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018-01-10 |
实施完成 |
九有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 |
深圳九有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 |
3500 |
CNY |
—— |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九有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经董事会同意,为了公司经营发展及拓展业务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九有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有供应链”)拟投资设立两个全资子公司,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暂定名为九有供应链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最终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九有供应链服务(宁波)有限公司(最终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本次投资标的两个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都是3500万元,全部由九有供应链出资,占投资新设子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
| 2 |
2018-01-10 |
实施完成 |
九有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 |
深圳九有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 |
3500 |
CNY |
—— |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九有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经董事会同意,为了公司经营发展及拓展业务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九有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有供应链”)拟投资设立两个全资子公司,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暂定名为九有供应链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最终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九有供应链服务(宁波)有限公司(最终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本次投资标的两个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都是3500万元,全部由九有供应链出资,占投资新设子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
| 3 |
2018-01-06 |
实施完成 |
九有供应链管理(宁波)有限公司 |
—— |
深圳九有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 |
3500 |
CNY |
—— |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九有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经董事会同意,为了公司经营发展及拓展业务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九有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有供应链”)拟投资设立两个全资子公司,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暂定名为九有供应链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最终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九有供应链服务(宁波)有限公司(最终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本次投资标的两个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都是3500万元,全部由九有供应链出资,占投资新设子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
| 4 |
2018-01-06 |
实施完成 |
九有供应链管理(宁波)有限公司 |
—— |
深圳九有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 |
3500 |
CNY |
—— |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九有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经董事会同意,为了公司经营发展及拓展业务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九有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有供应链”)拟投资设立两个全资子公司,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暂定名为九有供应链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最终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九有供应链服务(宁波)有限公司(最终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本次投资标的两个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都是3500万元,全部由九有供应链出资,占投资新设子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
| 5 |
2017-12-19 |
实施中 |
九有供应链服务(宁波)有限公司 |
—— |
深圳九有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 |
3500 |
CNY |
—— |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九有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经董事会同意,为了公司经营发展及拓展业务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九有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有供应链”)拟投资设立两个全资子公司,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暂定名为九有供应链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最终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九有供应链服务(宁波)有限公司(最终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本次投资标的两个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都是3500万元,全部由九有供应链出资,占投资新设子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
| 6 |
2017-12-19 |
实施中 |
九有供应链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
—— |
深圳九有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 |
3500 |
CNY |
—— |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九有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经董事会同意,为了公司经营发展及拓展业务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九有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有供应链”)拟投资设立两个全资子公司,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暂定名为九有供应链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最终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九有供应链服务(宁波)有限公司(最终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本次投资标的两个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都是3500万元,全部由九有供应链出资,占投资新设子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
| 7 |
2017-08-29 |
签署协议 |
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 |
—— |
北京春晓金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李东锋 |
20625 |
CNY |
27.5 |
2017年8月24日,春晓金控和朱胜英、李东锋、孔汀筠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春晓金控通过受让朱胜英、李东锋、孔汀筠分别持有的九有股份控股股东天津盛鑫45.00%、27.50%和27.50%股权,间接收购天津盛鑫持有的101,736,904股九有股份的股份,占九有股份股本比例为19.06%。 |
| 8 |
2017-08-29 |
签署协议 |
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 |
—— |
北京春晓金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朱胜英 |
33750 |
CNY |
45 |
2017年8月24日,春晓金控和朱胜英、李东锋、孔汀筠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春晓金控通过受让朱胜英、李东锋、孔汀筠分别持有的九有股份控股股东天津盛鑫45.00%、27.50%和27.50%股权,间接收购天津盛鑫持有的101,736,904股九有股份的股份,占九有股份股本比例为19.06%。 |
| 9 |
2017-08-29 |
签署协议 |
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 |
—— |
北京春晓金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孔汀筠 |
20625 |
CNY |
27.5 |
2017年8月24日,春晓金控和朱胜英、李东锋、孔汀筠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春晓金控通过受让朱胜英、李东锋、孔汀筠分别持有的九有股份控股股东天津盛鑫45.00%、27.50%和27.50%股权,间接收购天津盛鑫持有的101,736,904股九有股份的股份,占九有股份股本比例为19.06%。 |
| 10 |
2017-08-03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润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
寿宁润源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71.5 |
CNY |
7.65 |
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形式购买深圳市润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交易价格将由交易双方根据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确认的标的资产评估值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润泰供应链51%股权的评估值为15,971.02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为15,810万元。 |
| 11 |
2017-08-03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润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
寿宁润宏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905 |
CNY |
25.5 |
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形式购买深圳市润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交易价格将由交易双方根据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确认的标的资产评估值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润泰供应链51%股权的评估值为15,971.02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为15,810万元。 |
| 12 |
2017-08-03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润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
寿宁润坤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162 |
CNY |
10.2 |
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形式购买深圳市润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交易价格将由交易双方根据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确认的标的资产评估值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润泰供应链51%股权的评估值为15,971.02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为15,810万元。 |
| 13 |
2017-08-03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润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
寿宁润丰恒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71.5 |
CNY |
7.65 |
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形式购买深圳市润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交易价格将由交易双方根据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确认的标的资产评估值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润泰供应链51%股权的评估值为15,971.02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为15,810万元。 |
| 14 |
2016-07-14 |
未通过 |
北京景山创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西藏天合时代投资有限公司 |
6156 |
CNY |
—— |
上市公司拟向 永丰兴业、 广顺盛鑫元通永丰兴业、 广顺盛鑫元通永丰兴业、 广顺盛鑫元通宝润通元 、天合时代 发行股 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 其合计 持有 的景山创新 100% 的股权。本次交易作价由各方 的股权。本次交易作价由各方 根据 中联评估 出具的评 估报告中确认标股权估值 协商 确定。根据《 确定。根据《 确定。根据《 资产 评估报告》,以 评估报告》,以 评估报告》,以 201 5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 景山创新 100% 股东权益的评 估值为 171,220.91 171,220.91 171,220.91 万元。根据 万元。根据 双方协商 ,本次交易的价格确定为 ,本次交易的价格确定为 171,000.00 171,000.00 万 |
| 15 |
2016-07-14 |
未通过 |
北京景山创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 |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永丰兴业有限公司 |
85500 |
CNY |
50 |
上市公司拟向 永丰兴业、 广顺盛鑫元通永丰兴业、 广顺盛鑫元通永丰兴业、 广顺盛鑫元通宝润通元 、天合时代 发行股 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 其合计 持有 的景山创新 100% 的股权。本次交易作价由各方 的股权。本次交易作价由各方 根据 中联评估 出具的评 估报告中确认标股权估值 协商 确定。根据《 确定。根据《 确定。根据《 资产 评估报告》,以 评估报告》,以 评估报告》,以 201 5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 景山创新 100% 股东权益的评 估值为 171,220.91 171,220.91 171,220.91 万元。根据 万元。根据 双方协商 ,本次交易的价格确定为 ,本次交易的价格确定为 171,000.00 171,000.00 万 |
| 16 |
2016-07-14 |
未通过 |
北京景山创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广兴顺业投资有限公司 |
42750 |
CNY |
—— |
上市公司拟向 永丰兴业、 广顺盛鑫元通永丰兴业、 广顺盛鑫元通永丰兴业、 广顺盛鑫元通宝润通元 、天合时代 发行股 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 其合计 持有 的景山创新 100% 的股权。本次交易作价由各方 的股权。本次交易作价由各方 根据 中联评估 出具的评 估报告中确认标股权估值 协商 确定。根据《 确定。根据《 确定。根据《 资产 评估报告》,以 评估报告》,以 评估报告》,以 201 5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 景山创新 100% 股东权益的评 估值为 171,220.91 171,220.91 171,220.91 万元。根据 万元。根据 双方协商 ,本次交易的价格确定为 ,本次交易的价格确定为 171,000.00 171,000.00 万 |
| 17 |
2016-07-14 |
未通过 |
北京景山创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盛鑫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3751.9 |
CNY |
—— |
上市公司拟向 永丰兴业、 广顺盛鑫元通永丰兴业、 广顺盛鑫元通永丰兴业、 广顺盛鑫元通宝润通元 、天合时代 发行股 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 其合计 持有 的景山创新 100% 的股权。本次交易作价由各方 的股权。本次交易作价由各方 根据 中联评估 出具的评 估报告中确认标股权估值 协商 确定。根据《 确定。根据《 确定。根据《 资产 评估报告》,以 评估报告》,以 评估报告》,以 201 5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 景山创新 100% 股东权益的评 估值为 171,220.91 171,220.91 171,220.91 万元。根据 万元。根据 双方协商 ,本次交易的价格确定为 ,本次交易的价格确定为 171,000.00 171,000.00 万 |
| 18 |
2016-07-14 |
未通过 |
北京景山创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西藏宝润通元投资有限公司 |
12842.1 |
CNY |
—— |
上市公司拟向 永丰兴业、 广顺盛鑫元通永丰兴业、 广顺盛鑫元通永丰兴业、 广顺盛鑫元通宝润通元 、天合时代 发行股 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 其合计 持有 的景山创新 100% 的股权。本次交易作价由各方 的股权。本次交易作价由各方 根据 中联评估 出具的评 估报告中确认标股权估值 协商 确定。根据《 确定。根据《 确定。根据《 资产 评估报告》,以 评估报告》,以 评估报告》,以 201 5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 景山创新 100% 股东权益的评 估值为 171,220.91 171,220.91 171,220.91 万元。根据 万元。根据 双方协商 ,本次交易的价格确定为 ,本次交易的价格确定为 171,000.00 171,000.00 万 |
| 19 |
2016-06-28 |
实施完成 |
股票收益权 |
—— |
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盛鑫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9970 |
CNY |
—— |
盛鑫元通于2016年6月22日,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2000万股股份的收益权转让给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并约定在合同期限届满后回购 |
| 20 |
2015-12-12 |
实施完成 |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王艺莼 |
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 |
5.62 |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诚实业”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通知,金诚实业于2015年11月27日分别与天津盛鑫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盛鑫”)、王艺莼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金诚实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01,736,904股即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06%的股份转让给天津盛鑫;金诚实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0,000,000股即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62%的股份转让给王艺莼。 |
| 21 |
2015-12-12 |
实施完成 |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天津盛鑫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64094.2495 |
CNY |
19.06 |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诚实业”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通知,金诚实业于2015年11月27日分别与天津盛鑫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盛鑫”)、王艺莼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金诚实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01,736,904股即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06%的股份转让给天津盛鑫;金诚实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0,000,000股即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62%的股份转让给王艺莼。 |
| 22 |
2015-10-27 |
达成意向 |
北京景山创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 |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永丰兴业有限公司 |
—— |
—— |
100 |
2015年10月26日,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永丰兴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丰公司”)签署了《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永丰兴业有限公司资产收购之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一、《框架协议》主体甲方: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永丰兴业有限公司本公司拟收购永丰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景山创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景山”)全部股权。二、《框架协议》方案本次重组的方案初步确定为:本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永丰公司持有的北京景全部股权,本公司本次收购的股份和现金支付比例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各方同意,永丰公司在与本公司签署正式的重组协议前,有权调整北京景山的股权结构,但进行该等股权调整后,本公司仍有权收购北京景山100%的股权。 |
| 23 |
2015-10-01 |
实施完成 |
深圳博立信科技有限公司 |
—— |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钟化、刘健君 |
9310 |
CNY |
70 |
公司拟向钟化、刘健君购买博立信合计70%的股权。 |
| 24 |
2015-10-01 |
实施完成 |
延边石岘双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造纸及纸制品业 |
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公司 |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29439.92 |
CNY |
100 |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金诚实业出售双鹿实业100%股权。
本次交易涉及本公司向控股股东金诚实业进行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
|
| 25 |
2015-09-18 |
董事会预案 |
长沙讯鼎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 |
王凤琦 |
肖洲斌 |
40 |
CNY |
—— |
长沙讯鼎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5.22%的股份,肖洲斌转让长沙讯鼎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80%股权给王凤琦导致上述权益变动事项 |
| 26 |
2015-09-16 |
达成意向 |
长沙讯鼎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 |
王凤琦 |
肖洲斌 |
—— |
—— |
80 |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长沙讯鼎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讯鼎”)的通知,肖洲斌将其持有的长沙讯鼎80%的股权转让给王凤琦。本次转让前,肖洲斌持有长沙讯鼎80%股权,间接持有本公司27,877,14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22%。本次转让后,肖洲斌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王凤琦持有长沙讯鼎99%股权,间接持有本公司27,877,14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22%。 |
| 27 |
2015-09-16 |
实施完成 |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长沙讯鼎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吉林石岘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
21047.2407 |
CNY |
5.22 |
吉林石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石岘纸业股票,并于2015年5月27日与长沙讯鼎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1、股份的转让吉林石纸将持有石岘纸业的27,877,140股股份转让给长沙讯鼎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长沙讯鼎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同意全部受让吉林石纸持有并转让的27,877,140股股份即占总股本5.22%的股份。 |
| 28 |
2014-07-25 |
签署协议 |
吉林石岘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延边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 |
—— |
—— |
70 |
延边国资接到延边产权交易中心通知,在2014年6月19日至2014年7月17日公开征集转让延边国资持有的吉林有限70%股权的受让方。在挂牌期间,仅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向延边产权交易中心申报受让意向,按照规定,此次股权转让将由延边国资和敦化金诚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 |
| 29 |
2013-08-24 |
实施完成 |
延边晨鸣纸业有限公司 |
—— |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 |
5400 |
CNY |
49 |
1、交易内容:本公司将6350MM纸机(10号纸机)主体和附属设备以人民币20,4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鸣纸业”)或晨鸣纸业的子公司湛江晨鸣纸浆有限公司,以54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晨鸣纸业持有延边晨鸣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边晨鸣”)的49%的股权。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30 |
2013-08-24 |
实施完成 |
6350MM纸机(10号纸机)主体和附属设备 |
—— |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 |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5400 |
CNY |
—— |
1、交易内容:本公司将6350MM纸机(10号纸机)主体和附属设备以人民币20,4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鸣纸业”)或晨鸣纸业的子公司湛江晨鸣纸浆有限公司,以54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晨鸣纸业持有延边晨鸣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边晨鸣”)的49%的股权。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31 |
2013-05-16 |
签署协议 |
延边双鹿化纤有限公司 |
—— |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49 |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延边晨鸣纸业有限公司49%股权 |
| 32 |
2013-03-29 |
签署协议 |
10号纸机主体设备、10号纸机附属设备、其它有关厂房及设备及备品备件,其他闲置固定资产 |
—— |
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根据重整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委托吉林经纬拍卖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拍卖的方式处置公司10号纸机主体设备、10号纸机附属设备、其它有关厂房及设备及备品备件(详见公告临2012-62)。公开拍卖程序历经三次降价,四次流拍,仍无人登记参与竞买,除流拍资产之外,公司还有其他闲置固定资产需要一并处置,但处置变现的难度也很大。为保证重整计划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公司与敦化金诚签订了上述拍卖标的的《资产转让协议》。 |
| 33 |
2012-11-09 |
实施完成 |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户) |
27000 |
CNY |
24.68 |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7日收到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延中民三破字第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户中131,736,904股股份划转到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账户。石岘纸业、石岘纸业管理人及金诚实业于2012年8月27日共同签署了《重整协议书》。受让股份价款2.7亿元。 |
| 34 |
2012-11-09 |
实施完成 |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户) |
5310 |
CNY |
3.37 |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7日收到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延中民三破字第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户内剩余的88,440,171股股份分别划转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肖厚忠、彭坤尧、史启贵、殷秋艳的证券账户中。2012年11月4日,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融证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份转让每股价格为2.95元,总价共计53,1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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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09 |
实施完成 |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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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厚忠,彭坤尧,史启贵,殷秋艳 |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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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965 |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7日收到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延中民三破字第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户内剩余的88,440,171股股份分别划转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肖厚忠、彭坤尧、史启贵、殷秋艳的证券账户中。其中华融证券、肖厚忠、彭坤尧和史启贵每家1800万股,殷秋艳16,440,171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