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能源(832372)
公司经营评述
- 2023-06-30
- 2022-12-31
- 2022-06-30
- 2021-12-31
- 2021-06-30
- 2020-12-31
- 2020-06-30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公司是一家公用事业—电力行业中的清洁能源开发、投资运营商和承建商,利用西藏地区丰富的太阳能资源,投资建设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站,出售电量获取电价收入为主营业务的清洁能源企业。公司自持的30MW光伏并网发电站已于2016年竣工发电,获取稳定的电价收入。公司兼营EPC太阳能项目总承包业务(包括电力工程、机电工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分为三块业务。
一是光伏并网发电站投资(含分布式、并网电站);
二是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含电力工程、机电工程);
三是太阳能供热供暖项目。
光伏并网发电站投资运营业务基本商业模式为:公司与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向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并办理并网申请、环评等审批手续,公司筹集资金进行光伏电站建设。光伏电站建设完成,并网运行及工程验收完毕后,定期与客户结算电费,并按照总发电量获取电费收入,能获取持续性的收入、利润和现金流。
公司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业务基本商业模式为:受客户委托,按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实地勘察、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步骤,施工完毕后进行试运行,最终通过竣工验收后完成项目。按照工程验收情况与客户结算相应工程款项,获取相应的收入、利润和现金流。
公司太阳能供热供暖业务基本商业模式:受客户委托,按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实地勘察、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步骤,施工完毕后进行试运行,最终通过竣工验收后完成项目。按照工程验收情况与客户结算相应工程款项,获取相应的收入、利润和现金流。
PPP项目合作模式:即政府+农户+企业。我国开展的“太阳能光伏扶贫”工程,由政府牵头,农户和投资企业加入,政府和农户出资小部分,企业出资大部分并承建项目及项目竣工后的日常管理维护,出售电量收入每年向扶贫对象支付扶贫资金。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1、市场竞争风险
由于我国放开太阳能开发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能投资,尤其是大型企业、上市公司等具有实力的投资者,跻身太阳能光伏行业,近几年装机容量都在10GW以上,对光伏市场形成多方位竞争局面。自2013年国内光伏产业启动以来,竞争尤为激烈,上游光伏制造业及其他行业纷纷加入光伏发电站投资建设中。继甘肃、青海、新疆等西北地区光伏项目的建成投产,国内具有实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及投资人逐渐向西藏地区转移。公司虽具有独特的地理位置和区域资源优势,但在资金实力、人才聚集、技术含量等方面仍无法与这些大型企业集团相比。
2、行业风险
①存在国家上网标杆电价降价风险:近年来,随着光伏行业技术的不断推陈出新,光伏发电将全面迈向平价时代。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已达到平价乃至低于燃煤标杆电价的条件,光伏行业市场份额将进一步向具有技术、规模、供应链管理等核心优势的企业集中。同时,在“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指引下,2022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推出了《关于做好2022年全年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以巩固光伏扶贫工程成效,鼓励在有条件的脱贫地区发展光伏产业。推进农村光伏,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建设;2022年3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推出《“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强调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等为重点,加快发展分布式新能源;2022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推出《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推进生产生活低碳化,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引导非石化能源消费和分布式能源发展,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2022年5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推出《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强调创新能源开发利用模式,到2025年,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深化新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支持新能源发展的财政金融政策等一系列政策以支持和引导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加速光伏“平价上网”。②光伏发电站建成后入网销纳风险:基础电网的建设跟不上光伏电站的投资建设,西藏电网外送通道较弱,加之,工矿企业不如内地,自身消化能力有限。对公司的投资规模有一定的局限性。
3、管理风险
人才匮乏风险公司长期处于西藏中部地区,海拔3700米,内地人才多数不愿意来高原工作。由于太阳能光伏发电站投资,需要建筑工程师、电气工程师、设计师以及太阳能开发利用专业人才等,因人才奇缺,公司长远发展将受到影响。管理经验缺乏:公司在发展过程中,虽然为太阳能光伏发电站运营管理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但实际管理缺乏经验。此外,公司存在治理风险: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这对公司在未来战略规划、组织结构、内部控制、财务管理、运营控制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相关制度无法得到有效执行,可能导致公司出现治理风险。
4、成本控制不力风险
设备、材料采购成本增加:一方面随着光伏发电站建设的狂热,光伏制造业的产品有供不应求的趋势,另一方面,随着科学技术的创新,高效能的光伏产品不断推出,新产品的价格一般不会低于现有产品,将增加光伏发电站的建设成本。人工费用增加:由于高原环境,人力成本高于低海拔地区,将增加光伏发电站建设成本和管理成本。运输费用增加:由于运输距离的差异,西藏地区对太阳能光伏发电站的建设成本高于低海拔地区。投资环境:①西藏地区植被脆弱,因光伏并网发电站建设破坏植被,恢复期相当慢长。②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站建设占用土地面积较大,国家电网覆盖地区大部分是耕地与草场,当地的农牧民仅有的生存空间,将被压缩。
5、财务风险
2015年,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及中国建设银行借款1.4亿元,归还期为12年,借款期内每年承担支付银行利息约400万元,加上公司对光伏电站投资力度加大,EC项目承揽业务款项不能及时收回,对经营生产带来较大的资金压力。
6、持续经营能力不足的风险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28,555,860.17元,流动资产130,220,757.36元,流动负债111,410,815.09元。若公司盈利能力下降,可能会导致无法偿付流动负债,存在持续经营能力不足的风险。
7控制权变更带来的风险
2023年4月,公司完成股票定向发行,发行完毕后,公司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由吴承胜变更为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吴承胜变更为林立。公司控制权发生了变更,可能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安排、投资方向、资产交易等重大事项产生影响,对公司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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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公司是一家公用事业—电力行业中的清洁能源开发、投资运营商和承建商,利用西藏地区丰富的太阳能资源,投资建设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站,出售电量获取电价收入为主营业务的清洁能源企业。公司自持的30MW光伏并网发电站已于2016年竣工发电,获取稳定的电价收入。公司兼营EPC太阳能项目总承包业务(包括电力工程、机电工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分为三块业务。
一是光伏并网发电站投资(含分布式、并网电站);
二是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含电力工程、机电工程);
三是太阳能供热供暖项目。
光伏并网发电站投资运营业务基本商业模式为:公司与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向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并办理并网申请、环评等审批手续,公司筹集资金进行光伏电站建设。光伏电站建设完成,并网运行及工程验收完毕后,定期与客户结算电费,并按照总发电量获取电费收入,能获取持续性的收入、利润和现金流。
公司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业务基本商业模式为:受客户委托,按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实地勘察、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步骤,施工完毕后进行试运行,最终通过竣工验收后完成项目。按照工程验收情况与客户结算相应工程款项,获取相应的收入、利润和现金流。
公司太阳能供热供暖业务基本商业模式:受客户委托,按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实地勘察、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步骤,施工完毕后进行试运行,最终通过竣工验收后完成项目。按照工程验收情况与客户结算相应工程款项,获取相应的收入、利润和现金流。
PPP项目合作模式:即政府+农户+企业。我国开展的“太阳能光伏扶贫”工程,由政府牵头,农户和投资企业加入,政府和农户出资小部分,企业出资大部分并承建项目及项目竣工后的日常管理维护,出售电量收入每年向扶贫对象支付扶贫资金。
二、持续经营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完全独立,保持有良好的公司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项重大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行业发展势头良好,主要财务、业务等经营挃标健康;经营管理层、核心业务人员队伍稳定;没有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亊项发生;公司在报告期对经营管理层作了相应的调整,为公司的持续经营奠定基础;因此,公司拥有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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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公司是一家公用事业—电力行业中的清洁能源开发、投资运营商和承建商,利用西藏地区丰富的太阳能资源,投资建设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站,出售电量获取电价收入为主营业务的清洁能源企业。公司自持的30MW光伏并网发电站已于2016年竣工发电,获取稳定的电价收入。公司兼营EPC太阳能项目总承包业务(包括电力工程、机电工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分为三块业务。
一是光伏并网发电站投资(含分布式、并网电站);
二是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含电力工程、机电工程);
三是太阳能供热供暖项目。
光伏并网发电站投资运营业务基本商业模式为:公司与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向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并办理并网申请、环评等审批手续,公司筹集资金进行光伏电站建设。光伏电站建设完成,并网运行及工程验收完毕后,定期与客户结算电费,并按照总发电量获取电费收入,能获取持续性的收入、利润和现金流。
公司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业务基本商业模式为:受客户委托,按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实地勘察、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步骤,施工完毕后进行试运行,最终通过竣工验收后完成项目。按照工程验收情况与客户结算相应工程款项,获取相应的收入、利润和现金流。
公司太阳能供热供暖业务基本商业模式:受客户委托,按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实地勘察、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步骤,施工完毕后进行试运行,最终通过竣工验收后完成项目。按照工程验收情况与客户结算相应工程款项,获取相应的收入、利润和现金流。
PPP项目合作模式:即政府+农户+企业。我国开展的“太阳能光伏扶贫”工程,由政府牵头,农户和投资企业加入,政府和农户出资小部分,企业出资大部分并承建项目及项目竣工后的日常管理维护,出售电量收入每年向扶贫对象支付扶贫资金。
二、企业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二)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国家“十三五”规划中,把产业扶贫工作放在了脱贫攻坚的八大重点任务之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产业扶贫工作,将全力推进产业扶贫,通过产业扶贫实现3000万以上贫困人口脱贫。扶贫攻坚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是企业的一大优势。企业扶贫的优势是产业扶贫,产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基,是脱贫的主要依托。
社会责任作为企业发展的基石,是企业安身立命的根本。在经济新常态下,企业只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才能推动经济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共筑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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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公司是一家公用事业—电力行业中的清洁能源开发、投资运营商和承建商,利用西藏地区丰富的太阳能资源,投资建设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站,出售电量获取电价收入为主营业务的清洁能源企业。公司自持的30MW光伏并网发电站已于2016年竣工发电,获取稳定的电价收入。公司兼营EPC太阳能项目总承包业务(包括电力工程、机电工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分为三块业务。
一是光伏并网发电站投资(含分布式、并网电站);
二是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含电力工程、机电工程);
三是太阳能供热供暖项目。
光伏并网发电站投资运营业务基本商业模式为:公司与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向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并办理并网申请、环评等审批手续,公司筹集资金进行光伏电站建设。光伏电站建设完成,并网运行及工程验收完毕后,定期与客户结算电费,并按照总发电量获取电费收入,能获取持续性的收入、利润和现金流。
公司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业务基本商业模式为:受客户委托,按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实地勘察、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步骤,施工完毕后进行试运行,最终通过竣工验收后完成项目。按照工程验收情况与客户结算相应工程款项,获取相应的收入、利润和现金流。
公司太阳能供热供暖业务基本商业模式:受客户委托,按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实地勘察、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步骤,施工完毕后进行试运行,最终通过竣工验收后完成项目。按照工程验收情况与客户结算相应工程款项,获取相应的收入、利润和现金流。
PPP项目合作模式:即政府+农户+企业。我国开展的“太阳能光伏扶贫”工程,由政府牵头,农户和投资企业加入,政府和农户出资小部分,企业出资大部分并承建项目及项目竣工后的日常管理维护,出售电量收入每年向扶贫对象支付扶贫资金。
二、持续经营评价
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考虑到公司2021年发生净亏损-13,052,524.76元,且于2021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57,274,828.83元;公司存在部分非金融机构借款逾期未偿还等情况,对于未来持续经营基本假设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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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商业模式
公司是一家公用事业—电力行业中的清洁能源开发、投资运营商和承建商,利用西藏地区丰富的太阳能资源,投资建设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站,出售电量获取电价收入为主营业务的清洁能源企业。公司自持的30MW光伏并网发电站已于2016年竣工发电,获取稳定的电价收入。公司兼营EPC太阳能项目总承包业务(包括电力工程、机电工程)。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分为三块业务。
一是光伏并网发电站投资(含分布式、并网电站);
二是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含电力工程、机电工程);
三是太阳能供热供暖项目。
光伏并网发电站投资运营业务基本商业模式为:公司与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向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并办理并网申请、环评等审批手续,公司筹集资金进行光伏电站建设。光伏电站建设完成,并网运行及工程验收完毕后,定期与客户结算电费,并按照总发电量获取电费收入,能获取持续性的收入、利润和现金流。
公司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业务基本商业模式为:受客户委托,按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实地勘察、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步骤,施工完毕后进行试运行,最终通过竣工验收后完成项目。按照工程验收情况与客户结算相应工程款项,获取相应的收入、利润和现金流。
公司太阳能供热供暖业务基本商业模式:受客户委托,按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实地勘察、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步骤,施工完毕后进行试运行,最终通过竣工验收后完成项目。按照工程验收情况与客户结算相应工程款项,获取相应的收入、利润和现金流。
PPp项目合作模式:即政府+农户+企业。我国开展的“太阳能光伏扶贫”工程,由政府牵头,农户和投资企业加入,政府和农户出资小部分,企业出资大部分并承建项目及项目竣工后的日常管理维护,出售电量收入每年向扶贫对象支付扶贫资金。
二、企业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二)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国家“十三五”规划中,把产业扶贫工作放在了脱贫攻坚的八大重点任务之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产业扶贫工作,将全力推进产业扶贫,通过产业扶贫实现3000万以上贫困人口脱贫。扶贫攻坚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是企业的一大优势。企业扶贫的优势是产业扶贫,产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基,是脱贫的主要依托。
社会责任作为企业发展的基石,是企业安身立命的根本。在经济新常态下,企业只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才能推动经济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共筑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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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公司是一家公用事业—电力行业中的清洁能源开发、投资运营商和承建商,利用西藏地区丰富的太阳能资源,投资建设太阳能光伏幵网发电站,出售电量获取电价收入为主营业务的清洁能源企业。公司自持的30MW光伏幵网发电站已于2016年竣工发电,获取稳定的电价收入。公司兼营EPC太阳能项目总承包业务(包括电力工程、机电工程)。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分为三块业务。
一是光伏幵网发电站投资(含分布式、幵网电站);
二是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含电力工程、机电工程);
三是太阳能供热供暖项目。
光伏幵网发电站投资运营业务基本商业模式为:公司不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向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幵办理幵网申请、环评等审批手续,公司筹集资金进行光伏电站建设。光伏电站建设完成,幵网运行及工程验收完毕后,定期不客户结算电费,幵按照总发电量获取电费收入,能获取持续性的收入、利润和现金流。
公司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业务基本商业模式为:受客户委托,按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实地勘察、设备采贩、工程施工等步骤,施工完毕后进行试运行,最终通过竣工验收后完成项目。按照工程验收情况不客户结算相应工程款项,获取相应的收入、利润和现金流。
公司太阳能供热供暖业务基本商业模式:受客户委托,按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实地勘察、设备采贩、工程施工等步骤,施工完毕后进行试运行,最终通过竣工验收后完成项目。按照工程验收情况不客户结算相应工程款项,获取相应的收入、利润和现金流。
PPP项目合作模式:即政府+农户+企业。我国开展的“太阳能光伏扶贫”工程,由政府牵头,农户和投资企业加入,政府和农户出资小部分,企业出资大部分幵承建项目及项目竣工后的日常管理维护,出售电量收入每年向扶贫对象支付扶贫资金。
二、持续经营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完全独立,保持有良好的公司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项重大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行业发展势头良好,主要财务、业务等经营指标健康;经营管理层、核心业务人员队伍稳定;没有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事项发生;公司在报告期对经营管理层作了相应的调整,为公司的持续经营奠定基础;因此,公司拥有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
收起▲
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商业模式
公司是一家公用事业—申力行业中的清洁能源开发、投资运营商和承建商,利用西藏地区丰富的太阳能资源,投资建设太阳能先伏并网发申站,出售电量获取电价收入为主营业务的清洁能源企业。公司自持的30MW光伏并网发电站已于2016年竣工发电,获取稳定的电价收入。公司兼营EPC太阳能项目总承包业务(包括电力工程、机申工程)。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分为三块业务。
一是光伏并网发电站投资(含分布式、并网电站);
二是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含电力工程、机电工程);
三是太阳能供热供暖项目。
光伏并网发电站投资运营业务基本商业模式为:公司与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向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并办理并网申请、环评等审批手续,公司筹集资金进行光伏电站建设。光伏电站建设完成,并网运行及工程验收完毕后,定期与客户结算电费,并按照总发电量获取电费收入,能获取持续性的收入、利润和现金流。
公司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业务基本商业模式为:受客户委托,按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实地勘察、设备采贩、工程施工等步骤,施工完毕后进行试运行,最终通过竣工验收后完成项目。按照工程验收情况与客户结算相应工程款项,获取相应的收入、利润和现金流。
公司太阳能供热供暖业务基本商业模式:受客户委托,按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实地勘察、设备采贩、工程施工等步骤,施工完毕后进行试运行,最终通过竣工验收后完成项目。按照工程验收情况与客户结算相应工程款项,获取相应的收入、利润和现金流。
PPP项目合作模式:即政府+农户+企业。我国开展的“太阳能光伏扶贫”工程,由政府牵头,农户和投资企业加入,政府和农户出资小部分,企业出资大部分并承建项目及项目竣工后的日常管理维护,出售电量收入每年向扶贫对象支付扶贫资金。
(二)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运营情况:2020年1-6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6,806,636.09元(不含税),而上年同期实现营业收入14,134,763.27元(不含税),比上年同期营业收入增加18.90%。
2020年1-6月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净利润2,251,903.10元,而上年同期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净利润797,214.0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2.47%。毛利率:本期综合毛利率53.56%,上年同期为72.84%,比上年同期毛利率降低19.28个百分点,毛利率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收入结构发生了变化,上期收入中毛利率较高的原因是发电收入在总收入中占比为80.41%,而本期的发电项目收入在总收入中占比是76.59%,减少3.82个百分点;光伏工程项目在总收入的占比是23.31%,较上年同期的19.20%高出4.1%。本期净利润较上期净利润大幅上升的原因,主要是本期的成本、费用减少所致。
报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8,915,114.92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176,482,798.28元,比上年增加780.03%,主要原因是要是上期重点工程项目资金多数已收回。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493,336.12元,较上期增加21,929,680.89,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工程项目垫付资金的需要,从银行做了流动资金贷款。在资产变动方面,截止2020年0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405,234,225.93元,净资产(权益)164,711,474.67元,与期初相比分别减少7.98%和增加4.40%,负债总额240,522,751.26元,与期初相比减少14.89%。
二、企业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二)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国家“十三五”规划中,把产业扶贫工作放在了脱贫攻坚的八大重点仸务之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产业扶贫工作,将全力推进产业扶贫,通过产业扶贫实现3000万以上贫困人口脱贫。扶贫攻坚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是企业的一大优势。企业扶贫的优势是产业扶贫,产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基,是脱贫的主要依托。
社会责任作为企业収展的基石,是企业安身立命的根本。在经济新常态下,企业只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才能推动经济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共筑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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