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018-08-03 |
实施中 |
与制粉相关资产(除包覆机外) |
—— |
与制粉相关资产(除包覆机外) |
与制粉相关资产(除包覆机外) |
3289.2201 |
CNY |
—— |
为进一步整合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睦科达公司”)在德清地区的资源,提升浙江东睦科达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改善现金流,降低其财务和安全环保风险,公司拟出售浙江东睦科达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德清森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清森腾公司”)的与制粉相关资产(除包覆机外)。 |
| 2 |
2018-07-18 |
实施中 |
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
—— |
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
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
240 |
CNY |
1.2 |
经山西东晟公司分别与股权有意受让方郑运东、刘宁凯、闫增强和宁波金广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金广泰合伙企业”)初步协商,山西东晟公司拟向郑运东转让其持有的山西东睦公司8.00%的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600万元;拟向刘宁凯转让其持有的山西东睦公司2.00%的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00万元;拟向闫增强转让其持有的山西东睦公司1.20%的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40万元;拟向宁波金广泰合伙企业转让其持有的山西东睦公司13.80%的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760万元。 |
| 3 |
2018-07-18 |
实施中 |
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
—— |
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
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
400 |
CNY |
2 |
经山西东晟公司分别与股权有意受让方郑运东、刘宁凯、闫增强和宁波金广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金广泰合伙企业”)初步协商,山西东晟公司拟向郑运东转让其持有的山西东睦公司8.00%的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600万元;拟向刘宁凯转让其持有的山西东睦公司2.00%的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00万元;拟向闫增强转让其持有的山西东睦公司1.20%的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40万元;拟向宁波金广泰合伙企业转让其持有的山西东睦公司13.80%的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760万元。 |
| 4 |
2018-07-18 |
实施中 |
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
—— |
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
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
1600 |
CNY |
8 |
经山西东晟公司分别与股权有意受让方郑运东、刘宁凯、闫增强和宁波金广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金广泰合伙企业”)初步协商,山西东晟公司拟向郑运东转让其持有的山西东睦公司8.00%的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600万元;拟向刘宁凯转让其持有的山西东睦公司2.00%的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00万元;拟向闫增强转让其持有的山西东睦公司1.20%的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40万元;拟向宁波金广泰合伙企业转让其持有的山西东睦公司13.80%的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760万元。 |
| 5 |
2018-07-18 |
实施中 |
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
—— |
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
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
2760 |
CNY |
13.8 |
经山西东晟公司分别与股权有意受让方郑运东、刘宁凯、闫增强和宁波金广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金广泰合伙企业”)初步协商,山西东晟公司拟向郑运东转让其持有的山西东睦公司8.00%的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600万元;拟向刘宁凯转让其持有的山西东睦公司2.00%的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00万元;拟向闫增强转让其持有的山西东睦公司1.20%的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40万元;拟向宁波金广泰合伙企业转让其持有的山西东睦公司13.80%的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760万元。 |
| 6 |
2017-09-14 |
实施完成 |
220106009205GB00173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
长春东睦富奥新材料有限公司 |
长春富奥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
—— |
—— |
—— |
2017年6月27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富奥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东睦粉末冶金”)在长春市国土资源局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竞得宗地编号为220106009205GB00173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847.00万元,宗地面积47,105平方米,并于当日与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共同签订了《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2017-24(工业)]。2017年8月17日,长春东睦粉末冶金与长春东睦新材料签订《协议书》,双方达成如下协议:长春东睦粉末冶金将2017年6月27日竞得的宗地编号为220106009205GB00173的地块无偿转让给长春东睦新材料。2017年8月17日,长春东睦新材料与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共同签订了补充合同。根据双方协议对原编号为2017-24(工业)(合同编号)土地出让合同变更如下:1、投资项目名称由长春东睦粉末冶金改为长春东睦新材料;2、依据长春东睦粉末冶金2017年6月14日提出《申请》,参加2017年6月27日,宗地编号为220106009205GB00173地块竞买,竞得后以《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确定的长春东睦新材料办理出让地块后续手续;3、受让人由长春东睦粉末冶金改为长春东睦新材料;4、原编号为2017-24(工业)合同约定的其它条款不变。 |
| 7 |
2017-07-29 |
实施完成 |
长春东睦富奥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 |
840 |
CNY |
—— |
根据《投资意向书》,东睦股份与富奥股份拟在吉林省长春市共同投资设立长春东睦富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东睦”),最终公司名称以主管工商部门核准为准。拟定长春东睦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00万元,公司拟以现金出资1,960万元,持有长春东睦70%的股权;富奥股份拟以现金出资840万元,持有长春东睦30%的股权 |
| 8 |
2017-07-29 |
实施完成 |
长春东睦富奥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1960 |
CNY |
—— |
根据《投资意向书》,东睦股份与富奥股份拟在吉林省长春市共同投资设立长春东睦富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东睦”),最终公司名称以主管工商部门核准为准。拟定长春东睦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00万元,公司拟以现金出资1,960万元,持有长春东睦70%的股权;富奥股份拟以现金出资840万元,持有长春东睦30%的股权 |
| 9 |
2017-06-29 |
实施完成 |
编号为220106009205GB00173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
长春富奥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
长春市国土资源局 |
1847 |
CNY |
——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富奥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东睦”)于2017年6月27日在长春市国土资源局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竞得宗地编号为220106009205GB00173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847万元。并于当日与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共同签订了《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 10 |
2017-06-27 |
实施完成 |
东睦(天津)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
——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东睦(天津)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
7037.65 |
CNY |
—— |
东睦(天津)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东睦”)系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东睦拟实施“年新增2000吨汽车动力系统零部件技术改造项目”,用于承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变更部分的建设,该项目计划总投资9,390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7,336万元),项目达产后预计可新增11,945万元的营业收入,预计新增利润总额2,939万元。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达产后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为28.36%,静态投资回收期为4.99年(所得税前,含建设期)。为顺利实施对该项目的投资,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东睦(天津)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拟以募集资金7,037.65万元对天津增资,以募集资金投入后,该项目剩余投资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天津东睦通过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增资完成后,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162.35万元增至15,200万元,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
| 11 |
2017-06-10 |
实施完成 |
宗地编号为2015-052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
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 |
德清县国土资源局 |
1062.252 |
CNY |
—— |
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与德清县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4月27日共同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305212017A210033),以人民币10,622,520.00元取得宗地编号为2015-052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面积为27,954平方米。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亦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应当披露的交易的披露标准。 |
| 12 |
2017-04-14 |
实施完成 |
鄞州工业园区13号工业C、D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市鄞州区土地储备中心 |
4203.675 |
CNY |
——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13年7月22日宁波市鄞州区土地储备中心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分别竞得鄞州工业园区13号工业B地块和鄞州工业园区13号工业C、D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为该等地块的竞得人,并获得《宁波市招投标统一平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以下简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现将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1、鄞州工业园区13号工业B地块总面积为10,455平方米,成交土地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850元,总价为人民币8,886,750元。2、鄞州工业园区13号工业C、D地块总面积为49,455平方米,成交土地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850元,总价为人民币42,036,750元。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竞得地块的定金。竞得人须在2013年7月29日前与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 13 |
2017-04-14 |
实施完成 |
鄞州工业园区13号工业B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市鄞州区土地储备中心 |
888.675 |
CNY |
——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13年7月22日宁波市鄞州区土地储备中心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分别竞得鄞州工业园区13号工业B地块和鄞州工业园区13号工业C、D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为该等地块的竞得人,并获得《宁波市招投标统一平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以下简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现将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1、鄞州工业园区13号工业B地块总面积为10,455平方米,成交土地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850元,总价为人民币8,886,750元。2、鄞州工业园区13号工业C、D地块总面积为49,455平方米,成交土地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850元,总价为人民币42,036,750元。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竞得地块的定金。竞得人须在2013年7月29日前与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 14 |
2017-03-25 |
实施中 |
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的人才公寓的部分房产及车位 |
—— |
张金艳,张恺,杨敏,方维维,毛杭燕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133.4 |
CNY |
——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睦股份”)为盘活非生产性房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公司部分非生产性房产的议案》,同意公开出售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的人才公寓、宁波市江南路289号的国际汽车城和宁波市东方商务中心共三处非生产性房产,三处房产总面积3,354.91平方米,房产原值合计28,043,527.78元。公司委托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的评估机构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三处房产进行了评估,并于2016年12月13日收到其出具的《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房地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联评报字(2016)D-0016号),该报告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一年,即自2016年11月30日至2017年11月29日有效。 |
| 15 |
2017-03-08 |
实施完成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宁波旭弘投资-旭弘铭远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 |
34386.6 |
CNY |
5.24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睦股份”)股东——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睦金属”)作为转让方与宁波旭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旭弘投资”)作为受让方于2017年1月9日签署了《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编号:G600114-201612)(以下简称“本协议书”或“股份转让协议”),睦金属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230万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宁波旭弘投资管理的旭弘铭远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旭弘铭远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为公司主要管理人员芦德宝等31人作为投资人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为睦金属为了激励公司管理团队,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向公司主要管理人员的持股平台转让部分东睦股份股票,公司管理团队通过持股平台增持东睦股份股票。 |
| 16 |
2016-11-26 |
董事会预案 |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的人才公寓、宁波市江南路289号的国际汽车城和宁波市东方商务中心 |
—— |
——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为盘活公司非生产性房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开出售分别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的人才公寓、宁波市江南路289号的国际汽车城和宁波市东方商务中心共三处非生产性房产。三处房产总面积3,354.91平方米,房产原值合计28,043,527.78元,截止2016年10月31日,账面净值合计20,539,813.70元(未经审计)。 |
| 17 |
2016-05-13 |
实施完成 |
宁波东睦嘉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东睦嘉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2500 |
CNY |
——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睦股份”、“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3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宁波东睦嘉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决定:1、同意将宁波东睦嘉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35,000万元增加至6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25,000万元;2、同意宁波东睦嘉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各股东按原出资比例同比例增资,其中本公司现金出资12,500万元,占新增注册资本的50%,宁波龙湖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现金出资5,000万元,占新增注册资本的20%,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金出资7,500万元,占新增注册资本的30% |
| 18 |
2016-04-29 |
实施完成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 |
—— |
—— |
1.54 |
本合同项下的标的公司股份为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合法拥有且全权自由处置,并依据本合同的约定转让给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计[601.9189]万股的股份(“标的股份”)计[1.54]%的股份。 |
| 19 |
2016-04-07 |
实施完成 |
宗地编号为鄞州工业园区22 号工业地块 |
——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
5966.865 |
CNY |
—— |
公司与宁波市国土资源局于2016 年1 月25 日共同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302122016A21103),出让宗地编号为鄞州工业园区22 号工业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人: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受让人: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20 |
2016-01-08 |
实施完成 |
YZ06-08-e1地块使用权 |
—— |
宁波东睦嘉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18357.6816 |
CNY |
—— |
宁波东睦嘉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7日与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署了《宁波市招投标统一平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确认宁波东睦嘉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7日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竞得鄞州新城区中河地段YZ06-08-e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21 |
2015-12-11 |
实施完成 |
东睦(江门)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
金属制品业 |
江门市高通南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891.88 |
CNY |
60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江门市高通南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于2015年10月14日在广东江门签署了《关于东睦(江门)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合同书》,转让公司所持有的东睦(江门)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全部60%股权。 |
| 22 |
2015-09-15 |
实施完成 |
宁波东睦达力电机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王松龄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24 |
CNY |
28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作为出让方,于2015年8月20日在宁波市鄞州区分别与受让方吴启昕签署了《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吴启昕关于宁波东睦达力电机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公司持有的宁波东睦达力电机有限公司42%股权,与受让方王松龄签署了《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王松龄关于宁波东睦达力电机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公司持有的宁波东睦达力电机有限公司28%股权。此次公司合计协议转让公司持有的宁波东睦达力电机有限公司全部70%股权。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该公司的股权。 |
| 23 |
2015-09-15 |
实施完成 |
宁波东睦达力电机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吴启昕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36 |
CNY |
42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作为出让方,于2015年8月20日在宁波市鄞州区分别与受让方吴启昕签署了《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吴启昕关于宁波东睦达力电机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公司持有的宁波东睦达力电机有限公司42%股权,与受让方王松龄签署了《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王松龄关于宁波东睦达力电机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公司持有的宁波东睦达力电机有限公司28%股权。此次公司合计协议转让公司持有的宁波东睦达力电机有限公司全部70%股权。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该公司的股权。 |
| 24 |
2015-07-29 |
实施完成 |
南京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
1610 |
CNY |
——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7月1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南京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决定将南京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4,890万元增至6,500万元,共计出资1,610万元全部由本公司现金出资。 |
| 25 |
2015-07-18 |
董事会预案 |
宁波东睦达力电机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70 |
转让公司所持有的宁波东睦达力电机有限公司全部70%股权 |
| 26 |
2015-04-14 |
实施中 |
编号2014-200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
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 |
德清县国土资源局 |
1507.536 |
CNY |
——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60%),于2015年4月10日与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署了《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以下简称“《成交确认书》”)。确认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在2015年4月10日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竞得编号2014-200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27 |
2015-03-20 |
实施完成 |
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综合 |
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已退休原高管及部分退休员工 |
—— |
—— |
19.37 |
新金广投资近日通过受让部分本公司已退休原高管及部分退休员
工所持金广投资的股份后, 持有金广投资 19.37%的股份,成为金广投资单一第一大股东。 |
| 28 |
2014-11-21 |
实施完成 |
浙江科达磁电有限公司 |
金属制品业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柯树浩 |
7972.5 |
CNY |
53.15 |
柯树浩自愿将其合法持有的目标公司53.15%股权,以转让价人民币7,972.5万元的价格整体转让给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按此价格整体购买柯树浩所持有的目标公司53.15%股权。柯昕自愿将其合法持有的目标公司6.85%股权,以转让价人民币1,027.5万元的价格整体转让给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按此价格购买柯昕所持有的目标公司6.85%股权。 |
| 29 |
2014-11-21 |
实施完成 |
浙江科达磁电有限公司 |
金属制品业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柯昕 |
1027.5 |
CNY |
6.85 |
柯树浩自愿将其合法持有的目标公司53.15%股权,以转让价人民币7,972.5万元的价格整体转让给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按此价格整体购买柯树浩所持有的目标公司53.15%股权。柯昕自愿将其合法持有的目标公司6.85%股权,以转让价人民币1,027.5万元的价格整体转让给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按此价格购买柯昕所持有的目标公司6.85%股权。 |
| 30 |
2014-11-21 |
实施完成 |
浙江科达磁电有限公司 |
金属制品业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科达磁电有限公司 |
1212 |
CNY |
—— |
在完成该项股权转让后将该公司更名为“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并将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8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人民币现金出资1,212万元,自然人柯昕以人民币现金出资808万元。 |
| 31 |
2013-09-27 |
实施完成 |
JD2013-10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
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 |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529 |
CNY |
——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60%),于2013年7月26日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交易成交确认书》(编号:江国地交字[JD2013]10号)(以下简称“《成交确认书》”)。受江门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编号为江门市区JD2013-10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人民币2,529万元的应价取得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为竞得人 |
| 32 |
2013-03-08 |
实施完成 |
东睦(天津)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
——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 |
2050 |
CNY |
25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2,050万元受让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持有的东睦(天津)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全部25%的股权。 |
| 33 |
2012-12-18 |
股东大会通过 |
连云港东睦江河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 |
——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连云港东睦江河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
520 |
CNY |
10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520万元的价格,受让连云港东睦江河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连云港东睦江河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全部10%的股权。 |
| 34 |
2012-11-14 |
董事会预案 |
连云港东睦江河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连云港东睦江河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
—— |
—— |
10 |
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520万元,受让连云港东睦江河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持有的连云港东睦江河新材料有限公司全部10%的股权。 |
| 35 |
2012-10-24 |
实施完成 |
南京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
——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CNY |
19.11 |
审议通过《关于拟受让南京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本公司受让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南京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全部19.11%的股权事项。2012年7月19日公司与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了《国有产权转让合同》。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00万元。 |
| 36 |
2012-08-01 |
实施完成 |
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
——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东晟粉末冶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1950 |
CNY |
15 |
公司以1,950万元受让山西东晟粉末冶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其中15%的股权,购买日:2012年5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