提出了能源革命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建议。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国家积极出台引导政策,引导风电产业走向市场化,实现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升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市场竞争力。
2021年2月8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征求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2022-2030年预期目标建议的函》,提出全国统一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将从2021年28.7%上升到2030年的40%,其中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从2021年的12.7%上升至2030年的25.9%。在此背景下,2021年5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明确了目标导向的政策机制,并提出各省应围绕“依据本区域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最低消纳责任权重所必需的年度新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规模和新增核准(备案)规模”的思路,积极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和跨省区电力交易;同时,对消纳保障机制、存量项目建设、2022年项目储备等方面做出指引。2022年1月2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发改能源〔2022〕210号),从推进西部清洁能源基地绿色高效开发、提升东部和中部地区能源清洁低碳发展水平等方面对能源生产布局和输送格局作出统筹安排,提出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同时做好电网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期间存量通道输电能力提升4000万千瓦以上,完成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39%左右的目标。2022年3月29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要求非石化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提升至17.3%左右,新增电能替代电量1800亿千瓦时,风电和光伏的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例达12.2%左右,同时明确2022年各省消纳责任权重,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绿色电力证书制度。
国内风电迈入市场化发展的道路,同时随着风机大型化、风电安装和运维的技术创新、风电投资风险的降低,风电成本将进一步下降。IRENA预测,到2030年,陆上风电成本将在2018年的水平上下降25%,海上风电将在2018年的水平上下降55%。在这样的趋势下,虽然制造业降成本的压力不容忽视,但是产业竞争力的提升也带来风电市场空间不断扩大的动力。平价项目得到政策支持后也在逐渐形成相当的规模。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对风电市场长期稳定发展持乐观的态度。虽然国内风电设备制造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并在短期内受到了下游传导的降本压力,但公司会通过不断完善市场布局、积极推动产业升级、灵活调整市场竞争策略,继续保持在国内风电塔架行业中的优势地位。
2、国内海上风电行业情况
我国海上风电正在迎来加速发展的时期。我国海上风能资源丰富,近海风能可供开发资源非常丰富;海上风电更加靠近电力负荷中心,很少受消纳能力的制约。我国海上风电在2017-2018年左右进入高速发展的时期,据国家能源局的数据,2021年我国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16.90GW,同比增长超过300%,占全球新增海上风电装机容量的80%。截至2021年底,我国海上风电累计装机达到27.68GW,已成为全球海上风电装机容量最大的国家。
根据国家发改委于2021年6月7日发布的《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833号),2021年起,新核准(备案)海上风电项目上网电价由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备条件的可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形成。可以看出,海上风电同样呈现出市场化进程加速的趋势。随着国家补贴退坡,各沿海省份通过一系列政策规划推进海上风电向平价上网的平稳过渡。2021年6月,广东省发布《促进海上风电有序开发和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方案》(粤府办〔2021〕18号),正式明确了为2018年底前已完成核准、在2022年至2024年全容量并网的省管海域项目提供省级补贴,补贴标准为2022年、2023年、2024年全容量并网项目每千瓦分别补贴1500元、1000元、500元,补贴资金由省财政设立海上风电补贴专项资金解决;2025年起并网的项目不再补贴。2022年4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能源局副局长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大力支持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明确了海上风电补贴等鼓励政策,例如对2022-2024年建成并网的“十四五”海上风电项目,省财政分别按照每千瓦800元、500元、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规模分别不超过200万千瓦、340万千瓦、160万千瓦。2021年2月浙江省发布的《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加快建立省级财政补贴制度,并通过竞争性方式配置新增项目。
随着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日益优化,海上风电电价政策逐步明朗,海上风电技术不断成熟,建设成本不断降低,配套产业逐渐成熟,我国各地海上风电正在进入加速发展的时期。各地政府也大力支持海上风电的发展,截至本报告发布日,广东、山东、浙江、海南、江苏、广西等地区已初步明确其海上风电发展目标。2021年山东完成了首批海上风电600MW示范项目全容量并网,山东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到2025年海上风电力争开工10GW、投运5GW,根据山东省能源局出台的2022年山东能源工作文件,其海上风电发展规划总规模35GW,2022年重点推进渤中、半岛南5GW以上项目开工建设,建成并网2GW。江苏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规划提出积极稳妥推进海上风电领跑示范,到2025年,江苏省风电新增约11GW,其中海上风电新增约8GW。2022年1月11日,上海公布了300MW海上风电项目竞配方案。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将重点推进海上风电发展,“十四五”期间将打造3个以上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新增风电装机4.5GW以上,力争到2025年全省风电装机容量达到6.5GW,主要为海上风电。福建省政府公布的《关于印发加快建设“海上福建”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明确提出有序推进福州、宁德、莆田、漳州、平潭海上风电开发。广东省政府发布的《促进海上风电有序开发和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方案》(粤府办〔2021〕18号)明确了“十四五”期间该省海上风电发展目标,到2021年底,广东全省海上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4GW;到2025年底力争达到18GW,在全国率先实现平价并网。海南省发布的《海南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海南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制定了“十四五”期间海上风电场11个、总装机12.3GW的海上风电项目招商(竞争性配置)方案。
我国海上风电的市场空间庞大,各级政府支持力度较大,业主开发意愿较强;随着海上风电电价的逐步明朗,预期未来海上风电装机仍将延续当前良好的发展态势;公司对海上风电的发展持较为乐观的态度。
海上风电的规模化发展将带动装备制造环节的市场需求,与陆上风电市场的激烈竞争相比,国内海上风电装备市场竞争稍显平和。由于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存在一定的进入壁垒,一方面,存在码头等硬件条件的限制;另一方面,相关产品的制造需要一定的生产工艺技术和项目管理经验的积累。目前,海上风电装备制造竞争者主要包括海洋工程、船舶制造类企业以及塔架生产企业。公司目前海上风电生产基地为泰胜蓝岛,其在海上风电导管架、升压站平台等较为复杂的海上风电产品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其凭借自身专业的技术队伍、先进的技术资质、高效的管理体系、严格的安全标准、良好的区位优势,不断开发、制造行业先进产品,在海上风电行业国内市场保持领先地位。
3、全球风电情况概述
根据GWEC发布的全球风电统计数据,2021年全球风电市场新增装机容量约93.6GW,与2020年度基本持平,截至2021年底全球累计装机容量达到837GW。新增装机中陆上风电72.5GW,为历史上新增装机第二高的年份,仅次于2020年。中国风电新增装机量占全球风电新增总装机的51%;2021年度亚太地区、欧洲、北美新增装机容量占全球装机容量的90%以上。得益于中国陆上风电平价化,2021年全球新增陆上风电装机容量中,基于中国平价上网机制的装机占比42%,实现市场化竞价或绿证竞价的占比35%,全球风电实现市场化竞争的占比有极其显著的提升。
根据GWEC预计,基于现有的政策模式,未来五年全球风电总新增装机将超550GW,年均新增超110GW。即使过去两年全球风电装机呈现出巨大增量,但根据IPCC2021年发布的报告,若各个国家政府不尽快采取有效的减排措施,《巴黎协定》2℃目标将很难达成。另外,2022年俄乌冲突造成的能源紧张局势,也进一步验证了摆脱化石能源进口依赖的战略必要性,而风电则是替代化石能源的中流砥柱。综上,无论从减排目标还是国家能源安全的角度,在世界范围内,风电装机维持现有的增速是远远不够的。进一步讲,只有立即采取措施并尽快加大风电等可持续能源代替化石能源的速度,才能有机会实现全球减排目标。
公司对海外市场十分重视,在加强对原有重点客户资源维护的同时,大力开发澳洲、南美、东南亚等地的新客户,相关工作的成效已显现。公司在拓展海外业务的同时,也不放松国内业务,使得两个板块相互补充,以减少单一市场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我国最早专业生产风机塔架的公司之一,在全国风机塔架制造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也是国际一流的风机塔架供应商之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包括:
1、风力发电设备及海洋工程设备制造
公司主营陆上与海上风电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制造、销售等业务。风力发电设备业务方面,主要产品为自主品牌的陆上风电塔架和海上风电塔架、导管架、管桩、升压站平台及相关辅件、零件,是陆上及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的主要部件之一,主要起支撑作用。海洋工程设备业务方面,主要产品为海洋工程平台相关辅件、零件以及用于海洋工程的各类钢结构件,相关产品作用涵盖海洋工程的各个方面,视具体订单而有所不同。上述业务经营模式主要是以销定产,主要业绩驱动因素为报告期国家相关产业及行业政策、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收入确认项目数量、应收款回款、人民币汇率波动等。
2、风电场开发、运营等
报告期内,公司首个自有风电场并网发电。风电场开发与运营等业务报告期内对公司影响较小,未认定为主要业务。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属于陆上装备与海上风电装备(包括塔架、导管架、管桩等)、海洋工程装备等并行的高端装备制造企业,自成立以来专注于风机塔架等风电装备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在风电装备行业深耕多年。公司核心竞争力在报告期内继续保持,主要体现在:
1、产品质量和革新优势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产品革新,制定了严格的质量管理标准和科学的质量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在高端产品方面的批量化生产能力及国际标准化程度。公司生产的产品包括8MW风机塔架、日本浮体式海上风机塔架、大型分片式塔架、175米斜拉塔、10MW海上风电导管架、2200吨级大单桩、高端升压站平台等行业领先产品。
2、经营规模与生产资质优势
风电场建设前期资本投入较大、安装施工成本较高、运行维护周期较长,而塔架、管桩、导管架等风电装备作为风力发电系统的支撑结构,属于大型钢结构产品,行业内一般要求该等产品的可靠使用寿命在20年以上。因此下游客户在选择供应商时,生产资质与经营规模是对工艺创新能力、生产加工能力、质量控制能力、交货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最好的保障。公司作为风电装备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业务规模位居行业前列,规模优势明显。同时,公司资质优良,体系建设较为完善,已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3834-2焊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认证、EN1090-1&2欧盟钢结构制作资质认证、日本建筑钢结构制作资质大臣认定、DNV挪威船级社认证、ABS美国船级社认证、JIS日本钢结构制造许可认证、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等认证,并获得大量国内外知名企业的供应商认证。
3、客户资源与品牌优势
凭借持续的技术开发投入、严格的质量控制、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成熟的经营管理,公司在行业内建立了良好的产品口碑及企业形象,与众多国内外整机制造商及风电场业主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公司先后与 Vestas、西班牙歌美飒集团(Gamesa)、美国通用电气集团(GE Wind)、株式会社日本制钢所(JSW)、金风科技、中国华能集团、中广核集团、大唐集团、中国节能环保集团、三峡集团、中交集团、河北建投集团等中外知名企业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在风机塔架制造领域,拥有自主品牌的国内企业很少;公司自主品牌“TSP”“泰胜”“蓝岛 BlueIsland”的产品凭借十余年如一日的过硬质量与优质的售后服务,受到国内外众多客户的认可,在风能装备行业享有较高的品牌美誉度。
4、技术工艺优势
风机塔架具有一定的技术壁垒,高端风电装备要求更高(如:法兰平面度要求、法兰的内倾量要求、焊缝的棱角要求、错边量控制、厚板焊接和防腐要求等),而对于导管架、超大管桩等风电装备海上风电装备,相关工艺难度会进一步提高。公司在陆上、海上风电装备领域拥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公司拥有专业的研发团队、经验丰富的技术人才队伍,在风机塔架等风电设备的工艺技术方面处于国际领先地位,承担了多家国内外风机厂商陆上钢塔、柔性塔及海上风电管桩、导管架的样品制作工作。公司牵头起草了国家标准《风力发电机组 塔架》(GB/T19072-2010、GB/T19072-20XX),并参与编制行业标准《风力发电塔架 法兰锻件》(JB/T11218-2020)。随着风机塔架的升级和结构的变化,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开展技术研发工作,并持续推动专利项目研发及申请保护工作,现已在风电和海工领域获得 200 余项有效专利,涵盖设计、工艺、制造技术、质量检验、配套新型工装等多个方面。
5、产能布局优势
风电塔架、管桩、导管架等风电设备零部件产品呈现体积大、重量大等特点,一般情况下行业内企业综合成本结构中运输成本占比较高;近年来随着风电行业主流机型大型化趋势愈发明显,运输亦成为制约海上风电设备零部件生产企业业务发展的瓶颈之一。而公司在风资源较为丰富的“三北”地区以及海运、出口较为便捷的沿海地区(如上海、江苏等地)生产基地的布局可以有效降低运输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加强公司与供应商、客户间业务黏性,有利于提升公司现场技术服务及售后维护服务能力。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一)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5,853.4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023.10万元,同比减少25.87%。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如下:
(1) 市场拓展力度进一步增强,在手业务订单充足;公司报告期内共实现营业收入385,269.1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872.33万元,同比增长6.90%。从主要产品角度来看,陆上风电装备类产品实现收入187,929.24万元,同比减少28.54%;随着海上风电市场兴起及自身产能的逐步攀升,海上风电装备类产品实现收入188,148.87万元,同比增加102.80%。从销售区域角度来看,内销产品实现收入333,341.12万元,同比增长0.12%;外销产品实现收入51,928.06万元,同比增长89.22%。
(2) 报告期内交付的个别项目执行期内原材料价格涨幅较大,导致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下滑。
2、订单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订单共计330,878万元,具体如下:
(1) 按产品分类情况说明:
a) 陆上风电类订单本报告期新增381,651万元,完成197,187万元,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275,369万元;
b) 海上风电类订单本报告期新增18,139万元,完成221,139万元,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50,212万元;
c) 海洋工程类订单本报告期新增2,487万元,完成2,487万元,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3,425万元;
d) 其他在执行及待执行订单本报告期末1,872万元。
(2) 按区域分类情况说明:
a) 国内订单本报告期新增180,939万元,完成376,776万元,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138,156万元;
b) 海外订单本报告期新增229,274万元,完成51,928万元,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192,722万元。
(二)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本报告期未使用募集资金。截止报告期末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86,291.45万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之承诺项目累计投入26,906.73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累计投入59,384.72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除用于现金管理外,其余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事项,公司拟以5.01元/股的价格向凯得投控发行215,745,976股股票。2022年4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24号);截至本报告发布日,公司正在组织办理股票发行上市相关事宜。
(三)技术研发及知识产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参与起草国家标准《风力发电机组塔架和基础设计要求 》GB/TXXXX-20XX/IEC61400-6:2021,目前已形成送审稿;公司作为专家评审,参与评审地方标准《预应力锚栓连接件安全监测方法》DB65/T XXXX-2021。
公司积极开展技术研发工作,并持续推动专利项目研发及申请保护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克罗地亚塞尼156MW风电项目”和“中节能阳江南鹏岛300MW海上风电项目”获得中国工程建设焊接协会2021年度全国“优秀焊接工程”奖。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新获授专利共82项;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申请并获得授权的专利共计249项,其中37项为发明专利、212项为实用新型专利,除此之外还另有4项PCT专利、4项日本专利、2项德国专利、4项软件著作权,涵盖设计、工艺、制造技术、质量检验、配套新型工装等多个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共10篇,其中SCI 1篇、核心1篇。
同时,公司注重品牌(商标)长效化管理,继续跟进“TSP”“泰胜”“蓝岛BlueIsland”“蓝岛”商标的全类别注册保护工作,并加强“TSP”商标作为著名商标的宣传使用。
(四)体系建设情况
2021年度,公司的认证体系更新工作有条不紊地继续推进,各项体系认证工作稳步落实。公司及各子公司正常完成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ISO3834-2 焊接质量体系、EN1990-1/2等相关已有体系认证和国家认证的复审换证工作,同时更新并维护了Vestas、日立、金风科技、Nordex等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的供应商认证,并已连续三年获金风科技质量信用评价5A级供应商的称号。
(五)内部经营管理情况
为规范报告制度和沟通体系、优化组织管理结构,公司逐步升级集团内部的OA(自动化办公)和ERP系统,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体系,提高跨地区管理沟通效率,维护总部管理模式的高效运行。2021年公司继续深化绩效管理考核,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提高人力资源管理规范性。在生产管理方面,多个子公司上线公司合作研发的MES(制造执行系统),公司逐步开始向智能制造转变。
(六)业务拓展及产业链延伸
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嵩县泰胜自有的嵩县50MW风电项目顺利完成并网开始发电,实现了公司风电场“零”的突破。此外,公司在多地进行项目考察并新设了多家项目公司,继续积极开展新能源发电业务项目的前期工作。
五、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发展战略
1、风机塔架及风力发电业务
公司目前以风力发电机组塔架制造为主业,密切研究国际风电市场动态,追求专业化、差异化发展战略,整合产业链并进行针对性项目投资,不断提升以技术、质量为要素的核心竞争力,以及品牌、渠道、规模、人才为要素的综合竞争优势,致力于打造全球最优塔架生产技术平台,不断提高品牌的国际知名度和美誉度,力争成为国际一流的风能装备供应商。产品定位:立足陆上、海上风电装备制造,开发研制漂浮式深海大容量海上风电装备等大型化、新型风电装备;以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为基础,向同质化技术基础上的差异化产品延伸。
市场定位:立足国内风电市场,开拓美洲、澳洲、非洲、东南亚及其它国际市场;以陆地风电市场为依托,积极开发海上风电市场。
产业布局:
(1)根据国内风资源分布及风电市场发展趋势,积极进行市场布局。其一,公司正在扬州港附近建设现代化、智能化的新型绿色生产基地,主要用于出口产品的生产,该出口基地预计于2023年度投入运营,设计目标产能为20万吨/年;其二,公司拟在紧邻国内主要陆上风电市场新增产能,在挖掘现有国内布局产能的前提下,做好中部、西部、南部市场的布局;其三,公司将继续开展南方和北方海上风电制造基地的布局工作,尽快完善沿海海上风电产业布局。
(2)抓住机遇,适时进行风电产业链延伸,扩展相关联行业经营空间。
2、转型业务
公司着眼于高端制造业,将在保持主营业务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开展系统化的转型升级工作。
(二)公司经营计划
1、经营目标
(1)经营方面
主营业务方面,2022年公司将保持主营业务稳步发展,竭力推动整体业务进入上升通道。一方面,公司需要继续深化“双海”战略,大力拓展海外市场及海上风电市场,打开新兴且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另一方面,抓住国内市场稳步发展的机遇,推动国内业务市场占有率稳中有升。具体来说,首先,公司会继续将现有生产基地的经营管理和降本增效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构建一体化管理模式,开发头部产品,占据优势市场,打造强有力的市场运营保障能力;其二,公司将整合各方资源,协同产生合力,充分挖掘并合理分配产能;其三,公司将在国内进行多样化市场布局,在控制好风险的基础上持续扩大产能。公司2022年度的总产量目标为50万吨。
产业链延伸方面,2022年公司会继续积极推进风电场开发业务,并逐步形成符合公司特点的风电场开发模式及合作模式。
(2)体系建设方面
2022年,公司将进一步维护好在体系建设方面已经取得的成果,在2021年的基础上,继续提升生产组织、技术质量、环境安全等方面的管理水平,提升全公司生产制造能力,并逐步做好在全球主要地区受认可度较高的各类标准、体系的认证工作,同时尽可能多的接受国内外重要客户的供应商认证,为开拓国际市场、拓展公司经营空间奠定基础。
(3)规范内部管理方面
公司将在2022年继续完善和优化管理模式,对现有的OA系统和ERP系统上做进一步的完善和改进,优化审批流程,推动对各部门、各子公司重要环节的统筹管理,推行预算管理,促进资源利用率最大化和效益最大化。同时,在风电产业走向平价的背景下,公司将生产基地的降本增效作为2022年度的工作重点;一方面,以业务逻辑指导成本费用数据的统计工作,以量化思维指导降本工作顺利开展,另一方面,各生产基地开展基于已有固定资产的各工序最大产能摸排,以此为指导实现瓶颈工序最大化排班。
(4)人力资源管理方面
公司一方面将加强内部人才岗位编制管理,建立人力资源成本数据库,优化各子公司组织结构和岗位配置,合理分配优势资源,提高岗位绩效产能;另一方面将优化招聘流程,根据各部门招聘计划,通过校招等多种手段储备、培养人才。同时,公司将加强内部培训、拓展外部培训,优化绩效考核体系,完善晋升体系,以构建符合业务规模和产业结构的成熟经营管理团队。2022年,公司将在总部及各生产型子公司全面推行绩效管理,争取于2022年末在中层以上管理层初步建立较为完善的绩效考核及业绩激励机制。
2、收入、费用、成本计划
2022年,公司将围绕工作计划开展各项业务。一方面,由于公司有多个子公司、投资项目处于筹建阶段,相关成本、费用可能有所上升;另一方面,随着降本工作的持续开展,单位成本将有望得到有效控制。另外,由于公司2022年可能存在或有投资事项,给公司短期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目前尚难估算,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投融资
公司目前的产品结构日趋多元,资产规模日益庞大,组织层级日趋复杂。其一,公司风电设备业务稳步发展,对日常流动资金实力及周转能力要求大大提高。其二,从主业产业链延伸的角度,公司会继续推动风电场建设工作,对资金的需求也进一步提高;另外,公司也在寻求向更高端制造、智能制造行业的转型发展。上述业务对资金的需求决定了公司必须扩宽融资渠道,大力提升融资能力。
2022年,公司将继续发挥上市公司多层次融资平台的优势,不断提升公司的融资能力,重点针对各业务线及新建项目做好多渠道相结合、短中长期相匹配的融资工作。
4、免责声明
上述经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2022年度经营业绩的实质承诺,尚存在不确定性,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相关政策等多种因素,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
1、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原材料包括:钢材、法兰、油漆、焊材以及零配件,其中钢材为主要原材料。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较高,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毛利率水平。若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短期内大幅上涨的情况,将直接影响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生产成本及毛利率等,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波动。
公司采取了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尽可能锁定原材料成本,以抵消部分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利润的影响,同时良好的供应商管理也将为公司控制本项风险提供辅助作用。
2、项目合同延期的风险
风电项目投资量大、周期长,投资决策程序流程较多,且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场地整理、设备采购、交通运输等问题,存在众多可能导致工程项目延期的不确定性因素。公司产品的发货时间通常以客户通知为准,风电设备尤其是海上风电设备产品体积巨大,移动储存成本很高,完工后需要大型堆场或码头停靠,若客户工程项目延期导致发货时间滞后,则会增加公司的资金成本,甚至导致后续产品的生产难以推进。
公司不断加强对项目及客户信用的评估,完善合同评审工作,构建健康、合理的销售体系,预防或减少相关风险的发生。财务上,公司对部分项目计提合理存货减值准备。
3、市场竞争的风险
风电设备领域市场参与者较多,企业竞争压力持续存在,公司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将从自身角度出发,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提高品牌知名度,开展技术创新工作,在优势地区充分发挥优势力量,保证充分的竞争力。
4、内部经营管理的风险
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生产基地分布区域较广,截至本报告发布日,公司生产基地分布于上海金山、江苏启东、江苏东台、内蒙古包头、新疆哈密、新疆木垒、江苏扬州等地;同时,公司已涉入风电场等新的业务领域,并有进行产业转型的规划,这些新业务领域与公司原有主营业务有较大差异。随着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日趋复杂,跨区域、跨领域经营管理难度加大,对公司在运营管理、制度建设、人才引进等方面带来了更大的挑战。
公司将积极引进专业人才、提升信息化建设,针对不同地区的经营环境以及不同业务领域的特点,探索更加科学合理、适应公司实际经营的管理体系,有效提高内部管理控制水平,保障公司安全高效运行,控制并降低经营管理风险。
5、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基于风电长期发展规划及海洋经济战略规划,国家对风电行业的发展总体是给予积极、长期的鼓励。电力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的关联度较高,而公司风电类产品的销售规模与风电行业景气度息息相关。国家出于对宏观经济调控的需要,可能会出台阶段性指导性文件,出现不利于行业发展的政策因素,因而公司经营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
公司会根据政策导向适当的调整业务内容和业务范围以规避短期政策风险。
6、汇率波动风险
汇率的波动直接影响到公司出口产品的销售定价和外币资产的折算金额,随着公司“双海战略”的逐步落实,公司海外业务拓展工作顺利进行,出口业务规模逐步扩大,汇率波动给公司的影响将逐步显现并增大。
为应对相关风险,公司通过远期汇率锁定等方法,一定程度上规避汇率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7、国际贸易政策风险
受新冠疫情和国际贸易摩擦加剧的负面影响,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加剧,各国纷纷推出了包括货币政策、贸易保护政策在内的各项经济刺激政策,提振本国经济的同时也可能会造成全球供应链的波动性加大、物流效率降低成本上升等现象。截至本报告发布日,美国、澳大利亚、墨西哥、欧盟等国家或地区对我国实施反倾销,加大了我国风电装备产品外销成本;未来如有更多国家或地区对公司销售的产品采取反倾销调查或措施,公司境外销售业务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公司积极参与各个国家或地区的反倾销、反补贴应诉,在澳大利亚的反倾销日落复审中取得了0税率的结果,在澳洲市场保持着良好的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来自于澳大利亚以外实施反倾销措施国家或地区的收入占比较小。
(四)公司前期披露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1、公司在2021年度完成了42万吨的生产经营目标。
2、2021年度,在市场布局、产业升级、体系建设、规范管理、人才培育、成本控制、投融资管理等方面,公司加强了日常工作,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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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风力发电设备及各类海洋工程设备
风力发电设备业务方面,主要产品为自主品牌的陆上风电塔架和海上风电塔架、导管架、管桩、升压站平台及相关辅件、零件,是陆上及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的主要部件之一,主要起支撑作用。海洋工程设备业务方面,目前公司主要产品为海洋工程平台相关辅件、零件以及用于海洋工程的各类钢结构件,相关产品作用涵盖海洋工程的各个方面,视具体订单而有所不同。上述业务经营模式主要是以销定产。主要业绩驱动因素为报告期国家相关产业及行业政策、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收入确认项目数量、应收款回款、人民币汇率波动等。
2、公司风电场开发、运营等业务,目前对公司影响较小,未认定为主要业务。
(二)公司所属主要行业情况
1、国内风电行业总体情况
根据国家能源局的数据,2021年1-6月全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10.84GW,其中陆上风电新增装机8.69GW、海上风电新增装机2.15GW。从新增装机分布看,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占比约59%,“三北”地区占约41%,风电开发布局进一步优化。截至2021年6月底,全国风电累计装机达到292GW,其中陆上风电累计装机281GW、海上风电累计装机11.13GW。风电装机容量不断增加的同时,我国能源结构也在持续优化,非化石能源发电量不断增长。根据国家能源局的数据,2021年1-6月,全国风电发电量344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4.6%;风电利用小时数较高的省区包括云南、蒙西、四川等。2021年上半年,全国弃风电量约126.4亿千瓦时,弃风率3.6%,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尤其是新疆、湖南和甘肃,弃风率同比显著下降,新疆弃风率8%、湖南弃风率2%、甘肃弃风率4%,同比分别下降4.2、3.2和3个百分点。
根据国家发改委于2019年5月21日发布《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82号)以及于2021年6月7日发布《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833号),2021年起,新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全面实行平价,其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陆上风电从此迈入平价时代。国家在完善风电上网指导价格的同时,积极出台引导政策,引导风电产业走向市场化,实现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升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市场竞争力。
2020年,我国对外宣布了应对气候变化更有雄心的目标——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1200GW)以上。为应对气候变化目标,能源结构转型是重要手段之一,包括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立碳排放交易体系等。中共中央《十四五规划建议》也提出了能源革命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建议。2020年4月,国家能源局发布了《能源法(征求意见稿)》,作为我国首部《能源法》,其将可再生能源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2020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能源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构建多元化电力供应格局、统筹推进电网建设、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深化电力需求侧管理,也体现了我国进行能源转型发展的决心。
为完成碳达峰目标,2021年2月8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征求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2022-2030年预期目标建议的函》,提出全国统一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将从2021年28.7%上升到2030年的40%,其中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从2021年的12.7%上升至2030年的25.9%。在此背景下,2021年5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明确了目标导向的政策机制,并提出各省应围绕“依据本区域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最低消纳责任权重所必需的年度新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规模和新增核准(备案)规模”的思路,积极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和跨省区电力交易;同时,对消纳保障机制、存量项目建设、2022年项目储备等方面做出指引。
2021年,风电迈入市场化发展的道路,同时随着风机大型化、风电安装和运维的技术创新、风电投资风险的降低,风电成本将进一步下降。IRENA预测,到2030年,陆上风电成本将在2018年的水平上下降25%,海上风电将在2018年的水平上下降55%。在这样的趋势下,虽然制造业降成本的压力不容忽视,但是产业竞争力的提升也带来风电市场空间不断扩大的动力。平价项目得到政策支持后也在逐渐形成相当的规模。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对风电市场长期稳定发展持乐观的态度。虽然国内风电设备制造行业竞争十分激烈,并在短期内收到了下游传导的降本压力,但公司会通过不断完善市场布局、积极推动产业升级、灵活调整市场竞争策略,继续保持在国内风电塔架行业中的优势地位。
2、国内海上风电行业情况
我国海上风电正在迎来加速发展的时期。我国海上风能资源丰富,近海风能可供开发资源非常丰富;海上风电更加靠近电力负荷中心,很少受消纳能力的制约。我国海上风电在2017-2018年左右进入高速发展的时期,据国家能源局的数据,2021年1-6月我国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2.15GW,同比增长超过100%。截至2021年6月底,海上风电累计装机达到11.13GW。根据国家发改委于2021年6月7日发布的《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833号),2021年起,新核准(备案)海上风电项目上网电价由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备条件的可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形成。可以看出,海上风电同样呈现出市场化进程加速的趋势。随着国家补贴退坡,各沿海省份通过一系列政策规划推进海上风电向平价上网的平稳过渡。2021年6月,广东省发布《促进海上风电有序开发和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方案》(粤府办〔2021〕18号),正式明确了为2018年底前已完成核准、在2022年至2024年全容量并网的省管海域项目提供省级补贴,补贴标准为2022年、2023年、2024年全容量并网项目每千瓦分别补贴1500元、1000元、500元,补贴资金由省财政设立海上风电补贴专项资金解决;2025年起并网的项目不再补贴。2021年2月浙江省发布的《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加快建立省级财政补贴制度,并通过竞争性方式配置新增项目。
与此同时,由于技术的发展,例如引入更加大型化的海上风机、优化风机和基础部分的设计,加上资金成本的降低,海上风电的度电成本也一直在下降,根据BloombergNEF的测算,海上风电的全球平均度电成本已经从2012年下降67.5%至2020年的约84美元/MWh(约0.58人民币/KWh),到2025年预计海上风电平均度电成本可达到58美元/MWh(约0.40人民币/KWh)(数据来源:GWEC)。中国海上风电虽然处于发展期,目前度电成本约为0.64人民币/KWh(数据来源:国网能源研究院),相比煤炭标杆电价0.39-0.45人民币/KWh仍需30%以上的降本空间;但是随着配套产业的成熟和技术的革新,加上沿海省份的政策决心和陆上风电降本路程的经验,中国海上风电度电成本的下降,甚至实现平价上网,是可以预见的。随着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日益优化,海上风电电价政策逐步明朗,海上风电技术不断成熟,建设成本不断降低,配套产业逐渐成熟,我国海上风电正在进入加速发展的时期。各级政府也对海上风电的发展大力支持。比如,江苏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规划提出积极稳妥推进海上风电领跑示范,到2025年,江苏省风电新增约1100万千瓦,其中海上风电新增约8GW;而江苏省发改委在2021年发布的海上风电规划装机达12GW。浙江省截至2020年底,累计已核准海上风电装机达4.08GW(其中0.45GW已并网),该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将重点推进海上风电发展,“十四五”期间将新增风电装机4.5GW以上,力争到2025年全省风电装机容量达到6.5GW,主要为海上风电。广东省政府发布的《促进海上风电有序开发和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方案》(粤府办〔2021〕18号)明确了“十四五”期间该省海上风电发展目标,到2021年底,广东全省海上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4GW;到2025年底力争达到18GW,在全国率先实现平价并网。据IEA预测,基于现有的能源政策,中国到2025年海上风电将超越英国,2030年后,由于海上风电的平价化,更是将以平均每年6GW速度稳定增长;2019到2040年这20年间,中国海上风电年平均投资额将达到90亿美元。据GWEC预测,未来十年全球海上风电市场预计新增装机容量205GW,预计到2025年海上风电装机总量将占风电装机总量的20%;同时更激进地预测,由于2021年的抢装,中国的海上风电装机总容量将在2021年超过英国成为全球海上风电装机容量最大的国家。我国海上风电的市场空间庞大,各级政府支持力度较大,业主开发意愿较强;随着海上风电电价的逐步明朗,预期未来海上风电装机仍将延续当前良好的发展态势;公司对海上风电的发展持谨慎乐观的态度。
海上风电的规模化发展将带动装备制造环节的市场需求,和陆上风电市场的激烈竞争相比,国内海上风电装备市场竞争稍显平和。由于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存在一定的进入壁垒,一方面,存在码头等硬件条件的限制;另一方面,相关产品的制造需要一定的生产工艺技术和项目管理经验的积累。目前,海上风电装备制造竞争者主要包括海洋工程、船舶制造类企业以及塔架生产企业;公司目前海上风电生产基地为泰胜蓝岛,在海上风电导管架、升压站平台等较为复杂的海上风电产品上,泰胜蓝岛作为专为海上风电设计的生产基地,在竞争中具有较强的优势。泰胜蓝岛凭借自身扎实的技术队伍、先进的技术资质、高效的管理体系、严格的安全标准、良好的区位优势,不断开发、制造行业先进产品,在海上风电行业内国内市场保持领先地位。
3、全球风电情况概述
根据GWEC发布的全球风电统计数据,2020年全球风电市场新增装机容量约93GW,同比增长高达53%,为全球风电历史上新增装机最多的一年,截至2020年底全球累计装机容量达到743GW。新增装机中,86.9GW为陆上风电,中国和美国由于激励政策的退坡预期,占据了陆上风电新增装机的最大份额,其中中国风电新增装机量占全球风电新增总装机的56.3%;2020年度亚太地区、北美、拉丁美洲的新增装机大幅增长,而欧洲、非洲、中东地区新增装机相比上一年度保持稳定。2020年全球新增陆上风电装机容量中,实现市场化竞价或绿证的项目约23%(20GW),绝对数量和上年度基本持平,随着中国陆上风电平价项目从2021年开始成为主流,未来全球风电实现市场化竞争占比将有显著提升。根据GWEC预计,基于现有的政策模式,未来五年全球风电总新增装机将超460GW,年均新增超90GW。2020年,中国、日本、南韩等国家已相继做出了碳中和的承诺,然而现有的新能源政策远远达不到《巴黎协定》2℃目标的减排效果,若未来也有其他国家政府在减排方面也做出相应的决心,风电未来的预期可以更加乐观。进一步讲,只有不断加大风电等可持续能源替换化石能源的速度,才能有机会达到《巴黎协定》的减排目标。
公司对海外市场的十分重视,加强了自身人力资源建设,在加强对原有重点客户资源维护的同时,大力开发欧洲、澳洲、南美等地的新客户,相关工作的成效已显现。同时,公司在拓展海外业务的同时,也不放松国内业务,使得两个板块相互补充,以减少单一市场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三)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
1、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856.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333.14万元,同比增长54.96%。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如下:
(1)市场拓展力度进一步增强,在手业务订单充足;公司报告期内共实现营业收入139,401.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127.26万元,同比增长21.99%;其中:从主要产品角度来看,海上风电装备类产品实现收入87,466.8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8,586.78万元,同比增长202.86%;从销售区域角度来看,内销产品实现收入122,926.56万元,同比增长32.36%;外销产品实现收入16,474.78万元,同比减少23.02%。
(2)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回款较多,根据相应会计政策计算的应收账款的预期损失率下降,使得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有一定金额的转回,对当期净利润的增加起到了积极作用。
2、订单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订单共计324,024万元,具体如下:
(1)按产品分类情况说明:
a、陆上风电类订单本报告期新增117,373万元,完成50,418万元,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157,860万元;
b、海上风电类订单本报告期新增6,717万元,完成98,837万元,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161,092万元;
c、报告期末其他在执行及待执行订单5,072万元;
(2)按区域分类情况说明:
a、国内订单本报告期新增53,849万元,完成138,897万元,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248,945万元;
b、国外订单本报告期新增76,178万元,完成16,475万元,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75,079万元。
(四)后续经营计划
1、2021年,公司将保持主营业务稳步发展,竭力推动整体业务进入上升通道。
(1)公司将大力拓展海上风电业务市场,打开新兴且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公司2021年会继续将泰胜蓝岛经营管理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在控制好风险的基础上,开发头部产品、占据优势市场、继续挖掘产能;为应对海上风电抢装潮,公司将整合各方资源,协同产生合力,打造强有力的市场运营保障能力,从而充分挖掘产能。
(2)公司将继续维持对海外市场的重视程度,持续进行海外客户的开发与维护,推动与核心客户的全方位合作。(3)公司将紧跟国家有关风电政策导向,抓住国内市场快速发展的机遇,推动国内业务市场占有率稳中有升。公司将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加强品牌及技术等软实力的输出,在国内进行多样化市场布局,构建一体化管理模式,根据市场环境在重点区域加强陆上风电塔架产品的辐射能力;同时,尽快在两广、福建地区形成海上风电装备产品的近地辐射能力。
2、投融资计划和业务拓展
公司目前的产品结构日趋多元,资产规模日益庞大,组织层级日趋复杂。一方面,公司传统的风电塔架业务稳步发展,海外业务及海上风电业务增速较快,对公司日常流动资金实力及周转能力要求大大提高;同时,从主业产业链延伸的角度,公司会继续推动风电场建设工作,使其成为主业的合理补充。2021年度,公司争取完成公司首个风力发电场的吊装和并网工作,实现风电场开发零的突破,并逐步形成符合公司特点的风电场开发模式及合作模式。另一方面,公司也在寻求向更高端制造、智能制造行业的转型发展。公司将继续发挥上市公司多层次融资平台的优势,不断提升公司的融资能力,重点针对各业务线及新建项目做好多渠道相结合、短中长期相匹配的融资工作。
3、公司将依照2020年年度报告中提出的计划,加强相关方面工作的推进力度。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成立于2001年,主营陆上与海上风电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制造、销售等业务,是我国最早专业生产风机塔架的公司之一,在全国风机塔架制造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也是国际一流的风机塔架供应商之一。公司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公司产品革新能力强,产品持续升级
公司属于陆上装备与海上风电装备(包括塔架、导管架、管桩等)、海洋工程装备等并行的高端装备制造企业。公司已生产4MW/5MW/6MW及日本浮体式海上风机塔架、3MW/6.5MW海上风电导管架、大型分片式塔架、175米斜拉塔、1600吨大单桩、高端升压站平台等行业领先产品。公司将不断提升在高端产品方面的批量化生产能力及国际标准化程度。
2、公司资质优良
公司自身体系建设已日益完善,已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3834-2焊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认证、EN1090-1
2欧盟钢结构制作资质认证、日本建筑钢结构制作资质大臣认定、DNV挪威船级社认证、ABS美国船级社认证、JIS日本钢结构制造许可认证、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等认证,并获得大量国内外知名企业的供应商认证。
3、公司与国内外重要客户有长久的合作关系,产品质量优良,品牌享誉海内外
公司与众多国内外整机制造商及风电场业主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在风机塔架行业形成了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信誉度。在风机塔架制造领域,拥有自主品牌的国内企业很少,经过多年的实践证明,公司自主品牌“TSP”、“泰胜”、“蓝岛BlueIsland”、“蓝岛”产品质量优良,产品受到国内外业主和风电整机厂商等客户的认可,在风能装备行业享有较高的品牌美誉度。
4、公司拥有经营业务相关的技术优势
风机塔架拥有一定的技术壁垒,高端风电装备要求更高,如:法兰平面度要求、法兰的内倾量要求、焊缝的棱角要求、错边量控制、厚板焊接和防腐要求等方面,而在海上风电装备上,相关工艺难度会进一步提高。公司在本领域中拥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公司具有专业的研发团队、经验丰富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国内外风机塔架制造技术方面处于领先地位,并承担多家国内外风机厂商陆上钢塔、柔性塔及海上风电管桩、导管架的样品制作工作。随着风机塔架的升级和结构的变化,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开展技术研发工作,并持续推动专利项目研发及申请保护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2021年上半年公司及子公司新获授专利共45项;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申请并获得授权的专利共计249项,其中35项为发明专利、214项为实用新型专利,除此之外还另有4项PCT专利、4项日本专利、4项软件著作权,涵盖设计、工艺、制造技术、质量检验、配套新型工装等多个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共10篇,其中SCI1篇、核心1篇。
公司牵头起草国家标准《风力发电机组塔架》GB/T19072-20XX,目前已处于报批阶段。另外,公司参与编制的行业标准《风力发电塔架法兰锻件》JB/T11218-2020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
5、公司的竞争优势强,有一定的议价能力
风电设备行业具备“大市场、小企业”的特征,凭借上述优势以及公司良好的生产基地布局,公司长期在国内风电塔架行业居于领先地位,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在重点区域拥有相对较强的议价能力。
三、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风电设备、海洋工程等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钢材、法兰、油漆、焊材以及零配件,其中钢材成本为公司产品的主要成本。公司现有产业的上游行业为钢铁行业,未来钢材价格存在大幅波动的可能性,因此,钢材价格的波动将给本公司带来成本压力,可能导致本公司利润的波动。
公司采取了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尽可能锁定原材料成本,抵消部分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利润的影响,同时良好的供应商管理也将为公司控制本项风险提供辅助作用。
2、客户工程项目延期的风险
风力发电、海洋工程,特别是海洋工程,投资量大、周期长,诸多不确定性因素都可能将导致工程延期。风电设备及海洋工程产品体积巨大,移动储存成本很高,完工后需要大型堆场或码头停靠,若完工后没有按时运送或项目业主延迟提货,将可能导致后续产品无法推进,并对公司日常资金流转造成压力,使公司生产经营受到影响。
公司正在不断加强对项目及客户信用的评估,不断完善合同评审工作,构建健康、合理的销售体系,预防或减少相关风险的发生。公司已对部分项目计提合理存货减值准备。
3、市场竞争的风险
无论在风电领域还海洋工程领域,竞争对手都日益强大,企业竞争压力将持续存在,公司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公司将从自身角度出发,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提高品牌知名度,开展技术创新工作,在优势地区充分发挥优势力量,保证充分的竞争力。
4、跨区域、跨国管理的风险
目前,公司除上海市金山本部外,已设立的生产型子公司分布于江苏东台、内蒙古包头、新疆哈密、内蒙古呼伦贝尔、加拿大安大略省、江苏启东等地。由于下设子公司分布区域较广,以及境内外环境的差异,跨区域、跨国管理难度加大,业务规模的扩大使得公司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日趋复杂。
公司将积极建立更加科学、合理、适应公司实际经营的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约束机制,保障公司安全高效运行,控制并降低经营风险。
5、新业务带来的风险
公司已经或即将涉入海洋工程、风电场等新的业务领域,并有进行产业转型的规划,这些新业务领域与公司原有主营业务有较大差异,可能给公司带来新的技术风险、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经营风险及管理风险。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临时公告中所揭示的风险。
一方面,公司通过留住并招聘专业人才,帮助公司加快适应新的业务;另一方面,公司管理层已针对各项新业务或各业务公司初步制定了涉及财务管理、人力资源、采购、销售、技术质量等一系列内容的试行制度,通过创新的和探索寻求合理的管控模式。
6、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目前,无论是风力发电,还是海洋工程,未来均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我国也制订了相应的风电长期发展规划及海洋经济战略规划,国家对风电行业、海洋工程产业的发展总体是给予积极、长期的鼓励。但由于电力行业及海洋工程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的关联度较高,国家出于对宏观经济调控的需要,可能会出台阶段性指导性文件,出现不利于行业发展的政策因素,因而公司经营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
公司会根据政策导向适当的调整业务内容和业务范围规避短期政策风险。
7、汇率波动的风险
随着公司向海上风电、海洋工程等新业务逐步延伸,以及原有主业海外拓展工作顺利进行,并且这种趋势将可能继续延续,汇率波动给公司的影响将逐步显现并增大。
为应对相关风险,公司通过远期汇率锁定等方法规避汇率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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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一)业务驱动因素分析
1、公司2021第一季度营业收入约35,27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50%,收入大幅增加,使得毛利的绝对金额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增长,使得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有较大增加。
2、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海上风电业务发展较快,海上风电内销业务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约251.32%,带动了整体营业收入、毛利的增长,是公司本期业绩增长的重要驱动因素之一。
3、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回款较多,根据相应会计政策计算的应收账款的预期损失率下降,使得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有一定金额的转回,使当期净利润增加4050.76万元。
(二)后续工作展望
1、2021年,公司将保持主营业务稳步发展,竭力推动整体业务进入上升通道。
(1)继续将南通泰胜蓝岛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胜蓝岛”或“蓝岛海工”)的经营管理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在控制好风险的基础上,开发头部产品,占据优势市场,继续挖掘产能。
(2)继续维持对海外市场的重视程度,持续进行海外客户的开发与维护,推动与核心客户的全方位合作。
(3)紧跟国家有关风电政策导向,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加强品牌及技术等软实力的输出,在国内进行多样化市场布局,构建一体化管理模式,同时尽快在两广或福建地区形成海上风电装备产品的近地辐射能力。
(4)为应对海上风电抢装潮,公司将整合各方资源,令市场、采购、资金、生产等方面步调一致、高度配合,协同产生合力,打造强有力的市场运营保障能力,充分挖掘海上风电产能。
(5)继续推动公司首个风电场的建设工作,完成吊装和并网。
2、公司将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融资管理平台,不断优化公司产业结构。一方面,公司传统的风电塔架业务稳步发展,海上风电业务迅速扩张,海外市场持续拓展,对公司日常流动资金实力及周转能力要求大大提高;从主业产业链延伸的角度,公司会继续推动风电场建设工作,使其成为主业的合理补充。另一方面,公司也在寻求向更高端制造、智能制造行业的转型发展。公司将继续发挥上市公司多层次融资平台的优势,不断提升公司的融资能力,重点针对各业务线及新建项目做好多渠道相结合、短中长期相匹配的融资工作。
3、公司将依照2020年年度报告中提出的计划,加强相关方面工作的推进力度。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本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订单共计336,642万元,具体如下:
(1) 按产品分类情况说明:
a、陆上风电类订单本报告期新增22,849万元,完成20,12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93,999万元;
b、海上风电类订单本报告期新增7,274万元,完成17,524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237,440万元;
c、海洋工程类订单本报告期新增2,413万元,完成2,413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3,425万元;
d、其他在执行及待执行订单截至报告期末1,778万元。
(2) 按区域分类情况说明:
a、国内订单本报告期新增18,312万元,完成33,897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313,448万元;
b、海外订单本报告期新增14,392万元,完成6,381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23,194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公司目前的国内市场布局较为完善。报告期内,区域性业务量的变化会导致区域性采购量的变化,从而导致前5大供应商的正常变化,该变化对于公司未来经营无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公司客户一般均为大型企业,单一销售合同金额较大,在一定的生产周期内会存在集中生产、销售其中一家或几家客户订单的现象,公司前5大客户会随着订单情况及生产周期变化而变化,属公司正常经营情况,对公司经营无不利影响。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正常推进各项工作。公司认为年度经营计划的执行未受到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风电设备、海洋工程等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钢材、法兰、油漆、焊材以及零配件,其中钢材成本为公司产品的主要成本。公司现有产业的上游行业为钢铁行业,未来钢材价格存在大幅波动的可能性,因此,钢材价格的波动将给本公司带来成本压力,可能导致本公司利润的波动。
公司采取了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尽可能锁定原材料成本,抵消部分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利润的影响,同时良好的供应商管理也将为公司控制本项风险提供辅助作用。
2、客户工程项目延期的风险
风力发电、海洋工程,特别是海洋工程,投资量大、周期长,诸多不确定性因素都可能将导致工程延期。风电设备及海洋工程产品体积巨大,移动储存成本很高,完工后需要大型堆场或码头停靠,若完工后没有按时运送或项目业主延迟提货,将可能导致后续产品无法推进,并对公司日常资金流转造成压力,使公司生产经营受到影响。
公司正在不断加强对项目及客户信用的评估,不断完善合同评审工作,构建健康、合理的销售体系,预防或减少相关风险的发生。公司已对部分项目计提合理存货减值准备。
3、市场竞争的风险
无论在风电领域还海洋工程领域,竞争对手都日益强大,企业竞争压力将持续存在,公司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公司将从自身角度出发,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提高品牌知名度,开展技术创新工作,在优势地区充分发挥优势力量,保证充分的竞争力。
4、跨区域、跨国管理的风险
目前,公司除上海市金山本部外,已设立的生产型子公司分布于江苏东台、内蒙古包头、新疆哈密、内蒙古呼伦贝尔、加拿大安大略省、江苏启东等地。由于下设子公司分布区域较广,以及境内外环境的差异,跨区域、跨国管理难度加大,业务规模的扩大使得公司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日趋复杂。
公司将积极建立更加科学、合理、适应公司实际经营的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约束机制,保障公司安全高效运行,控制并降低经营风险。
5、新业务带来的风险
公司已经或即将涉入海洋工程、风电场等新的业务领域,并有进行产业转型的规划,这些新业务领域与公司原有主营业务有较大差异,可能给公司带来新的技术风险、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经营风险及管理风险。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临时公告中所揭示的风险。
一方面,公司通过留住并招聘专业人才,帮助公司加快适应新的业务;另一方面,公司管理层已针对各项新业务或各业务公司初步制定了涉及财务管理、人力资源、采购、销售、技术质量等一系列内容的试行制度,通过创新的和探索寻求合理的管控模式。
6、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目前,无论是风力发电,还是海洋工程,未来均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我国也制订了相应的风电长期发展规划及海洋经济战略规划,国家对风电行业、海洋工程产业的发展总体是给予积极、长期的鼓励。但由于电力行业及海洋工程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的关联度较高,国家出于对宏观经济调控的需要,可能会出台阶段性指导性文件,出现不利于行业发展的政策因素,因而公司经营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
公司会根据政策导向适当的调整业务内容和业务范围规避短期政策风险。
7、汇率波动的风险
随着公司向海上风电、海洋工程等新业务逐步延伸,以及原有主业海外拓展工作顺利进行,并且这种趋势将可能继续延续,汇率波动给公司的影响将逐步显现并增大。
为应对相关风险,公司通过远期汇率锁定等方法规避汇率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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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一)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4,876.5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513.80万元,同比增长127.02%。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如下:
(1)市场拓展力度进一步增强,在手业务订单充足,产能有效攀升,订单有序消纳;公司报告期内共实现营业收入360,396.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8,494.27万元,同比增长62.41%。从主要产品角度来看,受益于陆上风电抢装,陆上风电装备类产品实现收入263,001.75万元,同比增长55.77%;随着海上风电市场兴起及自身产能的逐步攀升,海上风电装备类产品实现收入92,774.19万元,同比增加87.12%。从销售区域角度来看,内销产品实现收入332,953.13万元,同比增长123.41%;受全球疫情及贸易环境影响,外销产品实现收入27,443.72万元,同比减少62.34%。
(2)报告期内,海上风电业务盈利能力回升,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较大改善。
2、订单情况
本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订单共计349,369万元,具体如下:
(1)按产品分类情况说明:
a、陆上风电类订单本报告期新增158,280万元,完成292,578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90,905万元;
b、海上风电类订单本报告期新增283,557万元,完成105,993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253,212万元;c、海洋工程类订单本报告期新增294.90万元,完成294.9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3,425万元;
d、其他订单截至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1,827万元。
(2)按区域分类情况说明:
a、国内订单本报告期新增428,475万元,完成373,742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333,993万元;
b、海外订单本报告期新增15,498万元,完成27,444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15,376万元。
(二)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039.89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86,291.45万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之承诺项目本期投入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累计投入26,906.73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本期投入1,039.89万元,截止报告期末累计投入59,384.72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除用于现金管理外,其余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呼伦贝尔泰胜电力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和“投资加拿大泰胜新能源有限公司”已实施完毕,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对上述2个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体系建设情况
2020年度,公司的认证体系更新工作有条不紊地继续推进,各项体系认证工作稳步落实。母公司及各子公司正常完成了ISO9000、ISO14000、ISO45000、压力容器等相关已有体系认证的升级、复审换证工作,同时更新并维护了Vestas、日立、金风科技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的供应商认证,在金风科技2020年度质量信用评价中获得全国5A级供应商的称号。
(四)内部经营管理情况
为规范报告制度和沟通体系、优化组织管理结构,公司逐步升级集团内部的OA(自动化办公)和ERP系统,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体系,提高跨地区管理沟通效率,维护总部管理模式的高效运行。2020年公司对多个子公司进行了绩效管理改革,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提高人力资源管理规范性。在生产管理方面,多个子公司上线公司合作研发的MES(制造执行系统),公司逐步开始向智能制造转变。
(五)技术研发及知识产品情况
公司积极开展技术研发工作,并持续推动专利项目研发及申请保护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项目“复杂海况下大型高稳性海工承载装备设计制造关键技术及应用”获“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公司研发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塔筒(陆上MW)”获“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可依照相关规定申请享受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人才引进和职称评审等优惠政策的扶持。另外,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新获授专利共41项;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申请并获得授权的专利共计204项,其中22项为发明专利、182项为实用新型专利,除此之外还另有4项PCT专利、4项日本专利、4项软件著作权。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共7篇。
同时,公司注重品牌(商标)长效化管理,继续跟进“TSP”、“泰胜”、“蓝岛BlueIsland”、“蓝岛”商标的全类别注册保护工作,并加强“TSP”商标作为著名商标的宣传使用。
(六)业务拓展及产业链延伸
报告期内,北京泰胜针对下属的泰胜风能(嵩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已取得核准批复的嵩县50MW风电项目,积极开展前期工作。截至本报告发布日,该项目已取得当地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文物旅游局、人民武装部等部门的审核意见,并进行了项目选址,同时通过了电网公司的接入审查。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成立于2001年,主营陆上与海上风电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制造、销售等业务,是我国最早专业生产风机塔架的公司之一,在全国风机塔架制造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也是国际一流的风机塔架供应商之一。公司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公司产品革新能力强,产品持续升级
公司属于陆上装备与海上风电装备(包括塔架、导管架、管桩等)、海洋工程装备等并行的高端装备制造企业。公司已生产4MW/5MW/6MW/7MW及日本浮体式海上风机塔架、10MW海上风电导管架、大直径分片式塔架、175米斜拉塔、1600吨大单桩、高端升压站平台等行业领先产品。公司将不断提升在高端产品方面的批量化生产能力及国际标准化程度。
2、公司资质优良
公司自身体系建设已日益完善,已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3834-2焊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认证、EN1090-1&2欧盟钢结构制作资质认证、日本建筑钢结构制作资质大臣认定、DNV挪威船级社认证、ABS美国船级社认证、JIS日本钢结构制造许可认证、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等认证,并获得大量国内外知名企业的供应商认证。
3、公司与国内外重要客户有长久的合作关系,产品质量优良,品牌享誉海内外
公司与众多国内外整机制造商及风电场业主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在风机塔架行业形成了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信誉度。在风机塔架制造领域,拥有自主品牌的国内企业很少,公司自主品牌“TSP”、“泰胜”的塔架产品经过多年的实践证明,产品质量优良,产品受到国内外风电整机厂商的认可,在风能装备行业享有较高的品牌美誉度。
4、公司拥有经营业务相关的技术优势
风机塔架拥有一定的技术壁垒,高端风电装备要求更高,如:法兰平面度要求、法兰的内倾量要求、焊缝的棱角要求、错边量控制、厚板焊接和防腐要求等方面,而在海上风电装备上,相关工艺难度会进一步提高。公司在本领域中拥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公司具有专业的研发团队、经验丰富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国内外风机塔架制造技术方面处于领先地位,并承担多家国内外风机厂商陆上钢塔、柔性塔及海上风电管桩、导管架的样品制作工作。随着风机塔架的升级和结构的变化,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现在风电和海工领域已获得百余项有效专利,涵盖设计、工艺、制造技术、质量检验、配套新型工装等多个方面。
5、公司的竞争优势强,有一定的议价能力
风电设备行业具备“大市场、小企业”的特征,凭借上述优势以及公司良好的生产基地布局,公司长期在国内风电塔架行业居于领先地位,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在重点区域拥有相对较强的议价能力。
三、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发展战略
1、风机塔架及风力发电业务
公司目前以风力发电机组塔架制造为主业,密切研究国际风电市场动态,追求专业化、差异化发展战略,整合产业链并进行针对性项目投资,不断提升以技术、质量为要素的核心竞争力,以及品牌、渠道、规模、人才为要素的综合竞争优势,致力于打造全球最优塔架生产技术平台,不断提高品牌的国际知名度和美誉度,力争成为国际一流的风能装备供应商。产品定位:立足陆上、海上风电装备制造,开发研制漂浮式深海大容量海上风电装备等大型化、新型风电装备;以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为基础,向同质化技术基础上的差异化产品延伸。
市场定位:立足国内风电市场,开拓美洲、澳洲、非洲、东南亚及其它国际市场;以陆地风电市场为依托,积极开发海上风电市场。
产业布局:
(1)根据国内风资源分布及风电市场发展趋势,积极进行市场布局,以上海金山总部及泰胜蓝岛为出口中心,紧邻国内主要陆上风电市场建设生产基地,在挖掘现有国内布局产能的前提下,做好中部、西部、南部市场的布局,并考虑新增投资建设海上风电重型装备制造基地。
(2)抓住机遇,适时进行风电产业链延伸,扩展相关联行业经营空间。
2、转型业务
公司着眼于高端制造业,将在保持主营业务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开展系统化的转型升级工作。
(二)公司经营计划
1、经营目标
(1)经营方面
2021年,公司将保持主营业务稳步发展,竭力推动整体业务进入上升通道。一方面,公司需要继续深化“双海”战略,大力拓展海外市场及海上风电市场,打开新兴且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另一方面,抓住国内市场快速发展的机遇,推动国内业务市场占有率稳中有升。
具体来说,首先,公司2021年会继续将泰胜蓝岛经营管理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在控制好风险的基础上,开发头部产品、占据优势市场、继续挖掘产能;其二,为应对海上风电抢装潮,公司将整合各方资源,协同产生合力,打造强有力的市场运营保障能力,从而充分挖掘产能;其三,公司将在国内进行多样化市场布局,构建一体化管理模式,完成公司首个风力发电场的吊装和并网工作,并尽快在两广、福建地区形成海上风电装备产品的近地辐射能力。
公司2021年度的产量目标为42万吨。
(2)体系建设方面
2021年,公司将进一步维护好在体系建设方面已经取得的成果,在2020年的基础上,继续提升生产组织、技术质量、环境安全等方面的管理水平,提升全公司生产制造能力,并逐步做好在全球主要地区受认可度较高的各类标准、体系的认证工作,同时尽可能多的接受国内外重要客户的供应商认证,为开拓国际市场、拓展公司经营空间奠定基础。
(3)规范内部管理方面
公司将在2021年继续完善和优化管理模式,对现有的OA系统和ERP系统上做进一步的完善和改进,优化审批流程,推动对各部门、各子公司重要环节的统筹管理,推行预算管理,促进资源利用率最大化和效益最大化。
(4)人力资源管理方面
公司一方面将加强内部人才岗位编制管理,优化各子公司组织结构和岗位配置,合理分配优势资源,提高岗位绩效产能;另一方面将优化招聘流程,根据各部门招聘计划,聘请更多专业性强、具备一定市场影响力的人员。同时,加强内部培训、拓展外部培训,优化绩效考核体系,以构建符合业务规模和产业结构的成熟经营管理团队。
2、收入、费用、成本计划
2021年,公司将围绕工作计划开展各项业务。一方面,由于公司有多个子公司、投资项目处于筹建阶段,相关成本、费用可能有所上升;另一方面,随着降本工作的持续开展,单位成本将有望得到有效控制。另外,由于公司2021年可能存在或有投资事项,给公司短期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目前尚难估算,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投融资
公司目前的产品结构日趋多元,资产规模日益庞大,组织层级日趋复杂。一方面,公司传统的风电塔架业务稳步发展,海外业务及海上风电业务增速较快,对公司日常流动资金实力及周转能力要求大大提高;同时,从主业产业链延伸的角度,公司会继续推动风电场建设工作,使其成为主业的合理补充。2021年度,公司争取实现风电场开发零的突破,并逐步形成符合公司特点的风电场开发模式及合作模式。另一方面,公司也在寻求向更高端制造、智能制造行业的转型发展。上述业务对资金的需求决定了公司必须扩宽融资渠道,大力提升融资能力。
2021年,公司将继续发挥上市公司多层次融资平台的优势,不断提升公司的融资能力,重点针对各业务线及新建项目做好多渠道相结合、短中长期相匹配的融资工作。
4、免责声明
上述内容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承诺,尚存在不确定性,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相关政策等多种因素,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
1、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风电设备、海洋工程等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钢材、法兰、油漆、焊材以及零配件,其中钢材成本为公司产品的主要成本。公司现有产业的上游行业为钢铁行业,未来钢材价格存在大幅波动的可能性,因此,钢材价格的波动将给本公司带来成本压力,可能导致本公司利润的波动。
公司采取了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尽可能锁定原材料成本,抵消部分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利润的影响,同时良好的供应商管理也将为公司控制本项风险提供辅助作用。
2、客户工程项目延期的风险
风力发电、海洋工程,特别是海洋工程,投资量大、周期长,诸多不确定性因素都可能将导致工程延期。风电设备及海洋工程产品体积巨大,移动储存成本很高,完工后需要大型堆场或码头停靠,若完工后没有按时运送或项目业主延迟提货,将可能导致后续产品无法推进,并对公司日常资金流转造成压力,使公司生产经营受到影响。
公司正在不断加强对项目及客户信用的评估,不断完善合同评审工作,构建健康、合理的销售体系,预防或减少相关风险的发生。公司已对部分项目计提合理存货减值准备。
3、市场竞争的风险
无论在风电领域还海洋工程领域,竞争对手都日益强大,企业竞争压力将持续存在,公司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公司将从自身角度出发,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提高品牌知名度,开展技术创新工作,在优势地区充分发挥优势力量,保证充分的竞争力。
4、跨区域、跨国管理的风险
目前,公司除上海市金山本部外,已设立的生产型子公司分布于江苏东台、内蒙古包头、新疆哈密、内蒙古呼伦贝尔、加拿大安大略省、江苏启东等地。由于下设子公司分布区域较广,以及境内外环境的差异,跨区域、跨国管理难度加大,业务规模的扩大使得公司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日趋复杂。
公司将积极建立更加科学、合理、适应公司实际经营的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约束机制,保障公司安全高效运行,控制并降低经营风险。
5、新业务带来的风险
公司已经或即将涉入海洋工程、风电场等新的业务领域,并有进行产业转型的规划,这些新业务领域与公司原有主营业务有较大差异,可能给公司带来新的技术风险、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经营风险及管理风险。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临时公告中所揭示的风险。
一方面,公司通过留住并招聘专业人才,帮助公司加快适应新的业务;另一方面,公司管理层已针对各项新业务或各业务公司初步制定了涉及财务管理、人力资源、采购、销售、技术质量等一系列内容的试行制度,通过创新的和探索寻求合理的管控模式。
6、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目前,无论是风力发电,还是海洋工程,未来均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我国也制订了相应的风电长期发展规划及海洋经济战略规划,国家对风电行业、海洋工程产业的发展总体是给予积极、长期的鼓励。但由于电力行业及海洋工程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的关联度较高,国家出于对宏观经济调控的需要,可能会出台阶段性指导性文件,出现不利于行业发展的政策因素,因而公司经营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
公司会根据政策导向适当的调整业务内容和业务范围规避短期政策风险。
7、汇率波动的风险
随着公司向海上风电、海洋工程等新业务逐步延伸,以及原有主业海外拓展工作顺利进行,并且这种趋势将可能继续延续,汇率波动给公司的影响将逐步显现并增大。
为应对相关风险,公司通过远期汇率锁定等方法规避汇率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8、全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带来的风险
2020年初,含中国在内的多国陆续爆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国内疫情期间,公司在人员返岗、原材料供应、订单交付等方面遭遇了诸多困难,商务活动、生产活动、项目考察工作等均出现了短期停滞,公司也随之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公司在应对疫情的积极作为,公司生产基地均于2020年三月前复工且全面复产。虽然疫情持续时间较长且延续到了2021年,但其对国内外风电整体市场及行业全产业链带来的不利影响已在2020年下半年有所缓解,预计未来对公司乃至风电产业链带来的影响有限。
(四)公司前期披露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1、公司在2020年度超额完成了36万吨的经营目标。
2、2020年度,在市场布局、产业升级、体系建设、规范管理、人才培育、成本控制、投融资管理等方面,公司加强了日常工作,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公司2021年将应收款项,尤其是长账龄应收款清欠作为重点工作之一,成果显著,整体现金流状况继续保持着健康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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