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018-08-04 |
实施中 |
上海上虹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 |
上海上虹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上海上虹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14280 |
CNY |
51 |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上海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益丰”)与上海虹桥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虹药业”)签署《上海上虹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上海益丰收购上海上虹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51%的股权,目标公司100%股权作价28,000.00万元,上海益丰收购目标公司51%的股权,交易价格为14,280.00万元。 |
| 2 |
2018-06-23 |
董事会预案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95.47 |
CNY |
0.0596 |
益丰药房拟分别向石朴英、吴晓明、孙伟、索晓梅、道韩投资、尹国英、陈玉强、田红霞、胡海鹰、长堤投资、老药铺管理、梁林涛、新荣管理、李锡银、新弘管理、苏华、思行管理、中智大药房、刘毅(男)、刘劲松、卢华莉、王海红、杨玉洁、高俊莲、张海青、李媛、郭锋、刘毅(女)、白冰、谷随霞、姚鑫、包芳芳、崔树平、王静、杜月青、李东升、谢志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新兴药房86.31%股权。其中,以现金方式购买新兴药房48.96%股权,拟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后实施;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新兴药房37.35%股权,拟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营者集中审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现金收购是后续发行股份收购剩余股份的基础,后续发行股份是否获得监管部门核准不作为现金收购的前提条件。以2018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新兴药房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59,980.00万元。因新兴药房于基准日后经股东大会决议将其截至2018年3月31日账面累计未分配利润2,620.00万元进行分配,进行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157,360.00万元。根据上述评估结果,考虑到标的公司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意义及良好的协同效应,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标的公司100%股权作价合计160,300.00万元,新兴药房86.31%股权相应的作价为138,358.71万元。其中,新兴药房48.96%股权的交易价格为78,484.18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新兴药房37.35%股权的交易价格为59,874.53万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 |
| 3 |
2018-06-23 |
董事会预案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386.76 |
CNY |
0.2413 |
益丰药房拟分别向石朴英、吴晓明、孙伟、索晓梅、道韩投资、尹国英、陈玉强、田红霞、胡海鹰、长堤投资、老药铺管理、梁林涛、新荣管理、李锡银、新弘管理、苏华、思行管理、中智大药房、刘毅(男)、刘劲松、卢华莉、王海红、杨玉洁、高俊莲、张海青、李媛、郭锋、刘毅(女)、白冰、谷随霞、姚鑫、包芳芳、崔树平、王静、杜月青、李东升、谢志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新兴药房86.31%股权。其中,以现金方式购买新兴药房48.96%股权,拟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后实施;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新兴药房37.35%股权,拟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营者集中审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现金收购是后续发行股份收购剩余股份的基础,后续发行股份是否获得监管部门核准不作为现金收购的前提条件。以2018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新兴药房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59,980.00万元。因新兴药房于基准日后经股东大会决议将其截至2018年3月31日账面累计未分配利润2,620.00万元进行分配,进行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157,360.00万元。根据上述评估结果,考虑到标的公司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意义及良好的协同效应,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标的公司100%股权作价合计160,300.00万元,新兴药房86.31%股权相应的作价为138,358.71万元。其中,新兴药房48.96%股权的交易价格为78,484.18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新兴药房37.35%股权的交易价格为59,874.53万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 |
| 4 |
2018-06-23 |
董事会预案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848.67 |
CNY |
0.5294 |
益丰药房拟分别向石朴英、吴晓明、孙伟、索晓梅、道韩投资、尹国英、陈玉强、田红霞、胡海鹰、长堤投资、老药铺管理、梁林涛、新荣管理、李锡银、新弘管理、苏华、思行管理、中智大药房、刘毅(男)、刘劲松、卢华莉、王海红、杨玉洁、高俊莲、张海青、李媛、郭锋、刘毅(女)、白冰、谷随霞、姚鑫、包芳芳、崔树平、王静、杜月青、李东升、谢志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新兴药房86.31%股权。其中,以现金方式购买新兴药房48.96%股权,拟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后实施;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新兴药房37.35%股权,拟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营者集中审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现金收购是后续发行股份收购剩余股份的基础,后续发行股份是否获得监管部门核准不作为现金收购的前提条件。以2018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新兴药房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59,980.00万元。因新兴药房于基准日后经股东大会决议将其截至2018年3月31日账面累计未分配利润2,620.00万元进行分配,进行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157,360.00万元。根据上述评估结果,考虑到标的公司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意义及良好的协同效应,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标的公司100%股权作价合计160,300.00万元,新兴药房86.31%股权相应的作价为138,358.71万元。其中,新兴药房48.96%股权的交易价格为78,484.18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新兴药房37.35%股权的交易价格为59,874.53万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 |
| 5 |
2018-06-23 |
董事会预案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11050.42 |
CNY |
6.8936 |
益丰药房拟分别向石朴英、吴晓明、孙伟、索晓梅、道韩投资、尹国英、陈玉强、田红霞、胡海鹰、长堤投资、老药铺管理、梁林涛、新荣管理、李锡银、新弘管理、苏华、思行管理、中智大药房、刘毅(男)、刘劲松、卢华莉、王海红、杨玉洁、高俊莲、张海青、李媛、郭锋、刘毅(女)、白冰、谷随霞、姚鑫、包芳芳、崔树平、王静、杜月青、李东升、谢志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新兴药房86.31%股权。其中,以现金方式购买新兴药房48.96%股权,拟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后实施;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新兴药房37.35%股权,拟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营者集中审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现金收购是后续发行股份收购剩余股份的基础,后续发行股份是否获得监管部门核准不作为现金收购的前提条件。以2018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新兴药房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59,980.00万元。因新兴药房于基准日后经股东大会决议将其截至2018年3月31日账面累计未分配利润2,620.00万元进行分配,进行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157,360.00万元。根据上述评估结果,考虑到标的公司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意义及良好的协同效应,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标的公司100%股权作价合计160,300.00万元,新兴药房86.31%股权相应的作价为138,358.71万元。其中,新兴药房48.96%股权的交易价格为78,484.18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新兴药房37.35%股权的交易价格为59,874.53万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 |
| 6 |
2018-06-23 |
董事会预案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2630 |
CNY |
1.6407 |
益丰药房拟分别向石朴英、吴晓明、孙伟、索晓梅、道韩投资、尹国英、陈玉强、田红霞、胡海鹰、长堤投资、老药铺管理、梁林涛、新荣管理、李锡银、新弘管理、苏华、思行管理、中智大药房、刘毅(男)、刘劲松、卢华莉、王海红、杨玉洁、高俊莲、张海青、李媛、郭锋、刘毅(女)、白冰、谷随霞、姚鑫、包芳芳、崔树平、王静、杜月青、李东升、谢志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新兴药房86.31%股权。其中,以现金方式购买新兴药房48.96%股权,拟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后实施;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新兴药房37.35%股权,拟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营者集中审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现金收购是后续发行股份收购剩余股份的基础,后续发行股份是否获得监管部门核准不作为现金收购的前提条件。以2018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新兴药房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59,980.00万元。因新兴药房于基准日后经股东大会决议将其截至2018年3月31日账面累计未分配利润2,620.00万元进行分配,进行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157,360.00万元。根据上述评估结果,考虑到标的公司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意义及良好的协同效应,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标的公司100%股权作价合计160,300.00万元,新兴药房86.31%股权相应的作价为138,358.71万元。其中,新兴药房48.96%股权的交易价格为78,484.18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新兴药房37.35%股权的交易价格为59,874.53万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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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3 |
董事会预案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190.95 |
CNY |
0.1191 |
益丰药房拟分别向石朴英、吴晓明、孙伟、索晓梅、道韩投资、尹国英、陈玉强、田红霞、胡海鹰、长堤投资、老药铺管理、梁林涛、新荣管理、李锡银、新弘管理、苏华、思行管理、中智大药房、刘毅(男)、刘劲松、卢华莉、王海红、杨玉洁、高俊莲、张海青、李媛、郭锋、刘毅(女)、白冰、谷随霞、姚鑫、包芳芳、崔树平、王静、杜月青、李东升、谢志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新兴药房86.31%股权。其中,以现金方式购买新兴药房48.96%股权,拟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后实施;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新兴药房37.35%股权,拟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营者集中审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现金收购是后续发行股份收购剩余股份的基础,后续发行股份是否获得监管部门核准不作为现金收购的前提条件。以2018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新兴药房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59,980.00万元。因新兴药房于基准日后经股东大会决议将其截至2018年3月31日账面累计未分配利润2,620.00万元进行分配,进行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157,360.00万元。根据上述评估结果,考虑到标的公司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意义及良好的协同效应,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标的公司100%股权作价合计160,300.00万元,新兴药房86.31%股权相应的作价为138,358.71万元。其中,新兴药房48.96%股权的交易价格为78,484.18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新兴药房37.35%股权的交易价格为59,874.53万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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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3 |
董事会预案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763.8 |
CNY |
0.4765 |
益丰药房拟分别向石朴英、吴晓明、孙伟、索晓梅、道韩投资、尹国英、陈玉强、田红霞、胡海鹰、长堤投资、老药铺管理、梁林涛、新荣管理、李锡银、新弘管理、苏华、思行管理、中智大药房、刘毅(男)、刘劲松、卢华莉、王海红、杨玉洁、高俊莲、张海青、李媛、郭锋、刘毅(女)、白冰、谷随霞、姚鑫、包芳芳、崔树平、王静、杜月青、李东升、谢志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新兴药房86.31%股权。其中,以现金方式购买新兴药房48.96%股权,拟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后实施;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新兴药房37.35%股权,拟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营者集中审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现金收购是后续发行股份收购剩余股份的基础,后续发行股份是否获得监管部门核准不作为现金收购的前提条件。以2018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新兴药房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59,980.00万元。因新兴药房于基准日后经股东大会决议将其截至2018年3月31日账面累计未分配利润2,620.00万元进行分配,进行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157,360.00万元。根据上述评估结果,考虑到标的公司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意义及良好的协同效应,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标的公司100%股权作价合计160,300.00万元,新兴药房86.31%股权相应的作价为138,358.71万元。其中,新兴药房48.96%股权的交易价格为78,484.18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新兴药房37.35%股权的交易价格为59,874.53万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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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3 |
董事会预案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11594.98 |
CNY |
7.2333 |
益丰药房拟分别向石朴英、吴晓明、孙伟、索晓梅、道韩投资、尹国英、陈玉强、田红霞、胡海鹰、长堤投资、老药铺管理、梁林涛、新荣管理、李锡银、新弘管理、苏华、思行管理、中智大药房、刘毅(男)、刘劲松、卢华莉、王海红、杨玉洁、高俊莲、张海青、李媛、郭锋、刘毅(女)、白冰、谷随霞、姚鑫、包芳芳、崔树平、王静、杜月青、李东升、谢志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新兴药房86.31%股权。其中,以现金方式购买新兴药房48.96%股权,拟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后实施;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新兴药房37.35%股权,拟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营者集中审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现金收购是后续发行股份收购剩余股份的基础,后续发行股份是否获得监管部门核准不作为现金收购的前提条件。以2018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新兴药房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59,980.00万元。因新兴药房于基准日后经股东大会决议将其截至2018年3月31日账面累计未分配利润2,620.00万元进行分配,进行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157,360.00万元。根据上述评估结果,考虑到标的公司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意义及良好的协同效应,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标的公司100%股权作价合计160,300.00万元,新兴药房86.31%股权相应的作价为138,358.71万元。其中,新兴药房48.96%股权的交易价格为78,484.18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新兴药房37.35%股权的交易价格为59,874.53万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 |
| 10 |
2018-06-23 |
董事会预案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13154.42 |
CNY |
8.2062 |
益丰药房拟分别向石朴英、吴晓明、孙伟、索晓梅、道韩投资、尹国英、陈玉强、田红霞、胡海鹰、长堤投资、老药铺管理、梁林涛、新荣管理、李锡银、新弘管理、苏华、思行管理、中智大药房、刘毅(男)、刘劲松、卢华莉、王海红、杨玉洁、高俊莲、张海青、李媛、郭锋、刘毅(女)、白冰、谷随霞、姚鑫、包芳芳、崔树平、王静、杜月青、李东升、谢志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新兴药房86.31%股权。其中,以现金方式购买新兴药房48.96%股权,拟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后实施;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新兴药房37.35%股权,拟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营者集中审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现金收购是后续发行股份收购剩余股份的基础,后续发行股份是否获得监管部门核准不作为现金收购的前提条件。以2018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新兴药房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59,980.00万元。因新兴药房于基准日后经股东大会决议将其截至2018年3月31日账面累计未分配利润2,620.00万元进行分配,进行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157,360.00万元。根据上述评估结果,考虑到标的公司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意义及良好的协同效应,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标的公司100%股权作价合计160,300.00万元,新兴药房86.31%股权相应的作价为138,358.71万元。其中,新兴药房48.96%股权的交易价格为78,484.18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新兴药房37.35%股权的交易价格为59,874.53万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 |
| 11 |
2018-06-23 |
董事会预案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3512.27 |
CNY |
2.1911 |
益丰药房拟分别向石朴英、吴晓明、孙伟、索晓梅、道韩投资、尹国英、陈玉强、田红霞、胡海鹰、长堤投资、老药铺管理、梁林涛、新荣管理、李锡银、新弘管理、苏华、思行管理、中智大药房、刘毅(男)、刘劲松、卢华莉、王海红、杨玉洁、高俊莲、张海青、李媛、郭锋、刘毅(女)、白冰、谷随霞、姚鑫、包芳芳、崔树平、王静、杜月青、李东升、谢志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新兴药房86.31%股权。其中,以现金方式购买新兴药房48.96%股权,拟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后实施;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新兴药房37.35%股权,拟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营者集中审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现金收购是后续发行股份收购剩余股份的基础,后续发行股份是否获得监管部门核准不作为现金收购的前提条件。以2018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新兴药房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59,980.00万元。因新兴药房于基准日后经股东大会决议将其截至2018年3月31日账面累计未分配利润2,620.00万元进行分配,进行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157,360.00万元。根据上述评估结果,考虑到标的公司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意义及良好的协同效应,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标的公司100%股权作价合计160,300.00万元,新兴药房86.31%股权相应的作价为138,358.71万元。其中,新兴药房48.96%股权的交易价格为78,484.18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新兴药房37.35%股权的交易价格为59,874.53万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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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3 |
董事会预案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381.91 |
CNY |
0.2382 |
益丰药房拟分别向石朴英、吴晓明、孙伟、索晓梅、道韩投资、尹国英、陈玉强、田红霞、胡海鹰、长堤投资、老药铺管理、梁林涛、新荣管理、李锡银、新弘管理、苏华、思行管理、中智大药房、刘毅(男)、刘劲松、卢华莉、王海红、杨玉洁、高俊莲、张海青、李媛、郭锋、刘毅(女)、白冰、谷随霞、姚鑫、包芳芳、崔树平、王静、杜月青、李东升、谢志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新兴药房86.31%股权。其中,以现金方式购买新兴药房48.96%股权,拟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后实施;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新兴药房37.35%股权,拟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营者集中审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现金收购是后续发行股份收购剩余股份的基础,后续发行股份是否获得监管部门核准不作为现金收购的前提条件。以2018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新兴药房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59,980.00万元。因新兴药房于基准日后经股东大会决议将其截至2018年3月31日账面累计未分配利润2,620.00万元进行分配,进行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157,360.00万元。根据上述评估结果,考虑到标的公司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意义及良好的协同效应,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标的公司100%股权作价合计160,300.00万元,新兴药房86.31%股权相应的作价为138,358.71万元。其中,新兴药房48.96%股权的交易价格为78,484.18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新兴药房37.35%股权的交易价格为59,874.53万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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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3 |
董事会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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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5007.17 |
CNY |
3.1236 |
益丰药房拟分别向石朴英、吴晓明、孙伟、索晓梅、道韩投资、尹国英、陈玉强、田红霞、胡海鹰、长堤投资、老药铺管理、梁林涛、新荣管理、李锡银、新弘管理、苏华、思行管理、中智大药房、刘毅(男)、刘劲松、卢华莉、王海红、杨玉洁、高俊莲、张海青、李媛、郭锋、刘毅(女)、白冰、谷随霞、姚鑫、包芳芳、崔树平、王静、杜月青、李东升、谢志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新兴药房86.31%股权。其中,以现金方式购买新兴药房48.96%股权,拟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后实施;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新兴药房37.35%股权,拟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营者集中审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现金收购是后续发行股份收购剩余股份的基础,后续发行股份是否获得监管部门核准不作为现金收购的前提条件。以2018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新兴药房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59,980.00万元。因新兴药房于基准日后经股东大会决议将其截至2018年3月31日账面累计未分配利润2,620.00万元进行分配,进行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157,360.00万元。根据上述评估结果,考虑到标的公司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意义及良好的协同效应,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标的公司100%股权作价合计160,300.00万元,新兴药房86.31%股权相应的作价为138,358.71万元。其中,新兴药房48.96%股权的交易价格为78,484.18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新兴药房37.35%股权的交易价格为59,874.53万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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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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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2885.49 |
CNY |
1.8 |
益丰药房拟分别向石朴英、吴晓明、孙伟、索晓梅、道韩投资、尹国英、陈玉强、田红霞、胡海鹰、长堤投资、老药铺管理、梁林涛、新荣管理、李锡银、新弘管理、苏华、思行管理、中智大药房、刘毅(男)、刘劲松、卢华莉、王海红、杨玉洁、高俊莲、张海青、李媛、郭锋、刘毅(女)、白冰、谷随霞、姚鑫、包芳芳、崔树平、王静、杜月青、李东升、谢志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新兴药房86.31%股权。其中,以现金方式购买新兴药房48.96%股权,拟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后实施;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新兴药房37.35%股权,拟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营者集中审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现金收购是后续发行股份收购剩余股份的基础,后续发行股份是否获得监管部门核准不作为现金收购的前提条件。以2018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新兴药房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59,980.00万元。因新兴药房于基准日后经股东大会决议将其截至2018年3月31日账面累计未分配利润2,620.00万元进行分配,进行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157,360.00万元。根据上述评估结果,考虑到标的公司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意义及良好的协同效应,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标的公司100%股权作价合计160,300.00万元,新兴药房86.31%股权相应的作价为138,358.71万元。其中,新兴药房48.96%股权的交易价格为78,484.18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新兴药房37.35%股权的交易价格为59,874.53万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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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3 |
董事会预案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190.95 |
CNY |
0.1191 |
益丰药房拟分别向石朴英、吴晓明、孙伟、索晓梅、道韩投资、尹国英、陈玉强、田红霞、胡海鹰、长堤投资、老药铺管理、梁林涛、新荣管理、李锡银、新弘管理、苏华、思行管理、中智大药房、刘毅(男)、刘劲松、卢华莉、王海红、杨玉洁、高俊莲、张海青、李媛、郭锋、刘毅(女)、白冰、谷随霞、姚鑫、包芳芳、崔树平、王静、杜月青、李东升、谢志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新兴药房86.31%股权。其中,以现金方式购买新兴药房48.96%股权,拟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后实施;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新兴药房37.35%股权,拟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营者集中审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现金收购是后续发行股份收购剩余股份的基础,后续发行股份是否获得监管部门核准不作为现金收购的前提条件。以2018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新兴药房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59,980.00万元。因新兴药房于基准日后经股东大会决议将其截至2018年3月31日账面累计未分配利润2,620.00万元进行分配,进行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157,360.00万元。根据上述评估结果,考虑到标的公司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意义及良好的协同效应,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标的公司100%股权作价合计160,300.00万元,新兴药房86.31%股权相应的作价为138,358.71万元。其中,新兴药房48.96%股权的交易价格为78,484.18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新兴药房37.35%股权的交易价格为59,874.53万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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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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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7.32 |
CNY |
3.5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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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94.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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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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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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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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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95.47 |
CNY |
0.05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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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预案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5304.2 |
CNY |
3.3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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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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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04 |
CNY |
0.1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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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3 |
董事会预案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3.6 |
CNY |
0.0022 |
益丰药房拟分别向石朴英、吴晓明、孙伟、索晓梅、道韩投资、尹国英、陈玉强、田红霞、胡海鹰、长堤投资、老药铺管理、梁林涛、新荣管理、李锡银、新弘管理、苏华、思行管理、中智大药房、刘毅(男)、刘劲松、卢华莉、王海红、杨玉洁、高俊莲、张海青、李媛、郭锋、刘毅(女)、白冰、谷随霞、姚鑫、包芳芳、崔树平、王静、杜月青、李东升、谢志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新兴药房86.31%股权。其中,以现金方式购买新兴药房48.96%股权,拟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后实施;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新兴药房37.35%股权,拟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营者集中审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现金收购是后续发行股份收购剩余股份的基础,后续发行股份是否获得监管部门核准不作为现金收购的前提条件。以2018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新兴药房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59,980.00万元。因新兴药房于基准日后经股东大会决议将其截至2018年3月31日账面累计未分配利润2,620.00万元进行分配,进行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157,360.00万元。根据上述评估结果,考虑到标的公司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意义及良好的协同效应,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标的公司100%股权作价合计160,300.00万元,新兴药房86.31%股权相应的作价为138,358.71万元。其中,新兴药房48.96%股权的交易价格为78,484.18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新兴药房37.35%股权的交易价格为59,874.53万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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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3 |
董事会预案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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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91 |
CNY |
0.2382 |
益丰药房拟分别向石朴英、吴晓明、孙伟、索晓梅、道韩投资、尹国英、陈玉强、田红霞、胡海鹰、长堤投资、老药铺管理、梁林涛、新荣管理、李锡银、新弘管理、苏华、思行管理、中智大药房、刘毅(男)、刘劲松、卢华莉、王海红、杨玉洁、高俊莲、张海青、李媛、郭锋、刘毅(女)、白冰、谷随霞、姚鑫、包芳芳、崔树平、王静、杜月青、李东升、谢志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新兴药房86.31%股权。其中,以现金方式购买新兴药房48.96%股权,拟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后实施;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新兴药房37.35%股权,拟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营者集中审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现金收购是后续发行股份收购剩余股份的基础,后续发行股份是否获得监管部门核准不作为现金收购的前提条件。以2018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新兴药房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59,980.00万元。因新兴药房于基准日后经股东大会决议将其截至2018年3月31日账面累计未分配利润2,620.00万元进行分配,进行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157,360.00万元。根据上述评估结果,考虑到标的公司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意义及良好的协同效应,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标的公司100%股权作价合计160,300.00万元,新兴药房86.31%股权相应的作价为138,358.71万元。其中,新兴药房48.96%股权的交易价格为78,484.18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新兴药房37.35%股权的交易价格为59,874.53万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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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3 |
董事会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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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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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04 |
CNY |
0.68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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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3 |
董事会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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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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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8.94 |
CNY |
0.4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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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3 |
董事会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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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4.36 |
CNY |
3.2653 |
益丰药房拟分别向石朴英、吴晓明、孙伟、索晓梅、道韩投资、尹国英、陈玉强、田红霞、胡海鹰、长堤投资、老药铺管理、梁林涛、新荣管理、李锡银、新弘管理、苏华、思行管理、中智大药房、刘毅(男)、刘劲松、卢华莉、王海红、杨玉洁、高俊莲、张海青、李媛、郭锋、刘毅(女)、白冰、谷随霞、姚鑫、包芳芳、崔树平、王静、杜月青、李东升、谢志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新兴药房86.31%股权。其中,以现金方式购买新兴药房48.96%股权,拟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后实施;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新兴药房37.35%股权,拟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营者集中审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现金收购是后续发行股份收购剩余股份的基础,后续发行股份是否获得监管部门核准不作为现金收购的前提条件。以2018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新兴药房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59,980.00万元。因新兴药房于基准日后经股东大会决议将其截至2018年3月31日账面累计未分配利润2,620.00万元进行分配,进行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157,360.00万元。根据上述评估结果,考虑到标的公司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意义及良好的协同效应,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标的公司100%股权作价合计160,300.00万元,新兴药房86.31%股权相应的作价为138,358.71万元。其中,新兴药房48.96%股权的交易价格为78,484.18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新兴药房37.35%股权的交易价格为59,874.53万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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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3 |
董事会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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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68.78 |
CNY |
5.9693 |
益丰药房拟分别向石朴英、吴晓明、孙伟、索晓梅、道韩投资、尹国英、陈玉强、田红霞、胡海鹰、长堤投资、老药铺管理、梁林涛、新荣管理、李锡银、新弘管理、苏华、思行管理、中智大药房、刘毅(男)、刘劲松、卢华莉、王海红、杨玉洁、高俊莲、张海青、李媛、郭锋、刘毅(女)、白冰、谷随霞、姚鑫、包芳芳、崔树平、王静、杜月青、李东升、谢志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新兴药房86.31%股权。其中,以现金方式购买新兴药房48.96%股权,拟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后实施;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新兴药房37.35%股权,拟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营者集中审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现金收购是后续发行股份收购剩余股份的基础,后续发行股份是否获得监管部门核准不作为现金收购的前提条件。以2018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新兴药房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59,980.00万元。因新兴药房于基准日后经股东大会决议将其截至2018年3月31日账面累计未分配利润2,620.00万元进行分配,进行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157,360.00万元。根据上述评估结果,考虑到标的公司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意义及良好的协同效应,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标的公司100%股权作价合计160,300.00万元,新兴药房86.31%股权相应的作价为138,358.71万元。其中,新兴药房48.96%股权的交易价格为78,484.18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新兴药房37.35%股权的交易价格为59,874.53万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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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3 |
董事会预案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3586.86 |
CNY |
2.2376 |
益丰药房拟分别向石朴英、吴晓明、孙伟、索晓梅、道韩投资、尹国英、陈玉强、田红霞、胡海鹰、长堤投资、老药铺管理、梁林涛、新荣管理、李锡银、新弘管理、苏华、思行管理、中智大药房、刘毅(男)、刘劲松、卢华莉、王海红、杨玉洁、高俊莲、张海青、李媛、郭锋、刘毅(女)、白冰、谷随霞、姚鑫、包芳芳、崔树平、王静、杜月青、李东升、谢志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新兴药房86.31%股权。其中,以现金方式购买新兴药房48.96%股权,拟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后实施;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新兴药房37.35%股权,拟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营者集中审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现金收购是后续发行股份收购剩余股份的基础,后续发行股份是否获得监管部门核准不作为现金收购的前提条件。以2018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新兴药房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59,980.00万元。因新兴药房于基准日后经股东大会决议将其截至2018年3月31日账面累计未分配利润2,620.00万元进行分配,进行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157,360.00万元。根据上述评估结果,考虑到标的公司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意义及良好的协同效应,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标的公司100%股权作价合计160,300.00万元,新兴药房86.31%股权相应的作价为138,358.71万元。其中,新兴药房48.96%股权的交易价格为78,484.18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新兴药房37.35%股权的交易价格为59,874.53万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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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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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47 |
CNY |
0.05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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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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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1082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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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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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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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95 |
CNY |
0.1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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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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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36.22 |
CNY |
0.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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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预案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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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8036.76 |
CNY |
5.0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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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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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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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4047.11 |
CNY |
2.5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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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3 |
董事会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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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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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95 |
CNY |
0.1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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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3 |
董事会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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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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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6.89 |
CNY |
1.48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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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3 |
董事会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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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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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8.07 |
CNY |
1.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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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3 |
董事会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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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8.33 |
CNY |
0.4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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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3 |
董事会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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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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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65.62 |
CNY |
8.6498 |
益丰药房拟分别向石朴英、吴晓明、孙伟、索晓梅、道韩投资、尹国英、陈玉强、田红霞、胡海鹰、长堤投资、老药铺管理、梁林涛、新荣管理、李锡银、新弘管理、苏华、思行管理、中智大药房、刘毅(男)、刘劲松、卢华莉、王海红、杨玉洁、高俊莲、张海青、李媛、郭锋、刘毅(女)、白冰、谷随霞、姚鑫、包芳芳、崔树平、王静、杜月青、李东升、谢志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新兴药房86.31%股权。其中,以现金方式购买新兴药房48.96%股权,拟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后实施;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新兴药房37.35%股权,拟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营者集中审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现金收购是后续发行股份收购剩余股份的基础,后续发行股份是否获得监管部门核准不作为现金收购的前提条件。以2018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新兴药房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59,980.00万元。因新兴药房于基准日后经股东大会决议将其截至2018年3月31日账面累计未分配利润2,620.00万元进行分配,进行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157,360.00万元。根据上述评估结果,考虑到标的公司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意义及良好的协同效应,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标的公司100%股权作价合计160,300.00万元,新兴药房86.31%股权相应的作价为138,358.71万元。其中,新兴药房48.96%股权的交易价格为78,484.18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新兴药房37.35%股权的交易价格为59,874.53万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 |
| 39 |
2018-04-21 |
实施完成 |
湖南峰高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湖南峰高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湖南峰高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2861.23 |
CNY |
45 |
湖南峰高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高实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于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电路97号五田物流园科研楼504房。峰高实业自成立以来,除拥有位于长沙市天心区环保工业园,面积33,664.88平米,国土证号为长国用(2014)第112391号用地(土地属性:工业用地)外,并未发生实际业务。该地块原计划用于建设公司物流配送中心,但因该地块配套设施及多方面的原因,未能按计划开工建设,目前,公司已在长沙高新区建成益丰医药物流园,并投入使用,因此,该地块资产实际上已成为公司的闲置资产。同时,因该地块长期闲置,现面临被长沙市国土局收回的风险。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业务结构,突出和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盘活资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现拟以评估价值6,358.28万元,转让峰高实业100%股权。 |
| 40 |
2018-04-21 |
实施完成 |
湖南峰高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湖南峰高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湖南峰高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3497.05 |
CNY |
55 |
湖南峰高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高实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于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电路97号五田物流园科研楼504房。峰高实业自成立以来,除拥有位于长沙市天心区环保工业园,面积33,664.88平米,国土证号为长国用(2014)第112391号用地(土地属性:工业用地)外,并未发生实际业务。该地块原计划用于建设公司物流配送中心,但因该地块配套设施及多方面的原因,未能按计划开工建设,目前,公司已在长沙高新区建成益丰医药物流园,并投入使用,因此,该地块资产实际上已成为公司的闲置资产。同时,因该地块长期闲置,现面临被长沙市国土局收回的风险。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业务结构,突出和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盘活资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现拟以评估价值6,358.28万元,转让峰高实业100%股权。 |
| 41 |
2018-04-17 |
达成意向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
——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拟以现金及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孙伟、石朴英、索晓梅、陈玉强等持有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权(51%以上),该事项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17日起停牌,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一个月。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
| 42 |
2018-04-17 |
达成意向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
——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拟以现金及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孙伟、石朴英、索晓梅、陈玉强等持有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权(51%以上),该事项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17日起停牌,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一个月。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
| 43 |
2018-01-23 |
股东大会通过 |
湖南峰高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高毅 |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
2861.23 |
CNY |
45 |
湖南峰高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高实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于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电路97号五田物流园科研楼504房。峰高实业自成立以来,除拥有位于长沙市天心区环保工业园,面积33,664.88平米,国土证号为长国用(2014)第112391号用地(土地属性:工业用地)外,并未发生实际业务。该地块原计划用于建设公司物流配送中心,但因该地块配套设施及多方面的原因,未能按计划开工建设,目前,公司已在长沙高新区建成益丰医药物流园,并投入使用,因此,该地块资产实际上已成为公司的闲置资产。同时,因该地块长期闲置,现面临被长沙市国土局收回的风险。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业务结构,突出和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盘活资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现拟以评估价值6,358.28万元,转让峰高实业100%股权。 |
| 44 |
2018-01-23 |
股东大会通过 |
湖南峰高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高峰 |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
3497.05 |
CNY |
55 |
湖南峰高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高实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于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电路97号五田物流园科研楼504房。峰高实业自成立以来,除拥有位于长沙市天心区环保工业园,面积33,664.88平米,国土证号为长国用(2014)第112391号用地(土地属性:工业用地)外,并未发生实际业务。该地块原计划用于建设公司物流配送中心,但因该地块配套设施及多方面的原因,未能按计划开工建设,目前,公司已在长沙高新区建成益丰医药物流园,并投入使用,因此,该地块资产实际上已成为公司的闲置资产。同时,因该地块长期闲置,现面临被长沙市国土局收回的风险。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业务结构,突出和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盘活资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现拟以评估价值6,358.28万元,转让峰高实业100%股权。 |
| 45 |
2018-01-23 |
股东大会通过 |
湖南峰高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高峰 |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
3497.05 |
CNY |
55 |
湖南峰高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高实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于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电路97号五田物流园科研楼504房。峰高实业自成立以来,除拥有位于长沙市天心区环保工业园,面积33,664.88平米,国土证号为长国用(2014)第112391号用地(土地属性:工业用地)外,并未发生实际业务。该地块原计划用于建设公司物流配送中心,但因该地块配套设施及多方面的原因,未能按计划开工建设,目前,公司已在长沙高新区建成益丰医药物流园,并投入使用,因此,该地块资产实际上已成为公司的闲置资产。同时,因该地块长期闲置,现面临被长沙市国土局收回的风险。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业务结构,突出和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盘活资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现拟以评估价值6,358.28万元,转让峰高实业100%股权。 |
| 46 |
2018-01-23 |
股东大会通过 |
湖南峰高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高毅 |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
2861.23 |
CNY |
45 |
湖南峰高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高实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于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电路97号五田物流园科研楼504房。峰高实业自成立以来,除拥有位于长沙市天心区环保工业园,面积33,664.88平米,国土证号为长国用(2014)第112391号用地(土地属性:工业用地)外,并未发生实际业务。该地块原计划用于建设公司物流配送中心,但因该地块配套设施及多方面的原因,未能按计划开工建设,目前,公司已在长沙高新区建成益丰医药物流园,并投入使用,因此,该地块资产实际上已成为公司的闲置资产。同时,因该地块长期闲置,现面临被长沙市国土局收回的风险。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业务结构,突出和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盘活资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现拟以评估价值6,358.28万元,转让峰高实业100%股权。 |
| 47 |
2018-01-06 |
实施中 |
无锡九州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 |
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 |
16830 |
CNY |
51 |
交易基本情况:江苏益丰与贾振斌、吕萍以及九州医药、九州大药房签署《重组收购框架协议》,九州药房将旗下资产和业务重组注入九州医药,资产重组后,标的公司共持有62家零售药店资产和业务,江苏益丰再购买重组后九州医药51%的股权,交易价格为:168,300,000元。 |
| 48 |
2018-01-06 |
实施中 |
无锡九州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 |
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 |
16830 |
CNY |
51 |
交易基本情况:江苏益丰与贾振斌、吕萍以及九州医药、九州大药房签署《重组收购框架协议》,九州药房将旗下资产和业务重组注入九州医药,资产重组后,标的公司共持有62家零售药店资产和业务,江苏益丰再购买重组后九州医药51%的股权,交易价格为:168,300,000元。 |
| 49 |
2018-01-06 |
实施中 |
浏阳天顺所有及控制的43家门店 |
—— |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
陈芝萍、皮翃、李雄 |
3500 |
CNY |
—— |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陈芝萍、皮翃、李雄及浏阳市天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浏阳天顺”)签署《资产收购框架协议》,收购浏阳天顺所有及控制的43家门店的相关资产,相关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天顺”及其门店的经营场地租赁使用权、账面及实物固定资产(不包含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其他建筑物及车辆)、低值易耗品、现有门店装修、天顺品牌字号、会员信息、软件及43家门店经营及医保定点资质等有形或无形的经营性资产,转让价格为3,500万元。同时,以不超过950万元购买其存货。 |
| 50 |
2018-01-06 |
实施中 |
浏阳天顺所有及控制的43家门店 |
—— |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
陈芝萍、皮翃、李雄 |
3500 |
CNY |
—— |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陈芝萍、皮翃、李雄及浏阳市天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浏阳天顺”)签署《资产收购框架协议》,收购浏阳天顺所有及控制的43家门店的相关资产,相关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天顺”及其门店的经营场地租赁使用权、账面及实物固定资产(不包含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其他建筑物及车辆)、低值易耗品、现有门店装修、天顺品牌字号、会员信息、软件及43家门店经营及医保定点资质等有形或无形的经营性资产,转让价格为3,500万元。同时,以不超过950万元购买其存货。 |
| 51 |
2018-01-06 |
实施中 |
江西天顺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 |
江西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 |
4020 |
CNY |
60 |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江西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益丰”)与陈芝萍、皮翃、李雄以及江西天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天顺”)、江西简易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简易康”)签署《重组收购框架协议》,陈芝萍、皮翃、李雄以及江西天顺、简易康以现金出资设立江西天顺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顺”或“交易标的”,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公司设立后陈芝萍、皮翃、李雄将其持有或控制的139家门店资产和业务注入新天顺,公司收购新天顺60%的股权,收购价格为:40,200,000元。 |
| 52 |
2018-01-06 |
实施中 |
江西天顺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 |
江西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 |
4020 |
CNY |
60 |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江西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益丰”)与陈芝萍、皮翃、李雄以及江西天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天顺”)、江西简易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简易康”)签署《重组收购框架协议》,陈芝萍、皮翃、李雄以及江西天顺、简易康以现金出资设立江西天顺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顺”或“交易标的”,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公司设立后陈芝萍、皮翃、李雄将其持有或控制的139家门店资产和业务注入新天顺,公司收购新天顺60%的股权,收购价格为:40,200,000元。 |
| 53 |
2017-10-20 |
董事会预案 |
湖南峰高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高毅 |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
2861.23 |
CNY |
45 |
湖南峰高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高实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于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电路97号五田物流园科研楼504房。峰高实业自成立以来,除拥有位于长沙市天心区环保工业园,面积33,664.88平米,国土证号为长国用(2014)第112391号用地(土地属性:工业用地)外,并未发生实际业务。该地块原计划用于建设公司物流配送中心,但因该地块配套设施及多方面的原因,未能按计划开工建设,目前,公司已在长沙高新区建成益丰医药物流园,并投入使用,因此,该地块资产实际上已成为公司的闲置资产。同时,因该地块长期闲置,现面临被长沙市国土局收回的风险。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业务结构,突出和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盘活资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现拟以评估价值6,358.28万元,转让峰高实业100%股权。 |
| 54 |
2017-10-20 |
董事会预案 |
湖南峰高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高峰 |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
3497.05 |
CNY |
55 |
湖南峰高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高实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于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电路97号五田物流园科研楼504房。峰高实业自成立以来,除拥有位于长沙市天心区环保工业园,面积33,664.88平米,国土证号为长国用(2014)第112391号用地(土地属性:工业用地)外,并未发生实际业务。该地块原计划用于建设公司物流配送中心,但因该地块配套设施及多方面的原因,未能按计划开工建设,目前,公司已在长沙高新区建成益丰医药物流园,并投入使用,因此,该地块资产实际上已成为公司的闲置资产。同时,因该地块长期闲置,现面临被长沙市国土局收回的风险。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业务结构,突出和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盘活资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现拟以评估价值6,358.28万元,转让峰高实业100%股权。 |
| 55 |
2017-05-10 |
实施中 |
广州增城34家零售药店全部资产和业务 |
—— |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
温献彬、广州康信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6600 |
CNY |
—— |
(一)交易基本情况:公司与温献彬以及广州康信签署《广州康信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重组收购框架协议》,购买重组后的目标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交易标的”),目标公司100%股权的收购价格为:6,600.00万元+实际净资产-转入新公司固定资产的评估价值。(二)本次交易重组方案:温献彬以及广州康信将其持有的全部业务和相关资产注入目标公司,资产重组后的目标公司共持有34家零售药店资产和业务,资产和业务包括34家零售药店的无形资产(包括且不限于“康信”药房品牌字号使用权及顾客会员信息、软件及相关资质等)和经营性资产(包括且不限于货架、空调、电脑、门店装修、存货等)。 |
| 56 |
2017-05-04 |
实施完成 |
CRTD2016092000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
湖南益丰医药有限公司 |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
2082 |
CNY |
—— |
近日,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丰药房”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益丰医药有限公司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以人民币2,082.00万元取得编号为CRTD2016092000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上述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 57 |
2017-03-15 |
董事会预案 |
湖北地区的直属分支机构的全部资产按账面净值 |
—— |
湖北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根据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丰药房”或“公司”)战略规划以及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北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益丰”),并于2017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将湖北地区直属分支机构所有的资产和业务全部划转至湖北益丰。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北益丰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2017-002)》。 |
| 58 |
2017-03-04 |
董事会预案 |
湖北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 |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
—— |
2000 |
CNY |
—— |
根据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丰药房”或“公司”)战略规划以及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于2017年3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在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北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湖北益丰”),承接公司在湖北地区的直属分支机构的全部资产和业务。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59 |
2016-11-23 |
实施完成 |
江苏益丰医药有限公司 |
其他服务业 |
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 |
10000 |
CNY |
—— |
公司于2016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江苏益丰设立江苏益丰医药有限公司。 |
| 60 |
2016-07-15 |
达成意向 |
宿迁市玖玖药品超市连锁有限公司相关资产 |
—— |
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宿迁市玖玖药品超市连锁有限公司 |
5648 |
CNY |
—— |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益丰药房”)之全资子公司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益丰”)与宿迁市玖玖药品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玖公司”)及钱兆帮签署《资产收购框架协议》,收购玖玖公司旗下的55家门店的相关资产,相关资产包括55家门店的无形资产(包括且不限于医药零售经营网络、品牌使用权、顾客会员信息、软件及相关资质等)和经营性资产(包括且不限于经营场地租赁使用权、账面及实物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现有门店装修、商品存货等),收购价格为不超过5,648万元,其中,4,648万元用于支付门店转让费(包括医药零售经营网络、账面及实物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现有门店装修、品牌使用权、会员信息等有形或无形的经营性资产),并以不超过1,000万元购买其有效经营存货(商品),所购买存货具体金额以最终实物交接盘点计算金额为准。 |
| 61 |
2016-07-15 |
达成意向 |
宿迁佳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相关资产 |
—— |
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宿迁佳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5000 |
CNY |
—— |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益丰药房”)之全资子公司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益丰”)与宿迁佳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和医药”)及其股东宋翠玲、杜红江、宿迁佳和贸易有限公司签署《资产收购框架协议》,收购佳和医药旗下的36家门店的相关资产,相关资产包括36家门店的无形资产(包括且不限于医药零售经营网络、品牌使用权、顾客会员信息、软件及相关资质等)和经营性资产(包括且不限于经营场地租赁使用权、账面及实物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现有门店装修、商品存货、电脑、货架、空调等)。收购价格为不超过5,000万元,其中,4,000万元用于支付门店转让费(包括医药零售经营网络、账面及实物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现有门店装修、品牌使用权、会员信息等有形或无形的经营性资产),并以不超过1,000万元购买其存货(商品),所购买存货具体金额以最终实物交接盘点计算金额为准。 |
| 62 |
2016-06-30 |
证监会批准 |
苏州市粤海大药房有限公司 |
—— |
上海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江显兴 |
2480.46266 |
CNY |
33.34 |
2015年8月11日,上海益丰与林渭民、江显兴、陈松进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上海益丰将以7,439.90万元的价格收购林渭民、江显兴、陈松进合计持有的苏州粤海100%股权(以下简称“指定股权”)。本次收购经公司2015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
| 63 |
2016-06-30 |
证监会批准 |
苏州市粤海大药房有限公司 |
—— |
上海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陈松进 |
2478.97468 |
CNY |
33.32 |
2015年8月11日,上海益丰与林渭民、江显兴、陈松进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上海益丰将以7,439.90万元的价格收购林渭民、江显兴、陈松进合计持有的苏州粤海100%股权(以下简称“指定股权”)。本次收购经公司2015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
| 64 |
2016-06-30 |
证监会批准 |
苏州市粤海大药房有限公司 |
—— |
上海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林渭民 |
2480.46266 |
CNY |
33.34 |
2015年8月11日,上海益丰与林渭民、江显兴、陈松进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上海益丰将以7,439.90万元的价格收购林渭民、江显兴、陈松进合计持有的苏州粤海100%股权(以下简称“指定股权”)。本次收购经公司2015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
| 65 |
2016-04-07 |
实施完成 |
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650号地块的使用权 |
—— |
湖南益丰医药控股有限公司 |
常德市国土资源局 |
9260 |
CNY |
—— |
2016年2月5日,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丰药房"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益丰医药控股有限公司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参与了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拍。以人民币9,260.00万元取得编号为650号地块(常国储字[2015]2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常德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上述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按照相关约定,双方将于近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 66 |
2016-03-05 |
达成意向 |
韶关市乡亲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 |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
朱自林 |
—— |
—— |
4.4 |
1、交易基本情况: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甲方”)与谢文、朱自林、谢武、赵菊良、李星荣、曾广文、谢检(以下简称“乙方”)以及韶关市乡亲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乡亲药房”或“丙方”)签署《韶关市乡亲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重组收购框架协议》,由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指定的第三方”)出资设立目标公司“韶关市乡亲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目标公司”),乙方以及丙方将其持有的51家零售门店资产和业务注入目标公司,本公司将向乙方指定的第三方购买目标公司100%股权,购买价格为:9,900.00万元+(目标公司净资产-目标公司固定资产评估价值)。2、本次交易重组方案:谢文、朱自林、谢武、赵菊良、李星荣、曾广文、谢检以及乡亲药房将其持有的51家零售门店资产和业务注入目标公司,资产重组后的目标公司共持有51家零售门店资产和业务,资产和业务包括51家零售门店的无形资产(包括且不限于医药零售经营网络、品牌使用权、顾客会员信息、软件及相关资质等)和经营性资产(包括且不限于货架、空调、电脑、门店装修、符合约定条件的存货等)。目前,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开展,预计3个月完成重组,公司将及时发布进展公告。 |
| 67 |
2016-03-05 |
达成意向 |
韶关市乡亲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 |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
曾广文 |
—— |
—— |
4.2 |
1、交易基本情况: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甲方”)与谢文、朱自林、谢武、赵菊良、李星荣、曾广文、谢检(以下简称“乙方”)以及韶关市乡亲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乡亲药房”或“丙方”)签署《韶关市乡亲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重组收购框架协议》,由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指定的第三方”)出资设立目标公司“韶关市乡亲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目标公司”),乙方以及丙方将其持有的51家零售门店资产和业务注入目标公司,本公司将向乙方指定的第三方购买目标公司100%股权,购买价格为:9,900.00万元+(目标公司净资产-目标公司固定资产评估价值)。2、本次交易重组方案:谢文、朱自林、谢武、赵菊良、李星荣、曾广文、谢检以及乡亲药房将其持有的51家零售门店资产和业务注入目标公司,资产重组后的目标公司共持有51家零售门店资产和业务,资产和业务包括51家零售门店的无形资产(包括且不限于医药零售经营网络、品牌使用权、顾客会员信息、软件及相关资质等)和经营性资产(包括且不限于货架、空调、电脑、门店装修、符合约定条件的存货等)。目前,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开展,预计3个月完成重组,公司将及时发布进展公告。 |
| 68 |
2016-03-05 |
达成意向 |
韶关市乡亲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 |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
谢文 |
—— |
—— |
51.5 |
1、交易基本情况: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甲方”)与谢文、朱自林、谢武、赵菊良、李星荣、曾广文、谢检(以下简称“乙方”)以及韶关市乡亲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乡亲药房”或“丙方”)签署《韶关市乡亲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重组收购框架协议》,由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指定的第三方”)出资设立目标公司“韶关市乡亲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目标公司”),乙方以及丙方将其持有的51家零售门店资产和业务注入目标公司,本公司将向乙方指定的第三方购买目标公司100%股权,购买价格为:9,900.00万元+(目标公司净资产-目标公司固定资产评估价值)。2、本次交易重组方案:谢文、朱自林、谢武、赵菊良、李星荣、曾广文、谢检以及乡亲药房将其持有的51家零售门店资产和业务注入目标公司,资产重组后的目标公司共持有51家零售门店资产和业务,资产和业务包括51家零售门店的无形资产(包括且不限于医药零售经营网络、品牌使用权、顾客会员信息、软件及相关资质等)和经营性资产(包括且不限于货架、空调、电脑、门店装修、符合约定条件的存货等)。目前,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开展,预计3个月完成重组,公司将及时发布进展公告。 |
| 69 |
2016-03-05 |
达成意向 |
韶关市乡亲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 |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
谢检 |
—— |
—— |
3.5 |
1、交易基本情况: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甲方”)与谢文、朱自林、谢武、赵菊良、李星荣、曾广文、谢检(以下简称“乙方”)以及韶关市乡亲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乡亲药房”或“丙方”)签署《韶关市乡亲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重组收购框架协议》,由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指定的第三方”)出资设立目标公司“韶关市乡亲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目标公司”),乙方以及丙方将其持有的51家零售门店资产和业务注入目标公司,本公司将向乙方指定的第三方购买目标公司100%股权,购买价格为:9,900.00万元+(目标公司净资产-目标公司固定资产评估价值)。2、本次交易重组方案:谢文、朱自林、谢武、赵菊良、李星荣、曾广文、谢检以及乡亲药房将其持有的51家零售门店资产和业务注入目标公司,资产重组后的目标公司共持有51家零售门店资产和业务,资产和业务包括51家零售门店的无形资产(包括且不限于医药零售经营网络、品牌使用权、顾客会员信息、软件及相关资质等)和经营性资产(包括且不限于货架、空调、电脑、门店装修、符合约定条件的存货等)。目前,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开展,预计3个月完成重组,公司将及时发布进展公告。 |
| 70 |
2016-03-05 |
达成意向 |
韶关市乡亲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 |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
谢武 |
—— |
—— |
22 |
1、交易基本情况: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甲方”)与谢文、朱自林、谢武、赵菊良、李星荣、曾广文、谢检(以下简称“乙方”)以及韶关市乡亲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乡亲药房”或“丙方”)签署《韶关市乡亲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重组收购框架协议》,由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指定的第三方”)出资设立目标公司“韶关市乡亲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目标公司”),乙方以及丙方将其持有的51家零售门店资产和业务注入目标公司,本公司将向乙方指定的第三方购买目标公司100%股权,购买价格为:9,900.00万元+(目标公司净资产-目标公司固定资产评估价值)。2、本次交易重组方案:谢文、朱自林、谢武、赵菊良、李星荣、曾广文、谢检以及乡亲药房将其持有的51家零售门店资产和业务注入目标公司,资产重组后的目标公司共持有51家零售门店资产和业务,资产和业务包括51家零售门店的无形资产(包括且不限于医药零售经营网络、品牌使用权、顾客会员信息、软件及相关资质等)和经营性资产(包括且不限于货架、空调、电脑、门店装修、符合约定条件的存货等)。目前,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开展,预计3个月完成重组,公司将及时发布进展公告。 |
| 71 |
2016-03-05 |
达成意向 |
韶关市乡亲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 |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
李星荣 |
—— |
—— |
7.2 |
1、交易基本情况: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甲方”)与谢文、朱自林、谢武、赵菊良、李星荣、曾广文、谢检(以下简称“乙方”)以及韶关市乡亲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乡亲药房”或“丙方”)签署《韶关市乡亲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重组收购框架协议》,由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指定的第三方”)出资设立目标公司“韶关市乡亲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目标公司”),乙方以及丙方将其持有的51家零售门店资产和业务注入目标公司,本公司将向乙方指定的第三方购买目标公司100%股权,购买价格为:9,900.00万元+(目标公司净资产-目标公司固定资产评估价值)。2、本次交易重组方案:谢文、朱自林、谢武、赵菊良、李星荣、曾广文、谢检以及乡亲药房将其持有的51家零售门店资产和业务注入目标公司,资产重组后的目标公司共持有51家零售门店资产和业务,资产和业务包括51家零售门店的无形资产(包括且不限于医药零售经营网络、品牌使用权、顾客会员信息、软件及相关资质等)和经营性资产(包括且不限于货架、空调、电脑、门店装修、符合约定条件的存货等)。目前,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开展,预计3个月完成重组,公司将及时发布进展公告。 |
| 72 |
2016-03-05 |
达成意向 |
韶关市乡亲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 |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
赵菊良 |
—— |
—— |
7.2 |
1、交易基本情况: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甲方”)与谢文、朱自林、谢武、赵菊良、李星荣、曾广文、谢检(以下简称“乙方”)以及韶关市乡亲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乡亲药房”或“丙方”)签署《韶关市乡亲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重组收购框架协议》,由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指定的第三方”)出资设立目标公司“韶关市乡亲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目标公司”),乙方以及丙方将其持有的51家零售门店资产和业务注入目标公司,本公司将向乙方指定的第三方购买目标公司100%股权,购买价格为:9,900.00万元+(目标公司净资产-目标公司固定资产评估价值)。2、本次交易重组方案:谢文、朱自林、谢武、赵菊良、李星荣、曾广文、谢检以及乡亲药房将其持有的51家零售门店资产和业务注入目标公司,资产重组后的目标公司共持有51家零售门店资产和业务,资产和业务包括51家零售门店的无形资产(包括且不限于医药零售经营网络、品牌使用权、顾客会员信息、软件及相关资质等)和经营性资产(包括且不限于货架、空调、电脑、门店装修、符合约定条件的存货等)。目前,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开展,预计3个月完成重组,公司将及时发布进展公告。 |
| 73 |
2015-08-21 |
董事会预案 |
武汉隆泰大药房有限公司 |
零售业 |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
俞达、水宁、俞子豪以及湖北隆泰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7100 |
CNY |
100 |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益丰药房”)与俞达、水宁、俞子豪以及湖北隆泰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隆泰”)、武汉隆泰大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隆泰”)签署《重组收购框架协议》,购买重组后武汉隆泰大药房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交易标的”),购买价格为:人民币柒仟壹佰万元整(71,000,000元)再加上经双方确认并经审计评估的重组后的武汉隆泰大药房有限公司的净资产。.本次交易重组方案:俞达、水宁、俞子豪以及湖北隆泰将其持有的零售药店资产和业务注入武汉隆泰,加上武汉隆泰自有门店,资产重组后的武汉隆泰共持有34家零售药店资产和业务,资产和业务包括但不限于34家零售药店的医药零售经营网络、固定资产(不包括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其他建筑物)、低值易耗品、门店装修、品牌使用权、会员信息等有形或无形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符合约定条件的存货。目前,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开展,预计在10月份武汉隆泰重组完成时进行,公司将及时发布进展公告。 |
| 74 |
2015-08-21 |
董事会预案 |
上海五洲所有及控制的5家门店的相关资产 |
零售业 |
上海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曹伟、倪军、龚海勇 |
2700 |
CNY |
—— |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益丰药房”)之子公司上海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益丰”)与上海五洲大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五洲”)签署《资产收购框架协议》,收购上海五洲所有及控制的5家门店的相关资产,相关资产包括但不限于5家门店的医药零售经营网络、固定资产(不包括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其他建筑物)、低值易耗品、门店装修、品牌使用权、会员信息等有形或无形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符合约定条件的存货(以下简称“5家门店相关资产”),收购价格为不超过2,700万元,其中,2,400万元用于支付门店转让费(包括医药零售经营网络、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门店装修、品牌使用权、会员信息等有形或无形的经营性资产),并以不超过300万元购买其存货(商品),所购买存货具体金额以最终实物交接盘点计算金额为准。 |
| 75 |
2015-08-21 |
董事会预案 |
宜昌市广福堂药品零售有限公司以及郑华强、范津瑜所有及控制的11家门店的相关资产 |
零售业 |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
郑华强、范津瑜 |
3580 |
CNY |
—— |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宜昌市广福堂药品零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福堂”)及其实际控制人郑华强、范津瑜签署《资产收购框架协议》,收购广福堂以及郑华强、范津瑜所有及控制的11家门店的相关资产,相关资产包括但不限于11家门店的医药零售经营网络、固定资产(不包括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其他建筑物)、低值易耗品、门店装修、品牌使用权、会员信息等有形或无形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符合约定条件的存货(以下简称“11家门店相关资产”),收购价格为不超过3,580万元,其中,3,180万元用于支付门店转让费(包括11家门店的医药零售经营网络、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门店装修、品牌使用权、会员信息等有形或无形的经营性资产),并以不超过400万元购买其存货(商品),所购买存货具体金额以最终实物交接盘点计算金额为准。 |
| 76 |
2015-08-21 |
董事会预案 |
江西采森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零售业 |
江西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胡飏、胡建明、胡建华、江西采森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2480 |
CNY |
100 |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益丰药房”)之全资子公司江西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益丰”)与江西采森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采森”)签署《资产收购框架协议》,收购江西采森所有及控制的12家门店的相关资产,相关资产包括但不限于12家门店的医药零售经营网络、固定资产(不包括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其他建筑物)、低值易耗品、门店装修、品牌使用权、会员信息等有形或无形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符合约定条件的存货(以下简称“12家门店相关资产”),收购价格为不超过2,480万元,其中,2,180万元用于支付门店转让费(包括医药零售经营网络、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门店装修、品牌使用权、会员信息等有形或无形的经营性资产),并以不超过300万元购买其存货(商品),所购买存货具体金额以最终实物交接盘点计算金额为准。上述收购事项经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