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018-04-03 |
董事会预案 |
宿迁星光鼎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宿迁星光鼎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宿迁星光鼎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北京纵横金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横金鼎”)签署《基金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拟合作发起“宿迁星光鼎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或“基金”)。 |
| 2 |
2018-02-13 |
实施中 |
濮阳市农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专利权94项 |
—— |
濮阳市农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专利权94项 |
濮阳市农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专利权94项 |
497.03 |
CNY |
—— |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光农机”)于2018年2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资产的议案》,同意收购濮阳市农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濮阳农发”)和濮阳市沃野农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野农机”)已授权或已申请中的专利共96项,交易金额为人民币504.94万元,并同意授权给全资子公司星光农机(河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星光”)无偿使用。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收购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3 |
2018-02-13 |
实施中 |
濮阳市沃野农机有限公司专利2项 |
—— |
濮阳市沃野农机有限公司专利2项 |
濮阳市沃野农机有限公司专利2项 |
7.91 |
CNY |
—— |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光农机”)于2018年2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资产的议案》,同意收购濮阳市农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濮阳农发”)和濮阳市沃野农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野农机”)已授权或已申请中的专利共96项,交易金额为人民币504.94万元,并同意授权给全资子公司星光农机(河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星光”)无偿使用。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收购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4 |
2017-06-15 |
董事会预案 |
星光正工(江苏)采棉机有限公司 |
—— |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
钟仁华,王军华,祁力群,朱役斌 |
608 |
CNY |
24.2704 |
基于对采棉机行业发展前景的良好预期,同时为了加强对子公司的有效管理,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608万元人民币收购控股子公司星光正工(江苏)采棉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光正工”)股东钟仁华、王军华、祁力群和朱役斌合计持有的24.2704%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星光正工80.9304%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基于星光正工2016年年度审计报告及第三方年末评估报告,并由各方协商确定。星光正工已于2017年5月26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部分股权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收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5 |
2016-04-20 |
董事会预案 |
光正工(江苏)采棉机有限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
光正工(江苏)采棉机有限公司 |
35500 |
CNY |
—— |
公司董事会同意与星光正工(江苏)采棉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光正工”)及吴和平、钟仁华、祁力群、王军华、朱役斌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增资协议,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所述之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拟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之资金对星光正工进行增资,参考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沃克森评报字[2016]第0332号《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涉及的江苏正工采棉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所确认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2016年2月29日的评估值,各方协商一致确定星光正工于本次增资前的整体估值为5,824.21万元,在此基础上,公司认缴星光正工新增注册资本金额为人民币12,190.4848万元,以所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35,500万元认缴,超出所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即人民币23,309.5152万元计入星光正工资本公积。公司对星光正工所有增资款将由星光正工用于年产800台采棉机项目,并根据该项目的进展和资金需求予以支付。 |
| 6 |
2016-04-20 |
董事会预案 |
星光玉龙机械(湖北)有限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
星光玉龙机械(湖北)有限公司 |
20000 |
CNY |
—— |
公司董事会同意与星光玉龙机械(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光玉龙”)及许玉国、范玮、许巍、范玉珍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增资协议,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所述之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拟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之资金对星光玉龙进行同比例增资,增资价格系参考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18日出具的沃克森评报字【2016】第0337号《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涉及的湖北玉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所确认的星光玉龙股东全部权益于2016年1月31日的评估值,并以各方协商一致确认的星光玉龙于本次增资前的整体估值为人民币3亿元予以确定,在此基础上,公司认缴星光玉龙新增注册资本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以所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20,000万元认缴,超出所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即人民币19,000万元计入星光玉龙资本公积。公司对星光玉龙的所有增资款将由星光玉龙用于年产5,000台压捆机项目,并根据该项目的进展和资金需求予以支付。 |
| 7 |
2016-03-23 |
实施完成 |
江苏正工采棉机有限公司 |
—— |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
吴和平、钟仁华、祁力群、王军华、朱役斌 |
3300 |
CNY |
56.66 |
公司于2016年3月9日与吴和平、钟仁华、祁力群、王军华、朱役斌五名自然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其所持有的江苏正工56.66%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300万元。 |
| 8 |
2016-03-23 |
实施完成 |
湖北玉龙机械有限公司 |
—— |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
许玉国 |
15300 |
CNY |
51 |
收购许玉国持有的湖北玉龙机械有限公司51%股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