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信环保(872664)
公司经营评述
- 2019-12-31
- 2019-06-30
- 2018-12-31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公司系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投资建设、技术开发、运营管理的环保企业,主要为客户提供专业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发电、垃圾渗沥液处理、市政污泥处理处置等服务。公司目前拥有的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特许经营权主要采用TOT、BOT两种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TOT模式:2006年,长沙市政府采用TOT模式,对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进行招商引资,公司积极参与并取得了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特许经营权及资产使用权,特许经营期限25年,从2006年4月25日至2031年4月24日止。公司向长沙市政府支付了投资款,在特许经营期内提供生活垃圾卫生填埋运营服务,同时向政府收取运营服务费。
BOT模式:随着国家对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环保标准的提高以及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实际情况的变化,根据特许经营权合同约定,公司采用BOT模式,对原卫生填埋处理工艺进行提质改造,先后投资建设了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垃圾渗沥液改造工程、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垃圾渗沥液提量扩改工程、长沙市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处置工程、长沙市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并在特许经营期内提供运营服务,向政府收取运营服务费用,其中长沙市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28年,从2014年11月15日至2042年11月14日止。目前,正在建设中的长沙市污水处理厂污泥与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协同处置二期工程项目,由公司采用BOT模式实施,特许经营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48年12月31日止;正在筹建中的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灰渣填埋场项目由公司作为业主单位采用BOT模式实施。
公司收入来源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垃圾渗沥液处理、市政污泥处置的运营服务费以及垃圾清洁焚烧发电售电收入。项目运营阶段服务费标准系公司与政府根据总投资、特许经营期限、运营成本以及市场行情等因素通过计算、协商确定,后续每三年根据物价指数相应调整,其中生活垃圾卫生填埋人工费调整按垃圾处理量增量和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长沙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标准一年一调。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二、经营情况回顾
(一)经营计划
公司作为一家有着先进技术实力和丰富行业经验的环保企业,为客户提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市政污
泥处理、垃圾渗沥液处理服务。公司控股子公司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运营的长沙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目荣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由公司控股的湖南浦湘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的清洁焚烧二期项目2019年桩基、三通一平工程顺利完工,项目的建设工作正在有效推进。2019年公司的主要经营计划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总收入103,892.3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14%,主要是:(1)控股子公司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的长沙市生活垃圾清洁焚烧项目全年稳定运行,而2018年正式运行时间为9个月;(2)公司负责运营的市政污泥处置项目2019年污泥处理量达到48.5万吨,较上年增长11.5%,收入大幅增长。
2、报告期内实现营业利润40,325.22万元,同比增长5.42%,主要是:(1)公司的子公司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运营的长沙市生活垃圾清洁焚烧项目稳定运行,实现营业利润24,492.48万元,较上年增长10.54%。(2)公司负责运营的垃圾填埋处理、市政污泥处理和垃圾渗沥液处理业务实现营业利润17,176.52万元,同比增长6.72%
3、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0309.57万元,同比增长30.0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运营服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增加21,323.55万元。
4、报告期内资产负债率比上期末下降4.23%,主要原因是:(1)长沙市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稳定运营,应付项目建设进度款大幅减少,流动负债大幅下降;(2)公司及子公司报告期内银行借款48,000.00万元,归还借款本金18,040.00万元,(3)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38075.95万元,使资产增长规模大于负债增长。
5、报告期内净资产较上期末增加33.24%,主要原因是:(1)公司控股子公司吸收外部投资12,000.00万元,(2)实现净利润38,075.95万元。
三、持续经营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完全独立,保持了良好的独立自主经营能力;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项重大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主要财务、业务等经营指标优良;经营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队伍稳定。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研发投入和工艺创新,保持行业内的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公司发展前景良好,未来盈利空间大。公司所处国家大力支持发展的战略性新兴环保产业,未来会将所从事的环保事业越做越好。
四、风险因素
1、行业风险: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和投入加大,环保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尽管公司已取得长沙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发电、垃圾渗沥液处理、市政污泥处理处置特许经营权,在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领域的工艺技术、行业经验、品牌、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具有较为明显的优势,但行业竞争仍将在以下两个方面对公司后续经营产生影响:(1)增加公司未来获取新项目难度;(2)为提高公司获取新项目的竞争力,公司可能对新项目适当降低处理服务费,利润率水平随之有所下降。
应对措施:针对该风险,公司将通过完善内部管理、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加强成本控制等措施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分散弱化行业风险。
2、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特许经营项目的获得、审批及实施风险:
公司主要通过TOT、BOT等特许经营模式从事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业务,而该类项目一般属于地方政府的特许经营项目,项目均需获得地方环保部门、投资建设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等多个部门的审批和配合,在项目协调征地、拆迁等工作也受制于诸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因此新项目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若未能顺利实施项目,已发生部分投入可能存在暂时无法收回的情形,从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如公司后续实施新项目将存在这一风险。
应对措施:针对该风险,公司在实施新项目过程中将积极主动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沟通联络工作,并与当地政府建立相关的公平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
3、项目运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风险:
为确保公司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符合环保要求,公司引入了环境管理体系,建立了一套由多个环保设施系统(烟气处理系统、垃圾渗沥液处理系统、沼气收集系统等)构成的环保执行机制,严格落实环境管理制度,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可能由于设备暂时性故障或人为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环境事故的发生,对项目运营造成不利影响。尽管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但在后续项目运营中仍存在上述风险。
应对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技术人员安全教育,提高技术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设施设备的维保,实现长期稳定运行;在各项目厂区配备应急设施和设备,并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实现不可抗力条件下的最佳环保效能。
4、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戴道国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664,587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18%,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且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戴道国通过投资及协议安排能够支配公司控股股东军信集团55%的表决权,为军信集团的实际控制人,能够通过行使表决权对本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等事项实施重大影响。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但如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凭借其控制权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人事任免、生产和经营决策、利润分配等进行不当控制,将可能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应对措施:针对该风险,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关规定,对公司各项重大经营事项的决策严格按照董事会和股东会议事规则,树立了较强的公司治理意识。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也加强了对公司的持续督导,督促公司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完善公司治理。
5、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风险:
2017年4月25日,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了现代化企业发展所需的内部控制体系,但由于公司治理机制建立时间较短,内控制度也在不断完善过程中,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也需要在经营发展中逐步完善。因此,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存在因公司治理不善或内部控制未能有效执行而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风险。
应对措施: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完善符合公司发展要求的内部治理架构,形成科学决策、执行、监督机制,明确权力、责任和利益,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实现公司经营管理目标。
6、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标准提高的风险:
随着我国经济迅速发展,近年来国家对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环保要求逐渐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也提出更高的要求。为改善环境质量,国家相关部门有可能制定更加严格的治理、排放标准,当新标准发布后,公司原有处理设施将可能存在处理指标不达标的风险。
应对措施:针对该风险,公司鼓励技术人员在工艺、设备运行中对技术创新的研究,建立新技术与实际成果转化融合的管理体系,确保工艺技术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并在国家发布新标准后立即对原设施进行提质改造以达到新的环保要求。
7、客户单一的风险:
目前公司采用TOT、BOT为主的特许经营方式,为长沙市生活垃圾填埋、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发电、垃圾渗沥液处理、市政污泥处理处置、长沙市污水处理厂污泥与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协同处置二期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提供服务,并向长沙市政府收取运营服务费,公司客户存在较为单一的情况。
应对措施:公司下属的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为长沙市区目前唯一的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设施,承担着长沙市六区一县(长沙县)生活垃圾和市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任务,一直运行良好。
同时,公司未来将积极保持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同行的紧密联系,充分把握相关利好政策,依托自身的技术、品牌、管理等优势进一步拓展生活垃圾处理、市政污泥处理处置、垃圾渗沥液处理等方面业务。
一、商业模式
公司系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投资建设、技术开发、运营管理的环保企业,主要为客户提供专业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发电、垃圾渗沥液处理、市政污泥处理处置等服务。公司目前拥有的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特许经营权主要采用TOT、BOT两种模式,具体情况如下:TOT模式:2006年,长沙市政府采用TOT模式,对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进行招商引资,公司积极参与并取得了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特许经营权及资产使用权,特许经营期限25年,从2006年4月25日至2031年4月24日止。公司向长沙市政府支付了投资款,在特许经营期内提供生活垃圾卫生填埋运营服务,同时向政府收取运营服务费。BOT模式:随着国家对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环保标准的提高以及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实际情况的变化,根据特许经营权合同约定,公司采用BOT模式,对原卫生填埋处理工艺进行提质改造,先后投资建设了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垃圾渗沥液改造工程、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垃圾渗沥液提量扩改工程、长沙市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处置工程、长沙市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并在特许经营期内提供运营服务,向政府收取运营服务费用,其中长沙市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28年,从2014年11月15日至2042年11月14日止。目前,正在建设中的长沙市污水处理厂污泥与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协同处置二期工程项目,由公司采用BOT模式实施,特许经营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48年12月31日止;正在筹建中的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灰渣填埋场项目由公司作为业主单位采用BOT模式实施。
公司收入来源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垃圾渗沥液处理、市政污泥处置的运营服务费以及垃圾清洁焚烧发电售电收入。项目运营阶段服务费标准系公司与政府根据总投资、特许经营期限、运营成本以及市场行情等因素通过计算、协商确定,后续每三年根据物价指数相应调整,其中生活垃圾卫生填埋人工费调整按垃圾处理量增量和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长沙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标准一年一调。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二、经营情况回顾
一、财务状况公司
截至2019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3,771,718,814.80元,增长1.22%。负债总额2,184,414,744.30元,较期初减少6.08%,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归还长期借款及应付账款减少。公司净资产为1,587,304,070.50元,较期初增加11.77%,为报告期内实现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二、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3,095,228.90元,同比增加59.81%,营业成本为297,036,624.44元,较去年同期增加51.43%,毛利率为58.16%,较去年同期上升4.15%。主要原因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运营的长沙市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于2018年4月起开始正式运行,同期相比2018年上半年运营期间为2个月,2019年运营期限为6个月,垃圾焚烧处理业务、发电业务及飞灰处理业务收入大幅增长。毛利率较去年同期略有增长,各项业务运营平稳。
三、现金流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7,590,305.75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55,479,528.98元,增加主要原因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运营的长沙
市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于2018年4月起开始正式运行,同期相比2018年上半年运营期间为2个月,2019年运营期限为6个月,垃圾焚烧处理业务、发电业务及飞灰处理业务,收入大幅增长,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
2、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9,386,729.49元,主要为管理生活区搬迁项目、长沙市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支付的建设费用。
3、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5,459,704.01元,主要为报告期内收到银行借款80,000,000.00元,偿还银行借款本金87,950,000.00元,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77,509,704.01元。
四、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三、风险与价值
1、行业风险: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和投入加大,环保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尽管公司已取得长沙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发电、垃圾渗沥液处理、市政污泥处理处置特许经营权,在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领域的工艺技术、行业经验、品牌、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具有较为明显的优势,但行业竞争仍将在以下两个方面对公司后续经营产生影响:
(1)增加公司未来获取新项目难度;
(2)为提高公司获取新项目的竞争力,公司可能对新项目适当降低处理服务费,利润率水平随之有所下降。
应对措施:针对该风险,公司将通过完善内部管理、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加强成本控制等措施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分散弱化行业风险。
2、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特许经营项目的获得、审批及实施风险:公司主要通过TOT、BOT等特许经营模式从事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业务,而该类项目一般属于地方政府的特许经营项目,项目均需获得地方环保部门、投资建设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等多个部门的审批和配合,在项目协调征地、拆迁等工作也受制于诸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因此新项目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若未能顺利实施项目,已发生部分投入可能存在暂时无法收回的情形,从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如公司后续实施新项目将存在这一风险。
应对措施:针对该风险,公司在实施新项目过程中将积极主动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沟通联络工作,并与当地政府建立相关的公平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
3、项目运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风险:为确保公司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符合环保要求,公司引入了环境管理体系,建立了一套由多个环保设施系统(烟气处理系统、垃圾渗沥液处理系统、沼气收集系统等)构成的环保执行机制,严格落实环境管理制度,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可能由于设备暂时性故障或人为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环境事故的发生,对项目运营造成不利影响。尽管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但在后续项目运营中仍存在上述风险。
应对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技术人员安全教育,提高技术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设施设备的维保,实现长期稳定运行;在各项目厂区配备应急设施和设备,并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实现不可抗力条件下的最佳环保效能。
4、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戴道国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664,587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18%,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且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戴道国通过投资及协议安排能够支配公司控股股东军信集团55%的表决权,为军信集团的实际控制人,能够通过行使表决权对本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等事项实施重大影响。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但如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凭借其控制权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人事任免、生产和经营决策、利润分配等进行不当控制,将可能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应对措施:针对该风险,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关规定,对公司各项重大经营事项的决策严格按照董事会和股东会议事规则,树立了较强的公司治理意识。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也加强了对公司的持续督导,督促公司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完善公司治理。
5、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风险:2017年4月25日,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了现代化企业发展所需的内部控制体系,但由于公司治理机制建立时间较短,内控制度也在不断完善过程中,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也需要在经营发展中逐步完善。因此,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存在因公司治理不善或内部控制未能有效执行而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风险。
应对措施: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完善符合公司发展要求的内部治理架构,形成科学决策、执行、监督机制,明确权力、责任和利益,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实现公司经营管理目标。
6、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标准提高的风险:随着我国经济迅速发展,近年来国家对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环保要求逐渐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也提出更高的要求。为改善环境质量,国家相关部门有可能制定更加严格的治理、排放标准,当新标准发布后,公司原有处理设施将可能存在处理指标不达标的风险。
应对措施:针对该风险,公司鼓励技术人员在工艺、设备运行中对技术创新的研究,建立新技术与实际成果转化融合的管理体系,确保工艺技术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并在国家发布新标准后立即对原设施进行提质改造以达到新的环保要求。
7、客户单一的风险:目前公司采用TOT、BOT为主的特许经营方式,为长沙市生活垃圾填埋、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发电、垃圾渗沥液处理、市政污泥处理处置、长沙市污水处理厂污泥与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协同处置二期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提供服务,并向长沙市政府收取运营服务费,公司客户存在较为单一的情况。
应对措施:公司下属的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为长沙市区目前唯一的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设施,承担着长沙市六区一县(长沙县)生活垃圾和市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任务,一直运行良好。
同时,公司未来将积极保持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同行的紧密联系,充分把握相关利好政策,依托自身的技术、品牌、管理等优势进一步拓展生活垃圾处理、市政污泥处理处置、垃圾渗沥液处理等方面业务。
四、企业社会责任
(一)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环保企业,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做好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的同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与社会各界同仁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1、大力打造环保设施公众开放单位,普及生态环保知识公司正按照长沙市政府部署努力将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建设成为集生活垃圾、污泥和垃圾渗沥液综合协同处理的环保循环产业园和集环保工艺展示、环保教育为一体的环保科普公园,公司先后荣获省级环境教育基地称号、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公众开放单位,并向创建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努力。上半年公司环保开放日已接待百余家,共万余人,让所有参观者零距离感受了城市固体废弃物终端处理全过程,提升其对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的认知和环保意识,让更多公众理解、支持和参与环保。
2、继续深化校企合作,积极改善毕业生就业问题
公司继续加强与中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农业大学等高校合作,深化校企人才培养基地,提供学生参观、实习、培训场地与保障,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获得“上海交通大学社会实践基地”“华北电力大学云平台会员单位”“中南大学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基地”等称号,并每年向应届生提供几十个就业岗位,吸引优秀毕业生共同实现新发展。
3、热衷公益,回馈社会公司一直致力于服务社会、回报社会,积极响应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的要求和精神,大力支持周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参与2019年长沙市望城区“雷锋慈善温暖万家”爱心捐赠等慈善活动,资助贫困学生、帮助困难家庭等弱势群体、慰问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解决了一批贫困户、退役军人的就业问题。公司依托自身优势,通过向社区居民及学生讲解垃圾处理知识、发放环保资料等方式,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环保知识,身体力行向大家介绍环保的重要性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报告期内,公司在不断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也积极承担对员工、客户和社会等方面责任,今后公司将继续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公司系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投资建设、技术开发、运营管理的环保企业,主要为客户提供专业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发电、垃圾渗沥液处理、市政污泥处理处置等服务。公司目前拥有的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特许经营权主要采用TOT、BOT两种模式,具体情况如下:TOT模式:2006年,长沙市政府采用TOT模式,对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进行招商引资,公司积极参与并取得了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特许经营权及资产使用权,特许经营期限25年,从2006年4月25日至2031年4月24日止。公司向长沙市政府支付了投资款,在特许经营期内提供生活垃圾卫生填埋运营服务,同时向政府收取运营服务费。BOT模式:随着国家对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环保标准的提高以及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实际情况的变化,根据特许经营权合同约定,公司采用BOT模式,对原卫生填埋处理工艺进行提质改造,先后投资建设了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垃圾渗沥液改造工程、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垃圾渗沥液提量扩改工程、长沙市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处置工程、长沙市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并在特许经营期内提供运营服务,向政府收取运营服务费用,其中长沙市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28年,从2014年11月15日至2042年11月14日止。目前,正在建设中的长沙市污水处理厂污泥与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协同处置二期工程项目,由公司作为业主单位采用BOT模式实施,特许经营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48年12月31日止;正在筹建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灰渣填埋场项目也由公司作为业主单位采用BOT模式实施。
公司收入来源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垃圾渗沥液处理、市政污泥处置的运营服务费以及垃圾清洁焚烧发电售电收入。项目运营阶段服务费标准系公司与政府根据总投资、特许经营期限、运营成本以及市场行情等因素通过计算、协商确定,后续每三年根据物价指数相应调整,其中生活垃圾卫生填埋人工费调整按垃圾处理量增量和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长沙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标准一年一调。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二、经营情况回顾
(一)经营计划
公司作为一家有着先进技术实力和丰富行业经验的环保企业,为客户提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市政污泥处理、垃圾渗沥液处理服务。主要经营计划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总收入88689.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0.92%,主要是:
(1)公司的子公司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运营的长沙市生活垃圾清洁焚烧项目于2018年4月起正式投产,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及发电收入47847.56万元,飞灰处理收入4813.19万元,合计贡献收入52660.75万元,占总收入的59.38%;
(2)公司负责运营的垃圾填埋处理、市政污泥处理和垃圾渗沥液处理业务实现收入36502.8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3.85%。
2、报告期内实现营业利润38251.73万元,同比增长228.42%,主要是:
(1)公司的子公司浦湘生物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运营的长沙市生活垃圾清洁焚烧项目于2018年4月起正式投产后,运行良好,实现营业利润22157.41万元,占营业利润的57.93%;
(2)公司负责运营的垃圾填埋处理、市政污泥处理和垃圾渗沥液处理业务实现营业利润16094.32万元,同比增长21.94%。
3、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895.95万元,同比增长138.97%,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收入增长,应收账款周转率高,账期短。
4、报告期内资产负债率比上期末下降9.64%,主要原因是:
(1)长沙市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投产运营,应付项目进度款大幅减少,流动负债大幅下降;
(2)公司及子公司报告期内银行借款40000.00万元,归还借款本金16937.50万元;
(3)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3472.22万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34606.20万元,使资产增长规模大于负债增长。
5、报告期内净资产较上期末增加52.28%,主要原因是:
(1)公司定向发行股票2694.44万股,募集资金13472.22万元;
(2)实现净利润34606.20万元。
(二)行业情况
1、环保行业整体发展概况: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国家对环保的重视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目前我国环保行业总体规模逐步扩大,产业领域不断扩展,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初步形成了包括环保产品设计、生产、工程、环保服务等门类齐全的产业体系,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不可或缺的新兴产业。
随着我国对环保的日益重视,我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占GDP比重有所提升,但与西方国家污染治理高峰期以及我国污染治理的实际需要相比,环保投入还相差甚远。按照国际经验,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我国只有不断加大环保投资,才能有效地控制污染,使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到2020年,我国环保投资占GDP的比例将不低于3.5%。我国环保投资规模逐年递增,2005年至2016年全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由2388亿元增长至9219.8亿元。根据环保部规划院测算,预计“十三五”期间环保投入将增加到每年2万亿元左右,“十三五”期间社会环保总投资有望超过17万亿元,是“十二五”的3倍以上;环保产业将成为拉动经济增长重要支柱。在此情况下,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占GDP的比重仍保持在2%以下,根据环保投入达到3%才能使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的经验,未来我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仍有非常大的空间。随着国家环境保护力度的进一步加大和环保产业政策的日趋完善,环保产业快速发展,产业领域不断拓展,技术和产品结构逐步优化升级,这将进一步促进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服务业的发展。我国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正处在难得的历史机遇期,未来节能环保领域的市场潜力巨大。
2、行业整体发展趋势:
(1)突破区域限制
目前无论是市政污泥、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服务范围都还基本局限在所在的行政区划内。但是跨区域专业化集中处置正在逐步成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趋势。在我国,由于各种原因,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场所的选择和建设受到极大的限制,如果局限于本地区处理处置所产生固体废物,将会出现很多障碍。因此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处理较大范围区域内产生的城市固废,将会成为一个新的动向。通过对固体废物进行跨区域的专业化处理可以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和无害化水平,通过突破固废处理的区域限制,提高固废的综合利用效率。
(2)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产业化发展道路受青睐
“十二五”以来,在国务院的政策引导下,住建部与发改委发布了多项产业政策,力图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实现该领域的产业化发展。主要是通过深化价格改革,对公共事业实施支持性价格政策,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相关领域投资经营的积极性。同时,加大涉企收费减免力度,规范金融服务价格行为,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加大对环保国际交流的支持力度,通过技术引进、革新和集成创新进一步提升我国环保科技的整体水平。作为市政公用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城市固废处理行业也将不断加大社会资本的引入力度,产业化发展格局可期。
3、市政污泥处置行业发展概况:
市政污泥是城市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它是有机物、细菌菌体、无机颗粒、胶体等组成的极其复杂的非均质体。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017年上半年建设和运行情况的通报:近年来,我国污水处理能力得到快速提高,截至2018年6月底,全国设市城市累计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5222座(不含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污水处理能力达2.28亿立方米/日。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实施的大背景下,全国重点区域及重点流域均对污水处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污水处理厂提标增效成为业内关注的热点。
我国的污水处理事业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已经有了突破性的进展。然而由于我国污水处理厂建设存在严重的“重水轻泥”现象,导致大量污泥“积压”,未得到合理安全的处理处置。因此,相对于已经较为成熟的污水处理技术,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并且发展缓慢。“十三五”期间应进一步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大投入,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由“规模增长”向“提质增效”转变,由“重水轻泥”向“泥水并重”转变,由“污水处理”向“再生利用”转变,全面提升我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使群众切实感受到水环境质量改善的成效。截止2015年,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已达到2.17亿立方米/日,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2%,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5%。根据《“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到2020年底,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其中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县城不低于85%,其中东部地区力争达到90%;建制镇达到70%,其中中西部地区力争达到50%;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到2020年底,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其他城市达到75%;县城力争达到60%;重点镇提高5个百分点,初步实现建制镇污泥统筹集中处理处置,新增污泥(以含水80%湿污泥计)无害化处置规模6.01万吨/日(超2000万吨/年)。但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仅有224.81万吨/年,缺口巨大。
《“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明确提出:重视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处理处置,鼓励资源化利用。坚持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地制宜选用成熟可靠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鼓励采用能源化、资源化技术手段,尽可能回收利用污泥中的能源和资源。鼓励将经过稳定化、无害化处理的污泥制成符合相关标准的有机碳土,用于荒地造林、苗木抚育、园林绿化等。污泥处置设施应按照“集散结合、适当集中”原则建设,形成规模效应。
目前污泥处理工艺路线主要包括:填埋、堆肥、厌氧消化、焚烧等主体工艺,污泥终端处置途径包括焚烧处理、土地利用及建筑材料利用等方向,其中以填埋工艺为主。污泥厌氧消化是目前国际上应用最为广泛的污泥稳定化和资源化方法。在《<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处理能力>10×104m3/d的污水二级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宜采用厌氧消化工艺进行处理,产生的沼气应综合应用”。目前,北京、上海、长沙等地50余座大型污水处理厂中建设了厌氧污泥消化系统,由于一系列原因,可以运行的仅有20余座,且规模仍在缩减。主要是污泥中泥砂含量较高、有机质不足、污泥的可生化性较差,等问题,导致消化设备的运行稳定性、产沼气率等指标普遍较国外标准低。
4、生活垃圾处理行业发展概况:
生活垃圾处理是指通过物理的手段或生物化学作用以缩小其体积、加速其自然净化的过程,实现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环保意识不断提高,因此相关部门对城市固废处理处置的重视程度也进一步加大。然而由于我国的城市人口不断增长,所产生的生活垃圾也不断增多,从而给城市的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影响。自2004年起,我国已经超过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垃圾产生国,因此大力发展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产业显得尤为必要。
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方式有填埋、堆肥、焚烧三种处理方式。因为卫生填埋场的选址、建设周期相对较短,总投资和运行费用相对较低,同时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生活垃圾普遍具有含水量较高、热值低等特点,并且大部分城市生活垃圾并未进行有效的分类和预处理,因此无法给其他处置方式提供良好的基础和支持,卫生填埋是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主要方式。根据2017年2月发布的2015年《全国环境统计公报》数据显示,全国现有生活垃圾处理厂(场)2,315座,全年共处理生活垃圾2.48亿吨,其中采用填埋方式处置的共1.78亿吨,采用堆肥方式处置的共0.04亿吨,采用焚烧方式处置的共0.66亿吨。填埋方式处置的城市生活垃圾占所有方式的71.77%。截至2015年底,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75.8万吨/日。根据“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到2020年底,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其他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新疆、西藏除外),县城(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新疆、西藏除外),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全国城镇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能力34万吨/日;具备条件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建成区)要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东部地区、经济发达地区、距县城较近交通便利的建制镇要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全覆盖;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50%以上,其中东部地区达到60%以上;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垃圾得到有效分类,30%的城镇餐厨垃圾经分类收运后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5、垃圾渗沥液处理行业发展概况:
我国渗沥液处理厂的建设亦起步较晚,从时间上看渗沥液处理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90年代初期开始,处理工艺主要参照城市污水处理方法,第二阶段从90年代后期开始采用生化处理+物化处理相结合的处理方法。1997年的垃圾渗沥液处理标准要求COD在1000mg/L以内;而2008年的处理标准要求COD在100mg/L以内,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地区要求COD达到60mg/L,这对于传统的生物处理工艺而言是很难做到的,必须结合物理处理等工艺才能达标,如纳滤、反渗透、超滤等技术。
垃圾渗沥液的水质特点主要是COD、氨氮、重金属含量高,其COD的浓度一般在6000-10000mg/L,有的甚至高达5万-6万mg/L,远高于一般城市污水,也带来了处理上的难度。新标准不仅提高了渗沥液的处理标准,还强制规定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都应建有完备的渗沥液处理设施。垃圾渗沥液处理是针对生活垃圾填埋过程中产生的高浓度有机废水进行达标、减排处理。目前国内垃圾渗沥液处理工艺主要有两级A/O+化学氧化+BAF、外置式MBR+NF+RO和碟管式反渗透系统(DTRO)三种基本处理方法。其中外置式MBR+NF/RO系统是国内垃圾渗沥液达标处理的主要方式。该套工艺具有出水稳定、污染物去除率高、耐冲击负荷能力强、占地面积小以及自动化程度高等特点,已逐渐成为国内外较为先进的处理工艺。由于渗沥液处理排放标准愈趋严格,同时产生量逐年增大,受此影响,国内垃圾渗沥液处理需求明显增加。
由于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城市人口的增加,带来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逐年快速增长。为了保证良好的生活环境,减少城市生活垃圾带来的环境污染以及渗沥液等次生污染,国家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入也不断加大。在全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中,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额自占比自2005年以来,绝大多数年份均超过了50%,并保持高位稳定状态。
三、持续经营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完全独立,保持了良好的独立自主经营能力;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项重大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主要财务、业务等经营指标优良;经营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队伍稳定。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研发投入和工艺创新,保持行业内的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公司发展前景良好,未来盈利空间大。公司所处国家大力发展的战略性新兴环保产业,未来会将所从事的环保事业越做越好。
四、风险因素
(一)持续到本年度的风险因素
1、行业风险: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和投入加大,环保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尽管公司已取得长沙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发电、垃圾渗沥液处理、市政污泥处理处置特许经营权,在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领域的工艺技术、行业经验、品牌、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具有较为明显的优势,但行业竞争仍将在以下两个方面对公司后续经营产生影响:
(1)增加公司未来获取新项目难度;
(2)为提高公司获取新项目的竞争力,公司可能对新项目适当降低处理服务费,利润率水平随之有所下降。
应对措施:针对该风险,公司将通过完善内部管理、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加强成本控制等措施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分散弱化行业风险。
2、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特许经营项目的获得、审批及实施风险:
公司主要通过TOT、BOT等特许经营模式从事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业务,而该类项目一般属于地方政府的特许经营项目,项目均需获得地方环保部门、投资建设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等多个部门的审批和配合,在项目协调征地、拆迁等工作也受制于诸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因此新项目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若未能顺利实施项目,已发生部分投入可能存在暂时无法收回的情形,从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如公司后续实施新项目将存在这一风险。
应对措施:针对该风险,公司在实施新项目过程中将积极主动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沟通联络工作,并与当地政府建立相关的公平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
3、项目运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风险:
为确保公司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符合环保要求,公司引入了环境管理体系,建立了一套由多个环保设施系统(烟气处理系统、垃圾渗沥液处理系统、沼气收集系统等)构成的环保执行机制,严格落实环境管理制度,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可能由于设备暂时性故障或人为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环境事故的发生,对项目运营造成不利影响。尽管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但在后续项目运营中仍存在上述风险。
应对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技术人员安全教育,提高技术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设施设备的维保,实现长期稳定运行;在各项目厂区配备应急设施和设备,并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实现不可抗力条件下的最佳环保效能。
4、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戴道国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664,587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18%,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且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戴道国通过投资及协议安排能够支配公司控股股东军信集团55%的表决权,为军信集团的实际控制人,能够通过行使表决权对本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等事项实施重大影响。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但如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凭借其控制权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人事任免、生产和经营决策、利润分配等进行不当控制,将可能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应对措施:针对该风险,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关规定,对公司各项重大经营事项的决策严格按照董事会和股东会议事规则,树立了较强的公司治理意识。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也加强了对公司的持续督导,督促公司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完善公司治理。
5、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风险:
2017年4月25日,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了现代化企业发展所需的内部控制体系,但由于公司治理机制建立时间较短,内控制度也在不断完善过程中,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也需要在经营发展中逐步完善。因此,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存在因公司治理不善或内部控制未能有效执行而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风险。
应对措施: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完善符合公司发展要求的内部治理架构,形成科学决策、执行、监督机制,明确权力、责任和利益,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实现公司经营管理目标。
6、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标准提高的风险:
随着我国经济迅速发展,近年来国家对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环保要求逐渐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也提出更高的要求。为改善环境质量,国家相关部门有可能制定更加严格的治理、排放标准,当新标准发布后,公司原有处理设施将可能存在处理指标不达标的风险。
应对措施:针对该风险,公司鼓励技术人员在工艺、设备运行中对技术创新的研究,建立新技术与实际成果转化融合的管理体系,确保工艺技术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并在国家发布新标准后立即对原设施进行提质改造以达到新的环保要求。
7、客户单一的风险:
目前公司采用TOT、BOT为主的特许经营方式,为长沙市生活垃圾填埋、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发电、垃圾渗沥液处理、市政污泥处理处置、长沙市污水处理厂污泥与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协同处置二期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提供服务,并向长沙市政府收取运营服务费,公司客户存在较为单一的情况。
应对措施:公司下属的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为长沙市区目前唯一的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设施,承担着长沙市六区一县(长沙县)生活垃圾和市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任务,一直运行良好。同时,公司未来将积极保持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同行的紧密联系,充分把握相关利好政策,依托自身的技术、品牌、管理等优势进一步拓展生活垃圾处理、市政污泥处理处置、垃圾渗沥液处理等方面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