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科技(603083)

公司并购事件(剑桥科技)

序号 最新公告日期 最新进度 标的公司名称 标的所属行业 买方名称 卖方名称 交易金额(万元) 交易币种 股权转让比例(%) 交易简介
1 2018-07-03 实施中 智能网关产品和融合网关产品的硬件设计文件、软件设计文件、产品生产工艺文件、产品生产测试文件 —— 智能网关产品和融合网关产品的硬件设计文件、软件设计文件、产品生产工艺文件、产品生产测试文件 智能网关产品和融合网关产品的硬件设计文件、软件设计文件、产品生产工艺文件、产品生产测试文件 1310.4873 CNY —— 公司拟将部分智能网关产品和融合网关产品的硬件设计文件、软件设计文件、产品生产工艺文件、产品生产测试文件(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有偿转让给极众智能和极众电子。
2 2018-07-03 实施中 智能网关产品和融合网关产品的硬件设计文件、软件设计文件、产品生产工艺文件、产品生产测试文件 —— 智能网关产品和融合网关产品的硬件设计文件、软件设计文件、产品生产工艺文件、产品生产测试文件 智能网关产品和融合网关产品的硬件设计文件、软件设计文件、产品生产工艺文件、产品生产测试文件 1656.7619 CNY —— 公司拟将部分智能网关产品和融合网关产品的硬件设计文件、软件设计文件、产品生产工艺文件、产品生产测试文件(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有偿转让给极众智能和极众电子。
3 2018-06-27 股东大会通过 南通剑桥-邦盛并购投资基金(暂定名) —— 南通剑桥-邦盛并购投资基金(暂定名) 南通剑桥-邦盛并购投资基金(暂定名) —— —— —— 为积极履行《战略合作协议》和推进实施上述资产收购事项,公司拟联合南京邦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盛资本”)共同投资设立南通剑桥-邦盛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拟定名,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并签署《南通剑桥-邦盛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拟定名,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募集资金规模计划为不超过3亿元(最终规模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为准),存续期限为3年(投资期1年+管理和退出期2年)。其中,公司拟运用闲置自有资金出资1.5亿元认缴合伙企业的部分有限合伙份额,成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以下简称“LP”),并将合伙企业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剩余部分有限合伙份额由邦盛资本进行募集。邦盛资本担任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和管理人(以下简称“GP”)。鉴于邦盛资本为公司拟任董事郭小鹏先生担任董事和高管的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上述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 2018-06-27 股东大会通过 南通剑桥-邦盛并购投资基金(暂定名) —— 南通剑桥-邦盛并购投资基金(暂定名) 南通剑桥-邦盛并购投资基金(暂定名) —— —— —— 为积极履行《战略合作协议》和推进实施上述资产收购事项,公司拟联合南京邦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盛资本”)共同投资设立南通剑桥-邦盛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拟定名,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并签署《南通剑桥-邦盛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拟定名,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募集资金规模计划为不超过3亿元(最终规模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为准),存续期限为3年(投资期1年+管理和退出期2年)。其中,公司拟运用闲置自有资金出资1.5亿元认缴合伙企业的部分有限合伙份额,成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以下简称“LP”),并将合伙企业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剩余部分有限合伙份额由邦盛资本进行募集。邦盛资本担任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和管理人(以下简称“GP”)。鉴于邦盛资本为公司拟任董事郭小鹏先生担任董事和高管的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上述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 2018-03-03 实施中 武汉剑桥科技有限公司 —— 武汉剑桥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剑桥科技有限公司 1000 CNY —— 2018年3月2日,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在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99号(Y)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武汉剑桥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部门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武汉剑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