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018-01-27 |
实施完成 |
吉林省东北亚大数据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 |
吉林省东北亚大数据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吉林省东北亚大数据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2500 |
CNY |
—— |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我国大数据发展的系列行动纲要及规划部署精神,抓住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的历史机遇,充分发挥长春市作为东北亚和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的示范引领及区域辐射作用,有效解决目前大数据产业发展存在的数据量极大丰富又严重短缺,数据作为重要战略资源未能有效通过开放共享、交易流通来体现价值所在等瓶颈问题,推进大数据在区域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广泛应用。公司拟联合吉林省锐迅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众辉弘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格润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在长春发起设立吉林省东北亚大数据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来开展各类大数据运营服务,从而加快实现公司向社会信息化应用服务领域实施产业升级的战略步伐。 |
| 2 |
2018-01-27 |
实施完成 |
吉林省东北亚大数据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 |
吉林省东北亚大数据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吉林省东北亚大数据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500 |
CNY |
—— |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我国大数据发展的系列行动纲要及规划部署精神,抓住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的历史机遇,充分发挥长春市作为东北亚和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的示范引领及区域辐射作用,有效解决目前大数据产业发展存在的数据量极大丰富又严重短缺,数据作为重要战略资源未能有效通过开放共享、交易流通来体现价值所在等瓶颈问题,推进大数据在区域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广泛应用。公司拟联合吉林省锐迅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众辉弘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格润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在长春发起设立吉林省东北亚大数据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来开展各类大数据运营服务,从而加快实现公司向社会信息化应用服务领域实施产业升级的战略步伐。 |
| 3 |
2018-01-27 |
实施完成 |
吉林省东北亚大数据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 |
吉林省东北亚大数据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吉林省东北亚大数据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250 |
CNY |
—— |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我国大数据发展的系列行动纲要及规划部署精神,抓住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的历史机遇,充分发挥长春市作为东北亚和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的示范引领及区域辐射作用,有效解决目前大数据产业发展存在的数据量极大丰富又严重短缺,数据作为重要战略资源未能有效通过开放共享、交易流通来体现价值所在等瓶颈问题,推进大数据在区域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广泛应用。公司拟联合吉林省锐迅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众辉弘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格润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在长春发起设立吉林省东北亚大数据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来开展各类大数据运营服务,从而加快实现公司向社会信息化应用服务领域实施产业升级的战略步伐。 |
| 4 |
2018-01-27 |
实施完成 |
吉林省东北亚大数据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 |
吉林省东北亚大数据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吉林省东北亚大数据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250 |
CNY |
—— |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我国大数据发展的系列行动纲要及规划部署精神,抓住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的历史机遇,充分发挥长春市作为东北亚和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的示范引领及区域辐射作用,有效解决目前大数据产业发展存在的数据量极大丰富又严重短缺,数据作为重要战略资源未能有效通过开放共享、交易流通来体现价值所在等瓶颈问题,推进大数据在区域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广泛应用。公司拟联合吉林省锐迅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众辉弘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格润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在长春发起设立吉林省东北亚大数据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来开展各类大数据运营服务,从而加快实现公司向社会信息化应用服务领域实施产业升级的战略步伐。 |
| 5 |
2018-01-27 |
实施完成 |
吉林省东北亚大数据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 |
吉林省东北亚大数据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吉林省东北亚大数据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1500 |
CNY |
—— |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我国大数据发展的系列行动纲要及规划部署精神,抓住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的历史机遇,充分发挥长春市作为东北亚和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的示范引领及区域辐射作用,有效解决目前大数据产业发展存在的数据量极大丰富又严重短缺,数据作为重要战略资源未能有效通过开放共享、交易流通来体现价值所在等瓶颈问题,推进大数据在区域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广泛应用。公司拟联合吉林省锐迅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众辉弘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格润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在长春发起设立吉林省东北亚大数据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来开展各类大数据运营服务,从而加快实现公司向社会信息化应用服务领域实施产业升级的战略步伐。 |
| 6 |
2016-02-04 |
董事会预案 |
长白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货币金融服务 |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长白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500 |
CNY |
—— |
长白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启动定向募股工作,公司将出资7,500万元,以1:3溢价认购长白山农商行2,500万股,占本次募股后总股本的10%。 |
| 7 |
2015-10-30 |
董事会预案 |
北京吉视汇通科技有限公司 |
—— |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吉视汇通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为进一步加快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吉视汇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公司)发展,优化股权结构,激励公司市场化聘任高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公司定于近期对汇通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汇通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7,600万元,除高锐视讯以外的其他原始股东均已出资到位,因高锐视讯已向汇通公司正式发函明确退股意向,高锐视讯退出的1,000万股可由其他原始股东平价认购后继续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将按原始出资比例和价格与自然人股东张秀云一起认购高锐视讯退出的1,000万股,其中,公司认购700万股,自然人股东张秀云认购300万股。汇通公司本次增资扩股的规模为1,400万股。其中,1,100万股由汇通公司现任三位高管以现金方式认购;剩余300万股由自然人股东张秀云认购。认购价格按汇通公司截止2015年6月30日评估基准日的股权评估价格:1.026元/股认购,认购资金规模为1,436万元(1,400万×1.026元/股),溢价36万元。增资扩股后,汇通公司注册资本将达到9,000万元。 |
| 8 |
2015-07-02 |
董事会预案 |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以来,积极布局“多业金融投资板块”并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例如:投资吉林德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近期,为进一步夯实公司董事会“多业并举”的战略发展目标,公司拟出资4亿元,按照定向募集方案约定以1:4溢价认购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台农商行”)1亿股,持股比例不超过4%。 |
| 9 |
2015-06-25 |
董事会预案 |
中国电视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
—— |
中国电视院线控股有限公司 |
北京歌华有线 |
—— |
—— |
62 |
2014年12月23日,北京歌华有线联合全国30余家省市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共同成立了“中国电视院线联盟”,并与30个省市签署电视院线业务合作协议,依托各家省市的高清交互平台,开辟传统电影院线之外的第二大电影发行市场。联盟成员单位即国内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正在积极协商组建中国电视院线控股有限公司(筹,暂定名,以工商核准为准)。为加快推进“中国电视院线”的运营工作并开拓全国后电影市场,拟同步组建电视院线运营公司--中国电视院线股份有限公司。待中国电视院线控股有限公司成立后,歌华有线将所持有的中国电视院线股份有限公司的62%股权全部转让给中国电视院线控股有限公司。目前,电视院线运营公司拟由北京歌华代中国电视院线控股有限公司出资与其他投资方共同组建完成。公司在对电视院线运营公司的运营模式、后续发展及市场前景进行仔细研判后,拟出资不超过3,800万元(含)参股中国电视院线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不超过10%(含)。具体持股份额以公司最终签订的参股协议为准。 |
| 10 |
2015-06-25 |
董事会预案 |
中国电视院线控股有限公司 |
—— |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电视院线控股有限公司 |
3800 |
CNY |
10 |
2014年12月23日,北京歌华有线联合全国30余家省市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共同成立了“中国电视院线联盟”,并与30个省市签署电视院线业务合作协议,依托各家省市的高清交互平台,开辟传统电影院线之外的第二大电影发行市场。联盟成员单位即国内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正在积极协商组建中国电视院线控股有限公司(筹,暂定名,以工商核准为准)。为加快推进“中国电视院线”的运营工作并开拓全国后电影市场,拟同步组建电视院线运营公司--中国电视院线股份有限公司。待中国电视院线控股有限公司成立后,歌华有线将所持有的中国电视院线股份有限公司的62%股权全部转让给中国电视院线控股有限公司。目前,电视院线运营公司拟由北京歌华代中国电视院线控股有限公司出资与其他投资方共同组建完成。公司在对电视院线运营公司的运营模式、后续发展及市场前景进行仔细研判后,拟出资不超过3,800万元(含)参股中国电视院线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不超过10%(含)。具体持股份额以公司最终签订的参股协议为准。 |
| 11 |
2015-03-31 |
董事会预案 |
三亚樾城投资有限公司 |
—— |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三亚樾城投资有限公司 |
9000 |
CNY |
—— |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三亚樾城投资有限公司拟开发的“红塘湾项目”已进入概念方案设计招标阶段,为了保证项目的开发进度,公司拟以现金形式向三亚樾城投资有限公司增资9,000万元,增资后三亚樾城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为人民币1亿元。 |
| 12 |
2014-07-08 |
签署协议 |
三亚樾城投资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12550 |
CNY |
100 |
2014年7月2日,公司在北京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125,500,000.00元的成交价格竞得三亚樾城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
| 13 |
2014-04-15 |
董事会预案 |
蛟河广播电视台资产及用户资源 |
—— |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蛟河广播电视台农村有线电视56,753用户 |
3700 |
CNY |
—— |
根据公司2014年经营发展规划和整体网络布局的需要,近期计划对蛟河广播电视台农村有线电视网络资产和用户资源进行收购。本次收购的用户数为56,753户,收购价格为人民币叁仟柒佰万元整($37,000,000.00)。 |
| 14 |
2013-01-09 |
董事会预案 |
抚松青旅置业有限公司 |
—— |
吉视传媒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吉林省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责任公司 |
500 |
CNY |
100 |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吉视传媒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收购抚松置业全部股权,收购价格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超过500万元的范围内确定 |
| 15 |
2013-01-09 |
董事会预案 |
吉林市有线广播电视传输有限责任公司 |
—— |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韩志坚等19名自然人股东 |
3368.766011 |
CNY |
9.09 |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韩志坚等19名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吉林有线9.09%的股权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人民币33,687,660.11元。 |
| 16 |
2013-01-09 |
董事会预案 |
吉林市无线广播电视传输有限责任公司 |
—— |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市声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71.555209 |
CNY |
3.77 |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吉林市声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吉林市无线广播电视传输有限责任公司3.77%的股权,交易金额715,552.09元 |
| 17 |
2013-01-09 |
董事会预案 |
吉林市有线广播电视传输有限责任公司 |
—— |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市声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12559.67878 |
CNY |
33.89 |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吉林市声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吉林市有线广播电视传输有限责任公司33.89%的股权,交易金额125,596,787.80元 |
| 18 |
2012-08-21 |
未通过 |
吉林市有线广播电视传输有限责任公司 |
—— |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市声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 |
—— |
—— |
42.98 |
应吉林市声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要求,根据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公司聘请了中企华资产评估公司对吉林市有线广播电视传输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价值进行了专项评估。在中企华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同时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了评估,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20,139.53万元,收益法评估结果25,971.56万元。经对两种结果的综合比较,评估机构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按股比折算,吉林市声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33.89%股权评估价值为6825.28万元,自然人股东9.09%股权评估价值为1830.68万元,合计8655.96万元。吉林市声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代表提出公司应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为基础,并考虑公司上市因素,要求将股权溢价按2.25亿元转让。由于吉林市声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要求股权溢价过高,公司董事会未通过此项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