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018-08-01 |
实施完成 |
吉林省金财科技有限公司 |
—— |
吉林省金财科技有限公司 |
吉林省金财科技有限公司 |
4049.5 |
CNY |
70 |
2018年7月16日公司与李秋成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通过现金支付方式以人民币4,049.50万元收购吉林金财70%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吉林金财100%的股权。 |
| 2 |
2017-10-11 |
国资委批准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 |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省财政信息中心 |
—— |
—— |
7.75 |
福建省财政信息中心拟将持有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无偿划转给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3 |
2017-09-29 |
实施完成 |
内蒙古金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郭涛 |
42 |
CNY |
0.35 |
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与内蒙金财现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通过现金支付方式以人民币8,400万元收购内蒙金财现股东持有的内蒙金财70%的股份。收购及完成后,公司持有内蒙金财70%的股权,内蒙金财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 4 |
2017-09-29 |
实施完成 |
内蒙古金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赵永强 |
378 |
CNY |
3.15 |
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与内蒙金财现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通过现金支付方式以人民币8,400万元收购内蒙金财现股东持有的内蒙金财70%的股份。收购及完成后,公司持有内蒙金财70%的股权,内蒙金财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 5 |
2017-09-29 |
实施完成 |
内蒙古金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兴财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420 |
CNY |
3.5 |
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与内蒙金财现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通过现金支付方式以人民币8,400万元收购内蒙金财现股东持有的内蒙金财70%的股份。收购及完成后,公司持有内蒙金财70%的股权,内蒙金财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 6 |
2017-09-29 |
实施完成 |
内蒙古金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张志华 |
42 |
CNY |
0.35 |
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与内蒙金财现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通过现金支付方式以人民币8,400万元收购内蒙金财现股东持有的内蒙金财70%的股份。收购及完成后,公司持有内蒙金财70%的股权,内蒙金财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 7 |
2017-09-29 |
实施完成 |
内蒙古金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高君晓 |
42 |
CNY |
0.35 |
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与内蒙金财现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通过现金支付方式以人民币8,400万元收购内蒙金财现股东持有的内蒙金财70%的股份。收购及完成后,公司持有内蒙金财70%的股权,内蒙金财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 8 |
2017-09-29 |
实施完成 |
内蒙古金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航爱 |
378 |
CNY |
3.15 |
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与内蒙金财现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通过现金支付方式以人民币8,400万元收购内蒙金财现股东持有的内蒙金财70%的股份。收购及完成后,公司持有内蒙金财70%的股权,内蒙金财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 9 |
2017-09-29 |
实施完成 |
内蒙古金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郭长与 |
84 |
CNY |
0.7 |
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与内蒙金财现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通过现金支付方式以人民币8,400万元收购内蒙金财现股东持有的内蒙金财70%的股份。收购及完成后,公司持有内蒙金财70%的股权,内蒙金财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 10 |
2017-09-29 |
实施完成 |
内蒙古金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张升 |
378 |
CNY |
3.15 |
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与内蒙金财现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通过现金支付方式以人民币8,400万元收购内蒙金财现股东持有的内蒙金财70%的股份。收购及完成后,公司持有内蒙金财70%的股权,内蒙金财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 11 |
2017-09-29 |
实施完成 |
内蒙古金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昕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092 |
CNY |
9.1 |
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与内蒙金财现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通过现金支付方式以人民币8,400万元收购内蒙金财现股东持有的内蒙金财70%的股份。收购及完成后,公司持有内蒙金财70%的股权,内蒙金财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 12 |
2017-09-29 |
实施完成 |
内蒙古金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池澈 |
5040 |
CNY |
42 |
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与内蒙金财现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通过现金支付方式以人民币8,400万元收购内蒙金财现股东持有的内蒙金财70%的股份。收购及完成后,公司持有内蒙金财70%的股权,内蒙金财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 13 |
2017-09-29 |
实施完成 |
内蒙古金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孙振宇 |
84 |
CNY |
0.7 |
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与内蒙金财现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通过现金支付方式以人民币8,400万元收购内蒙金财现股东持有的内蒙金财70%的股份。收购及完成后,公司持有内蒙金财70%的股权,内蒙金财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 14 |
2017-09-29 |
实施完成 |
内蒙古金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菅伟丽 |
42 |
CNY |
0.35 |
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与内蒙金财现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通过现金支付方式以人民币8,400万元收购内蒙金财现股东持有的内蒙金财70%的股份。收购及完成后,公司持有内蒙金财70%的股权,内蒙金财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 15 |
2017-09-29 |
实施完成 |
内蒙古金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徐捷 |
378 |
CNY |
3.15 |
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与内蒙金财现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通过现金支付方式以人民币8,400万元收购内蒙金财现股东持有的内蒙金财70%的股份。收购及完成后,公司持有内蒙金财70%的股权,内蒙金财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 16 |
2017-07-03 |
实施完成 |
福建博思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 |
510 |
CNY |
51 |
根据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公司拟用自有物业以孵化器标准引入创新、创业团队及科技型企业,提供团队及企业成长所需的孵化服务,并逐步形成博思创业园。为促进该事项顺利开展,公司与福州鼎坤创业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2日在福建省福州市签署《股权投资合作协议》。双方共同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投资设立福建博思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称,该子公司名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福建博思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510万元,占股权比例51%;福州鼎坤认缴出资490万元,占股权比例49%。 |
| 17 |
2017-07-03 |
实施完成 |
福建博思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
—— |
福州鼎坤创业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 |
—— |
490 |
CNY |
49 |
根据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公司拟用自有物业以孵化器标准引入创新、创业团队及科技型企业,提供团队及企业成长所需的孵化服务,并逐步形成博思创业园。为促进该事项顺利开展,公司与福州鼎坤创业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2日在福建省福州市签署《股权投资合作协议》。双方共同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投资设立福建博思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称,该子公司名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福建博思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510万元,占股权比例51%;福州鼎坤认缴出资490万元,占股权比例49%。 |
| 18 |
2017-06-29 |
实施完成 |
福州同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林镇勋 |
357.14 |
CNY |
14.29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31日与福州同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力科技”)现股东签订了《福州同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以股权收购和增资的方式取得同力科技30%的股权,交易对价为900万元。 |
| 19 |
2017-06-29 |
实施完成 |
福州同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福州同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500 |
CNY |
——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31日与福州同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力科技”)现股东签订了《福州同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以股权收购和增资的方式取得同力科技30%的股权,交易对价为900万元。 |
| 20 |
2017-06-29 |
实施完成 |
福州同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刘茂林 |
42.86 |
CNY |
1.71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31日与福州同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力科技”)现股东签订了《福州同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以股权收购和增资的方式取得同力科技30%的股权,交易对价为900万元。 |
| 21 |
2017-06-05 |
实施完成 |
福建华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华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500 |
CNY |
—— |
为增强全资子公司福建华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实力,促进其主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拟以现金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将华兴科技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600万元。 |
| 22 |
2017-04-17 |
实施完成 |
北京博思致新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博思致新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357 |
CNY |
—— |
北京博思致新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思致新”)系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思软件”)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51%,吴季风持股比例为26%,李钊持股比例为18%,陈刚持股比例为5%。博思致新原股东吴季风、李钊和陈刚拟分别将其持有的博思致新16%、18%和5%的股权转让给博思致新(平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合伙企业为博思致新员工持股平台。鉴于该股权转让对公司在博思致新享有的权益不产生影响,公司拟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时,为促进博思致新规模性发展,实现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除原股东吴季风之外,博思软件与博思致新(平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然人刘少华、白瑞、李先锋、查道鹏、柯炳军、李志国和侯祥钦拟使用各自自有资金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博思致新进行增资,增资后博思致新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后,博思软件仍持股51%,博思致新仍为博思软件控股子公司。 |
| 23 |
2017-04-17 |
实施完成 |
北京博思致新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博思致新(平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吴季风 |
—— |
—— |
16 |
北京博思致新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思致新”)系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思软件”)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51%,吴季风持股比例为26%,李钊持股比例为18%,陈刚持股比例为5%。博思致新原股东吴季风、李钊和陈刚拟分别将其持有的博思致新16%、18%和5%的股权转让给博思致新(平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合伙企业为博思致新员工持股平台。鉴于该股权转让对公司在博思致新享有的权益不产生影响,公司拟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时,为促进博思致新规模性发展,实现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除原股东吴季风之外,博思软件与博思致新(平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然人刘少华、白瑞、李先锋、查道鹏、柯炳军、李志国和侯祥钦拟使用各自自有资金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博思致新进行增资,增资后博思致新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后,博思软件仍持股51%,博思致新仍为博思软件控股子公司。 |
| 24 |
2017-04-17 |
实施完成 |
北京博思致新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博思致新(平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陈刚 |
—— |
—— |
5 |
北京博思致新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思致新”)系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思软件”)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51%,吴季风持股比例为26%,李钊持股比例为18%,陈刚持股比例为5%。博思致新原股东吴季风、李钊和陈刚拟分别将其持有的博思致新16%、18%和5%的股权转让给博思致新(平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合伙企业为博思致新员工持股平台。鉴于该股权转让对公司在博思致新享有的权益不产生影响,公司拟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时,为促进博思致新规模性发展,实现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除原股东吴季风之外,博思软件与博思致新(平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然人刘少华、白瑞、李先锋、查道鹏、柯炳军、李志国和侯祥钦拟使用各自自有资金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博思致新进行增资,增资后博思致新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后,博思软件仍持股51%,博思致新仍为博思软件控股子公司。 |
| 25 |
2017-04-17 |
实施完成 |
北京博思致新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博思致新(平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李钊 |
—— |
—— |
18 |
北京博思致新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思致新”)系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思软件”)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51%,吴季风持股比例为26%,李钊持股比例为18%,陈刚持股比例为5%。博思致新原股东吴季风、李钊和陈刚拟分别将其持有的博思致新16%、18%和5%的股权转让给博思致新(平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合伙企业为博思致新员工持股平台。鉴于该股权转让对公司在博思致新享有的权益不产生影响,公司拟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时,为促进博思致新规模性发展,实现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除原股东吴季风之外,博思软件与博思致新(平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然人刘少华、白瑞、李先锋、查道鹏、柯炳军、李志国和侯祥钦拟使用各自自有资金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博思致新进行增资,增资后博思致新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后,博思软件仍持股51%,博思致新仍为博思软件控股子公司。 |
| 26 |
2016-12-05 |
实施完成 |
北京支点国际资讯投资有限公司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王天鹏 |
441.7875 |
CNY |
17.325 |
公司于2016年10月25日与自然人王天鹏、张碧2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通过现金支付方式以人民币4,417,875元收购王天鹏持有的支点国际17.325%的股份,并以人民币5,399,625元收购张碧持有的支点国际21.175%的股份。 |
| 27 |
2016-12-05 |
实施完成 |
北京支点国际资讯投资有限公司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张碧 |
539.9625 |
CNY |
21.175 |
公司于2016年10月25日与自然人王天鹏、张碧2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通过现金支付方式以人民币4,417,875元收购王天鹏持有的支点国际17.325%的股份,并以人民币5,399,625元收购张碧持有的支点国际21.175%的股份。 |
| 28 |
2016-11-18 |
实施完成 |
福州博思兴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 |
200 |
CNY |
100 |
1、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为响应政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带动全面创新,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同时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拟成立一家全资创新型子公司“福建兴创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主管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2、公司于2016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该项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29 |
2016-10-27 |
实施完成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 |
黄春玉 |
林初可 |
—— |
—— |
1.59 |
林初可先生与黄春玉女士已签署离婚协议,并就双方离婚时登记在林初可先生名下的博思软件股票达成财产分割协议 |
| 30 |
2016-10-26 |
董事会预案 |
北京支点国际资讯投资有限公司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支点国际资讯投资有限公司 |
652.8 |
CNY |
—— |
公司于2016年10月25日与自然人王天鹏、张碧,以及北京支点国际资讯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将以股权增资方式向支点国际投资人民币652.8万元,收购及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支点国际51.04%的股权,支点国际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