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地板(430539)
公司经营评述
- 2023-06-30
- 2022-12-31
- 2022-06-30
- 2021-12-31
- 2021-06-30
- 2020-12-31
- 2020-06-30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
(一)经营模式
公司的经营模式根据国内外市场的不同分为OBM模式及OEM模式。对国内市场公司采用了OBM模式,即:公司自行创立品牌,并且自行设计、生产及销售自有品牌。而针对国际市场,公司采用了OEM模式,即:公司按照客户对产品的结构、外观、工艺的要求进行生产,产品生产完成后以客户品牌出售。
(二)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按需采购的采购模式,对经销商客户订单对应材料采购采用按计划采购政策,对国际市场及国内工程订单对应材料采用批次采购政策。采购中心根据订单制作月度采购计划,每日跟踪材料库存情况,按生产需要控制采购进度;根据订单式采购,一单一批次采购,根据生产需要控制采购、入库时间。公司已建立了原材料的质量跟踪体系、供应商质量评估体系,定期更新,保持公司的采购效率。
(三)销售模式
1、经销商模式
公司的产品通过各地的经销商进行销售,公司与经销商之间采用买断式销售合作模式,由授权经销商按经销合同在特定区域内,通过买断经销方式销售发行人产品。各地的经销商与公司签订《经销合同书》,经公司书面授权在指定传统销售区域内以授权销售商的身份推广、销售扬子地板产品,可使用扬子地板商标、标识等按照公司统一的形象,在指定区域建立分销网点,接受公司统一的品牌管理。
2、直营模式
公司直接与房地产开发商、装饰公司等大客户合作,包括肇庆市现代筑美家居有限公司、广州市雅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世茂房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绿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中梁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美的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海伦堡置业有限公司等,在一些大型项目中批量供应公司产品,由公司工程中心直接销售。公司通过与大客户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直接向大、中型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出售。
3、出口模式
公司凭借先进的生产设备、经营理念及质量过硬的产品,成为国外多家企业的OEM代工厂家,产品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包括美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地区。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8亿元、净利润2367.32万元,较上年同期营业收入增40.87%、净利润增长42.82%。
公司总资产7.7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04%;所有者权益4.3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03%;每股净资产4.30元。
(二)行业情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的分类
公司是国内从事强化复合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实木地板、石塑地板和多层板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木地板产品属于(C2034)木地板制造;根据中国证监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木地板产品属于(C20)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二)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政策支持
在地面装饰材料中,相对于大理石、地砖、地毯等材料,木地板材料(实木地板除外)更符合绿色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的环保理念,因此属于国家政策鼓励支持的行业。强化复合地板的主要原材料是高密度纤维板,属于人造板工业的产品,高密度纤维板的主要原材料是速生小径木材或枝桠材。强化复合地板可以大幅度提高木材的综合利用率,1立方米的优质原木一般只能生产20平方米左右的实木地板,而同样的1立方米速生小径木材通过加工成高密度纤维板可以生产50-60平方米的强化复合地板,资源节约效益明显。
实木复合地板只有面板采用的是优质木材,芯板和背板均采用可以快速轮伐的速生材,也可用廉价的小径材料、各种硬、软杂材等来源较广的材料,节约了大量的优质木材。实木复合地板和强化复合地板符合国家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属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范畴,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得到了《林业产业振兴规划(20l0-2012年)》(林计发[2009]253号文)、《林业产业政策要点》(林计发[2007]173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版)》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等国家政策的支持。
(2)集体林权改革有利于稳定上游原材料供应
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和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召开,将有利于地板行业的发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依法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流转、减轻税费,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集体林权的改革有利于上游基材供应商扩大速生林种植规模,提高集约化种植水平,为地板基材以及人造板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资源保障。
(3)消费升级是木地板行业成长的驱动力
木地板国内销售与国民消费需求和消费能力息息相关,伴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消费者提升生活品质的诉求、实际消费能力、消费理念不断提高,改善居住条件已日渐成为消费的一个热点,这将有力拉动木地板的市场需求。消费者对地板的需求不再局限于功能需求。木地板产品因具有健康环保、装饰美观、个性化需求等优势,我国木地板未来市场潜力巨大。
(4)城镇化、二次装修和保障房建设支撑起对木地板的市场需求
2015年12月14日的政治局会议指出,要化解房地产库存,通过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推进以满足新市民为出发点的住房制度改革,扩大有效需求,稳定房地产市场。未来受房地产去库存和城镇化的各项政策刺激,如保障性住房、二胎政策、财政补贴、税收减免、将农民纳入住房公积金体系、放松户籍、金融信贷政策支持等,房地产行业将出现新的发展机遇,房地产库存高企的局面得以改善。消费者对木地板的需求日渐强烈。
二次装修需求主要由二手房交易带动的,同时自住型房屋在特定使用期限后也有重新装修的需求。目前中国逐年增加的的房产存量将直接带动二手房交易规模;同时,未来房产税推出预期也将加快二手房流通速度。二手房交易规模的扩大将带动木地板市场需求容量。
国家近年来日益重视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健全,其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改造棚户区居民住房、改造农村危房及游牧民定居等领域的投入,也将有利于木地板市场需求的长期稳定增长。
2、不利因素
(1)林业资源稀缺,实木和实木复合地板原料价格呈现上涨趋势
地板产业面临着资源不足的挑战。中国是一个森林资源相对贫乏的国家,人均森林占有面积仅为1.9亩,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五分之一;人均森林蓄积量也仅有9.048立方米,仅为世界人均蓄积量的八分之一。如果木材综合利用率提高10%,就可弥补供需缺口的30%。从我国森林资源结构看,优质阔叶树种稀少,尤其适宜做实木复合地板表板的柞木、曲柳、枫木、桦木所占的比例更少。而依赖天然林木材资源加工的产业会因资源的因素而使发展受到限制。
(2)企业数量多,集中度低,行业无序竞争
目前国内强化复合地板和实木复合地板产业企业共有2,000多家,除少数规模较大企业外,大部分企业的技术研发、装备水平、企业管理、资金实力、营销网络和品牌知名度等相对较弱,生产规模偏小,产品同质化严重。
地板行业存在较多技术落后、环境污染严重、产品质量低劣、严重浪费原材料的企业,落后生产线淘汰速度慢,很大一部分企业在拥挤的低档产品上竞争。这些企业的无序竞争造成行业整体利益的损害,制约了整个行业的发展与提升。
(3)房地产行业回调导致行业整体短期内供大于求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较快,各地房价均有较大幅度的涨幅。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抑制投机性房地产需求,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措施,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速度放缓。目前除一线城市外,各地房地产库存压力较大,新开工房地产面积增速减缓。房地产市场的低迷会在短期内对木地板行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导致企业竞争加剧,库存压力增大。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自然人控股股东雷响和张俊娥合计持有扬子地板76.66%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处于绝对控制地位。虽然公司已制订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有效,但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仍可以利用其持股优势,通过行使表决权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司对重大资本支出、关联交易、人事任免、公司战略等的决策,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制订相关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必要时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建立健全中小投资者保护机制,减少实际控制不当风险。
下游市场需求波动风险
木地板行业属于房地产行业的下游产业,受房地产行业的季节性变动和周期性变动影响显著。2022年我国房地产行业景气度明显下滑,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2年我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35,83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4.3%;商品房销售额133,308亿元,同比下降26.7%。房地产行业景气度下行为下游产业带来了双重风险,其一、供给侧方面,房屋开工面积下降使得未来市场新增房屋数量减少从而影响下游地板行业的大宗工程业务的承接量;需求端方面则表现为市场需求萎缩带来的房屋销售面积下降,继而导致下游地板行业在新房装修方面业务量下滑,大宗工程业务总量的下滑以及新房装修市场的萎缩将直接影响下游地板行业的营业收入。其二、房地产企业属于资金密集型和高杠杆企业,行业景气度波动会使得部分房地产企业存在一定债务风险,使下游地板行业的企业在与房地产企业进行大宗工程业务合作时会面临潜在的回款风险,导致企业面临较大的应收账款压力。应对措施:面对房地产景气度下行的风险,从现有资源入手,加大渠道再造及终端重塑的力度,强化品牌推广,关注消费分层及更深层的细分市场,深入探索推动企业产品在“二次装修”、“旧房改造”、“个性化订制”市场的发展,通过精准挖掘细分市场人群需求,以产品的差异化竞争优势为切入点建立相关产品在行业细分市场的领先地位。
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我国目前木地板生产企业众多,但普遍规模较小,且产品同质化较为普遍,虽然近几年市场涌现了圣象、大自然、德尔、扬子等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但仍未形成占绝对优势的品牌,中小型企业数量仍占全行业企业家数的90%左右。目前地板行业的品牌集中度较低,品牌之间的竞争较为激烈,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环保意识的增强,行业从产品价格的低层次竞争进入到品牌、网络、服务、人才、管理及规模等因素的复合竞争层级,未来将有更多的地板企业被淘汰出局,被市场淘汰或者成为大品牌公司的加工工厂,优质资源将向少数大企业、大品牌集中,行业品牌集中度越来越高。如果市场竞争日益加剧使得公司不能继续维持或提升现有市场占有份额,或者行业平均利润水平持续下降,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应对措施:行业竞争是市场经济下的必然产物,通过市场的筛选,将有能力、品牌意识强的企业推向行业的前端,公司将通过持续的品牌建设、产品设计及创新、为客户提供差异化解决方案及优质的服务获取、增加营收。
品牌管理风险
木地板属于装饰装修消费品,品牌是消费者购买产品的重要参考因素。经过多年的市场推广和网络建设,由于品牌知名度的提升和维护需要长时间的投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若公司在注册商标保护、门店形象、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等方面出现问题,会带来品牌形象和盈利能力受损的情况。应对措施:公司设有品牌管理专人,制订了相关商标管理制度,同时加大注册商标保护、门店形象、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各方面投入,积极参与品牌联盟,共同实现品牌提升。
销售渠道控制风险
公司主要采用经销和直营相结合的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经销商渠道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逐渐下滑,由于经销商分布区域较广,销售收入的区域集中度不高,公司在“总代理商—分销商模式”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扁平化经销商模式”和信息化建设,公司加强在扁平化实施策略下,通过统一品牌形象、掌控市场前端信息、增强对终端控制力,从而提升对消费者服务水平。同时随着工程精装房的比例提高,公司与国内排名靠前的房地产商进行战略合作,积极拓展工程渠道销量。应对措施:公司与经销商每年签订经销商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同时公司加大经销商扶持力度,建立健全全渠道信息化的制度,加强渠道的管控。加强对工程渠道的管理,保障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
收起▲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一)经营模式
公司的经营模式根据国内外市场的不同分为OBM模式及OEM模式。对国内市场公司采用了OBM模式,即:公司自行创立品牌,并且自行设计、生产及销售自有品牌。而针对国际市场,公司采用了OEM模式,即:公司按照客户对产品的结构、外观、工艺的要求进行生产,产品生产完成后以客户品牌出售。
公司采用按需采购的采购模式,对经销商客户订单对应材料采购采用按计划采购政策,对国际市场及国内工程订单对应材料采用批次采购政策。采购中心根据订单制作月度采购计划,每日跟踪材料库存情况,按生产需要控制采购进度;根据订单式采购,一单一批次采购,根据生产需要控制采购、入库时间。公司已建立了原材料的质量跟踪体系、供应商质量评估体系,定期更新,保持公司的采购效率。
公司的产品通过各地的经销商进行销售,公司与经销商之间采用买断式销售合作模式,由授权经销商按经销合同在特定区域内,通过买断经销方式销售发行人产品。各地的经销商与公司签订《经销合同书》,经公司书面授权在指定传统销售区域内以授权销售商的身份推广、销售扬子地板产品,可使用扬子地板商标、标识等按照公司统一的形象,在指定区域建立分销网点,接受公司统一的品牌管理。
2、直营模式
公司直接与房地产开发商、装饰公司等大客户合作,包括肇庆市现代筑美家居有限公司、广州市雅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世茂房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绿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中梁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美的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海伦堡置业有限公司等,在一些大型项目中批量供应公司产品,由公司工程中心直接销售。公司通过与大客户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直接向大、中型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出售。
3、出口模式
公司凭借先进的生产设备、经营理念及质量过硬的产品,成为国外多家企业的OEM代工厂家,产品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包括美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地区。
(二)采购模式
(三)销售模式
1、经销商模式
二、主要经营情况回顾
(一)经营计划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333.31万元,较上年增长1.68%;净利润3,421.09万元,较上年增长130.43%。
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为69,352.81万元,较上年增长5.12%;所有者权益39,957.24万元,较上年增长17.87%;每股净资产3.98元。
(二)行业情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的分类
公司是国内从事强化复合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实木地板、石塑地板和多层板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木地板产品属于(C2034)木地板制造;根据中国证监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木地板产品属于(C20)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二)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政策支持
在地面装饰材料中,相对于大理石、地砖、地毯等材料,木地板材料(实木地板除外)更符合绿色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的环保理念,因此属于国家政策鼓励支持的行业。强化复合地板的主要原材料是高密度纤维板,属于人造板工业的产品,高密度纤维板的主要原材料是速生小径木材或枝桠材。强化复合地板可以大幅度提高木材的综合利用率,1立方米的优质原木一般只能生产20平方米左右的实木地板,而同样的1立方米速生小径木材通过加工成高密度纤维板可以生产50-60平方米的强化复合地板,资源
节约效益明显。
实木复合地板只有面板采用的是优质木材,芯板和背板均采用可以快速轮伐的速生材,也可用廉价的小径材料、各种硬、软杂材等来源较广的材料,节约了大量的优质木材。实木复合地板和强化复合地板符合国家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属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范畴,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得到了《林业产业振兴规划(200-2012年)》(林计发[2009]253号文)、《林业产业政策要点》(林计发[2007]173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版)》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等国家政策的支持。
(2)集体林权改革有利于稳定上游原材料供应
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和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召开,将有利于地板行业的发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依法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流转、减轻税费,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集体林权的改革有利于上游基材供应商扩大速生林种植规模,提高集约化种植水平,为地板基材以及人造板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资源保障。
(3)消费升级是木地板行业成长的驱动力
木地板国内销售与国民消费需求和消费能力息息相关,伴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消费者提升生活品质的诉求、实际消费能力、消费理念不断提高,改善居住条件已日渐成为消费的一个热点,这将有力拉动木地板的市场需求。消费者对地板的需求不再局限于功能需求。木地板产品因具有健康环保、装饰美观、个性化需求等优势,我国木地板未来市场潜力巨大。
(4)城镇化、二次装修和保障房建设支撑起对木地板的市场需求
2015年12月14日的政治局会议指出,要化解房地产库存,通过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推进以满足新市民为出发点的住房制度改革,扩大有效需求,稳定房地产市场。未来受房地产去库存和城镇化的各项政策刺激,如保障性住房、二胎政策、财政补贴、税收减免、将农民纳入住房公积金体系、放松户籍、金融信贷政策支持等,房地产行业将出现新的发展机遇,房地产库存高企的局面得以改善。消费者对木地板的需求日渐强烈。
二次装修需求主要由二手房交易带动的,同时自住型房屋在特定使用期限后也有重新装修的需求。目前中国逐年增加的的房产存量将直接带动二手房交易规模;同时,未来房产税推出预期也将加快二手房流通速度。二手房交易规模的扩大将带动木地板市场需求容量。
国家近年来日益重视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健全,其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改造棚户区居民住房、改造农村危房及游牧民定居等领域的投入,也将有利于木地板市场需求的长期稳定增长。
2、不利因素
(1)林业资源稀缺,实木和实木复合地板原料价格呈现上涨趋势
地板产业面临着资源不足的挑战。中国是一个森林资源相对贫乏的国家,人均森林占有面积仅为1.9亩,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五分之一;人均森林蓄积量也仅有9.048立方米,仅为世界人均蓄积量的八分之一。如果木材综合利用率提高10%,就可弥补供需缺口的30%。从我国森林资源结构看,优质阔叶树种稀少,尤其适宜做实木复合地板表板的柞木、曲柳、枫木、桦木所占的比例更少。而依赖天然林木材资源加工的产业会因资源的因素而使发展受到限制。
(2)企业数量多,集中度低,行业无序竞争
目前国内强化复合地板和实木复合地板产业企业共有2,000多家,除少数规模较大企业外,大部分企业的技术研发、装备水平、企业管理、资金实力、营销网络和品牌知名度等相对较弱,生产规模偏小,产品同质化严重。
地板行业存在较多技术落后、环境污染严重、产品质量低劣、严重浪费原材料的企业,落后生产线淘汰速度慢,很大一部分企业在拥挤的低档产品上竞争。这些企业的无序竞争造成行业整体利益的损害,制约了整个行业的发展与提升。
(3)房地产行业回调导致行业整体短期内供大于求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较快,各地房价均有较大幅度的涨幅。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抑制投机性房
地产需求,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措施,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速度放缓。目前除一线城市外,各地房地产库存压力较大,新开工房地产面积增速减缓。房地产市场的低迷会在短期内对木地板行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导致企业竞争加剧,库存压力增大。
三、持续经营评价
从公司近三年的经营情况来看,公司在持续经营方面的能力较为稳定。公司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16,316,345.95元、524,542,172.78元和533,331,441.07元,公司实现营业利润分别为70,218,529.12元、-139,690,935.66元和27,073,248.17。
三年以来,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环境以及房地产政策对地板生产企业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在零售业务方面,部分装修消费需求受到客观条件的压制,行业整体零售端营收增速较上年放缓。同时,上游房地产行业销售面积较往年下降导致对下游家居装饰企业零售业务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工程业务方面,由于受房地产政策、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以及供应链受阻等因素,使得行业整体毛利率承压。结合地产建设周期、销售周期等因素,上游房地产行业的供给量减少间接导致下游部分地板生产企业直接与房地产企业合作的工程业务量萎缩,并且加剧下游企业在工程业务上的竞争力度。国外市场,通胀及加息让国外的消费市场一片萧条,美国对华关税政策的转变使得国内传统产业制造端向东南亚市场转移,更加的促使国内木地板生产企业生产模式由原单纯依靠人力资源成本优势慢慢向服务化、差异化和科技化方向转变。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资产运营效率较高,盈利能力较强,各项收益指标均保持了较高的水平;整体资产质量优良,设备先进,资产结构有利于主营业务的快速增长,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作为木地板生产的重要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产品质量、生产规模、技术工艺、品牌建设、渠道经营上已经形成了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随着工程和外贸业务的扩展,公司多渠道拓展经营已形成规模,进一步扩大了产销能力,规模优势效应将得到进一步增强,未来盈利能力和竞争能力还将逐步提高。同时公司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具有独立性和自主经营的能力;会计核算、财务经营管理、风险控制等各项重大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主要财务、业务等经营指标健康;经营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队伍稳定,客户资源稳定;重要资产、核心技术或其他重大权益的取得合法,能够持续使用,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经营业绩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不存在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项;不存在债券违约、债务无法按期偿还的情况。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持续经营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四、风险因素
(一)持续到本年度的风险因素
1、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制订相关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必要时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建立健全中小投资者保护机制,减少实际控制不当风险。
2、下游市场需求波动风险。
应对措施:面对房地产景气度下行的风险,从现有资源入手,加大渠道再造及终端重塑的力度,强化品牌推广,关注消费分层及更深层的细分市场,深入探索推动企业产品在“二次装修”、“旧房改造”、“个性化订制”市场的发展,通过精准挖掘细分市场人群需求,以产品的差异化竞争优势为切入点建立相关产品在行业细分市场的领先地位。
3、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应对措施:行业竞争是市场经济下的必然产物,通过市场的筛选,将有能力、品牌意识强的企业推向行业的前端,公司将通过持续的品牌建设、产品设计及创新、为客户提供差异化解决方案及优质的服务获取、增加营收。
4、品牌管理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设有品牌管理专人,制订了相关商标管理制度,同时加大注册商标保护、门店形象、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各方面投入,积极参与品牌联盟,共同实现品牌提升。
5、销售渠道控制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与经销商每年签订经销商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同时公司加大经销商扶持力度,建立健全全渠道信息化的制度,加强渠道的管控。加强对工程渠道的管理,保障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
(二)报告期内新增的风险因素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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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商业模式
(一)经营模式
公司的经营模式根据国内外市场的不同分为OBM模式及OEM模式。对国内市场公司采用了OBM模式,即:公司自行创立品牌,并且自行设计、生产及销售自有品牌。而针对国际市场,公司采用了OEM模式,即:公司按照客户对产品的结构、外观、工艺的要求进行生产,产品生产完成后以客户品牌出售。
(二)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按需采购的采购模式,对经销商客户订单对应材料采购采用按计划采购政策,对国际市场及国内工程订单对应材料采用批次采购政策。采购中心根据订单制作月度采购计划,每日跟踪材料库存情况,按生产需要控制采购进度;根据订单式采购,一单一批次采购,根据生产需要控制采购、入库时间。公司已建立了原材料的质量跟踪体系、供应商质量评估体系,定期更新,保持公司的采购效率。
(三)销售模式
1、经销商模式
公司的产品通过各地的经销商进行销售,公司与经销商之间采用买断式销售合作模式,由授权经销商按经销合同在特定区域内,通过买断经销方式销售发行人产品。各地的经销商与公司签订《经销合同书》,经公司书面授权在指定传统销售区域内以授权销售商的身份推广、销售扬子地板产品,可使用扬子地板商标、标识等按照公司统一的形象,在指定区域建立分销网点,接受公司统一的品牌管理。2、直营模式
公司直接与房地产开发商、装饰公司等大客户合作,包括深圳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肇庆市现代筑美家居有限公司、广州市雅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世茂房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绿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中梁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美的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海伦堡置业有限公司等,在一些大型项目中批量供应公司产品,由公司工程中心直接销售。公司通过与大客户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直接向大、中型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出售。
3、出口模式
公司凭借先进的生产设备、经营理念及质量过硬的产品,成为国外多家企业的OEM代工厂家,产品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包括美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地区。
二、企业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捐赠残疾人艺术团演出费1998元。
(二)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公司自2002年成立以来秉着“生产优质产品,倡导健康生活态度和全面环保意识,改善人类家居环境”的宗旨开展业务,目前在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品牌影响力,属于地板行业中知名企业。公司是专业从事强化复合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实木地板和多层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拥有业内一流技术研发团队的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公司是国家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地板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曾获中国家居产业百强企业等多项荣誉。公司诚信经营,按时纳税、安全生产、注重环保,积极吸纳就业和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恪守职责,竭尽全力做到对社会负责、对股东负责、对员工负责。公司始终把社会责任放在公司发展的重要位置,将社会责任意识融入到发展实践中,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同社会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三、评价持续经营能力
从公司近三年的经营情况来看,公司在持续经营方面的能力不断增强。公司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16,316,345.95元、524,542,172.78元和204,094,381.31元,公司实现营业利润分别为70,218,529.12元、-139,690,935.66元和18,454,570.30元。三年间,公司营业收入相对平稳。
2021年,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持续传播,国内外形势纷繁复杂,公司面临着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人民币升值、全球运输链紧张等多种挑战,国家对于房地产行业的调控越来越深入,房地产企业的资金受三条红线的约束,融资情况困难重重,向下游传导到装修材料供应企业,公司2021年同时还受到了恒大商票逾期、蓝光应收款的收回困难,占用了公司大量的流动资金,公司在应对上述市场不利因素下,采取了控费增效、协商调价、优化工艺等多种手段,并且专注于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基本完成了年初的计划目标,净利润由于将恒大逾期商票及蓝光应收款进行了单项计提,以致出现亏损。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和各项收益指标保持了相对平稳的水平;整体资产质量优良,设备先进,资产结构有利于主营业务的快速增长,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作为木地板生产的重要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产品质量、生产规模、技术工艺、品牌建设、渠道经营上已经形成了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随着工程和外贸业务的扩展,公司多渠道拓展经营已形成规模,进一步扩大了产销能力,规模优势效应将得到进一步增强,未来盈利能力和竞争能力还将逐步提高。同时公司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具有独立性和自主经营的能力;会计核算、财务经营管理、风险控制等各项重大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主要财务、业务等经营指标健康;经营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队伍稳定,客户资源稳定;重要资产、核心技术或其他重大权益的取得合法,能够持续使用,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经营业绩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不存在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项;不存在债券违约、债务无法按期偿还的情况。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持续经营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四、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制订相关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必要时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建立健全中小投资者保护机制,减少实际控制不当风险。
2、下游市场需求波动风险。
应对措施:从现有资源入手,加大渠道再造及终端重塑的力度,增加促销频次与执行力度,改革费用制度,通过费用投入拉动市场,提升品牌竞争力。
3、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应对措施:行业竞争是市场经济下的必然产物,通过市场的筛选,将有能力、品牌意识强的企业向行业的前端,公司内外兼修,对外加大与经销商的沟通与交流,确保经销商能够应对市场激烈变化,达到提升销量,实现共赢。对内进行激励与薪酬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同时做好服务,成立各事业部,分工明确,职责清晰。
4、品牌管理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设有品牌管理专人,制订了相关商标管理制度,同时加大注册商标保护、门店形象、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各方面投入,积极参与品牌联盟,共同实现品牌提升。
5、销售渠道控制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与经销商每年签订经销商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同时公司加大经销商扶持力度,着重培训,建立健全渠道信息化的制度,加强渠道的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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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一)经营模式
公司的经营模式根据国内外市场的不同分为OBM模式及OEM模式。对国内市场公司采用了OBM模式,即:公司自行创立品牌,并且自行设计、生产及销售自有品牌。而针对国际市场,公司采用了OEM模式,即:公司按照客户对产品的结构、外观、工艺的要求进行生产,产品生产完成后以客户品牌出售。
(二)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按需采购的采购模式,对经销商客户订单对应材料采购采用按计划采购政策,对国际市场及国内工程订单对应材料采用批次采购政策。采购中心根据订单制作月度采购计划,每日跟踪材料库存情况,按生产需要控制采购进度;根据订单式采购,一单一批次采购,根据生产需要控制采购、入库时间。公司已建立了原材料的质量跟踪体系、供应商质量评估体系,定期更新,保持公司的采购效率。
(三)销售模式
1、经销商模式
公司的产品通过各地的经销商进行销售,公司与经销商之间采用买断式销售合作模式,由授权经销商按经销合同在特定区域内,通过买断经销方式销售发行人产品。各地的经销商与公司签订《经销合同书》,经公司书面授权在指定传统销售区域内以授权销售商的身份推广、销售扬子地板产品,可使用扬子地板商标、标识等按照公司统一的形象,在指定区域建立分销网点,接受公司统一的品牌管理。
2、直营模式
公司直接与房地产开发商、装饰公司等大客户合作,包括深圳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肇庆市现代筑美家居有限公司、广州市雅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世茂房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绿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中梁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美的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海伦堡置业有限公司等,在一些大型项目中批量供应公司产品,由公司工程中心直接销售。公司通过与大客户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直接向大、中型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出售。
3、出口模式
公司凭借先进的生产设备、经营理念及质量过硬的产品,成为国外多家企业的OEM代工厂家,产品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包括美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地区。
二、主要经营情况回顾
(一)经营计划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454.22万元,较上年增长1.59%;净利润-11,243.85万元,较上年下降277.24%。
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为65,977.89万元,较上年下降11.34%;所有者权益33,899.67万元,较上年下降27.83%;每股净资产3.38元。
(二)行业情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的分类
公司是国内从事强化复合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实木地板、石塑地板和多层板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木地板产品属于(C2034)木地板制造;根据中国证监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木地板产品属于(C20)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二)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政策支持
在地面装饰材料中,相对于大理石、地砖、地毯等材料,木地板材料(实木地板除外)更符合绿色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的环保理念,因此属于国家政策鼓励支持的行业。强化复合地板的主要原材料是高密度纤维板,属于人造板工业的产品,高密度纤维板的主要原材料是速生小径木材或枝桠材。强化复合地板可以大幅度提高木材的综合利用率,1立方米的优质原木一般只能生产20平方米左右的实木地板,而同样的1立方米速生小径木材通过加工成高密度纤维板可以生产50-60平方米的强化复合地板,资源节约效益明显。
实木复合地板只有面板采用的是优质木材,芯板和背板均采用可以快速轮伐的速生材,也可用廉价的小径材料、各种硬、软杂材等来源较广的材料,节约了大量的优质木材。实木复合地板和强化复合地板符合国家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属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范畴,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得到了《林业产业振兴规划(2010-2012年)》(林计发[2009]253号文)、《林业产业政策要点》(林计发[2007]173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版)》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等国家政策的支持。
(2)集体林权改革有利于稳定上游原材料供应
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和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召开,将有利于地板行业的发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依法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流转、减轻税费,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集体林权的改革有利于上游基材供应商扩大速生林种植规模,提高集约化种植水平,为地板基材以及人造板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资源保障。
(3)消费升级是木地板行业成长的驱动力
木地板国内销售与国民消费需求和消费能力息息相关,伴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消费者提升生活品质的诉求、实际消费能力、消费理念不断提高,改善居住条件已日渐成为消费的一个热点,这将有力拉动木地板的市场需求。消费者对地板的需求不再局限于功能需求。木地板产品因具有健康环保、装饰美观、个性化需求等优势,我国木地板未来市场潜力巨大。
(4)城镇化、二次装修和保障房建设支撑起对木地板的市场需求
2015年12月14日的政治局会议指出,要化解房地产库存,通过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推进以满足新市民为出发点的住房制度改革,扩大有效需求,稳定房地产市场。未来受房地产去库存和城镇化的各项政策刺激,如保障性住房、二胎政策、财政补贴、税收减免、将农民纳入住房公积金体系、放松户籍、金融信贷政策支持等,房地产行业将出现新的发展机遇,房地产库存高企的局面得以改善。消费者对木地板的需求日渐强烈。
二次装修需求主要由二手房交易带动的,同时自住型房屋在特定使用期限后也有重新装修的需求。目前中国逐年增加的的房产存量将直接带动二手房交易规模;同时,未来房产税推出预期也将加快二手房流通速度。二手房交易规模的扩大将带动木地板市场需求容量。
国家近年来日益重视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健全,其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改造棚户区居民住房、改造农村危房及游牧民定居等领域的投入,也将有利于木地板市场需求的长期稳定增长。
2、不利因素
(1)林业资源稀缺,实木和实木复合地板原料价格呈现上涨趋势
地板产业面临着资源不足的挑战。中国是一个森林资源相对贫乏的国家,人均森林占有面积仅为1.9亩,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五分之一;人均森林蓄积量也仅有9.048立方米,仅为世界人均蓄积量的八分之一。如果木材综合利用率提高10%,就可弥补供需缺口的30%。从我国森林资源结构看,优质阔叶树种稀少,尤其适宜做实木复合地板表板的柞木、曲柳、枫木、桦木所占的比例更少。而依赖天然林木材资源加工的产业会因资源的因素而使发展受到限制。
(2)企业数量多,集中度低,行业无序竞争
目前国内强化复合地板和实木复合地板产业企业共有2,000多家,除少数规模较大企业外,大部分企业的技术研发、装备水平、企业管理、资金实力、营销网络和品牌知名度等相对较弱,生产规模偏小,产品同质化严重。
地板行业存在较多技术落后、环境污染严重、产品质量低劣、严重浪费原材料的企业,落后生产线淘汰速度慢,很大一部分企业在拥挤的低档产品上竞争。这些企业的无序竞争造成行业整体利益的损害,制约了整个行业的发展与提升。
(3)房地产行业回调导致行业整体短期内供大于求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较快,各地房价均有较大幅度的涨幅。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抑制投机性房地产需求,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措施,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速度放缓。目前除一线城市外,各地房地产库存压力较大,新开工房地产面积增速减缓。房地产市场的低迷会在短期内对木地板行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导致企业竞争加剧,库存压力增大。
三、持续经营评价
从公司近三年的经营情况来看,公司在持续经营方面的能力不断增强。公司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58,920,356.07元、516,316,345.95元和524,542,172.78元,公司实现营业利润分别为71,185,609.23元、70,218,529.12元和-139,690,935.66元。三年间,公司营业收入较为稳定。
2021年,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持续传播,国内外形势纷繁复杂,公司面临着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人民币升值、全球运输链紧张等多种挑战,国家对于房地产行业的调控越来越深入,房地产企业的资金受三条红线的约束,融资情况困难重重,向下游传导到装修材料供应企业,公司2021年同时还受到了恒大商票逾期、蓝光应收款的收回困难,占用了公司大量的流动资金,公司在应对上述市场不利因素下,采取了控费增效、协商调价、优化工艺等多种手段,并且专注于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基本完成了年初的计划目标,净利润由于将恒大逾期商票及蓝光应收款进行了单项计提,以致出现亏损。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资产运营效率较高,盈利能力较强,各项收益指标均保持了较高的水平;整体资产质量优良,设备先进,资产结构有利于主营业务的快速增长,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作为木地板生产的重要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产品质量、生产规模、技术工艺、品牌建设、渠道经营上已经形成了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随着工程和外贸业务的扩展,公司多渠道拓展经营已形成规模,进一步扩大了产销能力,规模优势效应将得到进一步增强,未来盈利能力和竞争能力还将逐步提高。同时公司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具有独立性和自主经营的能力;会计核算、财务经营管理、风险控制等各项重大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主要财务、业务等经营指标健康;经营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队伍稳定,客户资源稳定;重要资产、核心技术或其他重大权益的取得合法,能够持续使用,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经营业绩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不存在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项;不存在债券违约、债务无法按期偿还的情况。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持续经营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四、风险因素
(一)持续到本年度的风险因素
1、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制订相关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必要时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建立健全中小投资者保护机制,减少实际控制不当风险。
2、下游市场需求波动风险。
应对措施:从现有资源入手,加大渠道再造及终端重塑的力度,增加促销频次与执行力度,改革费用制度,通过费用投入拉动市场,提升品牌竞争力。
3、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应对措施:行业竞争是市场经济下的必然产物,通过市场的筛选,将有能力、品牌意识强的企业向行业的前端,公司内外兼修,对外加大与经销商的沟通与交流,确保经销商能够应对市场激烈变化,达到提升销量,实现共赢。对内进行激励与薪酬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同时做好服务,成立各事业部,分工明确,职责清晰。
4、品牌管理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设有品牌管理专人,制订了相关商标管理制度,同时加大注册商标保护、门店形象、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各方面投入,积极参与品牌联盟,共同实现品牌提升。
5、销售渠道控制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与经销商每年签订经销商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同时公司加大经销商扶持力度,着重培训,建立健全全渠道信息化的制度,加强渠道的管控。
(二)报告期内新增的风险因素
因新冠疫情的持续,企业外部环境不确定性风险加大,主要体现在物流运输、终端销售及安装服务的暂停或延期。企业必然会减少生产,导致材料采购减少,这对上游的生产经营也会造成影响。相较于消费行业,本次疫情对于传统型生产制造的影响有限,短期内主要体现在由于延迟复工、人员流动限制和交通受限带来的供应链受阻和生产经营难恢复,由于市场的需求,预计中后期将会恢复正轨还要取决于疫情有效控制后。
目前,疫情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影响未达到披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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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经营模式
公司的经营模式根据国内外市场的不同分为OBM模式及OEM模式。对国内市场公司采用了OBM模式,
即:公司自行创立品牌,并且自行设计、生产及销售自有品牌。而针对国际市场,公司采用了OEM模式,
即:公司按照客户对产品的结构、外观、工艺的要求进行生产,产品生产完成后以客户品牌出售。(二)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按需采购的采购模式,对经销商客户订单对应材料采购采用按计划采购政策,对国际市场及国内工程订单对应材料采用批次采购政策。采购中心根据订单制作月度采购计划,每日跟踪材料库存情况,按生产需要控制采购进度;根据订单式采购,一单一批次采购,根据生产需要控制采购、入库时间。公司已建立了原材料的质量跟踪体系、供应商质量评估体系,定期更新,保持公司的采购效率。(三)销售模式
1、经销商模式
公司的产品通过各地的经销商进行销售,各地的经销商与公司签订特许经销协议,获得公司授权的特许经营资格后,经销商按照公司统一的形象,在指定区域建立分销网点,接受公司统一的品牌管理。公司通过采用经销商模式开拓全国零售市场,在降低公司开发新地区市场的风险的同时节约开发成本,使公司能够通过利用有限的资源达到最大化市场的开发与营销效果。
2、工程直销模式
公司直接与房地产开发商、装饰公司等大客户合作,在一些大型项目中批量供应公司产品。公司通过与大客户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直接向大、中型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出售公司产品。工程直销模式有利于公司开拓工程客户的细分市场,拓展公司的市场范围。
3、出口模式
公司凭借先进的生产设备、经营理念及质量过硬的产品,成为国外多家企业的OEM代工厂家,产品远销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印度、哥伦比亚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
(一)、经营情况
(一)经营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888.12万元、净利润1,419.24万元,较上年同期营业收入增长20.69%、净利润减少22.05%。
公司总资产76,557.99万元,较上年增长2.88%;所有者权益48,391.5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03%;每股净资产4.82元。
(二)行业情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的分类
公司是国内从事强化复合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实木地板、石塑地板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木地板产品属于(C2034)木地板制造;根据中国证监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木地板产品属于(C20)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二、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政策支持在地面装饰材料中,相对于大理石、地砖、地毯等材料,木地板材料(实木地板除外)更符合绿色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的环保理念,因此属于国家政策鼓励支持的行业。强化复合地板的主要原材料是高密度纤维板,属于人造板工业的产品,高密度纤维板的主要原材料是速生小径木材或枝桠材。强化复合地板可以大幅度提高木材的综合利用率,1立方米的优质原木一般只能生产20平方米左右的实木地板,而同样的1立方米速生小径木材通过加工成高密度纤维板可以生产50-60平方米的强化复合地板,资源节约效益明显。实木复合地板只有面板采用的是优质木材,芯板和背板均采用可以快速轮伐的速生材,也可用廉价的小径材料、各种硬、软杂材等来源较广的材料,节约了大量的优质木材。实木复合地板和强化复合地板符合国家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属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范畴,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得到了《林业产业振兴规划(20l0-2012年)》(林计发[2009]253号文)、《林业产业政策要点》(林计发[2007]173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版)》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等国家政策的支持。
(2)集体林权改革有利于稳定上游原材料供应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和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召开,将有利于地板行业的发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依法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流转、减轻税费,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集体林权的改革有利于上游基材供应商扩大速生林种植规模,提高集约化种植水平,为地板基材以及人造板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资源保障。
(3)消费升级是木地板行业成长的驱动力木地板国内销售与国民消费需求和消费能力息息相关,伴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消费者提升生活品质的诉求、实际消费能力、消费理念不断提高,改善居住条件已日渐成为消费的一个热点,这将有力拉动木地板的市场需求。消费者对地板的需求不再局限于功能需求。木地板产品因具有健康环保、装饰美观、个性化需求等优势,我国木地板未来市场潜力巨大。(4)城镇化、二次装修和保障房建设支撑起对木地板的市场需求2015年12月14日的政治局会议指出,要化解房地产库存,通过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推进以满足新市民为出发点的住房制度改革,扩大有效需求,稳定房地产市场。未来受房地产去库存和城镇化的各项政策刺激,如保障性住房、二胎政策、财政补贴、税收减免、将农民纳入住房公积金体系、放松户籍、金融信贷政策支持等,房地产行业将出现新的发展机遇,房地产库存高企的局面得以改善。消费者对木地板的需求日渐强烈。二次装修需求主要由二手房交易带动的,同时自住型房屋在特定使用期限后也有重新装修的需求。目前中国逐年增加的房产存量将直接带动二手房交易规模;同时,未来房产税推出预期也将加快二手房流通速度。二手房交易规模的扩大将带动木地板市场需求容量。国家近年来日益重视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健全,其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改造棚户区居民住房、改造农村危房及游牧民定居等领域的投入,也将有利于木地板市场需求的长期稳定增长。
2、不利因素
(1)林业资源稀缺,实木和实木复合地板原料价格呈现上涨趋势地板产业面临着资源不足的挑战。中国是一个森林资源相对贫乏的国家,人均森林占有面积仅为1.9亩,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五分之一;人均森林蓄积量也仅有9.048立方米,仅为世界人均蓄积量的八分之一。如果木材综合利用率提高10%,就可弥补供需缺口的30%。从我国森林资源结构看,优质阔叶树种稀少,尤其适宜做实木复合地板表
板的柞木、曲柳、枫木、桦木所占的比例更少。而依赖天然林木材资源加工的产业会因资源的因素而使发展受到限制。
(2)企业数量多,集中度低,行业无序竞争目前国内强化复合地板和实木复合地板产业企业共有2,000多家,除少数规模较大企业外,大部分企业的技术研发、装备水平、企业管理、资金实力、营销网络和品牌知名度等相对较弱,生产规模偏小,产品同质化严重。地板行业存在较多技术落后、环境污染严重、产品质量低劣、严重浪费原材料的企业,落后生产线淘汰速度慢,很大一部分企业在拥挤的低档产品上竞争。这些企业的无序竞争造成行业整体利益的损害,制约了整个行业的发展与提升。
(3)房地产行业回调导致行业整体短期内供大于求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较快,各地房价均有较大幅度的涨幅。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抑制投机性房地产需求,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措施,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速度放缓。目前除一线城市外,各地房地产库存压力较大,新开工房地产面积增速减缓。房地产市场的低迷会在短期内对木地板行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导致企业竞争加剧,库存压力增大。
二、企业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二)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公司自2002年成立以来秉着“生产优质产品,倡导健康生活态度和全面环保意识,改善人类家居环境”的宗旨开展业务,目前在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品牌影响力,属于地板行业中知名企业。公司是专业从事强化复合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实木地板和多层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拥有业内一流技术研发团队的高新技术企业。
同时,公司是国家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地板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曾获中国家居产业百强企业等多项荣誉。公司诚信经营,按时纳税、安全生产、注重环保,积极吸纳就业和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恪守职责,竭尽全力做到对社会负责、对股东负责、对员工负责。公司始终把社会责任放在公司发展的重要位置,将社会责任意识融入到发展实践中,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同社会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1、公司工会组织开展“单亲困难女职工实物帮扶活动”,为单亲困难女职工发放专项帮扶金。
三、评价持续经营能力
从公司近三年的经营情况来看,公司在持续经营方面的能力不断增强。
公司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40,681,495.71元、558,920,356.07元和516,316,345.95元,公司实现营业利润分别为64,549,564.90元、71,185,609.23元和70,218,529.12元。三年间,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888.12万元、净利润1,419.24万元,较上年同期营业收入增长20.69%、净利润减少22.05%。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资产运营效率较高,盈利能力较强,各项收益指标均保持了较高的水平;整体资产质量优良,设备先进,资产结构有利于主营业务的快速增长,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作为木地板生产的重要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产品质量、生产规模、技术工艺、品牌建设、渠道经营上已经形成了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随着工程和外贸业务的扩展,公司多渠道拓展经营已形成规模,进一步扩大了产销能力,规模优势效应将得到进一步增强,未来盈利能力和竞争能力还将逐步提高。同时公司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具有独立性和自主经营的能力;会计核算、财务经营管理、风险控制等各项重大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主要财务、业务等经营指标健康;经营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队伍稳定,客户资源稳定;重要资产、核心技术或其他重大权益的取得合法,能够持续使用,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经营业绩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不存在债券违约、债务无法按期偿还的情况。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持续经营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四、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制订相关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必要时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建立健全中小投资者保护机制,减少实际控制不当风险。
2、下游市场需求波动风险。
应对措施:从现有资源入手,加大渠道再造及终端重塑的力度,增加促销频次与执行力度,改革费用制度,通过费用投入拉动市场,提升品牌竞争力。
3、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应对措施:行业竞争是市场经济下的必然产物,通过市场的筛选,将有能力、品牌意识强的企业向行业的前端,公司内外兼修,对外加大与经销商的沟通与交流,确保经销商能够应对市场激烈变化,达到提升销量,实现共赢。对内进行激励与薪酬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同时做好服务,成立各事业部,分工明确,职责清晰。
4、品牌管理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设有品牌管理专人,制订了相关商标管理制度,同时加大注册商标保护、门店形象、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各方面投入,积极参与品牌联盟,共同实现品牌提升。
5、销售渠道控制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与经销商每年签订经销商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同时公司加大经销商扶持力度,着重培训,建立健全全渠道信息化的制度,加强渠道的管控。
收起▲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一)经营模式
公司的经营模式根据国内外市场的不同分为OBM模式及OEM模式。对国内市场公司采用了OBM模式,即:公司自行创立品牌,并且自行设计、生产及销售自有品牌。而针对国际市场,公司采用了OEM模式,即:公司按照客户对产品的结构、外观、工艺的要求进行生产,产品生产完成后以客户品牌出售。
(二)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按需采购的采购模式,对经销商客户订单对应材料采购采用按计划采购政策,对国际市场及国内工程订单对应材料采用批次采购政策。采购中心根据订单制作月度采购计划,每日跟踪材料库存情况,按生产需要控制采购进度;根据订单式采购,一单一批次采购,根据生产需要控制采购、入库时间。公司已建立了原材料的质量跟踪体系、供应商质量评估体系,定期更新,保持公司的采购效率。
(三)销售模式
1、经销商模式
公司的产品通过各地的经销商进行销售,公司与经销商之间采用买断式销售合作模式,由授权经销商按经销合同在特定区域内,通过买断经销方式销售发行人产品。各地的经销商与公司签订《经销合同书》,经公司书面授权在指定传统销售区域内以授权销售商的身份推广、销售扬子地板产品,可使用扬子地板商标、标识等按照公司统一的形象,在指定区域建立分销网点,接受公司统一的品牌管理。
2、直营模式
公司直接与房地产开发商、装饰公司等大客户合作,包括深圳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肇庆市现代筑美家居有限公司、广州市雅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世茂房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绿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等,在一些大型项目中批量供应公司产品,由公司工程中心直接销售。公司通过与大客户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直接向大、中型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出售。
3、出口模式
公司凭借先进的生产设备、经营理念及质量过硬的产品,成为国外多家企业的OEM代工厂家,产品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包括美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地区。
二、经营情况回顾
(一)经营计划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631.63万元、利润总额7,081.97万元,较上年分别下降7.62%、6.94%;净利润6,343.93万元,较上年增长3.51%。
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74,414.04万元,较上年增长17.73%;所有者权益46,972.36万元,较上年增长13.52%;每股净资产4.68元。
(二)行业情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的分类
公司是国内从事强化复合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实木地板、石塑地板和多层板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木地板产品属于(C2034)木地板制造;根据中国证监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木地板产品属于(C20)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二)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政策支持
在地面装饰材料中,相对于大理石、地砖、地毯等材料,木地板材料(实木地板除外)更符合绿色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的环保理念,因此属于国家政策鼓励支持的行业。强化复合地板的主要原材料是高密度纤维板,属于人造板工业的产品,高密度纤维板的主要原材料是速生小径木材或枝桠材。强化复合地板可以大幅度提高木材的综合利用率,1立方米的优质原木一般只能生产20平方米左右的实木地板,而同样的1立方米速生小径木材通过加工成高密度纤维板可以生产50-60平方米的强化复合地板,资源节约效益明显。
实木复合地板只有面板采用的是优质木材,芯板和背板均采用可以快速轮伐的速生材,也可用廉价的小径材料、各种硬、软杂材等来源较广的材料,节约了大量的优质木材。实木复合地板和强化复合地板符合国家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属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范畴,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得到了《林业产业振兴规划(20l0-2012年)》(林计发[2009]253号文)、《林业产业政策要点》(林计发[2007]173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版)》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等国家政策的支持。
(2)集体林权改革有利于稳定上游原材料供应
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和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召开,将有利于地板行业的发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依法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流转、减轻税费,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集体林权的改革有利于上游基材供应商扩大速生林种植规模,提高集约化种植水平,为地板基材以及人造板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资源保障。
(3)消费升级是木地板行业成长的驱动力
木地板国内销售与国民消费需求和消费能力息息相关,伴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消费者提升生活品质的诉求、实际消费能力、消费理念不断提高,改善居住条件已日渐成为消费的一个热点,这将有力拉动木地板的市场需求。消费者对地板的需求不再局限于功能需求。木地板产品因具有健康环保、装饰美观、个性化需求等优势,我国木地板未来市场潜力巨大。
(4)城镇化、二次装修和保障房建设支撑起对木地板的市场需求
2015年12月14日的政治局会议指出,要化解房地产库存,通过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推进以满足新市民为出发点的住房制度改革,扩大有效需求,稳定房地产市场。未来受房地产去库存和城镇化的各项政策刺激,如保障性住房、二胎政策、财政补贴、税收减免、将农民纳入住房公积金体系、放松户籍、金融信贷政策支持等,房地产行业将出现新的发展机遇,房地产库存高企的局面得以改善。消费者对木地板的需求日渐强烈。
二次装修需求主要由二手房交易带动的,同时自住型房屋在特定使用期限后也有重新装修的需求。目前中国逐年增加的的房产存量将直接带动二手房交易规模;同时,未来房产税推出预期也将加快二手房流通速度。二手房交易规模的扩大将带动木地板市场需求容量。
国家近年来日益重视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健全,其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改造棚户区居民住房、改造农村危房及游牧民定居等领域的投入,也将有利于木地板市场需求的长期稳定增长。
2、不利因素
(1)林业资源稀缺,实木和实木复合地板原料价格呈现上涨趋势
地板产业面临着资源不足的挑战。中国是一个森林资源相对贫乏的国家,人均森林占有面积仅为1.9亩,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五分之一;人均森林蓄积量也仅有9.048立方米,仅为世界人均蓄积量的八分之一。如果木材综合利用率提高10%,就可弥补供需缺口的30%。从我国森林资源结构看,优质阔叶树种稀少,尤其适宜做实木复合地板表板的柞木、曲柳、枫木、桦木所占的比例更少。而依赖天然林木材资源加工的产业会因资源的因素而使发展受到限制。
(2)企业数量多,集中度低,行业无序竞争
目前国内强化复合地板和实木复合地板产业企业共有2,000多家,除少数规模较大企业外,大部分企业的技术研发、装备水平、企业管理、资金实力、营销网络和品牌知名度等相对较弱,生产规模偏小,产品同质化严重。
地板行业存在较多技术落后、环境污染严重、产品质量低劣、严重浪费原材料的企业,落后生产线淘汰速度慢,很大一部分企业在拥挤的低档产品上竞争。这些企业的无序竞争造成行业整体利益的损害,制约了整个行业的发展与提升。
(3)房地产行业回调导致行业整体短期内供大于求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较快,各地房价均有较大幅度的涨幅。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抑制投机性房地产需求,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措施,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速度放缓。目前除一线城市外,各地房地产库存压力较大,新开工房地产面积增速减缓。房地产市场的低迷会在短期内对木地板行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导致企业竞争加剧,库存压力增大。
三、持续经营评价
从公司近三年的经营情况来看,公司在持续经营方面的能力不断增强。公司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40,681,495.71元、558,920,356.07元和516,316,345.95元,公司实现营业利润分别为64,549,564.90元、71,185,609.23元和70,218,529.12元。三年间,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较为稳定。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资产运营效率较高,盈利能力较强,各项收益指标均保持了较高的水平;整体资产质量优良,设备先进,资产结构有利于主营业务的快速增长,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作为木地板生产的重要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产品质量、生产规模、技术工艺、品牌建设、渠道经营上已经形成了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随着工程和外贸业务的扩展,公司多渠道拓展经营已形成规模,进一步扩大了产销能力,规模优势效应将得到进一步增强,未来盈利能力和竞争能力还将逐步提高。同时公司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具有独立性和自主经营的能力;会计核算、财务经营管理、风险控制等各项重大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主要财务、业务等经营指标健康;经营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队伍稳定,客户资源稳定;重要资产、核心技术或其他重大权益的取得合法,能够持续使用,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经营业绩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不存在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项;不存在债券违约、债务无法按期偿还的情况。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持续经营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四、风险因素
1、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制订相关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必要时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建立健全中小投资者保护机制,减少实际控制不当风险。
2、下游市场需求波动风险。
应对措施:从现有资源入手,加大渠道再造及终端重塑的力度,增加促销频次与执行力度,改革费用制度,通过费用投入拉动市场,提升品牌竞争力。
3、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应对措施:行业竞争是市场经济下的必然产物,通过市场的筛选,将有能力、品牌意识强的企业向行业的前端,公司内外兼修,对外加大与经销商的沟通与交流,确保经销商能够应对市场激烈变化,达到提升销量,实现共赢。对内进行激励与薪酬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同时做好服务,成立各事业部,分工明确,职责清晰。
4、品牌管理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设有品牌管理专人,制订了相关商标管理制度,同时加大注册商标保护、门店形象、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各方面投入,积极参与品牌联盟,共同实现品牌提升。
5、销售渠道控制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与经销商每年签订经销商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同时公司加大经销商扶持力度,着重培训,建立健全全渠道信息化的制度,加强渠道的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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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商业模式
公司的经营模式根据国内外市场的不同分为OBM模式及OEM模式。对国内市场公司采用了OBM模式,即:公司自行创立品牌,并且自行设计、生产及销售自有品牌。而针对国际市场,公司采用了OEM模式,即:公司按照客户对产品的结构、外观、工艺的要求进行生产,产品生产完成后以客户品牌出售。
(二)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按需采购的采购模式,对经销商客户订单对应材料采购采用按计划采购政策,对国际市场及国内工程订单对应材料采用批次采购政策。采购中心根据订单制作月度采购计划,每日跟踪材料库存情况,按生产需要控制采购进度;根据订单式采购,一单一批次采购,根据生产需要控制采购、入库时间。公司已建立了原材料的质量跟踪体系、供应商质量评估体系,定期更新,保持公司的采购效率。
(三)销售模式
1、经销商模式
公司的产品通过各地的经销商进行销售,各地的经销商与公司签订特许经销协议,获得公司授权的特许经营资格后,经销商按照公司统一的形象,在指定区域建立分销网点,接受公司统一的品牌管理。
公司通过采用经销商模式开拓全国零售市场,在降低公司开发新地区市场的风险的同时节约开发成本,使公司能够通过利用有限的资源达到最大化市场的开发与营销效果。
2、工程直销模式
公司直接与房地产开发商、装饰公司等大客户合作,在一些大型项目中批量供应公司产品。公司通过与大客户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直接向大、中型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出售公司产品。工程直销模式有利于公司开拓工程客户的细分市场,拓展公司的市场范围。
3、出口模式
公司凭借先进的生产设备、经营理念及质量过硬的产品,成为国外多家企业的OEM代工厂家,产品远销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印度、哥伦比亚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
一、经营情况
(一)经营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449.40万元、净利润1,820.81万元,较上年同期营业收入增长6.19%、净利润下降14.51%。
公司总资产71,692.93万元,较上年增长13.42%;所有者权益43,156.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29%;每股净资产4.30元。
(二)行业情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的分类
公司是国内从事强化复合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实木地板、石塑地板和多层板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木地板产品属于(C2034)木地板制造;根据中国证监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木地板产品属于(C20)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二、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政策支持在地面装饰材料中,相对于大理石、地砖、地毯等材料,木地板材料(实木地板除外)更符合绿色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的环保理念,因此属于国家政策鼓励支持的行业。强化复合地板的主要原材料是高密度纤维板,属于人造板工业的产品,高密度纤维板的主要原材料是速生小径木材或枝桠材。强化复合地板可以大幅度提高木材的综合利用率,1立方米的优质原木一般只能生产20平方米左右的实木地板,而同样的1立方米速生小径木材通过加工成高密度纤维板可以生产50-60平方米的强化复合地板,资源节约效益明显。实木复合地板只有面板采用的是优质木材,芯板和背板均采用可以快速轮伐的速生材,也可用廉价的小径材料、各种硬、软杂材等来源较广的材料,节约了大量的优质木材。实木复合地板和强化复合地板符合国家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属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范畴,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得到了《林业产业振兴规划(20l0-2012年)》(林计发[2009]253号文)、《林业产业政策要点》(林计发[2007]173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版)》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等国家政策的支持。
(2)集体林权改革有利于稳定上游原材料供应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和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召开,将有利于地板行业的发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依法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流转、减轻税费,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集体林权的改革有利于上游基材供应商扩大速生林种植规模,提高集约化种植水平,为地板基材以及人造板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资源保障。
(3)消费升级是木地板行业成长的驱动力木地板国内销售与国民消费需求和消费能力息息相关,伴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消费者提升生活品质的诉求、实际消费能力、消费理念不断提高,改善居住条件已日渐成为消费的一个热点,这将有力拉动木地板的市场需求。消费者对地板的需求不再局限于功能需求。木地板产品因具有健康环保、装饰美观、个性化需求等优势,我国木地板未来市场潜力巨大。(4)城镇化、二次装修和保障房建设支撑起对木地板的市场需求2015年12月14日的政治局会议指出,要化解房地产库存,通过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推进以满足新市民为出发点的住房制度改革,扩大有效需求,稳定房地产市场。未来受房地产去库存和城镇化的各项政策刺激,如保障性住房、二胎政策、财政补贴、税收减免、将农民纳入住房公积金体系、放松户籍、金融信贷政策支持等,房地产行业将出现新的发展机遇,房地产库存高企的局面得以改善。消费者对木地板的需求日渐强烈。
二次装修需求主要由二手房交易带动的,同时自住型房屋在特定使用期限后也有重新装修的需求。目前中国逐年增加的房产存量将直接带动二手房交易规模;同时,未来房产税推出预期也将加快二手房流通速度。二手房交易规模的扩大将带动木地板市场需求容量。国家近年来日益重视公共服务体系的
建立和健全,其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改造棚户区居民住房、改造农村危房及游牧民定居等领域的投入,也将有利于木地板市场需求的长期稳定增长。
2、不利因素
(1)林业资源稀缺,实木和实木复合地板原料价格呈现上涨趋势地板产业面临着资源不足的挑战。中国是一个森林资源相对贫乏的国家,人均森林占有面积仅为1.9亩,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五分之一;人均森林蓄积量也仅有9.048立方米,仅为世界人均蓄积量的八分之一。如果木材综合利用率提高10%,就可弥补供需缺口的30%。从我国森林资源结构看,优质阔叶树种稀少,尤其适宜做实木复合地板表板的柞木、曲柳、枫木、桦木所占的比例更少。而依赖天然林木材资源加工的产业会因资源的因素而使发展受到限制。
(2)企业数量多,集中度低,行业无序竞争。目前国内强化复合地板和实木复合地板产业企业共有2,000多家,除少数规模较大企业外,大部分企业的技术研发、装备水平、企业管理、资金实力、营销网络和品牌知名度等相对较弱,生产规模偏小,产品同质化严重。地板行业存在较多技术落后、环境污染严重、产品质量低劣、严重浪费原材料的企业,落后生产线淘汰速度慢,很大一部分企业在拥挤的低档产品上竞争。这些企业的无序竞争造成行业整体利益的损害,制约了整个行业的发展与提升。
(3)房地产行业回调导致行业整体短期内供大于求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较快,各地房价均有较大幅度的涨幅。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抑制投机性房地产需求,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措施,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速度放缓。目前除一线城市外,各地房地产库存压力较大,新开工房地产面积增速减缓。房地产市场的低迷会在短期内对木地板行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导致企业竞争加剧,库存压力增大。
二、企业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二)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公司自2002年成立以来秉着“生产优质产品,倡导健康生活态度和全面环保意识,改善人类家居环境”的宗旨开展业务,目前在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品牌影响力,属于地板行业中知名企业。公司是专业从事强化复合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实木地板和多层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拥有业内一流技术研发团
队的高新技术企业。
同时,公司是国家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地板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曾获中国家居产业百强企业等多项荣誉。公司诚信经营,按时纳税、安全生产、注重环保,积极吸纳就业和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恪守职责,竭尽全力做到对社会负责、对股东负责、对员工负责。公司始终把社会责任放在公司发展的重要位置,将社会责任意识融入到发展实践中,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同社会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1、时值疫情严重之际,扬子地板支援凤阳县第一人民医院物资准时送达扩建项目施工现场,并派出扬子地板专业安装团队进行施工,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2、面对疫情,扬子地板秉持“责任、互助、感恩、发展”的核心价值观,补贴经销商,向全国符合补贴的专卖店补贴一个月租金,共担经营之难,已兑付308.76万元。
3、捐款贫困户合计2000元。
三、评价持续经营能力
从公司近三年的经营情况来看,公司在持续经营方面的能力不断增强。公司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29,248,464.84元、440,681,495.71元、558,920,356.07元,公司实现营业利润分别为65,742,782.91元、64,549,564.90元、71,185,609.23元。三年间,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营业利润稳中有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449.40万元、净利润1,820.81万元,较上年同期营业收入增长6.19%、净利润下降14.51%。
公司总资产71,692.93万元,较上年增长13.42%;所有者权益43,156.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29%;每股净资产4.30元。
作为木地板生产的重要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产品质量、生产规模、技术工艺、品牌建设、渠道经营上已经形成了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随着工程和外贸业务的扩展,公司多渠道拓展经营已形成规模,进一步扩大了产销能力,规模优势效应将得到进一步增强,未来盈利能力和竞争能力还将逐步提高。同时公司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具有独立性和自主经营的能力;会计核算、财务经营管理、风险控制等各项重大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主要财务、业务等经营指标健康;经营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队伍稳定,客户资源稳定;重要资产、核心技术或其他重大权益的取得合法,能够持续使用,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经营业绩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不存在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项;不存在债券违约、债务无法按期偿还的情况。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持续经营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四、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制订相关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必要时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建立健全中小投资者保护机制,减少实际控制不当风险。
2、下游市场需求波动风险。
应对措施:从现有资源入手,加大渠道再造及终端重塑的力度,增加促销频次与执行力度,改革费用制度,通过费用投入拉动市场,提升品牌竞争力。
3、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应对措施:行业竞争是市场经济下的必然产物,通过市场的筛选,将有能力、品牌意识强的企业向行业的前端,公司内外兼修,对外加大与经销商的沟通与交流,确保经销商能够应对市场激烈变化,达到提升销量,实现共赢。对内进行激励与薪酬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同时做好服务,成立各事业部,分工明确,职责清晰。
4、品牌管理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设有品牌管理专人,制订了相关商标管理制度,同时加大注册商标保护、门店形象、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各方面投入,积极参与品牌联盟,共同实现品牌提升。
5、销售渠道控制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与经销商每年签订经销商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同时公司加大经销商扶持力度,着重培训,建立健全全渠道信息化的制度,加强渠道的管控。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