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018-06-22 |
实施中 |
杭州宏腾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杭州宏腾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杭州宏腾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00 |
CNY |
—— |
近日,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物产中大”)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化工”)、杭州宏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诚投资”)(上述两家简称“公司方”),与杭州资云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安区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青山湖科研创新基地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腾搏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四家简称“其他认购方”),共同签署了《杭州宏腾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旨在发挥合作各方优势,向医药大健康领域进行股权投资,提升公司医药健康板块的市场竞争力和内在价值。截至今日,各投资主体已完成首期出资,共计人民币0.9亿元整。宏诚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物产化工与其他认购方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基金,基金总规模3亿元。其中,公司方共出资2.23亿元,占基金74.33%,分别为:物产化工出资2.2亿元,占基金73.33%;宏诚投资出资0.03亿元,占基金1%。其他认购方出资0.77亿元,占基金25.6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治理纲要》、《金融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投资额度在办公会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
| 2 |
2018-06-22 |
实施中 |
杭州宏腾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杭州宏腾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杭州宏腾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00 |
CNY |
—— |
近日,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物产中大”)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化工”)、杭州宏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诚投资”)(上述两家简称“公司方”),与杭州资云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安区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青山湖科研创新基地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腾搏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四家简称“其他认购方”),共同签署了《杭州宏腾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旨在发挥合作各方优势,向医药大健康领域进行股权投资,提升公司医药健康板块的市场竞争力和内在价值。截至今日,各投资主体已完成首期出资,共计人民币0.9亿元整。宏诚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物产化工与其他认购方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基金,基金总规模3亿元。其中,公司方共出资2.23亿元,占基金74.33%,分别为:物产化工出资2.2亿元,占基金73.33%;宏诚投资出资0.03亿元,占基金1%。其他认购方出资0.77亿元,占基金25.6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治理纲要》、《金融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投资额度在办公会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
| 3 |
2018-06-22 |
实施中 |
杭州宏腾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杭州宏腾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杭州宏腾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0 |
CNY |
—— |
近日,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物产中大”)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化工”)、杭州宏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诚投资”)(上述两家简称“公司方”),与杭州资云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安区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青山湖科研创新基地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腾搏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四家简称“其他认购方”),共同签署了《杭州宏腾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旨在发挥合作各方优势,向医药大健康领域进行股权投资,提升公司医药健康板块的市场竞争力和内在价值。截至今日,各投资主体已完成首期出资,共计人民币0.9亿元整。宏诚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物产化工与其他认购方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基金,基金总规模3亿元。其中,公司方共出资2.23亿元,占基金74.33%,分别为:物产化工出资2.2亿元,占基金73.33%;宏诚投资出资0.03亿元,占基金1%。其他认购方出资0.77亿元,占基金25.6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治理纲要》、《金融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投资额度在办公会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
| 4 |
2018-06-22 |
实施中 |
杭州宏腾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杭州宏腾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杭州宏腾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 |
CNY |
—— |
近日,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物产中大”)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化工”)、杭州宏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诚投资”)(上述两家简称“公司方”),与杭州资云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安区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青山湖科研创新基地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腾搏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四家简称“其他认购方”),共同签署了《杭州宏腾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旨在发挥合作各方优势,向医药大健康领域进行股权投资,提升公司医药健康板块的市场竞争力和内在价值。截至今日,各投资主体已完成首期出资,共计人民币0.9亿元整。宏诚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物产化工与其他认购方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基金,基金总规模3亿元。其中,公司方共出资2.23亿元,占基金74.33%,分别为:物产化工出资2.2亿元,占基金73.33%;宏诚投资出资0.03亿元,占基金1%。其他认购方出资0.77亿元,占基金25.6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治理纲要》、《金融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投资额度在办公会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
| 5 |
2018-06-22 |
实施中 |
杭州宏腾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杭州宏腾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杭州宏腾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000 |
CNY |
—— |
近日,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物产中大”)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化工”)、杭州宏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诚投资”)(上述两家简称“公司方”),与杭州资云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安区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青山湖科研创新基地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腾搏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四家简称“其他认购方”),共同签署了《杭州宏腾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旨在发挥合作各方优势,向医药大健康领域进行股权投资,提升公司医药健康板块的市场竞争力和内在价值。截至今日,各投资主体已完成首期出资,共计人民币0.9亿元整。宏诚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物产化工与其他认购方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基金,基金总规模3亿元。其中,公司方共出资2.23亿元,占基金74.33%,分别为:物产化工出资2.2亿元,占基金73.33%;宏诚投资出资0.03亿元,占基金1%。其他认购方出资0.77亿元,占基金25.6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治理纲要》、《金融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投资额度在办公会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
| 6 |
2018-06-22 |
实施中 |
杭州宏腾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杭州宏腾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杭州宏腾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00 |
CNY |
—— |
近日,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物产中大”)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化工”)、杭州宏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诚投资”)(上述两家简称“公司方”),与杭州资云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安区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青山湖科研创新基地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腾搏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四家简称“其他认购方”),共同签署了《杭州宏腾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旨在发挥合作各方优势,向医药大健康领域进行股权投资,提升公司医药健康板块的市场竞争力和内在价值。截至今日,各投资主体已完成首期出资,共计人民币0.9亿元整。宏诚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物产化工与其他认购方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基金,基金总规模3亿元。其中,公司方共出资2.23亿元,占基金74.33%,分别为:物产化工出资2.2亿元,占基金73.33%;宏诚投资出资0.03亿元,占基金1%。其他认购方出资0.77亿元,占基金25.6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治理纲要》、《金融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投资额度在办公会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
| 7 |
2018-05-31 |
停止实施 |
浙江宏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浙江宏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宏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2018年3月7日,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物产中大”)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化工”或“乙方”)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诺华”或“甲方”)签署了《关于资产重组事项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就美诺华拟以发行股份、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物产化工持有的浙江宏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元药业”或“标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达成了初步意向。 |
| 8 |
2018-05-22 |
董事会预案 |
浙江物产中大石油有限公司(暂定名) |
—— |
浙江物产中大石油有限公司(暂定名) |
浙江物产中大石油有限公司(暂定名) |
—— |
—— |
—— |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金属”)于2017年12月29日成立物产中大华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详见2018-001号公告),鉴于物产中大华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首期注册资金迄今尚未到位,为进一步推进拓展原油贸易业务工作,物产金属与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交投”)共同投资设立浙江物产中大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石油”),并以物产中大石油作为2018年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的申请主体。物产中大石油注册资本10亿元。其中,物产金属出资8亿元,占注册资本的80%,首期以现金方式出资0.8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治理纲要》、《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须提交公司董事会批准。《物产中大关于投资设立浙江物产中大石油有限公司的议案》经公司2018年5月21日召开的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9 |
2018-05-22 |
董事会预案 |
浙江物产中大石油有限公司(暂定名) |
—— |
浙江物产中大石油有限公司(暂定名) |
浙江物产中大石油有限公司(暂定名) |
—— |
—— |
—— |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金属”)于2017年12月29日成立物产中大华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详见2018-001号公告),鉴于物产中大华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首期注册资金迄今尚未到位,为进一步推进拓展原油贸易业务工作,物产金属与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交投”)共同投资设立浙江物产中大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石油”),并以物产中大石油作为2018年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的申请主体。物产中大石油注册资本10亿元。其中,物产金属出资8亿元,占注册资本的80%,首期以现金方式出资0.8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治理纲要》、《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须提交公司董事会批准。《物产中大关于投资设立浙江物产中大石油有限公司的议案》经公司2018年5月21日召开的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10 |
2018-03-13 |
实施中 |
浙江新东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浙江新东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新东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5000 |
CNY |
45 |
2018年3月12日,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物产中大”)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化工”)在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交所”)公开挂牌转让其所持有参股子公司浙江新东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港”)45%股权(以下简称“转让标的”)。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定和程序,最终确定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普医疗”)为受让方,物产化工与乐普医疗签署了《浙江新东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5%股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交易合同”),转让标的成交价格为10.5亿元。 |
| 11 |
2018-03-08 |
实施完成 |
物产中大华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 |
物产中大华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物产中大华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40000 |
CNY |
—— |
为拓展原油贸易业务,打造原油、成品油、油化工等油品全产业链服务平台,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金属”)与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信”)、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交投”)共同投资设立物产中大华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华信”)。物产中大华信注册资本10亿元。其中,物产金属出资4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首期以现金方式出资4,000万元。近日,物产中大华信已经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核准,取得营业执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治理纲要》、《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办公会决策,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
| 12 |
2018-03-08 |
达成意向 |
浙江宏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浙江宏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宏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2018年3月7日,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物产中大”)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化工”或“乙方”)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诺华”或“甲方”)签署了《关于资产重组事项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就美诺华拟以发行股份、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物产化工持有的浙江宏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元药业”或“标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达成了初步意向。 |
| 13 |
2018-03-08 |
实施完成 |
物产中大华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 |
物产中大华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物产中大华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40000 |
CNY |
—— |
为拓展原油贸易业务,打造原油、成品油、油化工等油品全产业链服务平台,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金属”)与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信”)、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交投”)共同投资设立物产中大华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华信”)。物产中大华信注册资本10亿元。其中,物产金属出资4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首期以现金方式出资4,000万元。近日,物产中大华信已经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核准,取得营业执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治理纲要》、《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办公会决策,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
| 14 |
2018-03-08 |
实施完成 |
物产中大华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 |
物产中大华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物产中大华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20000 |
CNY |
—— |
为拓展原油贸易业务,打造原油、成品油、油化工等油品全产业链服务平台,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金属”)与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信”)、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交投”)共同投资设立物产中大华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华信”)。物产中大华信注册资本10亿元。其中,物产金属出资4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首期以现金方式出资4,000万元。近日,物产中大华信已经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核准,取得营业执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治理纲要》、《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办公会决策,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
| 15 |
2018-02-28 |
实施中 |
瑞克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 |
—— |
瑞克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 |
瑞克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 |
500 |
USD |
—— |
为了提升公司现有国际贸易业务的盈利能力及竞争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中大元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通实业”)拟在新加坡设立瑞克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新加坡公司”)。新加坡公司注册资本500万美元,由元通实业以自有资金全额出资。 |
| 16 |
2018-01-04 |
实施中 |
物产中大华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 |
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20000 |
CNY |
—— |
为拓展原油贸易业务,打造原油、成品油、油化工等油品全产业链服务平台,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金属”)与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信”)、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交投”)共同投资设立物产中大华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华信”)。物产中大华信注册资本10亿元。其中,物产金属出资4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首期以现金方式出资4,000万元。近日,物产中大华信已经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核准,取得营业执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治理纲要》、《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办公会决策,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
| 17 |
2018-01-04 |
实施中 |
物产中大华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 |
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
—— |
40000 |
CNY |
—— |
为拓展原油贸易业务,打造原油、成品油、油化工等油品全产业链服务平台,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金属”)与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信”)、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交投”)共同投资设立物产中大华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华信”)。物产中大华信注册资本10亿元。其中,物产金属出资4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首期以现金方式出资4,000万元。近日,物产中大华信已经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核准,取得营业执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治理纲要》、《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办公会决策,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
| 18 |
2018-01-04 |
实施中 |
物产中大华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 |
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
—— |
40000 |
CNY |
—— |
为拓展原油贸易业务,打造原油、成品油、油化工等油品全产业链服务平台,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金属”)与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信”)、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交投”)共同投资设立物产中大华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华信”)。物产中大华信注册资本10亿元。其中,物产金属出资4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首期以现金方式出资4,000万元。近日,物产中大华信已经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核准,取得营业执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治理纲要》、《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办公会决策,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
| 19 |
2018-01-04 |
实施中 |
物产中大华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 |
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 |
40000 |
CNY |
—— |
为拓展原油贸易业务,打造原油、成品油、油化工等油品全产业链服务平台,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金属”)与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信”)、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交投”)共同投资设立物产中大华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华信”)。物产中大华信注册资本10亿元。其中,物产金属出资4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首期以现金方式出资4,000万元。近日,物产中大华信已经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核准,取得营业执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治理纲要》、《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办公会决策,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
| 20 |
2018-01-04 |
实施中 |
物产中大华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 |
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 |
40000 |
CNY |
—— |
为拓展原油贸易业务,打造原油、成品油、油化工等油品全产业链服务平台,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金属”)与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信”)、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交投”)共同投资设立物产中大华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华信”)。物产中大华信注册资本10亿元。其中,物产金属出资4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首期以现金方式出资4,000万元。近日,物产中大华信已经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核准,取得营业执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治理纲要》、《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办公会决策,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
| 21 |
2018-01-04 |
实施中 |
物产中大华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 |
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20000 |
CNY |
—— |
为拓展原油贸易业务,打造原油、成品油、油化工等油品全产业链服务平台,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金属”)与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信”)、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交投”)共同投资设立物产中大华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华信”)。物产中大华信注册资本10亿元。其中,物产金属出资4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首期以现金方式出资4,000万元。近日,物产中大华信已经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核准,取得营业执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治理纲要》、《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办公会决策,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
| 22 |
2017-11-03 |
实施完成 |
江西中地投资有限公司 |
—— |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3171.352961 |
CNY |
85 |
本公司拟以股权资产包方式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中大地产持有的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浙江中大正能量房地产有限公司98.2%股权、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85%股权、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5%股权、四川思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85%股权、成都浙中大地产有限公司98.1%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70%股权、宁波国际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富阳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93.5%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上虞有限公司98.2%股权、江西中地投资有限公司85%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圣马房地产有限公司60%股权、南昌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90%股权、杭州中大银泰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全资子公司物产实业和控股子公司物产民爆分别持有的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10%股权。本次出售资产挂牌价格以2016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评估值1,649,674,594.71元为基础确定。其中,中大地产持有的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于基准日的评估值为1,615,542,829.34元,物产实业和物产民爆持有的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34,131,765.37元。
截至本公告日,已有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浙江中大正能量房地产有限公司、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思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成都浙中大地产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宁波国际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富阳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上虞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圣马房地产有限公司、南昌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杭州中大银泰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计14家标的公司的相关股权完成了工商过户手续。截至本公告日,江西中地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过户事宜尚未完成,双方正在积极办理中。 |
| 23 |
2017-09-29 |
实施完成 |
浙江中大正能量房地产有限公司 |
—— |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21859.188433 |
CNY |
98 |
本公司拟以股权资产包方式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中大地产持有的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浙江中大正能量房地产有限公司98.2%股权、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85%股权、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5%股权、四川思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85%股权、成都浙中大地产有限公司98.1%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70%股权、宁波国际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富阳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93.5%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上虞有限公司98.2%股权、江西中地投资有限公司85%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圣马房地产有限公司60%股权、南昌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90%股权、杭州中大银泰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全资子公司物产实业和控股子公司物产民爆分别持有的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10%股权。本次出售资产挂牌价格以2016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评估值1,649,674,594.71元为基础确定。其中,中大地产持有的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于基准日的评估值为1,615,542,829.34元,物产实业和物产民爆持有的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34,131,765.37元。
截至本公告日,已有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浙江中大正能量房地产有限公司、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思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成都浙中大地产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宁波国际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富阳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上虞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圣马房地产有限公司、南昌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杭州中大银泰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计14家标的公司的相关股权完成了工商过户手续。截至本公告日,江西中地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过户事宜尚未完成,双方正在积极办理中。 |
| 24 |
2017-09-29 |
实施完成 |
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41614.32862 |
CNY |
85 |
本公司拟以股权资产包方式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中大地产持有的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浙江中大正能量房地产有限公司98.2%股权、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85%股权、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5%股权、四川思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85%股权、成都浙中大地产有限公司98.1%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70%股权、宁波国际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富阳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93.5%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上虞有限公司98.2%股权、江西中地投资有限公司85%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圣马房地产有限公司60%股权、南昌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90%股权、杭州中大银泰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全资子公司物产实业和控股子公司物产民爆分别持有的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10%股权。本次出售资产挂牌价格以2016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评估值1,649,674,594.71元为基础确定。其中,中大地产持有的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于基准日的评估值为1,615,542,829.34元,物产实业和物产民爆持有的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34,131,765.37元。
截至本公告日,已有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浙江中大正能量房地产有限公司、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思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成都浙中大地产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宁波国际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富阳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上虞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圣马房地产有限公司、南昌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杭州中大银泰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计14家标的公司的相关股权完成了工商过户手续。截至本公告日,江西中地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过户事宜尚未完成,双方正在积极办理中。 |
| 25 |
2017-09-29 |
实施完成 |
成都浙中大地产有限公司 |
—— |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44826.79827 |
CNY |
98.1 |
本公司拟以股权资产包方式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中大地产持有的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浙江中大正能量房地产有限公司98.2%股权、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85%股权、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5%股权、四川思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85%股权、成都浙中大地产有限公司98.1%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70%股权、宁波国际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富阳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93.5%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上虞有限公司98.2%股权、江西中地投资有限公司85%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圣马房地产有限公司60%股权、南昌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90%股权、杭州中大银泰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全资子公司物产实业和控股子公司物产民爆分别持有的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10%股权。本次出售资产挂牌价格以2016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评估值1,649,674,594.71元为基础确定。其中,中大地产持有的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于基准日的评估值为1,615,542,829.34元,物产实业和物产民爆持有的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34,131,765.37元。
截至本公告日,已有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浙江中大正能量房地产有限公司、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思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成都浙中大地产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宁波国际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富阳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上虞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圣马房地产有限公司、南昌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杭州中大银泰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计14家标的公司的相关股权完成了工商过户手续。截至本公告日,江西中地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过户事宜尚未完成,双方正在积极办理中。 |
| 26 |
2017-09-29 |
实施完成 |
中大房地产集团上虞有限公司 |
—— |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5792.765332 |
CNY |
98.2 |
本公司拟以股权资产包方式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中大地产持有的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浙江中大正能量房地产有限公司98.2%股权、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85%股权、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5%股权、四川思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85%股权、成都浙中大地产有限公司98.1%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70%股权、宁波国际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富阳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93.5%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上虞有限公司98.2%股权、江西中地投资有限公司85%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圣马房地产有限公司60%股权、南昌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90%股权、杭州中大银泰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全资子公司物产实业和控股子公司物产民爆分别持有的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10%股权。本次出售资产挂牌价格以2016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评估值1,649,674,594.71元为基础确定。其中,中大地产持有的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于基准日的评估值为1,615,542,829.34元,物产实业和物产民爆持有的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34,131,765.37元。
截至本公告日,已有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浙江中大正能量房地产有限公司、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思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成都浙中大地产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宁波国际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富阳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上虞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圣马房地产有限公司、南昌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杭州中大银泰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计14家标的公司的相关股权完成了工商过户手续。截至本公告日,江西中地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过户事宜尚未完成,双方正在积极办理中。 |
| 27 |
2017-09-29 |
实施完成 |
富阳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 |
—— |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35645.969941 |
CNY |
93.5 |
本公司拟以股权资产包方式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中大地产持有的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浙江中大正能量房地产有限公司98.2%股权、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85%股权、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5%股权、四川思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85%股权、成都浙中大地产有限公司98.1%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70%股权、宁波国际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富阳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93.5%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上虞有限公司98.2%股权、江西中地投资有限公司85%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圣马房地产有限公司60%股权、南昌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90%股权、杭州中大银泰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全资子公司物产实业和控股子公司物产民爆分别持有的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10%股权。本次出售资产挂牌价格以2016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评估值1,649,674,594.71元为基础确定。其中,中大地产持有的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于基准日的评估值为1,615,542,829.34元,物产实业和物产民爆持有的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34,131,765.37元。
截至本公告日,已有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浙江中大正能量房地产有限公司、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思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成都浙中大地产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宁波国际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富阳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上虞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圣马房地产有限公司、南昌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杭州中大银泰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计14家标的公司的相关股权完成了工商过户手续。截至本公告日,江西中地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过户事宜尚未完成,双方正在积极办理中。 |
| 28 |
2017-09-29 |
实施完成 |
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物产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 |
343.894676 |
CNY |
10 |
本公司拟以股权资产包方式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中大地产持有的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浙江中大正能量房地产有限公司98.2%股权、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85%股权、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5%股权、四川思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85%股权、成都浙中大地产有限公司98.1%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70%股权、宁波国际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富阳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93.5%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上虞有限公司98.2%股权、江西中地投资有限公司85%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圣马房地产有限公司60%股权、南昌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90%股权、杭州中大银泰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全资子公司物产实业和控股子公司物产民爆分别持有的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10%股权。本次出售资产挂牌价格以2016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评估值1,649,674,594.71元为基础确定。其中,中大地产持有的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于基准日的评估值为1,615,542,829.34元,物产实业和物产民爆持有的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34,131,765.37元。
截至本公告日,已有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浙江中大正能量房地产有限公司、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思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成都浙中大地产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宁波国际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富阳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上虞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圣马房地产有限公司、南昌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杭州中大银泰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计14家标的公司的相关股权完成了工商过户手续。截至本公告日,江西中地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过户事宜尚未完成,双方正在积极办理中。 |
| 29 |
2017-09-29 |
实施完成 |
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 |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12991.093416 |
CNY |
85 |
本公司拟以股权资产包方式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中大地产持有的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浙江中大正能量房地产有限公司98.2%股权、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85%股权、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5%股权、四川思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85%股权、成都浙中大地产有限公司98.1%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70%股权、宁波国际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富阳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93.5%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上虞有限公司98.2%股权、江西中地投资有限公司85%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圣马房地产有限公司60%股权、南昌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90%股权、杭州中大银泰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全资子公司物产实业和控股子公司物产民爆分别持有的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10%股权。本次出售资产挂牌价格以2016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评估值1,649,674,594.71元为基础确定。其中,中大地产持有的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于基准日的评估值为1,615,542,829.34元,物产实业和物产民爆持有的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34,131,765.37元。
截至本公告日,已有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浙江中大正能量房地产有限公司、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思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成都浙中大地产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宁波国际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富阳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上虞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圣马房地产有限公司、南昌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杭州中大银泰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计14家标的公司的相关股权完成了工商过户手续。截至本公告日,江西中地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过户事宜尚未完成,双方正在积极办理中。 |
| 30 |
2017-09-29 |
实施完成 |
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 |
—— |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51501.466028 |
CNY |
70 |
本公司拟以股权资产包方式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中大地产持有的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浙江中大正能量房地产有限公司98.2%股权、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85%股权、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5%股权、四川思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85%股权、成都浙中大地产有限公司98.1%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70%股权、宁波国际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富阳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93.5%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上虞有限公司98.2%股权、江西中地投资有限公司85%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圣马房地产有限公司60%股权、南昌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90%股权、杭州中大银泰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全资子公司物产实业和控股子公司物产民爆分别持有的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10%股权。本次出售资产挂牌价格以2016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评估值1,649,674,594.71元为基础确定。其中,中大地产持有的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于基准日的评估值为1,615,542,829.34元,物产实业和物产民爆持有的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34,131,765.37元。
截至本公告日,已有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浙江中大正能量房地产有限公司、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思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成都浙中大地产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宁波国际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富阳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上虞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圣马房地产有限公司、南昌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杭州中大银泰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计14家标的公司的相关股权完成了工商过户手续。截至本公告日,江西中地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过户事宜尚未完成,双方正在积极办理中。 |
| 31 |
2017-09-29 |
实施完成 |
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物产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095.052087 |
CNY |
90 |
本公司拟以股权资产包方式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中大地产持有的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浙江中大正能量房地产有限公司98.2%股权、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85%股权、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5%股权、四川思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85%股权、成都浙中大地产有限公司98.1%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70%股权、宁波国际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富阳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93.5%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上虞有限公司98.2%股权、江西中地投资有限公司85%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圣马房地产有限公司60%股权、南昌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90%股权、杭州中大银泰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全资子公司物产实业和控股子公司物产民爆分别持有的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10%股权。本次出售资产挂牌价格以2016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评估值1,649,674,594.71元为基础确定。其中,中大地产持有的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于基准日的评估值为1,615,542,829.34元,物产实业和物产民爆持有的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34,131,765.37元。
截至本公告日,已有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浙江中大正能量房地产有限公司、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思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成都浙中大地产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宁波国际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富阳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上虞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圣马房地产有限公司、南昌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杭州中大银泰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计14家标的公司的相关股权完成了工商过户手续。截至本公告日,江西中地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过户事宜尚未完成,双方正在积极办理中。 |
| 32 |
2017-09-29 |
实施完成 |
四川思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 |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9343.05105 |
CNY |
85 |
本公司拟以股权资产包方式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中大地产持有的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浙江中大正能量房地产有限公司98.2%股权、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85%股权、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5%股权、四川思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85%股权、成都浙中大地产有限公司98.1%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70%股权、宁波国际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富阳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93.5%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上虞有限公司98.2%股权、江西中地投资有限公司85%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圣马房地产有限公司60%股权、南昌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90%股权、杭州中大银泰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全资子公司物产实业和控股子公司物产民爆分别持有的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10%股权。本次出售资产挂牌价格以2016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评估值1,649,674,594.71元为基础确定。其中,中大地产持有的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于基准日的评估值为1,615,542,829.34元,物产实业和物产民爆持有的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34,131,765.37元。
截至本公告日,已有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浙江中大正能量房地产有限公司、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思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成都浙中大地产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宁波国际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富阳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上虞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圣马房地产有限公司、南昌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杭州中大银泰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计14家标的公司的相关股权完成了工商过户手续。截至本公告日,江西中地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过户事宜尚未完成,双方正在积极办理中。 |
| 33 |
2017-09-29 |
实施完成 |
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 |
—— |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18478.116507 |
CNY |
50 |
本公司拟以股权资产包方式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中大地产持有的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浙江中大正能量房地产有限公司98.2%股权、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85%股权、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5%股权、四川思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85%股权、成都浙中大地产有限公司98.1%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70%股权、宁波国际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富阳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93.5%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上虞有限公司98.2%股权、江西中地投资有限公司85%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圣马房地产有限公司60%股权、南昌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90%股权、杭州中大银泰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全资子公司物产实业和控股子公司物产民爆分别持有的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10%股权。本次出售资产挂牌价格以2016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评估值1,649,674,594.71元为基础确定。其中,中大地产持有的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于基准日的评估值为1,615,542,829.34元,物产实业和物产民爆持有的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34,131,765.37元。
截至本公告日,已有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浙江中大正能量房地产有限公司、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思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成都浙中大地产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宁波国际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富阳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上虞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圣马房地产有限公司、南昌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杭州中大银泰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计14家标的公司的相关股权完成了工商过户手续。截至本公告日,江西中地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过户事宜尚未完成,双方正在积极办理中。 |
| 34 |
2017-09-29 |
实施完成 |
宁波国际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 |
—— |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9885.863058 |
CNY |
100 |
本公司拟以股权资产包方式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中大地产持有的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浙江中大正能量房地产有限公司98.2%股权、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85%股权、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5%股权、四川思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85%股权、成都浙中大地产有限公司98.1%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70%股权、宁波国际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富阳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93.5%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上虞有限公司98.2%股权、江西中地投资有限公司85%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圣马房地产有限公司60%股权、南昌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90%股权、杭州中大银泰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全资子公司物产实业和控股子公司物产民爆分别持有的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10%股权。本次出售资产挂牌价格以2016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评估值1,649,674,594.71元为基础确定。其中,中大地产持有的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于基准日的评估值为1,615,542,829.34元,物产实业和物产民爆持有的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34,131,765.37元。
截至本公告日,已有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浙江中大正能量房地产有限公司、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思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成都浙中大地产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宁波国际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富阳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上虞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圣马房地产有限公司、南昌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杭州中大银泰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计14家标的公司的相关股权完成了工商过户手续。截至本公告日,江西中地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过户事宜尚未完成,双方正在积极办理中。 |
| 35 |
2017-09-29 |
实施完成 |
杭州中大银泰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
—— |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2532.81 |
CNY |
49 |
本公司拟以股权资产包方式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中大地产持有的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浙江中大正能量房地产有限公司98.2%股权、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85%股权、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5%股权、四川思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85%股权、成都浙中大地产有限公司98.1%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70%股权、宁波国际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富阳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93.5%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上虞有限公司98.2%股权、江西中地投资有限公司85%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圣马房地产有限公司60%股权、南昌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90%股权、杭州中大银泰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全资子公司物产实业和控股子公司物产民爆分别持有的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10%股权。本次出售资产挂牌价格以2016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评估值1,649,674,594.71元为基础确定。其中,中大地产持有的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于基准日的评估值为1,615,542,829.34元,物产实业和物产民爆持有的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34,131,765.37元。
截至本公告日,已有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浙江中大正能量房地产有限公司、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思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成都浙中大地产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宁波国际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富阳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上虞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圣马房地产有限公司、南昌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杭州中大银泰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计14家标的公司的相关股权完成了工商过户手续。截至本公告日,江西中地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过户事宜尚未完成,双方正在积极办理中。 |
| 36 |
2017-09-29 |
实施完成 |
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圣马房地产有限公司 |
—— |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2464.108485 |
CNY |
60 |
本公司拟以股权资产包方式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中大地产持有的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浙江中大正能量房地产有限公司98.2%股权、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85%股权、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5%股权、四川思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85%股权、成都浙中大地产有限公司98.1%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70%股权、宁波国际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富阳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93.5%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上虞有限公司98.2%股权、江西中地投资有限公司85%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圣马房地产有限公司60%股权、南昌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90%股权、杭州中大银泰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全资子公司物产实业和控股子公司物产民爆分别持有的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10%股权。本次出售资产挂牌价格以2016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评估值1,649,674,594.71元为基础确定。其中,中大地产持有的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于基准日的评估值为1,615,542,829.34元,物产实业和物产民爆持有的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34,131,765.37元。
截至本公告日,已有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浙江中大正能量房地产有限公司、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思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成都浙中大地产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宁波国际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富阳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上虞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圣马房地产有限公司、南昌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杭州中大银泰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计14家标的公司的相关股权完成了工商过户手续。截至本公告日,江西中地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过户事宜尚未完成,双方正在积极办理中。 |
| 37 |
2017-09-29 |
实施完成 |
南昌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 |
—— |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5936.746067 |
CNY |
90 |
本公司拟以股权资产包方式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中大地产持有的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浙江中大正能量房地产有限公司98.2%股权、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85%股权、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5%股权、四川思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85%股权、成都浙中大地产有限公司98.1%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70%股权、宁波国际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富阳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93.5%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上虞有限公司98.2%股权、江西中地投资有限公司85%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圣马房地产有限公司60%股权、南昌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90%股权、杭州中大银泰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全资子公司物产实业和控股子公司物产民爆分别持有的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10%股权。本次出售资产挂牌价格以2016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评估值1,649,674,594.71元为基础确定。其中,中大地产持有的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于基准日的评估值为1,615,542,829.34元,物产实业和物产民爆持有的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34,131,765.37元。
截至本公告日,已有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浙江中大正能量房地产有限公司、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思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成都浙中大地产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宁波国际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富阳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上虞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圣马房地产有限公司、南昌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杭州中大银泰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计14家标的公司的相关股权完成了工商过户手续。截至本公告日,江西中地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过户事宜尚未完成,双方正在积极办理中。 |
| 38 |
2017-09-14 |
实施中 |
浙江新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
—— |
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
—— |
为进一步优化资本布局、聚焦大宗商品供应链集成服务,同时推动浙江省民爆产业重组整合,2017年9月12日,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或公司)与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电集团)签订了《民爆企业重组协议》。按照该协议,公司以其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民爆)中的全部股权(出资额8,308.082万元,占物产民爆股权比例为76.8692%,所属权益评估作价12,663.432008万元)作为出资,机电集团以在浙江永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联民爆)中的全部股权(出资额2,068.555万元,占永联民爆股权比例为41.3711%,所属权益评估作价为37,922.342644万元)以及所收购的杭州和聪物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和聪物源)在物产民爆中的全部股权(出资额2,500万元,占物产民爆股权比例为23.1308%,所属权益评估作价3,810.567992万元)作为出资,双方共同新设成立“浙江新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管理部门最后核定为准,以下简称:新联民爆)。 |
| 39 |
2017-09-14 |
实施中 |
浙江新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
—— |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为进一步优化资本布局、聚焦大宗商品供应链集成服务,同时推动浙江省民爆产业重组整合,2017年9月12日,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或公司)与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电集团)签订了《民爆企业重组协议》。按照该协议,公司以其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民爆)中的全部股权(出资额8,308.082万元,占物产民爆股权比例为76.8692%,所属权益评估作价12,663.432008万元)作为出资,机电集团以在浙江永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联民爆)中的全部股权(出资额2,068.555万元,占永联民爆股权比例为41.3711%,所属权益评估作价为37,922.342644万元)以及所收购的杭州和聪物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和聪物源)在物产民爆中的全部股权(出资额2,500万元,占物产民爆股权比例为23.1308%,所属权益评估作价3,810.567992万元)作为出资,双方共同新设成立“浙江新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管理部门最后核定为准,以下简称:新联民爆)。 |
| 40 |
2017-08-29 |
董事会预案 |
浙江物产元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 |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物产元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72000 |
CNY |
—— |
为支持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物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业务发展,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物产融租增资10亿元,增资价格按1元∕股,本次增资完成后,物产融租注册资本变更为2,416,682,720.00元,公司仍占其100%股份。 |
| 41 |
2017-08-29 |
董事会预案 |
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00000 |
CNY |
—— |
为支持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物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业务发展,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物产融租增资10亿元,增资价格按1元∕股,本次增资完成后,物产融租注册资本变更为2,416,682,720.00元,公司仍占其100%股份。 |
| 42 |
2017-08-29 |
董事会预案 |
浙江物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物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00000 |
CNY |
—— |
为支持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物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业务发展,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物产融租增资10亿元,增资价格按1元∕股,本次增资完成后,物产融租注册资本变更为2,416,682,720.00元,公司仍占其100%股份。 |
| 43 |
2017-04-25 |
实施中 |
产业基金 |
—— |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根据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需要,为孵化培育新兴产业,创新发展模式,公司拟在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的额度内投资产业基金,该产业基金包括但不限于健康医疗基金、环保水务基金、公用事业基金等,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决策及实施事项。 |
| 44 |
2017-02-20 |
实施中 |
物产中大医疗健康集团有限公司 |
医药制造业 |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50000 |
CNY |
—— |
目前,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健康产业发展格局初现雏形,先后投资设立了金华物产中大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和衢州物产中大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将继续稳步推进省内外重点区域性城市的医院投资及运营管理。为建立科学、高效、有序的一体化投资及管理体系,有效整合公司内部现有大健康资源,公司拟组建物产中大医疗健康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7日,公司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投资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存在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45 |
2015-10-30 |
董事会预案 |
浙江中大元通实业有限公司 |
汽车制造业 |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中大元通实业有限公司 |
20000 |
CNY |
—— |
为了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中大元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元通实业”)提升现有生产制造能力,推进产业链的有效延伸,降低资产负债率,从而推进中大元通实业的进一步快速发展。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对全资子公司中大元通实业增资2亿元(可分步实施),使其注册资本金从3.45亿元增资至5.45亿元,增资完成后,公司仍占其100%股份。 |
| 46 |
2015-10-22 |
实施完成 |
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
综合 |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综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650344.8378 |
CNY |
62 |
物产中大拟向物产集团的全体股东综资公司、交通集团发行股份吸收合并物产集团,向煌迅投资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物产国际9.60%股权,同时向浙江物产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天堂硅谷融源、中信并购基金-信浙投资、中植鑫荞、君联资本、赛领丰禾、兴证资管、三花控股、华安资管共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为262,900.00万元,不超过总交易金额的25%。募集资金将用于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包括跨境电商综合服务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 |
| 47 |
2015-10-22 |
实施完成 |
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
综合 |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98598.4485 |
CNY |
38 |
物产中大拟向物产集团的全体股东综资公司、交通集团发行股份吸收合并物产集团,向煌迅投资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物产国际9.60%股权,同时向浙江物产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天堂硅谷融源、中信并购基金-信浙投资、中植鑫荞、君联资本、赛领丰禾、兴证资管、三花控股、华安资管共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为262,900.00万元,不超过总交易金额的25%。募集资金将用于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包括跨境电商综合服务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 |
| 48 |
2015-10-22 |
实施完成 |
浙江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综合 |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煌迅投资有限公司 |
14542.757 |
CNY |
9.6 |
物产中大拟向物产集团的全体股东综资公司、交通集团发行股份吸收合并物产集团,向煌迅投资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物产国际9.60%股权,同时向浙江物产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天堂硅谷融源、中信并购基金-信浙投资、中植鑫荞、君联资本、赛领丰禾、兴证资管、三花控股、华安资管共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为262,900.00万元,不超过总交易金额的25%。募集资金将用于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包括跨境电商综合服务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
|
| 49 |
2015-09-07 |
签署协议 |
浙江和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零售业 |
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4016.29 |
CNY |
60 |
为做精做强汽车主业,推动汽车业务的转型升级,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参与拍卖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浙江和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诚汽车”)60%股权和杭州和诚八下里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0%股权。另在和诚汽车自然人股东同意的情况下,按浙江产权交易所竞价的同等条件受让和诚汽车其余40%自然人的股权。
|
| 50 |
2015-09-07 |
签署协议 |
杭州和诚八下里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 |
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44.71 |
CNY |
20 |
为做精做强汽车主业,推动汽车业务的转型升级,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参与拍卖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浙江和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诚汽车”)60%股权和杭州和诚八下里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0%股权。另在和诚汽车自然人股东同意的情况下,按浙江产权交易所竞价的同等条件受让和诚汽车其余40%自然人的股权。
|
| 51 |
2015-08-25 |
董事会预案 |
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零售业 |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
—— |
27.2 |
公司向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信托”)、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信托”)以及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银国际”)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通汽车”)39784.2546万股股权。 |
| 52 |
2015-07-07 |
董事会预案 |
浙江光华器材厂 |
—— |
浙江物产光华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
浙江光华器材厂 |
5163.31 |
CNY |
—— |
鉴于光华民爆作为存续方吸收合并浙江光华器材厂(以下简称“光华器材厂”)相关事项现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且万邦评报[2015]20号评估报告中光华器材厂净资产值为577.45万元。因此,本次股权转让双方于2015年7月3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约定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格调整为5,163.31万元。前述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格调整事项尚需取得浙江省国资委同意。 |
| 53 |
2015-07-07 |
董事会预案 |
浙江物产光华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
—— |
浙江富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物产民爆器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4585.86 |
CNY |
100 |
经与商务部门、国防科技部门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就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并结合该等政府主管部门的意见及本次交易实际情况,物产集团下属子公司浙江物产民爆器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爆实业”)将其所持有的浙江物产光华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华民爆”)100%股权以现金方式转让予浙江富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本次股权转让双方已于2015年6月18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浙江省国资委”)于2015年6月30日出具《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协议转让浙江物产光华民爆器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批复》(浙国资产权[2015]32号),以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万邦评报[2015]20号评估报告中光华民爆净资产值为基础,同意民爆实业按4585.86万元价格,将其所持有光华民爆100%股权以现金方式转让给浙江富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54 |
2015-01-09 |
董事会预案 |
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
—— |
浙江省综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 |
62 |
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浙委发〔2014〕24号),综资公司为浙江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并承担国有资产运营处置、国有股权管理、国有资本投融资等职能。根据浙江省政府、浙江省国资委的统筹安排,为优化国有资产战略布局、推进资源优化配置,综资公司拟以国有资产无偿划转方式收购物产中大控股股东物产集团62%股权 |
| 55 |
2014-07-01 |
实施中 |
浙江物宝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货币金融服务 |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物产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 |
51 |
目前,浙江物产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实业”)拟对外转让浙江物宝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物宝典当”)51%的股权。本公司拟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参与受让物宝典当51%的股权。 |
| 56 |
2013-12-06 |
董事会预案 |
浙江元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业 |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元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20000 |
CNY |
—— |
依据《浙江元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坤元评报[2013]316号),截至2013年8月31日,元通租赁评估结果为18,260万元,评估方法为收益法,本次增资扩股定价为1.826元/股。本次拟由公司以现金方式对元通租赁增资2亿元,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元通租赁现有股东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通汽车”,公司持股72.80%)及浙江元通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通有限”,公司持股72.80%)不参与本次增资。
|
| 57 |
2013-11-22 |
董事会预案 |
浙江物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业 |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物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9266.67 |
CNY |
51 |
物产租赁为浙江物产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实业”)的全资子公司,2013年11月20日,物产实业作出增资决定,拟将物产租赁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7,777.78万元,共新增注册资本20,777.78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中,19,266.67万元由本公司认缴,1,511.11万元由物产租赁现有管理层认购,物产实业同意放弃优先认购权。 |
| 58 |
2013-08-27 |
董事会预案 |
浙江元通机电经贸有限公司 |
—— |
浙江中大元通实业有限公司 |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246.2 |
CNY |
80 |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中大元通实业有限公司出资7166.77万元受让由公司持有的浙江元通不锈钢有限公司70%股权、浙江元通机电工贸有限公司51%股权、浙江元通机电经贸有限公司35%股权、浙江元通齐达贸易有限公司80%股权。上述四家公司股权结构调整后,公司对上述四家公司的合计持股保持不变。 |
| 59 |
2013-08-27 |
董事会预案 |
浙江元通机电工贸有限公司 |
—— |
浙江中大元通实业有限公司 |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090.41 |
CNY |
51 |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中大元通实业有限公司出资7166.77万元受让由公司持有的浙江元通不锈钢有限公司70%股权、浙江元通机电工贸有限公司51%股权、浙江元通机电经贸有限公司35%股权、浙江元通齐达贸易有限公司80%股权。上述四家公司股权结构调整后,公司对上述四家公司的合计持股保持不变。 |
| 60 |
2013-08-27 |
董事会预案 |
浙江元通齐达贸易有限公司 |
—— |
浙江中大元通实业有限公司 |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27.18 |
CNY |
35 |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中大元通实业有限公司出资7166.77万元受让由公司持有的浙江元通不锈钢有限公司70%股权、浙江元通机电工贸有限公司51%股权、浙江元通机电经贸有限公司35%股权、浙江元通齐达贸易有限公司80%股权。上述四家公司股权结构调整后,公司对上述四家公司的合计持股保持不变。 |
| 61 |
2013-08-27 |
董事会预案 |
浙江元通不锈钢有限公司 |
—— |
浙江中大元通实业有限公司 |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502.98 |
CNY |
70 |
以201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浙江中大元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元通实业”)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全部可供分配利润分配后的账面净资产受让公司持有的元通不锈钢70%股权,金额为2502.98万元。 |
| 62 |
2012-04-17 |
实施完成 |
福州闽鑫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 |
浙江祥通汽车有限公司 |
严学鸣;王斌;王贤君 |
146.5652 |
CNY |
51 |
子公司浙江祥通汽车有限公司与自然人严学鸣、王斌和王贤君于2011 年3 月签约,作价1,465,651.79 元受让严学鸣、王斌和王贤君持有的福州闽鑫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合计51%的股权。浙江祥通已于2011 年9 月1 日支付了全部的股权转让款,并办妥财产权交接手续。购买日:2011 年9 月1 日 |
| 63 |
2012-04-17 |
实施完成 |
杭州龙通丰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 |
浙江元通汽车有限公司 |
宁波龙华丰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933.3334 |
CNY |
20 |
本公司接杭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准予变更杭州龙通丰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行政许可决定书》(杭外经贸外服许[2011]198 号),核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元通汽车有限公司向宁波龙华丰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人民币933.3334万元的价格收购杭州龙通丰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股权。本次收购价格以2010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经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的净资产为依据,并经双方协商确定。近日,公司已取得相关权责部门核准,股权收购事项履行完毕。 |
| 64 |
2012-04-17 |
实施完成 |
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 |
—— |
杭州银泰奥特莱斯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2080 |
CNY |
40 |
2011 年11 月1 日,中大地产与杭州银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中大地产向杭州银泰转让其持有的中大圣马4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方式为挂牌转让,转让价格以2011 年5 月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经浙江天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的净资产为定价依据,确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080 万元。出售日:2011 年5 月31 日 |
| 65 |
2012-04-17 |
实施完成 |
衢州市金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 |
浙江物产元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
周玉英;郑云飞 |
1857.25 |
CNY |
100 |
本公司接衢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复,核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物产元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人民币2185万元的价格向周玉英、郑云飞收购衢州市金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收购价格以2011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经浙江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的净资产为依据,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购买日:2011 年9 月27 日;资产收购价格:18,572,500.00元人民币。 |
| 66 |
2012-04-17 |
实施完成 |
浙江之信汽车有限公司 |
—— |
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中远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00 |
CNY |
25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向浙江中远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人民币5000 万元的价格收购浙江之信汽车有限公司25%股权。 |
| 67 |
2011-11-12 |
董事会预案 |
浙江物产元通典当责任有限公司 |
—— |
浙江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 |
—— |
90 |
为理顺管理体系,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原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浙江物产元通典当责任有限公司90%的股份和浙江大地期货经纪有限公司13%的股份。 |
| 68 |
2011-11-12 |
董事会预案 |
浙江大地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
—— |
浙江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 |
—— |
13 |
为理顺管理体系,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原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浙江物产元通典当责任有限公司90%的股份和浙江大地期货经纪有限公司13%的股份。 |
| 69 |
2011-08-23 |
实施完成 |
浙江日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 |
浙江物产元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
蔡永 |
1363.9414 |
CNY |
65 |
子公司物产元通与自然人蔡永于2010 年12 月22 日签约,作价13,639,414.17 元受让蔡永持有的浙江日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合计65%的股权。物产元通已于2011 年4 月18 日支付了全部的股权转让款,购买日:2011年01月01日 |
| 70 |
2010-08-17 |
实施完成 |
浙江大地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
—— |
浙江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浙江物产元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
2759.6109 |
CNY |
56.67 |
同意全资子公司浙江物产元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浙江大地期货经纪有限公司56.67%股权以27,596,109.84 元的转让价款转让予浙江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本公司现均已取得上述股权转让所需的批准,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履行完毕。
出售日期:2010 年3 月31日 |
| 71 |
2010-06-12 |
停止实施 |
Gain Gate 投资有限公司 |
—— |
浙江物产元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
香港华菱公司 |
—— |
—— |
100 |
根据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物产元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产业发展方向,同意物产元通拟向香港华菱公司收购其持有的Gain Gate 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从而间接持有香港龙华汽车有限公司30%股权。 |
| 72 |
2010-04-13 |
董事会预案 |
浙江申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
浙江物产元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自然人 |
—— |
—— |
9.35 |
物产元通受让其他自然人持有的浙江申浙9.3516%(187.125万元)的股权,预计转让成本不超过669.91万元,具体以评估报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