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018-01-11 |
停止实施 |
北京江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其他金融业 |
—— |
江川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 |
—— |
25 |
根据公司发展及资产结构优化的需要,结合股转公司政策要求,江川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北京江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川小贷”)25%的股权。首次挂牌价将不低于2016年度江川小贷审计报告确定的价值。为更好地发现价格,公司决定通过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协议或竞价确定受让方。 |
| 2 |
2018-01-11 |
停止实施 |
北京江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其他金融业 |
—— |
江川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 |
—— |
25 |
根据公司发展及资产结构优化的需要,结合股转公司政策要求,江川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北京江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川小贷”)25%的股权。首次挂牌价将不低于2016年度江川小贷审计报告确定的价值。为更好地发现价格,公司决定通过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协议或竞价确定受让方。 |
| 3 |
2018-01-11 |
停止实施 |
北京江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其他金融业 |
北京江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北京江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
—— |
25 |
根据公司发展及资产结构优化的需要,结合股转公司政策要求,江川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北京江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川小贷”)25%的股权。首次挂牌价将不低于2016年度江川小贷审计报告确定的价值。为更好地发现价格,公司决定通过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协议或竞价确定受让方。 |
| 4 |
2017-08-07 |
股东大会通过 |
北京江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其他金融业 |
—— |
江川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 |
—— |
25 |
根据公司发展及资产结构优化的需要,结合股转公司政策要求,江川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北京江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川小贷”)25%的股权。首次挂牌价将不低于2016年度江川小贷审计报告确定的价值。为更好地发现价格,公司决定通过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协议或竞价确定受让方。 |
| 5 |
2017-03-08 |
股东大会通过 |
江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江川控股有限公司 |
—— |
1500 |
CNY |
30 |
本公司拟与江川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川控股”)、北京江川汇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川汇瑞”)共同出资设立参股公司江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00.00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20,0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40.00%,江川控股出资人民币15,0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30.00%,江川汇瑞出资人民币15,0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30.00%。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账面价168,185,106.45 元,总负债账面价5,547,272.51 元,净资产账面价162,637,833.94元;公司本次对外投资金额为2000万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1.89%,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2.30%,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 6 |
2017-03-08 |
股东大会通过 |
江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江川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 |
2000 |
CNY |
40 |
本公司拟与江川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川控股”)、北京江川汇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川汇瑞”)共同出资设立参股公司江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00.00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20,0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40.00%,江川控股出资人民币15,0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30.00%,江川汇瑞出资人民币15,0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30.00%。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账面价168,185,106.45 元,总负债账面价5,547,272.51 元,净资产账面价162,637,833.94元;公司本次对外投资金额为2000万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1.89%,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2.30%,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 7 |
2017-03-08 |
股东大会通过 |
江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北京江川汇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
1500 |
CNY |
30 |
本公司拟与江川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川控股”)、北京江川汇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川汇瑞”)共同出资设立参股公司江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00.00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20,0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40.00%,江川控股出资人民币15,0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30.00%,江川汇瑞出资人民币15,0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30.00%。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账面价168,185,106.45 元,总负债账面价5,547,272.51 元,净资产账面价162,637,833.94元;公司本次对外投资金额为2000万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1.89%,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2.30%,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 8 |
2016-11-15 |
股东大会通过 |
北京江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其他金融业 |
江川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京卫医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2700 |
CNY |
20 |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京卫医药持有的江川小贷20%股权,本次收购的交易总金额为2700万元。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账面价值168,185,106.45元,总负债账面价值5,547,272.51元,净资产账面价值162,637,833.94元;公司本次收购标的京卫医药持有的江川小贷20%的股权金额为2700万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6.05%,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6.60%。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因此本次收购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