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能科技(603113)

公司并购事件(金能科技)

序号 最新公告日期 最新进度 标的公司名称 标的所属行业 买方名称 卖方名称 交易金额(万元) 交易币种 股权转让比例(%) 交易简介
1 2018-04-14 股东大会通过 青岛金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 青岛金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青岛金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170000 CNY —— 公司完成对其全资子公司青岛金能投资公司增资后,由青岛金能投资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青岛金能新材料增资,增资总额不超过17亿元人民币,具体增资金额及手续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确定并办理,增资款将根据青岛金能新材料资金实际需要注入。
2 2018-04-14 股东大会通过 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 —— 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 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 CNY —— 2018年3月28日,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全资子公司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暨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增资青岛金能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会议表决11票同意,无弃权、反对票。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青岛金能投资公司以现金方式增资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企业自有资金等,具体增资金额及手续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确定并办理。
3 2018-02-27 实施中 金能(青岛)有限公司 —— 金能(青岛)有限公司 金能(青岛)有限公司 100000 CNY —— 2018年2月25日,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会议表决11票同意,无弃权反对票。同意投资10亿元人民币在青岛设立全资子公司,公司名称为金能(青岛)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对外投资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公司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风险投资,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4 2017-08-19 董事会预案 南京金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金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5000 CNY 100 2017年8月18日,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会议表决11票同意,无弃权反对票。同意以自有资金投资5000万元在南京设立全资子公司,公司名称为南京金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5 2017-07-26 实施中 齐河齐控新能源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齐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9000 CNY —— 2017年7月25日,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会议表决11票同意,无弃权反对票。同意投资3000万元与齐河众鑫投资有限公司、齐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永通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齐河齐控新能源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齐控新能源”),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5,000万,主要经营范围为新能源项目的实业投资、风险投资及相关投资信息咨询、投资管理,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对外投资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公司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风险投资,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6 2017-07-26 实施中 齐河齐控新能源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齐河众鑫投资有限公司 —— 150 CNY —— 2017年7月25日,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会议表决11票同意,无弃权反对票。同意投资3000万元与齐河众鑫投资有限公司、齐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永通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齐河齐控新能源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齐控新能源”),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5,000万,主要经营范围为新能源项目的实业投资、风险投资及相关投资信息咨询、投资管理,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对外投资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公司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风险投资,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7 2017-07-26 实施中 齐河齐控新能源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000 CNY —— 2017年7月25日,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会议表决11票同意,无弃权反对票。同意投资3000万元与齐河众鑫投资有限公司、齐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永通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齐河齐控新能源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齐控新能源”),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5,000万,主要经营范围为新能源项目的实业投资、风险投资及相关投资信息咨询、投资管理,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对外投资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公司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风险投资,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8 2017-07-26 实施中 齐河齐控新能源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山东永通实业有限公司 —— 2850 CNY —— 2017年7月25日,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会议表决11票同意,无弃权反对票。同意投资3000万元与齐河众鑫投资有限公司、齐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永通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齐河齐控新能源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齐控新能源”),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5,000万,主要经营范围为新能源项目的实业投资、风险投资及相关投资信息咨询、投资管理,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对外投资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公司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风险投资,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