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018-05-29 |
实施完成 |
青岛诺安科技有限公司 |
—— |
青岛诺安科技有限公司 |
青岛诺安科技有限公司 |
900 |
CNY |
—— |
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厚普股份”)持有成都燃气成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燃气成套”)100%的股权,现燃气成套为了拓展业务范围,增强核心技术能力,拟与青岛诺诚化学品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诺诚”)和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夏沧澜先生合资成立青岛诺安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
| 2 |
2018-05-29 |
实施完成 |
青岛诺安科技有限公司 |
—— |
青岛诺安科技有限公司 |
青岛诺安科技有限公司 |
1020 |
CNY |
—— |
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厚普股份”)持有成都燃气成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燃气成套”)100%的股权,现燃气成套为了拓展业务范围,增强核心技术能力,拟与青岛诺诚化学品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诺诚”)和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夏沧澜先生合资成立青岛诺安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
| 3 |
2018-05-29 |
实施完成 |
青岛诺安科技有限公司 |
—— |
青岛诺安科技有限公司 |
青岛诺安科技有限公司 |
80 |
CNY |
—— |
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厚普股份”)持有成都燃气成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燃气成套”)100%的股权,现燃气成套为了拓展业务范围,增强核心技术能力,拟与青岛诺诚化学品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诺诚”)和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夏沧澜先生合资成立青岛诺安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
| 4 |
2017-11-07 |
达成意向 |
港普核清洁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 |
—— |
中国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
—— |
鉴于各方对合作设立清洁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有强烈的推动及合作意愿,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公司拟与中国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天然气”)、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五公司”)于2017年11月7日在上海签订《合作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意向书》(以下简称“本协议”)。拟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港普核清洁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基金为有限合伙形式。投资基金委托给有资质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 |
| 5 |
2017-11-07 |
达成意向 |
港普核清洁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 |
—— |
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
—— |
—— |
—— |
—— |
鉴于各方对合作设立清洁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有强烈的推动及合作意愿,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公司拟与中国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天然气”)、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五公司”)于2017年11月7日在上海签订《合作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意向书》(以下简称“本协议”)。拟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港普核清洁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基金为有限合伙形式。投资基金委托给有资质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 |
| 6 |
2017-11-07 |
达成意向 |
港普核清洁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 |
—— |
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鉴于各方对合作设立清洁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有强烈的推动及合作意愿,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公司拟与中国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天然气”)、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五公司”)于2017年11月7日在上海签订《合作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意向书》(以下简称“本协议”)。拟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港普核清洁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基金为有限合伙形式。投资基金委托给有资质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 |
| 7 |
2017-10-26 |
实施中 |
成都鼎安华物联网工程应用有限公司 |
—— |
敬志坚 |
成都鼎安华物联网工程应用有限公司 |
75 |
CNY |
3.33 |
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厚普股份”)持有成都鼎安华物联网工程应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安华”)28%的股权,现鼎安华为了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拟增加注册资本500万元,增资对象为鼎安华管理层和骨干员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放弃本次同比例增资的优先认缴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厚普股份持有鼎安华的股权比例变更为18.67%。根据鼎安华最终确定的增资对象名单,敬志坚先生及黄太刚先生拟各增资50万股(增资额75万元)。由于敬志坚先生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担任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黄太刚先生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担任公司的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敬志坚先生及黄太刚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除敬志坚先生及黄太刚先生外,本次鼎安华增资的其他增资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
| 8 |
2017-10-26 |
实施中 |
成都鼎安华物联网工程应用有限公司 |
—— |
黄太刚 |
成都鼎安华物联网工程应用有限公司 |
75 |
CNY |
3.33 |
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厚普股份”)持有成都鼎安华物联网工程应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安华”)28%的股权,现鼎安华为了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拟增加注册资本500万元,增资对象为鼎安华管理层和骨干员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放弃本次同比例增资的优先认缴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厚普股份持有鼎安华的股权比例变更为18.67%。根据鼎安华最终确定的增资对象名单,敬志坚先生及黄太刚先生拟各增资50万股(增资额75万元)。由于敬志坚先生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担任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黄太刚先生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担任公司的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敬志坚先生及黄太刚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除敬志坚先生及黄太刚先生外,本次鼎安华增资的其他增资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
| 9 |
2017-01-20 |
停止实施 |
重庆西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成都华气厚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重庆新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
—— |
12 |
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成都华气厚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重庆新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用厚普电子拥有的“互联网+三农资源整合服务运营平台技术”作价后入股,受让重庆新逸所持重庆西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12%的认缴股权。 |
| 10 |
2017-01-13 |
实施完成 |
四川宏达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 |
—— |
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杨毅 |
466.07 |
CNY |
9.32 |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四川宏达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宏达公司”)自然人股东杨毅、王俊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以人民币总计808.5万元的价格受让杨毅、王俊昌分别持有宏达公司9.32%和5.4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分别为466.07万元和269.83万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宏达公司10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5000万元),杨毅、王俊昌不再持有宏达公司股权。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共计808.5万元。 |
| 11 |
2017-01-13 |
实施完成 |
四川宏达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 |
—— |
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王俊昌 |
269.83 |
CNY |
5.4 |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四川宏达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宏达公司”)自然人股东杨毅、王俊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以人民币总计808.5万元的价格受让杨毅、王俊昌分别持有宏达公司9.32%和5.4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分别为466.07万元和269.83万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宏达公司10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5000万元),杨毅、王俊昌不再持有宏达公司股权。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共计808.5万元。 |
| 12 |
2016-07-08 |
实施完成 |
重庆欣雨压力容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 |
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恬愉石油技术有限公司、郭彬、唐亮、张勇 |
4181.6 |
CNY |
—— |
公司决定与重庆欣雨压力容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重庆欣雨”)股东重庆恬愉石油技术有限公司、郭彬、唐亮、张勇(合称“欣雨原股东”)签署《收购协议》,公司以股权转让并溢价实缴的方式,向重庆欣雨投资。公司对重庆欣雨的投资款合计为人民币41,816,000.00元,其中以41,090,000.00元现金认缴欣雨原股东未实缴出资额41,090,000.00元,剩余的726,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金。交易完成后,公司为持有重庆欣雨80%股权的股东,重庆恬愉石油技术有限公司、郭彬、唐亮、张勇分别为持有重庆欣雨7.57%、4.8%、2.9%、4.73%股权的股东。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13 |
2016-05-25 |
实施完成 |
成都华气厚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 |
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华气厚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1500 |
CNY |
—— |
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1,500万元人民币对全资子公司成都华气厚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成都华气厚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500万元人民币增至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同时在经营范围中增加“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
| 14 |
2016-04-28 |
实施完成 |
成都科瑞尔低温设备有限公司 |
—— |
成都安迪生测量有限公司 |
曾全 |
408.861 |
CNY |
17.1 |
公司决定通过全资子公司成都安迪生测量有限公司收购成都科瑞尔低温设备有限公司,并与成都科瑞尔低温设备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成都倍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曾全、魏纯友、林俊兰、范云珍约定,成都安迪生测量有限公司以人民币2391万元的价格受让该等股东分别持有成都科瑞尔低温设备有限公司70%、17.1%、4.8%、4.5%、3.6%的股权。 |
| 15 |
2016-04-28 |
实施完成 |
成都科瑞尔低温设备有限公司 |
—— |
成都安迪生测量有限公司 |
林俊兰 |
107.595 |
CNY |
4.5 |
公司决定通过全资子公司成都安迪生测量有限公司收购成都科瑞尔低温设备有限公司,并与成都科瑞尔低温设备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成都倍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曾全、魏纯友、林俊兰、范云珍约定,成都安迪生测量有限公司以人民币2391万元的价格受让该等股东分别持有成都科瑞尔低温设备有限公司70%、17.1%、4.8%、4.5%、3.6%的股权。 |
| 16 |
2016-04-28 |
实施完成 |
成都科瑞尔低温设备有限公司 |
—— |
成都安迪生测量有限公司 |
范云珍 |
86.076 |
CNY |
3.6 |
公司决定通过全资子公司成都安迪生测量有限公司收购成都科瑞尔低温设备有限公司,并与成都科瑞尔低温设备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成都倍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曾全、魏纯友、林俊兰、范云珍约定,成都安迪生测量有限公司以人民币2391万元的价格受让该等股东分别持有成都科瑞尔低温设备有限公司70%、17.1%、4.8%、4.5%、3.6%的股权。 |
| 17 |
2016-04-28 |
实施完成 |
成都科瑞尔低温设备有限公司 |
—— |
成都安迪生测量有限公司 |
魏纯友 |
114.768 |
CNY |
4.8 |
公司决定通过全资子公司成都安迪生测量有限公司收购成都科瑞尔低温设备有限公司,并与成都科瑞尔低温设备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成都倍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曾全、魏纯友、林俊兰、范云珍约定,成都安迪生测量有限公司以人民币2391万元的价格受让该等股东分别持有成都科瑞尔低温设备有限公司70%、17.1%、4.8%、4.5%、3.6%的股权。 |
| 18 |
2016-04-28 |
实施完成 |
成都科瑞尔低温设备有限公司 |
—— |
成都安迪生测量有限公司 |
成都倍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673.7 |
CNY |
70 |
公司决定通过全资子公司成都安迪生测量有限公司收购成都科瑞尔低温设备有限公司,并与成都科瑞尔低温设备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成都倍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曾全、魏纯友、林俊兰、范云珍约定,成都安迪生测量有限公司以人民币2391万元的价格受让该等股东分别持有成都科瑞尔低温设备有限公司70%、17.1%、4.8%、4.5%、3.6%的股权。 |
| 19 |
2016-01-21 |
实施完成 |
四川宏达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 |
—— |
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远大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
169.3026685 |
CNY |
10.3139 |
公司决定与四川宏达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宏达公司”)全体股东杨毅、王俊昌、王频、沈阳远大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约定公司以人民币总计1,641.5万元的价格受让该等股东分别持有宏达公司30.2211%、17.4964%、8.9686%、10.3139%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宏达公司67%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1,494.1万元),其余股权仍由杨毅持有20.9%、王俊昌持有12.1%,王频和沈阳远大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宏达公司股权。公司将在收购完成后,对宏达公司增资2770万元,将其注册资本由223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宏达公司85.28%的股权,杨毅、王俊昌分别持有宏达公司9.32%和5.40%的股权。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和增资款项共计4411.5万元。 |
| 20 |
2016-01-21 |
实施完成 |
四川宏达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 |
—— |
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王俊昌 |
485.824906 |
CNY |
17.4964 |
公司决定与四川宏达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宏达公司”)全体股东杨毅、王俊昌、王频、沈阳远大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约定公司以人民币总计1,641.5万元的价格受让该等股东分别持有宏达公司30.2211%、17.4964%、8.9686%、10.3139%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宏达公司67%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1,494.1万元),其余股权仍由杨毅持有20.9%、王俊昌持有12.1%,王频和沈阳远大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宏达公司股权。公司将在收购完成后,对宏达公司增资2770万元,将其注册资本由223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宏达公司85.28%的股权,杨毅、王俊昌分别持有宏达公司9.32%和5.40%的股权。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和增资款项共计4411.5万元。 |
| 21 |
2016-01-21 |
实施完成 |
四川宏达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 |
—— |
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杨毅 |
839.1528565 |
CNY |
30.2211 |
公司决定与四川宏达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宏达公司”)全体股东杨毅、王俊昌、王频、沈阳远大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约定公司以人民币总计1,641.5万元的价格受让该等股东分别持有宏达公司30.2211%、17.4964%、8.9686%、10.3139%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宏达公司67%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1,494.1万元),其余股权仍由杨毅持有20.9%、王俊昌持有12.1%,王频和沈阳远大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宏达公司股权。公司将在收购完成后,对宏达公司增资2770万元,将其注册资本由223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宏达公司85.28%的股权,杨毅、王俊昌分别持有宏达公司9.32%和5.40%的股权。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和增资款项共计4411.5万元。 |
| 22 |
2016-01-21 |
实施完成 |
四川宏达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 |
—— |
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王频 |
147.219569 |
CNY |
8.9686 |
公司决定与四川宏达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宏达公司”)全体股东杨毅、王俊昌、王频、沈阳远大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约定公司以人民币总计1,641.5万元的价格受让该等股东分别持有宏达公司30.2211%、17.4964%、8.9686%、10.3139%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宏达公司67%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1,494.1万元),其余股权仍由杨毅持有20.9%、王俊昌持有12.1%,王频和沈阳远大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宏达公司股权。公司将在收购完成后,对宏达公司增资2770万元,将其注册资本由223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宏达公司85.28%的股权,杨毅、王俊昌分别持有宏达公司9.32%和5.40%的股权。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和增资款项共计4411.5万元。 |
| 23 |
2016-01-04 |
董事会预案 |
四川宏达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 |
—— |
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宏达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 |
2770 |
CNY |
18.28 |
公司决定与四川宏达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宏达公司”)全体股东杨毅、王俊昌、王频、沈阳远大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约定公司以人民币总计1,641.5万元的价格受让该等股东分别持有宏达公司30.2211%、17.4964%、8.9686%、10.3139%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宏达公司67%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1,494.1万元),其余股权仍由杨毅持有20.9%、王俊昌持有12.1%,王频和沈阳远大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宏达公司股权。公司将在收购完成后,对宏达公司增资2770万元,将其注册资本由223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宏达公司85.28%的股权,杨毅、王俊昌分别持有宏达公司9.32%和5.40%的股权。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和增资款项共计4411.5万元。 |
| 24 |
2015-06-18 |
董事会预案 |
成都安迪生测量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安迪生测量有限公司 |
7800 |
CNY |
—— |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拟使用募集资金7,800万元先行增资全资子公司安迪生公司,其中3,0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并在增资安迪生公司后,再由安迪生公司增资安迪生精测,其中3,0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安迪生公司和安迪生精测的注册资本均将变更为5,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