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北股份(837422)
公司经营评述
- 2023-06-30
- 2022-12-31
- 2022-06-30
- 2021-12-31
- 2021-06-30
- 2020-12-31
- 2020-06-30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
公司属于装备制造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长期专注于特种军用车辆传动系统、行动系统、操纵系统部件产品及特种工程机械车桥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产品按用途可以分为特种军用车辆部件产品和特种工程机械车桥产品两大类。特种军用车辆部件产品包括传动系统部件(车桥总成、变速箱前箱总成、传动轴总成)、行动系统部件(轻量化可维护安全车轮、制动器总成、应急泵及控制阀)、操纵系统部件(转向器总成、转向柱调整机构)。特种工程机械车桥产品主要包括汽车起重机及全地面起重机车桥产品。
作为专精特新企业,公司紧跟行业和技术的发展趋势,长期坚持基于客户潜在需求的技术创新。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拥有76项专利,参与起草某安全车轮规范的国军标准。从业人员526人,其中从事产品研发和工艺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66名。特种军用车辆部件产品及服务在国庆70周年阅兵大典中赢得赞誉,特种工程机械车桥产品被三一集团、柳工集团等大型龙头主机厂授予优秀供应商、战略合作伙伴等荣誉。
公司长期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可靠的、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公司一直采取直销的方式开展业务,收入来源主要是产品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未发生较大的变化。
报告期后至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较大的变化。
(二)行业情况
一、特种军用车辆部件产品
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强军之路,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确保到2020年基本实现机械化,信息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战略能力有大的提升。力争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
2019年7月24日《新时代的中国国防》白皮书发布,其中提到装备费在国防费中的占比达到41%。我国目前处于武器装备的建设周期,装备费占比的提升处于情理之中并有大概率继续增加,目前军改已落地,负面影响逐步消退,补偿性订单如期而至,同时装备费在后期则更多地落实到了武器装备的采购和升级方面。
国家工信部发布的《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形成较为健全的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军工与民口资源的互动共享基本实现,先进军用技术在民用领域的转化和应用比例大幅提高,社会资本进入军工领域取得新进展,军民结合高技术产业规模不断提升。
二、特种工程机械车桥产品
近十年来,我国工程机械行业在历经了发展低潮以及随后的快速恢复和增长后,于2019年迎来了全面发展。2015年以来,得益于新基建热潮,我国工程机械行业市场需求增加,市场规模持续增长。根据《2015-2020年我国工程机械市场分析》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末,我国工程机械行业实现营业收入6,681亿元,同比增长10.40%。近年来,工程机械行业营业收入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2015年至201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9.96%,未来工程机械行业发展规模前景广阔。
出口方面,随着我国工程机械设备竞争力的提高,以及“一带一路”倡议对海外销售的带动,近年来我国根据中国工程机械行业的“十四五”规划,预计2021-2025年,行业年均增长率将达到3%-5%,出口额年均增长率达6%。其中,对于挖掘机行业,预计“十四五”期间,国产品牌国内总体市场占有率维持在60%以上,70%以上零部件具备市场竞争优势,25%零部件具备进口替代能力,出口占国内产销总量比
例超过15%,市场集中度CR4≥60%、CR8≥80%;对于基础零部件,“十四五”期间,核心基础零部件可靠性、耐久性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自给率达到90%。我国工程机械行业的快速发展、出口量不断增长及进口替代的深化,带动上游零部件行业快速发展,为公司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主要产品对大客户及军方依赖的风险
客户1是特种装备总装企业,本公司是该单位配套企业,军方是其军品产品的唯一用户,军方采购与国家的军事、国防战略以及社会发展等因素密切相关。公司主要销售客户为客户1及其附属企业、北奔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公司产品对大客户及军方的销售较为集中,公司存在对大客户及军方依赖的风险。应对措施:公司通过与科研院所、高校进行合作,以新产品开发、预研、转产等形式丰富产品种类,并积极开拓新产品、新市场,降低客户较为集中这一风险。
国家秘密泄密风险
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均须经过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公司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保守国家秘密,但不排除一些意外情况发生导致有关国家秘密泄漏,进而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应对措施:针对这一情况,一方面公司选重点外购件、原材料开发第二、第三供应商,如出现军方调整价格(降价)或供应商涨价的情况,公司将对外购件、原材料采取比质比价采购,保证公司利润不出现大的波动。另一方面,公司继续深化精益管理,通过降低运营过程中的浪费、提高生产效率、提升经营质量等一系列降本增效措施,保证出现军方调整价格(降价)或供应商涨价的情况利润不受较大影响。
国内军方审价导致盈利波动的风险
公司军品的国内销售价格是根据《军品价格管理办法》由军方审价确定。当出现军品所需外购件、原材料价格大幅变化等情况,军品生产企业可以向军方提出调整价格的申请,军方有权同意或不同意该价格调整。如未来军方未能及时同意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变化提出的调价申请,或者军方主动对公司的产品价格进行调整,则可能导致公司未来盈利的波动。应对措施:公司所处行业以及主营业务决定了存在豁免披露或采取脱密处理的信息,依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在符合《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科工财审[2008]702号)的要求及保守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对公司所发生的有关经营、战略决策、财务数据等信息详尽披露。
豁免披露部分信息可能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价值判断的风险
由于公司主要从事军品业务,部分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涉密信息主要包括:国家政策、军品产能和产量、军品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及利润具体信息、军品的供需具体信息、军品应收应付款项、军品存货二级以下明细、军品基建投资等工程项目、与军工产品科研生产有关的科研试制等费用、军品技术相关信息、军品研发相关信息、军品发展战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经历、企业主要资质信息等内容。根据《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科工财审[2008]702号)的相关规定及国防科工局批复,上述涉密信息予以豁免披露或采取代称、打包或汇总等脱密处理的方式进行披露。上述部分信息豁免披露或脱密披露可能存在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正确判断,造成投资决策失误的风险。应对措施:公司有完善的保密工作组织机构,成立了保密委员会,设立了保密工作办公室,按时下发年度保密工作计划、定期开展日常保密工作检查,一定程度上预防了国家秘密泄漏的风险。
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关于根据军队、军工系统所属单位征收流转税、资源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94]11号)文件,公司军品增值税施行征前减免。2017年1月22日,公司向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国家税务局进行了纳税人减免税备案。根据财税[1994]11号文规定,对一般工业企业生产的军品在规定范围的免征增值税,公司主要产品符合免征增值税的条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文件,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公司于2015年10月12日取得了内蒙古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于2018年3月17日向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国家税务局进行了纳税人减免税备案。公司将持续保持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强化产品质量,加强保密意识,享受的各项税收政策优惠有望保持延续和稳定,但是未来如果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税收优惠资格不被核准,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公司2018年10月10日取得内蒙古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公司2021年12月1日取得内蒙古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应对措施:税收优惠政策的变化不影响公司获利能力,会对公司净利润产生影响,公司通过深化精益管理、提升经营质量、降低运营成本等一系列措施,将税收优惠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公司2018年10月10日取得内蒙古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公司2021年12月1日取得内蒙古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王斌直接持有公司36.00%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若实际控制人利用控股地位和所担任职务,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给公司的经营和未来其他少数权益股东带来风险。应对措施: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王斌的日常管理和经营决策等进行监督,从而保护公司的经营和未来其他少数权益股东的利益。
收起▲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二、主要经营情况回顾
(一)经营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主业,不断开拓新市场,逐步实现成为特种车辆配套产品核心供应商的目标。
报告期内,在2022年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241.4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02%。营业总成本36,846.5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54%。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34.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4.62%。总资产63,812.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04%。负债合计39,897.8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18%。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8,398.5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7.3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0.7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7.81%。
(二)行业情况
一、特种军用车辆部件产品
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强军之路,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确保到2020年基本实现机械化,信息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战略能力有大的提升。力争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
2019年7月24日《新时代的中国国防》白皮书发布,其中提到装备费在国防费中的占比达到41%。我国目前处于武器装备的建设周期,装备费占比的提升处于情理之中并有大概率继续增加,目前军改已落地,负面影响逐步消退,补偿性订单如期而至,同时装备费在后期则更多地落实到了武器装备的采购和升级方面。
国家工信部发布的《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形成较为健全的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军工与民口资源的互动共享基本实现,先进军用技术在民用领域的转化和应用比例大幅提高,社会资本进入军工领域取得新进展,军民结合高技术产业规模不断提升。
二、特种工程机械车桥产品
近十年来,我国工程机械行业在历经了发展低潮以及随后的快速恢复和增长后,于2019年迎来了全面发展。2015年以来,得益于新基建热潮,我国工程机械行业市场需求增加,市场规模持续增长。根据《2015-2020年我国工程机械市场分析》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末,我国工程机械行业实现营业收入6,681亿元,同比增长10.40%。近年来,工程机械行业营业收入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2015年至201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9.96%,未来工程机械行业发展规模前景广阔。
出口方面,随着我国工程机械设备竞争力的提高,以及“一带一路”倡议对海外销售的带动,近年来我国根据中国工程机械行业的“十四五”规划,预计2021-2025年,行业年均增长率将达到3%-5%,出口额年均增长率达6%。其中,对于挖掘机行业,预计“十四五”期间,国产品牌国内总体市场占有率维持在60%以上,70%以上零部件具备市场竞争优势,25%零部件具备进口替代能力,出口占国内产销总量比例超过15%,市场集中度CR4≥60%、CR8≥80%;对于基础零部件,“十四五”期间,核心基础零部件可靠性、耐久性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自给率达到90%。我国工程机械行业的快速发展、出口量不断增长及进口替代的深化,带动上游零部件行业快速发展,为公司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三、持续经营评价
公司成立至今,经多年研发积累,逐步形成了强大的自主核心技术体系,设立了特种车辆配套设备研究开发中心,公司拥有持续经营所需要的研发资源,在资产、人员、业务、财务、机构等方面完全独立,具备完全独立自主的经营能力。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公司治理等各项重大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良好,经营管理团队、核心技术和业务团队人员稳定,公司和员工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生对持续经营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公司拥有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
四、未来展望
(一)行业发展趋势
一、特种军用车辆部件产品
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强军之路,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确保到2020年基本实现机械化,信息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战略能力有大的提升。力争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
2019年7月24日《新时代的中国国防》白皮书发布,其中提到装备费在国防费中的占比达到41%。我国目前处于武器装备的建设周期,装备费占比的提升处于情理之中并有大概率继续增加,目前军改已落地,负面影响逐步消退,补偿性订单如期而至,同时装备费在后期则更多地落实到了武器装备的采购和升级方面。
国家工信部发布的《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形成较为健全的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军工与民口资源的互动共享基本实现,先进军用技术在民用领域的转化和应用比例大幅提高,社会资本进入军工领域取得新进展,军民结合高技术产业规模不断提升。
公司将紧紧跟随国家战略和发展方向,利用自身军民两用技术优势和质量管理优势,在继续巩固和扩大军工配套市场份额的同时,开拓新产品市场,根据自身的客观条件和优势,针对客户的不同需求,提供多样化的服务,从而保持公司稳步增长的态势。
二、特种工程机械车桥产品
近十年来,我国工程机械行业在历经了发展低潮以及随后的快速恢复和增长后,于2019年迎来了全面发展。2015年以来,得益于新基建热潮,我国工程机械行业市场需求增加,市场规模持续增长。根据《2015-2020年我国工程机械市场分析》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末,我国工程机械行业实现营业收入6,681亿元,同比增长10.40%。近年来,工程机械行业营业收入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2015年至201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9.96%,未来工程机械行业发展规模前景广阔。
出口方面,随着我国工程机械设备竞争力的提高,以及“一带一路”倡议对海外销售的带动,近年来我国工根据中国工程机械行业的“十四五”规划,预计2021-2025年,行业年均增长率将达到3%-5%,出口额年均增长率达6%。其中,对于挖掘机行业,预计“十四五”期间,国产品牌国内总体市场占有率维持在60%以上,70%以上零部件具备市场竞争优势,25%零部件具备进口替代能力,出口占国内产销总量比例超过15%,市场集中度CR4≥60%、CR8≥80%;对于基础零部件,“十四五”期间,核心基础零部件可靠性、耐久性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自给率达到90%。我国工程机械行业的快速发展、出口量不断增长及进口替代的深化,带动上游零部件行业快速发展,为公司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二)公司发展战略
紧跟国家战略,发挥公司科研及成果转化优势,积极参与项目的科研、试验。深入研究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和用户需求,培育关键核心技术,提升满足用户需求的专业化能力,深入分析制造业发展变化,进一步完善产品发展模式。加强和科研院所的合作,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实施技术升级和产品还更新换代,为用户提供更多是新产品。秉承实事求是的负责原则、专业化做强的专注原则,把握行业本质,使企业能在竞争的市场环境里能更好的应对市场的变化。
(三)经营计划或目标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投入研发新型特种车辆及相关产品,推进军民合作项目,充分运用资本运作,扩展军民品市场占有率,目标成为特种车辆产品以及特种车桥产品的市场龙头企业。涉及资金主要以自筹为主,如自筹资金不足时公司将进行资金募集,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四)不确定性因素
公司现有部分产品为军品,国内军品采购目前主要实行军方审价制度,军方审价周期较长,且军品暂定价与审定价大多存在差异,该项制度导致在销售收入确认时无法锁定军品销售价格,军品销售收入存在期后调整的可能。
五、风险因素
(一)持续到本年度的风险因素
1、主要产品对大客户及军方依赖的风险
客户1是特种装备总装企业,本公司是该企业配套企业,军方是其军品产品的唯一用户,军方采购与国家的军事、国防战略以及社会发展等因素密切相关。公司主要销售客户为客户1及其附属企业、北奔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公司产品对大客户及军方的销售较为集中,公司存在对大客户及军方依赖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通过与科研院所、高校进行合作,以新产品开发、预研、转产等形式丰富产品种类,并积极开拓新产品、新市场,降低客户较为集中这一风险。
2、国内军方审价导致盈利波动的风险
公司军品的国内销售价格是根据《军品价格管理办法》由军方审价确定。当出现军品所需外购件、原材料价格大幅变化等情况,军品生产企业可以向军方提出调整价格的申请,军方有权同意或不同意该价格调整。如未来军方未能及时同意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变化提出的调价申请,或者军方主动对公司的产品价格进行调整,则可能导致公司未来盈利的波动。
应对措施:针对这一情况,一方面公司选重点外购件、原材料开发第二、第三供应商,如出现军方调整价格(降价)或供应商涨价的情况,公司将对外购件、原材料采取比质比价采购,保证公司利润不出现大的波动。另一方面,公司继续深化精益管理,通过降低运营过程中的浪费、提高生产效率、提升经营质量等一系列降本增效措施,保证出现军方调整价格(降价)或供应商涨价的情况利润不受较大影响。
3、豁免披露部分信息可能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价值判断的风险
由于公司主要从事军品业务,部分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涉密信息主要包括:国家政策、军品产能和产量、军品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及利润具体信息、军品的供需具体信息、军品应收应付款项、军品存货二级以下明细、军品基建投资等工程项目、与军工产品科研生产有关的科研试制等费用、军品技术相关信息、军品研发相关信息、军品发展战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经历、企业主要资质信息等内容。根据《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科工财审[2008]702号)的相关规定及国防科工局批复,上述涉密信息予以豁免披露或采取代称、打包或汇总等脱密处理的方式进行披露。上述部分信息豁免披露或脱密披露可能存在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正确判断,造成投资决策失误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所处行业以及主营业务决定了存在豁免披露或采取脱密处理的信息,依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在符合《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科工财审[2008]702号)的要求及保守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对公司所发生的有关经营、战略决策、财务数据等信息详尽披露。
4、国家秘密泄密风险
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均须经过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公司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保守国家秘密,但不排除一些意外情况发生导致有关国家秘密泄漏,进而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有完善的保密工作组织机构,成立了保密委员会,设立了保密工作办公室,按时下发年度保密工作计划、定期开展日常保密工作检查,一定程度上预防了国家秘密泄漏的风险。
5、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关于根据军队、军工系统所属单位征收流转税、资源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94]11号)文件,公司军品增值税施行征前减免。2017年1月22日,公司向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国家税务局进行了纳税人减免税备案。根据财税[1994]11号文规定,对一般工业企业生产的军品在规定范围的免征增值税,公司主要产品符合免征增值税的条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文件,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公司于2015年10月12日取得了内蒙古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于2018年3月17日向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国家税务局进行了纳税人减免税备案。公司将持续保持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强化产品质量,加强保密意识,享受的各项税收政策优惠有望保持延续和稳定,但是未来如果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税收优惠资格不被核准,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税收优惠政策的变化不影响公司获利能力,会对公司净利润产生影响,公司通过深化精益管理、提升经营质量、降低运营成本等一系列措施,将税收优惠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公司2018年10月10日取得内蒙古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公司2021年12月1日取得内蒙古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6、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王斌直接持有公司36.00%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若实际控制人利用控股地位和所担任职务,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给公司的经营和未来其他少数权益股东带来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王斌的日常管理和经营决策等进行监督,从而保护公司的经营和未来其他少数权益股东的利益。
(二)报告期内新增的风险因素
公司报告期内无新增风险因素。
收起▲
一、经营情况回顾
商业模式
公司属于装备制造业中特种车辆的车辆配件的研发、智能制造和销售企业。拥有76项专利。从业人员533人,其中从事产品研发和工艺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65名。公司主要从事特种车辆的传动系统(车桥、分动箱、轮边、传动轴、限滑差速器)、转向系统(应急转向调节装置、转向器)、行动系统(轻量化可维护安全车轮)、武器系统(枪塔方向装置)、动力辅助系统(发动机减振装置)等部件及总成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公司主要客户为军方,军方客户1及其附属企业、重庆铁马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奔重汽、泰安航天、徐工重型、三一重工、天津先科、威海广泰、三环汉汽、济南重汽特种车等四十余家企业,公司长期为他们提供专业的、可靠的、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公司一直采取直销的方式开展业务,收入来源主要是产品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未发生较大的变化。
报告期后至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较大的变化。
二、企业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二)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2022年2月公司捐赠1万元,用于包头市儿童医院建立儿童单独核酸检测屋。公司未来将持续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增加就业机会,解决部分农民工就业,并与高校对口专业进行接洽,解决部分应届毕业生就业;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不断提高员工薪酬和福利;增加教育培训,提升员工综合实力。关注社会其他领域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三、评价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成立至今,经多年研发积累,逐步形成了强大的自主核心技术体系,设立了特种车辆配套设备研究开发中心,公司拥有持续经营所需要的研发资源,在资产、人员、业务、财务、机构等方面完全独立,具备完全独立自主的经营能力。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公司治理等各项重大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良好,经营管理团队、核心技术和业务团队人员稳定,公司和员工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生对持续经营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公司拥有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
四、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主要产品对大客户及军方依赖的风险
军方客户1是特种装备总装企业,本公司是该企业配套企业,军方是其军品产品的唯一用户,军方采购与国家的军事、国防战略以及社会发展等因素密切相关。公司主要销售客户为军方客户1及其附属企业、北奔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公司产品对大客户及军方的销售较为集中,公司存在对大客户及军方依赖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通过与科研院所、高校进行合作,以新产品开发、预研、转产等形式丰富产品种类,并积极开拓新产品、新市场,降低客户较为集中这一风险。
2、国内军方审价导致盈利波动的风险
公司军品的国内销售价格是根据《军品价格管理办法》由军方审价确定。当出现军品所需外购件、原材料价格大幅变化等情况,军品生产企业可以向军方提出调整价格的申请,军方有权同意或不同意该价格调整。如未来军方未能及时同意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变化提出的调价申请,或者军方主动对公司的产品价格进行调整,则可能导致公司未来盈利的波动。应对措施:针对这一情况,一方面公司选重点外购件、原材料开发第二、第三供应商,如出现军方调整价格(降价)或供应商涨价的情况,公司将对外购件、原材料采取比质比价采购,保证公司利润不出现大的波动。另一方面,公司继续深化精益管理,通过降低运营过程中的浪费、提高生产效率、提升经营质量等一系列降本增效措施,保证出现军方调整价格(降价)或供应商涨价的情况利润不受较大影响。
3、豁免披露部分信息可能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价值判断的风险
由于公司主要从事军品业务,部分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涉密信息主要包括:国家政策、军品产能和产量、军品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及利润具体信息、军品的供需具体信息、军品应收应付款项、军品存货二级以下明细、军品基建投资等工程项目、与军工产品科研生产有关的科研试制等费用、军品技术相关信息、军品研发相关信息、军品发展战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经历、企业主要资质信息等内容。根据《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科工财审[2008]702号)的相关规定及国防科工局批复,上述涉密信息予以豁免披露或采取代称、打包或汇总等脱密处理的方式进行披露。上述部分信息豁免披露或脱密披露可能存在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正确判断,造成投资决策失误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所处行业以及主营业务决定了存在豁免披露或采取脱密处理的信息,
依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在符合《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科工财审[2008]702号)的要求及保守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对公司所发生的有关经营、战略决策、财务数据等信息详尽披露。
4、国家秘密泄密风险
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均须经过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公司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保守国家秘密,但不排除一些意外情况发生导致有关国家秘密泄漏,进而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有完善的保密工作组织机构,成立了保密委员会,设立了保密工作办公室,按时下发年度保密工作计划、定期开展日常保密工作检查,一定程度上预防了国家秘密泄漏的风险。
5、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关于根据军队、军工系统所属单位征收流转税、资源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94]11号)文件,公司军品增值税施行征前减免。2017年1月22日,公司向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国家税务局进行了纳税人减免税备案。根据财税[1994]11号文规定,对一般工业企业生产的军品在规定范围的免征增值税,公司主要产品符合免征增值税的条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文件,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公司于2015年10月12日取得了内蒙古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于2018年3月17日向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国家税务局进行了纳税人减免税备案。公司将持续保持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强化产品质量,加强保密意识,享受的各项税收政策优惠有望保持延续和稳定,但是未来如果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税收优惠资格不被核准,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应对措施:税收优惠政策的变化不影响公司获利能力,会对公司净利润产生影响,公司通过深化精益管理、提升经营质量、降低运营成本等一系列措施,将税收优惠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公司2018年10月10日取得内蒙古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公司2021年12月1日取得内蒙古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6、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王斌直接持有公司36.00%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若实际控制人利用控股地位和所担任职务,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给公司的经营和未来其他少数权益股东带来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王斌的日常管理和经营决策等进行监督,从而保护公司的经营和未来其他少数权益股东的利益。
收起▲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公司属于装备制造业中特种车辆的车辆配件的研发、智能制造和销售企业。拥有76项专利。从业人员553人,其中从事产品研发和工艺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75名。公司主要从事特种车辆的传动系统(车桥、分动箱、轮边、传动轴、限滑差速器)、转向系统(应急转向调节装置、转向器)、行动系统(轻量化可维护安全车轮)、武器系统(枪塔方向装置)、动力辅助系统(发动机减振装置)等部件及总成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公司主要客户为军方、军方客户1及其附属企业、重庆铁马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奔重汽、泰安航天、徐工重型、三一重工、天津先科、威海广泰、三环汉汽、济南重汽特种车等四十余家企业,公司长期为他们提供专业的、可靠的、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公司一直采取直销的方式开展业务,收入来源主要是产品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未发生较大的变化。
报告期后至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较大的变化。
二、主要经营情况回顾
(一)经营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主业,不断开拓新市场,逐步实现成为特种车辆配套产品核心供应商的目标。
报告期内,在2021年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600.3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8.51%。营业总成本35,716.2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9.47%。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17.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99.17%。总资产57,467.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58%。负债合计39,779.8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2.32%。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531.4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7.8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39.3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21.92%。
(二)行业情况
一、宏观环境及行业发展状况分析
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提交审议的预算草案,中国2022年的国防支出比2021年增长7.1%,军费持续、稳定地理性增长,继续推动军事现代化建设。
二、政策影响
近年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国防白皮书、十三五规划等重要文件都会提到军队机械化建设的目标。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适应世界新军事革命发展趋势和国家安全需求,提高建设质量和效益,确保到2020年基本实现机械化,信息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战略能力有大的提升。
三、市场现状及已知趋势
在军队机械化目标下,以及在新的作战形式对陆军机动性的要求下,“十三五”至“十四五”期间,我国陆军会加速实现机械化。
三、持续经营评价
公司成立至今,经多年研发积累,逐步形成了强大的自主核心技术体系,设立了特种车辆配套设备研究开发中心,公司拥有持续经营所需要的研发资源,在资产、人员、业务、财务、机构等方面完全独立,具备完全独立自主的经营能力。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公司治理等各项重大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良好,经营管理团队、核心技术和业务团队人员稳定,公司和员工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生对持续经营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公司拥有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
四、未来展望
(一)行业发展趋势
党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强军之路,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确保到2020年基本实现机械化,信息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战略能力有大的提升。力争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
2019年7月24日《新时代的中国国防》白皮书发布,其中提到装备费在国防费中的占比达到41%。我国目前处于武器装备的建设周期,装备费占比的提升处于情理之中并有大概率继续增加,目前军改已落地,负面影响逐步消退,补偿性订单如期而至,同时装备费在后期则更多地落实到了武器装备的采购和升级方面。
国家工信部发布的《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形成较为健全的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军工与民口资源的互动共享基本实现,先进军用技术在民用领域的转化和应用比例大幅提高,社会资本进入军工领域取得新进展,军民结合高技术产业规模不断提升。
公司将紧紧跟随国家战略和发展方向,利用自身军民两用技术优势和质量管理优势,在继续巩固和扩大军工配套市场份额的同时,开拓新产品市场,根据自身的客观条件和优势,针对客户的不同需求,提供多样化的服务,从而保持公司稳步增长的态势。
(二)公司发展战略
紧跟国家战略,发挥公司科研及成果转化优势,积极参与项目的科研、试验。深入研究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和用户需求,培育关键核心技术,提升满足用户需求的专业化能力,深入分析制造业发展变化,进一步完善产品发展模式。加强和科研院所的合作,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实施技术升级和产品还更新换代,为用户提供更多是新产品。秉承实事求是的负责原则、专业化做强的专注原则,把握行业本质,使企业能在竞争的市场环境里能更好的应对市场的变化。
(三)经营计划或目标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投入研发新型特种车辆及相关产品,推进军民合作项目,充分运用资本运作,扩展军民品市场占有率,目标成为特种车辆产品以及特种车桥产品的市场龙头企业。涉及资金主要以自筹为主,如自筹资金不足时公司将进行资金募集,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四)不确定性因素
公司现有部分产品为军品,国内军品采购目前主要实行军方审价制度,军方审价周期较长,且军品暂定价与审定价大多存在差异,该项制度导致在销售收入确认时无法锁定军品销售价格,军品销售收入存在期后调整的可能。
五、风险因素
(一)持续到本年度的风险因素
1、主要产品对大客户及军方依赖的风险
军方客户1是特种装备总装企业,本公司是该企业配套企业,军方是其军品产品的唯一用户,军方采购与国家的军事、国防战略以及社会发展等因素密切相关。公司主要销售客户为军方客户1及其附属企业、北奔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公司产品对大客户及军方的销售较为集中,公司存在对大客户及军方依赖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通过与科研院所、高校进行合作,以新产品开发、预研、转产等形式丰富产品种类,并积极开拓新产品、新市场,降低客户较为集中这一风险。
2、国内军方审价导致盈利波动的风险
公司军品的国内销售价格是根据《军品价格管理办法》由军方审价确定。当出现军品所需外购件、原材料价格大幅变化等情况,军品生产企业可以向军方提出调整价格的申请,军方有权同意或不同意该价格调整。如未来军方未能及时同意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变化提出的调价申请,或者军方主动对公司的产品价格进行调整,则可能导致公司未来盈利的波动。
应对措施:针对这一情况,一方面公司选重点外购件、原材料开发第二、第三供应商,如出现军方调整价格(降价)或供应商涨价的情况,公司将对外购件、原材料采取比质比价采购,保证公司利润不出现大的波动。另一方面,公司继续深化精益管理,通过降低运营过程中的浪费、提高生产效率、提升经营质量等一系列降本增效措施,保证出现军方调整价格(降价)或供应商涨价的情况利润不受较大影响。
3、豁免披露部分信息可能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价值判断的风险
由于公司主要从事军品业务,部分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涉密信息主要包括:国家政策、军品产能和产量、军品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及利润具体信息、军品的供需具体信息、军品应收应付款项、军品存货二级以下明细、军品基建投资等工程项目、与军工产品科研生产有关的科研试制等费用、军品技术相关信息、军品研发相关信息、军品发展战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经历、企业主要资质信息等内容。根据《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科工财审[2008]702号)的相关规定及国防科工局批复,上述涉密信息予以豁免披露或采取代称、打包或汇总等脱密处理的方式进行披露。上述部分信息豁免披露或脱密披露可能存在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正确判断,造成投资决策失误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所处行业以及主营业务决定了存在豁免披露或采取脱密处理的信息,依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在符合《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科工财审[2008]702号)的要求及保守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对公司所发生的有关经营、战略决策、财务数据等信息详尽披露。
4、国家秘密泄密风险
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均须经过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公司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保守国家秘密,但不排除一些意外情况发生导致有关国家秘密泄漏,进而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有完善的保密工作组织机构,成立了保密委员会,设立了保密工作办公室,按时下发年度保密工作计划、定期开展日常保密工作检查,一定程度上预防了国家秘密泄漏的风险。
5、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关于根据军队、军工系统所属单位征收流转税、资源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94]11号)文件,公司军品增值税施行征前减免。2017年1月22日,公司向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国家税务局进行了纳税人减免税备案。根据财税[1994]11号文规定,对一般工业企业生产的军品在规定范围的免征增值税,公司主要产品符合免征增值税的条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文件,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公司于2015年10月12日取得了内蒙古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于2018年3月17日向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国家税务局进行了纳税人减免税备案。公司将持续保持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强化产品质量,加强保密意识,享受的各项税收政策优惠有望保持延续和稳定,但是未来如果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税收优惠资格不被核准,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税收优惠政策的变化不影响公司获利能力,会对公司净利润产生影响,公司通过深化精益管理、提升经营质量、降低运营成本等一系列措施,将税收优惠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公司2018年10月10日取得内蒙古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公司2021年12月1日取得内蒙古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6、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王斌直接持有公司40.00%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若实际控制人利用控股地位和所担任职务,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给公司的经营和未来其他少数权益股东带来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王斌的日常管理和经营决策等进行监督,从而保护公司的经营和未来其他少数权益股东的利益。
(二)报告期内新增的风险因素
公司报告期内无新增风险因素。
收起▲
一、经营情况回顾
公司属于装备制造业中特种车辆的车辆配件的研发、智能制造和销售企业。拥有55项专利。从业人员535人,其中从事产品研发和工艺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77名。公司主要从事特种车辆的传动系统(车桥、分动箱、轮边、传动轴、限滑差速器)、转向系统(应急转向调节装置、转向器)、行走系统(轻量化可维护安全车轮)、武器系统(枪塔方向装置)、动力辅助系统(发动机减振装置)等部件及总成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公司主要客户为军方、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重庆铁马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奔重汽、泰安航天、徐工重型、三一重工、天津先科、威海广泰、三环汉汽、济南重汽特种车等四十余家企业,公司长期为他们提供专业的、可靠的、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公司一直采取直销的方式开展业务,收入来源主要是产品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未发生较大的变化。
报告期后至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较大的变化。
(一)、经营情况
(一)经营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主业,不断开拓新市场,逐步实现成为特种车辆配套产品核心供应商的目标。
报告期内,在2021年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公司主营业务较上年同期增加。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587.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4.66%。营业总成本20,311.2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1.74%。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2.7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80.36%。总资产47,732.56万元,较上年末增长19.12%。负债合计32,079.28万元,较上年末增长22.14%。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714.05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7.2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8.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12.64%,本期增长变动原因主要系公司2021年经营状况良好,公司上半年收入和利润增加所致。
(二)行业情况
一、宏观环境及行业发展状况分析
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提交审议的预算草案,中国2021年的国防支出比2020年增长6.8%,军费持续、稳定地理性增长,继续推动军事现代化建设。
二、政策影响
近年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国防白皮书、十三五规划等重要文件都会提到军队机械化建设的目标。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适应世界新军事革命发展趋势和国家安全需求,提高建设质量和效益,确保到2020年基本实现机械化,信息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战略能力有大的提升。
三、市场现状及已知趋势
在军队机械化目标下,以及在新的作战形式对陆军机动性的要求下,“十四五”期间,我国陆军会加速实现机械化。
二、企业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作为一家公众公司,公司非常注重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积极参与精准扶贫行动,在2021年春节期间前往包头市固阳县兴顺西镇底家营子村及大虎豹地村,为3户贫困家庭送上生活物资。
(二)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公司未来将持续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增加就业机会,解决部分农民工就业,并与高校对口专业进行接洽,解决部分应届毕业生就业;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不断提高员工薪酬和福利;增加教育培训,提升员工综合实力。关注社会其他领域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三、评价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成立至今,经多年研发积累,逐步形成了强大的自主核心技术体系,设立了特种车辆配套设备研究开发中心,公司拥有持续经营所需要的研发资源,在资产、人员、业务、财务、机构等方面完全独立,具备完全独立自主的经营能力。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公司治理等各项重大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良好,经营管理团队、核心技术和业务团队人员稳定,公司和员工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生对持续经营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公司拥有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
四、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主要产品对大客户及军方依赖的风险
军方客户1是特种装备总装企业,本公司是该企业配套企业,军方是其军品产品的唯一用户,军方采购与国家的军事、国防战略以及社会发展等因素密切相关。公司主要销售客户为军方客户1及其附属企业、北奔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公司产品对大客户及军方的销售较为集中,公司存在对大客户及军方依赖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通过与科研院所、高校进行合作,以新产品开发、预研、转产等形式丰富产品种类,并积极开拓新产品、新市场,降低客户较为集中这一风险。
2、国内军方审价导致盈利波动的风险
公司军品的国内销售价格是根据《军品价格管理办法》由军方审价确定。当出现军品所需外购件、原材料价格大幅变化等情况,军品生产企业可以向军方提出调整价格的申请,军方有权同意或不同意该价格调整。如未来军方未能及时同意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变化提出的调价申请,或者军方主动对公司的产品价格进行调整,则可能导致公司未来盈利的波动。
应对措施:针对这一情况,一方面公司选重点外购件、原材料开发第二、第三供应商,如出现军方调整价格(降价)或供应商涨价的情况,公司将对外购件、原材料采取比质比价采购,保证公司利润不出现大的波动。另一方面,公司继续深化精益管理,通过降低运营过程中的浪费、提高生产效率、提升经营质量等一系列降本增效措施,保证出现军方调整价格(降价)或供应商涨价的情况利润不受较大影响。
3、豁免披露部分信息可能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价值判断的风险
由于公司主要从事军品业务,部分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涉密信息主要包括:国家政策、军品产能和产量、军品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及利润具体信息、军品的供需具体信息、军品应收应付款项、军品存货二级以下明细、军品基建投资等工程项目、与军工产品科研生产有关的科研试制等费用、军品技术相关信息、军品研发相关信息、军品发展战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经历、企业主要资质信息等内容。根据《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科工财审[2008]702号)的相关规定及国防科工局批复,上述涉密信息予以豁免披露或采取代称、打包或汇总等脱密处理的方式进行披露。上述部分信息豁免披露或脱密披露可能存在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正确判断,造成投资决策失误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所处行业以及主营业务决定了存在豁免披露或采取脱密处理的信息,依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在符合《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科工财审[2008]702号)的要求及保守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对公司所发生的有关经营、战略决策、财务数据等信息详尽披露。
4、国家秘密泄密风险
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均须经过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公司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保守国家秘密,但不排除一些意外情况发生导致有关国家秘密泄漏,进而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有完善的保密工作组织机构,成立了保密委员会,设立了保密工作办公室,按时下发年度保密工作计划、定期开展日常保密工作检查,一定程度上预防了国家秘密泄漏的风险。
5、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关于根据军队、军工系统所属单位征收流转税、资源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94]11号)文件,公司军品增值税施行征前减免。2017年1月22日,公司向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国家税务局进行了纳税人减免税备案。根据财税[1994]11号文规定,对一般工业企业生产的军品在规定范围的免征增值税,公司主要产品符合免征增值税的条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文件,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公司于2015年10月12日取得了内蒙古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于2018年3月17日向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国家税务局进行了纳税人减免税备案。公司将持续保持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强化产品质量,加强保密意识,享受的各项税收政策优惠有望保持延续和稳定,但是未来如果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税收优惠资格不被核准,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税收优惠政策的变化不影响公司获利能力,会对公司净利润产生影响,公司通过深化精益管理、提升经营质量、降低运营成本等一系列措施,将税收优惠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公司2018年10月10日取得内蒙古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6、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王斌直接持有公司42.56%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若实际控制人利用控股地位和所担任职务,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给公司的经营和未来其他少数权益股东带来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王斌的日常管理和经营决策等进行监督,从而保护公司的经营和未来其他少数权益股东的利益。
收起▲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公司属于装备制造业中特种车辆的车辆配件的研发、智能制造和销售企业。拥有53项专利。从业人员545人,其中从事产品研发和工艺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77名。公司主要从事特种车辆的传动系统(车桥、分动箱、轮边、传动轴、限滑差速器)、转向系统(应急转向调节装置、转向器)、行动系统(轻量化可维护安全车轮)、武器系统(枪塔方向装置)、动力辅助系统(发动机减振装置)等部件及总成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公司主要客户为军方、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重庆铁马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奔重汽、泰安航天、徐工重型、三一重工、天津先科、威海广泰、三环汉汽、济南重汽特种车等四十余家企业,公司长期为他们提供专业的、可靠的、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公司一直采取直销的方式开展业务,收入来源主要是产品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未发生较大的变化。
报告期后至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较大的变化。
二、主要经营情况回顾
(一)经营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主业,不断开拓新市场,逐步实现成为特种车辆配套产品核心供应商的目标。
报告期内,在2020年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171.46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7.36%。营业总成本27,170.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20%。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05.20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270.75%。总资产40,071.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13%。负债合计26,263.9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36%。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134.36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26.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0.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2.66%。
(二)行业情况
一、宏观环境及行业发展状况分析
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提交审议的预算草案,中国2021年的国防支出比2020年增长6.8%,军费持续、稳定地理性增长,继续推动军事现代化建设。
二、政策影响
近年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国防白皮书、十三五规划等重要文件都会提到军队机械化建设的目标。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适应世界新军事革命发展趋势和国家安全需求,提高建设质量和效益,确保到2020年基本实现机械化,信息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战略能力有大的提升。
三、市场现状及已知趋势
在军队机械化目标下,以及在新的作战形式对陆军机动性的要求下,“十三五”至“十四五”期间,我国陆军会加速实现机械化。
三、持续经营评价
公司成立至今,经多年研发积累,逐步形成了强大的自主核心技术体系,设立了特种车辆配套设备研究开发中心,公司拥有持续经营所需要的研发资源,在资产、人员、业务、财务、机构等方面完全独立,具备完全独立自主的经营能力。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公司治理等各项重大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良好,经营管理团队、核心技术和业务团队人员稳定,公司和员工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生对持续经营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公司拥有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
四、未来展望
(一)行业发展趋势
党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强军之路,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确保到2020年基本实现机械化,信息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战略能力有大的提升。力争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
2019年7月24日《新时代的中国国防》白皮书发布,其中提到装备费在国防费中的占比达到41%。我国目前处于武器装备的建设周期,装备费占比的提升处于情理之中并有大概率继续增加,目前军改已落地,负面影响逐步消退,补偿性订单如期而至,同时装备费在后期则更多地落实到了武器装备的采购和升级方面。
国家工信部发布的《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形成较为健全的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军工与民口资源的互动共享基本实现,先进军用技术在民用领域的转化和应用比例大幅提高,社会资本进入军工领域取得新进展,军民结合高技术产业规模不断提升。
公司将紧紧跟随国家战略和发展方向,利用自身军民两用技术优势和质量管理优势,在继续巩固和扩大军工配套市场份额的同时,开拓新产品市场,根据自身的客观条件和优势,针对客户的不同需求,提供多样化的服务,从而保持公司稳步增长的态势。
(二)公司发展战略
紧跟国家军工战略,发挥公司科研及成果转化优势,积极参与国家军工项目的科研、试验。深入研究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和用户需求,培育关键核心技术,提升满足用户需求的专业化能力,深入分析制造业发展变化,进一步完善产品发展模式。加强和科研院所的合作,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实施技术升级和产品还更新换代,为用户提供更多是新产品。秉承实事求是的负责原则、专业化做强的专注原则,把握行业本质,使企业能在竞争的市场环境里能更好的应对市场的变化。
(三)经营计划或目标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投入研发新型特种车辆及相关产品,推进军工混改合作项目,充分运用资本运作,扩展军民品市场占有率,目标成为特种车辆军品以及特种车桥产品的市场龙头企业。涉及资金主要以自筹为主,如自筹资金不足时公司将进行资金募集,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四)不确定性因素
公司现有部分产品为军品,国内军品采购目前主要实行军方审价制度,军方审价周期较长,且军品暂定价与审定价大多存在差异,该项制度导致在销售收入确认时无法锁定军品销售价格,军品销售收入存在期后调整的可能。
五、风险因素
(一)持续到本年度的风险因素
1、主要产品对大客户及军方依赖的风险
军方客户1是特种装备总装企业,本公司是该企业配套企业,军方是其军品产品的唯一用户,军方采购与国家的军事、国防战略以及社会发展等因素密切相关。公司主要销售客户为军方客户1及其附属企业、北奔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公司产品对大客户及军方的销售较为集中,公司存在对大客户及军方依赖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通过与科研院所、高校进行合作,以新产品开发、预研、转产等形式丰富产品种类,并积极开拓新产品、新市场,降低客户较为集中这一风险。
2、国内军方审价导致盈利波动的风险
公司军品的国内销售价格是根据《军品价格管理办法》由军方审价确定。当出现军品所需外购件、原材料价格大幅变化等情况,军品生产企业可以向军方提出调整价格的申请,军方有权同意或不同意该价格调整。如未来军方未能及时同意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变化提出的调价申请,或者军方主动对公司的产品价格进行调整,则可能导致公司未来盈利的波动。
应对措施:针对这一情况,一方面公司选重点外购件、原材料开发第二、第三供应商,如出现军方调整价格(降价)或供应商涨价的情况,公司将对外购件、原材料采取比质比价采购,保证公司利润不出现大的波动。另一方面,公司继续深化精益管理,通过降低运营过程中的浪费、提高生产效率、提升经营质量等一系列降本增效措施,保证出现军方调整价格(降价)或供应商涨价的情况利润不受较大影响。
3、豁免披露部分信息可能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价值判断的风险
由于公司主要从事军品业务,部分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涉密信息主要包括:国家政策、军品产能和产量、军品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及利润具体信息、军品的供需具体信息、军品应收应付款项、军品存货二级以下明细、军品基建投资等工程项目、与军工产品科研生产有关的科研试制等费用、军品技术相关信息、军品研发相关信息、军品发展战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经历、企业主要资质信息等内容。根据《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科工财审[2008]702号)的相关规定及国防科工局批复,上述涉密信息予以豁免披露或采取代称、打包或汇总等脱密处理的方式进行披露。上述部分信息豁免披露或脱密披露可能存在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正确判断,造成投资决策失误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所处行业以及主营业务决定了存在豁免披露或采取脱密处理的信息,依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在符合《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科工财审[2008]702号)的要求及保守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对公司所发生的有关经营、战略决策、财务数据等信息详尽披露。
4、国家秘密泄密风险
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均须经过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公司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保守国家秘密,但不排除一些意外情况发生导致有关国家秘密泄漏,进而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有完善的保密工作组织机构,成立了保密委员会,设立了保密工作办公室,按时下
发年度保密工作计划、定期开展日常保密工作检查,一定程度上预防了国家秘密泄漏的风险。
5、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关于根据军队、军工系统所属单位征收流转税、资源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94]11号)文件,公司军品增值税施行征前减免。2017年1月22日,公司向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国家税务局进行了纳税人减免税备案。根据财税[1994]11号文规定,对一般工业企业生产的军品在规定范围的免征增值税,公司主要产品符合免征增值税的条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文件,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公司于2015年10月12日取得了内蒙古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于2018年3月17日向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国家税务局进行了纳税人减免税备案。公司将持续保持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强化产品质量,加强保密意识,享受的各项税收政策优惠有望保持延续和稳定,但是未来如果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税收优惠资格不被核准,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税收优惠政策的变化不影响公司获利能力,会对公司净利润产生影响,公司通过深化精益管理、提升经营质量、降低运营成本等一系列措施,将税收优惠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公司2018年10月10日取得内蒙古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6、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王斌直接持有公司44.22%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若实际控制人利用控股地位和所担任职务,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给公司的经营和未来其他少数权益股东带来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王斌的日常管理和经营决策等进行监督,从而保护公司的经营和未来其他少数权益股东的利益。
(二)报告期内新增的风险因素
公司报告期内无新增风险因素。
收起▲
一、经营情况回顾
公司属于装备制造业中特种车辆的车辆配件的研发、智能制造和销售企业。拥有52项专利。从业人员570人,其中从事产品研发和工艺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69名。公司主要从事特种车辆的传动系统(车桥、分动箱、轮边、传动轴、限滑差速器)、转向系统(应急转向调节装置、转向器)、行走系统(轻量化可维护安全车轮)、武器系统(枪塔方向装置)、动力辅助系统(发动机减振装置)等部件及总成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公司主要客户为军方、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重庆铁马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奔重汽、泰安航天、徐工重型、三一重工、天津先科、威海广泰、三环汉汽、济南重汽特种车等四十余家企业,公司长期为他们提供专业的、可靠的、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公司一直采取直销的方式开展业务,收入来源主要是产品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未发生较大的变化。
报告期后至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较大的变化。
一、经营情况
(一)经营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主业,不断开拓新市场,逐步实现成为特种车辆配套产品核心供应商的目标。
报告期内,在2020年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公司主营业务较上年同期降低。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717.4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38%。营业总成本14,330.0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5%。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5.3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97.97%。总资产38,209.44万元,较年初增长0.25%。负债合计22,252.40万元,较年初增长2.82%。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626.21万元,较年初将少5.9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9.60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92.42%,变动较大原因主要系公司2020年退还销售产品销售差额2,558.38万元,公司上半年收入减少利润降低所致。
(二)行业情况
一、宏观环境及行业发展状况分析
党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强军之路,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确保到2020年基本实现机械化,信息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战略能力有大的提升。力争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
二、政策影响
近年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国防白皮书、十三五规划等重要文件都会提到军队机械化建设的目标。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适应世界新军事革命发展趋势和国家安全需求,提高建设质量和效益,确保到2020年基本实现机械化,信息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战略能力有大的提升。
三、市场现状及已知趋势
在军队机械化目标下,以及在新的作战形式对陆军机动性的要求下,“十三五”至“十四五”期间,我国陆军会加速实现机械化。
二、企业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二)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公司未来将持续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增加就业机会,解决部分农民工就业,并与高校对口专业进行接洽,解决部分应届毕业生就业;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不断提高员工薪酬和福利;增加教育培训,提升员工综合实力。关注社会其他领域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三、评价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成立至今,经多年研发积累,逐步形成了强大的自主核心技术体系,设立了特种车辆配套设备研究开发中心,公司拥有持续经营所需要的研发资源,在资产、人员、业务、财务、机构等方面完全独立,具备完全独立自主的经营能力。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公司治理等各项重大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良好,经营管理团队、核心技术和业务团队人员稳定,公司和员工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生对持续经营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公司拥有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
四、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主要产品对大客户及军方依赖的风险
军方客户1是特种装备总装企业,本公司是该企业配套企业,军方是其军品产品的唯一用户,军方采购与国家的军事、国防战略以及社会发展等因素密切相关。公司主要销售客户为军方客户1及其附属企业、北奔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公司产品对大客户及军方的销售较为集中,公司存在对大客户及军方依赖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通过与科研院所、高校进行合作,以新产品开发、预研、转产等形式丰富产品种类,并积极开拓新产品、新市场,降低客户较为集中这一风险。
2、国内军方审价导致盈利波动的风险
公司军品的国内销售价格是根据《军品价格管理办法》由军方审价确定。当出现军品所需外购件、原材料价格大幅变化等情况,军品生产企业可以向军方提出调整价格的申请,军方有权同意或不同意该价格调整。如未来军方未能及时同意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变化提出的调价申请,或者军方主动对公司的产品价格进行调整,则可能导致公司未来盈利的波动。
应对措施:针对这一情况,一方面公司选重点外购件、原材料开发第二、第三供应商,如出现军方调整价格(降价)或供应商涨价的情况,公司将对外购件、原材料采取比质比价采购,保证公司利润不出现大的波动。另一方面,公司继续深化精益管理,通过降低运营过程中的浪费、提高生产效率、提升经营质量等一系列降本增效措施,保证出现军方调整价格(降价)或供应商涨价的情况利润不受较大影响。
3、豁免披露部分信息可能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价值判断的风险
由于公司主要从事军品业务,部分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涉密信息主要包括:国家政策、军品产能和产量、军品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及利润具体信息、军品的供需具体信息、军品应收应付款项、军品存货二级以下明细、军品基建投资等工程项目、与军工产品科研生产有关的科研试制等费用、军品技术相关信息、军品研发相关信息、军品发展战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经历、企业主要资质信息等内容。根据《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科工财审[2008]702号)的相关规定及国防科工局批复,上述涉密信息予以豁免披露或采取代称、打包或汇总等脱密处理的方式进行披露。上述部分信息豁免披露或脱密披露可能存在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正确判断,造成投资决策失误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所处行业以及主营业务决定了存在豁免披露或采取脱密处理的信息,依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在符合《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科工财审[2008]702号)的要求及保守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对公司所发生的有关经营、战略决策、财务数据等信息详尽披露。
4、国家秘密泄密风险
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均须经过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公司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保守国家秘密,但不排除一些意外情况发生导致有关国家秘密泄漏,进而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有完善的保密工作组织机构,成立了保密委员会,设立了保密工作办公室,按时下发年度保密工作计划、定期开展日常保密工作检查,一定程度上预防了国家秘密泄漏的风险。
5、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关于根据军队、军工系统所属单位征收流转税、资源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94]11号)文件,公司军品增值税施行征前减免。2017年1月22日,公司向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国家税务局进行了纳税人减免税备案。根据财税[1994]11号文规定,对一般工业企业生产的军品在规定范围的免征增值税,公司主要产品符合免征增值税的条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文件,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公司于2015年10月12日取得了内蒙古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于2018年3月17日向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国家税务局进行了纳税人减免税备案。公司将持续保持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强化产品质量,加强保密意识,享受的各项税收政策优惠有望保持延续和稳定,但是未来如果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税收优惠资格不被核准,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税收优惠政策的变化不影响公司获利能力,会对公司净利润产生影响,公司通过深化精益管理、提升经营质量、降低运营成本等一系列措施,将税收优惠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公司2018年10月10日取得内蒙古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6、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王斌直接持有公司46.29%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若实际控制人利用控股地位和所担任职务,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给公司的经营和未来其他少数权益股东带来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王斌的日常管理和经营决策等进行监督,从而保护公司的经营和未来其他少数权益股东的利益。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