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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陕西统计公报:GDP总量25793亿 常住人口增加11.81万(附图表)

[ 经济 2020-03-20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九、金融、证券和保险业

年末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44536.65亿元,同比增长8.8%,比年初增加3598.11亿元;各项贷款余额34337.11亿元,同比增长11.7%,比年初增加3516.51亿元。

年末境内证券公司3家。各类证券营业部258家(含外地公司在陕西的营业部),比上年增加2家。年末证券开户数553.83万户,比上年末增加44.58万户。

全年保险业原保险保费收入1033.49亿元,比上年增长6.6%。其中,财产险217.25亿元,下降5.4%;人身险816.25亿元,增长10.3%。保险业累计赔付支出300.03亿元,比上年增长6.8%。其中,财产险赔付支出130.19亿元,增长10.1%;人身险赔付支出169.84亿元,增长4.4%。

十、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省共有高等学校109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83所、成人高校14所,另有独立学院12所。全年招收普通本专科学生37.19万人,在校学生112.20万人;研究生招生4.82万人,其中科研单位218人,在学研究生14.67万人,其中科研单位665人;成人高等教育招生9.76万人,在校学生19.44万人。

全省共有中等职业学校230所,全年招生10.92万人(不含技工学校),在校学生25.75万人。

全省共有小学4640所,招生51.09万人,在校学生277.59万人;普通中学2083所(其中高中471所),招生60.50万人(其中高中21.27万人),在校学生180.74万人(其中高中68.39万人)。小学、初中学龄人口净入学率分别为99.97%和99.95%。

年末全省认定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4371家。

全年共签订各类技术合同53004项,合同成交金额1467.83亿元。其中,技术开发合同16407项,成交金额354.88亿元;技术转让合同679项,成交金额17.81亿元;技术咨询合同1573项,成交金额13.63亿元;技术服务合同34345项,成交金额1081.52亿元。

全年共申请专利92087件,其中发明专利34812件,实用新型专利40395件,外观设计专利16880件;共获授权专利44101件,其中发明专利9843件,实用新型专利26574件,外观设计专利7684件。年末有效发明专利量46190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12.043件。

十一、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省文化系统共有艺术表演团体56个,文化馆122个。全省公共图书馆109个,全年总流通1574万人次。全省拥有国家综合档案馆119个,馆藏档案995.32万卷、1154.32万件,资料98万册,其中省档案馆馆藏档案66.86万卷、15.59万件,资料10.04万册。

全省拥有卫生健康机构35404个(含村卫生室23747个),其中医院1209家,社区服务中心(站)666家,卫生院1540家。全省共有床位26.58万张,其中医院病床21.57万张,卫生院病床3.63万张。全省共有卫生人员43.56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5.38万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医师10.87万人,注册护士15.04万人。

全年我省运动员参加国际国内比赛共获得金牌70枚、银牌40枚、铜牌34枚。

全年新建市级体育场1个、体育馆1个,县级公共体育场9个、全民健身中心21个、室外场地16个。新建省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1个、市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3个、县级国民体质监测站30个。

十二、安全生产

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50起,比上年减少265起,下降26.1%;死亡582人,减少98人,下降14.4%。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21起,比上年减少1起,下降4.5%,死亡77人,减少5人,下降6.1%。

十三、人口

年末全省常住人口3876.2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81万人。按城乡分,城镇人口2303.63万人,占总人口的59.43%;乡村人口1572.58万人,占40.57%。按性别分,男性2000.23万人,占51.6%;女性1875.98万人,占48.4%,性别比为106.62。按年龄分,0-14岁人口占14.65%,15-64岁人口占73.51%,65岁及以上人口占11.84%。全年出生人口40.83万人,出生率10.55‰;死亡人口24.31万人,死亡率6.28‰;自然增长率4.27‰。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大数据库

十四、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据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666元,比上年增加2138元,增长9.5%。其中,工资性收入13309元,增长9.4%,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4.0%;经营净收入3256元,增长7.3%,占13.2%;财产净收入1476元,增长9.3%,占6.0%;转移净收入6625元,增长10.8%,占26.8%。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098元,比上年增加2779元,增长8.3%。其中,工资性收入20983元,增长8.4%;经营净收入2760元,增长6.9%;财产净收入2644元,增长7.9%;转移净收入9711元,增长8.7%。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3514元,比上年增加1548元,增长7.0%。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26元,比上年增加1113元,增长9.9%。其中,工资性收入5025元,增长8.7%;经营净收入3792元,增长8.1%;财产净收入214元,增长9.1%;转移净收入3295元,增长14.1%。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935元,比上年增加864元,增长8.6%。

全省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93:1,较上年缩小0.04。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6.09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7.36万人,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6.82万人,登记失业人员实有人数23.7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23%。

年末参加失业保险426.36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080.73万人,其中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职工688.21万人,离退休人员208.63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712.87万人。参加工伤保险577.41万人。参加生育保险454.53万人。

全年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798个,社区服务机构和设施10886个,共有床位18.8万张,收养8.89万人。年末纳入城市低保11.68万户、21.57万人,人均月保障标准最高700元,最低560元,平均608元;纳入农村低保35.23万户、85.66万人,保障标准每人每年最低4310元,平均4665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五保)12.34万人,其中集中供养约3.49万人。全年累计实施临时救助63.17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