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西租赁(839174)
公司经营评述
- 2023-12-31
- 2023-06-30
- 2022-12-31
- 2022-06-30
- 2021-12-31
- 2021-06-30
- 2020-12-31
- 2020-06-30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下的“71租赁业”。
公司的经营范围:机械设备、机电设备、钢板桩及支护材料的租赁、销售、维修、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客户类型主要为建筑施工领域中的企业。
公司关键资源:公司非常重视营销渠道和网点的建设,并不断优化全国的营销网络布局,公司拥有合理的营销渠道和较丰富的行业经验。
公司的销售渠道和收入来源:公司通过在主要城市和地区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的方式积极开拓全国市场,通过参加项目投标、商业洽谈等方式开拓租赁和销售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的客户群体主要为建筑施工领域中的企业。公司依靠多年钢板桩租赁的行业经验,优质高效的业务团队,较雄厚的资金实力,凭借租赁产品与SMW工法相结合的施工方法较传统产品与施工方法具有耐长久使用,不易损耗,造价低、可重复利用、施工时间短、止水性能好、环境污染小等优点,具有替代性,因此,公司产品在地铁车站、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地下市政道路、地下变电站及地下商场、桥梁、机场、航道整治、电力、石化、海洋、民用建筑、物流基地等领域得到广泛运用,获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积累了良好的口碑,扩大了公司的行业知名度,满足了客户的施工需求,公司通过向客户租赁钢板桩及提供钢板桩和设备销售,获取收入、利润和现金流。
报告期内以及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租赁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信用风险主要是指承租人及其他合同当事人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足额支付租金或履行其义务导致出租人面临损失的可能性。随着公司经营租赁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面临的不同信用状况的承租人日益增加,如果遇到承租人的资金较为紧张时候,公司将面临承租人及其他合同当事人未能及时、足额支付租金或履行义务产生的信用风险。
技术风险
技术风险是指由于技术创新造成租赁资产陈旧过时的风险。公司主要提供经营租赁,主要租赁的资产为工程施工用的H钢、拉森钢板桩等,虽然公司租赁的资产具有造价低、可重复利用、施工时间短、止水性能好、环境污染小等优点,而且采用SMW工法与H钢、拉森钢板桩结合的施工方法,具有替代传统施工方法的特点,也是目前较为先进的技术,但是随着未来技术的高速发展,市场上有可能出现更先进租赁资产的可能性,因此,公司也面临租赁资产更新换代产生的技术风险。
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2023年度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当年收入的比重为24.57%。虽然公司报告期内的前五大客户占比适中,对单一客户并无重大依赖,但公司依旧存在前五大客户收入集中度较高的风险,一旦市场竞争程度加剧,公司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风险
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净额为108,680,980.31元,公司应收账款的净额占总资产的比重小,但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大。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为70.76%,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但是,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所对应的应收账款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如果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发生坏账,对公司经营将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公司治理风险
股份公司成立后,根据公司规模、管理需求以及发展现状,制定和完善了《章程》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财务管理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文件,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机制。股份公司治理机制和各项制度初步建立完善,尚处于适应、磨合和规范执行的重要时期。公司经营管理层和“三会”成员需要加强对相关制度规则的了解和学习,以便尽快提升规范治理意识,实现规范的治理和运行。如果经营管理层疏于对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以及相关内部制度文件的了解和学习,且未能在适当时机引进法律或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将无法保证上述各项内部治理制度在经营实践中得到规范的执行和检验。因此,公司未来经营中存在因内部管理不适应发展需要而影响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风险。
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已经通过制度安排对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进行了防范,但是在实际生产经营中仍不能排除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表决权或总经理权限等方式对生产经营、财务决策、重大人事安排等实施不当控制从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前五大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2023年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为91.50%,公司前五大供应商较为集中,存在前五大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但是,目前公司租赁的钢板桩及高空作业车在市场供应充足,市场竞争也较为充分,可选择、可替代的钢板桩、高空作业车供应商或代理商数量较多,因此公司的采购不存在对前五大供应商的实质依赖。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全国市场区域的扩张,公司也将在全国各地寻找优质的供应商,降低前五大供应商较为集中带来的风险。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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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下的“71租赁业”。
公司的经营范围:机械设备、机电设备、钢板桩及支护材料的租赁、销售、维修、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客户类型主要为建筑施工领域中的企业。
公司关键资源:公司非常重视营销渠道和网点的建设,并不断优化全国的营销网络布局,公司拥有合理的营销渠道和较丰富的行业经验。
公司的销售渠道和收入来源:公司通过在主要城市和地区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的方式积极开拓全国市场,通过参加项目投标、商业洽谈等方式开拓租赁和销售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的客户群体主要为建筑施工领域中的企业。公司依靠多年钢板桩租赁的行业经验,优质高效的业务团队,较雄厚的资金实力,凭借租赁产品与SMW工法相结合的施工方法较传统产品与施工方法具有耐长久使用,不易损耗,造价低、可重复利用、施工时间短、止水性能好、环境污染小等优点,具有替代性,因此,公司产品在地铁车站、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地下市政道路、地下变电站及地下商场、桥梁、机场、航道整治、电力、石化、海洋、民用建筑、物流基地等领域得到广泛运用,获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积累了良好的口碑,扩大了公司的行业知名度,满足了客户的施工需求,公司通过向客户租赁钢板桩及提供钢板桩和设备销售,获取收入、利润和现金流。
报告期内以及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租赁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信用风险主要是指承租人及其他合同当事人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足额支付租金或履行其义务导致出租人面临损失的可能性。随着公司经营租赁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面临的不同信用状况的承租人日益增加,如果遇到承租人的资金较为紧张时候,公司将面临承租人及其他合同当事人未能及时、足额支付租金或履行义务产生的信用风险。
技术风险
技术风险是指由于技术创新造成租赁资产陈旧过时的风险。公司主要提供经营租赁,主要租赁的资产为工程施工用的H钢、拉森钢板桩等,虽然公司租赁的资产具有造价低、可重复利用、施工时间短、止水性能好、环境污染小等优点,而且采用SMW工法与H钢、拉森钢板桩结合的施工方法,具有替代传统施工方法的特点,也是目前较为先进的技术,但是随着未来技术的高速发展,市场上有可能出现更先进租赁资产的可能性,因此,公司也面临租赁资产更新换代产生的技术风险。
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当年收入的比重为31.57%。虽然公司报告期内的前五大客户占比适中,对单一客户并无重大依赖,但公司依旧存在前五大客户收入集中度较高的风险,一旦市场竞争程度加剧,公司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风险
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净额为97,105,407.85元,占总资产比重29.37%,占营业收入比重为245.15%,公司应收账款的净额占总资产的比重小,但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大。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公司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为60.93%,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但是,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所对应的应收账款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如果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发生坏账,对公司经营将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公司治理风险
股份公司成立后,根据公司规模、管理需求以及发展现状,制定和完善了《章程》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财务管理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文件,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机制。股份公司治理机制和各项制度初步建立完善,尚处于适应、磨合和规范执行的重要时期。公司经营管理层和“三会”成员需要加强对相关制度规则的了解和学习,以便尽快提升规范治理意识,实现规范的治理和运行。如果经营管理层疏于对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以及相关内部制度文件的了解和学习,且未能在适当时机引进法律或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将无法保证上述各项内部治理制度在经营实践中得到规范的执行和检验。因此,公司未来经营中存在因内部管理不适应发展需要而影响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风险。
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已经通过制度安排对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进行了防范,但是在实际生产经营中仍不能排除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表决权或总经理权限等方式对生产经营、财务决策、重大人事安排等实施不当控制从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前五大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为72.32%,公司前五大供应商较为集中,存在前五大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但是,目前公司租赁的钢板桩及高空作业车在市场供应充足,市场竞争也较为充分,可选择、可替代的钢板桩、高空作业车供应商或代理商数量较多,因此公司的采购不存在对前五大供应商的实质依赖。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全国市场区域的扩张,公司也将在全国各地寻找优质的供应商,降低前五大供应商较为集中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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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业务概要商业模式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下的“71租赁业”。
公司的经营范围:机械设备、机电设备、钢板桩及支护材料的租赁、销售、维修、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客户类型主要为建筑施工领域中的企业。
公司关键资源:公司非常重视营销渠道和网点的建设,并不断优化全国的营销网络布局,公司拥有合理的营销渠道和较丰富的行业经验。
公司的销售渠道和收入来源:公司通过在主要城市和地区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的方式积极开拓全国市场,通过参加项目投标、商业洽谈等方式开拓租赁和销售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的客户群体主要为建筑施工领域中的企业。公司依靠多年钢板桩租赁的行业经验,优质高效的业务团队,较雄厚的资金实力,凭借租赁产品与SMW工法相结合的施工方法较传统产品与施工方法具有耐长久使用,不易损耗,造价低、可重复利用、施工时间短、止水性能好、环境污染小等优点,具有替代性,因此,公司产品在地铁车站、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地下市政道路、地下变电站及地下商场、桥梁、机场、航道整治、电力、石化、海洋、民用建筑、物流基地等领域得到广泛运用,获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积累了良好的口碑,扩大了公司的行业知名度,满足了客户的施工需求,公司通过向客户租赁钢板桩及提供钢板桩和设备销售,获取收入、利润和现金流。
报告期内以及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持续经营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完全独立,保持有良好的公司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项重大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行业发展势头良好,主要财务、业务等经营指标健康;经营管理层队伍稳定;没有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事项发生。因此,公司拥有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持续经营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1、盈利能力方面
报告期内,2022年度营业收入79,372,467.90元,较上年度74,637,124.91元,略增长6.34%,净利润-12,682,219.71元,较上年度-586104.28元下降2063.82%。主要原因是:
(1)钢板桩租赁业务严重受疫情管控影响,众多地产工程项目不能及时复工;造成项目停工或延期施工,租赁单价较上年度下降20%以上;钢板桩租赁业务收入较上年减少了3,909,330.56元,下降了8.73%。
(2)受益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控、环境保护等宏观经济调控的影响,许多城市市政公共场馆、市政工程建设等基础建设项目开建,及公司近年不断加大高空车设备投资,持续改善公司各地区高空车合理经营规模,公司高空车租赁业务比上年增加收入8,228,395.80元,增长27.55%,(3)2022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成本较上年增加了1,790,546.06元,其中设备折旧费用增加了3,175,552.94元;钢板桩租赁业务下降致运输吊装费用减少1,247,695.11元。
(4)2022年度公司销售费用较上年增加了1,583,260.15元,主要是:公司职工薪酬增加283,344.95元,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增加350,284.86元,车辆及交通使用费增加167,136.44元,高空车维修配件费用增加266,042.49元,劳务费增加324,424.07元,基地(仓库)建设费增加393,768.元。
(5)管理费用较上年增加了207,137.63元,主要是:职工薪酬开支增加117,318.58元,中介服务费、咨询和诉讼费用增加118,226.13元。
(6)2022年度公司研发费用较上年增加了624,229.46元,主要为公司加大研发组合型钢支撑项目投入费用。
(7)2022年度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增加了2,604,302.08元,其中: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增加34,100.68元;高空车应付融资租赁费用增加,致融资租赁利息支出增加2,572,155.53元。综上所述,公司虽历经20年至22年疫情重大冲击,人工费用、物价上涨及国家产业结构调控、环境保护等宏观经济调控的影响,公司运营基本保持相对稳定,经营收入还有增长。
2、偿债能力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2022年末和2021年末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7.33%和37.77%,2022年末和2021年末流动比率分别为1.64和1.74,2022年末利息保障倍数为-8.58,资产负债率较低,流动比率均大于1,表明公司偿债能力较强。
3、营运能力方面
公司2022年度和2021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0.76和0.83,2022年度存货周转率35.62,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存货周转率高,表明公司虽受地方财政支出紧张,工程项目欠款严重等因素影响,公司仍具有较强的营运能力。
4、现金流量方面
公司2022年度和2021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5,986,661.27元和33,614,395.93元,较上年增长了36.81%,公司现金流较稳定、充裕,表明公司获取现金流的能力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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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下的“71租赁业”。
公司的经营范围:机械设备、机电设备、钢板桩及支护材料的租赁、销售、维修、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客户类型主要为建筑施工领域中的企业。
公司关键资源:公司非常重视营销渠道和网点的建设,并不断优化全国的营销网络布局,公司拥有合理的营销渠道和较丰富的行业经验。
公司的销售渠道和收入来源:公司通过在主要城市和地区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的方式积极开拓全国市场,通过参加项目投标、商业洽谈等方式开拓租赁和销售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的客户群体主要为建筑施工领域中的企业。公司依靠多年钢板桩租赁的行业经验,优质高效的业务团队,较雄厚的资金实力,凭借租赁产品与SMW工法相结合的施工方法较传统产品与施工方法具有耐长久使用,不易损耗,造价低、可重复利用、施工时间短、止水性能好、环境污染小等优点,具有替代性,因此,公司产品在地铁车站、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地下市政道路、地下变电站及地下商场、桥梁、机场、航道整治、电力、石化、海洋、民用建筑、物流基地等领域得到广泛运用,获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积累了良好的口碑,扩大了公司的行业知名度,满足了客户的施工需求,公司通过向客户租赁钢板桩及提供钢板桩和设备销售,获取收入、利润和现金流。
报告期内以及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企业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二)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公司始终把社会责任放在公司发展的重要位置,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报告期内,公司诚信经营、按时纳税、积极吸纳就业和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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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下的“71租赁业”。
公司的经营范围:机械设备、机电设备、钢板桩及支护材料的租赁、销售、维修、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客户类型主要为建筑施工领域中的企业。
公司关键资源:公司非常重视营销渠道和网点的建设,并不断优化全国的营销网络布局,公司拥有合理的营销渠道和较丰富的行业经验。
公司的销售渠道和收入来源:公司通过在主要城市和地区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的方式积极开拓全国市场,通过参加项目投标、商业洽谈等方式开拓租赁和销售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的客户群体主要为建筑施工领域中的企业。公司依靠多年钢板桩租赁的行业经验,优质高效的业务团队,较雄厚的资金实力,凭借租赁产品与SMW工法相结合的施工方法较传统产品与施工方法具有耐长久使用,不易损耗,造价低、可重复利用、施工时间短、止水性能好、环境污染小等优点,具有替代性,因此,公司产品在地铁车站、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地下市政道路、地下变电站及地下商场、桥梁、机场、航道整治、电力、石化、海洋、民用建筑、物流基地等领域得到广泛运用,获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积累了良好的口碑,扩大了公司的行业知名度,满足了客户的施工需求,公司通过向客户租赁钢板桩及提供钢板桩和设备销售,获取收入、利润和现金流。
报告期内以及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持续经营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完全独立,保持有良好的公司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项重大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行业发展势头良好,主要财务、业务等经营指标健康;经营管理层队伍稳定;没有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事项发生。因此,公司拥有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持续经营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1、盈利能力方面
报告期内,2021年度营业收入74,637,124.91元,较上年度70,936,332.84元,略增长5.23%,净利润-586104.28元,较上年度2,618,700.94元下降122.38%。主要原因是:(1)钢板桩租赁业务虽受疫情严重影响,众多工程项目不能及时复工;造成项目停工或延期施工;但受益国家产业结构调控,环境保护等宏观经济调控的影响,许多城市市政公共场馆、市政管廊建设等基础建设项目开建,钢板桩租赁业务略有增长,钢板桩租赁业务收入较上年增长了855,322.99元,增长了1.95%。(2)公司高空车租赁业务比上年增加收入5,934,342.49元,增长24.79%,主要是得益于公司近年不断加大高空车设备投资,持续改善公司各地区高空车合理经营规模,提高经营收入。(3)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成本较上年增加了2,323,378.04元,其中设备折旧费用增加了2,951,058.76元,销售成本减少3,035,398.23元,租赁业务量增长致运输吊装费用增加2,204,916.55元。(4)2021年度公司销售费用较上年增加了2,643,338.65元,主要是:公司职工薪酬增加1,135,127.01元,车辆及交通使用费增加3505,73.24元,高空车维修配件费用增加704,754.35元,仓库租赁费用增加361,065.91元,劳务费增加169,392.78元。(5)管理费用较上年增加了1,479,366.80元,主要是:职工薪酬开支增加855,789.59元,办公费用增加144,870.45元,专利费用增加67,955.50元,中介服务费增加133,304.75元,咨询和诉讼费用增加21,625.99元,装修费摊销增加74,918.58元。(6)2021年度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增加了1,120,551.90元,其中:银行借款额下降,减少利息支出73,426.97元;高空车应付融资租赁费用增加,致融资租赁利息支出增加1,361,322.21元。综上所述,公司虽历经20年21年疫情重大影响,人工费用、物价上涨,公司运营基本保持相对稳定。,
2、偿债能力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末和2020年末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7.77%和38.73%,2021年末和2020年末流动比率分别为1.74和1.77,2021年末利息保障倍数为0.82,资产负债率较低,流动比率均大于1,表明公司偿债能力较强。
3、营运能力方面
公司2021年度和2020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0.83和0.86,2021年度存货周转率19.87,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存货周转率高,表明公司具有较强的营运能力。
4、现金流量方面
公司2021年度和2020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3,614,395.93元和52,682,502.02元,公司现金流较稳定、充裕,表明公司获取现金流的能力较强。
收起▲
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商业模式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下的“71租赁业”。
公司的经营范围:机械设备、机电设备、钢板桩及支护材料的租赁、销售、维修、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客户类型主要为建筑施工领域中的企业。
公司关键资源:公司非常重视营销渠道和网点的建设,并不断优化全国的营销网络布局,公司拥有合理的营销渠道和较丰富的行业经验。
公司的销售渠道和收入来源:公司通过在主要城市和地区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的方式积极开拓全国市场,通过参加项目投标、商业洽谈等方式开拓租赁和销售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的客户群体主要为建筑施工领域中的企业。公司依靠多年钢板桩租赁的行业经验,优质高效的业务团队,较雄厚的资金实力,凭借租赁产品与SMW工法相结合的施工方法较传统产品与施工方法具有耐长久使用,不易损耗,造价低、可重复利用、施工时间短、止水性能好、环境污染小等优点,具有替代性,因此,公司产品在地铁车站、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地下市政道路、地下变电站及地下商场、桥梁、机场、航道整治、电力、石化、海洋、民用建筑、物流基地等领域得到广泛运用,获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积累了良好的口碑,扩大了公司的行业知名度,满足了客户的施工需求,公司通过向客户租赁钢板桩及提供钢板桩和设备销售,获取收入、利润和现金流。
报告期内以及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企业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二)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公司始终把社会责任放在公司发展的重要位置,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报告期内,公司诚信经营、按时纳税、积极吸纳就业和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收起▲
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下的“71租赁业”。
公司的经营范围:机械设备、机电设备、钢板桩及支护材料的租赁、销售、维修、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客户类型主要为建筑施工领域中的企业。
公司关键资源:公司非常重视营销渠道和网点的建设,并不断优化全国的营销网络布局,公司拥有合理的营销渠道和较丰富的行业经验。
公司的销售渠道和收入来源:公司通过在主要城市和地区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的方式积极开拓全国市场,通过参加项目投标、商业洽谈等方式开拓租赁和销售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的客户群体主要为建筑施工领域中的企业。公司依靠多年钢板桩租赁的行业经验,优质高效的业务团队,较雄厚的资金实力,凭借租赁产品与SMW工法相结合的施工方法较传统产品与施工方法具有耐长久使用,不易损耗,造价低、可重复利用、施工时间短、止水性能好、环境污染小等优点,具有替代性,因此,公司产品在地铁车站、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地下市政道路、地下变电站及地下商场、桥梁、机场、航道整治、电力、石化、海洋、民用建筑、物流基地等领域得到广泛运用,获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积累了良好的口碑,扩大了公司的行业知名度,满足了客户的施工需求,公司通过向客户租赁钢板桩及提供钢板桩和设备销售,获取收入、利润和现金流。
报告期内以及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持续经营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完全独立,保持有良好的公司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项重大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行业发展势头良好,主要财务、业务等经营指标健康;经营管理层队伍稳定;没有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事项发生。因此,公司拥有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持续经营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1、盈利能力方面
报告期内,2020年度营业收入70,936,332.84元,较上年度70,399,022.38元略增长0.76%,净利润2,618,700.94元,较上年度1,297,067.76元增长101.89%。主要原因是:(1)钢板桩租赁业务受疫情严重影响,因人员管控影响,特别是人员跨地区流动受到一定限制,一些项目出现“招工难”“返岗难”,施工人员出现一定程度的短缺,众多已立项工程项目复工难;部分地区受交通运输影响,原材料供应受到阻,造成项目停工或延期施工;同时受国家产业结构调控,环境保护等宏观经济调控的影响,新工程项目立项、施工严重拖延、滞后;均造成钢板桩租赁出租率偏低,钢板桩租赁业务收入较上年减少了9,722,444.14元,下降了18.13%。(2)公司高空车租赁业务比上年增加收入8,002,315.37元,增长50.22%,主要是公司加大高空车设备投资,不断改善公司各地区高空车合理经营规模,提高经营效果,但高空车租赁行业近年资本大量介入,租赁市场较为混乱,租赁价格有进一步下降趋势。(3)2020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成本较上年增加了10,560,825.29元,其中折旧费用增加了2,595,376.29元,销售成本增加2,219,973.81元,调整核算口径增加运输费用4,714,268.57元。(4)2020年度公司销售费用较上年减少了4,296,102.75元,管理费用较上年减少了574,341.89元,主要是受疫情影响,业务活动减少,费用下降;另调整核算口径减少运输费用3,400,093.42元。(5)2020年度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增减少了986,628.44元,其中银行借款额下降,减少利息支付出69,179.39元;应付融资租赁额减少,融资租赁费用减少872,744.81元。
2、偿债能力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2020年末和2019年末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8.73%和32.93%,2020年末和2019年末流动比率分别为1.77和1.58,2020年末利息保障倍数为2.85,资产负债率较低,流动比率均大于1,利息保障倍数高,表明公司偿债能力较强。
3、营运能力方面
公司2020年度和2019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0.86和0.82,2020年度存货周转率27.07,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存货周转率高,表明公司具有较强的营运能力。
4、现金流量方面
公司2020年度和2019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2,682,502.02元和45,581,992.01元,公司现金流较稳定、充裕,表明公司获取现金流的能力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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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商业模式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下的“71租赁业”。
公司的经营范围:机械设备、机电设备、钢板桩及支护材料的租赁、销售、维修、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客户类型主要为建筑施工领域中的企业。
公司关键资源:公司非常重视营销渠道和网点的建设,并不断优化全国的营销网络布局,公司拥有合理的营销渠道和较丰富的行业经验。
公司的销售渠道和收入来源:公司通过在主要城市和地区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的方式积极开拓全国市场,通过参加项目投标、商业洽谈等方式开拓租赁和销售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的客户群体主要为建筑施工领域中的企业。公司依靠多年钢板桩租赁的行业经验,优质高效的业务团队,较雄厚的资金实力,凭借租赁产品与SMW工法相结合的施工方法较传统产品与施工方法具有耐长久使用,不易损耗,造价低、可重复利用、施工时间短、止水性能好、环境污染小等优点,具有替代性,因此,公司产品在地铁车站、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地下市政道路、地下变电站及地下商场、桥梁、机场、航道整治、电力、石化、海洋、民用建筑、物流基地等领域得到广泛运用,获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积累了良好的口碑,扩大了公司的行业知名度,满足了客户的施工需求,公司通过向客户租赁钢板桩及提供钢板桩和设备销售,获取收入、利润和现金流。
报告期内以及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情况回顾
2020年上半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使得公司业务面临了短期停摆的风险。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伴随着全国各地进入全面复工复产的节奏,公司的日常经营也逐步走上了正常轨道,不断缓解疫情带来的强大冲击。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租赁收入,在钢板桩租赁稳步发展的同时,公司大力发展高空作业车的租赁业务,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种类,分散了租赁产品过于集中的风险,大大提升了公司的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2020年6月末总资产257,751,261.98元,较去年267,391,683.96元减少3.61%;2020年6月止,营业收入33,516,239.43元,较上年同期33,063,249.12元下降0.26%;净利润1,008,774.59元,较上年度608,317.75元增长65.83%。
公司资产减少、营业收入小幅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1、2020年末总资产较去年减少9,640,421.98元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固定资产净值下降了
20,930,450.61元,主要是固定资产折旧43,659,831.00元,新购入23,691,951.76元。
2、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度下降87,009.69元,下降0.26%,具体情况如下:钢板桩租赁收入较上年度下降9,985,818.33元;钢板桩销售收入较上年度下降5,521,574.95元;高空车租赁收入较上年度增长5,181,554.98元。
营销网络布局:报告期内,公司已在福建、湖北、广东、云南、上海、南京、武汉等地建立销售网点,并配备行业经验丰富的业务人员进行日常运营,通过日益增长的业务规模,获得收入、利润、现金流,增厚了公司的资金实力,培养出更多行业经验丰富的业务人员,使公司增设了更多营销网点,优化并完善公司营销网络。
公司坚持不断提升服务优势,完善和健全公司的组织机构和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平台优势,合理利用财务杠杆进行投融资活动,抓住机遇,布局新的战略网络,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
二、企业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二)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公司始终把社会责任放在公司发展的重要位置,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报告期内,公司诚信经营、按时纳税、积极吸纳就业和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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