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牌北味(871327)
公司经营评述
- 2019-06-30
- 2018-12-31
- 2018-06-30
一、商业模式
黑龙江省北味菌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包括食用菌初加工产品、深加工产品和其他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根据《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服务业”(代码为A05)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产品分为三个系列,一是食用菌初加工产品,主要以散装黑木耳为主;二是食用菌深加工系列产品,包括袋(盒)装黑木耳、袋装银耳、袋装猴头菇、即食黑木耳等以食用菌为原材料的食用菌深加工产品;三是其他产品,包括杂粮类、调味品类、糖果类、坚果类产品。公司营销总部设立于沈阳,销售均为直接销售,模式有三种,分别为经销商、商场超市、网络平台销售模式。首先,经销商客户中包括个体经销商和商贸公司,经销商模式是目前食用菌行业所采取的主要销售方式,经销商模式为买断式销售,经销商具有独立的经营机构,拥有商品的所有权,并通过产品销售获得经营利润。公司将产品交由经销商或其承运人后,货物风险全部转移,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其次,商场超市销售模式是公司另一种重要的销售模式,通过与商场超市签订合作协议、最终通过商场超市实现销售;最后,子公司天然食品通过与天猫、京东商城等多家大型网络销售平台进行合作,实现销售,系“互联网+销售”的新渠道,给公司带来了新的利润增长点。自2018年开始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林市鑫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始种植并销售食用菌。报告期内及报告期后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发生变化.
二、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58,351,655.51元,同比降低63.18%;净利润为1,214,049.92元,同比增长225.45%。总资产为742,990,002.05元,同比增长1.01%,净资产为378,151,519.42元,同比增长13.37%。
2.公司发展情况
(1)公司按照确定的经营发展思路,致力于生产安全、绿色、无公害、品质优良的产品,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控制力,加强了对产品质量保障的相关措施,坚持从源头控制产品质量。
(2)公司加强与商场超市及经销商的合作,拓宽了销售渠道。
(3)公司大力发展基地前端建设并于2019年4月25日投资控股子公司北京北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万元,根据该公司的公司章程,尚未实缴投资款;经营范围:生物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销售调味品、食用农产品、种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谷物、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化肥;销售食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风险与价值
1、个人采购与销售风险提示
公司主要从事高品质食用菌及山珍等产品的加工和销售业务,该业务决定了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为个人农业生产者。采购过程中,由于公司采购量较大,因此公司与部分农业生产者信赖的代理人签订协议,由其代公司向农户收取农产品,由于根据当地习惯和风俗,采购交易多采用现金结算。公司向个人供应商采购额占总采购额比例较高,存在相关风险,(1)原材料质量和供应量的稳定性存在一定的风险,(2)因个人供应商占比较大,采购付款存在现金结算导致的财务风险。公司销售的山珍等产品客户主要为各大农贸市场的大宗采购商,这些采购商多为个体经营者,个体商户采购后将商品进行分销或者零售,由于公司与个体商户之间属于直接销售而非代理关系,公司无法全面掌握终端销售的情况,很难接触到直接消费者,了解其对公司产品的评价。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由此产生的财务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对于个人采购和销售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财务制度的设计与实施日趋完善。2016年开始公司与供应商和客户之间均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交易,避免因现金收付问题可能导致的内控问题。
2、价格波动风险
由于气候条件的变化对黑木耳的生长有着关键性的作用,气候适宜,黑木耳的产量会增加,反之,黑木耳的产量会骤减。再加上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每年黑木耳的价格都存在一些差异。同时,销售市场与木耳种植户的利益联系相对松散,尚未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共同体,价格波动会给黑木耳产业发展带来一定影响。此外,木耳采摘期是木耳种植户用工最多的时候,采摘期需要争时间抢速度,所以种植户在此期间都大量雇人,造成人工费用增加。因此,近年来人工成本的上涨对黑木耳价格影响也不可忽略。
应对措施:目前,公司从两个方面对黑木耳市场价格波动风险进行控制。一方面,通过与黑木耳种植基地进行合作,合作内容限于推荐优良种植菌种、培育期为种植基地提供技术支持,以此与大型种植户或种植基地建立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保障了同等价格下优质原材料的优先供应;另一方面,公司组织成立了海林市农产品综合交易大市场(兴林贸易),该交易平台致力于建立一个公正、公平、公开、高效的市场交易环境,促进行业间的沟通交流,交易平台上集中交易产生的价格,生动的反映了市场的供求变化,加快整个供应链上的流动,购销过程中的价格风险进一步降低。
3、食品安全风险
食用菌属于食用农产品,产品安全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公司致力于生产安全无公害、品质优良的产品。
但是在原料采购、经营分销、产品运输过程中仍然存在产品受到污染的可能,存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风险。公司实施监督管理机制,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分装及流通等环节进行全过程控制,最大限度地避免了病菌、虫害、环境污染对食用菌的侵害,确保了食品安全。但在以下环节仍可能出现食品安全问题:(1)原材料质量隐患:食用菌在汲取原材料养分的同时可能汲取重金属和农药成分,若所采购的某批次原材料重金属或农药残留超标,而公司没有检出,从而导致重金属和农药超标而引发食品安全问题;(2)食品流通环节可能存在二次污染:在装卸货或经销商分销等过程中仍可能出现二次污染或因高温导致的食品腐败,从而引发食品安全问题。
应对措施:公司十分重视农产品安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但若公司产品出现上述情况,公司可能受到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并将承担赔付责任,且声誉和经营业绩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4、资金流动性风险
公司2019年6月30日,货币资金余额39.24万元,短期借款总额为10,850万元,流动负债总计24,501.87万元,公司现金比率约为0.16%,现金占比较低。公司如果短期内出现临时性大量需要偿付的流动负债,会给公司造成临时性资金流动性压力,可能导致短期内资金链断裂。公司提示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积极实行资金管控,对资金流进行监控,出现大额偿付时提前预警,并加速应收账款的回款速度,保证公司资金运营安全。
5、自然灾害风险
目前公司整体采购集中在黑龙江区域,木耳、猴头菇、榛蘑等食用菌是公司采购的最主要的原材料,原料供应量、价格波动及原材料质量对公司生产经营至关重要。木耳、猴头菇等主要原材料生长受到光照、雨水等自然条件的影响较大,如果遇到重大自然灾害,会影响公司的整体采购,可能导致公司原材料供应短缺、产品品质出现大幅度下滑、采购价格飙涨,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当地政府支持食用菌大棚种植,公司也逐渐跟有大面积棚式栽培的基地合作减少光照、雨水等影响较大自然灾害,因此遇到自然灾害,不会影响公司的整体采购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靳涛其他应收款收回风险
2014年3月7日海林市北味天然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然食品)与河南省温县产业聚集区管委签订投资协议,拟在河南省建设调料项目基地,生产加工八角、花椒等香辛料。在投资协议中约定由天然食品根据投资计划由天然食品或者其指定的人在温县产业聚集园区设立公司。由于公司与当地客户靳涛合作多年,双方合作关系良好,遂指定靳涛在温县产业聚集园区设立河南绿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运作。目前河南绿沃发展有限公司由靳涛进行管理,公司尚未参与其运营。为了避免投资款项被不当使用,2016年公司为靳涛个人提供3000万元借款。其中欠海林市兴林贸易有限公司16,737,400.00元,欠海林市北味天然食品有限公司13,262,600.00元,该借款的主要目的用于厂房建设。截止2019年6月30日靳源涛还海林市兴林贸易有限公司14,352,861.25元,还海林市天然食品有限公司3,246,788.7元,未还累计欠款12,400,350.05元。靳涛承诺2019年末还清该笔欠款,该项目已经正常生产并已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
应对措施:公司将对该笔借款进行实时跟踪,定期与不定期对该项情况进行查看,并对靳涛个人的财产情况进行跟踪。尽可能保证该笔借款的安全。
7、大额应收账款风险
目前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569,154,780.11元,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个体商户的款项,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发生重大违约事件。但如果发生违约事件,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按时收回,将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监控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公司在选择客户时选择相对较为稳定的客户,与此同时,客户与公司均为合作多年的客户,双方合作关系良好,目前不存在因应收账款事项导致的纠纷。
8、公司治理的风险
公司在内部治理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于2016年9月29日由黑龙江省北味菌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设立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完善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三会一层”治理结构,并制定了相关的会议和工作制度,完善了现代化企业发展所需的内部控制体系。尤其是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规定了严格的审议程序。对其他尚不完善的环节制定改进措施,逐步予以完善。
应对措施:公司已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等管理制度,以制度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决策行为,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其他股东权益的侵害。
9、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齐振东直接持有公司34.88%的股份,齐振华直接持有公司29.81%的股份,二者合计持有公司64.69%的股份,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同时齐振东担任公司董长,齐振华担任公司总经理,二人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及人事任免等事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虽然公司已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但仍不能排除公司实际控制人可能会通过其拥有的控制权,对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关联交易和利润分
配等重大事宜实施重大影响,从而有可能损害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管理上可能面临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已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等管理制度,以制度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决策行为,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其他股东权益的侵害。
10、税收优惠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所得税。经黑龙江省海林市国家税务局批准,海林国税备(2012年)(023)号备案通知书表明,黑龙江省北味菌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从事食用菌加工收购的部分经营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海林国税备(2012年)(022)号备案通知书表明,海林市北味天然食品有限公司从事食用菌加工收购的部分经营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税(2011)13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经黑龙江省海林市国家税务局批准,海林林源贸易有限公司从事批发零售蔬菜而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海国税、减(2013)106号备案通知书表明,海林市兴林贸易有限公司从事批发零售蔬菜而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经沈阳市和平区国家税务局批准,和平国税、减(2014)04号批准通知书规定,沈阳彤润发贸易有限公司从事批发零售蔬而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上述税收优惠取消,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大生产能力、拓宽市场销售渠道,保持黑木耳行业领先地位,扩大市场份额,逐渐减少对税收政策的依赖,降低税收优惠变化的不确定性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11、因触发回购条款而引起的股权变动风险
2016年12月,新区城投与实际控制人齐振东、齐振华签订《投资协议》约定,若公司自2016年8月31日至2017年8月31日止实现净利润低于人民币1.5亿元或公司于2017年10月1日前未获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挂牌的函,则新区城投可要求齐振华或齐振东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016年12月,众鑫源各有限合伙人均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暨众鑫源普通合伙人齐振华约定,若公司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未能完成在新三板挂牌或公司2016年度的净利润未能达到7,500.00万元,则各合伙人可要求齐振华回购其所持有的众鑫源的合伙份额。目前众鑫源各合伙人与齐振华的对赌条款以及新区城投与齐振东、齐振华的对赌条款均已触发,存在众鑫源各合伙人及新区城投向齐振华、齐振东提出股份回购要求的风险。
应对措施:众鑫源合伙人向齐振华提出合伙份额回购,齐振华可以自有资金履行回购义务,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新区城投向齐振华或齐振东提出股份回购,齐振东或齐振华可以自有资金履行回购义务,虽可能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但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企业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二)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公司的良好发展对当地经济繁荣和增加社会就业产生了积极影响,公司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对客户负责,对全体员工负责,对公司股东负责,对社会负责。公司始终把社会责任放在公司发展的重要位置,将社会责任意识融入到发展实践中,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支持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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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黑龙江省北味菌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包括食用菌初加工产品、深加工产品和其他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根据《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服务业”(代码为A05)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产品分为三个系列,一是食用菌初加工产品,主要以散装黑木耳为主;二是食用菌深加工系列产品,包括袋(盒)装黑木耳、袋装银耳、袋装猴头菇、即食黑木耳等以食用菌为原材料的食用菌深加工产品;三是其他产品,包括杂粮类、调味品类、糖果类、坚果类产品。公司营销总部设立于沈阳,销售均为直接销售,模式有三种,分别为经销商、商场超市、网络平台销售模式。
首先,经销商客户中包括个体经销商和商贸公司,经销商模式是目前食用菌行业所采取的主要销售方式,经销商模式为买断式销售,经销商具有独立的经营机构,拥有商品的所有权,并通过产品销售获得经营利润。公司将产品交由经销商或其承运人后,货物风险全部转移,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其次,商场超市销售模式是公司另一种重要的销售模式,通过与商场超市签订合作协议、最终通过商场超市实现销售;最后,子公司天然食品通过与天猫、京东商城等多家大型网络销售平台进行合作,实现销售,系“互联网+销售”的新渠道,给公司带来了新的利润增长点。自2018年开始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林市鑫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始种植并销售食用菌。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发生变化。
二、经营情况回顾
(一)经营计划
1.经营业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401,277,263.75元,同比下降49.67%;净利润为52,354,496.39元,同比下降9.28%。总资产为732,197,569.51元,同比增长1.28%,净资产为445,097,238.06元,同比增长13.33%。
2.公司发展情况
(1)公司按照确定的经营发展思路,致力于生产安全、绿色、无公害、品质优良的产品,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控制力,加强了对产品质量保障的相关措施,坚持从源头控制产品质量。
(2)公司大力发展基地前端建设并于2018年11月,由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海林市鑫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源生物”)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31083MA19D8GL3Q,经营范围为:生物技术推广服务,食用菌种植、收购、销售,食用菌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
(二)行业情况
食用菌作为国际性的健康食品,高蛋白、低脂肪、低热量,含人体所需多种氨基酸和微量元素,是兼有荤素两者之长的食品。食用菌可调节机体免疫功能,抗癌效果显著,对心血管系统具有保护作用;还可治疗肝炎、缓解亚健康状态、提高健康水平等,食用菌味道鲜美、营养丰富,并有一定防病治病的功效,其营养价值与保健作用已逐渐被人们所认识、接受,是典型的食药两用佳品。食用菌强化人体免疫力的作用更为突出,其提高人体免疫力的功能已为国内外医学专家所公认。联合国粮农组织所倡导的“一荤一素一菇”是现代最科学的饮食营养搭配。“可食可补可药”成为21世纪人们追求健康的首选。
目前,全球食用菌产量一直保持增长态势,随着食用菌生产的发展,食用菌贸易量的不断增加以及人类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用菌已成为人类三大食物结构的组成部分,食用菌消费量也随之日益增长。
在贸易方面,主要出口国有中国、荷兰、波兰、英国、法国,以及日本、韩国、越南和印度等。在消费方面,欧盟地区法国、意大利、德国等是食用菌消费的主要国家;美洲以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巴西、秘鲁等国为主;亚洲市场以日本、韩国和中国香港为主。中国是食用菌产量最大的国家,随着食用菌消费意识的深入,食用菌消费量逐年增长。
三、持续经营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完全独立,具备良好的自主经营能力;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项重大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主要财务、业务等经营指标健康;经营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队伍稳定;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经营的情形;内部治理规范、资源要素稳定、行业前景良好。因此,公司拥有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持续经营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四、风险因素
(一)持续到本年度的风险因素
1、个人采购与销售风险提示
公司主要从事高品质食用菌及山珍等产品的加工和销售业务,该业务决定了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为个人农业生产者。采购过程中,由于公司采购量较大,因此公司与部分农业生产者信赖的代理人签订协议,由其代公司向农户收取农产品,由于根据当地习惯和风俗,采购交易多采用现金结算。公司向个人供应商采购额占总采购额比例较高,存在相关风险,(1)原材料质量和供应量的稳定性存在一定的风险,(2)因个人供应商占比较大,采购付款存在现金结算导致的财务风险。公司销售的山珍等产品客户主要为各大农贸市场的大宗采购商,这些采购商多为个体经营者,个体商户采购后将商品进行分销或者零售,由于公司与个体商户之间属于直接销售而非代理关系,公司无法全面掌握终端销售的情况,很难接触到直接消费者,了解其对公司产品的评价。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由此产生的财务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对于个人采购和销售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财务制度的设计与实施日趋完善。2016年开始公司与供应商和客户之间均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交易,避免因现金收付问题可能导致的内控问题。
2、价格波动风险
由于气候条件的变化对黑木耳的生长有着关键性的作用,气候适宜,黑木耳的产量会增加,反之,黑木耳的产量会骤减。再加上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每年黑木耳的价格都存在一些差异。同时,销售市场与木耳种植户的利益联系相对松散,尚未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共同体,价格波动会给黑木耳产业发展带来一定影响。此外,木耳采摘期是木耳种植户用工最多的时候,采摘期需要争时间抢速度,所以种植户在此期间都大量雇人,造成人工费用增加。因此,近年来人工成本的上涨对黑木耳价格影响也不可忽略。
应对措施:目前,公司从两个方面对黑木耳市场价格波动风险进行控制。一方面,通过与黑木耳种植基地进行合作,合作内容限于推荐优良种植菌种、培育期为种植基地提供技术支持,以此与大型种植户或种植基地建立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保障了同等价格下优质原材料的优先供应;另一方面,公司组织成立了海林市农产品综合交易大市场(兴林贸易),该交易平台致力于建立一个公正、公平、公开、高效的市场交易环境,促进行业间的沟通交流,交易平台上集中交易产生的价格,生动的反映了市场的供求变化,加快整个供应链上的流动,购销过程中的价格风险进一步降低。
3、食品安全风险
食用菌属于食用农产品,产品安全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公司致力于生产安全无公害、品质优良的产品。但是在原料采购、经营分销、产品运输过程中仍然存在产品受到污染的可能,存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风险。公司实施监督管理机制,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分装及流通等环节进行全过程控制,最大限度地避免了病菌、虫害、环境污染对食用菌的侵害,确保了食品安全。但在以下环节仍可能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1)原材料质量隐患:食用菌在汲取原材料养分的同时可能汲取重金属和农药成分,若所采购的某批次原材料重金属或农药残留超标,而公司没有检出,从而导致重金属和农药超标而引发食品安全问题;
(2)食品流通环节可能存在二次污染:在装卸货或经销商分销等过程中仍可能出现二次污染或因高温导致的食品腐败,从而引发食品安全问题。
应对措施:公司十分重视农产品安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但若公司产品出现上述情况,公司可能受到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并将承担赔付责任,且声誉和经营业绩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4、资金流动性风险
公司2018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余额43.83万元,短期借款总额为6,350.00万元,流动负债总计282,440,331.45元,公司现金比率约为1.42%,现金占比较低。公司如果短期内出现临时性大量需要偿付的流动负债,会给公司造成临时性资金流动性压力,可能导致短期内资金链断裂。公司提示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积极实行资金管控,对资金流进行监控,出现大额偿付时提前预警,并加速应收账款的回款速度,保证公司资金运营安全。
5、自然灾害风险
目前公司整体采购集中在黑龙江区域,木耳、猴头菇、榛蘑等食用菌是公司采购的最主要的原材料,原料供应量、价格波动及原材料质量对公司生产经营至关重要。木耳、猴头菇等主要原材料生长受到光照、雨水等自然条件的影响较大,如果遇到重大自然灾害,会影响公司的整体采购,可能导致公司原材料供应短缺、产品品质出现大幅度下滑、采购价格飙涨,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当地政府支持食用菌大棚种植,公司也逐渐跟有大面积棚式栽培的基地合作减少光照、雨水等影响较大自然灾害,因此遇到自然灾害,不会影响公司的整体采购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靳涛其他应收款收回风险
2014年3月7日海林市北味天然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然食品)与河南省温县产业聚集区管委签订投资协议,拟在河南省建设调料项目基地,生产加工八角、花椒等香辛料。在投资协议中约定由天然食品根据投资计划由天然食品或者其指定的人在温县产业聚集园区设立公司。由于公司与当地客户靳涛合作多年,双方合作关系良好,遂指定靳涛在温县产业聚集园区设立河南绿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运作。
目前河南绿沃发展有限公司由靳涛进行管理,公司尚未参与其运营。为了避免投资款项被不当使用,2016年公司为靳涛个人提供3000万元借款。其中欠海林市兴林贸易有限公司16,737,400.00元,欠海林市北味天然食品有限公司13,262,600.00元,该借款的主要目的用于厂房建设。截止2018年末靳源还海林市兴林贸易有限公司9,807,396.25元,还海林市天然食品有限公司3,246,788.7元,未还累计欠款16,945,815.05元。靳涛承诺2019年末还清该笔欠款,该项目已经正常生产并已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
应对措施:公司将对该笔借款进行实时跟踪,定期与不定期对该项情况进行查看,并对靳涛个人的财产情况进行跟踪。尽可能保证该笔借款的安全。
7、大额应收账款风险
目前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536,442,985.40元,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个体商户的款项,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发生重大违约事件。但如果发生违约事件,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按时收回,将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监控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公司在选择客户时选择相对较为稳定的客户,与此同时,客户与公司均为合作多年的客户,双方合作关系良好,目前不存在因应收账款事项导致的纠纷。
8、公司治理的风险
公司在内部治理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于2016年9月29日由黑龙江省北味菌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设立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完善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三会一层”治理结构,并制定了相关的会议和工作制度,完善了现代化企业发展所需的内部控制体系。尤其是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规定了严格的审议程序。对其他尚不完善的环节制定改进措施,逐步予以完善。
应对措施:公司已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等管理制度,以制度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决策行为,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其他股东权益的侵害。
9、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齐振东直接持有公司34.88%的股份,齐振华直接持有公司29.81%的股份,二者合计持有公司64.69%的股份,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同时齐振东担任公司董长,齐振华担任公司总经理,二人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及人事任免等事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虽然公司已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但仍不能排除公司实际控制人可能会通过其拥有的控制权,对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关联交易和利润分配等重大事宜实施重大影响,从而有可能损害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管理上可能面临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已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等管理制度,以制度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决策行为,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其他股东权益的侵害。
10、税收优惠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所得税。经黑龙江省海林市国家税务局批准,海林国税备2012年(023)号备案通知书表明,黑龙江省北味菌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从事食用菌加工收购的部分经营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海林国税备2012年(022)号备案通知书表明,海林市北味天然食品有限公司从事食用菌加工收购的部分经营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税2011 13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经黑龙江省海林市国家税务局批准,海林林源贸易有限公司从事批发零售蔬菜而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海国税、减2013 106号备案通知书表明,海林市兴林贸易有限公司从事批发零售蔬菜而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经沈阳市和平区国家税务局批准,和平国税、减201404号批准通知书规定,沈阳彤润发贸易有限公司从事批发零售蔬而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上述税收优惠取消,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大生产能力、拓宽市场销售渠道,保持黑木耳行业领先地位,扩大市场份额,逐渐减少对税收政策的依赖,降低税收优惠变化的不确定性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11、因触发回购条款而引起的股权变动风险
2016年12月,新区城投与实际控制人齐振东、齐振华签订《投资协议》约定,若公司自2016年8月31日至2017年8月31日止实现净利润低于人民币1.5亿元或公司于2017年10月1日前未获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挂牌的函,则新区城投可要求齐振华或齐振东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016年12月,众鑫源各有限合伙人均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暨众鑫源普通合伙人齐振华约定,若公司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未能完成在新三板挂牌或公司2016年度的净利润未能达到7,500.00万元,则各合伙人可要求齐振华回购其所持有的众鑫源的合伙份额。目前众鑫源各合伙人与齐振华的对赌条款以及新区城投与齐振东、齐振华的对赌条款均已触发,存在众鑫源各合伙人及新区城投向齐振华、齐振东提出股份回购要求的风险。
应对措施:众鑫源合伙人向齐振华提出合伙份额回购,齐振华可以自有资金履行回购义务,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新区城投向齐振华或齐振东提出股份回购,齐振东或齐振华可以自有资金履行回购义务,虽可能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但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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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模式
黑龙江省北味菌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包括食用菌初加工产品、深加工产品和其他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根据《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服务业”(代码为A05)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产品分为三个系列,一是食用菌初加工产品,主要以散装黑木耳为主;二是食用菌深加工系列产品,包括袋(盒)装黑木耳、袋装银耳、袋装猴头菇、即食黑木耳等以食用菌为原材料的食用菌深加工产品;三是其他产品,包括杂粮类、调味品类、糖果类、坚果类产品。公司营销总部设立于沈阳,销售均为直接销售,模式有三种,分别为经销商、商场超市、网络平台销售模式。首先,经销商客户中包括个体经销商和商贸公司,经销商模式是目前食用菌行业所采取的主要销售方式,经销商模式为买断式销售,经销商具有独立的经营机构,拥有商品的所有权,并通过产品销售获得经营利润。
公司将产品交由经销商或其承运人后,货物风险全部转移,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其次,商场超市销售模式是公司另一种重要的销售模式,通过与商场超市签订合作协议、最终通过商场超市实现销售;最后,子公司天然食品通过与天猫、京东商城等多家大型网络销售平台进行合作,实现销售,系“互联网+销售"的新渠道,给公司带来了新的利润增长点。报告期内以及报告期后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二、经营情况回顾
1.经营业绩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158,463,708.16元,同比减少50.50%;净利润为2,824,837.06元,同比降86.73%。总资产为
735,555,705.52元,同比增长1.74%,净资产为395,567,578.73元,同比增长0.72%。受2018年上半年整体销售环境影响,农贸市场销售额大幅下滑,另外由于调整了应收账款催收政策,减少对应收账款占比较大客户的销售量,故本期营业收入及利润有所下降。
2.公司发展情况
(1)公司按照确定的经营发展思路,致力于生产安全、绿色、无公害、品质优良的产品,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控制力,加强了对产品质量保障的相关措施,坚持从源头控制产品质量。
(2)公司加强与商场超市及经销商的合作,拓宽了销售渠道。
(3)公司大力发展基地前端建设并于2018年3月13日北味菌业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哈尔滨新菌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万元,根据该公司的公司章程,尚未实缴投资款;经营范围:食用菌种植、初加工。
三、风险与价值
1、个人采购与销售风险提示
公司主要从事高品质食用菌及山珍等产品的加工和销售业务,该业务决定了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为个人农业生产者。采购过程中,由于公司采购量较大,因此公司与部分农业生产者信赖的代理人签订协议,由其代公司向农户收取农产品,由于根据当地习惯和风俗,采购交易多采用现金结算。公司向个人供应商采购额占总采购额比例较高,存在相关风险,(1)原材料质量和供应量的稳定性存在一定的风险,(2)因个人供应商占比较大,采购付款存在现金结算导致的财务风险。公司销售的山珍等产品客户主要为各大农贸市场的大宗采购商,这些采购商多为个体经营者,个体商户采购后将商品进行分销或者零售,由于公司与个体商户之间属于直接销售而非代理关系,公司无法全面掌握终端销售的情况,很难接触到直接消费者,了解其对公司产品的评价。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由此产生的财务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对于个人采购和销售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财务制度的设计与实施日趋完善。2016年开始公司与供应商和客户之间均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交易,避免因现金收付问题可能导致的内控问题。
2、价格波动风险
由于气候条件的变化对黑木耳的生长有着关键性的作用,气候适宜,黑木耳的产量会增加,反之,黑木耳的产量会骤减。再加上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每年黑木耳的价格都存在一些差异。同时,销售市场与木耳种植户的利益联系相对松散,尚未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共同体,价格波动会给黑木耳产业发展带来一定影响。此外,木耳采摘期是木耳种植户用工最多的时候,采摘期需要争时间抢速度,所以种植户在此期间都大量雇人,造成人工费用增加。因此,近年来人工成本的上涨对黑木耳价格影响也不可忽略。
应对措施:目前,公司从两个方面对黑木耳市场价格波动风险进行控制。一方面,通过与黑木耳种植基地进行合作,合作内容限于推荐优良种植菌种、培育期为种植基地提供技术支持,以此与大型种植户或种植基地建立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保障了同等价格下优质原材料的优先供应;另一方面,公司组织成立了海林市农产品综合交易大市场(兴林贸易),该交易平台致力于建立一个公正、公平、公开、高效的市场交易环境,促进行业间的沟通交流,交易平台上集中交易产生的价格,生动的反映了市场的供求变化,加快整个供应链上的流动,购销过程中的价格风险进一步降低。
3、食品安全风险
食用菌属于食用农产品,产品安全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公司致力于生产安全无公害、品质优良的产品。但是在原料采购、经营分销、产品运输过程中仍然存在产品受到污染的可能,存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风险。公司实施监督管理机制,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分装及流通等环节进行全过程控制,最大限度地避免了病菌、虫害、环境污染对食用菌的侵害,确保了食品安全。但在以下环节仍可能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1)原材料质量隐患:食用菌在汲取原材料养分的同时可能汲取重金属和农药成分,若所采购的某批次原材料重金属或农药残留超标,而公司没有检出,从而导致重金属和农药超标而引发食品安全问题;
(2)食品流通环节可能存在二次污染:在装卸货或经销商分销等过程中仍可能出现二次污染或因高温导致的食品腐败,从而引发食品安全问题。
应对措施:公司十分重视农产品安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但若公司产品出现上述情况,公司可能受到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并将承担赔付责任,且声誉和经营业绩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4、资金流动性风险
公司2018年6月30日,货币资金余额683.37万元,短期借款总额为6,8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计33527.31万元,公司现金比率约为2.04%,现金占比较低。公司如果短期内出现临时性大量需要偿付的流动负债,会给公司造成临时性资金流动性压力,可能导致短期内资金链断裂。公司提示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积极实行资金管控,对资金流进行监控,出现大额偿付时提前预警,并加速应收账款的回款速度,保证公司资金运营安全。
5、自然灾害风险
目前公司整体采购集中在黑龙江区域,木耳、猴头菇、榛蘑等食用菌是公司采购的最主要的原材料,原料供应量、价格波动及原材料质量对公司生产经营至关重要。木耳、猴头菇等主要原材料生长受到光照、雨水等自然条件的影响较大,如果遇到重大自然灾害,会影响公司的整体采购,可能导致公司原材料供应短缺、产品品质出现大幅度下滑、采购价格飙涨,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当地政府支持食用菌大棚种植,公司也逐渐跟有大面积棚式栽培的基地合作减少光照、雨水等影响较大自然灾害,因此遇到自然灾害,不会影响公司的整体采购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靳涛其他应收款收回风险
2014年3月7日海林市北味天然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然食品)与河南省温县产业聚集区管委签订投资协议,拟在河南省建设调料项目基地,生产加工八角、花椒等香辛料。在投资协议中约定由天然食品根据投资计划由天然食品或者其指定的人在温县产业聚集园区设立公司。由于公司与当地客户靳涛合作多年,双方合作关系良好,遂指定靳涛在温县产业聚集园区设立河南绿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运作。目前河南绿沃发展有限公司由靳涛进行管理,公司尚未参与其运营。为了避免投资款项被不当使用,2016年公司为靳涛个人提供3000万元借款。公司提供债权主要标的包括逯华黎欠公司子公司海林市兴林贸易有限公司货款16,737,400.00元(逯华黎和靳涛系夫妻关系,二者债务系婚内夫妻共同债务)、海林市北味天然食品有限公司提供的货币资金4,605,004.43元以及靳涛欠海林市北味天然食品有限公司货款8,657,595.57元,上述标的价值合计3000万元。该借款的主要目的用于厂房建设。该项目建设目前已经取得环评批复,但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正在办理之中。如果该项目未取得上述审批手续,可能导致项目无法如期投产或者其他导致靳涛个人丧失还款能力等情形的产生,可能导致该借款无法收回,产生重大财产损失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提醒投资者对该事项予以关注。
应对措施:公司将对该笔借款进行实时跟踪,定期与不定期对该项情况进行查看,并对靳涛个人的财产情况进行跟踪。尽可能保证该笔借款的安全。与此同时,公司对项目持续跟进,定期与不定期对该项目情况进行查看,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以及相关证件办理情况,评估项目风险。
7、大额应收账款风险
目前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528,239,416.02元,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个体商户的款项,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发生重大违约事件。但如果发生违约事件,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按时收回,将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应对措施:公司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监控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公司在选择客户时选择相对较为稳定的客户,与此同时,客户与公司均为合作多年的客户,双方合作关系良好,目前不存在因应收账款事项导致的纠纷。
8、公司治理的风险
公司在内部治理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于2016年9月29日由黑龙江省北味菌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设立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完善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三会一层”治理结构,并制定了相关的会议和工作制度,完善了现代化企业发展所需的内部控制体系。尤其是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规定了严格的审议程序。对其他尚不完善的环节制定改进措施,逐步予以完善。
应对措施:公司已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等管理制度,以制度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决策行为,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其他股东权益的侵害。
9、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齐振东直接持有公司35.12%的股份,齐振华直接持有公司29.88%的股份,二者合计持有公司65.00%的股份,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同时齐振东担任公司董长,齐振华担任公司总经理,二人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及人事任免等事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虽然公司已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但仍不能排除公司实际控制人可能会通过其拥有的控制权,对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关联交易和利润分配等重大事宜实施重大影响,从而有可能损害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管理上可能面临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已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等管理制度,以制度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决策行为,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其他股东权益的侵害。
10、税收优惠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所得税。经黑龙江省海林市国家税务局批准,海林国税备(2012年)(023)号备案通知书表明,黑龙江省北味菌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从事食用菌加工收购的部分经营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海林国税备(2012年】(022)号备案通知书表明,海林市北味天然食品有限公司从事食用菌加工收购的部分经营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税(2011】13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经黑龙江省海林市国家税务局批准,海林林源贸易有限公司从事批发零售蔬菜而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海国税、减(2013】106号备案通知书表明,海林市兴林贸易有限公司从事批发零售蔬菜而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经沈阳市和平区国家税务局批准,和平国税、减(2014】04号批准通知书规定,沈阳彤润发贸易有限公司从事批发零售蔬而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上述税收优惠取消,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大生产能力、拓宽市场销售渠道,保持黑木耳行业领先地位,扩大市场份额,逐渐减少对税收政策的依赖,降低税收优惠变化的不确定性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11、因触发回购条款而引起的股权变动风险
2016年12月,新区城投与实际控制人齐振东、齐振华签订《投资协议》约定,若公司自2016年8月31日至2017年8月31日止实现净利润低于人民币1.5亿元或公司于2017年10月1日前未获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挂牌的函,则新区城投可要求齐振华或齐振东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016年12月,众鑫源各有限合伙人均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暨众鑫源普通合伙人齐振华约定,若公司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未能完成在新三板挂牌或公司2016年度的净利润未能达到7,500.00万元,则各合伙人可要求齐振华回购其所持有的众鑫源的合伙份额。目前众鑫源各合伙人与齐振华的对赌条款以及新区城投与齐振东、齐振华的对赌条款均已触发,存在众鑫源各合伙人及新区城投向齐振华、齐振东提出股份回购要求的风险。
应对措施:众鑫源合伙人向齐振华提出合伙份额回购,齐振华可以自有资金履行回购义务,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新区城投向齐振华或齐振东提出股份回购,齐振东或齐振华可以自有资金履行回购义务,虽可能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但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企业社会责任
公司的良好发展对当地经济繁荣和增加社会就业产生了积极影响,公司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对客户负责,对全体员工负责,对公司股东负责,对社会负责。公司始终把社会责任放在公司发展的重要位置,将社会责任意识融入到发展实践中,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支持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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