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017-11-04 |
实施中 |
合肥市经开区莲花路593号 |
—— |
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 |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3178.43 |
CNY |
—— |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的议案》,根据公司与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的《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公司位于合肥市经开区莲花路593号,面积为133334.35平方米(合200亩),东至天都路,北至繁华大道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给予土地收储补偿。 |
| 2 |
2017-05-26 |
股东大会通过 |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有限公司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12000 |
CNY |
—— |
因公司管材业务经营发展需要,拟以公司塑料管材业务的经营性资产(含经营用设备、存货等)出资12000万元(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徽国通高新管业有限公司”。 |
| 3 |
2016-02-02 |
实施完成 |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 |
—— |
—— |
11.43 |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10日接到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知,为加快国有企业改革进展,减少管理层级,经合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拟将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1,997,360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给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4 |
2015-09-26 |
实施完成 |
合肥通用环境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 |
51653.15 |
CNY |
100 |
公司向合肥院发行股份,购买合肥院下属子公司环境公司100%的股权。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51,653.15万元。上述评估报告尚需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
| 5 |
2015-03-06 |
达成意向 |
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 |
—— |
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 |
—— |
—— |
100 |
根据合肥市国资国企改革的整体部署,对合肥市国有资本营运机构进行调整,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将被整体划入拟组建的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划转完成后,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将成为合肥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
| 6 |
2014-08-22 |
股东大会通过 |
位于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南、天都路西的200亩出让工业用地 |
—— |
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 |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就公司位于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南、天都路西的200亩出让工业用地(以下简称“该宗土地”)拟向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收储事项。 |
| 7 |
2014-01-01 |
签署协议 |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债务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 |
3500 |
CNY |
—— |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签订《协议书》约定:双方确认,本公司应向国资公司偿付欠款合计人民币323,232,737.47元(大写:叁亿贰仟叁佰贰拾叁万贰仟柒佰叁拾柒元肆角柒分)。国资公司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豁免本公司35,000,000元(大写:叁仟伍佰万元)债务,豁免后本公司应向国资公司偿付欠款合计人民币288,232,737.47元(大写:贰亿捌仟捌佰贰拾叁万贰仟柒佰叁拾柒元肆角柒分)。 |
| 8 |
2013-12-28 |
股东大会通过 |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一批机器设备 |
—— |
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 |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
768.62 |
CNY |
—— |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向关联方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通用学院”)出售相关资产,并签署相关协议。 |
| 9 |
2012-11-13 |
实施完成 |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 |
巢湖市第一塑料厂 |
—— |
—— |
11.89 |
本公司接控股股东通知,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巢湖市第一塑料厂与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已于2012年5月2日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巢湖市第一塑料厂将持有的本公司的11.89%国有股权(1248.528万股)无偿划转给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2012年6月20日,巢湖市第一塑料厂与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正式签署了《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
| 10 |
2011-01-05 |
停止实施 |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山东海韵生态纸业有限公司 |
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 |
18874 |
CNY |
11.43 |
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风集团”)于2008 年12 月26 日与山东京博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山东京博)和山东海韵生态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称海韵纸业)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国风集团持有的巢湖一塑100%股权以人民币12212 万元转让给山东京博,国风集团持有的本公司11.426%股权以人民币18874万元转让给海韵纸业。
国风集团与山东京博及山东海韵经协商,于2010 年12 月31 日签订了《关于解除<产权转让合同>之协议书》, 一致同意解除之前签订的《产权转让合同》。 |
| 11 |
2011-01-05 |
停止实施 |
巢湖市第一塑料厂 |
—— |
山东京博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
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 |
12212 |
CNY |
100 |
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风集团”)于2008 年12 月26 日与山东京博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山东京博)和山东海韵生态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称海韵纸业)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国风集团持有的巢湖一塑100%股权以人民币12212 万元转让给山东京博,国风集团持有的本公司11.426%股权以人民币18874万元转让给海韵纸业。
国风集团与山东京博及山东海韵经协商,于2010 年12 月31 日签订了《关于解除<产权转让合同>之协议书》, 一致同意解除之前签订的《产权转让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