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16-11-28 |
实施中 |
北京圆道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 |
北京金天地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贾子婷 |
37.24 |
CNY |
0.37 |
圆道创始股东王斌、汪硕任、卓信榕、张影、王明宗、曹博、汪秀菊、朴君、马干、贾子婷拟将分别持有的公司21.25%、3.06%、3.31%、1.96%、1.04%、0.57%、0.87%、0.30%、0.37%、0.37%,对应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85.20万元、55.35万元、60万元、35.55万元、18.9万元、10.35万元、15.75万元、5.4万元、6.75万元、6.75万元转让与金天地,转让对价分别为人民币2125.24万元、305.38万元、331.03万元、196.14万元、104.28万元、57.10万元、86.9万元、29.79万元、37.24万元、37.24万元。即金天地将合计以人民币3310.34万元现金对价受让圆道创始股东合计持有的公司33.10%股权。圆道创始股东保证2016年度标的公司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1,200万元,低于1,200万元则圆道创始股东按标的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未完成比例和金天地本次支付现金总额同比例补偿金天地。 |
2 |
2016-11-28 |
实施中 |
北京圆道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 |
北京金天地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朴君 |
29.79 |
CNY |
0.3 |
圆道创始股东王斌、汪硕任、卓信榕、张影、王明宗、曹博、汪秀菊、朴君、马干、贾子婷拟将分别持有的公司21.25%、3.06%、3.31%、1.96%、1.04%、0.57%、0.87%、0.30%、0.37%、0.37%,对应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85.20万元、55.35万元、60万元、35.55万元、18.9万元、10.35万元、15.75万元、5.4万元、6.75万元、6.75万元转让与金天地,转让对价分别为人民币2125.24万元、305.38万元、331.03万元、196.14万元、104.28万元、57.10万元、86.9万元、29.79万元、37.24万元、37.24万元。即金天地将合计以人民币3310.34万元现金对价受让圆道创始股东合计持有的公司33.10%股权。圆道创始股东保证2016年度标的公司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1,200万元,低于1,200万元则圆道创始股东按标的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未完成比例和金天地本次支付现金总额同比例补偿金天地。 |
3 |
2016-11-28 |
实施中 |
北京圆道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 |
北京金天地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汪秀菊 |
86.9 |
CNY |
0.87 |
圆道创始股东王斌、汪硕任、卓信榕、张影、王明宗、曹博、汪秀菊、朴君、马干、贾子婷拟将分别持有的公司21.25%、3.06%、3.31%、1.96%、1.04%、0.57%、0.87%、0.30%、0.37%、0.37%,对应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85.20万元、55.35万元、60万元、35.55万元、18.9万元、10.35万元、15.75万元、5.4万元、6.75万元、6.75万元转让与金天地,转让对价分别为人民币2125.24万元、305.38万元、331.03万元、196.14万元、104.28万元、57.10万元、86.9万元、29.79万元、37.24万元、37.24万元。即金天地将合计以人民币3310.34万元现金对价受让圆道创始股东合计持有的公司33.10%股权。圆道创始股东保证2016年度标的公司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1,200万元,低于1,200万元则圆道创始股东按标的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未完成比例和金天地本次支付现金总额同比例补偿金天地。 |
4 |
2016-11-28 |
实施中 |
北京圆道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 |
北京金天地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曹博 |
57.1 |
CNY |
0.57 |
圆道创始股东王斌、汪硕任、卓信榕、张影、王明宗、曹博、汪秀菊、朴君、马干、贾子婷拟将分别持有的公司21.25%、3.06%、3.31%、1.96%、1.04%、0.57%、0.87%、0.30%、0.37%、0.37%,对应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85.20万元、55.35万元、60万元、35.55万元、18.9万元、10.35万元、15.75万元、5.4万元、6.75万元、6.75万元转让与金天地,转让对价分别为人民币2125.24万元、305.38万元、331.03万元、196.14万元、104.28万元、57.10万元、86.9万元、29.79万元、37.24万元、37.24万元。即金天地将合计以人民币3310.34万元现金对价受让圆道创始股东合计持有的公司33.10%股权。圆道创始股东保证2016年度标的公司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1,200万元,低于1,200万元则圆道创始股东按标的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未完成比例和金天地本次支付现金总额同比例补偿金天地。 |
5 |
2016-11-28 |
实施中 |
北京圆道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 |
北京金天地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汪硕任 |
305.38 |
CNY |
3.06 |
圆道创始股东王斌、汪硕任、卓信榕、张影、王明宗、曹博、汪秀菊、朴君、马干、贾子婷拟将分别持有的公司21.25%、3.06%、3.31%、1.96%、1.04%、0.57%、0.87%、0.30%、0.37%、0.37%,对应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85.20万元、55.35万元、60万元、35.55万元、18.9万元、10.35万元、15.75万元、5.4万元、6.75万元、6.75万元转让与金天地,转让对价分别为人民币2125.24万元、305.38万元、331.03万元、196.14万元、104.28万元、57.10万元、86.9万元、29.79万元、37.24万元、37.24万元。即金天地将合计以人民币3310.34万元现金对价受让圆道创始股东合计持有的公司33.10%股权。圆道创始股东保证2016年度标的公司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1,200万元,低于1,200万元则圆道创始股东按标的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未完成比例和金天地本次支付现金总额同比例补偿金天地。 |
6 |
2016-11-28 |
实施中 |
北京圆道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 |
北京金天地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张影 |
196.14 |
CNY |
1.96 |
圆道创始股东王斌、汪硕任、卓信榕、张影、王明宗、曹博、汪秀菊、朴君、马干、贾子婷拟将分别持有的公司21.25%、3.06%、3.31%、1.96%、1.04%、0.57%、0.87%、0.30%、0.37%、0.37%,对应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85.20万元、55.35万元、60万元、35.55万元、18.9万元、10.35万元、15.75万元、5.4万元、6.75万元、6.75万元转让与金天地,转让对价分别为人民币2125.24万元、305.38万元、331.03万元、196.14万元、104.28万元、57.10万元、86.9万元、29.79万元、37.24万元、37.24万元。即金天地将合计以人民币3310.34万元现金对价受让圆道创始股东合计持有的公司33.10%股权。圆道创始股东保证2016年度标的公司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1,200万元,低于1,200万元则圆道创始股东按标的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未完成比例和金天地本次支付现金总额同比例补偿金天地。 |
7 |
2016-11-28 |
实施中 |
北京圆道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 |
北京金天地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王斌 |
2125.24 |
CNY |
21.25 |
圆道创始股东王斌、汪硕任、卓信榕、张影、王明宗、曹博、汪秀菊、朴君、马干、贾子婷拟将分别持有的公司21.25%、3.06%、3.31%、1.96%、1.04%、0.57%、0.87%、0.30%、0.37%、0.37%,对应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85.20万元、55.35万元、60万元、35.55万元、18.9万元、10.35万元、15.75万元、5.4万元、6.75万元、6.75万元转让与金天地,转让对价分别为人民币2125.24万元、305.38万元、331.03万元、196.14万元、104.28万元、57.10万元、86.9万元、29.79万元、37.24万元、37.24万元。即金天地将合计以人民币3310.34万元现金对价受让圆道创始股东合计持有的公司33.10%股权。圆道创始股东保证2016年度标的公司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1,200万元,低于1,200万元则圆道创始股东按标的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未完成比例和金天地本次支付现金总额同比例补偿金天地。 |
8 |
2016-11-28 |
实施中 |
北京圆道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 |
北京金天地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卓信榕 |
331.03 |
CNY |
3.31 |
圆道创始股东王斌、汪硕任、卓信榕、张影、王明宗、曹博、汪秀菊、朴君、马干、贾子婷拟将分别持有的公司21.25%、3.06%、3.31%、1.96%、1.04%、0.57%、0.87%、0.30%、0.37%、0.37%,对应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85.20万元、55.35万元、60万元、35.55万元、18.9万元、10.35万元、15.75万元、5.4万元、6.75万元、6.75万元转让与金天地,转让对价分别为人民币2125.24万元、305.38万元、331.03万元、196.14万元、104.28万元、57.10万元、86.9万元、29.79万元、37.24万元、37.24万元。即金天地将合计以人民币3310.34万元现金对价受让圆道创始股东合计持有的公司33.10%股权。圆道创始股东保证2016年度标的公司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1,200万元,低于1,200万元则圆道创始股东按标的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未完成比例和金天地本次支付现金总额同比例补偿金天地。 |
9 |
2016-11-28 |
实施中 |
北京圆道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 |
北京金天地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王明宗 |
104.28 |
CNY |
1.04 |
圆道创始股东王斌、汪硕任、卓信榕、张影、王明宗、曹博、汪秀菊、朴君、马干、贾子婷拟将分别持有的公司21.25%、3.06%、3.31%、1.96%、1.04%、0.57%、0.87%、0.30%、0.37%、0.37%,对应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85.20万元、55.35万元、60万元、35.55万元、18.9万元、10.35万元、15.75万元、5.4万元、6.75万元、6.75万元转让与金天地,转让对价分别为人民币2125.24万元、305.38万元、331.03万元、196.14万元、104.28万元、57.10万元、86.9万元、29.79万元、37.24万元、37.24万元。即金天地将合计以人民币3310.34万元现金对价受让圆道创始股东合计持有的公司33.10%股权。圆道创始股东保证2016年度标的公司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1,200万元,低于1,200万元则圆道创始股东按标的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未完成比例和金天地本次支付现金总额同比例补偿金天地。 |
10 |
2016-11-28 |
实施中 |
北京圆道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 |
北京金天地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马干 |
37.24 |
CNY |
0.37 |
圆道创始股东王斌、汪硕任、卓信榕、张影、王明宗、曹博、汪秀菊、朴君、马干、贾子婷拟将分别持有的公司21.25%、3.06%、3.31%、1.96%、1.04%、0.57%、0.87%、0.30%、0.37%、0.37%,对应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85.20万元、55.35万元、60万元、35.55万元、18.9万元、10.35万元、15.75万元、5.4万元、6.75万元、6.75万元转让与金天地,转让对价分别为人民币2125.24万元、305.38万元、331.03万元、196.14万元、104.28万元、57.10万元、86.9万元、29.79万元、37.24万元、37.24万元。即金天地将合计以人民币3310.34万元现金对价受让圆道创始股东合计持有的公司33.10%股权。圆道创始股东保证2016年度标的公司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1,200万元,低于1,200万元则圆道创始股东按标的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未完成比例和金天地本次支付现金总额同比例补偿金天地。 |
11 |
2016-11-18 |
董事会预案 |
国投中瑞金天地影视文化产业基金(一期) |
—— |
北京金天地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5000 |
CNY |
25 |
为适应文化市场新的变化,通过投资、并购的方式解决项目的资金需求,推动公司上下游全产业链经营模式的发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北京金天地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天地”)拟与国投中瑞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中瑞”)共同发起设立影视文化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基金”),并由国投中瑞担任此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名称暂定为国投中瑞金天地影视文化产业基金(一期);注册地为新疆霍尔果斯(暂定)。基金计划规模为人民币200,000,000.00元,其中金天地认购劣后级出资额人民币50,000,000.00元,其他认购合伙人将由国投中瑞负责依法召集并认购优先级出资额人民币150,000,000.00元。基金存续期限为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2+1年。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
12 |
2016-09-27 |
实施中 |
北京圆道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 |
北京金天地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1000 |
CNY |
—— |
本公司拟投资10,000,000.00元入股北京圆道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通州区榆景东路6号院26号楼1至3层101,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000.00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3,125,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17.24%。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
13 |
2016-06-22 |
实施中 |
霍尔果斯正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 |
北京金天地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300 |
CNY |
—— |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基于未来整体发展战略的考虑,拓展公司业务和建设。本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霍尔果斯正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北京路以西、珠海路以南合作中心配套区查验业务楼8-7-56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