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018-06-26 |
实施中 |
重庆国祯实业有限公司 |
—— |
重庆国祯实业有限公司 |
重庆国祯实业有限公司 |
3500 |
CNY |
—— |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祯环保”)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有效发掘投资机会,加强和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重庆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重庆国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国祯”),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4800万元,持有重庆国祯48%的股份。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重庆国祯公司的设立须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2 |
2018-06-26 |
实施中 |
重庆国祯实业有限公司 |
—— |
重庆国祯实业有限公司 |
重庆国祯实业有限公司 |
1500 |
CNY |
—— |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祯环保”)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有效发掘投资机会,加强和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重庆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重庆国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国祯”),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4800万元,持有重庆国祯48%的股份。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重庆国祯公司的设立须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3 |
2018-06-26 |
实施中 |
项目公司 |
—— |
项目公司 |
项目公司 |
749.13 |
CNY |
—— |
2018年6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砚山县供排水及管网设施PPP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砚山县供排水及管网设施PPP项目(以下称“砚山县PPP项目”),并授权公司经营层与相关政府单位签署协议。公司将在砚山县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以下称“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融资、建设、管理、运营维护和移交。公司已于2018年6月6日披露本项目《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2018-081号)。对该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未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
| 4 |
2018-06-26 |
实施中 |
重庆国祯实业有限公司 |
—— |
重庆国祯实业有限公司 |
重庆国祯实业有限公司 |
200 |
CNY |
—— |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祯环保”)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有效发掘投资机会,加强和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重庆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重庆国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国祯”),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4800万元,持有重庆国祯48%的股份。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重庆国祯公司的设立须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5 |
2018-06-26 |
实施中 |
项目公司 |
—— |
项目公司 |
项目公司 |
6742.21 |
CNY |
—— |
2018年6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砚山县供排水及管网设施PPP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砚山县供排水及管网设施PPP项目(以下称“砚山县PPP项目”),并授权公司经营层与相关政府单位签署协议。公司将在砚山县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以下称“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融资、建设、管理、运营维护和移交。公司已于2018年6月6日披露本项目《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2018-081号)。对该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未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
| 6 |
2018-06-26 |
实施中 |
合肥小仓房项目公司 |
—— |
合肥小仓房项目公司 |
合肥小仓房项目公司 |
39057.52 |
CNY |
—— |
2018年6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合肥市小仓房污水处理厂PPP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合肥市小仓房污水处理厂PPP(以下称“合肥小仓房PPP”),并授权公司经营层与相关政府单位签署协议。公司将在合肥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以下称“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融资、设计、建造、运营、维护和移交。公司已于2018年6月8日披露本项目《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2018-082号)。对该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未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
| 7 |
2018-06-26 |
实施中 |
重庆国祯实业有限公司 |
—— |
重庆国祯实业有限公司 |
重庆国祯实业有限公司 |
4800 |
CNY |
—— |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祯环保”)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有效发掘投资机会,加强和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重庆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重庆国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国祯”),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4800万元,持有重庆国祯48%的股份。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重庆国祯公司的设立须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8 |
2018-02-01 |
实施中 |
项目公司 |
—— |
项目公司 |
项目公司 |
—— |
—— |
—— |
2018年2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吴桥县城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吴桥县城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以下称“吴桥PPP项目”),并授权公司经营层与相关政府单位签署协议。公司将投资设立控股公司(以下称“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对该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未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
| 9 |
2018-02-01 |
实施中 |
项目公司 |
—— |
项目公司 |
项目公司 |
14403.05 |
CNY |
—— |
及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东区工程PPP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长垣县防汛除涝及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东区工程PPP项目(以下称“长垣东区PPP项目”),并授权公司经营层与相关政府单位签署协议。公司将投资设立参股公司(以下称“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公司已于2018年1月2日披露了本项目《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2018-001号)。对该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未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
| 10 |
2018-02-01 |
实施中 |
景民钢铁行业转型发展基金贰号(有限合伙) |
—— |
景民钢铁行业转型发展基金贰号(有限合伙) |
景民钢铁行业转型发展基金贰号(有限合伙) |
80000 |
CNY |
—— |
1、为促进公司工业废水治理产业投资发展,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景民钢铁行业转型发展基金贰号(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基金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0,100.00万元,主要投资于工业企业的污水处理、节能、大气治理、资源综合利用类项目。2、公司、景民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民天成”)作为基金有限合伙人,北京景民四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民四方”)作为普通合伙人,共同出资成立产业投资基金。其中公司拟认缴基金份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
| 11 |
2018-02-01 |
实施中 |
项目公司 |
—— |
项目公司 |
项目公司 |
18436.33 |
CNY |
—— |
2018年2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长垣县防汛除涝及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南区工程PPP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长垣县防汛除涝及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南区工程PPP项目(以下称“长垣南区PPP项目”),并授权公司经营层与相关政府单位签署协议。公司将投资设立参股公司(以下称“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公司已于2018年1月2日披露了本项目《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2018-001号)。对该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未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
| 12 |
2018-02-01 |
实施中 |
项目公司 |
—— |
项目公司 |
项目公司 |
3336.25 |
CNY |
—— |
2018年2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亳州市城区排水设施PPP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亳州市城区排水设施PPP项目(以下称“亳州PPP项目”),并授权公司经营层与相关政府单位签署协议。公司将投资设立控股公司(以下称“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 |
| 13 |
2018-02-01 |
实施中 |
景民钢铁行业转型发展基金贰号(有限合伙) |
—— |
景民钢铁行业转型发展基金贰号(有限合伙) |
景民钢铁行业转型发展基金贰号(有限合伙) |
100 |
CNY |
—— |
1、为促进公司工业废水治理产业投资发展,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景民钢铁行业转型发展基金贰号(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基金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0,100.00万元,主要投资于工业企业的污水处理、节能、大气治理、资源综合利用类项目。2、公司、景民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民天成”)作为基金有限合伙人,北京景民四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民四方”)作为普通合伙人,共同出资成立产业投资基金。其中公司拟认缴基金份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
| 14 |
2018-02-01 |
实施中 |
项目公司 |
—— |
项目公司 |
项目公司 |
—— |
—— |
—— |
2018年2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吴桥县城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吴桥县城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以下称“吴桥PPP项目”),并授权公司经营层与相关政府单位签署协议。公司将投资设立控股公司(以下称“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对该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未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
| 15 |
2018-02-01 |
实施中 |
项目公司 |
—— |
项目公司 |
项目公司 |
30026.25 |
CNY |
—— |
2018年2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亳州市城区排水设施PPP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亳州市城区排水设施PPP项目(以下称“亳州PPP项目”),并授权公司经营层与相关政府单位签署协议。公司将投资设立控股公司(以下称“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 |
| 16 |
2018-02-01 |
实施中 |
项目公司 |
—— |
项目公司 |
项目公司 |
12290.89 |
CNY |
—— |
2018年2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长垣县防汛除涝及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南区工程PPP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长垣县防汛除涝及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南区工程PPP项目(以下称“长垣南区PPP项目”),并授权公司经营层与相关政府单位签署协议。公司将投资设立参股公司(以下称“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公司已于2018年1月2日披露了本项目《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2018-001号)。对该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未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
| 17 |
2018-02-01 |
实施中 |
项目公司 |
—— |
项目公司 |
项目公司 |
9602.04 |
CNY |
—— |
及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东区工程PPP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长垣县防汛除涝及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东区工程PPP项目(以下称“长垣东区PPP项目”),并授权公司经营层与相关政府单位签署协议。公司将投资设立参股公司(以下称“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公司已于2018年1月2日披露了本项目《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2018-001号)。对该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未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
| 18 |
2018-02-01 |
实施中 |
景民钢铁行业转型发展基金贰号(有限合伙) |
—— |
景民钢铁行业转型发展基金贰号(有限合伙) |
景民钢铁行业转型发展基金贰号(有限合伙) |
20000 |
CNY |
—— |
1、为促进公司工业废水治理产业投资发展,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景民钢铁行业转型发展基金贰号(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基金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0,100.00万元,主要投资于工业企业的污水处理、节能、大气治理、资源综合利用类项目。2、公司、景民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民天成”)作为基金有限合伙人,北京景民四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民四方”)作为普通合伙人,共同出资成立产业投资基金。其中公司拟认缴基金份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
| 19 |
2017-12-29 |
实施完成 |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丸红(北京)商业贸易有限公司 |
17944.365648 |
CNY |
3.25 |
2017年11月3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日本丸红以及北京丸红的通知,日本丸红、北京丸红与安徽铁路基金于2017年11月3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日本丸红、北京丸红将其直接持有的国祯环保39,436,520股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安徽铁路基金。截止本公告日,日本丸红持有国祯环保29,511,5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5%;北京丸红持有国祯环保9,924,9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5%。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日本丸红、北京丸红不再直接持有国祯环保股份,安徽铁路基金持有国祯环保39,436,520股,占国祯环保总股本的12.9%。 |
| 20 |
2017-12-29 |
实施完成 |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丸红(北京)商业贸易有限公司 |
17944.365648 |
CNY |
3.25 |
2017年11月3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日本丸红以及北京丸红的通知,日本丸红、北京丸红与安徽铁路基金于2017年11月3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日本丸红、北京丸红将其直接持有的国祯环保39,436,520股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安徽铁路基金。截止本公告日,日本丸红持有国祯环保29,511,5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5%;北京丸红持有国祯环保9,924,9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5%。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日本丸红、北京丸红不再直接持有国祯环保股份,安徽铁路基金持有国祯环保39,436,520股,占国祯环保总股本的12.9%。 |
| 21 |
2017-12-29 |
实施完成 |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丸红株式会社 |
53356.862512 |
CNY |
9.65 |
2017年11月3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日本丸红以及北京丸红的通知,日本丸红、北京丸红与安徽铁路基金于2017年11月3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日本丸红、北京丸红将其直接持有的国祯环保39,436,520股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安徽铁路基金。截止本公告日,日本丸红持有国祯环保29,511,5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5%;北京丸红持有国祯环保9,924,9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5%。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日本丸红、北京丸红不再直接持有国祯环保股份,安徽铁路基金持有国祯环保39,436,520股,占国祯环保总股本的12.9%。 |
| 22 |
2017-12-29 |
实施完成 |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丸红株式会社 |
53356.862512 |
CNY |
9.65 |
2017年11月3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日本丸红以及北京丸红的通知,日本丸红、北京丸红与安徽铁路基金于2017年11月3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日本丸红、北京丸红将其直接持有的国祯环保39,436,520股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安徽铁路基金。截止本公告日,日本丸红持有国祯环保29,511,5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5%;北京丸红持有国祯环保9,924,9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5%。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日本丸红、北京丸红不再直接持有国祯环保股份,安徽铁路基金持有国祯环保39,436,520股,占国祯环保总股本的12.9%。 |
| 23 |
2017-12-25 |
实施中 |
项目公司 |
—— |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17290 |
CNY |
—— |
2017年12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乌拉特后旗恢复湿地中水循环利用工程PPP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乌拉特后旗恢复湿地中水循环利用工程PPP项目(以下称“乌拉特后旗PPP项目”),并授权公司经营层与相关政府单位签署协议。公司将在乌拉特后旗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以下称“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公司已于2017年12月15日披露本项目《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2017-173号)。 |
| 24 |
2017-12-25 |
实施中 |
项目公司 |
—— |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17290 |
CNY |
—— |
2017年12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乌拉特后旗恢复湿地中水循环利用工程PPP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乌拉特后旗恢复湿地中水循环利用工程PPP项目(以下称“乌拉特后旗PPP项目”),并授权公司经营层与相关政府单位签署协议。公司将在乌拉特后旗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以下称“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公司已于2017年12月15日披露本项目《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2017-173号)。 |
| 25 |
2017-11-03 |
签署协议 |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丸红(北京)商业贸易有限公司 |
17944.365648 |
CNY |
3.25 |
2017年11月3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日本丸红以及北京丸红的通知,日本丸红、北京丸红与安徽铁路基金于2017年11月3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日本丸红、北京丸红将其直接持有的国祯环保39,436,520股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安徽铁路基金。截止本公告日,日本丸红持有国祯环保29,511,5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5%;北京丸红持有国祯环保9,924,9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5%。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日本丸红、北京丸红不再直接持有国祯环保股份,安徽铁路基金持有国祯环保39,436,520股,占国祯环保总股本的12.9%。 |
| 26 |
2017-11-03 |
签署协议 |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丸红株式会社 |
53356.862512 |
CNY |
9.65 |
2017年11月3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日本丸红以及北京丸红的通知,日本丸红、北京丸红与安徽铁路基金于2017年11月3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日本丸红、北京丸红将其直接持有的国祯环保39,436,520股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安徽铁路基金。截止本公告日,日本丸红持有国祯环保29,511,5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5%;北京丸红持有国祯环保9,924,9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5%。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日本丸红、北京丸红不再直接持有国祯环保股份,安徽铁路基金持有国祯环保39,436,520股,占国祯环保总股本的12.9%。 |
| 27 |
2017-08-25 |
签署协议 |
项目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
—— |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4100 |
CNY |
—— |
合同生效后30日内,乙方应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在江门市新会区注册成立项目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公司成立后承继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一切权利和承担一切义务。项目公司总注册资本为4,100万元人民币,实缴注册资本(公司登记注册之前)不低于1,230万元人民币(占总注册资本的30%),剩余部分在商业试运营日前缴清,乙方控股比例100%。 |
| 28 |
2017-08-02 |
股东大会通过 |
安徽祯融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40000 |
CNY |
—— |
为促进公司环保产业投资发展,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安徽祯融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基金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0,001万元,主要投资水务环保产业类项目。 |
| 29 |
2017-08-02 |
股东大会通过 |
安徽祯融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
珠海横琴汇垠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0.0001 |
CNY |
—— |
为促进公司环保产业投资发展,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安徽祯融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基金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0,001万元,主要投资水务环保产业类项目。 |
| 30 |
2017-08-02 |
股东大会通过 |
安徽祯创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40000 |
CNY |
—— |
为促进公司环保产业投资发展,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安徽祯创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基金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0,001万元,主要投资水务环保产业类项目。 |
| 31 |
2017-08-02 |
股东大会通过 |
安徽祯创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
第三方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 |
—— |
160000 |
CNY |
—— |
为促进公司环保产业投资发展,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安徽祯创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基金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0,001万元,主要投资水务环保产业类项目。 |
| 32 |
2017-08-02 |
股东大会通过 |
安徽祯创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
中融大有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0.0001 |
CNY |
—— |
为促进公司环保产业投资发展,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安徽祯创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基金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0,001万元,主要投资水务环保产业类项目。 |
| 33 |
2017-08-02 |
股东大会通过 |
安徽祯融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 |
160000 |
CNY |
—— |
为促进公司环保产业投资发展,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安徽祯融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基金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0,001万元,主要投资水务环保产业类项目。 |
| 34 |
2017-07-27 |
实施中 |
阜阳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含黑臭水体治理)PPP项目(标段二)项目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中证葛洲坝城市发展(深圳)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 |
—— |
45.75 |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与联合体各方在阜阳市投资设立参股公司(以下称“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其中阜阳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5%;项目牵头人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35%;中证葛洲坝城市发展(深圳)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5.75%;公司出资比例14.24%;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出资比例0.01%。 |
| 35 |
2017-07-27 |
实施中 |
阜阳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含黑臭水体治理)PPP项目(标段二)项目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阜阳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
5 |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与联合体各方在阜阳市投资设立参股公司(以下称“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其中阜阳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5%;项目牵头人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35%;中证葛洲坝城市发展(深圳)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5.75%;公司出资比例14.24%;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出资比例0.01%。 |
| 36 |
2017-07-27 |
实施中 |
阜阳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含黑臭水体治理)PPP项目(标段二)项目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
—— |
—— |
—— |
0.01 |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与联合体各方在阜阳市投资设立参股公司(以下称“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其中阜阳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5%;项目牵头人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35%;中证葛洲坝城市发展(深圳)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5.75%;公司出资比例14.24%;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出资比例0.01%。 |
| 37 |
2017-07-27 |
实施中 |
阜阳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含黑臭水体治理)PPP项目(标段二)项目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14.24 |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与联合体各方在阜阳市投资设立参股公司(以下称“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其中阜阳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5%;项目牵头人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35%;中证葛洲坝城市发展(深圳)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5.75%;公司出资比例14.24%;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出资比例0.01%。 |
| 38 |
2017-07-27 |
实施中 |
阜阳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含黑臭水体治理)PPP项目(标段二)项目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35 |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与联合体各方在阜阳市投资设立参股公司(以下称“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其中阜阳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5%;项目牵头人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35%;中证葛洲坝城市发展(深圳)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5.75%;公司出资比例14.24%;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出资比例0.01%。 |
| 39 |
2017-07-20 |
实施中 |
道真自治县环球灏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灏创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0 |
CNY |
80 |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四川灏创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灏创节能”)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出资零元受让灏创节能持有的道真自治县环球灏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灏创环保”)8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灏创环保80%的股权,灏创环保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40 |
2017-07-18 |
实施中 |
项目公司 |
—— |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2017年7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青岛保税港区济宁(邹城)功能区给排水PPP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青岛保税港区济宁(邹城)功能区给排水PPP项目(以下称“邹城PPP项目”),并授权公司经营层与相关政府单位签署协议。公司将在邹城市投资设立子公司(以下称“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 |
| 41 |
2017-01-05 |
实施中 |
TREVI SYSTEMS INC |
—— |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TREVI SYSTEMS INC |
500 |
USD |
—— |
基于完善公司现有技术储备以及公司国际化战略发展的需要,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以500万美元增资美国TREVI SYSTEMS INC(以下简称“TREVI” 或 “标的公司” )。标的公司是一家致力于正渗透技术研究及项目运用的初创型企业,经过研发与在中东及中国的小试,技术已趋于成熟且有市场价值。 |
| 42 |
2016-10-21 |
实施中 |
即墨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青岛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1000 |
CNY |
60 |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即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即发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1亿元收购即发集团持有的即墨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60%的股权,标的公司依法享有即墨市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及收费权益,即墨市污水处理厂规划总规模20万吨/日。交易顺利完成后,公司持有标的公司60%股权;青岛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标的公司40%股权。 |
| 43 |
2016-03-01 |
实施完成 |
Goodtech Environment AS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Goodtech ASA |
4437.0772 |
NOK |
100 |
基于完善公司污水处理设备产业链以及公司国际化战略发展的需要,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协议受让挪威GoodtechEnvironmentAS公司(以下简称“GEAS”或“标的公司”)100%股权。 |
| 44 |
2015-11-23 |
实施完成 |
麦王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麦源投资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
2142.07 |
CNY |
4 |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6,927.42万元收购麦王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72.31%的股权,公司与本次股权收购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股权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 45 |
2015-11-23 |
实施完成 |
麦王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麦源资本(香港)有限公司 |
1071.04 |
CNY |
2 |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6,927.42万元收购麦王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72.31%的股权,公司与本次股权收购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股权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 46 |
2015-11-23 |
实施完成 |
麦王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克州毓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9450 |
CNY |
21 |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6,927.42万元收购麦王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72.31%的股权,公司与本次股权收购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股权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 47 |
2015-11-23 |
实施完成 |
麦王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美国麦王环保能源集团 |
24264.31 |
CNY |
45.31 |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6,927.42万元收购麦王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72.31%的股权,公司与本次股权收购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股权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 48 |
2015-10-20 |
达成意向 |
郎溪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 |
—— |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宣城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 |
—— |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近日收到安徽宣城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编号:
LXCG-2015-0118)。通知书确认本公司为郎溪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
的中标人。 |
| 49 |
2015-08-31 |
董事会预案 |
久保田国祯环保工程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久保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 |
—— |
50.5 |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久保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公司以零价格受让久保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久保田国祯环保工程科技(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称“久保田国祯”)50.5%的出资额,本次受让完成后,公司持有久保田国祯100%股权。 |
| 50 |
2015-04-03 |
实施完成 |
安徽中科大国祯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
谢贻富 |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1.0698 |
CNY |
—— |
2014年4月23日,公司与谢贻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持安徽中科大国祯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75%的出资额全部转让给谢贻富,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110,698.00元,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281,480.51元,确认投资收益829,217.49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安徽中科大国祯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所持有的安徽中科大国祯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75%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威正信评报字(2014)第1029号)对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安徽中科大国祯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75%股权进行了评估,该部分股权的评估价值为111.07万元。2014年4月24日,安徽中科大国祯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
| 51 |
2014-11-18 |
董事会预案 |
海阳滨海北控水务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海阳滨海北控水务有限公司 |
1150 |
CNY |
—— |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山东德利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利环保”)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书”)。根据协议书,公司拟对德利环保全资持有的海阳滨海北控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增资1,150万元,增资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出资1,150万元,拥有项目公司95.83%出资额;德利环保保留原有出资额50万元,拥有项目公司4.17%出资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