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昌信(831506)
公司经营评述
- 2017-06-30
- 2016-12-31
- 2016-09-30
一、商业模式
公司所属行业为其他金融服务业,主要面向小微企业、个体商户及农户等发放贷款、提供融资性担保服务,并收取利息和担保费。公司主要产品为提供资金拆借和担保服务,收入来源主要为利息和担保费收入。
小贷公司属于资金密集型企业,资金是小贷公司的主要资源,目前公司发放贷款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股东投入资金、经营积累资金、银行贷款和同业拆借。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度并未发生较大变化。
二、经营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2017年1月26日出国至今未归,公司被职务侵占一案公安机关正在调查,管理层无法保证发放贷款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2、截至2017年6月30日,发放贷款已经逾期9,510万元,管理层无法预计贷款余额的可收回性。
3、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银行及同业借款8,800万元到期无力偿还。
4、目前,员工均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基本处于停止经营的状态。
三、风险与价值
1、持续经营风险
公司员工已经全部解除劳动关系,且存在逾期未偿还债务,公司实际已处于停止经营的状态,由于公司被职务侵占案一案仍处于调查阶段,且实际控制人佘昌、陈琦至今未归,公司管理层无法确认未来经营状况,可能存在持续经营能力的风险。
2、到期不能收回贷款的风险
公司发放贷款本金27,278万元,其中已经逾期金额9,510万元。目前,公司被职务侵占一案正在立案调查中,管理层无法确认贷款余额的可收回性。
3、对外担保风险
根据公司管理层掌握的信息,公司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对外担保金额17,070.00万元。上述对外担保的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佘昌、陈琦夫妇于2017年1月26日出国至今未归。如果被担保对象不能及时偿还债务,公司可能面临相应的担保责任。
4、到期不能偿还债务的风险
公司债务融资金额8,800万元,目前上述债务均已逾期且无偿还能力。
一、经营分析
(一)商业模式
公司所属行业为其他金融服务业,主要面向小微企业、个体商户及农户等发放贷款、提供融资性担保服务,并收取利息和担保费。公司主要产品为提供资金拆借和担保服务,收入来源主要为利息和担保费收入。
小贷公司属于资金密集型企业,资金是小贷公司的主要资源,目前公司发放贷款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股东投入资金、经营积累资金、银行贷款和同业拆借。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度并未发生较大变化。
二、未来展望(自愿披露)
(一)不确定性因素
1、公司发放贷款已经出现逾期情况,目前管理层无法预计贷款金额的可收回性。
2、公司短期借款金额8,800万元,上述借款均已逾期且公司目前没有足够的偿还能力。
3、公司公司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对外担保金额17,070.00万元。上述对外担保的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佘昌、陈琦夫妇于2017年1月26日出国至今未归。如果被担保对象无法偿还债务,公司很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4、2017年3月31日,公司收到苏州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送达的立案通知书,5月10日收到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通知,公司被上述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三、风险因素
(一)持续到本年度的风险因素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佘昌、陈琦共持有公司49.53%的股份,且佘昌、陈琦均为公司董事,对公司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管理上均可施予重大影响。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做出对本公司或其他中小股东不利决策的风险。
(二)报告期内新增的风险因素
1、持续经营风险
公司员工已经全部解除劳动关系,且存在逾期未偿还债务,公司实际已处于停止经营的状态,由于公司被职务侵占案一案仍处于调查阶段,且实际控制人佘昌、陈琦至今未归,公司管理层无法确认未来经营状况,可能存在持续经营能力的风险。
2、到期不能收回贷款的风险
截至审计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发放贷款本金27,278万元,其中已经逾期金额9,510万元。目前,公司被职务侵占一案正在立案调查中,管理层无法确认贷款余额的可收回性。
3、对外担保风险
截至审计报告出具之日,根据公司管理层掌握的信息,公司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对外担保金额17,070.00万元。上述对外担保的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佘昌、陈琦夫妇于2017年1月26日出国至今未归。如果被担保对象不能及时偿还债务,公司可能面临相应的担保责任。
4、到期不能偿还债务的风险
截至审计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债务融资金额8,800万元,目前上述债务已逾期。
5、监管机构立案调查可能被处罚的风险
2017年5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送达的《调查通知书》,目前仍处于调查阶段,公司可能存在被处罚的风险。
一、经营情况。
1、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情况公司经营情况稳定,2016年第三季度:贷款余额人民币27040万元,同比增长9.21%;营业收入2968万元,同比增长22.93%;净利润1318万元,同比上升40.81%。2016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76万元。
2、业务监管机构以及相关监管指标公司业务监管机构为江苏省金融办和苏州市金融办,主要监管指标:
(1)贷款平均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4倍即17.4%。报告期内公司贷款平均利
率14.88%,符合规定。
(2)单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贷公司资本净额的5%,银行融资对AA级小贷公司而言不得超过资
本净额的50%。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单户贷款最大金额未超过500万元,银行融资期末余额5000万元,而公司的资本净额为173,285,156.55元,均符合监管要求。
(3)股东特别借款AA级小贷公司不得超过实收资本的80%,且原则上单一股东不得超过其实际出
资的100%。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股东特别借款余额为0,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4)风险金拔备覆盖率不得低150%,公司已足额计提,其他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3、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业务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二、风险及控制。
1.政策变动风险。
2016年5月27日,股权系统发布了《关于金融类企业挂牌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该文件在挂牌、做市、增发、分层等方面对小贷公司等类金融企业进行了诸多限制,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类金融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发展。
应对:小贷公司是国家为缓解中小企业和三农经济融资难、融资贵的现象而产生,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小贷公司就是国家政策的产物。政策风险一直是伴随在小贷公司发展过程中的风险,然而政策因素在某种程度上又是公司发展过程中不可控的因素。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唯有更专注于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将更多的精力放在业务的开展和风险的把控上,顺势而为,努力降低政策层面的不利影响。
2.流动性风险。
小贷公司一般均有大额的银行借款用于放贷,而小贷公司每笔放贷的额度较小,一旦小贷公司无法及时回收多笔贷款以支付到期的大额银行借款,将造成公司违约的风险。
应对:资金规模一直也是困扰小贷公司发展的瓶颈,对此公司计划吸引战略投资者,增加注册资本,弥补公司运营资金的不足,实现业务的规模化发展,同时降低公司的流动性风险。
3.信用风险和内部控制风险。
小贷公司规模普遍较小,人员数量有限,难以全面有效的执行风险控制制度,使得贷款的违约可能性较大,信用风险相对银行贷款更加突出。而小贷公司发放贷款快速灵活的特点要求贷款业务流程简洁、手续简单,相较于商业银行,小贷公司业务环节中潜在的操作风险更大。
应对:公司通过不断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控制水平,不断夯实公司稳健经营的机制。
公司通过完善相关机制、充实人员配置以及建立适当的激励机制,促使员工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及贷款对象的信用状况进行评级与审批,杜绝违规违法行为,提高信贷员的专业素质,将风险管理渗透到具体的工作之中,从根本上提高贷款风险的整体防范与控制能力,实现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全面有效实施。
4.客户集中风险。
受相关监管政策的限制,小贷公司经营地域有局限性,同时小贷公司为规避信用风险基本采取面对本地熟人发放贷款的方式,因此小贷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司风险,区域经营的波动可能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应对:公司密切关注环境变化、宏观经济和区域经济的发展,适时调整完善相关制度和风控政策。
尤其强化业务人员对熟人客户的风险意识,通过交叉复核、轮换客户经理、加强贷后跟踪等方式防范熟人风险,要求每一笔贷款到期后续贷时都必须重新开展贷款调查及审核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