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018-07-18 |
董事会预案 |
房产和附属构筑物、设备及土地使用权 |
—— |
房产和附属构筑物、设备及土地使用权 |
房产和附属构筑物、设备及土地使用权 |
—— |
—— |
—— |
为进一步优化和调整资产结构,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与七台河万锂泰电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锂泰公司”)协商决定,将公司拥有的部分房产和附属构筑物、设备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万锂泰公司。 |
| 2 |
2018-06-22 |
实施完成 |
七台河市新材料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 |
—— |
七台河市新材料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 |
七台河市新材料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 |
1000 |
CNY |
—— |
为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步伐,推动产业项目提档升级,培育发展壮大支柱产业,打造新材料产业高地,依据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6年第3次)、七台河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年第17次)的要求,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粤财信托公司”)、七台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台河城投公司”)、七台河墨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台河墨岩公司”)、北京乾和新天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乾和新天投资公司”)共同签署成立七台河市新材料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材料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协议,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7,51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18.175%;广东粤财信托公司出资16,5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59.979%;七台河城投公司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18.175%;七台河墨岩公司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3.635%;北京乾和新天投资公司出资10万元,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0.036%,上述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
| 3 |
2018-06-22 |
实施完成 |
七台河市新材料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 |
—— |
七台河市新材料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 |
七台河市新材料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 |
16500 |
CNY |
—— |
为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步伐,推动产业项目提档升级,培育发展壮大支柱产业,打造新材料产业高地,依据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6年第3次)、七台河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年第17次)的要求,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粤财信托公司”)、七台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台河城投公司”)、七台河墨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台河墨岩公司”)、北京乾和新天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乾和新天投资公司”)共同签署成立七台河市新材料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材料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协议,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7,51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18.175%;广东粤财信托公司出资16,5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59.979%;七台河城投公司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18.175%;七台河墨岩公司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3.635%;北京乾和新天投资公司出资10万元,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0.036%,上述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
| 4 |
2018-06-22 |
实施完成 |
七台河市新材料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 |
—— |
七台河市新材料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 |
七台河市新材料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 |
5000 |
CNY |
—— |
为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步伐,推动产业项目提档升级,培育发展壮大支柱产业,打造新材料产业高地,依据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6年第3次)、七台河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年第17次)的要求,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粤财信托公司”)、七台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台河城投公司”)、七台河墨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台河墨岩公司”)、北京乾和新天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乾和新天投资公司”)共同签署成立七台河市新材料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材料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协议,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7,51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18.175%;广东粤财信托公司出资16,5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59.979%;七台河城投公司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18.175%;七台河墨岩公司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3.635%;北京乾和新天投资公司出资10万元,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0.036%,上述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
| 5 |
2018-06-22 |
实施完成 |
七台河市新材料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 |
—— |
七台河市新材料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 |
七台河市新材料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 |
10 |
CNY |
—— |
为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步伐,推动产业项目提档升级,培育发展壮大支柱产业,打造新材料产业高地,依据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6年第3次)、七台河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年第17次)的要求,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粤财信托公司”)、七台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台河城投公司”)、七台河墨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台河墨岩公司”)、北京乾和新天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乾和新天投资公司”)共同签署成立七台河市新材料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材料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协议,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7,51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18.175%;广东粤财信托公司出资16,5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59.979%;七台河城投公司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18.175%;七台河墨岩公司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3.635%;北京乾和新天投资公司出资10万元,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0.036%,上述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
| 6 |
2018-06-22 |
实施完成 |
七台河市新材料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 |
—— |
七台河市新材料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 |
七台河市新材料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 |
5000 |
CNY |
—— |
为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步伐,推动产业项目提档升级,培育发展壮大支柱产业,打造新材料产业高地,依据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6年第3次)、七台河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年第17次)的要求,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粤财信托公司”)、七台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台河城投公司”)、七台河墨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台河墨岩公司”)、北京乾和新天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乾和新天投资公司”)共同签署成立七台河市新材料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材料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协议,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7,51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18.175%;广东粤财信托公司出资16,5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59.979%;七台河城投公司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18.175%;七台河墨岩公司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3.635%;北京乾和新天投资公司出资10万元,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0.036%,上述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
| 7 |
2018-04-26 |
实施中 |
七台河市宝城新材料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
七台河市宝城新材料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七台河市宝城新材料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000 |
CNY |
—— |
公司拟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七台河墨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乾和新天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成立七台河市宝城新材料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出资比例占该有限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18.175% |
| 8 |
2018-04-26 |
实施中 |
七台河市宝城新材料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
七台河市宝城新材料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七台河市宝城新材料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5000 |
CNY |
—— |
公司拟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七台河墨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乾和新天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成立七台河市宝城新材料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出资比例占该有限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18.175% |
| 9 |
2018-04-26 |
实施中 |
七台河市宝城新材料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
七台河市宝城新材料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七台河市宝城新材料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5000 |
CNY |
—— |
公司拟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七台河墨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乾和新天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成立七台河市宝城新材料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出资比例占该有限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18.175% |
| 10 |
2018-04-26 |
实施中 |
七台河市宝城新材料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
七台河市宝城新材料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七台河市宝城新材料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6500 |
CNY |
—— |
公司拟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七台河墨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乾和新天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成立七台河市宝城新材料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出资比例占该有限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18.175% |
| 11 |
2018-04-26 |
实施中 |
七台河市宝城新材料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
七台河市宝城新材料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七台河市宝城新材料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0 |
CNY |
—— |
公司拟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七台河墨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乾和新天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成立七台河市宝城新材料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出资比例占该有限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18.175% |
| 12 |
2017-12-30 |
实施完成 |
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4840 |
CNY |
—— |
为打造国际一流的石墨烯创新研究机构和产业化示范基地,形成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石墨烯原创成果,推动石墨烯产业发展,经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出资4,840万元与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资产”)、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集团”)、宁波杭州湾新区正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宁波正昊股权投资企业”)、北京首都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都科技”)、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海淀区国投”)五家公司共同成立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2,26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4,84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5%;北大资产以无形资产方式出资12,26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38%;彤程集团以货币方式出资5,16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6%;宁波正昊股权投资企业以货币方式出资3,871万元,占新成立公司注册资本的12%;首都科技以货币方式出资1,613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5%;北京海淀区国投以货币方式出资4,516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4%。 |
| 13 |
2017-12-30 |
实施完成 |
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5160 |
CNY |
—— |
为打造国际一流的石墨烯创新研究机构和产业化示范基地,形成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石墨烯原创成果,推动石墨烯产业发展,经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出资4,840万元与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资产”)、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集团”)、宁波杭州湾新区正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宁波正昊股权投资企业”)、北京首都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都科技”)、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海淀区国投”)五家公司共同成立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2,26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4,84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5%;北大资产以无形资产方式出资12,26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38%;彤程集团以货币方式出资5,16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6%;宁波正昊股权投资企业以货币方式出资3,871万元,占新成立公司注册资本的12%;首都科技以货币方式出资1,613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5%;北京海淀区国投以货币方式出资4,516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4%。 |
| 14 |
2017-12-30 |
实施完成 |
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 |
12260 |
CNY |
—— |
为打造国际一流的石墨烯创新研究机构和产业化示范基地,形成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石墨烯原创成果,推动石墨烯产业发展,经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出资4,840万元与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资产”)、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集团”)、宁波杭州湾新区正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宁波正昊股权投资企业”)、北京首都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都科技”)、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海淀区国投”)五家公司共同成立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2,26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4,84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5%;北大资产以无形资产方式出资12,26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38%;彤程集团以货币方式出资5,16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6%;宁波正昊股权投资企业以货币方式出资3,871万元,占新成立公司注册资本的12%;首都科技以货币方式出资1,613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5%;北京海淀区国投以货币方式出资4,516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4%。 |
| 15 |
2017-12-30 |
实施完成 |
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4840 |
CNY |
—— |
为打造国际一流的石墨烯创新研究机构和产业化示范基地,形成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石墨烯原创成果,推动石墨烯产业发展,经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出资4,840万元与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资产”)、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集团”)、宁波杭州湾新区正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宁波正昊股权投资企业”)、北京首都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都科技”)、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海淀区国投”)五家公司共同成立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2,26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4,84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5%;北大资产以无形资产方式出资12,26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38%;彤程集团以货币方式出资5,16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6%;宁波正昊股权投资企业以货币方式出资3,871万元,占新成立公司注册资本的12%;首都科技以货币方式出资1,613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5%;北京海淀区国投以货币方式出资4,516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4%。 |
| 16 |
2017-12-30 |
实施完成 |
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宁波杭州湾新区正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 |
3871 |
CNY |
—— |
为打造国际一流的石墨烯创新研究机构和产业化示范基地,形成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石墨烯原创成果,推动石墨烯产业发展,经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出资4,840万元与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资产”)、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集团”)、宁波杭州湾新区正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宁波正昊股权投资企业”)、北京首都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都科技”)、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海淀区国投”)五家公司共同成立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2,26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4,84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5%;北大资产以无形资产方式出资12,26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38%;彤程集团以货币方式出资5,16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6%;宁波正昊股权投资企业以货币方式出资3,871万元,占新成立公司注册资本的12%;首都科技以货币方式出资1,613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5%;北京海淀区国投以货币方式出资4,516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4%。 |
| 17 |
2017-12-30 |
实施完成 |
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 |
4516 |
CNY |
—— |
为打造国际一流的石墨烯创新研究机构和产业化示范基地,形成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石墨烯原创成果,推动石墨烯产业发展,经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出资4,840万元与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资产”)、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集团”)、宁波杭州湾新区正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宁波正昊股权投资企业”)、北京首都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都科技”)、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海淀区国投”)五家公司共同成立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2,26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4,84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5%;北大资产以无形资产方式出资12,26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38%;彤程集团以货币方式出资5,16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6%;宁波正昊股权投资企业以货币方式出资3,871万元,占新成立公司注册资本的12%;首都科技以货币方式出资1,613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5%;北京海淀区国投以货币方式出资4,516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4%。 |
| 18 |
2017-12-30 |
实施完成 |
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北京首都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
1613 |
CNY |
—— |
为打造国际一流的石墨烯创新研究机构和产业化示范基地,形成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石墨烯原创成果,推动石墨烯产业发展,经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出资4,840万元与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资产”)、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集团”)、宁波杭州湾新区正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宁波正昊股权投资企业”)、北京首都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都科技”)、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海淀区国投”)五家公司共同成立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2,26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4,84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5%;北大资产以无形资产方式出资12,26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38%;彤程集团以货币方式出资5,16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6%;宁波正昊股权投资企业以货币方式出资3,871万元,占新成立公司注册资本的12%;首都科技以货币方式出资1,613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5%;北京海淀区国投以货币方式出资4,516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4%。 |
| 19 |
2017-12-30 |
实施完成 |
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 |
4516 |
CNY |
—— |
为打造国际一流的石墨烯创新研究机构和产业化示范基地,形成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石墨烯原创成果,推动石墨烯产业发展,经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出资4,840万元与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资产”)、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集团”)、宁波杭州湾新区正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宁波正昊股权投资企业”)、北京首都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都科技”)、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海淀区国投”)五家公司共同成立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2,26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4,84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5%;北大资产以无形资产方式出资12,26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38%;彤程集团以货币方式出资5,16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6%;宁波正昊股权投资企业以货币方式出资3,871万元,占新成立公司注册资本的12%;首都科技以货币方式出资1,613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5%;北京海淀区国投以货币方式出资4,516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4%。 |
| 20 |
2017-12-30 |
实施完成 |
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宁波杭州湾新区正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 |
3871 |
CNY |
—— |
为打造国际一流的石墨烯创新研究机构和产业化示范基地,形成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石墨烯原创成果,推动石墨烯产业发展,经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出资4,840万元与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资产”)、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集团”)、宁波杭州湾新区正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宁波正昊股权投资企业”)、北京首都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都科技”)、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海淀区国投”)五家公司共同成立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2,26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4,84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5%;北大资产以无形资产方式出资12,26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38%;彤程集团以货币方式出资5,16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6%;宁波正昊股权投资企业以货币方式出资3,871万元,占新成立公司注册资本的12%;首都科技以货币方式出资1,613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5%;北京海淀区国投以货币方式出资4,516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4%。 |
| 21 |
2017-12-30 |
实施完成 |
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 |
12260 |
CNY |
—— |
为打造国际一流的石墨烯创新研究机构和产业化示范基地,形成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石墨烯原创成果,推动石墨烯产业发展,经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出资4,840万元与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资产”)、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集团”)、宁波杭州湾新区正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宁波正昊股权投资企业”)、北京首都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都科技”)、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海淀区国投”)五家公司共同成立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2,26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4,84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5%;北大资产以无形资产方式出资12,26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38%;彤程集团以货币方式出资5,16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6%;宁波正昊股权投资企业以货币方式出资3,871万元,占新成立公司注册资本的12%;首都科技以货币方式出资1,613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5%;北京海淀区国投以货币方式出资4,516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4%。 |
| 22 |
2017-12-30 |
实施完成 |
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北京首都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
1613 |
CNY |
—— |
为打造国际一流的石墨烯创新研究机构和产业化示范基地,形成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石墨烯原创成果,推动石墨烯产业发展,经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出资4,840万元与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资产”)、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集团”)、宁波杭州湾新区正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宁波正昊股权投资企业”)、北京首都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都科技”)、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海淀区国投”)五家公司共同成立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2,26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4,84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5%;北大资产以无形资产方式出资12,26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38%;彤程集团以货币方式出资5,16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6%;宁波正昊股权投资企业以货币方式出资3,871万元,占新成立公司注册资本的12%;首都科技以货币方式出资1,613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5%;北京海淀区国投以货币方式出资4,516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4%。 |
| 23 |
2017-12-30 |
实施完成 |
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5160 |
CNY |
—— |
为打造国际一流的石墨烯创新研究机构和产业化示范基地,形成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石墨烯原创成果,推动石墨烯产业发展,经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出资4,840万元与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资产”)、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集团”)、宁波杭州湾新区正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宁波正昊股权投资企业”)、北京首都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都科技”)、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海淀区国投”)五家公司共同成立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2,26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4,84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5%;北大资产以无形资产方式出资12,26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38%;彤程集团以货币方式出资5,16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6%;宁波正昊股权投资企业以货币方式出资3,871万元,占新成立公司注册资本的12%;首都科技以货币方式出资1,613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5%;北京海淀区国投以货币方式出资4,516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4%。 |
| 24 |
2017-12-26 |
实施中 |
七台河市新材料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 |
—— |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
—— |
16500 |
CNY |
—— |
为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步伐,推动产业项目提档升级,培育发展壮大支柱产业,打造新材料产业高地,依据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6年第3次)、七台河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年第17次)的要求,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粤财信托公司”)、七台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台河城投公司”)、七台河墨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台河墨岩公司”)、北京乾和新天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乾和新天投资公司”)共同签署成立七台河市新材料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材料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协议,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7,51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18.175%;广东粤财信托公司出资16,5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59.979%;七台河城投公司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18.175%;七台河墨岩公司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3.635%;北京乾和新天投资公司出资10万元,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0.036%,上述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
| 25 |
2017-12-26 |
实施中 |
七台河市新材料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 |
—— |
北京乾和新天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10 |
CNY |
—— |
为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步伐,推动产业项目提档升级,培育发展壮大支柱产业,打造新材料产业高地,依据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6年第3次)、七台河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年第17次)的要求,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粤财信托公司”)、七台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台河城投公司”)、七台河墨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台河墨岩公司”)、北京乾和新天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乾和新天投资公司”)共同签署成立七台河市新材料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材料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协议,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7,51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18.175%;广东粤财信托公司出资16,5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59.979%;七台河城投公司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18.175%;七台河墨岩公司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3.635%;北京乾和新天投资公司出资10万元,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0.036%,上述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
| 26 |
2017-12-26 |
实施中 |
七台河市新材料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 |
—— |
七台河墨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1000 |
CNY |
—— |
为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步伐,推动产业项目提档升级,培育发展壮大支柱产业,打造新材料产业高地,依据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6年第3次)、七台河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年第17次)的要求,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粤财信托公司”)、七台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台河城投公司”)、七台河墨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台河墨岩公司”)、北京乾和新天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乾和新天投资公司”)共同签署成立七台河市新材料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材料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协议,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7,51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18.175%;广东粤财信托公司出资16,5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59.979%;七台河城投公司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18.175%;七台河墨岩公司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3.635%;北京乾和新天投资公司出资10万元,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0.036%,上述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
| 27 |
2017-12-26 |
实施中 |
七台河市新材料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 |
——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5000 |
CNY |
—— |
为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步伐,推动产业项目提档升级,培育发展壮大支柱产业,打造新材料产业高地,依据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6年第3次)、七台河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年第17次)的要求,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粤财信托公司”)、七台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台河城投公司”)、七台河墨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台河墨岩公司”)、北京乾和新天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乾和新天投资公司”)共同签署成立七台河市新材料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材料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协议,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7,51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18.175%;广东粤财信托公司出资16,5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59.979%;七台河城投公司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18.175%;七台河墨岩公司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3.635%;北京乾和新天投资公司出资10万元,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0.036%,上述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
| 28 |
2017-12-26 |
实施中 |
七台河市新材料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 |
—— |
七台河墨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1000 |
CNY |
—— |
为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步伐,推动产业项目提档升级,培育发展壮大支柱产业,打造新材料产业高地,依据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6年第3次)、七台河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年第17次)的要求,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粤财信托公司”)、七台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台河城投公司”)、七台河墨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台河墨岩公司”)、北京乾和新天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乾和新天投资公司”)共同签署成立七台河市新材料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材料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协议,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7,51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18.175%;广东粤财信托公司出资16,5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59.979%;七台河城投公司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18.175%;七台河墨岩公司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3.635%;北京乾和新天投资公司出资10万元,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0.036%,上述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
| 29 |
2017-12-26 |
实施中 |
七台河市新材料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 |
—— |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
—— |
16500 |
CNY |
—— |
为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步伐,推动产业项目提档升级,培育发展壮大支柱产业,打造新材料产业高地,依据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6年第3次)、七台河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年第17次)的要求,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粤财信托公司”)、七台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台河城投公司”)、七台河墨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台河墨岩公司”)、北京乾和新天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乾和新天投资公司”)共同签署成立七台河市新材料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材料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协议,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7,51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18.175%;广东粤财信托公司出资16,5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59.979%;七台河城投公司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18.175%;七台河墨岩公司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3.635%;北京乾和新天投资公司出资10万元,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0.036%,上述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
| 30 |
2017-12-26 |
实施中 |
七台河市新材料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 |
——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5000 |
CNY |
—— |
为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步伐,推动产业项目提档升级,培育发展壮大支柱产业,打造新材料产业高地,依据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6年第3次)、七台河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年第17次)的要求,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粤财信托公司”)、七台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台河城投公司”)、七台河墨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台河墨岩公司”)、北京乾和新天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乾和新天投资公司”)共同签署成立七台河市新材料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材料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协议,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7,51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18.175%;广东粤财信托公司出资16,5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59.979%;七台河城投公司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18.175%;七台河墨岩公司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3.635%;北京乾和新天投资公司出资10万元,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0.036%,上述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
| 31 |
2017-12-26 |
实施中 |
七台河市新材料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 |
—— |
七台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
5000 |
CNY |
—— |
为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步伐,推动产业项目提档升级,培育发展壮大支柱产业,打造新材料产业高地,依据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6年第3次)、七台河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年第17次)的要求,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粤财信托公司”)、七台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台河城投公司”)、七台河墨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台河墨岩公司”)、北京乾和新天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乾和新天投资公司”)共同签署成立七台河市新材料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材料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协议,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7,51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18.175%;广东粤财信托公司出资16,5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59.979%;七台河城投公司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18.175%;七台河墨岩公司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3.635%;北京乾和新天投资公司出资10万元,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0.036%,上述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
| 32 |
2017-12-26 |
实施中 |
七台河市新材料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 |
—— |
七台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
5000 |
CNY |
—— |
为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步伐,推动产业项目提档升级,培育发展壮大支柱产业,打造新材料产业高地,依据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6年第3次)、七台河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年第17次)的要求,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粤财信托公司”)、七台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台河城投公司”)、七台河墨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台河墨岩公司”)、北京乾和新天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乾和新天投资公司”)共同签署成立七台河市新材料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材料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协议,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7,51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18.175%;广东粤财信托公司出资16,5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59.979%;七台河城投公司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18.175%;七台河墨岩公司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3.635%;北京乾和新天投资公司出资10万元,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0.036%,上述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
| 33 |
2017-12-26 |
实施中 |
七台河市新材料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 |
—— |
北京乾和新天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10 |
CNY |
—— |
为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步伐,推动产业项目提档升级,培育发展壮大支柱产业,打造新材料产业高地,依据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6年第3次)、七台河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年第17次)的要求,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粤财信托公司”)、七台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台河城投公司”)、七台河墨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台河墨岩公司”)、北京乾和新天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乾和新天投资公司”)共同签署成立七台河市新材料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材料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协议,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7,51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18.175%;广东粤财信托公司出资16,5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59.979%;七台河城投公司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18.175%;七台河墨岩公司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3.635%;北京乾和新天投资公司出资10万元,占新材料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0.036%,上述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
| 34 |
2017-11-21 |
实施中 |
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4840 |
CNY |
—— |
为打造国际一流的石墨烯创新研究机构和产业化示范基地,形成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石墨烯原创成果,推动石墨烯产业发展,经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出资4,840万元与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资产”)、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集团”)、宁波杭州湾新区正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宁波正昊股权投资企业”)、北京首都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都科技”)、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海淀区国投”)五家公司共同成立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2,26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4,84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5%;北大资产以无形资产方式出资12,26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38%;彤程集团以货币方式出资5,16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6%;宁波正昊股权投资企业以货币方式出资3,871万元,占新成立公司注册资本的12%;首都科技以货币方式出资1,613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5%;北京海淀区国投以货币方式出资4,516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4%。 |
| 35 |
2017-11-21 |
实施中 |
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 |
4516 |
CNY |
—— |
为打造国际一流的石墨烯创新研究机构和产业化示范基地,形成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石墨烯原创成果,推动石墨烯产业发展,经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出资4,840万元与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资产”)、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集团”)、宁波杭州湾新区正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宁波正昊股权投资企业”)、北京首都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都科技”)、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海淀区国投”)五家公司共同成立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2,26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4,84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5%;北大资产以无形资产方式出资12,26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38%;彤程集团以货币方式出资5,16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6%;宁波正昊股权投资企业以货币方式出资3,871万元,占新成立公司注册资本的12%;首都科技以货币方式出资1,613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5%;北京海淀区国投以货币方式出资4,516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4%。 |
| 36 |
2017-11-21 |
实施中 |
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 |
12260 |
CNY |
—— |
为打造国际一流的石墨烯创新研究机构和产业化示范基地,形成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石墨烯原创成果,推动石墨烯产业发展,经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出资4,840万元与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资产”)、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集团”)、宁波杭州湾新区正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宁波正昊股权投资企业”)、北京首都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都科技”)、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海淀区国投”)五家公司共同成立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2,26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4,84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5%;北大资产以无形资产方式出资12,26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38%;彤程集团以货币方式出资5,16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6%;宁波正昊股权投资企业以货币方式出资3,871万元,占新成立公司注册资本的12%;首都科技以货币方式出资1,613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5%;北京海淀区国投以货币方式出资4,516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4%。 |
| 37 |
2017-11-21 |
实施中 |
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5160 |
CNY |
—— |
为打造国际一流的石墨烯创新研究机构和产业化示范基地,形成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石墨烯原创成果,推动石墨烯产业发展,经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出资4,840万元与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资产”)、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集团”)、宁波杭州湾新区正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宁波正昊股权投资企业”)、北京首都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都科技”)、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海淀区国投”)五家公司共同成立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2,26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4,84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5%;北大资产以无形资产方式出资12,26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38%;彤程集团以货币方式出资5,16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6%;宁波正昊股权投资企业以货币方式出资3,871万元,占新成立公司注册资本的12%;首都科技以货币方式出资1,613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5%;北京海淀区国投以货币方式出资4,516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4%。 |
| 38 |
2017-11-21 |
实施中 |
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宁波杭州湾新区正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 |
3871 |
CNY |
—— |
为打造国际一流的石墨烯创新研究机构和产业化示范基地,形成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石墨烯原创成果,推动石墨烯产业发展,经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出资4,840万元与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资产”)、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集团”)、宁波杭州湾新区正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宁波正昊股权投资企业”)、北京首都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都科技”)、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海淀区国投”)五家公司共同成立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2,26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4,84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5%;北大资产以无形资产方式出资12,26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38%;彤程集团以货币方式出资5,16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6%;宁波正昊股权投资企业以货币方式出资3,871万元,占新成立公司注册资本的12%;首都科技以货币方式出资1,613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5%;北京海淀区国投以货币方式出资4,516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4%。 |
| 39 |
2017-11-21 |
实施中 |
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北京首都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
1613 |
CNY |
—— |
为打造国际一流的石墨烯创新研究机构和产业化示范基地,形成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石墨烯原创成果,推动石墨烯产业发展,经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出资4,840万元与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资产”)、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集团”)、宁波杭州湾新区正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宁波正昊股权投资企业”)、北京首都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都科技”)、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海淀区国投”)五家公司共同成立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2,26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4,84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5%;北大资产以无形资产方式出资12,26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38%;彤程集团以货币方式出资5,160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6%;宁波正昊股权投资企业以货币方式出资3,871万元,占新成立公司注册资本的12%;首都科技以货币方式出资1,613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5%;北京海淀区国投以货币方式出资4,516万元,占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4%。 |
| 40 |
2017-08-11 |
实施中 |
七台河宝泰隆密林石墨选矿有限公司 |
——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5000 |
CNY |
—— |
为加快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产业转型,满足公司100吨/年石墨烯工业化生产项目所需原料,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拟成立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密林石墨选矿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公司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
| 41 |
2017-08-11 |
实施中 |
七台河宝泰隆宏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陆丙清 |
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00 |
CNY |
51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的七台河宝泰隆宏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转让给自然人陆丙清先生,转让金额2000万元。 |
| 42 |
2017-04-29 |
董事会预案 |
鸡西市东源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 |
批发业 |
王淑清 |
鸡西市宝泰隆投资有限公司 |
0 |
CNY |
30 |
公司全资子公司鸡西市宝泰隆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鸡西市宝泰隆煤业有限公司51.02%股权转让给自然人王淑清女士,转让金额1703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鸡西市宝泰隆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鸡西市东源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转让给自然人王淑清女士,转让金额0万元。 |
| 43 |
2017-04-29 |
董事会预案 |
鸡西市宝泰隆煤业有限公司 |
批发业 |
王淑清 |
鸡西市宝泰隆投资有限公司 |
1703 |
CNY |
51.02 |
公司全资子公司鸡西市宝泰隆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鸡西市宝泰隆煤业有限公司51.02%股权转让给自然人王淑清女士,转让金额1703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鸡西市宝泰隆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鸡西市东源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转让给自然人王淑清女士,转让金额0万元。 |
| 44 |
2017-04-15 |
实施中 |
七台河墨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七台河墨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70 |
CNY |
—— |
投资标的名称:七台河墨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七台河墨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570万元人民币,七台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资230万元人民币;增资后,公司对七台河墨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72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72%,七台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28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28%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七台河墨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
| 45 |
2017-02-25 |
实施中 |
七台河墨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七台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
50 |
CNY |
—— |
为推进公司产业发展,促进公司转型升级,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拟出资150万元人民币与七台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成立七台河墨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公司出资150万元人民币,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75%,七台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50万元人民币,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25%。 |
| 46 |
2017-02-25 |
实施中 |
七台河墨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150 |
CNY |
—— |
为推进公司产业发展,促进公司转型升级,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拟出资150万元人民币与七台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成立七台河墨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公司出资150万元人民币,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75%,七台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50万元人民币,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25%。 |
| 47 |
2016-10-29 |
董事会预案 |
七国用2016第209681号 |
——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七台河宝泰隆甲醇有限公司 |
—— |
—— |
—— |
根据公司焦炭制30万吨稳定轻烃(转型升级)项目建设用地的需要,公司决定分别将权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甲醇有限公司和七台河宝泰隆圣迈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共计拥有的四宗土地以账面价值划转到股份公司名下。土地证编号:七国用2016第209681号。面积:87759.00平方米。 |
| 48 |
2016-10-29 |
董事会预案 |
七国用2016第209683号 |
——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七台河宝泰隆甲醇有限公司 |
—— |
—— |
—— |
根据公司焦炭制30万吨稳定轻烃(转型升级)项目建设用地的需要,公司决定分别将权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甲醇有限公司和七台河宝泰隆圣迈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共计拥有的四宗土地以账面价值划转到股份公司名下。土地证编号:七国用2016第209683号。面积:898.00平方米。 |
| 49 |
2016-10-29 |
董事会预案 |
七国用2016第209689号 |
——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七台河宝泰隆圣迈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根据公司焦炭制30万吨稳定轻烃(转型升级)项目建设用地的需要,公司决定分别将权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甲醇有限公司和七台河宝泰隆圣迈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共计拥有的四宗土地以账面价值划转到股份公司名下。土地证编号:七国用2016第209689号。面积:48847.14平方米。 |
| 50 |
2016-10-29 |
董事会预案 |
七国用2016第209679号 |
——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七台河宝泰隆圣迈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根据公司焦炭制30万吨稳定轻烃(转型升级)项目建设用地的需要,公司决定分别将权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甲醇有限公司和七台河宝泰隆圣迈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共计拥有的四宗土地以账面价值划转到股份公司名下。土地证编号:七国用2016第209679号。面积:74032.00平方米。 |
| 51 |
2016-09-07 |
董事会预案 |
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唐山建龙特殊钢有限公司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5000 |
CNY |
5 |
2016年9月5日,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唐山建龙特殊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建龙公司”)、吉林恒联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恒联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总价款1亿元将公司所持的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抚顺新钢铁”)10%股权分别转让给唐山建龙公司和吉林恒联公司各5% |
| 52 |
2016-09-07 |
董事会预案 |
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吉林恒联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5000 |
CNY |
5 |
2016年9月5日,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唐山建龙特殊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建龙公司”)、吉林恒联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恒联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总价款1亿元将公司所持的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抚顺新钢铁”)10%股权分别转让给唐山建龙公司和吉林恒联公司各5% |
| 53 |
2015-12-18 |
董事会预案 |
国有建设用地及相关资产 |
—— |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七台河万昌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
5918.3743 |
CNY |
—— |
2015年10月19日、10月27日、11月2日、12月9日,黑龙江瑞丰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拍卖公司”)在《七台河日报》分别发布了《拍卖公告》、《拍卖更正公告》、《暂缓拍卖公告》和《恢复拍卖公告》,瑞丰拍卖公司接受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依法对七台河万昌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七台河万昌玻璃有限责任公司、七台河贵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土地、房产、机器设备及附属物进行整体拍卖。 |
| 54 |
2015-12-18 |
董事会预案 |
国有建设用地及相关资产 |
—— |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七台河贵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10311.8618 |
CNY |
—— |
2015年10月19日、10月27日、11月2日、12月9日,黑龙江瑞丰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拍卖公司”)在《七台河日报》分别发布了《拍卖公告》、《拍卖更正公告》、《暂缓拍卖公告》和《恢复拍卖公告》,瑞丰拍卖公司接受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依法对七台河万昌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七台河万昌玻璃有限责任公司、七台河贵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土地、房产、机器设备及附属物进行整体拍卖。 |
| 55 |
2015-12-18 |
董事会预案 |
国有建设用地及相关资产 |
—— |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七台河万昌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
8786.939 |
CNY |
—— |
2015年10月19日、10月27日、11月2日、12月9日,黑龙江瑞丰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拍卖公司”)在《七台河日报》分别发布了《拍卖公告》、《拍卖更正公告》、《暂缓拍卖公告》和《恢复拍卖公告》,瑞丰拍卖公司接受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依法对七台河万昌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七台河万昌玻璃有限责任公司、七台河贵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土地、房产、机器设备及附属物进行整体拍卖。 |
| 56 |
2015-07-07 |
董事会预案 |
七台河市东润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采矿业 |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曲付江 |
3700 |
CNY |
43 |
经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七台河市鹿山优质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鹿山优质煤公司”)协商决定,转让公司持有的七台河鹿山北兴选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山选煤公司”)30%股权,公司于2014年8月12日与鹿山优质煤公司签署了《关于转让七台河鹿山北兴选煤股份有限公司30%股份的协议书》,转让金额3000万元。 |
| 57 |
2014-08-15 |
签署协议 |
七台河鹿山北兴选煤股份有限公司 |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
七台河市鹿山优质煤有限责任公司 |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3000 |
CNY |
30 |
经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七台河市鹿山优质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鹿山优质煤公司”)协商决定,转让公司持有的七台河鹿山北兴选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山选煤公司”)30%股权,公司于2014年8月12日与鹿山优质煤公司签署了《关于转让七台河鹿山北兴选煤股份有限公司30%股份的协议书》,转让金额3000万元。 |
| 58 |
2013-08-07 |
实施完成 |
勃利县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李鹏,张颖,李杨,杨秋利,赵珊珊,焦红祥,刘艳娇,焦贵春 |
32000 |
CNY |
100 |
2011 年10 月25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宝泰隆矿业公司与李鹏、张颖、李杨、杨秋利、赵珊珊、焦红祥、刘艳娇、焦贵春共同签署了《关于购买勃利县银杏煤矿(勃利县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协议书》,确定购买价格为人民币32000万元。购买日:2011年12月31日 |
| 59 |
2012-03-29 |
实施中 |
七台河市桃山区桃南街(景丰路117号)8718.45平方米办公房产 |
—— |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宝泰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4500 |
CNY |
—— |
为减少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发生,公司决定购买宝泰隆集团拥有的该房产。该房屋面积合计:8718.45平方米,北京龙源智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4月15日出具了龙智评报字(2011)第C1204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该房产评估价值为4588.67万元。依据评估价值,经双方协商,公司拟以4500万元购买该房产,并于2011年4月20日与宝泰隆集团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
| 60 |
2012-03-29 |
实施完成 |
七台河市荣昌煤矿 |
—— |
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杨秋利等八名自然人 |
6000 |
CNY |
100 |
为了整合区域煤炭资源,充分保障公司循环经济产业发展的资源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出资6000 万元人民币购买七台河市荣昌煤矿。
2011年8月1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杨秋利、门凤英、顾佰林、刘文章、刘达、葛玲、李素华、刘文英八位自然共同签署了《关于购买七台河市荣昌煤矿的协议书》购买日:2011年09月30日 |
| 61 |
2012-03-29 |
实施完成 |
七台河市宝泰煤矿 |
—— |
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宰祥卫;宋淑琴;王殿华;宋丽华;张颖;焦贵春;焦红祥;杨秋利 |
6000 |
CNY |
100 |
2011 年10 月25 日,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宰祥卫、宋淑琴、王殿华、宋丽华、张颖、焦贵春、焦红祥、杨秋利八位自然人共同签署了《关于购买七台河市宝泰煤矿的协议书》,确定购买价格为人民币6000万元。购买日:2011年12月31日 |
| 62 |
2012-03-07 |
董事会预案 |
双鸭山龙煤航天煤化有限公司 |
—— |
双鸭山宝泰隆投资有限公司 |
长征火箭工业有限公司;双鸭山市科达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 |
—— |
39 |
为推动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公司于2011 年12 月19 日与长征火箭工业有限公司、双鸭山市科达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收购双鸭山龙煤航天煤化有限公司39%股权的意向协议。公司于2012 年1 月1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双鸭山龙煤航天煤化有限公司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将收购双鸭山龙煤航天煤化有限公司股权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双鸭山宝泰隆投资有限公司
长征火箭工业有限公司于2012 年1 月20 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双鸭山龙煤航天煤化有限 |
| 63 |
2011-11-15 |
股东大会通过 |
勃利县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李鹏;张颖;李杨;杨秋利;赵珊珊;焦红祥;刘艳娇;焦贵春 |
32000 |
CNY |
100 |
2011 年10 月25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宝泰隆矿业公司与李鹏、张颖、李杨、杨秋利、赵珊珊、焦红祥、刘艳娇、焦贵春共同签署了《关于购买勃利县银杏煤矿(勃利县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协议书》,确定购买价格为人民币32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