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018-03-30 |
股东大会通过 |
江苏灌河国际港务有限公司 |
—— |
江苏灌河国际港务有限公司 |
江苏灌河国际港务有限公司 |
9349.2 |
CNY |
72.46 |
基于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对灌河国际业务属性划分、经营现状评估,以及未来公司战略发展的整体安排,公司向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口控股集团”)转让所持灌河国际72.46%的股权。2018年3月12日,公司与港口控股集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其中股权转让价款以经第三方评估机构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江苏灌河国际港务有限公司72.4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苏华评报字[2017]第304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为人民币9,349.20万元。 |
| 2 |
2013-10-10 |
实施完成 |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
——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
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
—— |
—— |
1.63 |
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让所持有的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1.63%股权. |
| 3 |
2013-09-17 |
实施完成 |
连云港鑫联散货码头有限公司 |
—— |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
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
—— |
—— |
75 |
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向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连云港鑫联散货码头有限公司75%的股权。 |
| 4 |
2012-09-15 |
实施完成 |
新海岸大厦7-8层办公用房 |
—— |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
连云港新海岸房地产开发公司 |
2631.21 |
CNY |
—— |
根据连云港港口整体规划和公司办公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购买由新海岸公司建设的新海岸大厦7-8层办公用房。购买的新海岸大厦办公用房面积约为3871平方米,价格为6800元/平方米,合计需投资约2632万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审议该购买议案时(公司现有董事9名),其中关联董事李春宏、喻振东、陈光平、朱从富回避了表决,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5名,同意的5票。双方于2012年9月14日在连云港市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
| 5 |
2012-09-13 |
股东大会通过 |
连云港鑫联散货码头有限公司 |
—— |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
汉石战略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
14935.4587 |
CNY |
25 |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与汉石战略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18日在江苏连云港签订了《关于连云港鑫联散货码头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作为受让方欲向转让方汉石收购其持有的25%股权,从而成为目标公司的参股股东,双方同意协议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149,354,587.29元。 |
| 6 |
2010-04-15 |
实施完成 |
新陆桥(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 |
—— |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
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
17435.52 |
CNY |
38 |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协议收购方式收购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连云港新东方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45%的国有股权和新陆桥(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38%的国有股权。并于2009 年12 月11 日在连云港市正式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收购方式为协议收购,收购价格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人民币49,336.10 万元为定价基础,减去自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付日按照有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资产计算的相应比例的差额的影响。
购买日:2009 年12 月31 日;收购价格:17,435.52万元 |
| 7 |
2010-04-15 |
实施完成 |
连云港新东方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 |
—— |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
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
33141.83 |
CNY |
45 |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协议收购方式收购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连云港新东方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45%的国有股权和新陆桥(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38%的国有股权。并于2009 年12 月11 日在连云港市正式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收购方式为协议收购,收购价格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人民币49,336.10 万元为定价基础,减去自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付日按照有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资产计算的相应比例的差额的影响。
购买日:2009 年12 月31 日;收购价格:33,141.8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