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018-07-31 |
实施完成 |
Universal Sequencing Technology Corporation |
—— |
Universal Sequencing Technology Corporation |
Universal Sequencing Technology Corporation |
800 |
USD |
—— |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德生物”)拟与UniversalSequencingTechnologyCorporation(以下简称“UST公司”)签订《A系列优先股购买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8,000,000美元购买UST公司发行的1,509,595股优先股,每股购买价格约为5.30美元。交易完成后,占UST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8.986%。 |
| 2 |
2018-05-24 |
实施中 |
Universal Sequencing Technology Corporation |
—— |
Universal Sequencing Technology Corporation |
Universal Sequencing Technology Corporation |
800 |
USD |
—— |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德生物”)拟与UniversalSequencingTechnologyCorporation(以下简称“UST公司”)签订《A系列优先股购买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8,000,000美元购买UST公司发行的1,509,595股优先股,每股购买价格约为5.30美元。交易完成后,占UST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8.986%。 |
| 3 |
2017-11-03 |
实施完成 |
上海厦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 |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厦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2900 |
CNY |
—— |
为了进一步促进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德生物”)全资子公司上海厦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厦维”)的持续健康发展,扩大其资本实力及经营规模,提高其业务拓展能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900万元人民币对上海厦维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厦维的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增至3,000万元,公司仍持有上海厦维100%的股权 |
| 4 |
2017-10-26 |
实施中 |
厦门高能海银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金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高能刺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4.4 |
CNY |
31 |
(1)关于拟受让厦门高能海银金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财产份额的交易公司拟受让厦门金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1”)、洪祥碧(以下简称“甲方2”)分别持有的厦门高能海银金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能海银创投基金”)20%、12%财产份额。上述财产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分别为人民币5000万元、3000万元,其中实缴的出资额分别为人民币2000万元、1200万元。根据甲方1、甲方2实缴出资额情况,本次受让价款合计确定为人民币3200万元。转让完成后,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将持有厦门高能海银金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财产份额,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2)关于拟受让厦门高能海银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1%股权的交易厦门高能海银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能海银管理公司”)为高能海银创投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公司拟受让厦门金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高能刺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甲方3”)分别持有的高能海银管理公司18%、13%股权。上述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分别为人民币144万元、104万元,其中实缴的出资额分别为人民币43.2万元、31.2万元。根据甲方1、甲方3实缴出资额情况,本次受让价款合计确定为人民币74.4万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原公司章程履行相应未到位出资额的认缴义务,公司将持有厦门高能海银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1%股权。 |
| 5 |
2017-10-26 |
实施中 |
厦门高能海银金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金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洪祥碧 |
3200 |
CNY |
32 |
(1)关于拟受让厦门高能海银金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财产份额的交易公司拟受让厦门金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1”)、洪祥碧(以下简称“甲方2”)分别持有的厦门高能海银金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能海银创投基金”)20%、12%财产份额。上述财产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分别为人民币5000万元、3000万元,其中实缴的出资额分别为人民币2000万元、1200万元。根据甲方1、甲方2实缴出资额情况,本次受让价款合计确定为人民币3200万元。转让完成后,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将持有厦门高能海银金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财产份额,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2)关于拟受让厦门高能海银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1%股权的交易厦门高能海银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能海银管理公司”)为高能海银创投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公司拟受让厦门金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高能刺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甲方3”)分别持有的高能海银管理公司18%、13%股权。上述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分别为人民币144万元、104万元,其中实缴的出资额分别为人民币43.2万元、31.2万元。根据甲方1、甲方3实缴出资额情况,本次受让价款合计确定为人民币74.4万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原公司章程履行相应未到位出资额的认缴义务,公司将持有厦门高能海银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1%股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