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018-07-07 |
董事会预案 |
东风汽车电气有限公司 |
—— |
东风汽车电气有限公司 |
东风汽车电气有限公司 |
—— |
—— |
100 |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收购控股股东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零部件”)所持有的东风汽车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电气”)100%股权。 |
| 2 |
2018-06-05 |
实施中 |
东风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
—— |
东风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
东风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
50 |
CNY |
1 |
东风科技出资购买东风电子1%的股权,拟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股权转让完成以后,东风电子将作为东风科技的全资子公司存续经营。 |
| 3 |
2017-05-12 |
股东大会通过 |
空压机业务(含部分设备及人员) |
—— |
东科克诺尔商用车制动技术有限公司 |
东风汽车泵业有限公司 |
—— |
—— |
—— |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东科克诺尔商用车制动技术有限公司收购东风汽车泵业有限公司空压机业务,东科克诺尔技术公司尚未与东风泵业签订协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4 |
2016-05-11 |
实施完成 |
东风伟世通(十堰)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延锋汽车内饰系统有限公司 |
延锋伟世通投资有限公司 |
—— |
—— |
50 |
2016年5月10日接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东风伟世通(十堰)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堰伟世通”)通知:经十堰伟世通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延锋汽车内饰系统有限公司受让延锋伟世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全部股权,即占本公司百分之五十(50%)的股权,转让条款按延锋伟世通投资有限公司与延锋汽车内饰系统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执行。同时就上述事项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并于2016年5月6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
| 5 |
2015-02-04 |
实施完成 |
湛江市赤坎区海田路5号(现27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资产 |
—— |
湛江港盛投资有限公司 |
湛江德利车辆部件有限公司 |
—— |
—— |
—— |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2月2日接到公司控股子公司湛江德利车辆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湛江德利”)的移交确认书:2015年1月30日按湛江市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程序,2013年12月19日湛江德利与湛江港盛投资有限公司(受让方)、湛江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担保方)签订了位于湛江市赤坎区海田路5号(现27号)71,225.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资产的转让合同,湛江港盛投资有限公司向湛江德利支付转让加快及固定搬迁费,湛江德利已依约搬离该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并向湛江港盛投资有限公司交付。至此,湛江德利、湛江港盛投资有限公司、湛江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确认,湛江德利已依约履行完毕向湛江港盛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及交付位于湛江市赤坎区海田路5号(现27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相关义务,湛江港盛投资有限公司已依约履行完毕向湛江德利支付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转让价款、搬迁补偿费的义务 |
| 6 |
2015-01-09 |
实施完成 |
东风(十堰)有色铸件有限公司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湛江德利车辆部件有限公司 |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806.3104 |
CNY |
99 |
东风科技、东仪汽贸同意根据合同所规定的条件分别以人民币(经评估确认后的)伍仟捌佰零陆万叁仟壹佰零肆元($58,063,104元)、人民币伍拾捌万陆仟肆佰玖拾陆元($586,496元),将其在有色铸件拥有的百分之九十九(99%)、百分之一(1%)的股权转让给湛江德利,湛江德利同意以此价格受让东风科技、东仪汽贸在有色铸件分别拥有的百分之九十九(99%)、百分之一(1%)的股权。 |
| 7 |
2015-01-09 |
实施完成 |
东风(十堰)有色铸件有限公司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湛江德利车辆部件有限公司 |
上海东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58.6496 |
CNY |
1 |
东风科技、东仪汽贸同意根据合同所规定的条件分别以人民币(经评估确认后的)伍仟捌佰零陆万叁仟壹佰零肆元($58,063,104元)、人民币伍拾捌万陆仟肆佰玖拾陆元($586,496元),将其在有色铸件拥有的百分之九十九(99%)、百分之一(1%)的股权转让给湛江德利,湛江德利同意以此价格受让东风科技、东仪汽贸在有色铸件分别拥有的百分之九十九(99%)、百分之一(1%)的股权。 |
| 8 |
2014-03-29 |
实施完成 |
东风伟世通(十堰)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
—— |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
—— |
—— |
10 |
公司收购东风有限持有的东风伟世通(十堰)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10%的股权 |
| 9 |
2013-03-16 |
董事会预案 |
东风伟世通(十堰)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
—— |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
4230 |
CNY |
10 |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向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东风伟世通(十堰)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10%的股权,交易金额4,230万元。 |
| 10 |
2013-03-16 |
董事会预案 |
东风伟世通(十堰)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
—— |
延锋伟世通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
东风伟世通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
16000 |
CNY |
40 |
东风伟世通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向延锋伟世通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东风伟世通(十堰)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40的股权,交易金额16,000万元。 |
| 11 |
2013-03-16 |
董事会预案 |
东风科技持有的东风友联(十堰)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 |
东风伟世通(十堰)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200 |
CNY |
55 |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东风伟世通(十堰)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东风科技持有的东风友联(十堰)汽车饰件有限公司55%的股权,交易金额1,200万元。 |
| 12 |
2013-02-08 |
签署协议 |
东风伟世通(十堰)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
—— |
延锋伟世通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
东风伟世通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
—— |
—— |
40 |
东风伟世通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向延锋伟世通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东风伟世通(十堰)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40%的股权。 |
| 13 |
2013-02-08 |
签署协议 |
东风伟世通汽车饰件系统控股有限公司 |
—— |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伟世通国际有限责任公司 |
—— |
—— |
10 |
伟世通国际有限责任公司向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东风伟世通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10%的股权。 |
| 14 |
2012-03-30 |
实施完成 |
湛江德利车辆部件有限公司 |
—— |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日本国株式会社京浜 |
5195.636 |
CNY |
20 |
日本国株式会社京浜在全球收缩投资,日前已正式向湛江德利的各股东方提出撤资要求。鉴于湛江德利良好的成长性和收益性,经与湛江德利各股东方友好协商,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拟以自有资金收购日本京浜持有的湛江德利20%的股权。
本次股权协议受让已完成,本公司持有湛江德利52.00%股权,成为湛江德利的控股股东,目前,股权受让手续均已办理完毕。
购买日:2011年07月01日 |
| 15 |
2011-04-27 |
董事会预案 |
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浦江高科技园通用厂房房产 |
—— |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漕河泾开发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 |
—— |
—— |
随着我国汽车工业和东风汽车公司的快速发展,作为集汽车零部件及电子产品研发、生产为一体的上市公司,需要扩大公司研发基地,也即扩大产品范围、扩大研发队伍、扩大研发面积,努力提高研发和配套能力,以满足客户和公司发展的需求。基于以上考虑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拟于上海漕河泾开发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方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编号为F-07,F-12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甲方经有关部门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浦江高科技园通用厂房(以下简称“该房屋”)卖给乙方作为公司研发基地之用。 |
| 16 |
2011-04-27 |
董事会预案 |
上海科泰投资有限公司 |
—— |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
269.45 |
CNY |
10 |
东风有限拟转让其持有的科泰投资10%的股权。经东风科技与东风有限友好协商,东风科技拟以自有资金收购东风有限持有的科泰投资10%的股权。转让价格:评估值*10%(即:2,694.45*10%=269.45 万元人民币) |
| 17 |
2010-08-26 |
实施完成 |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 |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
25290.9412 |
CNY |
65 |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 年4 月15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东风汽车有限公司的通知,根据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与东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约定,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拟将其所持有的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3,814,00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5%,全部协议转让给东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按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和评报字(2009)第Ⅴ1076 号评估报告确定为每股净资产评估价值1.24 元人民币,共252,909,412.06 元人民币。
2010年4月13日,东风有限与东风零部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东风有限将其所持有的东风科技203,814,000股股份转让给东风零部件。
公司控股股东东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更名为“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