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资源(835476)
公司经营评述
- 2023-06-30
- 2022-12-31
- 2022-06-30
- 2021-12-31
- 2021-06-30
- 2020-12-31
- 2020-06-30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1、所属行业:公司所处行业为制造业,二十年来一直专注于建筑垃圾的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主营业务:公司专业从事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研发及再生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涵盖了从建筑垃圾的收集到再生利用完整的产业链。
3、产品或服务:公司通过不断进行探索和创新,成功研发出了适合中国国情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成套设备、工艺和技术,目前利用建筑垃圾可生产8大类100多种再生产品,即再生骨料类、再生墙体材料类、再生地砖广场砖类、再生水工产品类、再生预拌砂浆类、再生混凝土类、再生仿石材类、其他再生产品类。其中,再生透水砖已入选国家第一批“海绵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目录”,蒸养砌块入选国家第四批“绿色设计产品名单”,混凝土实心砖、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连续多年被住建部门认定为“新型墙体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的再生产品的应用范围仍在持续扩大,特别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淮南金科生产的再生产品在当地进行了较大规模的应用,得到了广泛的认可。
4、客户类型:目前,公司的主要客户类型有两大类。第一类是建筑垃圾产生客户,需要公司为其提供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服务,收集运输费用在政府指导价的基础上,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主要客户来源为政府建设部门、土地收储部门、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商等;第二类是再生产品使用客户,公司根据其工程需要提供不同种类、不同规格的多种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主要客户来源为城市道路、游园广场、水利工程的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商等,供需方式一般为市场销售,定价方式为市场定价。
5、关键资源:公司的关键资源是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全产业链关键技术,主要包括建筑垃圾的收集、处置和再生利用三个方面。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的“建筑固体废物资源化共性关键技术及产业化应用”项目获得了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建筑垃圾低碳高效循环利用技术及规模化应用”项目获得了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关键技术”已入选“科技部、环保部、工信部《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转化推广清单(第二批)》”;同时,公司建有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河南省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许昌市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重点实验室和国内首个弃土烧结全系统实验室。公司与北京建筑大学、同济大学、湖南大学等国内外多所知名院校开展深度合作,并联合德国弗劳恩霍夫研究所,德国布伦瑞克工业大学共同攻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过程中的难题。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已累计获得授权专利180项,其中累计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6项,实用新型专利141项,外观专利23项,且生产的再生产品95%使用了公司的专利技术;同时,已累计参编国家行业标准7项,这些已经取得的研发专利和参编的标准是结合当前国内外先进管理和生产经验,重点在设备、工艺、产品配方、再生骨料性能、再生产品种类等方面开展的一系列研究。
6、销售渠道
(1)收集运输业务:建筑垃圾行业属于社会公益行业,政府对其实行特许经营模式。公司是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并授权的对许昌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筑垃圾进行收集运输,这既为公司进行资源化利用提供了原材料保证,同时又提供了稳定的收入来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采取的模式均是特许经营,与母公司商业模式保持一致。
(2)再生产品业务:渠道之一为政府采购,即再生产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广泛应用于政府的投融资项目,使公司获得了稳定的经济效益,同时也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如:减少环境污染、节约土地、保护生态、节能减排等;渠道之二为市场销售,即通过市场自由化竞争取得销售收入,公司通过积极跟进项目当地建设信息、加强和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的沟通等,使设计和施工单位充分了解公司的产品性能和使用部位,进一步扩大了公司再生产品的应用范围。
7、收入来源:主要为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收入,建筑砂石骨料、再生水稳类道路材料、再生砖等再生产品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无重大变化。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部分前高级管理人员涉案引发的风险
自2021年10月份起,公司实控人及部分前高级管理人员因涉案,无法履行职务。后经与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协调,2022年4月29日,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李建明涉案经营性财产托管工作的会议纪要》(许政纪(2022)25号),许昌市人民政府同意委托许昌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进行托管。公司自被托管后,于2022年6月份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选举和聘任了新一届的董监高,公司因实际控制人及部分前高级管理人员涉案无法履职产生的影响基本消除,公司生产经营也全面恢复正常。该案件于2022年12月28日做出一审判决,实控人及其他涉案的六名股东所持有的61.996%股权被没收;2023年6月30日河南省高院作出的终审裁定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可能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截止报告披露日,司法部门暂未对涉案财产进行处理,公司涉案股权未进行变更。
上下游产业发展波动引发的行业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受建筑业及房地产等上下游行业发展的影响较大,近几年,国家对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政策调整不断变化,同时受宏观经济发展速度放缓的影响,房地产业、建筑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进而影响了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再利用行业的发展。
宏观经济周期引至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受建筑业及房地产业发展的影响较大,建筑行业与宏观经济环境和国民经济周期性波动紧密相关,受国家宏观经济走势、产业政策调整、投资规模、城市化进程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在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也在不断调整,该类调整将直接影响建筑行业,进而影响了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再利用行业的发展。
大气污染防治及环保管控的风险
报告期内,国家对大气防治及环保的管控工作仍旧趋严,同时,国家对生态文明的建设也提出了“碳中和,碳达峰”的要求,大气污染防治及环保治理继续会保持常态化,特别是在雾霾高发期,工程项目建设收到管控,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业绩。
原材料及建材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需要采购水泥等主要原材料,而原材料受市场供应等影响,价格变动幅度较大;同时,公司的产品销售也受到建材市场价格的影响,这会提高公司对销售价格及生产成本控制的难度,进而对公司的定价机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根据财税[2015]78号文(自2022年3月1日起根据财税[2021]40号文),自2015年7月1日起实行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将给公司的税负、盈利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根据国税函[2009]203号《国家税务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如果该政策有变化,将会对公司税负带来影响。公司于2014年7月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经过两次再认定,最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至202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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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1、所属行业:公司所处行业为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二十年来一直专注于建筑垃圾的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主营业务:公司专业从事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研发及再生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涵盖了从建筑垃圾的收集到再生利用完整的产业链。
3、产品或服务:公司通过不断进行探索和创新,成功研发出了适合中国国情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成套设备、工艺和技术,目前利用建筑垃圾可生产8大类100多种再生产品,即再生骨料类、再生墙体材料类、再生地砖广场砖类、再生水工产品类、再生预拌砂浆类、再生混凝土类、再生仿石材类、其他再生产品类。其中,再生透水砖已入选国家第一批“海绵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目录”,蒸养砌块入选国家第四批“绿色设计产品名单”,混凝土实心砖、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连续6年被住建部门认定为“新型墙体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再生产品的应用范围继续扩大。许昌市的道路工程、房地产工程、市政工程等都在应用再生产品;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淮南金科生产的再生产品也在当地进行了较大规模的应用。
4、客户类型:目前,公司的主要客户类型有两大类。第一类是建筑垃圾产生客户,需要公司为其提供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服务,收集运输费用在政府指导价的基础上,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主要客户来源为政府建设部门、土地收储部门、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商等;第二类是再生产品使用客户,公司根据其工程需要提供不同种类、不同规格的多种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主要客户来源为城市道路、游园广场、水利工程的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商等,供需方式一般为市场销售,定价方式为市场定价。5、关键资源:公司的关键资源是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全产业链关键技术,主要包括建筑垃圾的收集、处置和再生利用三个方面。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的“建筑固体废物资源化共性关键技术及产业化应用”项目获得了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建筑垃圾低碳高效循环利用技术及规模化应用”项目获得了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关键技术”已入选“科技部、环保部、工信部《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转化推广清单(第二批)》”;同时,公司建有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河南省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许昌市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重点实验室和国内首个弃土烧结全系统实验室。公司与北京建筑大学、同济大学、湖南大学等国内外多所知名院校开展深度合作,并联合德国弗劳恩霍夫研究所,德国布伦瑞克工业大学共同攻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过程中的难题。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已累计获得授权专利178项,其中累计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5项,实用新型专利140项,外观专利23项,且生产的再生产品95%使用了公司的专利技术;同时,已累计参编国家行业标准7项,这些已经取得的研发专利和参编的标准是结合当前国内外先进管理和生产经验,重点在设备、工艺、产品配方、再生骨料性能、再生产品种类等方面开展的一系列研究。
6、销售渠道
(1)收集运输业务:建筑垃圾行业属于社会公益行业,政府对其实行特许经营模式。公司是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并授权的对许昌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筑垃圾进行收集运输,这既为公司进行资源化利用提供了原材料保证,同时又提供了稳定的收入来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采取的模式均是特许经营,与母公司商业模式保持一致。
(2)再生产品业务:渠道之一为政府采购,即再生产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广泛应用于政府的投融资项目,使公司获得了稳定的经济效益,同时也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如:减少环境污染、节约土地、保护生态、节能减排等;渠道之二为市场销售,即通过市场自由化竞争取得销售收入,公司通过积极跟进项目当地建设信息、加强和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的沟通等,使设计和施工单位充分了解公司的产品性能和使用部位,进一步扩大了公司再生产品的应用范围。
7、收入来源:主要为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收入,建筑砂石骨料、再生水稳类道路材料、再生砖等再生产品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无重大变化。
二、持续经营评价
1、报告期内,公司实控人及部分前高级管理人员涉案,对公司正常办公及经营运转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针对以上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通过与相关部门的多次沟通,2022年4月29日,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许政纪(2022)25号),许昌市人民政府同意委托许昌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进行托管。托管的范围为本公司,包括许昌市城区建筑垃圾清运和处置特许经营在内的生产经营管理及公司涉及李建明、李福安等主要人员的61.9%股份。公司被托管后,于2022年6月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进行了董监高换届,此后,公司因实际控制人涉案无法履职产生的影响已基本消除,公司生产经营已全面恢复正常。
2、2021年度营业利润-115,149,439.68元,2022年度营业利润为-48,279,964.72元,连续二年营业利润为负;截止2022年12月31日向银行贷款逾期未还余额为10,543,507.29元,且向非金融机构借款4,000,000.00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出现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受报告期内疫情的影响及公司实控人涉案的影响。
针对以上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巩固提高现有资源化利用市场占有份额:公司已与许昌市五个区中的三个区国有投资开发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成立资源化利用合资公司,主营业务是各个区的固体废弃物收运业务以及再生产品的推广应用,目前,合作公司已完成注册成立,各项业务在稳步推进。
(2)积极寻求拓展再生能源新业务,为公司增加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接洽废旧汽车拆解;新能源汽车、电动车、电池的回收再利用;城市装修垃圾的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废旧轮胎的回收及再利用等城市因废处置项目。
(3)公司负资产的止损和处置:对目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负资产,闲置资产进行优化和处置,对公司持有股权但目前经营给公司带来亏损,且一定时期不能扭亏转赢的项目进行处置或转让,优化公司经营治理结构。
(4)发挥国有公司平台优势,助推公司可持续发展:许昌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入驻公司后,充分发挥国有平台公司融资优势,加大公司资金流,加强公司各方面协调力度,拓展公司发展领域,提升公
司抵抗风险能力,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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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1、所属行业:公司所处行业为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二十年来一直专注于建筑垃圾的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主营业务:公司专业从事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研发及再生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涵盖了从建筑垃圾的收集到再生利用完整的产业链。
3、产品或服务:公司通过不断进行探索和创新,成功研发出了适合中国国情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成套设备、工艺和技术,目前利用建筑垃圾可生产8大类100多种再生产品,即再生骨料类、再生墙体材料类、再生地砖广场砖类、再生水工产品类、再生预拌砂浆类、再生混凝土类、再生仿石材类、其他再生产品类。其中,再生透水砖已入选国家第一批“海绵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目录”,蒸养砌块入选国家第四批“绿色设计产品名单”,混凝土实心砖、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连续8年被住建部门认定为“新型墙体材料”。
4、客户类型:目前,公司的主要客户类型有两大类。第一类是建筑垃圾产生客户,需要公司为其提供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服务,收集运输费用在政府指导价的基础上,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主要客户来源为政府建设部门、土地收储部门、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商等;第二类是再生产品使用客户,公司根据其工程需要提供不同种类、不同规格的多种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主要客户来源为城市道路、游园广场、水利工程的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商等,供需方式一般为市场销售,定价方式为市场定价。
5、关键资源:公司的关键资源是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全产业链关键技术,主要包括建筑垃圾的收集、处置和再生利用三个方面。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的“建筑固体废物资源化共性关键技术及产业化应用”项目获得了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关键技术”已入选“科技部、环保部、工信部《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转化推广清单(第二批)》”;同时,公司建有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河南省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许昌市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重点实验室和国内首个弃土烧结全系统实验室。公司与北京建筑大学、同济大学、湖南大学等国内外多所知名院校开展深度合作,并联合德国弗劳恩霍夫研究所,德国布伦瑞克工业大学共同攻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过程中的难题。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已累计获得授权专利145项,其中累计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3项,实用新型专利118项,外观专利14项,且生产的再生产品95%使用了公司的专利技术;同时,已累计参编国家行业标准7项,这些已经取得的研发专利和参编的标准是结合当前国内外先进管理和生产经验,重点在设备、工艺、产品配方、再生骨料性能、再生产品种类等方面开展的一系列研究。
6、销售渠道
(1)收集运输业务:建筑垃圾行业属于社会公益行业,政府对其实行特许经营模式。公司是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并授权的对许昌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筑垃圾进行收集运输,这既为公司进行资源化利用提供
了原材料保证,同时又提供了稳定的收入来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采取的模式均是特许经营,与母公司商业模式保持一致。
(2)再生产品业务:渠道之一为政府采购,即再生产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广泛应用于政府的投融资项目,使公司获得了稳定的经济效益,同时也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如:减少环境污染、节约土地、保护生态、节能减排等;渠道之二为市场销售,即通过市场自由化竞争取得销售收入,公司通过积极跟进项目当地建设信息、加强和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的沟通等,使设计和施工单位充分了解公司的产品性能和使用部位,进一步扩大了公司再生产品的应用范围。
7、收入来源:主要为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收入,建筑砂石骨料、再生水稳、再生砖、再生混凝土等再生产品收入及建筑垃圾填埋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无重大变化。
二、企业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二)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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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1、所属行业:公司所处行业为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二十年来一直专注于建筑垃圾的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主营业务:公司专业从事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研发及再生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涵盖了从建筑垃圾的收集到再生利用完整的产业链。
3、产品或服务:公司通过不断进行探索和创新,成功研发出了适合中国国情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成套设备、工艺和技术,目前利用建筑垃圾可生产8大类100多种再生产品,即再生骨料类、再生墙体材料类、再生地砖广场砖类、再生水工产品类、再生预拌砂浆类、再生混凝土类、再生仿石材类、其他再生产品类。其中,再生透水砖已入选国家第一批“海绵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目录”,蒸养砌块入选国家第四批“绿色设计产品名单”,混凝土实心砖、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连续6年被住建部门认定为“新型墙体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再生产品的应用范围继续扩大。许昌市的道路工程、房地产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都在应用再生产品;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商丘金科、淮南金科生产的再生产品也在当地进行了较大规模的应用。
4、客户类型:目前,公司的主要客户类型有两大类。第一类是建筑垃圾产生客户,需要公司为其提供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服务,收集运输费用在政府指导价的基础上,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主要客户来源为政府建设部门、土地收储部门、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商等;第二类是再生产品使用客户,公司根据其工程需要提供不同种类、不同规格的多种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主要客户来源为城市道路、游园广场、水利工程的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商等,供需方式一般为市场销售,定价方式为市场定价。5、关键资源:公司的关键资源是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全产业链关键技术,主要包括建筑垃圾的收集、处置和再生利用三个方面。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的“建筑固体废物资源化共性关键技术及产业化应用”项目获得了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关键技术”已入选“科技部、环保部、工信部《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转化推广清单(第二批)》”;同时,公司建有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河南省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许昌市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重点实验室和国内首个弃土烧结全系统实验室。公司与北京建筑大学、同济大学、湖南大学等国内外多所知名院校开展深度合作,并联合德国弗劳恩霍夫研究所,德国布伦瑞克工业大学共同攻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过程中的难题。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已累计获得授权专利144项,其中累计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专利118项,外观专利14项,且生产的再生产品95%使用了公司的专利技术;同时,已累计参编国家行业标准7项,这些已经取得的研发专利和参编的标准是结合当前国内外先进管理和生产经验,重点在设备、工艺、产品配方、再生骨料性能、再生产品种类等方面开展的一系列研究。
6、销售渠道
(1)收集运输业务:建筑垃圾行业属于社会公益行业,政府对其实行特许经营模式。公司是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并授权的对许昌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筑垃圾进行收集运输,这既为公司进行资源化利用提供了原材料保证,同时又提供了稳定的收入来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采取的模式均是特许经营,与母公司商业模式保持一致。
(2)再生产品业务:渠道之一为政府采购,即再生产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广泛应用于政府的投融资项目,使公司获得了稳定的经济效益,同时也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如:减少环境污染、节约土地、保护生态、节能减排等;渠道之二为市场销售,即通过市场自由化竞争取得销售收入,公司通过积极跟进项目当地建设信息、加强和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的沟通等,使设计和施工单位充分了解公司的产品性能和使用部位,进一步扩大了公司再生产品的应用范围。
7、收入来源:主要为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收入,建筑砂石骨料、再生水稳、再生砖、再生混凝土等再生产品收入及建筑垃圾填埋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无重大变化。
二、持续经营评价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企业,在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方面掌握了关键技术,积累了丰富经验。在业务拓展方面,可以采取独家投资、联合投资、技术入股、技术咨询服务等方式参与国内城市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在业内、国内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公司将立足于经营好现有项目、不断拓展新业务,努力将公司打造成为具有深远影响力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综合服务商。
2021年10月份以来,实际控制人应相关部门要求协助调查,总经理被公安机关侦查并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董事会秘书已被有关部门批准逮捕,财务负责人、一名监事及公司两名副总经理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层面未收到被立案调查的相关通知,案件尚在侦查过程中,尚未有明确结论。
目前,为避免公司因该事项导致经营陷入危机或大幅贬值,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主要经营建筑垃圾清运业务,为了能够保障许昌市城市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经相关部门研究建议,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许政纪(2022)25号),许昌市人民政府同意委托许昌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进行托管。托管的范围为本公司,包括许昌市城区建筑垃圾清运和处置特许经营在内的生产经营管理;市公安局查封本公司的80辆运输车由托管机构使用,用于建筑垃圾清运;公司西外环许禹快速通道的砖厂,包含再生产品车间、建筑垃圾破碎设备、干粉砂浆生产线,办公楼等生产设施;公司涉及李建明、李福安等主要人员的61.9%股份。托管事项将持续至李建明(公司实际控制人)等人案件司法判决生效之日。截止报告日许昌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对金科资源实际进行托管。上述措施能够帮助公司渡过困难阶段,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未来12个月内持续经营不存在问题。
公司高层针对公司目前的状况,也提出了一系列的治理计划,从而保证公司战略定位更加清晰,内控制度更加健全,治理机制不断完善,产品种类更加丰富,产品质量更加稳定,特别是加强了对子公司的管理,这对公司的业务产生了积极影响。因此,为了减少甚至避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情况的出现,确保公司健康稳健发展,需要重点并持续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审时度势,科学决策。继续做好商丘、淮南、信阳的市场推广工作,使其经济效益有更大幅度增长。同时,积极建设郑州、鹤壁和焦作项目,并围绕全年经营目标,将经营目标细化到每个月,并根据市场的变化及时总结、分析和调整。
2、关注市场,强化推广。继续加大开拓市场的力度,加强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再生产品销售环节的工作。加强与市政部门、房地产开发商等的沟通,及时掌握建筑施工信息,加大再生产品的销售力度。
3、加大投入,开展攻关,并积极推进成果转化。重点开展了再生骨料在城市道路中的应用研究,弃土类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的技术研究,为生产烧结自保温砌块和装配式墙体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
同时,不断提高公司研发水平,突破现有技术的短板,开发适合市场需要的再生产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4、强化内控,完善治理。继续强化对子公司的管理,使子公司的业绩进一步提高;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强化应收账款的催缴,提高回款率。继续推进信息化管理和无纸化办公,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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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1、所属行业:公司所处行业为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二十年来一直专注于建筑垃圾的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主营业务:公司专业从事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研发及再生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涵盖了从建筑垃圾的收集到再生利用完整的产业链。
3、产品或服务:公司通过不断进行探索和创新,成功研发出了适合中国国情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成套设备、工艺和技术,目前利用建筑垃圾可生产8大类100多种再生产品,即再生骨料类、再生墙体材料类、再生地砖广场砖类、再生水工产品类、再生预拌砂浆类、再生混凝土类、再生仿石材类、其他再生产品类。其中,再生透水砖已入选国家第一批“海绵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目录”,蒸养砌块入选国家第四批“绿色设计产品名单”,混凝土实心砖、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连续6年被住建部门认定为“新型墙体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再生产品的应用范围继续扩大。许昌市的道路工程、房地产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都在应用再生产品;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商丘金科、淮南金科生产的再生产品也在当地进行了较大规模的应用。
4、客户类型:目前,公司的主要客户类型有两大类。第一类是建筑垃圾产生客户,需要公司为其提供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服务,收集运输费用在政府指导价的基础上,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主要客户来源为政府建设部门、土地收储部门、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商等;第二类是再生产品使用客户,公司根据其工程需要提供不同种类、不同规格的多种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主要客户来源为城市道路、游园广场、水利工程的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商等,供需方式一般为市场销售,定价方式为市场定价。5、关键资源:公司的关键资源是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关键技术,主要包括建筑垃圾的收集、处理和再生利用三个方面。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关键技术”已入选“科技部、环保部、工信部《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转化推广清单(第二批)》”;同时,公司建有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河南省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许昌市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重点实验室和国内首个弃土烧结全系统实验室。目前,已聘用2名多年从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专家,并联合德国弗劳恩霍夫研究所,德国布伦瑞克工业大学以及北京建筑大学、同济大学、湖南大学等国内外多所知名院校,共同攻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过程中的难题。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已累计获得授权专利139项,其中累计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专利117项,外观专利10项,且生产的再生产品95%使用了公司的专利技术;同时,已累计参编国家行业标准7项,这些已经取得的研发专利和参编的标准是结合当前国内外先进管理和生产经验,重点在设备、工艺、产品配方、再生骨料性能、再生产品种类等方面开展的一系列研究。
6、销售渠道
(1)收集运输业务:建筑垃圾行业属于社会公用行业,政府对其实行特许经营模式。公司是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并授权的对许昌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筑垃圾进行收集运输,这既为公司进行资源化利用提供了原材料保证,同时又提供了稳定的收入来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采取的模式均是特许经营,与母公司商业模式保持一致。
(2)再生产品业务:渠道之一为政府采购,即再生产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广泛应用于政府的投融资项目,使公司获得了稳定的经济效益,同时也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如:减少环境污染、节约土地、保护生态、节能减排等;渠道之二为市场销售,即通过市场自由化竞争取得销售收入,公司通过积极跟进项目当地建设信息、加强和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的沟通等,使设计和施工单位充分了解公司的产品性能和使用部位,进一步扩大了公司再生产品的应用范围。
7、收入来源:主要为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收入,建筑砂石骨料、再生水稳、再生砖、再生混凝土等再生产品收入及建筑垃圾填埋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模式无重大变化。
(一)、经营情况
(一)经营计划
一、主要财务指标
1.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584,612,771.12元,期初为510,052,013.05元,增长了14.62%;公司营业收入55,813,904.81元,比去年同期的56,827,885.11元,减少了1.78%;公司净利润579,334.86元,比去年同期的1,735,490.19元,减少了66.5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14,678,808.26元,上期金额29,383,961.14元,减少了149.96%。
2.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都有所变动,主要原因是:
(1)营业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略有下降,主要原因是建筑行业、房地产行业及与其相关的上下游产业面临的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当今的城市建设和城市发展方式更加科学集约,不再延续之前拆除过程中的大拆大建,城市的房屋拆迁量和市政工程新建量有所放缓,导致建筑垃圾产生量和再生产品的需求有所下降;同时,上半年天然砂石,水泥价格去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导致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价格优势略有减弱,进而对公司再生产品的销售产生了一定影响。
(2)净利润减少1,155,543.9元,主要是由于天然砂石,水泥价格下降,公司再生产品价格优势减弱,对公司再生产品销售产生不利影响,营业收入较上期减少1,013,980.30元;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款较去年同期减少2,425,288.00元。同时前期新设子公司正处于建设筹备阶段,对净利润也有所影响。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14,678,808.26元,上期金额29,383,961.14元,减少了149.96%。主要原因是2020年上半年收回2019年做的几个政府项目欠款,2021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了57,098,255.03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正常,保持了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同时,公司对各项风险进行了有效的控制、防范和规避,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均无重大变化。
二、商业模式更加成熟
报告期内,公司多年实践总结的“许昌金科模式”(政府特许经营+市场需求)进一步成熟,为在其他城市进行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提供了丰富经验。特别是中标了焦作市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再
利用项目,启动了河南省鹤壁市和郑州市的惠济区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项目,这进一步印证了公司的商业模式更加成熟、更具有推广的价值和意义。
三、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持续优化工艺流程
公司一直重视科技研发工作。报告期内,共开展了3项科技研发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完全独立,保持着良好的独立自主经营能力;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项重大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规范;行业发展势头保持良好,主要财务、业务等经营指标良好;经营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及业务人员稳定。因此,公司拥有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重大不利因素。
(二)行业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中华文明历来崇尚天人合一,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文明建设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发展道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拿出抓铁有痕的劲头,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
1.“十四五”规划
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2021年4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出台,意见指出,四、坚持绿色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部,(十四)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大园区循环化改造力度,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支持新建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城市、示范园区。支持开展低碳城市试点,积极推进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开展节约型机关和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鼓励绿色消费和绿色出行,促进产业绿色转型发展,提升生态碳汇能力。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支持许昌、铜陵、瑞金等地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
3.《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
2021年3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九部门印发了该《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其中第五章与题论述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提出加强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规范建筑垃圾堆存、中转和资源化利用场所建设和运营,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应用。鼓励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的应用,以及将建筑垃圾用于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不断提高利用质量、扩大资源化利用规模。
4.《许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该条例于2021年4月2日由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该条例是河南省首部规范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已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许昌市建筑垃圾管理的“两制度一利用体系”,不仅为许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提供了法制保障,也为许昌无废城市试点创建和全国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对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提升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报告期内,行业的发展保持了稳健态势。
二、企业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二)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三、评价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企业,在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方面掌握了关键技术,积累了丰富经验。在业务拓展方面,可以采取独家投资、联合投资、技术入股、技术咨询服务等方式参与国内城市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在业内、国内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公司将立足于经营好现有项目、不断拓展新业务,努力将公司打造成为具有深远影响力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综合服务商。
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定位更加清晰,内控制度更加健全,治理机制不断完善,产品种类更加丰富,产品质量更加稳定,特别是加强了对子公司的管理,这对公司的业务产生了积极影响;与此同时,国家及地方政府对环保的监管会更加严格,未来的环保任务依然很艰巨。因此,为了减少甚至避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情况的出现,确保公司健康稳健发展,需要重点并持续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1、审时度势,科学决策。继续做好商丘、淮南、信阳的市场推广工作,使其经济效益有更大幅度增长。同时,积极建设南平、郑州和鹤壁项目,并围绕全年经营目标,将经营目标细化到每个月,并根据市场的变化及时总结、分析和调整。
2、关注市场,强化推广。继续加大开拓市场的力度,加强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再生产品销售环节的工作。加强与市政部门、房地产开发商等的沟通,及时掌握建筑施工信息,加大再生产品的销售力度。
3、加大投入,开展攻关,并积极推进成果转化。重点开展了再生骨料在城市道路中的应用研究,弃土类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的技术研究,为生产烧结自保温砌块和装配式墙体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同时,不断提高公司研发水平,突破现有技术的短板,开发适合市场需要的再生产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4、强化内控,完善治理。继续强化对子公司的管理,使子公司的业绩进一步提高;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强化应收账款的催缴,提高回款率。继续推进信息化管理和无纸化办公,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四、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通货膨胀所引发的行业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受建筑业及房地产业发展的影响较大,特别是2021上半年国内通货膨胀逐步显现,国家货币和财政政策收紧,商业银行的银根收紧,贷款利率上调,加之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使得房地产企业在“降负债,求稳定”的纲领下,谨慎拍地开发,这造成了建筑拆除量的减少,进而影响了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再利用行业的发展。
应对措施:虽然通货膨胀所引发的行业风险会影响公司的经营成果,但公司近二十年的发展,在项目建设及管理运营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项目的研判能力持续提高,特别是在拓展市场时,客观精细的分析所在城市建筑垃圾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并进行反复论证。另外公司也积极与市场各方一起努力积极开展新的增长点和业务,积极抵抗通货膨胀所带来的行业风险。
2、大气污染防治及环保管控的风险。
报告期内,国家对大气污染防治及环保的管控工作日趋严格,并趋于精细化,同时,对生态文明的建设也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大气污染防治及环保治理仍旧会保持常态化,对建筑行业、房地产行业会产生较大的影响,特别是在雾霾高发期,工程项目建设和施工将会受到更加严格的管控,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业绩。
应对措施:公司作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企业,本身即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节能环保产业。2020年,许昌市的“无废城市”建设继续推进,这更加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公司将牢牢抓好并充分利用好这一重要机遇,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再生产品的生产需要采购水泥等主要原材料,而原材料受市场供应等影响,价格变动幅度较大,尽管公司产品的定价模式为紧盯主要原材料成本,综合考虑其他生产成本、市场供求情况等多重因素制定销售价格,但原材料价格的频繁波动仍将会提高公司对销售价格及生产成本控制的难度,进而对公司的定价机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应对措施:公司持续关注原材料的价格变动,并积极与多家供应商对接沟通。同时,强化成本管控,密切关注产品价格市场,采取切实可行并更加灵活的价格制定机制。
4、税收政策变动风险
根据国税函[2009]20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如果该政策有变化,将会对公司税负带来影响。应对措施:持续关注国家有关税收政策变动的趋势,并和公司的业务紧密对接,降低税收政策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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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1、所属行业:公司所处行业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是国家鼓励支持的行业,且建筑垃圾在国家有关政策文件已经进行单独论述。公司自成立之日起,二十年来一直专注于建筑垃圾的综合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持续不断加大技术创新,优化生产工艺,开发再生产品,进行成果转化,始终在践行国家生态文明的建设理念,用实际行动推动建筑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且已经连续三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主营业务:公司专业从事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研发及再生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涵盖了从建筑垃圾的收集到再生利用完整的产业链。
3、产品或服务:公司通过不断进行探索和创新,成功研发出了适合中国国情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成套设备、工艺和技术,且具备提供建筑垃圾全产业链技术服务供应商的能力,特别是掌握了弃土类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核心技术。目前,利用建筑垃圾可生产8大类100多种再生产品,即再生骨料类、再生墙体材料类、再生地砖广场砖类、再生水工产品类、再生预拌砂浆类、再生混凝土类、再生仿石材类、其他再生产品类。其中,再生透水砖已入选国家第一批“海绵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目录”,蒸养砌块入选国家第四批“绿色设计产品名单”,混凝土实心砖、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连续6年被住建部门认定为“新型墙体材料”。报告期内,公司再生产品的应用范围继续扩大,特别是在许昌市的道路工程建设中,如许昌市重点工程忠武路、许州路大规模使用了再生骨料、再生水泥稳定碎石产品;同时,其他再生产品也广泛应用于许昌市的市政工程、房地产工程、水利工程等;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商丘金科、淮南金科生产的再生产品也在当地进行了较大规模的应用。
4、客户类型:目前,公司的主要客户类型有两大类。第一类是建筑垃圾产生客户,需要公司为其提供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服务,收集运输费用在政府指导价的基础上,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主要客户来源为政府建设部门、土地收储部门、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商等;第二类是再生产品使用客户,公司根据其工程需要提供不同种类、不同规格的多种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主要客户来源为城市道路、游园广场、水利工程的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商等,供需方式一般为政府采购和市场销售,定价方式在市场价的基础上进行浮动。
5、关键资源:公司的关键资源是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关键技术,主要包括建筑垃圾的收集、处理和再生利用三个方面。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关键技术”已入选“科技部、环保部、工信部《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转化推广清单(第二批)》”;同时,公司建有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河南省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许昌市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重点实验室和国内首个弃土烧结全系统实验室。目前,已聘用2名多年从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专家,并与北京建筑大学、同济大学、湖南大学等国内多所知名院校开展合作,共同攻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过程中的难题。
截止报告期末,已累计获授权专利136件,其中累计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2件,新增受理外观设计专利10件,且生产的再生产品95%使用了公司的专利技术;同时,已累计参编国家行业标准7项,其中报告期内新增参编2项行业标准,即《再生混合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标准》和《再生混凝土结构技术标准》,这些已经取得的研发专利和参编的标准是结合当前国内外先进管理和生产经验,重点在设备、工艺、产品配方、再生骨料性能、再生产品种类等方面开展的一系列研究。
6、销售渠道
(1)收集运输业务:建筑垃圾行业属于社会公益行业,政府对其实行特许经营模式。公司是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并授权的许昌市规划区范围内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单
位,商丘市、信阳市、淮南市等城市均是特许经营模式,这既为公司进行资源化利用提供了原材料保证,同时又提供了稳定的收入来源。
(2)再生产品业务:渠道之一为政府采购,即再生产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广泛应用于政府的投融资项目,使公司获得了稳定的经济效益,同时也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如:减少环境污染、节约土地、保护生态、节能减排等;渠道之二为市场销售,即通过市场自由化竞争取得销售收入,公司通过积极跟进项目当地建设信息、加强和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的沟通等,使设计和施工单位充分了解公司的产品性能和使用部位,进一步扩大了公司再生产品的应用范围。
7、收入来源:主要为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收入,建筑砂石骨料、再生砖、再生水稳、再生混凝土、再生砂浆收入、技术服务收入及建筑垃圾填埋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无重大变化。
二、主要经营情况回顾
(一)经营计划
一、主要财务指标
1.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510,052,013.05元,期初为468,618,606.55元,增长了8.84%;公司营业收入117,948,808.23元,比去年同期的193,581,780.97元,减少了39.07%;公司净利润9,793,174.19元,比去年同期的31,884,491.48元,减少了69.2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88,275,679.38元,上期金额-5,088,997.91元,增加了1,834.64%。
2.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都有所变动,主要原因是:
(1)营业收入减少39.07%,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4月复工后业务增长缓慢,导致公司业务量较去年有一定幅度的减少。
(2)净利润9,793,174.19元,比去年同期的31,884,491.48元,减少了69.29%,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的减少,固定成本支出不变所致。
与此同时,公司不断强化工作管理流程和内控制度,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子公司在管理和运营上不断规范。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原因: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275,679.38元,较去年同期-5,088,997.91元,增加1,834.64%,主要原因是往年做的几个政府项目欠款收回,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了66,976,107.93元,业绩减少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去年同期减少了28,199,854.58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正常,保持了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同时,公司对各项风险进行了有效的控制、防范和规避,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均无重大变化。
二、商业模式更加成熟
报告期内,公司多年实践总结的“许昌金科模式”(政府特许经营+政府采购再生产品+市场需求)进一步成熟,为在其他城市进行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提供了丰富经验。特别是启动了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的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项目,这进一步印证了公司的商业模式更加成熟、更具有推广的价值和意义。
三、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持续优化工艺流程
公司一直重视科技研发工作。报告期内,共开展了6项科技研发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完全独立,保持着良好的独立自主经营能力;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项重大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规范;行业发展势头保持良好,主要财务、业务等经营指标良好;经营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及业务人员稳定。因此,公司拥有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重大不利因素。
(二)行业情况
报告期内,国家继续加大对生态文明建设和固废处理行业的支持力度,对建筑垃圾行业的发展也是重大机遇,行业发展趋势稳定向好。
2020年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建议指出,“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十四五期间要实现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2020年9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施行,指出,国家推行绿色发展方式,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第六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第六十一条国家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管理措施,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应用。
三、持续经营评价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企业,在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方面掌握了关键技术,积累了丰富经验。在业务拓展方面,可以采取独家投资、联合投资、技术入股、技术咨询服务等方式参与国内城市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在业内、国内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公司将立足于经营好现有项目、不断拓展新业务,努力将公司打造成为具有深远影响力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综合服务商。
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定位更加清晰,内控制度更加健全,治理机制不断完善,产品种类更加丰富,产品质量更加稳定,有力推动了公司业务开展,使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都大幅度增加。与此同时,国家及地方政府对环保的监管会更加严格,未来的环保任务依然很艰巨。因此,为了减少甚至避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情况的出现,确保公司健康稳健发展,需要重点并持续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1、审时度势,科学决策。继续做好商丘、淮南、信阳的市场推广工作,使其经济效益有更大幅度增长。同时,积极建设河南郑州、鹤壁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同时,围绕全年的经营目标,将经营目标细化到每个月,并根据市场的变化及时总结、分析和调整。
2、关注市场,强化推广。继续加大开拓市场的力度,加强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再生产品销售环节的工作。加强与市政部门、房地产开发商等的沟通,及时掌握建筑施工信息,加大再生产品的销售力度。
3、加大投入,开展攻关,并积极推进成果转化。持续开展再生骨料、再生水稳在城市道路中的应用研究;重点做好弃土类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的技术研究,为生产烧结自保温节能密孔砌块和装配式墙体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同时,不断提高公司研发水平,突破现有技术的短板,开发适合市场需要的再生产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4、强化内控,完善治理。继续强化对子公司的管理,使子公司的业绩进一步提高;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强化应收账款的催缴,提高回款率。继续推进信息化管理和无纸化办公,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四、风险因素
(一)持续到本年度的风险因素
1、新冠疫情及上下游产业发展波动引发的行业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受建筑业及房地产业等上下游行业发展的影响较大,特别是2020年初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上下游的影响非常明显,尤其是对属于密集行业的房地产业、建筑业首当其冲,同时受宏观经济发展速度放缓的影响,房地产业、建筑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进而影响了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再利用行业的发展。
应对措施:虽然上下游行业发展会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成果,但公司近二十年的发展,在项目建设及管理运营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项目的研判能力持续提高,特别是在拓展市场时,客观精细的分析所在城市建筑垃圾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并进行反复论证。同时,公司持续加大科研工作,不断扩大再生产品的种类,提高再生产品的科技含量,扩大再生产品的应用范围,使公司开发常规新产品的速度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提高,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能有效应对此类风险。
2、大气污染防治及环保管控的风险。
报告期内,国家对大气污染防治及环保的管控工作仍旧趋严,同时,国家对生态文明的建设也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大气污染防治及环保治理继续会保持常态化,特别是在雾霾高发期,工程项目建设受到了管控,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业绩。
应对措施:公司作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企业,本身即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节能环保产业。2019年,国家继续高度重视环境治理和环保行业发展,各种利好政策不断出台,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建设“无废城市”,2019年4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名单,许昌市成为中原城市群唯一入选的城市,更加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公司将牢牢抓好并充分利用好这一重要机遇,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需要采购水泥等主要原材料,而原材料受市场供应等影响,价格变动幅度较大;同时,公司的产品销售也收到建材市场价格的影响,这会提高公司对销售价格及生产成本控制的难度,进而对公司的定价机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对措施:公司持续关注原材料的价格变动,并积极与多家供应商对接沟通。同时,强化成本管控,密切关注产品价格市场,采取切实可行并更加灵活的价格制定机制。
4、税收政策变动风险
根据财税[2015]78号文,自2015年7月1日起实行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将给公司的税负、盈利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根据国税函[2009]20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如果该政策有变化,将会对公司税负带来影响。
应对措施:持续关注国家有关税收政策变动的趋势,并和公司的业务紧密对接,降低税收政策变化
(二)报告期内新增的风险因素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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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1、所属行业:公司所处行业为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二十年来一直专注于建筑垃圾的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主营业务:公司专业从事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研发及再生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涵盖了从建筑垃圾的收集到再生利用完整的产业链。
3、产品或服务:公司通过不断进行探索和创新,成功研发出了适合中国国情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成套设备、工艺和技术,目前利用建筑垃圾可生产8大类100多种再生产品,即再生骨料类、再生墙体材料类、再生地砖广场砖类、再生水工产品类、再生预拌砂浆类、再生混凝土类、再生仿石材类、其他再生产品类。其中,再生透水砖已入选国家第一批“海绵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目录”,蒸养砌块入选国家第四批“绿色设计产品名单”,混凝土实心砖、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连续6年被住建部门认定为“新型墙体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再生产品的应用范围继续扩大。许昌市的道路工程、房地产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都在应用再生产品;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商丘金科、淮南金科生产的再生产品也在当地进行了较大规模的应用。
4、客户类型:目前,公司的主要客户类型有两大类。第一类是建筑垃圾产生客户,需要公司为其提供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服务,收集运输费用在政府指导价的基础上,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主要客户来源为政府建设部门、土地收储部门、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商等;第二类是再生产品使用客户,公司根据其工程需要提供不同种类、不同规格的多种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主要客户来源为城市道路、游园广场、水利工程的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商等,供需方式一般为政府采购和市场销售,定价方式为市场定价。
5、关键资源:公司的关键资源是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关键技术,主要包括建筑垃圾的收集、处理和再生利用三个方面。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关键技术”已入选“科技部、环保部、工信部《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转化推广清单(第二批)》”;同时,公司建有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河南省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许昌市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重点实验室和国内首个弃土烧结全系统实验室。目前,已聘用2名多年从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专家,并联合德国弗劳恩霍夫研究所,德国布伦瑞克工业大学以及北京建筑大学、同济大学、湖南大学等国内外多所知名院校,共同攻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过程中的难题。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已累计获得授权专利134项,其中累计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专利122项,报告期内新增授权外观设计专利10项,且生产的再生产品95%使用了公司的专利技术;同时,已累计参编国家行业标准7项,这些已经取得的研发专利和参编的标准是结合当前国内外先进管理和生产经验,重点在设备、工艺、产品配方、再生骨料性能、再生产品种类等方面开展的一系列研究。
6、销售渠道
(1)收集运输业务:建筑垃圾行业属于社会公用行业,政府对其实行特许经营模式。公司是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并授权的对许昌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筑垃圾进行收集运输,这既为公司进行资源化利用提供了原材料保证,同时又提供了稳定的收入来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联营企业等采取的模式均是特许经营,与母公司商业模式保持一致。
(2)再生产品业务:渠道之一为政府采购,即再生产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实行
政府采购,广泛应用于政府的投融资项目,使公司获得了稳定的经济效益,同时也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如:减少环境污染、节约土地、保护生态、节能减排等;渠道之二为市场销售,即通过市场自由化竞争取得销售收入,公司通过积极跟进项目当地建设信息、加强和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的沟通等,使设计和施工单位充分了解公司的产品性能和使用部位,进一步扩大了公司再生产品的应用范围。
7、收入来源:主要为建筑垃圾清运回收利用收入,建筑砂石骨料、再生砖、再生混凝土、再生砂浆收入及建筑垃圾填埋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模式无重大变化。
一、经营情况
(一)经营计划
一、主要财务指标
1.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460,761,460.69元,期初为465,889,241.67元,下降了1.10%,公司营业收入56,827,885.11元,比去年同期的83,775,648.09元,下降了32.17%;公司净利润1,735,490.19元,比去年同期的145,569.15元,增长了1,092.2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29,383,961.14元,上期金额-16,795,907.72元,增长了274.95%。
2.营业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
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母公司及子公司基本上于2020年4月份才陆续开工,只有3个月的运营期。虽然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减少,但4-6月份的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业务开拓方面也取得了良好进展,尤其是再生建筑砂石骨料道路基层材料的销售占比,较去年同期有较大提高,该类产品能够消纳大量建筑垃圾,为公司后期大规模推广应用起了良好的开端。
3.净利润有所提高的主要原因:
(1)再生建筑砂石骨料的销售上半年较去年有较大提高,这种产品毛利率相对其他产品较高。
(2)上半年母公司政府项目应收账款回款较好,本期回款转回坏账3,803,619.83元,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较大。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较大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上半年应收账款较好,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影响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正常,保持了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同时,公司对各项风险进行了有效的控制、防范和规避,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均无重大变化。
二、商业模式更加成熟
公司多年实践总结的“许昌金科模式”(政府特许经营+政府采购再生产品+市场需求)进一步成熟,为在其他城市进行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提供了丰富经验。
三、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持续优化工艺流程
公司一直重视科技研发工作。报告期内,多项外观设计专利已完成授权。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完全独立,保持着良好的独立自主经营能力;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项重大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规范;行业发展势头良好,主要财务、业务等经营指标良好;经营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及业务人员稳定。因此,公司拥有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重大不利因素。
(二)行业情况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新贡献。在第十篇加快改善生态环境指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建筑垃圾和废旧纺织品等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系统,规范发展再制造。
2020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在“第五章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对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进行了详细论述,即,要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行为,推进综合利用,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建设,保障处置安全,防止污染环境。
报告期内,行业的发展保持了稳健态势。
二、企业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二)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因疫情影响,公司通过慈善机构为医院等部门以及国外友人捐助了防疫手套和防疫口罩等防疫物资;同时,按照防疫工作要求购置防疫设备、为员工配备口罩,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公司遵纪守法,合规经营,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充分地尊重和维护客户、供应商、消费者以及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依法纳税,努力承担企业对社会应有的责任。
三、评价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企业,在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方面掌握了关键技术,积累了丰富经验。在业务拓展方面,可以采取独家投资、联合投资、技术入股、技术咨询服务等方式参与国内城市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在业内、国内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公司将立足于经营好现有项目、不断拓展新业务,努力将公司打造成为具有深远影响力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综合服务商。
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定位更加清晰,内控制度更加健全,治理机制不断完善,产品种类更加丰富,产品质量更加稳定,特别是加强了对子公司的管理,这对公司的业务产生了积极影响;与此同时,国家及地方政府对环保的监管会更加严格,未来的环保任务依然很艰巨。因此,为了减少甚至避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情况的出现,确保公司健康稳健发展,需要重点并持续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审时度势,科学决策。继续做好商丘、淮南、信阳的市场推广工作,使其经济效益有更大幅度增长。同时,积极建设南平、郑州和鹤壁项目,并围绕全年经营目标,将经营目标细化到每个月,并根据市场的变化及时总结、分析和调整。
2、关注市场,强化推广。继续加大开拓市场的力度,加强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再生产品销售环节的工作。加强与市政部门、房地产开发商等的沟通,及时掌握建筑施工信息,加大再生产品的销售力度。
3、加大投入,开展攻关,并积极推进成果转化。重点开展了再生骨料在城市道路中的应用研究,弃土类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的技术研究,为生产烧结自保温砌块和装配式墙体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
同时,不断提高公司研发水平,突破现有技术的短板,开发适合市场需要的再生产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4、强化内控,完善治理。继续强化对子公司的管理,使子公司的业绩进一步提高;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强化应收账款的催缴,提高回款率。继续推进信息化管理和无纸化办公,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四、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上下游产业发展波动引发的行业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受建筑业及房地产业等上下游行业发展的影响较大,近几年来,国家对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政策调整不断变化,同时受宏观经济发展速度放缓的影响,房地产业、建筑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进而影响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再利用行业的发展。
应对措施:虽然上下游行业发展会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成果,但公司近二十年的发展,在项目建设及管理运营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项目的研判能力持续提高,特别是在拓展市场时,客观精细的分析所在城市建筑垃圾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并进行反复论证。同时,公司持续加大科研工作,不断扩大再生产品的种类,提高再生产品的科技含量,扩大再生产品的应用范围,使公司开发常规新产品的速度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提高,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能有效应对此类风险。
2、大气污染防治及环保管控的风险。
报告期内,国家对大气污染防治及环保的管控工作日趋严格,并趋于精细化,同时,对生态文明的建设也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大气污染防治及环保治理仍旧会保持常态化,对建筑行业、房地产行业会产生较大的影响,特别是在雾霾高发期,工程项目建设和施工将会受到更加严格的管控,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业绩。
应对措施:公司作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企业,本身即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节能环保产业。
2020年,许昌市的“无废城市”建设继续推进,这更加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公司将牢牢抓好并充分利用好这一重要机遇,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再生产品的生产需要采购水泥等主要原材料,而原材料受市场供应等影响,价格变动幅度较大,尽管公司产品的定价模式为紧盯主要原材料成本,综合考虑其他生产成本、市场供求情况等多重因素制定销售价格,但原材料价格的频繁波动仍将会提高公司对销售价格及生产成本控制的难度,进而对公司的定价机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应对措施:公司持续关注原材料的价格变动,并积极与多家供应商对接沟通。同时,强化成本管控,密切关注产品价格市场,采取切实可行并更加灵活的价格制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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