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火环境(430405)
公司经营评述
- 2023-06-30
- 2022-12-31
- 2022-06-30
- 2021-12-31
- 2021-06-30
- 2020-12-31
- 2020-06-30
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
公司是环境治理及环境保护咨询的综合服务提供商,拥有多项环保处理专利技术,为高污染行业客户提供工业废液、污水等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及环保相关咨询服务。收入来源主要是收取环保相关服务费用。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管理层积极应对变化,努力维护原客户业务转化为咨询服务业务,推进环保咨询业务稳健运行,同时积极寻找其他业务合作机会,努力保持公司平稳可持续经营。
(二)行业情况
公司属于环保咨询服务行业,向高污染行业客户提供工业废液、污水等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及环保相关咨询服务。所以公司主要受环保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影响。
202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到2022年底,危险废物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安全监管与环境监管联动机制;到2025年底,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管理、结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充分保障,技术和运营水平进一步提升。
根据对我国已出台的危废处理相关政策进行汇总,2021年-2025年我国危废处理行业重点规划:到2025年我国要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全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实际需要总体平衡,布局趋于合理;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显著提升,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现阶段,我国危废处置行业参与者众多,但整体规模和生产能力较小。大部分危废处置企业的技术、资金、研发能力较弱,处置资质单一,市场竞争格局目前仍呈现“散、小、弱”的特征,规模较大、具备深度资源化能力的企业较少。
随着环保督察趋严、国民环保意识的提升,具有规模优势、技术优势、管理优势的大型危废处置企业及具有深度资源化能力的危废处置企业竞争优势逐步凸显。长远看来,行业集中度将逐步提升。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1、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公司股东侯斌及其父亲侯招根组成的家族合计持有公司40,110,000股份,占总股本74.61%,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侯招根现任公司董事长,侯斌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均由实际控制人掌握,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有着重大影响。若公司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给公司经营和其他权益股东带来风险。
2、国家政策风险
环保行业受国家、省、市三级政府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监管,各级主管部门均制定了有关政策,行业的政策导向性较高。
各项环保政策的出台,一方面积极推动了环境保护行业的快速发展,促进了环保行业内企业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也对环保行业提出了更高的环保标准,可能会加大企业的运营成本。
3、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在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有所减缓及GDP下调增长预期背景下,公司有可能存在增长放缓的潜在风险。危险废物处理行业主要是对工业企业产生的有毒有害的工业废液、污泥及废渣等废物进行无害化、减量化处理和处置,并将废物中具有再利用价值的物质转化为资源化产品。在宏观经济景气时期,工业企业的订单量和开工量增多,产生的工业废物自然增加;而在宏观经济萧条时期,上游企业的经营情况不佳,产量减少从而影响公司订单产生的工业废物相应减少。
4、安全生产风险
行业内处理的危险废物具有腐蚀性,易燃易挥发,对人体有很强的毒害性,处置不当还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因此在废物的收集、装卸、运输、贮存、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等各个环境中都存在一定的安全生产事故。因此,不排除偶然因素而导致泄漏,火灾,人体中毒等意外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5、未来无法找到符合环保要求的用地风险
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提前终止污水处理工厂的《土地租赁合同》,导致公司没有固定的危废生产经营场所鉴于工业危险废液处置所需要的工业用地立项要求比较特殊,未来有可能找不到符合环保要求的用地。
6、公司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未来无法重新取得的风险
公司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2018年9月14日至2021年5月22日止,公司现使用的危废生产经营场所无法继续租用,目前工业危险废液处置业务已经暂停,未来重新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存在不确定性。
7、主营工业危险废液处置业务的暂
停,未来有可能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风险。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有环保相关服务业务、固液混合处置业务,其中环保相关服务业务2023上半年占比为81.21%,因公司环保相关服务业务的相对稳定运营,目前工业危险废液处置业务的暂停不会影响公司存续、持续经营能力,但未来重新寻找符合环保要求的用地以及未来重新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都存在不确定性,由此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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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公司是环境治理及环境保护的综合服务提供商,拥有多项环保处理专利技术,为高污染行业客户提供工业废液、污水等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及环保相关服务;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其他资源的加工、回收处理等服务。收入来源主要是收取处理服务费用、咨询费用及回收再利用产品的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经营情况回顾
(一)经营计划
由于2021年5月10日出租方提前终止土地租赁合同,报告期内未找到符合建厂标准的环保特殊用地,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管理层积极应对变化,努力维护原客户业务,推进固液混合处理及其他业务稳健运行,同时积极寻找其他业务合作机会,努力保持公司平稳可持续经营。
(二)行业情况
202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到2022年底,危险废物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安全监管与环境监管联动机制;到2025年底,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管理、结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充分保障,技术和运营水平进一步提升。
根据对我国已出台的危废处理相关政策进行汇总,2021年-2025年我国危废处理行业重点规划:到2025年我国要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全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实际需要总体平衡,布局趋于合理;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显著提升,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随着我国工业化的快速发展,我国工业危废产生量及处置量逐年增加。根据生态环境部数据,2016我国工业危废产生量5219.5万吨,2019年为8126万吨,期间年均复合增速为15.9%。2020年受疫情影响,工厂开工率普遍降低,我国工业危废产生量下降至7281.8万吨,同比减少10.4%。随着疫情好转以及工业化进程的加快,2021年我国危废产生量增至8653.6万吨,利用处置量达8461.2万吨。
现阶段,我国危废处置行业参与者众多,但整体规模和生产能力较小。大部分危废处置企业的技术、资金、研发能力较弱,处置资质单一,市场竞争格局目前仍呈现“散、小、弱”的特征,规模较大、具备深度资源化能力的企业较少。
随着环保督察趋严、国民环保意识的提升,具有规模优势、技术优势、管理优势的大型危废处置企业及具有深度资源化能力的危废处置企业竞争优势逐步凸显。长远看来,行业集中度将逐步提升。
三、持续经营评价
公司持有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于2021年5月22日到期,鉴于公司现使用的危废生产经营场所无法继续租用,公司自2021年5月23日起暂停工业危险废液处置业务。公司部分工业危险废液处置业务客户已经转为环保相关服务业务客户、原固液混合处置业务、商品销售及其他劳务业务仍继续维持。工业危险废液处置环保相关服务业务2022年占比为35.59%,2021年占比46.01%,目前公司现金充足、无银行贷款、无对外担保、职工稳定、其他业务稳定,工业危险废液处置业务暂停会对生产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不会影响公司存续及持续经营能力。
四、风险因素
(一)持续到本年度的风险因素
1、国家政策风险
环保行业受国家、省、市三级政府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监管,各级主管部门均制定了有关政策,行业的政策导向性较高。各项环保政策的出台,一方面积极推动了环境保护行业的快速发展,促进了环保行业内企业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也对环保行业提出了更高的环保标准,可能会加大企业的运营成本。
应对措施:公司将进行技术改造,生产控制精细化,提高生产效率,在中长期内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
2、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受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有所减缓及GDP下调增长预期背景下,公司有可能存在增长放缓的潜在风险。危险废物处理行业主要是对工业企业产生的有毒有害的工业废液、污泥及废渣等废物进行无害化、减量化处理和处置,并将废物中具有再利用价值的物质转化为资源化产品。在宏观经济景气时期,工业企业的订单量和开工量增多,产生的工业废物自然增加;而在宏观经济萧条时期,上游企业的经营情况不佳,产量减少从而影响公司订单产生的工业废物相应减少。
应对措施:公司积极拓展其他业务,完善经营管理中的风控措施,科学的优化经营成本,提高投资收益,从而降低危废处理业务波动带来的冲击。
3、安全生产风险
行业内处理的危险废物具有腐蚀性,易燃易挥发,对人体有很强的毒害性,处置不当还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因此在废物的收集、装卸、运输、贮存、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等各个环境中都存在一定的安全生产事故。因此,不排除偶然因素而导致泄漏,火灾,人体中毒等意外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应对措施:公司已经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厂负责人直接督办和负责该事宜,争取降低意外事故发生率。
4、未来无法找到符合环保要求的用地风险
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提前终止污水处理工厂的《土地租赁合同》,导致公司没有固定的危废生产经营场所鉴于工业危险废液处置所需要的工业用地立项要求比较特殊,未来有可能找不到符合环保要求的用地。
应对措施:积极寻找符合环保要求的用地,待土地取得后立项、建设,争取重新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恢复工业危险废液处置业务。
5、公司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未来无法重新取得的风险
公司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2018年9月14日至2021年5月22日止,公司现使用的危废生产经营场所无法继续租用,目前工业危险废液处置业务已经暂停,未来重新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存在不确定性。
应对措施:目前公司正在妥善安排客户、并积极寻求与其他公司合作,同时保证公司其他几项业务(固液混合处置业务、商品销售及其他劳务)的平稳发展。
6、主营工业危险废液处置业务的暂停,未来有可能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风险,目前公司主营业务有工业危险废液处置环保相关服务业务、固液混合处置业务、商品销售及其他劳务业务,工业危险废液处置及环保相关服务业务2021占比为46.01%、2022年占比35.59%,因公司工业危险废液处置环保相关服务业务及其他业务的稳定运营,目前工业危险废液处置业务的暂停不会影响公司存续、持续经营能力,但未来重新
寻找符合环保要求的用地以及未来重新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都存在不确定性,由此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目前现金充足、无银行贷款、无对外担保、职工稳定、其他业务稳定,目前暂时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二)报告期内新增的风险因素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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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商业模式
公司是环境治理及环境保护的综合服务提供商,拥有多项环保处理专利技术,为高污染行业客户提供工业废液、污水等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咨询服务;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其他资源的加工、回收处理等服务。收入来源主要是收取处理服务费用、咨询费用及回收再利用产品的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未发生重大的变化。
二、企业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公司诚信经营、照章纳税、环保生产,认真做好每一项对社会有益的工作,尽全力做到对社会负责、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每一位员工负责。公司始终把社会责任放在公司发展的重要位置,将社会责任意识融入到发展实践中,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支持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二)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三、评价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持有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于2021年5月22日到期,鉴于公司原使用的危废生产经营场所无法继续租用,不能提供符合许可证申请要求的固定场所必要证明材料,公司自2021年5月23日起暂停工业危险废液处置业务。公司主营业务有工业危险废液处置业务、固液混合处置业务、商品销售及其他劳务。工业危险废液处置业务已暂停,此项业务现已转化为工业危险废液咨询服务业务,2022年上半年占比为43.49%。目前公司现金充足、无银行贷款、无对外担保、职工稳定、其他业务稳定,工业危险废液处置业务暂停会对生产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不会影响公司存续及持续经营能力。
四、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国家政策风险
环保行业受国家、省、市三级政府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监管,各级主管部门均制定了有关政策,行业的政策导向性较高。各项环保政策的出台,一方面积极推动了环境保护行业的快速发展,促进了环保行业内企业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也对环保行业提出了更高的环保标准,可能会加大企业的运营成本。
应对措施:公司将进行技术改造,生产控制精细化,提高生产效率,在中长期内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
2、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受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有所减缓及GDP下调增长预期背景下,公司有可能存在增长放缓的潜在风险。危险废物处理行业主要是对工业企业产生的有毒有害的工业废液、污泥及废渣等废物进行无害化、减量化处理和处置,并将废物中具有再利用价值的物质转化为资源化产品。在宏观经济景气时期,工业企业的订单量和开工量增多,产生的工业废物自然增加;而在宏观经济萧条时期,上游企业的经营情况不佳,产量减少从而影响公司订单产生的工业废物相应减少。
应对措施:公司积极拓展其他业务,完善经营管理中的风控措施,科学的优化经营成本,提高投资收益,从而降低危废处理业务波动带来的冲击。
3、安全生产风险
行业内处理的危险废物具有腐蚀性,易燃易挥发,对人体有很强的毒害性,处置不当还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因此在废物的收集、装卸、运输、贮存、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等各个环境中都存在一定的安全生产事故。因此,不排除偶然因素而导致泄漏,火灾,人体中毒等意外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应对措施:公司已经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厂负责人直接督办和负责该事宜,争取降低意外事故发生率。
4、未来无法找到符合环保要求的用地风险
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提前终止污水处理工厂的《土地租赁合同》,导致公司没有固定的危废生产经营场所,鉴于工业危险废液处置所需要的工业用地立项要求比较特殊,未来有可能找不到符合环保要求的用地。
应对措施:积极寻找符合环保要求的用地,待土地取得后立项、建设,争取重新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恢复工业危险废液处置业务。
5、公司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未来无法重新取得的风险
公司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2018年9月14日至2021年5月22日止,公司现使用的危废生产经营场所无法继续租用,不能提供符合许可证申请要求的固定场所必要证明材料,公司换证材料申请已经撤回,目前工业危险废液处置业务已经暂停,未来重新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存在不确定性。
应对措施:目前公司正在妥善安排客户、并积极寻求与其他公司合作,同时保证公司其他几项业务(固液混合处置业务、商品销售及其他劳务)的平稳发展。
6、主营工业危险废液处置业务的暂停,未来有可能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风险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有工业危险废液咨询服务业务、固液混合处置业务、商品销售及其他劳务业务,工业危险废液处置及咨询服务业务2021占比为46.01%、2022年上半年占比43.49%,因公司危险废液咨询服务业务及其他业务的稳定运营,目前工业危险废液处置业务的暂停不会影响公司存续、持续经营能力,但未来重新寻找符合环保要求的用地以及未来重新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都存在不确定性,由此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目前现金充足、无银行贷款、无对外担保、职工稳定、其他业务稳定,目前暂时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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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经营计划
报告期内,由于疫情的原因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到期,公司的产能受到了较大的影响,但公司管理层按照年度经营计划,一方面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维持固液处理及其它业务的稳健发展,进一步完善经营管理体系,稳步实施各项技术研发,公司经营总体维持平稳。
(二)行业情况
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全面应用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和产生情况申报、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运行和跨省份转移商请、持危险废物许可证单位年报报送、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等工作,加快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能力和水平。
2021年1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废物鉴别单位的规范管理,加强对危险废物鉴别环境的管理工作。
2021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加强了对工业生产中危险废物管理的要求。
202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到2022年底,危险废物监管体质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安全监管与环境监管联动机制;到2025年低,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管理、结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充分保障,技术和运营水平进一步提升。
根据对我国已出台的危废处理相关政策进行汇总,2021年-2025年我国危废处理行业重点规划:到2025年我国要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全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实际需要总体平衡,布局趋于合理;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显著提升,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随着城市发展,工业进步,我国危废产生量也随之持续增长。2019年,我国大、中城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4498.9万吨;废物处置量为2027.8万吨。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2021年我国危废存在608.67万吨未进行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处置而被贮存,占当年危废产生量的9.25%,危废年末累计贮存量高达8,881.16万吨。环保趋于严格,危险废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行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现阶段,我国危废处置行业参与者众多,但整体规模和生产能力较小。大部分危废处置企业的技术、资金、研发能力较弱,处置资质单一,市场竞争格局目前仍呈现“散、小、弱”的特征,规模较大、具备深度资源化能力的企业较少。
随着环保督察趋严、国民环保意识的提升,具有规模优势、技术优势、管理优势的大型危废处置企业及具有深度资源化能力的危废处置企业竞争优势逐步凸显。长远看来,行业集中度将逐步提升。
二、持续经营评价
公司持有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于2021年5月22日到期,鉴于公司现使用的危废生产经营场所无法继续租用,不能提供符合许可证申请要求的固定场所必要证明材料,公司自2021年5月23日起暂停工业危险废液处置业务。公司主营业务有工业危险废液处置业务、固液混合处置业务、商品销售及其他劳务业务。工业危险废液处置业务2020年占比为60.09%,2021年占比46.01%,目前公司现金充足、无银行贷款、无对外担保、职工稳定、其他业务稳定,工业危险废液处置业务暂停会对生产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不会影响公司存续及持续经营能力。
三、风险因素
(一)持续到本年度的风险因素
1、国家政策风险
环保行业受国家、省、市三级政府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监管,各级主管部门均制定了有关政策,行业的政策导向性较高。各项环保政策的出台,一方面积极推动了环境保护行业的快速发展,促进了环保行业内企业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也对环保行业提出了更高的环保标准,可能会加大企业的运营成本。
风控对策:公司将进行技术改造,生产控制精细化,提高生产效率,在中长期内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
2、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受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有所减缓及GDP下调增长预期背景下,公司有可能存在增长放缓的潜在风险。危险废物处理行业主要是对工业企业产生的有毒有害的工业废液、污泥及废渣等废物进行无害化、减量化处理和处置,并将废物中具有再利用价值的物质转化为资源化产品。在宏观经济景气时期,工业企业的订单量和开工量增多,产生的工业废物自然增加;而在宏观经济萧条时期,产生的工业废物相应减少。
风控对策:公司已经将客户数量扩大到600余家,其中绝大多数客户为欧美企业,其中大部分为优质客户,能提供稳定的工业废液、废水。
3、安全生产风险
行业内处理的危险废物具有腐蚀性,易燃易挥发,对人体有很强的毒害性,处置不当还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因此在废物的收集、装卸、运输、贮存、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等各个环境中都存在一定的安全生产事故。因此,不排除偶然因素而导致泄漏,火灾,人体中毒等意外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风控对策:公司已经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厂负责人直接督办和负责该事宜,争取降低意外事故发生率。
(二)报告期内新增的风险因素
1、未来无法找到符合环保要求的用地风险
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提前终止污水处理工厂的《土地租赁合同》,导致公司没有固定的危废生产经营场所,鉴于工业危险废液处置所需要的工业用地立项要求比较特殊,未来有可能找不到符合环保要求的用地。
2、公司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未来无法重新取得的风险
公司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2018年9月14日至2021年5月22日止,公司现使用的危废生产经营场所无法继续租用,不能提供符合许可证申请要求的固定场所必要证明材料,公司换证材料撤件申请已经提交,目前工业危险废液处置业务已经暂停,未来重新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存在不确定性。
3、主营工业危险废液处置业务的暂停,未来有可能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风险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有工业危险废液处置业务、固液混合处置业务、商品销售及其他劳务业务,工业危险废液处置业务2020年占比为60.09%。2021占比为46.01%目前工业危险废液处置业务的暂停不会影响公司存续、持续经营能力,但未来重新寻找符合环保要求的用地以及未来重新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都存在不确定性,由此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
1、目前公司正在妥善安排客户、并积极寻求与其他公司合作。同时保证公司其它几项业务(固液混合处置业务、商品销售及其他劳务)的平稳发展。
2、积极寻找符合环保要求的用地,待土地取得后立项、建设,争取重新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恢复工业危险废液处置业务。
3、公司目前现金充足、无银行贷款、无对外担保、职工稳定、其他业务稳定,目前暂时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收起▲
一、经营情况回顾
公司是环境治理及环境保护的综合服务提供商,拥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多项环保处理专利技术,为高污染行业客户提供工业废液、污水等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其他资源的加工、回收处理等服务。公司通过与客户沟通来设计处置方案,按物价局的参考价计价。收入来源主要是收取处理服务费及回收再利用产品的销售。公司采取自营模式(无经销商),客户类型为生产制造型、会产生工业废液的企业为主,按照废液的成分及处理量收费。
报告期内,公司的业务模式较上年度未发生重大的变化。
(一)、经营情况
(一)经营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按照年度经营计划,一方面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完善经营管理体系,加大研发及技术创新投入,稳步实施各项技术研发和市场拓展工作。但报告期内公司污水处理工厂的土地租赁合同被提前终止,导致公司没有固定的危废生产经营场所,而公司持有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于2021年5月22日到期,公司决定提交换证材料撤件申请,待土地厂房问题解决后重新提交申请,公司自2021年5月23日起暂停工业危险废液处置业务。但公司目前现金充足、无银行贷款、无对外担保、职工稳定、其他业务稳定,目前工业危险废液处置业务的暂停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正在积极寻找符合环保要求的土地、妥善安排客户、并积极寻求与其他公司合作。
(二)行业情况
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全面应用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和产生情况申报、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运行和跨省份转移商请、持危险废物许可证单位年报报送、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等工作,加快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能力和水平。
2021年1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废物鉴别单位的规范管理,加强对危险废物鉴别环境的管理工作。
2021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加强了对工业生产中危险废物管理的要求。
202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到2022年底,危险废物监管体质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安全监管与环境监管联动机制;到2025年低,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管理、结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充分保障,技术和运营水平进一步提升。
根据对我国已出台的危废处理相关政策进行汇总,2021年-2025年我国危废处理行业重点规划:到2025年我国要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全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实际需要总体平衡,布局趋于合理;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显著提升,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随着城市发展,工业进步,我国危废产生量也随之持续增长。2019年,我国大、中城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4498.9万吨;废物处置量为2027.8万吨。预计2021年,中国危险废物产生量将达到5357.5万吨,危险废物处置量将达到2623.2万吨。环保趋于严格,危险废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行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现阶段,我国危废处置行业参与者众多,但整体规模和生产能力较小。大部分危废处置企业的技术、资金、研发能力较弱,处置资质单一,市场竞争格局目前仍呈现“散、小、弱”的特征,规模较大、具备深度资源化能力的企业较少。
随着环保督察趋严、国民环保意识的提升,具有规模优势、技术优势、管理优势的大型危废处置企业及具有深度资源化能力的危废处置企业竞争优势逐步凸显。长远看来,行业集中度将逐步提升。
二、企业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公司诚信经营、照章纳税、环保生产,认真做好每一项对社会有益的工作,尽全力做到对社会负责、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每一位员工负责。公司始终把社会责任放在公司发展的重要位置,将社会责任意识融入到发展实践中,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支持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二)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三、评价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持有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于2021年5月22日到期,鉴于公司现使用的危废生产经营场所无法继续租用,不能提供符合许可证申请要求的固定场所必要证明材料,公司自2021年5月23日起暂停工业危险废液处置业务。目前公司主营业务有工业危险废液处置业务、固液混合处置业务、商品销售及其他劳务业务。2019年工业危险废液处置业务占总收入的66.19%,2020年占比为60.09%,工业危险废液处置业务暂停会对生产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公司目前现金充足、无银行贷款、无对外担保、职工稳定、其他业务稳定,目前工业危险废液处置业务的暂停不会影响公司存续及持续经营能力。
四、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未来无法找到符合环保要求的用地风险
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提前终止污水处理工厂的《土地租赁合同》,导致公司没有固定的危废生产经营场所,鉴于工业危险废液处置所需要的工业用地立项要求比较特殊,未来有可能找不到符合环保
要求的用地。
2、公司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未来无法重新取得的风险
公司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2018年9月14日至2021年5月22日止,公司现使用的危废生产经营场所无法继续租用,不能提供符合许可证申请要求的固定场所必要证明材料,公司换证材料撤件申请已经提交,目前工业危险废液处置业务已经暂停,未来重新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存在不确定性。
3、主营工业危险废液处置业务的暂停,未来有可能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风险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有工业危险废液处置业务、固液混合处置业务、商品销售及其他劳务业务,2019年工业危险废液处置业务占总收入的66.19%,2020年占比为60.09%。目前工业危险废液处置业务的暂停不会影响公司存续、持续经营能力,但未来重新寻找符合环保要求的用地以及未来重新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都存在不确定性,由此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
1、目前公司正在妥善安排客户、并积极寻求与其他公司合作。同时保证公司其它几项业务(固液混合处置业务、商品销售及其他劳务)的平稳发展。
2、积极寻找符合环保要求的用地,待土地取得后立项、建设,争取重新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恢复工业危险废液处置业务。
3、公司目前现金充足、无银行贷款、无对外担保、职工稳定、其他业务稳定,目前暂时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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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公司是环境治理及环境保护的综合服务提供商,拥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多项环保处理专利技术,为高污染行业客户提供工业废液、污水等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其他资源的加工、回收处理等服务。公司通过与客户沟通来设计处置方案,按物价局的参考价计价。收入来源主要是收取处理服务费及回收再利用产品的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未发生重大的变化。
二、主要经营情况回顾
(一)经营计划
报告期内,由于疫情的原因公司产能受到了影响,但公司管理层按照年度经营计划,一方面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继续专注于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进一步完善经营管理体系,加大研发及技术创新投入,稳步实施各项技术研发和市场拓展工作。公司内部管理得到了提升,公司总体发展平稳。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98.82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3.80%。主要原因:受疫情及宏观经济下行、安全、环保等各项因素影响了客户的产能,公司主营废液处置收入下降了30.83%,固液混合处置收入下降了25.74%。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1499.87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15%,因公司固定成本占比较大,所以主营业务成本变动幅度不大。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43.10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4.17%,因主营收入下降导致。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管理、研发、财务费用合计792.26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65%,因公司人员费用相对固定,所以费用下降幅度不大。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1160.74万元,净利润为999.02万元,与去年同期下降43.92%、44.45%,因公司固定成本占比较高,随着产能的下降利润降幅更大一些。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计11,914.58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4.83%,主要原因系进行了2018年年度现金分红,未进行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61.29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7.38%,主要原因系主营业务收入下降较大,但公司人员工资、费用等经营活动现金支出相对固定,因此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降幅偏大。
(二)行业情况
2017年4月10日,环保部印发《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部将全力推动约900项环保标准制修订工作。同时,将发布约800项环保标准,包括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约100项,环境监测类标准约400项,环境基础类标准和管理规范类标准约300项,支持环境管理重点工作。《“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出台给公司带来了巨大的政策红利和机遇,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对环保事业的重视,本行业存在巨大的市场空间。
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于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推行。新法明确,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新法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的新措施予以规范化、法制化。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提出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将“美丽中国”列入强国目标,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的台阶。201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要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深入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进展顺利,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要步伐,我国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根据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联合发布《中国环保产业发展状况报告(2020)》显示,2019年全国环保产业营业收入约1.78万亿元,较2018年增长约11.3%,其中环境服务营业收入约1.12万亿元,同比增长约23.2%,增速均远超GDP增速。采用环保投资拉动系数法、产业贡献率和产业增长率三种方法预测,2020年环保产业营业收入规模大约在1.6万亿元-2万亿元之间,2021年环保产业规模有望超过两万亿元。
2020年7月28日,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司长邹首民在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指出,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管理工作加强,包括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环保产业发展的市场空间加速释放,战略地位不断提升。邹首民表示,未来生态环境部将从加大资金投入引导、拓宽和规范环保产业市场等方面积极推动环保产业发展。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再次被修订,并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据《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本公司的行业分类为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环境治理业-危险废物治理。
三、持续经营评价
报告期内,虽然受疫情影响主营业务收入略有下降,但整体盈利能力还是强于行业平均水平。公司核心技术团队稳定,工艺及生产自动化程度不断提高,为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四、未来展望
(一)行业发展趋势
危险废液处理和水污染治理行业作为环保行业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政策引导型的特点。2016年12月22日国家四部委联合发布《“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为国内水污染治理行业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我国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将促进水污染治理市场化,有助于治污主体向多元化转变,形成越来越有利的市场经营环境。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行业内环保企业积极投身于关键领域技术的研究开发。膜处理、污水处理处置、水生态修复等技术的不断创新发展,使得针对性的净水效果更佳,污水治理方案的个性化更强,从而可以更好地创造和满足市场需求,推动整个行业的持续发展。
(二)公司发展战略
在地域层面,公司计划在省内其他城市建设危废综合处置中心(合资公司),跨出苏州,进一步做大做强主营业务。
在技术研发方面,与其他同行和合作伙伴保持紧密联系、加强技术研讨、强强联合,共同研究危废综合处置的技术。
(三)经营计划或目标
在管理方面加强内部管理、提升管理能力、降低生产成本及期间费用,完善公司内控制度、降低内部风险,同时加快自动化办公流程及体系建设。
(四)不确定性因素
1、公司污水处理工厂土地为租赁使用,租赁方为苏州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该租赁土地存在到期不续租或者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风险。2020年12月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原苏州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撤回了2019年7月26日之提前解除《土地租赁合同》通知函,双方继续履行原土地租赁合同。目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未受影响。2021年1月25日,苏州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已向我公司开具2021整年度的土地租赁费发票(金额227,952.00),2021年2月3日,我公司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该笔费用。
2、由于我公司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将于2021年5月22日到期,由于换证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因此有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造成较大的影响。对此公司积极应对并于2021年2月底将换证材料提交至苏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3月3日已收到《关于苏州星火环境净化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换证的预审意见》,该意见同意将公司上报市局换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021年3月10日,公司已上报换证材料,待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核。
五、风险因素
(一)持续到本年度的风险因素
1、国家政策风险
环保行业受国家、省、市三级政府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监管,各级主管部门均制定了有关政策,行业的政策导向性较高。各项环保政策的出台,一方面积极推动了环境保护行业的快速发展,促进了环保行业内企业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也对环保行业提出了更高的环保标准,可能会加大企业的运营成本。
风控对策:公司将进行技术改造,生产控制精细化,提高生产效率,在中长期内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
2、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受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有所减缓及GDP下调增长预期背景下,公司有可能存在增长放缓的潜在风险。危险废物处理行业主要是对工业企业产生的有毒有害的工业废液、污泥及废渣等废物进行无害化、减量化处理和处置,并将废物中具有再利用价值的物质转化为资源化产品。在宏观经济景气时期,工
业企业的订单量和开工量增多,产生的工业废物自然增加;而在宏观经济萧条时期,产生的工业废物相应减少。
风控对策:公司已经将客户数量扩大到600余家,其中绝大多数客户为欧美企业,其中大部分为优质客户,能提供稳定的工业废液、废水。
3、安全生产风险
行业内处理的危险废物具有腐蚀性,易燃易挥发,对人体有很强的毒害性,处置不当还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因此在废物的收集、装卸、运输、贮存、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等各个环境中都存在一定的安全生产事故。因此,不排除偶然因素而导致泄漏,火灾,人体中毒等意外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风控对策:公司已经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厂负责人直接督办和负责该事宜,争取降低意外事故发生率。
4、税收优惠风险
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通过复审获得证书编号为GR20183200214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按照相关规定,自2018年至2020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若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期满复审不合格或国家调整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司将可能恢复执行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无法获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将给公司的税负、盈利带来一定程度影响。
风控对策:目前公司正积极做好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做好每年研发费用的专项审计。
5、出租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用土地系租赁苏州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土地,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因此,不能排除双方到期无法续签或者出租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风险。风控对策:
已与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原苏州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达成协议继续履行原土地租赁合同,同时也在市场上积极寻找其他合适的土地,出资购买。
(二)报告期内新增的风险因素
公司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2018年9月14日至2021年5月22日止,由于换证存在不确定因素,因此重新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日期也存在不确定性。
风控对策:
由于2021年国家危废名录更新,以及工业废液处理工业技术改造,公司向环保部门提出危废代码及经营范围变更申请(取消HW26(384-002-26),其余类别处理的规模与原环评文件及已批复总量相同),并于2021年2月底将换证材料提交至苏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3月3日已收到《关于苏州星火环境净化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换证的预审意见》,该意见同意将公司上报市局换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021年3月10日,公司已上报换证材料,待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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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商业模式
公司是环境治理及环境保护的综合服务提供商,拥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多项环保处理专利技术,为高污染行业客户提供工业废液、污水等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其他资源的加工、回收处理等服务。公司通过与客户沟通来设计处置方案,按物价局的参考价计价。收入来
源主要是收取处理服务费及回收再利用产品的销售。公司采取自营模式(无经销商),客户类型为生产制造型、会产生工业废液的企业为主,按照废液的成分及处理量收费。
报告期内,公司的业务模式较上年度未发生重大的变化。
一、经营情况
(一)经营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按照年度经营计划,一方面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继续专注于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进一步完善经营管理体系,加大研发及技术创新投入,稳步实施各项技术研发和市场拓展工作。公司内部管理得到了提升,公司总体发展稳健;另一方面积极开展新业务(环保服务)拓展,丰富和优化现有经营模式,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竞争力。但由于疫情的影响,公司主营污水处理量下滑明显。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97.13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3.8%。主要原因:受疫情及宏观经济下行、安全、环保等各项因素影响了客户的产能,公司主营工业废水处理量下降了38.10%,固液混合处理量基本持平。净利润为531.81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了43.8%,因我公司固定成本占比较高,随着产能的下降利润降幅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计11,476.66万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34.91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0.02%,主要原因系主营业务收入下降较多所致。
(二)行业情况
2016年5月31日,国务院发布《土壤污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美丽中国建设,保护好土壤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部分地区污染较为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制定本行动计划。2016年12月22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环保部联合印发了《“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到2020年节能环保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为3%左右,在重点领域培育100家以上骨干企业,使节能环保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一大支柱产业。
2017年4月10日,环保部印发《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部将全力推动约900项环保标准制修订工作。同时,将发布约800项环保标准,包括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约100项,环境监测类标准约400项,环境基础类标准和管理规范类标准约300项,支持环境管理重点工作。《“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出台给公司带来了巨大的政策红利和机遇,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对环保事业的重视,本行业存在巨大的市场空间。
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于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推行。新法明确,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新法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的新措施予以规范化、法制化。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提出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将“美丽中国”列入强国目标,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的台阶。201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要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深入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进展顺利,生态
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要步伐,我国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
在政策的大力支持下,生态环境建设投资屡创新高,投资增速位居基建各子行业之首。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投资完成额从2013年的1416亿元增加到2018年的4498亿元,复合增长率达到26%。
2018年以来,基建投资呈现快速下滑趋势,即使在基建补短板的政策支持下,基建投资增速仍然没有大的起色。2018年1-2月基建投资(不含电力)增速为16.1%,2018年1-9月降至3.3%,在基建补短板政策的推动下,基建投资增速仅保持小幅反弹,2018年全年增速为3.8%,2019年1-11月增速为4%。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投资一直保持高速增长,其中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投资额2018年增速43%,2019年1-11月增速为36.3%,分别比同期基建投资(不含电力)增速高出39个百分点和32个百分点。
根据《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本公司的行业分类为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环境治理业-危险废物治理。
二、企业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二)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三、评价持续经营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稳定,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盈利能力强于行业平均水平。
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团队稳定,工艺及生产自动化程度不断提高,为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发展提供重要保障。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公司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良好。
四、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公司污水处理工厂土地为租赁使用,租赁方为苏州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该租赁土地存在到期不续租的风险。
《土地租赁合同》目前仍在实际履行,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未受影响。2020年1月14日,苏州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已向我公司开具2020整年度的土地租赁费发票(金额217,097.00),2020年3月5日,我公司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该笔费用。
2020年6月12日,公司与苏州高新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已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未来5年,双方将共同整合高新区内环保资源,合作拓展固废处置领域业务,扩大双方在环保领域的业务能力,打造苏州市规范化危废处置企业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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