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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陕西省人口发展情况分析:出生总量回落 人口老龄化继续加深(图)

[ 人口 2020-04-13 来源:陕西省统计局]

三、人口老龄化继续加深,劳动适龄人口负担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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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0-15岁人口601.2万人,比上年增加8.87万人,占总人口比重的为15.51%,该年龄段人口占比从2014年达到最低后开始逐年提高,2019年比2015年提高0.44个百分点;16-59岁人口2572.64万人,比上年减少24.66万人,占总人口比重的为66.37%,该年龄段人口占比在2011年达到峰值(占70.93%)后逐年降低;60岁及以上人口702.37万人,比上年增加了27.6万人,该年龄段人口占比18.12%,且一直呈上升的趋势,2018年较上年上升0.66个百分点。

受年龄结构变化的影响,2019年全省16-59岁劳动年龄人口抚养负担持续加重。社会抚养系数从2018年的48.79%上升到2019年的50.67%,增加1.88个百分点。其中,0-15岁少儿抚养系数23.37%,上升0.5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老年抚养系数27.3%,上升1.32个百分点。

由于陕西省是人口流出省,有大量的劳动适龄人口外出到省外务工,也进一步加深了陕西省常住人口的老龄化程度。受出生人口的下降,以及人口年龄结构的影响,预计今后几年劳动适龄人口比重下降,老年人口比重上升,老龄化将继续加深,人口总抚养比持续上升,社会负担持续加重,是陕西省人口结构的基本特征。

四、婚姻状况保持稳定

人口婚姻状况包括未婚、已婚(初婚有配偶、再婚有配偶、复婚有配偶)、丧偶、离婚四种。2019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全省15周岁及以上的常住人口中,未婚人口占16.02%、有配偶人口(含“初婚有配偶”和“再婚有配偶”)占75.11%、离婚人口1.58%、丧偶人口7.20%。与2018年相比,未婚人口比例下降2.53个百分点,有配偶人口比例上升1.8个百分点,离婚人口比例上升0.01个百分点,丧偶人口比例上升0.72个百分点,有配偶人口占比上升,未婚人口占比下降以及离婚人口占比保持较低的水平,说明陕西省常住人口婚姻状况保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