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牌蓝望(430242)
公司经营评述
- 2020-06-30
- 2019-06-30
- 2018-12-31
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商业模式
本公司主要定位医药行业,主营医药产品的研发外包服务,包括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三种业务形态。公司经多年积累,逐步总结,坚持建立技术转让(包括技术许可)、技术开发双盈利模式,逐渐梳理出以下几大业务板块:
1、仿制药技术转让和技术开发
公司多年以仿制药技术转让业务为主,将自主研发的仿制药3类、4类项目通过技术转让,获得技术转让收入。公司在立项前严格开展周密的信息调研,根据市场需求选择市场急需、前景广阔的品种,借助多年技术积累及储备,发挥人才优势,凭借对《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深刻理解,以及对CDE审评技术指导原则的准确把握,多年来出色的服务于国内数十家大中型制药企业,获得了一致好评。
随着和药厂合作的加深、交流的广泛及药厂对我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的认可,技术开发及服务意愿逐渐增加,药厂更有信心将拟开发的品种委托我公司开发。
以仿制药研发技术为基础的药品一致性评价业务近阶段受到国家政策的主导推动,按照规定全国范围内所有药厂在售药品品种将逐步通过药品一致性评价研究工作,此次评价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将延续10-20年。我公司有着深厚的仿制药研发能力,现也在积极参与一致性评价业务。该部分业务属于技术开发业务范畴。
国务院2016年6月发布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主要目的是为了鼓励药品研发人员及单位,能更多的享受到研发成果的长期效益。MAH项目部分:报告期内公
司参股的广州吉然公司的两个MAH仿制药项目正在顺利研发过程中;后期公司将在一致性评价业务服务过程中发掘好标的,适时地参与一些优质品种的MAH项目投资,投资参股项目额度一般控制在10-30%。
2、创新药研究
公司以拥有的“聚肽偶联小分子技术”为基础,建立了“聚肽偶联小分子创新药物平台”,旨在通过聚肽偶联技术使小分子抗肿瘤药物实现低毒、靶向、长效的临床效果。
公司已掌握了该平台成熟的核心技术,形成了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取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数为10项,处于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3项,PCT专利1项,该PCT专利申请报告期内,已取得澳大利亚和韩国,两个国家的国际专利授权及中国的专利授权。为公司创新新药的全球市场布局(或技术许可)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与知识产权保障。
由于创新药项目资金需求量较大,目前正在寻求合作开发。
3、新型高端制剂的研究
公司高端制剂部研发平台主要研究开发纳米载药系统(Nanodrugdeliverysystems,NDDS)。NDDS系统是指通过纳米技术将活性药物成分溶解、包封于具有纳米尺度的载体粒子内部,或者吸附、附着于载体粒子的表面。具有提高药物生物利用度、生物可降解、靶向输运可控释放及降低毒性等优点,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高端制剂纳米平台开发的主要方向包括以抗肿瘤药物为代表的纳米粒、纳米混悬液,以及纳米乳剂平台,并将纳米技术与靶向给药充分结合开发高效低毒的新型纳米给药系统。
公司与辽宁大学药学院建立纳米制剂产学研合作实验室,促进公司纳米技术在注射、口服、经皮等递送系统充分发展应用,最终实现医药产业化。以该合作模式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我公司。
高端制剂具有比较高的技术壁垒,随着我公司在这个领域的技术掌握,后期也可以开展大型药厂的技术开发业务。
公司创新药研究和新型高端制剂的研究完全符合国家供给侧改革和结构转型的研发创新精神,为国家鼓励并重点支持的发展方向。通过这两个板块项目研究的开展,也逐渐构建形成公司的高新技术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注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后期可实现全球范围的
技术转让(或技术许可),实现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无重大变化。
(二)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受国家调控、行业政策调整及新冠疫情的影响,营业收入下滑,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6.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0.90%;实现净利润-149.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9.03%,主要是因为公司加强费用管控,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均较去年同期有较大的下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85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54.20%,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收入及回款情况不乐观,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小于上年同期。公司积极跟进政策调整,寻求业务转型方向,积极应对成本增长等不利情况。
二、企业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二)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公司始终把社会责任放在公司发展的重要位置,将社会责任意识融入到发展实践中,积极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责任和义务。公司积极履行企业应尽的义务,坚持以人为本,公司关爱员工成长、不断完善劳动用工与福利保障的相关管理制度,尊重和维护员工的个人权益,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改善员工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重视人才培训和培养,实现员工与公司的共同成长,切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未来公司将积极并继续履行社会责任,认真做好每一项对社会有益的工作,尽全力做到对社会负责、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每一位员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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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模式
本公司主要定位医药行业,主营医药产品的研发外包服务,包括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三种业务形态。公司经多年积累,逐步总结,坚持建立技术转让(包括技术许可)、技术开发双盈利模式,逐渐梳理出以下几大业务板块:
1、仿制药技术转让和技术开发
公司多年以仿制药技术转让业务为主,将自主研发的仿制药3类、4类项目通过技术转让,获得技术转让收入。公司在立项前严格开展周密的信息调研,根据市场需求选择市场急需、前景广阔的品种,借助多年技术积累及储备,发挥人才优势,凭借对《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深刻理解,以及对CDE审评技术指导原则的准确把握,多年来出色的服务于国内数十家大中型制药企业,获得了一致好评,保持了该类业务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随着和药厂合作的加深、交流的扩展及药厂对我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的认可,技术开发及服务意愿逐渐增加,药厂更有信心将拟开发的品种委托我公司开发。
以仿制药研发技术为基础的药品一致性评价业务近几年受到国家政策的主导推动,按照规定全国范围内所有药厂在售药品品种将逐步通过药品一致性评价研究工作,此次评价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将延续10-20年。我公司有着深厚的仿制药研发经验,现也在积极参与一致性评价业务。该部分业务属于技术开发业务范畴。
为了更好地为药企提供仿制药的开发、药品一致性评价业务及其他药企需求的服务,公司建立了蓝贝望药企服务平台,平台旨在为药企提供高效率、高质量、全方位一站式的综合技术服务。能够提供药企从政策法规的解读、药品研究方案的设计及实施、药品研究开发直至药品获得上市及上市后的不良反应监测等全方位的服务业务,主要涵盖CMC研究、BE研究、临床CRO服务、生产工艺改进、项目申报、上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同时平台又建立起线上线下的市场开发营销体系,全方位、零距离的向药企宣传平台服务内容,及时了解药企的痛点、新的需求。平台在解决了药企全方位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同时又解决了由于国家政策的变化,平台联盟研究机构的业务接单问题,响应了国家去产能的号召。公司运用线下加线上的宣传模式,线下建立了销售团队,线上建立了药企服务平台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客户群等,及时将平台新增服务项目传达客户,达到快捷、及时、清楚表达。线上宣传增进了平台和客户的互动,增加了客户的粘性。国务院2016年6月发布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主要目的是为了鼓励药品研发人员及单位,能更多的享受到研发成果的长期效益。MAH项目部分:报告期内公司参股的广州吉然公司的两个MAH仿制药项目正在顺利研发过程中;后期公司将在一致性评价业务服务过程中发掘好标的,适时地参与一些优质品种的MAH项目投资,投资参股项目额度一般控制在10-30%。
2、创新药研究
公司以拥有的“聚肽偶联小分子技术”为基础,建立了“聚肽偶联小分子创新药物平台”,旨在通过聚肽偶联技术使小分子抗肿瘤药物实现低毒、靶向、长效的临床效果。该平台目前有3个项目在研。
公司已掌握了该平台成熟的核心技术,形成了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取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数为10项,处于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6项,PCT专利1项,该PCT专利申请报告期内,已取得澳大利亚和韩国,两个国家的国际专利授权及中国的专利授权。为公司创新新药的全球市场布局(或技术许可)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与知识产权保障。由于创新药项目资金需求量较大,目前正在寻求合作开发。
3、新型高端制剂的研究
公司高端制剂部研发平台主要研究开发纳米载药系统(Nano drug delivery systems,NDDS)。NDDS系统是指通过纳米技术将活性药物成分溶解、包封于具有纳米尺度的载体粒子内部,或者吸附、附着于载体粒子的表面。具有提高药物生物利用度、生物可降解、靶向输运可控释放及降低毒性等优点,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高端制剂纳米平台开发的主要方向包括以抗肿瘤药物为代表的纳米粒、纳米混悬液,以及纳米乳剂平台,并将纳米技术与靶向给药充分结合开发高效低毒的新型纳米给药系统。公司于2016年9月与辽宁大学药学院建立纳米制剂产学研合作实验室,促进公司纳米技术在注射、口服、经皮等递送系统充分发展应用,最终实现医药产业化。以该合作模式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我公司。镇痛新药N-828就是通过此平台筛选,目前正在公司继续完善试验工作的项目之一。
高端制剂具有比较高的技术壁垒,随着我公司在这个领域的技术掌握,后期也可以开展大型药厂的技术开发业务。
公司创新药研究和新型高端制剂的研究完全符合国家供给侧改革和结构转型的研发创新精神,为国家鼓励并重点支持的发展方向。通过这两个板块项目研究的开展,也逐渐构建形成公司的高新技术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注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后期可实现全球范围的技术转让(或技术许可),实现收益。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无重大变化。
二、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89,363.71元,上年同期为6,471,000.00元,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5,081,636.29元,下降比例为78.53%,主要原因系公司上半年加大MAH自有项目的投产,此项目暂未产生收益,故营业收入低于上年同期。下半年除自有保留产品的研发外,我司将会强化技术创新,完善和拓展销售渠道;合理配置资源,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同时注重风险防控,公司管理层按照年初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一方面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继续专注于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另一方面积极拓展行业潜力,扩大产能和完善工艺,优化现有产品结构,进一步增加产品的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451,449.94元,上年同期为-18,012.61元,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2,433,437.33元,下降比例为13509.63%。公司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系销售收入及销售毛利的下降,导致营业利润下降。根据目前业务洽谈量及成单几率,预计2019年下半年营业收入会有所增长。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总资产55,536,426.45元,净资产43,636,897.91元,资产负债率21.43%。公司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67,258.86元,较上年同期的-804,606.94元,增加1,871,865.80元,增加比例为232.64%,主要原因是原材料购买量下降,职工薪酬下降,管理层加大成本费用支出管控,支出额度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未发生重大波动,公司的商业模式也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生产运营情况良好。同时公司持续进行核心竞争力的培育,整合资源积极推进业务转型,公司将持续通过质量体系管理,加强管理力量、优化组织架构、细化工作流程,激发员工积极性等措施,提升整体运营效率。
三、风险与价值
1、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温光辉与李春红夫妇,合计持有公司62.96%的股份,对公司运营具有实质影响力,虽然公司已制订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有效,但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仍可以利用其持股优势对公司进行不当控制,使得公司决策偏离中小股东最佳利益目标,故而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针对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公司能够严格遵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治理准则规范公司治理、规范决策机构的运作,二人均能独立行使表决权,未对公司带来不利影响。
2、客户较为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较为集中,前三大客户合计销售收入占公司报告期内总销售收入的100%,其中销售前二客户均为本年新增客户,主要集中于大中型药品生产企业,集中度较高,公司对该类型客户存在一定程度的依赖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继续加大市场部的建设,加大市场开发的投入,积极参加行业内技术转让项目推广会议,并加强企业品牌宣传、项目推广PPT、纸质及视频资料等的制作质量;通过行业推广网站、微信、邮件、宣传册邮寄、老客户走访等多种方式宣传蓝贝望品牌、推广新项目、介绍研发进展。拓展与新客户的合作,同时加强与老客户的沟通,及时了解老客户的新需求,提高服务质量,巩固客户关系寻求再合作的机会。
3、政策变动风险及对策
国内医药研发呈现出监管水平和质量标准要求不断提高的趋势,近两年,政府及药监系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后续还会陆续跟进出台相关实施细则等,公司既有研发工作标准和流程将随之发生变化,研发人员技术水平要求提高,研发难度加大,研发周期变长,研发成本也随之提升,对外沟通成本增加,从而对现有业务的开展存在一定风险。
针对政策变动风险,公司采取以下措施:
(1)跟进政策变动,及时就新政策进行分析、研讨,汇总调整方案和应对措施;
(2)积极参加CFDA药品审评中心组织的培训课程,适时了解现有政策执行标准;
(3)与CFDA药品审评中心建立通畅的沟通渠道,尽可能早的获得CFDA正在讨论及可能实施的技术指导原则;
(4)与制药企业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时,将CFDA审评政策的变动因素设置为免责条款;
(5)加大具有全球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新药的研发,通过对海外客户区域性授权或技术许可的方式获得阶段性收益;
(6)充分利用新三板融资平台,多种形式融资,缓解政策变动可能带来的资金压力。
4、核心技术人员流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新药的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收入。新药研发行业属于高科技行业,对从业人员的要求较高,除了学历之外,还要求研发人员具备对药品注册办法的深刻理解、药学理论的基础知识和相应的研发经验。拥有高水平的研发队伍是公司在竞争日益加剧的市场环境中得以生存、发展的保证。报告期末,公司共有40名技术人员,占员工总数的61.54%,其中1名核心技术人员。公司目前技术开发、技术转让项目均是在核心技术人员主持下开展,若此核心技术人员离开公司,将对公司研发及业务开展产生一定的影响。
针对人员流失风险,公司采取如下对策:
(1)公司加大招聘力度,加强核心技术人员内、外部培训,进一步健全公司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
(2)提高员工福利,营造优良的研发、生活环境,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3)根据个人特点,做好职业规划,建立公平的晋升机制;
(4)公司正在制定股权激励政策,留住核心团队人才、引进更高级人才。
5、研发失败风险及对策
新药研发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经历许多复杂的环节。在整个研发周期中,市场需求、技术、政策法规等因素可能发生变化,从而造成前期研发投入的损失,研发成果不能有效转化为收益,故存在一定的研发失败风险。
公司的创新新药和高端液体制剂均为具有全球知识产权项目。在研发过程中可借鉴的经验相对较少,同时涉及多学科领域的知识;由于是创新研发,在研发过程中,与国家药品审评部门的审评专家建立完善的沟通渠道至关重要,与审评部门的共同探讨将有助于项目的成功及顺利完成临床验证。即便如此,公司的该两类项目仍面临因临床试验不能达到预想效果类而研发失败的风险。
针对研发失败的风险,我公司采取的措施如下:
(1)定期组织国内外专家对在研的创新新药进行阶段性论证。对立题依据做充分的调研与分析,做好基础文献的查询、市场调研、科学依据论证、技术研究难点的讨论及技术可行性方案的设计;
(2)建立预实验机制。预试验的结果可以大大降低创新新药药效、毒副作用等方面的风险;预实验费用相对较低,可以通过较低的资金成本,达到小规模实验论据;同时为以后开展全面的安评实验打下基础,摸索并建立更为合理的动物模型条件;
(3)充分利用国家支持技术开发,鼓励创新新药研究的政策。CFDA药品审评中心响应国家号召,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对于创新新药研发的鼓励政策,例如:创新新药研发过程中审评专家可以早期介入研发设计,避免出现实验方案错误;再如:创新新药的注册审批可以享受快速审评绿色通道;还有创新新药可以享受宽进严出的审批模式等;
(4)公司计划在创新新药开发的不同阶段适时的引进风险投资机构,为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保证项目进度顺利进行,与投资人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5)公司放眼全球市场,对创新新药采用国外、国内同时布局的思路,采取知识产权许可及技术许可的方式寻求国外区域合作,同时进行创新新药的研究及FDA注册申报,利用国内外注册申报的政策差异和时限特点,缩短新药注册申报时间。
6、坏账损失的风险
由于医药研发具有显著的高风险、高投入和长周期等特点,公司的技术转让和技术开发服务合同的执行周期跨度普遍较长。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的上市药企及大中型药品制造企业,这类药企资金实力雄厚,信誉良好。随着公司客户数量的增加及回款周期较长原因造成报告期内较2018年末坏账准备增加38.66万元,应收账款余额较2018年末降低12.27%,公司仍然存在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针对坏账损失风险,我公司采取的对策如下:
(1)积极与合作方沟通由于政策调整,导致的合同变更,与实验方案调整;
(2)加强对应收账款的追踪及催收工作;
(3)进一步细化收款步骤以加快回款速度;
(4)提高预收款比例以减少后期收款的风险。
7、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现行增值税税收法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及《实施条例》第九十条,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其中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公司2016-2018年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的优惠政策。如果以上政策变动,公司将面临税负加重的风险。
针对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公司采取以下措施:
(1)积极学习国家税收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时掌握政策动向,最大程度享受税收优惠;
(2)努力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及盈利能力,提高自身抗风险能力,降低对税收优惠的依赖。
四、企业社会责任
(一)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公司始终把社会责任放在公司发展的重要位置,将社会责任意识融入到发展实践中,积极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责任和义务。公司积极履行企业应尽的义务,坚持以人为本,公司关爱员工成长、不断完善劳动用工与福利保障的相关管理制度,尊重和维护员工的个人权益,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改善员工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重视人才培训和培养,实现员工与公司的共同成长,切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未来公司将积极并继续履行社会责任,认真做好每一项对社会有益的工作,尽全力做到对社会负责、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每一位员工负责。
收起▲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本公司主要定位医药行业,主营医药产品的研发外包服务,包括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三种业务形态。公司经多年积累,逐步总结,坚持建立技术转让(包括技术许可)、技术开发双盈利模式,逐渐梳理出以下几大业务板块:
1、仿制药技术转让和技术开发
公司多年以仿制药技术转让业务为主,将自主研发的仿制药3类、4类项目通过技术转让,获得技术转让收入。公司在立项前严格开展周密的信息调研,根据市场需求选择市场急需、前景广阔的品种,借助多年技术积累及储备,发挥人才优势,凭借对《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深刻理解,以及对CDE审评技术指导原则的准确把握,多年来出色的服务于国内数十家大中型制药企业,获得了一致好评,保持了该类业务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随着和药厂合作的加深、交流的广泛及药厂对我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的认可,技术开发及服务意愿逐渐增加,药厂更有信心将拟开发的品种委托我公司开发。
以仿制药研发技术为基础的药品一致性评价业务近阶段受到国家政策的主导推动,按照规定全国范围内所有药厂在售药品品种将逐步通过药品一致性评价研究工作,此次评价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将延续10-20年。我公司有着深厚的仿制药研发能力,现也在积极参与一致性评价业务。该部分业务属于技术开发业务范畴。
为了更好地为药企提供仿制药的开发、药品一致性评价业务及其他药企需求的服务,公司于报告期内建立了蓝贝望药企服务平台,平台旨在为药企提供高效率、高质量、全方位一站式的综合技术服务。平台运营一年以来,已联盟了13家研发机构,总的研发规模达到:从业人员900余人,博士硕士占30%以上;硬件设备设施齐全,现拥有研发面积36000余平方米,液质联用仪(LC-MS)25台、质谱检测器(MS)4台、高效液相色谱仪(HPLC)近200台、气相色谱仪(GC)15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台、溶出仪(12杯)50台、合成通风橱200余个,防爆玻璃双层反应釜50升、100升60余台,此外还配有全套固体液体制剂设备。能够提供药企从政策法规的解读、药品研究方案的设计及实施、药品研究开发直至药品获得上市及上市后的不良反应监测等全方位的服务业务,主要涵盖CMC研究、BE研究、临床CRO服务、生产工艺改进、项目申报、上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同时平台又建立起线上线下的市场开发营销体系,全方位、零距离的向药企宣传平台服务内容,及时了解药企的痛点、新的需求。目前销售网络已覆盖江苏、福建、陕西、湖北、河南、吉林、甘肃、湖南、河北、江西、山东、重庆、上海、天津、广东、辽宁16个省级区域。现在每月药企寻求合作项目信息达到60个。公司已开展专业及商务培训数十期,商务经理的业务水平大大提高,各地商务经理拜访的客户总数量已达400余家,合作业务已达十余单,业务成单量同比去年增长100%。平台在解决了药企全方位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同时又解决了由于国家政策的变化,平台联盟研究机构的业务接单问题,响应了国家去产能的号召。公司运用线下加线上的宣传模式,线下建立了销售团队,线上建立了药企服务平台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客户群等,及时将平台新增服务项目传达客户,达到快捷、及时、清楚表达。线上宣传增进了平台和客户的互动,增加了客户的粘性。国务院2016年6月发布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主要目的是为了鼓励药品研发人员及单位,能更多的享受到研发成果的长期效益。MAH项目部分:报告期内公司参股的广州吉然公司的两个MAH仿制药项目正在顺利研发过程中;后期公司将在一致性评价业务服务过程中发掘好标的,适时地参与一些优质品种的MAH项目投资,投资参股项目额度一般控制在10-30%。
2、创新药研究
公司以拥有的“聚肽偶联小分子技术”为基础,建立了“聚肽偶联小分子创新药物平台”,旨在通过聚肽偶联技术使小分子抗肿瘤药物实现低毒、靶向、长效的临床效果。该平台目前有3个项目在研。
公司已掌握了该平台成熟的核心技术,形成了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取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数为10项,处于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6项,PCT专利1项,该PCT专利申请报告期内,已取得澳大利亚和韩国,两个国家的国际专利授权及中国的专利授权。为公司创新新药的全球市场布局(或技术许可)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与知识产权保障。由于创新药项目资金需求量较大,目前正在寻求合作开发。
3、新型高端制剂的研究
公司高端制剂部研发平台主要研究开发纳米载药系统(Nano drug delivery systems,NDDS)。NDDS系统是指通过纳米技术将活性药物成分溶解、包封于具有纳米尺度的载体粒子内部,或者吸附、附着于载体粒子的表面。具有提高药物生物利用度、生物可降解、靶向输运可控释放及降低毒性等优点,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高端制剂纳米平台开发的主要方向包括以抗肿瘤药物为代表的纳米粒、纳米混悬液,以及纳米乳剂平台,并将纳米技术与靶向给药充分结合开发高效低毒的新型纳米给药系统。公司于2016年9月与辽宁大学药学院建立纳米制剂产学研合作实验室,促进公司纳米技术在注射、口服、经皮等递送系统充分发展应用,最终实现医药产业化。以该合作模式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我公司。镇痛新药N-828就是通过此平台筛选,目前正在公司继续完善试验工作的项目之一。
高端制剂具有比较高的技术壁垒,随着我公司在这个领域的技术掌握,后期也可以开展大型药厂的技术开发业务。公司现在集中力量把N-828做成成药,目前已和一家有实力、重点也是开发高端制剂的MAH的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正式启动合作,目前项目进展顺利。
公司创新药研究和新型高端制剂的研究完全符合国家供给侧改革和结构转型的研发创新精神,为国家鼓励并重点支持的发展方向。通过这两个板块项目研究的开展,也逐渐构建形成公司的高新技术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注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后期可实现全球范围的技术转让(或技术许可),实现收益。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无重大变化。
二、经营情况回顾
(一)经营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以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为指导,强化研发创新水平,加强市场营销推广力度,进一步完善和拓展市场渠道;在增强品牌影响力的同时,提高市场占有率,扩大企业经营成果,最终公司在2018年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成果。本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41.3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3.81%;实现净利润-1,113.10万元,营业收入上升,净利润下滑主要原因系受国家调控政策的影响,公司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及时组织催收应收账款,未能收回款项,原因系根据调控后新出台的政策要求,按原合同条款执行已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相关合同款项很难收回,且目前公司拟对客户停止商务支持,根据相关应收账款的催收情况及公司的坏账政策,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即对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423.00万元,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322.00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并实际核销应收账款282.14万元;以上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及应收账款核销均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由此原因造成当年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1,488.34万元,导致盈利能力下降;报告年度通过本公司自有药企服务平台开展一致性评价研究业务显有成效,本年度合同签订额达3000余万元,总回款1600余万元,本年度销售情况已达到预期成效。
(二)行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由于近两年出台或调整的政策变化,导致一部分在研及已取得临床批件项目将面临需要按照新要求继续相关实验或增加补充性实验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与涉及的合作客户协商解决此问题。现已开展相关项目继续实验和补充完善性实验工作。合作双方有计划、有节点地推进项目开展。高端制剂项目N-828在报告期内完成了该项目原料药的工艺优化及公斤级的放大实验工作;小试已制备出合格制剂样品3批;并已建立该项目原料药及制剂的质量标准;完成了两种动物模型的药效预实验,取得了较为理想的实验结果。
蓝贝望药企服务平台的建立:报告期内公司开始筹建蓝贝望药企服务平台,销售网络现已覆盖16个省级区域、联合了13家研发技术服务机构,人员规模已达到900人,月询单量基本保持在60个以上,已成为公司新的业务突破点。
MAH项目部分:报告期内公司参股的广州吉然公司的两个MAH仿制药项目正在顺利研发过程中;后期公司将在一致性评价业务服务过程中发掘好标的,适时地参与一些优质品种的MAH项目投资,投资参股项目额度一般控制在10-30%。
三、持续经营评价
(一)仿制药业务:
我公司拥有多年的原化学3类新药(现仿制3类)研发经验,稳定的研发队伍,完善的研发设施及高效的管理体系,通过对国家医药调整政策的分析,开展了1、一致性评价业务;
2、仿制4类的技术转让及委托开发;
3、对仿制3类项目的调研,作为项目储备;
4、适当开展MAH项目。
1、一致性评价业务:一致性评价政策的陆续出台:明确了企业为主体;限时完成一致性评价工作;先完成评价工作的将享受政府政策倾斜;到期未完成将严格撤销该品种生产批文。制药企业的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研究工作绝大部分将委托研究或寻求技术服务支持,该业务市场需求巨大,据不完全统计,3-5年内将有约1万个品种需要一致性评价,约有400亿的技术服务市场。2016年客观上由于国家有些政策配套滞后不及时,比如不同剂量、不同剂型的原研品迟迟不能确定等,主观上药企有观望情绪及资金安排的策划期,所以2016年启动的一致性评价有限。现在国家态度很明确,时限也越来越紧,配套的政策也基本出台,2017年及后几年将是一致性评价业务的井喷期,到现在已有多家药企多个品种希望委托我公司做药学研究。
2、仿制4类的技术转让及委托开发现在仿制4类药品的有关政策已明确,研发、审评、审批、上市时间相对比较短的,这将是药企近期比较大的需求。我公司已调研、筛选、立项了十几个仿4品种,有的已开展实验,将通过市场部市场开发,寻到各品种需求的厂家。
3、对仿制3类项目的调研,作为项目储备由于仿制3类国家政策尚未完全出台,所以我们只做了3类仿制药的调研工作,待国家政策明确了启动这方面的技术开发及转让。由于仿4项目相对有限,所以一些大企业还是想在仿3项目里找到更好品种。当然也得等到国家政策明朗化。为了更好的为药企服务好仿制药的开发、药品一致性评价业务及其他药企需求的服务,我们建立了蓝贝望药企服务平台,平台旨在为药企提供高效率、高质量、全方位一站式服务。平台已联盟了13家研发机构,规模达到:从业人员900人,高效液相200台,液质联用25台。能够提供药企政策法规咨询、CMC研究、BE、临床CRO服务、生产工艺改进、项目申报、上市后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同时平台又建立起线上线下的市场开发营销体系,全方位、零距离的向药企宣传平台能够为药企提供的服务内容及及时了解药企的痛点、新的需求。目前已建立江苏、福建、陕西、湖北、河南、吉林、甘肃、湖南、河北、江西、山东、重庆、上海、天津、广东、辽宁16个省级办事处,现在每月药企寻求合作项目信息达到60个。公司已开展专业及商务培训数十期,商务经理的业务水平大大提高,各地商务经理拜访的客户总数量已达400余家,合作业务已达十余单,业务成单量同比去年增长100%。平台在解决了药企全方位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同时又解决了由于国家政策的变化,平台联盟研究机构的接单业务问题,去产能。
4、适当开展MAH项目国务院2016年6月发布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主要目的是为了鼓励药品研发人员及单位,能更多的享受到研发成果的长期效益。我公司参股的广州吉然公司的两个MAH仿制药项目正在研发中;以后公司将有计划地在一致性评价中参与一些品种的MAH的项目投资。
(二)新药业务:
公司从2013年开始建立了创新药研发平台,2015年开始建立了高端液体制剂研发平台。公司开发的创新新药属药品注册分类1类新药,公司开发的高端液体制剂属药品注册分类2类新药。
1、创新药研究公司创新药部的聚肽偶联小分子平台旨在通过聚肽偶联技术使小分子抗肿瘤药物实现低毒、靶向、长效的临床效果。该平台2018年在研的一类新药项目主要有3个。其中:治疗恶性肿瘤的1.1类的创新新药N-121在报告期内完成了前期的合成及分析工作,并进行了药效及药代预实验,实验结果表明在裸鼠HCT116结肠癌异种移植模型试验中,N-121毒性为其原型药物的10%左右,抗肿瘤活性并未降低,且其肿瘤组织内部显示出特异的富集,并长时间维持较高的药物浓度;药效结果显示双剂量组抑瘤率达到93%,肿瘤延迟时间达到36天,而相应的阳性对照药在最大耐受剂量下,肿瘤延迟时间仅有14天。该项目动物药效、毒副作用、PK实验显示出明显的靶向、缓释作用。
公司已掌握了成熟的核心技术,形成了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目前已提交国际专利申请1项,获得2个国家国际专利授权。为公司创新新药的全球市场布局(或技术许可)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与知识产权保障。
由于创新药项目资金需求量较大,目前正在寻求合作开发。
2、新型高端制剂的研究公司高端制剂部研发平台主要研究开发纳米载药系统(Nano drug delivery systems,NDDS)。NDDS系统是指通过纳米技术将活性药物成分溶解、包封于具有纳米尺度的载体粒子内部,或者吸附、附着于载体粒子的表面。具有提高药物生物利用度、生物可降解、靶向输运可控释放及降低毒性等优点,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高端制剂纳米平台开发的主要方向包括以抗肿瘤药物为代表的纳米粒,纳米混悬液,以及纳米乳剂平台,并将纳米技术与靶向给药充分结合开发高效低毒的新型纳米给药系统。公司于2016年9月与辽宁大学药学院建立纳米制剂产学研合作实验室,促进公司纳米技术在注射、口服、经皮等递送系统充分发展应用,最终实现医药产业化。以该合作模式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我公司。镇痛新药N-828就是通过此平台筛选,目前正在公司继续完善试验工作的项目之一。
高端制剂具有比较高的技术壁垒,随着我公司在这个领域的技术掌握,后期也可以开展大型药厂的技术开发业务。公司集中精力对N-828项目的开发:完成了原料合成及工艺优化,达到公斤级;完成质量标准的制定;制备出纳米乳剂的合格样品;按QBD设计方案进行了两种模型的药效预实验,结果达到QBD设计目标,效果明显。
四、风险因素
(一)持续到本年度的风险因素
1、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温光辉与李春红夫妇,合计持有公司62.96%的股份,对公司运营具有实质影响力,虽然公司已制订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有效,但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仍可以利用其持股优势对公司进行不当控制,使得公司决策偏离中小股东最佳利益目标,故而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针对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公司能够严格遵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治理准则规范公司治理、规范决策机构的运作,二人均能独立行使表决权,未对公司带来不利影响。
2、客户较为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较为集中,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收入占公司报告期内总销售收入的100%,其中销售前三客户均为本年新增客户,主要集中于大中型药品生产企业,集中度较高,公司对该类型客户存在一定程度的依赖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继续加大市场部的建设,加大市场开发的投入,积极参加行业内技术转让项目推广会议,并加强企业品牌宣传、项目推广PPT、纸质及视频资料等的制作质量;通过行业推广网站、微信、邮件、宣传册邮寄、老客户走访等多种方式宣传蓝贝望品牌、推广新项目、介绍研发进展。拓展与新客户的合作,同时加强与老客户的沟通,及时了解老客户的新需求,提高服务质量,巩固客户关系寻求再合作的机会。
3、政策变动风险及对策
国内医药研发呈现出监管水平和质量标准要求不断提高的趋势,近两年,政府及药监系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后续还会陆续跟进出台相关实施细则等,公司既有研发工作标准和流程将随之发生变化,研发人员技术水平要求提高,研发难度加大,研发周期变长,研发成本也随之提升,对外沟通成本增加,从而对现有业务的开展存在一定风险。针对政策变动风险,公司采取以下措施:
(1)跟进政策变动,及时就新政策进行分析、研讨,汇总调整方案和应对措施;
(2)积极参加CFDA
药品审评中心组织的培训课程,适时了解现有政策执行标准;
(3)与CFDA药品审评中心建立通畅的沟通渠道,尽可能早的获得CFDA正在讨论及可能实施的技术指导原则;
(4)与制药企业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时,将CFDA审评政策的变动因素设置为免责条款;
(5)加大具有全球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新药的研发,通过对海外客户区域性授权或技术许可的方式获得阶段性收益;
(6)充分利用新三板融资平台,多种形式融资,缓解政策变动可能带来的资金压力。
4、核心技术人员流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新药的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收入。新药研发行业属于高科技行业,对从业人员的要求较高,除了学历之外,还要求研发人员具备对药品注册办法的深刻理解、药学理论的基础知识和相应的研发经验。拥有高水平的研发队伍是公司在竞争日益加剧的市场环境中得以生存、发展的保证。报告期末,公司共有42名技术人员,占员工总数的54.55%,其中1名核心技术人员。公司目前技术开发、技术转让项目均是在核心技术人员主持下开展,若此核心技术人员离开公司,将对公司研发及业务开展产生一定的影响。
针对人员流失风险,公司采取如下对策:
(1)公司加大招聘力度,加强核心技术人员内、外部培训,进一步健全公司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
(2)提高员工福利,营造优良的研发、生活环境,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3)根据个人特点,做好职业规划,建立公平的晋升机制;
(4)公司正在制定股权激励政策,留住核心团队人才、引进更高级人才。
5、研发失败风险及对策
新药研发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经历许多复杂的环节。在整个研发周期中,市场需求、技术、政策法规等因素可能发生变化,从而造成前期研发投入的损失,研发成果不能有效转化为收益,故存在一定的研发失败风险。
公司的创新新药和高端液体制剂均为具有全球知识产权项目。在研发过程中可借鉴的经验相对较少,同时涉及多学科领域的知识;由于是创新研发,在研发过程中,与国家药品审评部门的审评专家建立完善的沟通渠道至关重要,与审评部门的共同探讨将有助于项目的成功及顺利完成临床验证。即便如此,公司的该两类项目仍面临因临床试验不能达到预想效果类而研发失败的风险。
针对研发失败的风险,我公司采取的措施如下:
(1)定期组织国内外专家对在研的创新新药进行阶段性论证。对立题依据做充分的调研与分析,做好基础文献的查询、市场调研、科学依据论证、技术研究难点的讨论及技术可行性方案的设计;
(2)建立预实验机制。预试验的结果可以大大降低创新新药药效、毒副作用等方面的风险;预实验费用相对较低,可以通过较低的资金成本,达到小规模实验论据;同时为以后开展全面的安评实验打下基础,摸索并建立更为合理的动物模型条件;
(3)充分利用国家支持技术开发,鼓励创新新药研究的政策。CFDA药品审评中心响应国家号召,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对于创新新药研发的鼓励政策,例如:创新新药研发过程中审评专家可以早期介入研发设计,避免出现实验方案错误;再如:创新新药的注册审批可以享受快速审评绿色通道;还有创新新药可以享受宽进严出的审批模式等。
(4)公司计划在创新新药开发的不同阶段适时的引进风险投资机构,为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保证项目进度顺利进行,与投资人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5)公司放眼全球市场,对创新新药采用国外、国内同时布局的思路,采取知识产权许可及技术许可的方式寻求国外区域合作,同时进行创新新药的研究及FDA注册申报,利用国内外注册申报的政策差异和时限特点,缩短新药注册申报时间。
6、坏账损失的风险
由于医药研发具有显著的高风险、高投入和长周期等特点,公司的技术转让和技术开发服务合同的执行周期跨度普遍较长。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的上市药企及大中型药品制造企业,这类药企资金实力雄厚,信誉良好。随着公司客户数量的增加及回款周期较长原因造成报告期内较2017年末坏账准备增加1,206.20万元,应收账款余额较2017年末降低54.31%,公司仍然存在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近两年CFDA相关部门出台新政,号召去库存,加快技术审评时限,报告期内,公司共计有22个项目获得药品临床试验批件,这将促进公司相关项目合同的应收账款得以逐渐消化,坏账损失风险减小。
针对坏账损失风险,我公司采取的对策如下:
(1)积极与合作方沟通由于政策调整,导致的合同变更,与实验方案调整;
(2)加强对应收账款的追踪及催收工作;
(3)进一步细化收款步骤以加快回款速度;
(4)提高预收款比例以减少后期收款的风险。
7、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现行增值税税收法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及《实施条例》第九十条,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其中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公司2016-2018年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的优惠政策。如果以上政策变动,公司将面临税负加重的风险。针对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公司采取以下措施:
(1)积极学习国家税收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时掌握政策动向,最大程度享受税收优惠;
(2)努力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及盈利能力,提高自身抗风险能力,降低对税收优惠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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