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福来(831267)
公司经营评述
- 2017-12-31
- 2017-06-30
- 2016-12-31
一、业务概要商业模式
公司属于农副食品加工业,主要从事大米、小麦粉、挂面的生产加工,面向区内外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的米面制品。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大米主要有面对高端市场的富硒香米和面向大众的特精米;面粉主要有面向大众的通用粉和面向餐厅的拉面专用粉、面包专用粉等。一般来说,大米、面粉基本属于通用产品,大米主要有香米和普通米之分,采用不同的水稻进行加工;面粉产品根据需要用不同品质的面粉进行配比。公司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型创新企业,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唯一一家自治区级优质小麦粉生产技术创新中心,公司小麦粉生产技术获国家科技部创新基金立项支持。经过多年的实践积累,公司具备了独立进行核心技术研发及新产品开发的能力。
公司销售模式分为三种模式,一是经销商模式,按区域选择优质经销商,签订经销合同,确定年销售任务量,负责本区域公司产品销售,公司根据市场行情适时定价,按月根据销量采用返点奖励的销售方式。二是与宁夏境内新华百货、华润、宁阳、人人乐、物美购物中心等大型连锁超市合作,统一供货,借助超市销售网络销售产品,宁夏境内大部分连锁超市可以购买到法福来产品。三是大客户直销模式,主要是通过参加政府招标、军粮供应、大型企业、学生营养午餐等的投标活动获得订单。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与上一年没有变化。
二、经营情况回顾
(一)经营计划
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4,798,008.89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增长0.73%,公司资产总额292,573,986.18元,较上年增长9.39%,公司实现利润9,794,357.00元,较上年增长34.44%。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竞拍,收购紧邻公司北侧的小坝北粮库。小坝北粮库占地约42亩,仓容量2万吨,原属于青铜峡市政府所有,长期以来由我公司租赁使用,报告期末,竞拍手续已全部完成,土地、房产已经完成过户,更有利于公司的长远规划,从根本上解决了公司的原粮仓储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宁夏法福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日处理230吨水稻加工线投入运行。
(二)行业情况粮食生产与加工是当前国家重点支持的基础性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受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扶持,自2004年以来,每年中央一号文件都把集中力量支持发展粮食产业,支持粮食转化和加工,促进种粮农民增加收入,确保粮食生产健康发展放在政府工作的首位。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2010年翻一番,确保到二〇二〇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党中央、国务院对如何解决"三农"问题越来越重视,对农副产品的生产和加工问题十分关心。李克强总理也明确批示"要落实发展新理念,破解发展新难题,夯实现代农业基础,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发挥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引领作用,着力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激发亿万农民创业创新活力,培育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拓展农业农村发展新空间、农民增收致富新渠道。"2017年初,新世纪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14份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提出,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龙头企业是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带动力量。通过贴息补助、投资参股和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中央和省级财政要专门安排扶持农产品加工的补助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开展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完善农产品加工业增值税政策,减轻农产品加工企业税负。落实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各项政策,各级财政要逐步增加对农业产业化的资金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要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金融机构要加大对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重点解决农产品收购资金困难问题。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龙头企业的指导和服务。
2016年12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93号)指出,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上,以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结构为主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为核心,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分散布局向集群发展转变,完善农产品加工产业和政策扶持体系,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农业部提出2017年为农业品牌推进年,着力强化农业品牌顶层设计和制度创设,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农业品牌。
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2017年工作要点指出,完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推动补助项目向优势特色农产品产区和贫困地区倾斜,强化项目过程管理和财政支出绩效考核,确保高效廉洁规范实施。
推进农产品储藏、运销、保鲜、包装、分等分级、净化和商品化处理等初加工设施建设,突破关键技术环节,提升整体水平。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粮食特别是玉米深加工,促进东北玉米加工转化去库存,做强做大玉米产业链,不断提高玉米产业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民以食为天",农产品加工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是一个永不衰败的朝阳工业。我公司属农副食品加工业,上述国家对农业产业及农产品加工业的支持政策将有力促进公司的发展。
三、持续经营评价
1.丰富的营销渠道优势。公司销售主要模式分为三种模式,一是经销商模式,按区域选择优质经销商,签订经销合同,确定年销售任务量,负责本区域公司产品销售,公司根据市场行情适时定价,按月根据销量采用返点奖励的销售方式。二是与宁夏境内新华百货、华润、宁阳、人人乐、物美购物中心等大型连锁超市合作,统一供货,借助超市销售网络销售产品,宁夏境内大部分连锁超市可以购买到法福来产品。三是大客户直销模式,主要是通过参加政府招标、军粮供应、大型企业、学生营养午餐等的投标活动获得订单。销售人员在一定金额范围内可以根据竞争对手的报价、客户的实际情况及惯例,适当调整销售价格。目前公司已培育了一支初具规模的销售队伍,保证对客户的全方位服务,以更好地维护客户与开拓市场。公司产品在满足自治区区内需要的同时,已远销北京、河南、甘肃、青海、陕西、内蒙、山西、四川、西藏等地,进入600多家大中型商超及粮油便利店,先后在香港、美国、沙特、澳大利亚等国家进行产品宣传及推广,提高了"法福莱"品牌知名度。报告期内,公司"法福莱"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保证公司具有可持续的经营能力。
2.产品研发创新优势。公司是宁夏"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型创新企业,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唯一一家自治区级小麦粉生产技术创新中心,公司小麦粉生产技术获国家科技部创新基金立项支持,公司及子公司无形资产共有注册商标13项、专利权4项。经过多年的实践积累,公司具备了独立进行核心技术研发及新产品开发的能力。
3.设备工艺先进。报告期,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法福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日处理230吨大米(胚芽米)生产线顺利投产,设备工艺采用目前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日本佐竹机械智能化成套生产线,工艺先进、成熟稳定。
4.地理位置优越。公司位于素有"塞上江南"美称的宁夏吴忠市青铜峡市,自秦汉先后开掘的秦渠、汉渠、唐徕渠等九大干渠均从青铜峡境内引出,引黄灌溉条件得天独厚,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和现代农业基地,水稻是青铜峡市独具特色的优势产业,种植历史已达千年。相传清代曾居"贡米"之列,康熙访宁夏时,钦点为宴席主食,被称为"珍珠米",又誉为"朔方贡米"。宁夏俗有"塞上江南、鱼米之乡"之称,宁夏大米有"天下第一米"之称。公司在宁夏平原黄河灌区建有26万亩优质粮食种植基地,有着不可复制的资源优势,保证粮源稳定、质优。
5.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完全独立,保持有良好的公司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项重大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主要财务、业务等经营指标健康;经营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队伍稳定;公司和全体员工没有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因此,公司具备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持续经营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四、风险因素
(一)持续到本年度的风险因素
1、行业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大米、面粉和挂面,所属行业为食品加工行业。随着我国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的日趋重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意识逐步加深以及权益保护意识的增强,食品质量安全控制已经成为食品加工企业的重中之重。2009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先后正式实施,政府相关部门在不断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这对公司在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方面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虽然公司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严格实施,但仍不排除由于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出现疏忽或其他不可预计的原因和不可抗力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并因此产生赔偿风险,从而对公司的信誉和公司产品的销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成立质量检验部,专门负责公司质量安全,加强关键控制点管理,最大限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2、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公司自2009年10月1日起依法享受"从事米面加工销售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一旦上述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会对公司利润产生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充分利用目前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快自身的发展速度,扩大公司实力,增强公司收入规模,同时努力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盈利水平,减少税收优惠政策变化对公司净利润产生的影响。
3、政策风险
农产品加工是国家重点支持的基础性产业,受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扶持。公司利润有部分来自政府补助,因此,如果国家对粮食产业政策进行大幅调整,政府补贴收入将会减少,公司盈利能力将会下降,甚至有可能出现亏损。
应对措施:公司目前主要产品大米、面粉中,普通面粉、大米附加值较低。公司未来将加大附加值较高的有机大米、挂面的生产和销售,持续加大新产品研发能力,增加公司产品种类,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一、商业模式
公司属于农副食品加工业,主要从事大米、小麦粉、挂面的生产加工,面向区内外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的米面制品。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大米主要分为面对高端市场的富硒香米和面向大众的特精米;面粉主要分为面向大众的通用粉和面向餐厅的拉面专用粉、面包专用粉等。一般来说,大米、面粉基本属于通用产品,大米主要有香米和普通米之分,采用不同的水稻进行加工;面粉产品根据需要用不同品质的面粉进行配比。公司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型创新企业,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唯一一家自治区级优质小麦粉生产技术创新中心,公司小麦粉生产技术获国家科技部创新基金立项支持。经过多年的实践积累,公司具备了独立进行核心技术研发及新产品开发的能力。
公司销售模式分为三种模式,一是经销商模式,按区域选择优质经销商,签订经销合同,确定年销售任务量,负责本区域公司产品销售,公司根据市场行情适时定价,按月根据销量采用返点奖励的销售方式。二是与宁夏境内新华百货、华润、宁阳、人人乐、物美购物中心等大型连锁超市合作,统一供货,借助超市销售网络销售产品,宁夏境内大部分连锁超市可以购买到法福来产品。三是大客户直销模式,主要是通过参加政府招标、军粮供应、大型企业、学生营养午餐等的投标活动获得订单。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没有变化。
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商业模式没有变化。
二、经营情况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快转变的关键期,也是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转型升级期。一方面,全面小康社会,居民收入倍增、人们消费结构变化、消费档次升级,形成新的需求,加之现代装备技术、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发展催生新产业新业态,为产业发展开辟了广阔的空间。另一方面,我国经济进入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化的新常态,产业内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我国面临着资源环境约束加大、要素供应趋紧、投入成本上升等严峻挑战,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势在必行。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农村服务业发展,拓展农民增收渠道”的任务要求。中央扶贫工作会议强调要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让贫困户更多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重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培育发展新产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推动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进行了全面部署,农产品加工业在今后较长一段时间都会得到长足发展,将有力促进公司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4,955,286.23元,较上期增长11.32%,公司资产总额为272,654,501.36元,较期初增长1.94%,净资产153,446,905.20元,较期初增长4.04%,报告期公司净利润5,963,294.20元,较上期增长20.23%。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法福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日处理230吨大米深加工项目完成设备安装调试,于2017年3月投产运行,将会为公司带来新的增长点。
三、风险与价值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2010年翻一番,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党中央、国务院对如何解决“三农”问题越来越重视,对农副产品的生产和加工问题十分关心。李克强总理也明确批示“要落实发展新理念,破解发展新难题,夯实现代农业基础,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发挥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引领作用,着力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激发亿万农民创业创新活力,培育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拓展农业农村发展新空间、农民增收致富新渠道。”
2017年初,新世纪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14份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提出,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龙头企业是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带动力量。通过贴息补助、投资参股和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中央和省级财政要专门安排扶持农产品加工的补助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开展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完善农产品加工业增值税政策,减轻农产品加工企业税负。落实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各项政策,各级财政要逐步增加对农业产业化的资金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要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
金融机构要加大对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重点解决农产品收购资金困难问题。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龙头企业的指导和服务。
2016年12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93号)指出,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上,以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结构为主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为核心,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分散布局向集群发展转变,完善农产品加工产业和政策扶持体系,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2017年工作要点指出,完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推动补助项目向优势特色农产品产区和贫困地区倾斜,强化项目过程管理和财政支出绩效考核,确保高效廉洁规范实施。推进农产品储藏、运销、保鲜、包装、分等分级、净化和商品化处理等初加工设施建设,突破关键技术环节,提升整体水平。
“民以食为天”,农产品加工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是一个永不衰败的朝阳工业。我公司属农副食品加工业,上述国家对农业产业及农产品加工业的支持政策将有力促进公司的发展。持续到报告期的主要风险因素有:
1.行业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大米、面粉和挂面,所属行业为食品加工行业。随着我国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的日趋重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意识逐步加深以及权益保护意识的增强,食品质量安全控制已经成为食品加工企业的重中之重。2009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先后正式实施,政府相关部门在不断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这对公司在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方面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虽然公司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严格实施,但仍不排除由于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出现疏忽或其他不可预计的原因和不可抗力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并因此产生赔偿风险,从而对公司的信誉和公司产品的销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成立质量检验部,专门负责公司质量安全,加强关键控制点管理,最大限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公司大米、面粉产品通过绿色食品认证。
2.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公司自2009年10月1日起依法享受“从事米面加工销售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一旦上述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会对公司利润产生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充分利用目前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快自身的发展速度,扩大公司实力,增强公司收入规模,同时努力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盈利水平,减少税收优惠政策变化对公司净利润产生的影响。
3.政策风险
农产品加工是国家重点支持的基础性产业,受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扶持。公司利润有部分来自政府补助,因此,如果国家对粮食产业政策进行大幅调整,政府补贴收入将会减少,公司盈利能力将会下降,甚至有可能出现亏损。
应对措施:公司目前主要产品大米、面粉中,普通面粉、大米附加值较低。公司未来将加大附加值较高的有机大米、挂面的生产和销售,持续加大新产品研发能力,增加公司产品种类,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已申请新认证有机水稻种植面积1000亩。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型创新企业,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唯一一家自治区级小麦粉生产技术创新中心,公司小麦粉生产技术获国家科技部创新基金立项支持。经过多年的实践积累,公司具备了独立进行核心技术研发及新产品开发的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无重大变化。
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3,682,438.41元,较上期增长-3.20%,公司资产总额为267,469,847.95元,较上期增长29.48%,净资产147,483,611.00元,较上期增长5.2%,实现净利润7,285,179.21元,较上年增长-60.56%,每股收益0.09元。
公司净利润较上年有较大下降,主要是2016年商超业务增速较快,超市产品进场费用增加;同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坏账准备金额比上年增加,补贴收入减少导致。
报告期,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法福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日处理230吨大米加工生产线期末已完成设备安装,已于2017年3月投产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