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自科技(300490)

公司并购事件(华自科技)

序号 最新公告日期 最新进度 标的公司名称 标的所属行业 买方名称 卖方名称 交易金额(万元) 交易币种 股权转让比例(%) 交易简介
1 2018-01-22 实施完成 长沙沪鼎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长沙沪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00 CNY 1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和防务”)之控股子公司西安天和海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海防”)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天和防务认缴出资1,950万元,持有其65%的股权;冯华先生认缴出资1,050万元,持有其35%的股权。经天和海防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冯华先生将其持有的天和海防35%股权以3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向亮女士。公司放弃了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2 2018-01-22 实施完成 长沙沪鼎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长沙沪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00 CNY 1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和防务”)之控股子公司西安天和海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海防”)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天和防务认缴出资1,950万元,持有其65%的股权;冯华先生认缴出资1,050万元,持有其35%的股权。经天和海防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冯华先生将其持有的天和海防35%股权以3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向亮女士。公司放弃了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3 2018-01-22 实施完成 长沙沪鼎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长沙市长信投资管理公司 —— 29000 CNY 29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和防务”)之控股子公司西安天和海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海防”)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天和防务认缴出资1,950万元,持有其65%的股权;冯华先生认缴出资1,050万元,持有其35%的股权。经天和海防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冯华先生将其持有的天和海防35%股权以3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向亮女士。公司放弃了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4 2018-01-22 实施完成 长沙沪鼎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华沪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0000 CNY 70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和防务”)之控股子公司西安天和海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海防”)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天和防务认缴出资1,950万元,持有其65%的股权;冯华先生认缴出资1,050万元,持有其35%的股权。经天和海防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冯华先生将其持有的天和海防35%股权以3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向亮女士。公司放弃了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5 2018-01-22 实施完成 长沙沪鼎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长沙市长信投资管理公司 —— 29000 CNY 29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和防务”)之控股子公司西安天和海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海防”)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天和防务认缴出资1,950万元,持有其65%的股权;冯华先生认缴出资1,050万元,持有其35%的股权。经天和海防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冯华先生将其持有的天和海防35%股权以3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向亮女士。公司放弃了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6 2018-01-22 实施完成 长沙沪鼎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华沪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0000 CNY 70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和防务”)之控股子公司西安天和海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海防”)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天和防务认缴出资1,950万元,持有其65%的股权;冯华先生认缴出资1,050万元,持有其35%的股权。经天和海防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冯华先生将其持有的天和海防35%股权以3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向亮女士。公司放弃了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7 2017-11-01 实施完成 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共青城尚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440 CNY 38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实机电”或“目标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精实机电主要从事锂电池自动化测试系统、智能物流系统等智能制造系统的研发、制造和经营。截至目前,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范围尚在谨慎探讨中,未最终确定。 华自科技已与精实机电全体股东、格兰特全体股东分别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精实机电100%股权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格兰特100%股权协议》,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精实机电100%股权和格兰特100%股权。上市公司拟向精实机电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方式收购其持有的精实机电100%的股权,交易对价为38,000.00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李洪波、毛秀红支付23,560.00万元,占交易对价的62%;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共青城尚坤支付14,440.00万元,占交易对价的38%。上市公司拟格兰特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方式收购其持有的格兰特100%的股权,交易对价为56,000.00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34,720.00万元,占交易对价的62%;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21,280.00万元,占交易对价的38%。
8 2017-11-01 实施完成 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 ——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华能自控集团有限公司 23940 CNY 42.75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实机电”或“目标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精实机电主要从事锂电池自动化测试系统、智能物流系统等智能制造系统的研发、制造和经营。截至目前,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范围尚在谨慎探讨中,未最终确定。 华自科技已与精实机电全体股东、格兰特全体股东分别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精实机电100%股权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格兰特100%股权协议》,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精实机电100%股权和格兰特100%股权。上市公司拟向精实机电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方式收购其持有的精实机电100%的股权,交易对价为38,000.00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李洪波、毛秀红支付23,560.00万元,占交易对价的62%;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共青城尚坤支付14,440.00万元,占交易对价的38%。上市公司拟格兰特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方式收购其持有的格兰特100%的股权,交易对价为56,000.00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34,720.00万元,占交易对价的62%;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21,280.00万元,占交易对价的38%。
9 2017-11-01 实施完成 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 ——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格然特科技(湖州)有限公司 29260 CNY 52.25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实机电”或“目标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精实机电主要从事锂电池自动化测试系统、智能物流系统等智能制造系统的研发、制造和经营。截至目前,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范围尚在谨慎探讨中,未最终确定。 华自科技已与精实机电全体股东、格兰特全体股东分别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精实机电100%股权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格兰特100%股权协议》,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精实机电100%股权和格兰特100%股权。上市公司拟向精实机电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方式收购其持有的精实机电100%的股权,交易对价为38,000.00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李洪波、毛秀红支付23,560.00万元,占交易对价的62%;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共青城尚坤支付14,440.00万元,占交易对价的38%。上市公司拟格兰特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方式收购其持有的格兰特100%的股权,交易对价为56,000.00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34,720.00万元,占交易对价的62%;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21,280.00万元,占交易对价的38%。
10 2017-11-01 实施完成 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毛秀红 7227.6 CNY 19.02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实机电”或“目标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精实机电主要从事锂电池自动化测试系统、智能物流系统等智能制造系统的研发、制造和经营。截至目前,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范围尚在谨慎探讨中,未最终确定。 华自科技已与精实机电全体股东、格兰特全体股东分别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精实机电100%股权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格兰特100%股权协议》,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精实机电100%股权和格兰特100%股权。上市公司拟向精实机电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方式收购其持有的精实机电100%的股权,交易对价为38,000.00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李洪波、毛秀红支付23,560.00万元,占交易对价的62%;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共青城尚坤支付14,440.00万元,占交易对价的38%。上市公司拟格兰特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方式收购其持有的格兰特100%的股权,交易对价为56,000.00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34,720.00万元,占交易对价的62%;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21,280.00万元,占交易对价的38%。
11 2017-11-01 实施完成 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 ——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格莱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800 CNY 5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实机电”或“目标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精实机电主要从事锂电池自动化测试系统、智能物流系统等智能制造系统的研发、制造和经营。截至目前,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范围尚在谨慎探讨中,未最终确定。 华自科技已与精实机电全体股东、格兰特全体股东分别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精实机电100%股权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格兰特100%股权协议》,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精实机电100%股权和格兰特100%股权。上市公司拟向精实机电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方式收购其持有的精实机电100%的股权,交易对价为38,000.00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李洪波、毛秀红支付23,560.00万元,占交易对价的62%;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共青城尚坤支付14,440.00万元,占交易对价的38%。上市公司拟格兰特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方式收购其持有的格兰特100%的股权,交易对价为56,000.00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34,720.00万元,占交易对价的62%;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21,280.00万元,占交易对价的38%。
12 2017-11-01 实施完成 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李洪波 16332.4 CNY 42.98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实机电”或“目标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精实机电主要从事锂电池自动化测试系统、智能物流系统等智能制造系统的研发、制造和经营。截至目前,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范围尚在谨慎探讨中,未最终确定。 华自科技已与精实机电全体股东、格兰特全体股东分别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精实机电100%股权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格兰特100%股权协议》,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精实机电100%股权和格兰特100%股权。上市公司拟向精实机电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方式收购其持有的精实机电100%的股权,交易对价为38,000.00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李洪波、毛秀红支付23,560.00万元,占交易对价的62%;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共青城尚坤支付14,440.00万元,占交易对价的38%。上市公司拟格兰特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方式收购其持有的格兰特100%的股权,交易对价为56,000.00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34,720.00万元,占交易对价的62%;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21,280.00万元,占交易对价的38%。
13 2016-11-09 实施完成 湖南华自售配电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CNY ——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自科技”或“公司”)于2016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售配电公司的议案》,公司拟出资一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售配电相关业务。
14 2016-09-29 签署协议 长沙中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燎原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500.25 CNY 15.6757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9月28日在湖南长沙与长沙中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息”或“目标公司”)原股东湖南中航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实业”)、陕西燎原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燎原液压”)、长沙德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米信息”)、龚爱民、折世强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公司将以自有资金500.25万元受让燎原液压所持有的中航信息15.6757%的股权,并以自有资金1293.75万元对中航信息进行增资,增资后公司共持有中航信息40%的股权。
15 2016-09-29 签署协议 长沙中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中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293.75 CNY ——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9月28日在湖南长沙与长沙中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息”或“目标公司”)原股东湖南中航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实业”)、陕西燎原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燎原液压”)、长沙德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米信息”)、龚爱民、折世强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公司将以自有资金500.25万元受让燎原液压所持有的中航信息15.6757%的股权,并以自有资金1293.75万元对中航信息进行增资,增资后公司共持有中航信息40%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