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018-04-27 |
实施中 |
安徽应流集团霍山铸造有限公司 |
—— |
安徽应流集团霍山铸造有限公司 |
安徽应流集团霍山铸造有限公司 |
60000 |
CNY |
—— |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安徽应流集团霍山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铸造”)增资600,000,000元;增资完成后,应流铸造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0,000,000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 2 |
2018-03-22 |
实施完成 |
天津市航宇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天津市航宇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航宇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2.5 |
CNY |
1.21 |
2017年12月18日,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股份”或“公司”)与天津市航宇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航宇”)股东别云波、别晓鸣、成玉芳签署《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与别云波、别晓鸣、成玉芳关于天津市航宇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之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收购之框架协议》”),应流股份以现金20,350,000元人民币收购别云波持有的天津航宇11,000,000股股份,占天津航宇总股本的26.67%;以现金925,000元人民币收购别晓鸣持有的天津航宇500,000股股份,占天津航宇总股本的1.21%;以现金3,700,000元人民币收购成玉芳持有的天津航宇2,000,000股股份,占天津航宇总股本的4.85%。截至本次受让别云波、别晓鸣、成玉芳三人持有的天津航宇股份前,公司已通过参与天津航宇定向增发的方式持有其27.27%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1日披露的《应流股份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鉴于出让方别云波、别晓鸣、成玉芳受限于《公司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于董事、监事每年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的限制,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对股份转让数量、比例的操作要求,本次交易转让股份分六次操作,最终过户完成日不晚于2018年3月31日。 |
| 3 |
2018-03-22 |
实施完成 |
天津市航宇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天津市航宇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航宇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70 |
CNY |
4.85 |
2017年12月18日,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股份”或“公司”)与天津市航宇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航宇”)股东别云波、别晓鸣、成玉芳签署《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与别云波、别晓鸣、成玉芳关于天津市航宇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之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收购之框架协议》”),应流股份以现金20,350,000元人民币收购别云波持有的天津航宇11,000,000股股份,占天津航宇总股本的26.67%;以现金925,000元人民币收购别晓鸣持有的天津航宇500,000股股份,占天津航宇总股本的1.21%;以现金3,700,000元人民币收购成玉芳持有的天津航宇2,000,000股股份,占天津航宇总股本的4.85%。截至本次受让别云波、别晓鸣、成玉芳三人持有的天津航宇股份前,公司已通过参与天津航宇定向增发的方式持有其27.27%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1日披露的《应流股份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鉴于出让方别云波、别晓鸣、成玉芳受限于《公司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于董事、监事每年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的限制,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对股份转让数量、比例的操作要求,本次交易转让股份分六次操作,最终过户完成日不晚于2018年3月31日。 |
| 4 |
2018-03-22 |
实施完成 |
天津市航宇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天津市航宇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航宇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35 |
CNY |
26.67 |
2017年12月18日,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股份”或“公司”)与天津市航宇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航宇”)股东别云波、别晓鸣、成玉芳签署《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与别云波、别晓鸣、成玉芳关于天津市航宇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之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收购之框架协议》”),应流股份以现金20,350,000元人民币收购别云波持有的天津航宇11,000,000股股份,占天津航宇总股本的26.67%;以现金925,000元人民币收购别晓鸣持有的天津航宇500,000股股份,占天津航宇总股本的1.21%;以现金3,700,000元人民币收购成玉芳持有的天津航宇2,000,000股股份,占天津航宇总股本的4.85%。截至本次受让别云波、别晓鸣、成玉芳三人持有的天津航宇股份前,公司已通过参与天津航宇定向增发的方式持有其27.27%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1日披露的《应流股份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鉴于出让方别云波、别晓鸣、成玉芳受限于《公司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于董事、监事每年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的限制,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对股份转让数量、比例的操作要求,本次交易转让股份分六次操作,最终过户完成日不晚于2018年3月31日。 |
| 5 |
2017-12-19 |
实施中 |
天津市航宇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别晓鸣 |
92.5 |
CNY |
1.21 |
2017年12月18日,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股份”或“公司”)与天津市航宇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航宇”)股东别云波、别晓鸣、成玉芳签署《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与别云波、别晓鸣、成玉芳关于天津市航宇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之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收购之框架协议》”),应流股份以现金20,350,000元人民币收购别云波持有的天津航宇11,000,000股股份,占天津航宇总股本的26.67%;以现金925,000元人民币收购别晓鸣持有的天津航宇500,000股股份,占天津航宇总股本的1.21%;以现金3,700,000元人民币收购成玉芳持有的天津航宇2,000,000股股份,占天津航宇总股本的4.85%。截至本次受让别云波、别晓鸣、成玉芳三人持有的天津航宇股份前,公司已通过参与天津航宇定向增发的方式持有其27.27%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1日披露的《应流股份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鉴于出让方别云波、别晓鸣、成玉芳受限于《公司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于董事、监事每年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的限制,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对股份转让数量、比例的操作要求,本次交易转让股份分六次操作,最终过户完成日不晚于2018年3月31日。 |
| 6 |
2017-12-19 |
实施中 |
天津市航宇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别云波 |
2035 |
CNY |
26.67 |
2017年12月18日,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股份”或“公司”)与天津市航宇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航宇”)股东别云波、别晓鸣、成玉芳签署《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与别云波、别晓鸣、成玉芳关于天津市航宇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之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收购之框架协议》”),应流股份以现金20,350,000元人民币收购别云波持有的天津航宇11,000,000股股份,占天津航宇总股本的26.67%;以现金925,000元人民币收购别晓鸣持有的天津航宇500,000股股份,占天津航宇总股本的1.21%;以现金3,700,000元人民币收购成玉芳持有的天津航宇2,000,000股股份,占天津航宇总股本的4.85%。截至本次受让别云波、别晓鸣、成玉芳三人持有的天津航宇股份前,公司已通过参与天津航宇定向增发的方式持有其27.27%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1日披露的《应流股份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鉴于出让方别云波、别晓鸣、成玉芳受限于《公司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于董事、监事每年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的限制,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对股份转让数量、比例的操作要求,本次交易转让股份分六次操作,最终过户完成日不晚于2018年3月31日。 |
| 7 |
2017-12-19 |
实施中 |
天津市航宇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成玉芳 |
370 |
CNY |
4.85 |
2017年12月18日,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股份”或“公司”)与天津市航宇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航宇”)股东别云波、别晓鸣、成玉芳签署《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与别云波、别晓鸣、成玉芳关于天津市航宇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之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收购之框架协议》”),应流股份以现金20,350,000元人民币收购别云波持有的天津航宇11,000,000股股份,占天津航宇总股本的26.67%;以现金925,000元人民币收购别晓鸣持有的天津航宇500,000股股份,占天津航宇总股本的1.21%;以现金3,700,000元人民币收购成玉芳持有的天津航宇2,000,000股股份,占天津航宇总股本的4.85%。截至本次受让别云波、别晓鸣、成玉芳三人持有的天津航宇股份前,公司已通过参与天津航宇定向增发的方式持有其27.27%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1日披露的《应流股份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鉴于出让方别云波、别晓鸣、成玉芳受限于《公司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于董事、监事每年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的限制,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对股份转让数量、比例的操作要求,本次交易转让股份分六次操作,最终过户完成日不晚于2018年3月31日。 |
| 8 |
2017-06-24 |
停止实施 |
张家港市广大机械锻造有限公司 |
—— |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顾金才 |
2041.666667 |
CNY |
—— |
本次交易中,应流股份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张家港广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徐卫明、苏州邦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无锡市茂华投资有限公司、缪利惠、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顾金才、钱强、陈志军、侯全法等10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广大机械100%股权。 |
| 9 |
2017-06-24 |
停止实施 |
张家港市广大机械锻造有限公司 |
—— |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邦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8400 |
CNY |
—— |
本次交易中,应流股份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张家港广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徐卫明、苏州邦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无锡市茂华投资有限公司、缪利惠、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顾金才、钱强、陈志军、侯全法等10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广大机械100%股权。 |
| 10 |
2017-06-24 |
停止实施 |
张家港市广大机械锻造有限公司 |
—— |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侯全法 |
291.666667 |
CNY |
—— |
本次交易中,应流股份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张家港广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徐卫明、苏州邦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无锡市茂华投资有限公司、缪利惠、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顾金才、钱强、陈志军、侯全法等10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广大机械100%股权。 |
| 11 |
2017-06-24 |
停止实施 |
张家港市广大机械锻造有限公司 |
—— |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100 |
CNY |
—— |
本次交易中,应流股份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张家港广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徐卫明、苏州邦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无锡市茂华投资有限公司、缪利惠、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顾金才、钱强、陈志军、侯全法等10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广大机械100%股权。 |
| 12 |
2017-06-24 |
停止实施 |
张家港市广大机械锻造有限公司 |
—— |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缪利惠 |
2625 |
CNY |
—— |
本次交易中,应流股份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张家港广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徐卫明、苏州邦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无锡市茂华投资有限公司、缪利惠、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顾金才、钱强、陈志军、侯全法等10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广大机械100%股权。 |
| 13 |
2017-06-24 |
停止实施 |
张家港市广大机械锻造有限公司 |
—— |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徐卫明 |
10558.33333 |
CNY |
—— |
本次交易中,应流股份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张家港广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徐卫明、苏州邦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无锡市茂华投资有限公司、缪利惠、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顾金才、钱强、陈志军、侯全法等10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广大机械100%股权。 |
| 14 |
2017-06-24 |
停止实施 |
张家港市广大机械锻造有限公司 |
—— |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无锡市茂华投资有限公司 |
5250 |
CNY |
—— |
本次交易中,应流股份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张家港广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徐卫明、苏州邦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无锡市茂华投资有限公司、缪利惠、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顾金才、钱强、陈志军、侯全法等10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广大机械100%股权。 |
| 15 |
2017-06-24 |
停止实施 |
张家港市广大机械锻造有限公司 |
—— |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陈志军 |
583.333333 |
CNY |
—— |
本次交易中,应流股份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张家港广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徐卫明、苏州邦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无锡市茂华投资有限公司、缪利惠、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顾金才、钱强、陈志军、侯全法等10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广大机械100%股权。 |
| 16 |
2017-06-24 |
停止实施 |
张家港市广大机械锻造有限公司 |
—— |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张家港广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72100 |
CNY |
—— |
本次交易中,应流股份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张家港广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徐卫明、苏州邦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无锡市茂华投资有限公司、缪利惠、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顾金才、钱强、陈志军、侯全法等10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广大机械100%股权。 |
| 17 |
2017-06-24 |
停止实施 |
张家港市广大机械锻造有限公司 |
—— |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钱强 |
1050 |
CNY |
—— |
本次交易中,应流股份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张家港广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徐卫明、苏州邦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无锡市茂华投资有限公司、缪利惠、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顾金才、钱强、陈志军、侯全法等10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广大机械100%股权。 |
| 18 |
2017-04-28 |
实施中 |
安徽应流集团霍山铸造有限公司 |
—— |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应流集团霍山铸造有限公司 |
60000 |
CNY |
—— |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应流股份”)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安徽应流集团霍山铸造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
| 19 |
2016-11-26 |
实施完成 |
霍山嘉远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安徽应流集团霍山铸造有限公司 |
安徽永固金属材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2025.78 |
CNY |
100 |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股份”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应流集团霍山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铸造”)与安徽永固金属材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固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应流铸造拟以人民币2,025.78万元收购永固公司持有的霍山嘉远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远智能”)100%股权。 |
| 20 |
2016-09-15 |
实施完成 |
安徽应流集团霍山铸造有限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应流集团霍山铸造有限公司 |
22183.5544 |
CNY |
—— |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安徽应流集团霍山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铸造”)增资221,835,544元;增资完成后,应流铸造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00,000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