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018-08-03 |
实施完成 |
武汉凯普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 |
武汉凯普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武汉凯普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1020 |
CNY |
—— |
公司与Caprico经过反复沟通、磋商,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Caprico拟作为出资的专有技术-流式细胞分析,具体为“单克隆抗体制备方法及流式配套试剂工艺”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双方就具体事宜协商达成一致,并于2018年7月20日就具体合作事宜签署了《合资经营合同》。双方拟合资设立武汉凯普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结合双方资源优势,促进体外诊断领域创新成果(国产流式配套试剂)的产业转化,公司出资102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
| 2 |
2018-08-03 |
实施完成 |
武汉凯普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 |
武汉凯普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武汉凯普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980 |
CNY |
—— |
公司与Caprico经过反复沟通、磋商,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Caprico拟作为出资的专有技术-流式细胞分析,具体为“单克隆抗体制备方法及流式配套试剂工艺”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双方就具体事宜协商达成一致,并于2018年7月20日就具体合作事宜签署了《合资经营合同》。双方拟合资设立武汉凯普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结合双方资源优势,促进体外诊断领域创新成果(国产流式配套试剂)的产业转化,公司出资102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
| 3 |
2018-08-01 |
实施完成 |
泰安国信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泰安国信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泰安国信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510 |
CNY |
—— |
为有效整合泰安市区域内的医疗检验资源,建立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实现以泰安市为中心覆盖下辖区县以及乡镇卫生院临床检验需求,为区域内各级医疗机构提供医学检验检查和诊断服务。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1%的子公司济南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泰安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安塞力斯”)与泰安市国资委旗下的山东国信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国信”)共同投资设立泰安国信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泰安塞力斯出资490万元,占注册资本49%;山东国信出资510万元,占注册资本51%。 |
| 4 |
2018-08-01 |
实施完成 |
泰安国信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泰安国信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泰安国信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490 |
CNY |
—— |
为有效整合泰安市区域内的医疗检验资源,建立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实现以泰安市为中心覆盖下辖区县以及乡镇卫生院临床检验需求,为区域内各级医疗机构提供医学检验检查和诊断服务。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1%的子公司济南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泰安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安塞力斯”)与泰安市国资委旗下的山东国信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国信”)共同投资设立泰安国信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泰安塞力斯出资490万元,占注册资本49%;山东国信出资510万元,占注册资本51%。 |
| 5 |
2018-07-26 |
实施完成 |
提喀科技有限公司 |
—— |
提喀科技有限公司 |
提喀科技有限公司 |
2300 |
CNY |
46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或“公司”)与新余九宫盘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宫盘石”)、宋晓春、张仪于2018年7月13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提喀科技有限公司。 |
| 6 |
2018-07-26 |
实施完成 |
提喀科技有限公司 |
—— |
提喀科技有限公司 |
提喀科技有限公司 |
2550 |
CNY |
51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或“公司”)与新余九宫盘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宫盘石”)、宋晓春、张仪于2018年7月13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提喀科技有限公司。 |
| 7 |
2018-07-26 |
实施完成 |
提喀科技有限公司 |
—— |
提喀科技有限公司 |
提喀科技有限公司 |
50 |
CNY |
1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或“公司”)与新余九宫盘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宫盘石”)、宋晓春、张仪于2018年7月13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提喀科技有限公司。 |
| 8 |
2018-07-26 |
实施完成 |
提喀科技有限公司 |
—— |
提喀科技有限公司 |
提喀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CNY |
2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或“公司”)与新余九宫盘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宫盘石”)、宋晓春、张仪于2018年7月13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提喀科技有限公司。 |
| 9 |
2018-07-13 |
实施完成 |
华润塞力斯(武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华润塞力斯(武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华润塞力斯(武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1715 |
CNY |
49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或“公司”、“乙方”)与华润医药商业集团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医疗器械”或“甲方”)于2018年6月15日签署了《出资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华润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1715万元,持有新公司49%的股权。 |
| 10 |
2018-07-13 |
实施完成 |
华润塞力斯(武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华润塞力斯(武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华润塞力斯(武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1785 |
CNY |
51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或“公司”、“乙方”)与华润医药商业集团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医疗器械”或“甲方”)于2018年6月15日签署了《出资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华润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1715万元,持有新公司49%的股权。 |
| 11 |
2018-06-26 |
实施完成 |
塞力斯(江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塞力斯(江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塞力斯(江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50 |
CNY |
——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或“公司”)与广东科尼奥医疗投资有限公司、黄华于2018年6月14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塞力斯(江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SPD(供应/管理、配送)、区域检验中心等业务,公司出资51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
| 12 |
2018-06-26 |
实施完成 |
塞力斯(江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塞力斯(江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塞力斯(江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440 |
CNY |
——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或“公司”)与广东科尼奥医疗投资有限公司、黄华于2018年6月14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塞力斯(江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SPD(供应/管理、配送)、区域检验中心等业务,公司出资51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
| 13 |
2018-06-26 |
实施完成 |
塞力斯(江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塞力斯(江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塞力斯(江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510 |
CNY |
——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或“公司”)与广东科尼奥医疗投资有限公司、黄华于2018年6月14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塞力斯(江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SPD(供应/管理、配送)、区域检验中心等业务,公司出资51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
| 14 |
2018-06-21 |
实施完成 |
阿克苏咏林瑞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
阿克苏咏林瑞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阿克苏咏林瑞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3000 |
CNY |
—— |
为加强公司在西北地区的市场开拓能力,拓展新的营销渠道,扩大集约化业务市场份额。2018年6月15日,公司与丁栎及标的公司咏林瑞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出资3,000万元,受让丁栎持有的咏林瑞福51%的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咏林瑞福51%股权。 |
| 15 |
2018-03-31 |
实施完成 |
新疆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新疆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60 |
CNY |
3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或“公司”)与向永林、王玉喜、杜轩于2017年12月20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投资设立新疆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的业务,公司出资1020万元,持有新公司51%股权。 |
| 16 |
2018-03-31 |
实施完成 |
新疆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新疆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1020 |
CNY |
51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或“公司”)与向永林、王玉喜、杜轩于2017年12月20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投资设立新疆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的业务,公司出资1020万元,持有新公司51%股权。 |
| 17 |
2018-03-31 |
实施完成 |
新疆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新疆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120 |
CNY |
6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或“公司”)与向永林、王玉喜、杜轩于2017年12月20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投资设立新疆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的业务,公司出资1020万元,持有新公司51%股权。 |
| 18 |
2018-03-31 |
实施完成 |
新疆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新疆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800 |
CNY |
40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或“公司”)与向永林、王玉喜、杜轩于2017年12月20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投资设立新疆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的业务,公司出资1020万元,持有新公司51%股权。 |
| 19 |
2018-03-30 |
实施完成 |
南京塞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南京塞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塞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50 |
CNY |
5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或“公司”)与李巧明、牛钰珍于2018年3月14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南京塞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等业务,公司出资51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
| 20 |
2018-03-30 |
实施完成 |
南京塞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南京塞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塞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510 |
CNY |
51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或“公司”)与李巧明、牛钰珍于2018年3月14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南京塞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等业务,公司出资51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
| 21 |
2018-03-30 |
实施完成 |
南京塞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南京塞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塞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440 |
CNY |
44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或“公司”)与李巧明、牛钰珍于2018年3月14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南京塞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等业务,公司出资51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
| 22 |
2018-03-17 |
实施完成 |
南京塞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南京塞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塞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440 |
CNY |
——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或“公司”)与方智萌、张海泉于2018年1月31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南京塞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51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
| 23 |
2018-03-17 |
实施完成 |
南京塞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南京塞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塞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50 |
CNY |
——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或“公司”)与方智萌、张海泉于2018年1月31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南京塞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51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
| 24 |
2018-03-17 |
实施完成 |
南京塞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南京塞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塞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510 |
CNY |
——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或“公司”)与方智萌、张海泉于2018年1月31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南京塞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51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
| 25 |
2018-03-13 |
实施完成 |
南京赛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南京赛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赛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60 |
CNY |
6 |
(一)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实现扩大市场布局,整合社会资源,积极拓展南京、安徽市场,扩大集约化业务市场份额、拓展新的营销渠道。投资行为完成后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二)上述投资行为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公司目前不存在为新公司提供担保、委托新公司理财,以及新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
| 26 |
2018-03-13 |
实施完成 |
南京赛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南京赛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赛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510 |
CNY |
51 |
(一)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实现扩大市场布局,整合社会资源,积极拓展南京、安徽市场,扩大集约化业务市场份额、拓展新的营销渠道。投资行为完成后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二)上述投资行为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公司目前不存在为新公司提供担保、委托新公司理财,以及新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
| 27 |
2018-03-13 |
实施完成 |
南京赛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南京赛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赛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430 |
CNY |
43 |
(一)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实现扩大市场布局,整合社会资源,积极拓展南京、安徽市场,扩大集约化业务市场份额、拓展新的营销渠道。投资行为完成后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二)上述投资行为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公司目前不存在为新公司提供担保、委托新公司理财,以及新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
| 28 |
2018-02-10 |
实施完成 |
上海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上海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40 |
CNY |
4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或“公司”)与刘宏奎、张路琦于2018年1月12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上海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51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
| 29 |
2018-02-10 |
实施完成 |
上海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上海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450 |
CNY |
45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或“公司”)与刘宏奎、张路琦于2018年1月12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上海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51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
| 30 |
2018-02-10 |
实施完成 |
上海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上海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510 |
CNY |
51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或“公司”)与刘宏奎、张路琦于2018年1月12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上海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51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
| 31 |
2018-01-23 |
实施完成 |
内蒙古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欧仁图雅 |
—— |
800 |
CNY |
——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或“公司”)与欧仁图雅、王玉喜、罗红霞于2017年12月11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内蒙古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102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
| 32 |
2018-01-23 |
实施完成 |
内蒙古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1020 |
CNY |
——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或“公司”)与欧仁图雅、王玉喜、罗红霞于2017年12月11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内蒙古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102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
| 33 |
2018-01-23 |
实施完成 |
内蒙古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1020 |
CNY |
——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或“公司”)与欧仁图雅、王玉喜、罗红霞于2017年12月11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内蒙古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102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
| 34 |
2018-01-23 |
实施完成 |
内蒙古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王玉喜 |
—— |
100 |
CNY |
——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或“公司”)与欧仁图雅、王玉喜、罗红霞于2017年12月11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内蒙古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102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
| 35 |
2018-01-23 |
实施完成 |
内蒙古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王玉喜 |
—— |
100 |
CNY |
——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或“公司”)与欧仁图雅、王玉喜、罗红霞于2017年12月11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内蒙古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102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
| 36 |
2018-01-23 |
实施完成 |
内蒙古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欧仁图雅 |
—— |
800 |
CNY |
——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或“公司”)与欧仁图雅、王玉喜、罗红霞于2017年12月11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内蒙古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102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
| 37 |
2018-01-23 |
实施完成 |
内蒙古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罗红霞 |
—— |
80 |
CNY |
——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或“公司”)与欧仁图雅、王玉喜、罗红霞于2017年12月11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内蒙古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102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
| 38 |
2018-01-23 |
实施完成 |
内蒙古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罗红霞 |
—— |
80 |
CNY |
——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或“公司”)与欧仁图雅、王玉喜、罗红霞于2017年12月11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内蒙古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102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
| 39 |
2018-01-19 |
实施完成 |
湖南捷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谭希丹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34 |
CNY |
5 |
2017年12月26日,公司与戴静芳、彭维云、谭希丹及标的公司湖南捷盈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合计出资1918.8万元,分别受让戴静芳、彭维云、谭希丹分别持有的湖南捷盈21%、15%、5%的股权,塞力斯应支付给戴静芳的股权转让价款为982.8万元,应支付给彭维云的股权转让价款为702万元,应支付给谭希丹的股权转让价款为234万元。受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湖南捷盈92%股权,彭维云仍持有湖南捷盈5%的股权,戴静芳、谭希丹不再持有湖南捷盈的股权。
近日,湖南捷盈已就本次股东股权转让事宜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雨花分局核准的最新营业执照。 |
| 40 |
2018-01-19 |
实施完成 |
湖南捷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戴静芳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82.8 |
CNY |
21 |
2017年12月26日,公司与戴静芳、彭维云、谭希丹及标的公司湖南捷盈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合计出资1918.8万元,分别受让戴静芳、彭维云、谭希丹分别持有的湖南捷盈21%、15%、5%的股权,塞力斯应支付给戴静芳的股权转让价款为982.8万元,应支付给彭维云的股权转让价款为702万元,应支付给谭希丹的股权转让价款为234万元。受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湖南捷盈92%股权,彭维云仍持有湖南捷盈5%的股权,戴静芳、谭希丹不再持有湖南捷盈的股权。
近日,湖南捷盈已就本次股东股权转让事宜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雨花分局核准的最新营业执照。 |
| 41 |
2018-01-19 |
实施完成 |
湖南捷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彭维云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02 |
CNY |
15 |
2017年12月26日,公司与戴静芳、彭维云、谭希丹及标的公司湖南捷盈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合计出资1918.8万元,分别受让戴静芳、彭维云、谭希丹分别持有的湖南捷盈21%、15%、5%的股权,塞力斯应支付给戴静芳的股权转让价款为982.8万元,应支付给彭维云的股权转让价款为702万元,应支付给谭希丹的股权转让价款为234万元。受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湖南捷盈92%股权,彭维云仍持有湖南捷盈5%的股权,戴静芳、谭希丹不再持有湖南捷盈的股权。
近日,湖南捷盈已就本次股东股权转让事宜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雨花分局核准的最新营业执照。 |
| 42 |
2018-01-19 |
实施完成 |
湖南捷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彭维云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02 |
CNY |
15 |
2017年12月26日,公司与戴静芳、彭维云、谭希丹及标的公司湖南捷盈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合计出资1918.8万元,分别受让戴静芳、彭维云、谭希丹分别持有的湖南捷盈21%、15%、5%的股权,塞力斯应支付给戴静芳的股权转让价款为982.8万元,应支付给彭维云的股权转让价款为702万元,应支付给谭希丹的股权转让价款为234万元。受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湖南捷盈92%股权,彭维云仍持有湖南捷盈5%的股权,戴静芳、谭希丹不再持有湖南捷盈的股权。
近日,湖南捷盈已就本次股东股权转让事宜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雨花分局核准的最新营业执照。 |
| 43 |
2018-01-19 |
实施完成 |
湖南捷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谭希丹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34 |
CNY |
5 |
2017年12月26日,公司与戴静芳、彭维云、谭希丹及标的公司湖南捷盈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合计出资1918.8万元,分别受让戴静芳、彭维云、谭希丹分别持有的湖南捷盈21%、15%、5%的股权,塞力斯应支付给戴静芳的股权转让价款为982.8万元,应支付给彭维云的股权转让价款为702万元,应支付给谭希丹的股权转让价款为234万元。受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湖南捷盈92%股权,彭维云仍持有湖南捷盈5%的股权,戴静芳、谭希丹不再持有湖南捷盈的股权。
近日,湖南捷盈已就本次股东股权转让事宜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雨花分局核准的最新营业执照。 |
| 44 |
2018-01-19 |
实施完成 |
湖南捷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戴静芳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82.8 |
CNY |
21 |
2017年12月26日,公司与戴静芳、彭维云、谭希丹及标的公司湖南捷盈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合计出资1918.8万元,分别受让戴静芳、彭维云、谭希丹分别持有的湖南捷盈21%、15%、5%的股权,塞力斯应支付给戴静芳的股权转让价款为982.8万元,应支付给彭维云的股权转让价款为702万元,应支付给谭希丹的股权转让价款为234万元。受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湖南捷盈92%股权,彭维云仍持有湖南捷盈5%的股权,戴静芳、谭希丹不再持有湖南捷盈的股权。
近日,湖南捷盈已就本次股东股权转让事宜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雨花分局核准的最新营业执照。 |
| 45 |
2018-01-13 |
实施中 |
上海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刘宏奎 |
—— |
450 |
CNY |
45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或“公司”)与刘宏奎、张路琦于2018年1月12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上海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51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
| 46 |
2018-01-13 |
实施中 |
上海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510 |
CNY |
51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或“公司”)与刘宏奎、张路琦于2018年1月12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上海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51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
| 47 |
2018-01-13 |
实施中 |
上海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张路琦 |
—— |
40 |
CNY |
4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或“公司”)与刘宏奎、张路琦于2018年1月12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上海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51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
| 48 |
2018-01-13 |
实施中 |
上海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张路琦 |
—— |
40 |
CNY |
4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或“公司”)与刘宏奎、张路琦于2018年1月12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上海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51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
| 49 |
2018-01-13 |
实施中 |
上海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刘宏奎 |
—— |
450 |
CNY |
45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或“公司”)与刘宏奎、张路琦于2018年1月12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上海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51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
| 50 |
2018-01-13 |
实施中 |
上海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510 |
CNY |
51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或“公司”)与刘宏奎、张路琦于2018年1月12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上海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51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
| 51 |
2017-12-21 |
实施中 |
南京塞力斯浩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510 |
CNY |
51 |
(一)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实现扩大市场布局,整合社会资源,积极拓展南京、安徽市场,扩大集约化业务市场份额、拓展新的营销渠道。投资行为完成后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二)上述投资行为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公司目前不存在为新公司提供担保、委托新公司理财,以及新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
| 52 |
2017-12-21 |
实施中 |
新疆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杜轩 |
—— |
60 |
CNY |
3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或“公司”)与向永林、王玉喜、杜轩于2017年12月20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投资设立新疆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的业务,公司出资1020万元,持有新公司51%股权。 |
| 53 |
2017-12-21 |
实施中 |
新疆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王玉喜 |
—— |
120 |
CNY |
6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或“公司”)与向永林、王玉喜、杜轩于2017年12月20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投资设立新疆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的业务,公司出资1020万元,持有新公司51%股权。 |
| 54 |
2017-12-21 |
实施中 |
南京塞力斯浩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罗洪浩 |
—— |
430 |
CNY |
43 |
(一)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实现扩大市场布局,整合社会资源,积极拓展南京、安徽市场,扩大集约化业务市场份额、拓展新的营销渠道。投资行为完成后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二)上述投资行为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公司目前不存在为新公司提供担保、委托新公司理财,以及新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
| 55 |
2017-12-21 |
实施中 |
南京塞力斯浩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张路琦 |
—— |
60 |
CNY |
6 |
(一)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实现扩大市场布局,整合社会资源,积极拓展南京、安徽市场,扩大集约化业务市场份额、拓展新的营销渠道。投资行为完成后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二)上述投资行为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公司目前不存在为新公司提供担保、委托新公司理财,以及新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
| 56 |
2017-12-21 |
实施中 |
新疆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1020 |
CNY |
51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或“公司”)与向永林、王玉喜、杜轩于2017年12月20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投资设立新疆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的业务,公司出资1020万元,持有新公司51%股权。 |
| 57 |
2017-12-21 |
实施中 |
新疆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向永林 |
—— |
800 |
CNY |
40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或“公司”)与向永林、王玉喜、杜轩于2017年12月20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投资设立新疆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的业务,公司出资1020万元,持有新公司51%股权。 |
| 58 |
2017-12-19 |
实施完成 |
泰安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济南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1000 |
CNY |
——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济南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塞力斯”)于2017年12月12日作出股东会决议,投资设立全资控股子公司泰安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根据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由控股子公司决策机构审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
| 59 |
2017-12-14 |
签署协议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邓跃辉 |
传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6579.0025 |
CNY |
5.89 |
2017年12月1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传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控股”)签订了《传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邓跃辉关亍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仹有限公司股仹转让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受让传化控股持有的塞力斯5.89%的股仹,合计4,200,406股股仹。上述转让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塞力斯5.89%股仹,即4,200,406股股仹。
2017 年 12 月 13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传化控股不邓跃辉签订了《传化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不邓跃辉关亍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仹有限公司股仹转让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传化控股向邓跃辉转让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塞力斯 5.89%的
股仹,合计 4,200,406 股股仹。 |
| 60 |
2017-11-24 |
实施完成 |
河北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王伟胜 |
—— |
80 |
CNY |
4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少波、孙丽、王伟胜、陈鹏拟合资设立河北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
| 61 |
2017-11-24 |
实施完成 |
河北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1020 |
CNY |
51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少波、孙丽、王伟胜、陈鹏拟合资设立河北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
| 62 |
2017-11-24 |
实施完成 |
河北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陈鹏 |
—— |
100 |
CNY |
5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少波、孙丽、王伟胜、陈鹏拟合资设立河北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
| 63 |
2017-11-24 |
实施完成 |
河北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贵少波 |
—— |
480 |
CNY |
24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少波、孙丽、王伟胜、陈鹏拟合资设立河北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
| 64 |
2017-11-24 |
实施完成 |
河北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孙丽 |
—— |
320 |
CNY |
16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少波、孙丽、王伟胜、陈鹏拟合资设立河北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
| 65 |
2017-11-22 |
实施完成 |
济南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医药制造业 |
黄震 |
—— |
490 |
CNY |
49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或“公司”)与黄震于2017年11月8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济南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51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
| 66 |
2017-11-22 |
实施完成 |
济南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医药制造业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510 |
CNY |
51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或“公司”)与黄震于2017年11月8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济南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51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
| 67 |
2017-10-31 |
实施中 |
广东以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以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0 |
CNY |
1.8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或“公司”)拟出资合计900万元,分别受让广州以大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大计算机”)、广州瑞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瑞云”)、广州以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以诚”)分别持有的广东以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大供应链”或者“标的公司”)8.46%、7.74%、1.8%的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成为以大供应链的股东,合计持有18%股权。 |
| 68 |
2017-10-31 |
实施中 |
广东以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以大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
387 |
CNY |
7.74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或“公司”)拟出资合计900万元,分别受让广州以大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大计算机”)、广州瑞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瑞云”)、广州以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以诚”)分别持有的广东以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大供应链”或者“标的公司”)8.46%、7.74%、1.8%的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成为以大供应链的股东,合计持有18%股权。 |
| 69 |
2017-10-31 |
实施中 |
广东以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以大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
423 |
CNY |
8.46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或“公司”)拟出资合计900万元,分别受让广州以大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大计算机”)、广州瑞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瑞云”)、广州以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以诚”)分别持有的广东以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大供应链”或者“标的公司”)8.46%、7.74%、1.8%的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成为以大供应链的股东,合计持有18%股权。 |
| 70 |
2017-10-26 |
实施完成 |
成都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陈咏虹 |
—— |
980 |
CNY |
——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陈咏虹于2017年9月27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成都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102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本次对外投资事宜已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批准通过。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行为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
| 71 |
2017-10-26 |
实施完成 |
成都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1020 |
CNY |
——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陈咏虹于2017年9月27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成都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102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本次对外投资事宜已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批准通过。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行为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
| 72 |
2017-10-20 |
实施完成 |
河南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黄志玉 |
—— |
90 |
CNY |
——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崔雅宾、魏文秀、黄志玉、王龙飞于2017年9月27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河南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51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本次对外投资事宜已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批准通过。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行为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
| 73 |
2017-10-20 |
实施完成 |
河南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崔雅宾 |
—— |
200 |
CNY |
——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崔雅宾、魏文秀、黄志玉、王龙飞于2017年9月27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河南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51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本次对外投资事宜已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批准通过。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行为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
| 74 |
2017-10-20 |
实施完成 |
河南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王龙飞 |
—— |
80 |
CNY |
——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崔雅宾、魏文秀、黄志玉、王龙飞于2017年9月27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河南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51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本次对外投资事宜已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批准通过。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行为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
| 75 |
2017-10-20 |
实施完成 |
河南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魏文秀 |
—— |
120 |
CNY |
——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崔雅宾、魏文秀、黄志玉、王龙飞于2017年9月27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河南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51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本次对外投资事宜已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批准通过。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行为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
| 76 |
2017-10-20 |
实施完成 |
河南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510 |
CNY |
——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崔雅宾、魏文秀、黄志玉、王龙飞于2017年9月27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河南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51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本次对外投资事宜已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批准通过。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行为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
| 77 |
2017-10-19 |
停止实施 |
塞力斯善达医疗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善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 |
—— |
——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善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达投资”)于2017年5月25日签署了《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善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书》(简称《合作协议书》),拟发起设立塞力斯善达医疗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局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
| 78 |
2017-10-10 |
实施完成 |
武汉市元景商贸有限公司 |
——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市元景商贸有限公司 |
306 |
CNY |
——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公司与张宝心、张金山及武汉元景于2017年9月14日签署了《增资协议》,塞力斯对目标公司增资人民币306万元(大写:叁佰零陆万元),获取目标公司51%的股权,张宝心、张金山增资人民币193万元,合计持有目标公司49%的股权。 |
| 79 |
2017-08-24 |
实施完成 |
武汉汇信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胡海林 |
—— |
—— |
49 |
为实现公司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在湖北地区得以更好发展,促进战略目标的持续推进与快速发展,公司于2017年6月22日与武汉汇信及其原股东胡海林、闻明、罗晓红、陈妍希(监护人:罗晓红)、陈妍睿(监护人:罗晓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塞力斯分别受让胡海林、陈妍希(监护人:罗晓红)、陈妍睿(监护人:罗晓红)持有的武汉汇信49%、1%和1%的股权,转让后塞力斯作为股权受让人成为武汉汇信的控股股东,合计持有51%股权。本次事宜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行为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
| 80 |
2017-08-04 |
董事会预案 |
武汉奥申博科技有限公司 |
——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曲春国、王少甫、杨宇威 |
1200 |
CNY |
80 |
为丰富公司的产品体系,降低公司采购成本,更好的与奥森多医疗器械贸易(中国)有限公司推进战略合作与协同,促进公司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持续快速发展,公司于2017年8月1日与奥申博及其原股东曲春国、王少甫、杨宇威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塞力斯分别受让曲春国、王少甫、杨宇威持有的奥申博39.2%、24.8%和16%的股权,转让后塞力斯作为股权受让人成为奥申博的控股股东,合计持有80%股权。 |
| 81 |
2017-07-27 |
实施完成 |
北京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北京龙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900 |
CNY |
——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公司与北京龙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宝科技”)、王恩涛于2017年5月2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北京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102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
| 82 |
2017-07-27 |
实施完成 |
北京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王恩涛 |
—— |
80 |
CNY |
——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公司与北京龙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宝科技”)、王恩涛于2017年5月2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北京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102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
| 83 |
2017-07-27 |
实施完成 |
北京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1020 |
CNY |
——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公司与北京龙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宝科技”)、王恩涛于2017年5月2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北京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102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
| 84 |
2017-07-15 |
董事会预案 |
江苏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吴培铭 |
—— |
390 |
CNY |
39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公司与孔晨、吴培铭于2017年7月14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江苏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51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
| 85 |
2017-07-15 |
董事会预案 |
江苏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510 |
CNY |
51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公司与孔晨、吴培铭于2017年7月14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江苏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51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
| 86 |
2017-07-15 |
董事会预案 |
江苏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孔晨 |
—— |
100 |
CNY |
10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公司与孔晨、吴培铭于2017年7月14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江苏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51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
| 87 |
2017-06-21 |
实施完成 |
北京京阳腾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王凯 |
—— |
—— |
35 |
为实现公司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在华北地区得以更好发展,促进战略目标的持续推进与快速发展,公司于2017年5月9日与京阳腾微及其原股东耿智焱、王凯、邵新杰、霍菲、赵长钧、赵嵘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塞力斯分别受让王凯、邵新杰、霍菲持有的京阳腾微35%、12%和4%的股权,转让后塞力斯作为股权受让人成为京阳腾微的控股股东,合计持有51%股权。另原股东霍菲将其持有的京阳腾微3%股权转让给耿智焱(霍菲与耿智焱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
| 88 |
2017-06-21 |
实施完成 |
北京京阳腾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邵新杰 |
—— |
—— |
12 |
为实现公司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在华北地区得以更好发展,促进战略目标的持续推进与快速发展,公司于2017年5月9日与京阳腾微及其原股东耿智焱、王凯、邵新杰、霍菲、赵长钧、赵嵘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塞力斯分别受让王凯、邵新杰、霍菲持有的京阳腾微35%、12%和4%的股权,转让后塞力斯作为股权受让人成为京阳腾微的控股股东,合计持有51%股权。另原股东霍菲将其持有的京阳腾微3%股权转让给耿智焱(霍菲与耿智焱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
| 89 |
2017-06-21 |
实施完成 |
北京京阳腾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霍菲 |
—— |
—— |
4 |
为实现公司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在华北地区得以更好发展,促进战略目标的持续推进与快速发展,公司于2017年5月9日与京阳腾微及其原股东耿智焱、王凯、邵新杰、霍菲、赵长钧、赵嵘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塞力斯分别受让王凯、邵新杰、霍菲持有的京阳腾微35%、12%和4%的股权,转让后塞力斯作为股权受让人成为京阳腾微的控股股东,合计持有51%股权。另原股东霍菲将其持有的京阳腾微3%股权转让给耿智焱(霍菲与耿智焱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
| 90 |
2017-05-09 |
实施完成 |
黄石塞力斯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1000 |
CNY |
—— |
因业务发展需要,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万元,在湖北省黄石市设立全资子公司黄石塞力斯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董事长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行为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
| 91 |
2017-05-05 |
实施完成 |
天津信诺恒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白雪飞、宋长宏 |
—— |
—— |
—— |
投资标的名称:天津信诺恒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信诺”或者“标的公司”);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出资人民币255万,公司受让天津信诺部分股东51%的股权并向天津信诺增资 |
| 92 |
2017-05-05 |
实施完成 |
天津信诺恒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255 |
CNY |
—— |
投资标的名称:天津信诺恒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信诺”或者“标的公司”);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出资人民币255万,公司受让天津信诺部分股东51%的股权并向天津信诺增资 |
| 93 |
2017-05-02 |
签署协议 |
鄂东医疗集团医学检验实验室 |
—— |
鄂东医疗集团 |
—— |
—— |
—— |
—— |
1、医学检验实验室名称拟定为黄石塞力斯医疗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定为准),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鄂东医疗集团保留其在医学检验实验室34%股份的回购权,鄂东医疗集团认为有必要时,公司同意向其转让34%股权。2、医学检验实验室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5人组成,由医学检验实验室选派2人、公司选派3人。3、医学检验实验室经营范围:医学检验检测服务(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病理诊断、医学影像诊断;医学检验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证券和期货)。4、注册地址及经营场所:湖北理工学院医院大楼的2~5层(暂定)用于医学检验实验室作为注册地及工作场所。双方同意,医学检验实验室作为医学检验实验室技术顾问单位,向医疗检验实验室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参与医学检验实验室的经营管理。公司充分保障其在医学检验实验室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成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方面行使否决权。5、区域集约化检测建设医学检验实验室负责集团外的集约化检测服务工作。公司负责集约化检测用户三年不低于70家(其中,第一年达30家,第二年达50家,第三年达70家),集团负责考核;公司负责标本运输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
| 94 |
2017-05-02 |
签署协议 |
鄂东医疗集团医学检验实验室 |
——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1、医学检验实验室名称拟定为黄石塞力斯医疗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定为准),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鄂东医疗集团保留其在医学检验实验室34%股份的回购权,鄂东医疗集团认为有必要时,公司同意向其转让34%股权。2、医学检验实验室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5人组成,由医学检验实验室选派2人、公司选派3人。3、医学检验实验室经营范围:医学检验检测服务(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病理诊断、医学影像诊断;医学检验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证券和期货)。4、注册地址及经营场所:湖北理工学院医院大楼的2~5层(暂定)用于医学检验实验室作为注册地及工作场所。双方同意,医学检验实验室作为医学检验实验室技术顾问单位,向医疗检验实验室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参与医学检验实验室的经营管理。公司充分保障其在医学检验实验室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成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方面行使否决权。5、区域集约化检测建设医学检验实验室负责集团外的集约化检测服务工作。公司负责集约化检测用户三年不低于70家(其中,第一年达30家,第二年达50家,第三年达70家),集团负责考核;公司负责标本运输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
| 95 |
2017-04-28 |
实施中 |
广西信禾通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
——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信禾通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
4000 |
CNY |
—— |
为实现公司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在广西省得以更好发展,促进战略目标的持续推进与快速发展,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与信禾通原股东姜寿林、刘贞、李柏雄、信禾通签署了《股权增资协议》,并与信禾通、其实际控制人李志忠签署了《战略合作备忘录》,塞力斯对目标公司增资人民币4000万元(大写:肆仟万元),获取目标公司10%的股权。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行为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
| 96 |
2017-04-15 |
实施完成 |
福建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林坚 |
—— |
90 |
CNY |
3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公司与林金、林坚于2017年1月22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福建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现有业务中,并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153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
| 97 |
2017-04-15 |
实施完成 |
福建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1530 |
CNY |
51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公司与林金、林坚于2017年1月22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福建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现有业务中,并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153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
| 98 |
2017-04-15 |
实施完成 |
福建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林金 |
—— |
1380 |
CNY |
46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公司与林金、林坚于2017年1月22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福建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现有业务中,并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153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
| 99 |
2017-03-18 |
董事会预案 |
黑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1020 |
CNY |
——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公司与陶鹏辉、安金生、李智平于2017年3月16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黑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102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本次对外投资事宜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行为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
| 100 |
2017-03-18 |
董事会预案 |
黑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安金生 |
—— |
100 |
CNY |
——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公司与陶鹏辉、安金生、李智平于2017年3月16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黑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102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本次对外投资事宜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行为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
| 101 |
2017-03-18 |
董事会预案 |
黑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陶鹏辉 |
—— |
780 |
CNY |
——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公司与陶鹏辉、安金生、李智平于2017年3月16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黑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102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本次对外投资事宜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行为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
| 102 |
2017-03-18 |
董事会预案 |
黑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李智平 |
—— |
100 |
CNY |
——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公司与陶鹏辉、安金生、李智平于2017年3月16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黑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102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本次对外投资事宜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行为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
| 103 |
2017-03-15 |
实施完成 |
重庆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道路运输业 |
刘晖 |
—— |
400 |
CNY |
20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公司与汤军、刘晖、张细梅于2017年1月22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重庆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现有业务中,并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102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
| 104 |
2017-03-15 |
实施完成 |
重庆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道路运输业 |
汤军 |
—— |
500 |
CNY |
25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公司与汤军、刘晖、张细梅于2017年1月22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重庆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现有业务中,并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102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
| 105 |
2017-03-15 |
实施完成 |
重庆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道路运输业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1020 |
CNY |
51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公司与汤军、刘晖、张细梅于2017年1月22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重庆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现有业务中,并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102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
| 106 |
2017-03-15 |
实施完成 |
重庆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道路运输业 |
张细梅 |
—— |
80 |
CNY |
4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公司与汤军、刘晖、张细梅于2017年1月22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重庆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现有业务中,并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102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
| 107 |
2017-03-14 |
实施完成 |
广东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1530 |
CNY |
51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公司与陶鹏辉、谢严于2017年2月8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广东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153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
| 108 |
2017-03-14 |
实施完成 |
广东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谢严 |
—— |
120 |
CNY |
4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公司与陶鹏辉、谢严于2017年2月8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广东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153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
| 109 |
2017-03-14 |
实施完成 |
广东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陶鹏辉 |
—— |
1350 |
CNY |
45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公司与陶鹏辉、谢严于2017年2月8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广东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153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
| 110 |
2017-01-24 |
董事会预案 |
河南华裕正和实业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王俊,王玉喜,崔文卓,石宗钦,王克贞,王克蕴 |
1020 |
CNY |
51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公司与汤军、刘晖、张细梅于2017年1月22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重庆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现有业务中,并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102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
| 111 |
2017-01-21 |
签署协议 |
武汉华莱信软件有限公司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华莱信软件有限公司 |
250 |
CNY |
10 |
为实现公司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的更好发展,协调整合相关资源,加强核心能力建设促进战略目标的持续推进与快速发展。公司与武汉华莱信股东李宏喜、李全清,实际控制人李荣华于2016年12月12日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首先,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25万元向目标公司增资,其中5.26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剩余119.74万元作为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武汉华莱信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05.26万元,公司持有武汉华莱信5%的股权。其次,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25万元受让李宏喜持有的武汉华莱信5%的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武汉华莱信10%的股权。 |
| 112 |
2016-12-30 |
实施完成 |
南昌塞力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淦风妹 |
—— |
240 |
CNY |
——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公司与李子熹、淦风妹、郑万俊于2016年12月23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南昌塞力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现有业务中,并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51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本次对外投资事宜已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批准通过。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行为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
| 113 |
2016-12-30 |
实施完成 |
南昌塞力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郑万俊 |
—— |
10 |
CNY |
——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公司与李子熹、淦风妹、郑万俊于2016年12月23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南昌塞力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现有业务中,并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51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本次对外投资事宜已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批准通过。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行为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
| 114 |
2016-12-30 |
实施完成 |
南昌塞力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李子熹 |
—— |
240 |
CNY |
——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公司与李子熹、淦风妹、郑万俊于2016年12月23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南昌塞力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现有业务中,并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51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本次对外投资事宜已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批准通过。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行为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
| 115 |
2016-12-30 |
实施完成 |
南昌塞力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510 |
CNY |
——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公司与李子熹、淦风妹、郑万俊于2016年12月23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南昌塞力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现有业务中,并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51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本次对外投资事宜已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批准通过。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行为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
| 116 |
2016-12-10 |
实施完成 |
山东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医药制造业 |
张伟奇 |
—— |
100 |
CNY |
20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公司与张伟奇、梅广海、蒲允祥、舒丽华于2016年11月18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山东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现有业务中,并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255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张伟奇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100万元,持有新公司20%的股权;梅广海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90万元,持有新公司18%的股权;蒲允祥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45万元,持有新公司9%的股权;舒丽华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10万元,持有新公司2%的股权。 |
| 117 |
2016-12-10 |
实施完成 |
山东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医药制造业 |
蒲允祥 |
—— |
45 |
CNY |
9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公司与张伟奇、梅广海、蒲允祥、舒丽华于2016年11月18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山东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现有业务中,并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255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张伟奇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100万元,持有新公司20%的股权;梅广海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90万元,持有新公司18%的股权;蒲允祥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45万元,持有新公司9%的股权;舒丽华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10万元,持有新公司2%的股权。 |
| 118 |
2016-12-10 |
实施完成 |
山东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医药制造业 |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255 |
CNY |
51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公司与张伟奇、梅广海、蒲允祥、舒丽华于2016年11月18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山东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现有业务中,并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255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张伟奇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100万元,持有新公司20%的股权;梅广海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90万元,持有新公司18%的股权;蒲允祥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45万元,持有新公司9%的股权;舒丽华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10万元,持有新公司2%的股权。 |
| 119 |
2016-12-10 |
实施完成 |
山东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医药制造业 |
舒丽华 |
—— |
10 |
CNY |
2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公司与张伟奇、梅广海、蒲允祥、舒丽华于2016年11月18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山东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现有业务中,并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255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张伟奇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100万元,持有新公司20%的股权;梅广海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90万元,持有新公司18%的股权;蒲允祥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45万元,持有新公司9%的股权;舒丽华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10万元,持有新公司2%的股权。 |
| 120 |
2016-12-10 |
实施完成 |
山东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医药制造业 |
梅广海 |
—— |
90 |
CNY |
18 |
基于对各方资源优势的认可,以及对合作战略定位的一致理解,公司与张伟奇、梅广海、蒲允祥、舒丽华于2016年11月18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山东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现有业务中,并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255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张伟奇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100万元,持有新公司20%的股权;梅广海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90万元,持有新公司18%的股权;蒲允祥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45万元,持有新公司9%的股权;舒丽华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10万元,持有新公司2%的股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