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018-07-27 |
实施中 |
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公司拟以截止评估基准日(2015年7月31日)所持有与人造板业务相关的资产和负债向人造板集团出资,森工集团同意放弃优先认购权。包括:(1)吉林化工50.99%的股权、白山人造板公司75%的股权(其中白山人造板公司所持有吉林森工外墙装饰板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白河刨花板公司50.99%的股权、露水河人造板公司100%的股权;(2)与人造板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包括: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吉红林销售分公司、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露水河刨花板分公司、三岔子分公司、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临江刨花板分公司、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人造板销售分公司、沈阳销售处、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营业部、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销处、北京分公司、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红石中密度纤维板厂13家分公司的资产和负债;以及其他与人造板业务相关的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知识产权、机器设备、车辆)及负债。 |
| 2 |
2018-06-28 |
停止实施 |
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售给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其指定的下属企业,交易对方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支付本次交易对价。 |
| 3 |
2018-05-28 |
达成意向 |
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售给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其指定的下属企业,交易对方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支付本次交易对价。 |
| 4 |
2018-03-28 |
实施完成 |
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公司拟以截止评估基准日(2015年7月31日)所持有与人造板业务相关的资产和负债向人造板集团出资,森工集团同意放弃优先认购权。包括:(1)吉林化工50.99%的股权、白山人造板公司75%的股权(其中白山人造板公司所持有吉林森工外墙装饰板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白河刨花板公司50.99%的股权、露水河人造板公司100%的股权;(2)与人造板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包括: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吉红林销售分公司、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露水河刨花板分公司、三岔子分公司、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临江刨花板分公司、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人造板销售分公司、沈阳销售处、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营业部、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销处、北京分公司、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红石中密度纤维板厂13家分公司的资产和负债;以及其他与人造板业务相关的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知识产权、机器设备、车辆)及负债。 |
| 5 |
2018-02-03 |
实施中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7694 |
CNY |
35 |
森工集团与中国青旅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旅实业”)、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森工集团工会”)签订《股权合作协议》,约定森工集团工会向青旅实业转让其持有的森工集团35%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17,694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森工集团股东股权比例为: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吉林省国资委”)持有65%,青旅实业持有35%。 |
| 6 |
2017-12-26 |
实施中 |
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公司拟以截止评估基准日(2015年7月31日)所持有与人造板业务相关的资产和负债向人造板集团出资,森工集团同意放弃优先认购权。包括:(1)吉林化工50.99%的股权、白山人造板公司75%的股权(其中白山人造板公司所持有吉林森工外墙装饰板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白河刨花板公司50.99%的股权、露水河人造板公司100%的股权;(2)与人造板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包括: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吉红林销售分公司、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露水河刨花板分公司、三岔子分公司、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临江刨花板分公司、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人造板销售分公司、沈阳销售处、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营业部、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销处、北京分公司、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红石中密度纤维板厂13家分公司的资产和负债;以及其他与人造板业务相关的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知识产权、机器设备、车辆)及负债。 |
| 7 |
2017-12-26 |
实施中 |
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公司拟以截止评估基准日(2015年7月31日)所持有与人造板业务相关的资产和负债向人造板集团出资,森工集团同意放弃优先认购权。包括:(1)吉林化工50.99%的股权、白山人造板公司75%的股权(其中白山人造板公司所持有吉林森工外墙装饰板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白河刨花板公司50.99%的股权、露水河人造板公司100%的股权;(2)与人造板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包括: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吉红林销售分公司、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露水河刨花板分公司、三岔子分公司、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临江刨花板分公司、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人造板销售分公司、沈阳销售处、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营业部、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销处、北京分公司、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红石中密度纤维板厂13家分公司的资产和负债;以及其他与人造板业务相关的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知识产权、机器设备、车辆)及负债。 |
| 8 |
2017-10-19 |
实施完成 |
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赵永春 |
141.09 |
CNY |
0.16 |
本次交易中,吉林森工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森工集团、睿德嘉信、泉阳林业局合计持有的新泉阳泉75.45%股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赵志华、上海集虹、陈爱莉、赵永春合计持有的园区园林100%股权 |
| 9 |
2017-10-19 |
实施完成 |
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睿德嘉信商贸有限公司 |
37135 |
CNY |
31.68 |
吉林森工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森工集团、睿德嘉信、泉阳林业局合计持有的新泉阳泉75.45%股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赵志华、上海集虹、陈爱莉、赵永春合计持有的园区园林100%股权。 |
| 10 |
2017-10-19 |
实施完成 |
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赵志华 |
55024.75 |
CNY |
65 |
本次交易中,吉林森工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森工集团、睿德嘉信、泉阳林业局合计持有的新泉阳泉75.45%股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赵志华、上海集虹、陈爱莉、赵永春合计持有的园区园林100%股权 |
| 11 |
2017-10-19 |
实施完成 |
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7745 |
CNY |
40.73 |
吉林森工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森工集团、睿德嘉信、泉阳林业局合计持有的新泉阳泉75.45%股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赵志华、上海集虹、陈爱莉、赵永春合计持有的园区园林100%股权。 |
| 12 |
2017-10-19 |
实施完成 |
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泉阳林业局 |
3568.21 |
CNY |
3.04 |
吉林森工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森工集团、睿德嘉信、泉阳林业局合计持有的新泉阳泉75.45%股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赵志华、上海集虹、陈爱莉、赵永春合计持有的园区园林100%股权。 |
| 13 |
2017-10-19 |
实施完成 |
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陈爱莉 |
1834.16 |
CNY |
2.17 |
本次交易中,吉林森工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森工集团、睿德嘉信、泉阳林业局合计持有的新泉阳泉75.45%股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赵志华、上海集虹、陈爱莉、赵永春合计持有的园区园林100%股权 |
| 14 |
2017-10-19 |
实施完成 |
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集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200 |
CNY |
32.67 |
本次交易中,吉林森工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森工集团、睿德嘉信、泉阳林业局合计持有的新泉阳泉75.45%股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赵志华、上海集虹、陈爱莉、赵永春合计持有的园区园林100%股权 |
| 15 |
2016-12-30 |
股东大会通过 |
吉林森工金桥地板集团有限公司 |
—— |
吉林省三岔子林业局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22992.4 |
CNY |
28.02 |
交易标的名称:吉林森工金桥地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地板”)。交易简要内容: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转让持有的金桥地板28.02%股权;持有金桥地板69.03%股权的吉林省三岔子林业局(以下简称“三岔子林业局”)拟受让公司持有的金桥地板28.02%股权。特别风险提示:存在受让方三岔子林业局逾期付款的风险。 |
| 16 |
2016-10-26 |
实施完成 |
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公司拟以截止评估基准日(2015年7月31日)所持有与人造板业务相关的资产和负债向人造板集团出资,森工集团同意放弃优先认购权。包括:(1)吉林化工50.99%的股权、白山人造板公司75%的股权(其中白山人造板公司所持有吉林森工外墙装饰板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白河刨花板公司50.99%的股权、露水河人造板公司100%的股权;(2)与人造板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包括: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吉红林销售分公司、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露水河刨花板分公司、三岔子分公司、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临江刨花板分公司、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人造板销售分公司、沈阳销售处、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营业部、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销处、北京分公司、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红石中密度纤维板厂13家分公司的资产和负债;以及其他与人造板业务相关的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知识产权、机器设备、车辆)及负债。 |
| 17 |
2016-04-29 |
实施中 |
吉林森工圣鑫投资有限公司 |
—— |
吉林省国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24078.28 |
CNY |
100 |
公司将持有的长春市吉盛通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和吉林森工圣鑫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吉林省国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18 |
2016-04-29 |
实施中 |
“露水河”注册商标 |
—— |
吉林省全路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23737.49 |
CNY |
—— |
以公司“露水河”注册商标及商标注册申请的评估值23,737.49万元为依据,双方同意“露水河”注册商标及商标注册申请的转让价格为23,737.49万元。 |
| 19 |
2016-04-29 |
实施中 |
长春市吉盛通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 |
吉林省国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21745.62 |
CNY |
100 |
公司将持有的长春市吉盛通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和吉林森工圣鑫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吉林省国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20 |
2015-05-14 |
股东大会通过 |
吉林森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商务服务业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 |
13700 |
CNY |
—— |
公司与森工集团工会协商,拟以现金收购森工集团工会持有的投资公司不超过1亿股股权,双方一致同意以2015年3月31日为基准日,依据北京华信众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出具的“华信众合评报字(2015)第J-1012号”报告书,所载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8,699.15万元计算出的每股净资产1.37元作为本次股权转让的作价依据。 |
| 21 |
2015-05-14 |
股东大会通过 |
吉林森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商务服务业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森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27400 |
CNY |
—— |
公司与森工集团工会协商,拟以现金收购森工集团工会持有的投资公司不超过1亿股股权,双方一致同意以2015年3月31日为基准日,依据北京华信众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出具的“华信众合评报字(2015)第J-1012号”报告书,所载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8,699.15万元计算出的每股净资产1.37元作为本次股权转让的作价依据。 |
| 22 |
2013-04-24 |
董事会预案 |
中盐银港人造板有限公司 |
—— |
长春市华英木业有限公司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11321.6 |
CNY |
26 |
鉴于宏观经济形势持续低迷以及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影响,公司目前人造板销售也遇到了困难,经公司与长春市华英木业有限公司协商,公司向华英木业转让公司持有的中盐银港人造板有限责任公司26%的股权。 |
| 23 |
2012-12-08 |
股东大会通过 |
连州吉森木业有限公司 |
—— |
吉林省红石林业局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5000 |
CNY |
100 |
2012年11月16日,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吉林省红石林业局转让连州吉森木业有限公司持有的100%股权,交易金额5000万元. |
| 24 |
2012-12-06 |
董事会预案 |
中盐银港人造板有限公司 |
——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昆仑国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964.63 |
CNY |
6.81525 |
北京昆仑国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向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中盐银港人造板有限公司6.81525%的股权,交易金额为2,964.63万元. |
| 25 |
2012-11-17 |
签署协议 |
连州吉森木业有限公司 |
—— |
吉林省红石林业局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12185.63 |
CNY |
100 |
2012年11月16日,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吉林省红石林业局转让连州吉森木业有限公司持有的100%股权,转让价格5,000万元。 |
| 26 |
2012-08-21 |
董事会预案 |
连州吉森木业有限公司 |
——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黄国强 |
273.33 |
CNY |
5.4666 |
连州吉森木业有限公司2011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7,973.6万元、净资产5,284.1万元,每股净资产1.06元,经公司与黄国强协商,决定以每股1元的价格收购黄国强持有的连州吉森木业有限公司273.33万股的股权。 |
| 27 |
2012-08-21 |
停止实施 |
大连吉森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大连建隆置业有限公司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3900 |
CNY |
39 |
大连建隆置业有限公司应当于2012年8月15日前,向大连吉森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相关款项,由吉森置业向公司偿还剩余的委托贷款本金,以及吉森置业未支付给公司的全额借款利息及股权投资收益。在此基础上,公司同意将所持有的吉森置业39%的股权转让给建隆置业,转让对价为3,900万元。 |
| 28 |
2012-08-21 |
董事会预案 |
大连吉森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3900 |
CNY |
39 |
鉴于目前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政策持续进行,房地产业的未来发展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为了规避经营风险,集中精力发展主业,公司经研究决定拟通过转让大连吉森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方式从房地产业中退出。为此公司拟与吉森置业、大连建隆置业有限公司、大连万科置业有限公司和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有关公司对吉森置业有关权益转让的相关事宜,签订《变更及补充协议书》,公司拟将持有的吉森置业39%的股权转让给森工集团。 |
| 29 |
2012-06-06 |
董事会预案 |
中盐银港人造板有限公司 |
——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省正定县新星塑编有限公司 |
8356.97 |
CNY |
19.1848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北省正定县新星塑编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5日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公司以现金8,356.97万元收购新星塑编持有的中盐银港人造板有限公司19.18475%的股权。 |
| 30 |
2012-04-19 |
实施完成 |
大连爱丽思持有的300万元债权 |
——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大连爱丽思欧雅玛工贸有限公司 |
198 |
CNY |
—— |
永清吉森爱丽思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森爱丽思”)是公司与大连爱丽思欧雅玛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爱丽思”)及敦化市中联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木业”)于2005年6月15日合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总股本2,400万元,公司持有1,320万股,占总股本的55%,大连爱丽思持有630万股,占总股本的26.25%,中联木业持有450万股,占总股本的18.75%。截止2010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2,256.73万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66.28万元,净利润-571.41万元。
经公司与大连爱丽思及中联木业协商,以现金102万元收购大连爱丽思持有的630万股股权,以现金198万元收购大连爱丽思持有的300万元债权,以零对价收购中联木业持有的450万股股权。收购完成后,吉森爱丽思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 31 |
2012-04-19 |
实施完成 |
永清吉森爱丽思木业有限公司 |
——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大连爱丽思欧雅玛工贸有限公司 |
102 |
CNY |
26.25 |
永清吉森爱丽思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森爱丽思”)是公司与大连爱丽思欧雅玛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爱丽思”)及敦化市中联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木业”)于2005年6月15日合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总股本2,400万元,公司持有1,320万股,占总股本的55%,大连爱丽思持有630万股,占总股本的26.25%,中联木业持有450万股,占总股本的18.75%。截止2010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2,256.73万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66.28万元,净利润-571.41万元。
经公司与大连爱丽思及中联木业协商,以现金102万元收购大连爱丽思持有的630万股股权,以现金198万元收购大连爱丽思持有的300万元债权,以零对价收购中联木业持有的450万股股权。收购完成后,吉森爱丽思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 32 |
2012-04-19 |
实施完成 |
永清吉森爱丽思木业有限公司 |
——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敦化市中联木业有限公司 |
0 |
CNY |
18.75 |
永清吉森爱丽思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森爱丽思”)是公司与大连爱丽思欧雅玛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爱丽思”)及敦化市中联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木业”)于2005年6月15日合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总股本2,400万元,公司持有1,320万股,占总股本的55%,大连爱丽思持有630万股,占总股本的26.25%,中联木业持有450万股,占总股本的18.75%。截止2010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2,256.73万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66.28万元,净利润-571.41万元。
经公司与大连爱丽思及中联木业协商,以现金102万元收购大连爱丽思持有的630万股股权,以现金198万元收购大连爱丽思持有的300万元债权,以零对价收购中联木业持有的450万股股权。收购完成后,吉森爱丽思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 33 |
2011-12-20 |
实施完成 |
长春大政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 |
吉林森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长江实业开发有限公司;长春大政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3800 |
CNY |
100 |
2011 年11 月7 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关联方吉林森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大政地产的股东辽宁长江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和长春大政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书》,以现金3,300 万元和500 万元收购其持有的大政地产86.84%和13.16%的股权。 |
| 34 |
2011-12-20 |
董事会预案 |
大连吉森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大连万科置业有限公司 |
大连建隆置业有限公司 |
—— |
—— |
55 |
鉴于目前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持续进行,房地产业的未来发展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为了规避经营风险,集中精力发展主业,公司经研究决定通过转让大连吉森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含土地)的方式,逐步从房地产业中退出。公司同意大连建隆置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吉森置业55%股权转让给大连万科置业有限公司并放弃优先受让权。 |
| 35 |
2011-12-20 |
董事会预案 |
位于长春市二道区吉林大路与乐群街交汇处的华谷国际城1号楼一层960平方米、2号办公楼五层5,600平方米 |
——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长春大政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5407.36 |
CNY |
—— |
公司2010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与长春大政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联合开发建设办公楼的议案》,决定出资5,407.36万元购买大政地产拟建设的位于长春市二道区吉林大路与乐群街交汇处的华谷国际城1号楼一层960平方米、2号办公楼五层5,600平方米,合计建筑面积6,560平方米作为公司的新办公楼。
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和与大政地产签署的相关协议,于2010年8月末向大政地产支付了5,407.36万元的建设资金。 |
| 36 |
2011-12-20 |
董事会预案 |
大连吉森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大连万科置业有限公司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600 |
CNY |
6 |
大连万科置业有限公司受让大连吉森置业有限责任公司55%的股权后,于2012 年6 月30 日以前以股东借款的方式代吉森置业向公司偿还委托贷款本金20,000 万元,在此前提下,公司同意将所持吉森置业6%的股份转让给万科置业,转让对价为600 万元。 |
| 37 |
2011-04-15 |
实施完成 |
连州吉森木业有限公司 |
——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黄国强 |
230 |
CNY |
4.6 |
经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黄国强协商,决定以现金230万元收购黄国强持有的连州木业230万股的股权。
购买日:2010 年10 月25 日 |
| 38 |
2010-04-02 |
实施完成 |
吉林森工白山人造板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等 |
—— |
单卫强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230 |
CNY |
——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其子公司吉林森工白山人造板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等给单卫强,出售价格2,300,000.00元 |
| 39 |
2010-04-02 |
实施完成 |
车辆 |
—— |
吉林森工集团旅游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等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127.25562 |
CNY |
——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其车辆给吉林森工集团旅游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等,出售价格1,272,556.20 元 |
| 40 |
2010-04-02 |
实施完成 |
车辆 |
—— |
李凤春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9.31432 |
CNY |
——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其车辆给李凤春,出售价格93,143.20元 |
| 41 |
2010-04-02 |
实施完成 |
车辆 |
—— |
慕广学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9.91448 |
CNY |
——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其车辆给慕广学,出售价格99,144.80元 |
| 42 |
2010-04-02 |
实施完成 |
车辆 |
—— |
于永河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64492 |
CNY |
——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其车辆给于永河,出售价格106,449.2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