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18-06-28 |
实施中 |
嘉峪关荣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嘉峪关荣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嘉峪关荣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2000 |
CNY |
—— |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优化债务结构,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2,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嘉峪关荣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峪关荣晟”)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嘉峪关荣晟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万元增至人民币14,000万元。 |
2 |
2018-04-28 |
实施中 |
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7405 |
CNY |
9.45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宜则”)100%股权。宁波宜则属于太阳能光伏设备制造行业,主要从事光伏电池、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王兆峰先生、杨勇智先生和赵学文先生为宁波宜则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
3 |
2018-04-28 |
实施中 |
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7300 |
CNY |
37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宜则”)100%股权。宁波宜则属于太阳能光伏设备制造行业,主要从事光伏电池、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王兆峰先生、杨勇智先生和赵学文先生为宁波宜则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
4 |
2018-04-28 |
实施中 |
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62118 |
CNY |
21.42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宜则”)100%股权。宁波宜则属于太阳能光伏设备制造行业,主要从事光伏电池、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王兆峰先生、杨勇智先生和赵学文先生为宁波宜则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
5 |
2018-04-28 |
实施中 |
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93177 |
CNY |
32.13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宜则”)100%股权。宁波宜则属于太阳能光伏设备制造行业,主要从事光伏电池、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王兆峰先生、杨勇智先生和赵学文先生为宁波宜则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
6 |
2017-12-30 |
股东大会通过 |
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杨勇智 |
62118 |
CNY |
21.42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宜则”)100%股权。宁波宜则属于太阳能光伏设备制造行业,主要从事光伏电池、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王兆峰先生、杨勇智先生和赵学文先生为宁波宜则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
7 |
2017-12-30 |
股东大会通过 |
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王兆峰 |
93177 |
CNY |
32.13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宜则”)100%股权。宁波宜则属于太阳能光伏设备制造行业,主要从事光伏电池、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王兆峰先生、杨勇智先生和赵学文先生为宁波宜则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
8 |
2017-12-30 |
股东大会通过 |
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朝昉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7300 |
CNY |
37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宜则”)100%股权。宁波宜则属于太阳能光伏设备制造行业,主要从事光伏电池、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王兆峰先生、杨勇智先生和赵学文先生为宁波宜则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
9 |
2017-12-30 |
股东大会通过 |
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杨勇智 |
62118 |
CNY |
21.42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宜则”)100%股权。宁波宜则属于太阳能光伏设备制造行业,主要从事光伏电池、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王兆峰先生、杨勇智先生和赵学文先生为宁波宜则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
10 |
2017-12-30 |
股东大会通过 |
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赵学文 |
27405 |
CNY |
9.45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宜则”)100%股权。宁波宜则属于太阳能光伏设备制造行业,主要从事光伏电池、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王兆峰先生、杨勇智先生和赵学文先生为宁波宜则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
11 |
2017-12-30 |
股东大会通过 |
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朝昉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7300 |
CNY |
37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宜则”)100%股权。宁波宜则属于太阳能光伏设备制造行业,主要从事光伏电池、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王兆峰先生、杨勇智先生和赵学文先生为宁波宜则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
12 |
2017-12-30 |
股东大会通过 |
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王兆峰 |
93177 |
CNY |
32.13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宜则”)100%股权。宁波宜则属于太阳能光伏设备制造行业,主要从事光伏电池、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王兆峰先生、杨勇智先生和赵学文先生为宁波宜则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
13 |
2017-12-30 |
股东大会通过 |
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赵学文 |
27405 |
CNY |
9.45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宜则”)100%股权。宁波宜则属于太阳能光伏设备制造行业,主要从事光伏电池、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王兆峰先生、杨勇智先生和赵学文先生为宁波宜则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
14 |
2017-11-11 |
董事会预案 |
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赵学文 |
27405 |
CNY |
9.45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宜则”)100%股权。宁波宜则属于太阳能光伏设备制造行业,主要从事光伏电池、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王兆峰先生、杨勇智先生和赵学文先生为宁波宜则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
15 |
2017-11-11 |
董事会预案 |
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王兆峰 |
93177 |
CNY |
32.13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宜则”)100%股权。宁波宜则属于太阳能光伏设备制造行业,主要从事光伏电池、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王兆峰先生、杨勇智先生和赵学文先生为宁波宜则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
16 |
2017-11-11 |
董事会预案 |
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朝昉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7300 |
CNY |
37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宜则”)100%股权。宁波宜则属于太阳能光伏设备制造行业,主要从事光伏电池、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王兆峰先生、杨勇智先生和赵学文先生为宁波宜则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
17 |
2017-11-11 |
董事会预案 |
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杨勇智 |
62118 |
CNY |
21.42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宜则”)100%股权。宁波宜则属于太阳能光伏设备制造行业,主要从事光伏电池、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王兆峰先生、杨勇智先生和赵学文先生为宁波宜则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
18 |
2017-10-16 |
实施完成 |
内蒙古国润(察右前旗)发电有限公司 |
—— |
西藏华信新能源有限公司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67 |
CNY |
98.969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于2017年10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已完工结项的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内蒙古国润(察右前旗)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国润”)98.969%的股权转让给西藏华信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0,267万元,所得款项用于公司智慧城市数据中心、新能源、储能、充电桩(站)等业务拓展及实施。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内蒙古国润股权,公司将终止履行作为控股股东为内蒙古国润向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责任,并相应办理内蒙古国润的股权出质注销手续。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19 |
2017-09-12 |
实施中 |
东莞南方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晶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智芯互联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晶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80 |
CNY |
—— |
1、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受让广东晶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智芯互联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及佛山市南海区联合广东新光源产业创新中心(以下简称“转让方”)合计持有的东莞南方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半导体”)11.43%股权,其中,按转让方实缴出资金额80万元人民币作为股权转让款支付给转让方,未实缴出资的部分以人民币0元受让,并承担原转让方未实缴出资的补缴出资义务。完成股份转让后,公司持有东莞南方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25.71%股权。2、公司与上述各转让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徐海波先生担任南方半导体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南方半导体为本公司关联方。鉴于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承担原转让方未实缴出资的补缴出资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判定为关联交易。3、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徐海波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4、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20 |
2017-07-28 |
实施中 |
东莞民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金融业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53000 |
CNY |
—— |
1、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2、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1 |
2017-06-16 |
实施中 |
易事特新能源(韶关)有限公司 |
——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5000 |
CNY |
—— |
为进一步扩大产业布局,加大智慧城市、光伏电站、新能源汽车充电及储能等业务领域的覆盖范围,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易事特新能源(韶关)有限公司 |
22 |
2017-05-09 |
实施完成 |
内蒙古国润(察右前旗)发电有限公司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国润(察右前旗)发电有限公司 |
19200 |
CNY |
—— |
公司于2016年11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6)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近日与北京国润天能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润”)、内蒙古国润(察右前旗)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国润”或“项目公司”)共同签署了《关于内蒙古国润(察右前旗)发电有限公司电站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电站项目合作协议”),同意公司以现金人民币192,000,000元对项目公司进行增资,北京国润放弃本次增资的权利。增资前,北京国润持有蒙古国润100%股权,增资完成后,内蒙古国润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注册资本变为194,000,000元,其中公司出资192,000,000元,享有项目公司98.969%的股权及对应的股东权利,北京国润出资2,000,000元,享有项目公司1.031%的股权及对应的股东权利。公司计划使用本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计19,200万元作为增资款全部投入“投资内蒙古国润(察右前旗)发电有限公司项目”,上述投资资金将用于偿还前期项目建设所形成的负债,不足部分使用项目公司自有资金投入。 |
23 |
2017-04-25 |
实施完成 |
上海国富光启云计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国富光启云计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0010.5 |
CNY |
—— |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30,010.5万元对上海国富光启云计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 |
24 |
2017-01-21 |
实施中 |
易事特智能化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易事特智能化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3500 |
CNY |
——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易事特智能化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易事特智能化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事特智能化集成”)系公司参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出资3,500万元人民币,持有其35%股权。为配合公司发展战略,支持易事特智能化集成的的业务发展,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3,265万元人民币对子公司易事特智能化集成进行增资,其他股东自愿放弃增资。增资完成后,易事特智能化集成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0万元增至人民币13,265万元,公司所持股份比例由原来的35%升至51%,易事特智能化集成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公司对易事特智能化集成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25 |
2017-01-21 |
实施完成 |
山东易事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3500 |
CNY |
—— |
为进一步扩大产业布局,加大业务领域的覆盖范围,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济宁市易事特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宁易事特”)及德州华明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华明”)共同投资设立山东易事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命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主要开展光伏新能源业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为1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3,500万元人民币,占35%股权,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济宁易事特认缴出资4,500万元人民币,占45%股权,德州华明认缴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占20%股权。 |
26 |
2017-01-21 |
实施完成 |
山东易事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济宁市易事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4500 |
CNY |
45 |
为进一步扩大产业布局,加大业务领域的覆盖范围,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济宁市易事特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宁易事特”)及德州华明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华明”)共同投资设立山东易事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命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主要开展光伏新能源业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为1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3,500万元人民币,占35%股权,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济宁易事特认缴出资4,500万元人民币,占45%股权,德州华明认缴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占20%股权。 |
27 |
2017-01-21 |
实施完成 |
山东易事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德州华明电子有限公司 |
—— |
2000 |
CNY |
20 |
为进一步扩大产业布局,加大业务领域的覆盖范围,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济宁市易事特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宁易事特”)及德州华明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华明”)共同投资设立山东易事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命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主要开展光伏新能源业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为1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3,500万元人民币,占35%股权,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济宁易事特认缴出资4,500万元人民币,占45%股权,德州华明认缴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占20%股权。 |
28 |
2016-12-27 |
实施完成 |
银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银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17600 |
CNY |
—— |
使用募集资金17,6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银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并通过银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三门峡市辉润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增资。增资完成后,三门峡市辉润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变为17,700万元。 |
29 |
2016-12-15 |
实施完成 |
易事特新能源濉溪有限公司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5000 |
CNY |
100 |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易事特新能源濉溪有限公司(暂命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主要开展光伏新能源业务。 |
30 |
2016-12-13 |
实施完成 |
香港智慧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香港智慧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6000 |
HKD |
—— |
支持全资子公司发展,积极拓展融资租赁及对外投资业务,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6,000万港币对全资子公司香港智慧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智慧能源”)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香港智慧能源的注册资本金由2,000万港币增至8,000万港币。 |
31 |
2016-12-10 |
实施完成 |
易事特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
租赁业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2263.5 |
USD |
—— |
为积极拓展融资租赁及对外投资业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香港智慧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智慧能源”)以各自的自有资金共同投资设立易事特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暂命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为3,018万美元,其中,公司出资2,263.5万美元,占75%,香港智慧能源出资754.5万美元,占25%。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已于2016年11月4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此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则,及时披露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
32 |
2016-12-10 |
实施完成 |
易事特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
租赁业 |
香港智慧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 |
754.5 |
USD |
—— |
为积极拓展融资租赁及对外投资业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香港智慧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智慧能源”)以各自的自有资金共同投资设立易事特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暂命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为3,018万美元,其中,公司出资2,263.5万美元,占75%,香港智慧能源出资754.5万美元,占25%。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已于2016年11月4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此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则,及时披露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
33 |
2016-11-29 |
实施中 |
易事特天津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 |
土木工程建筑业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4000 |
CNY |
—— |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加大业务领域的覆盖范围,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易事特新能源(昆山)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在天津共同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易事特天津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作为公司的北方总部基地,主要从事智慧城市、智慧能源、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智慧停车场系统等业务。该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拟为2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认缴4,000万元,占总股本的20%,易事特新能源(昆山)有限公司认缴16,000万元,占总股本的80%。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已于2016年11月28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此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则,及时披露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
34 |
2016-11-29 |
实施中 |
易事特天津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 |
土木工程建筑业 |
易事特新能源(昆山)有限公司 |
—— |
16000 |
CNY |
—— |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加大业务领域的覆盖范围,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易事特新能源(昆山)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在天津共同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易事特天津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作为公司的北方总部基地,主要从事智慧城市、智慧能源、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智慧停车场系统等业务。该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拟为2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认缴4,000万元,占总股本的20%,易事特新能源(昆山)有限公司认缴16,000万元,占总股本的80%。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已于2016年11月28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此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则,及时披露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
35 |
2016-11-29 |
实施完成 |
易事特新能源合肥有限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5000 |
CNY |
—— |
为进一步扩大产业布局,加大智慧城市、光伏电站、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储能等业务领域的覆盖范围,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在安徽合肥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易事特合肥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作为公司在中部地区的研发及工业制造基地。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已于2016年11月4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此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则,及时披露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
36 |
2016-11-29 |
实施完成 |
沭阳清水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金易盛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5544 |
CNY |
70 |
根据公司的实际业务经营情况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沭阳清水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5,544万元收购广东金易盛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易盛阳”)持有的沭阳清水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沭阳光伏”)70%股权。交易完成后,沭阳光伏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37 |
2016-11-19 |
实施完成 |
广东易升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广东升翔电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1470 |
CNY |
—— |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展铁路、轨道交通、公路领域的业务范围,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广东升翔电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升翔”)共同投资设立广东易升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暂命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1,530万元人民币,占51%股权,广东升翔认缴出资额1,470万元人民币,占49%股权。 |
38 |
2016-11-19 |
实施完成 |
广东易升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1530 |
CNY |
—— |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展铁路、轨道交通、公路领域的业务范围,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广东升翔电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升翔”)共同投资设立广东易升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暂命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1,530万元人民币,占51%股权,广东升翔认缴出资额1,470万元人民币,占49%股权。 |
39 |
2016-10-26 |
实施完成 |
神木县润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神木县润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15600 |
CNY |
—— |
使用募集资金15,6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神木县润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其中4,100万元用于补缴其尚未实缴的注册资本,11,500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神木县润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变为17,500万元。 |
40 |
2016-10-21 |
实施完成 |
肥城市君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肥城市君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16700 |
CNY |
—— |
使用募集资金16,7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肥城市君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增资。增资完成后,肥城市君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变为17,200万元。 |
41 |
2016-10-17 |
实施完成 |
临泉易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临泉易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9500 |
CNY |
—— |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发展,积极拓展光伏新能源业务,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9,5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临泉易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泉易信”)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临泉易信的注册资本金由500万元人民币增至10,000万元人民币;同时,根据子公司业务需要,对其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增加经营范围“新能源发电电力的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除上述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上述变更事项已于2016年10月13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42 |
2016-10-17 |
实施完成 |
连云港市易事特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连云港市易事特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2400 |
CNY |
—— |
使用募集资金2,4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连云港市易事特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增资完成后,连云港市易事特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变为2,500万元。 |
43 |
2016-10-17 |
实施完成 |
大荔中电国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大荔中电国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5000 |
CNY |
—— |
使用募集资金15,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商洛中电国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增资,并通过商洛中电国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向控股孙公司大荔中电国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增资。增资完成后,大荔中电国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变为15,100万元。 |
44 |
2016-10-11 |
实施完成 |
河北银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银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7500 |
CNY |
—— |
使用募集资金17,5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银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并通过银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河北银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增资。增资完成后,河北银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变为22,500万元。 |
45 |
2016-10-11 |
实施完成 |
宿迁兴塘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宿迁兴塘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6800 |
CNY |
—— |
使用募集资金6,800万元对全资孙公司宿迁兴塘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江苏1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变为7,300万元 |
46 |
2016-10-11 |
实施完成 |
曹县中晟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曹县中晟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33000 |
CNY |
—— |
使用募集资金33,000万元对全资孙公司曹县中晟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山东20MW渔光互补(一期)、(二期)光伏发电项目,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变为34,496万元 |
47 |
2016-09-14 |
董事会预案 |
宁夏江南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郑天生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7500 |
CNY |
10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10%股权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持有的宁夏江南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集成”)10%股权以人民币17,500万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自然人郑天生。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江南集成股权。 |
48 |
2016-09-09 |
实施完成 |
中能易电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 |
——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能易电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 |
9400 |
CNY |
—— |
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9,4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中能易电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
49 |
2016-08-30 |
实施完成 |
易事特电力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易事特电力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10100 |
CNY |
—— |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发展,扩大业务规模,加快推进售电业务发展,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对全资子公司易事特电力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系统”)增加注册资本金10,100万元,增资完成后,电力系统注册资本金将增至人民币20,100万元。同时,因电力系统尚未开展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因此需对其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取消此项业务内容,经营范围中的其他业务内容不变。本次增资及变更经营范围事项已于2016年8月10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
50 |
2016-06-30 |
实施完成 |
淮安铭泰光伏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衡铭太阳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10 |
CNY |
—— |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万元收购淮安铭泰光伏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铭泰”)100%股权。 |
51 |
2016-01-26 |
实施完成 |
湖北安发新能源有限公司 |
制造业 |
中能易电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 |
王存法 |
0 |
CNY |
50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能易电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0元人民币收购自然人王存法、自然人程燕合计持有的湖北安发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 |
52 |
2016-01-26 |
实施完成 |
湖北安发新能源有限公司 |
制造业 |
中能易电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 |
程燕 |
0 |
CNY |
50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能易电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0元人民币收购自然人王存法、自然人程燕合计持有的湖北安发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 |
53 |
2016-01-15 |
实施完成 |
甘肃丝路蓝天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 |
赵琴、赵瑛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74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人民币0 元的价格将所持有的甘肃丝路蓝天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74%股权全部转让给自然人赵琴及赵瑛 |
54 |
2016-01-12 |
实施完成 |
赤峰朗易光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刘顺成 |
22.436 |
CNY |
2 |
近日,公司分别与江苏丰禾农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丰禾”)、自然人刘顺成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考虑到交易对方对项目开发及运营管理所投入的成本,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公司拟以自有资金3,030,027 元收购江苏丰禾与刘顺成合计持有的赤峰朗易27%股权。 |
55 |
2016-01-12 |
实施完成 |
赤峰朗易光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丰禾农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80.5667 |
CNY |
25 |
近日,公司分别与江苏丰禾农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丰禾”)、自然人刘顺成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考虑到交易对方对项目开发及运营管理所投入的成本,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公司拟以自有资金3,030,027 元收购江苏丰禾与刘顺成合计持有的赤峰朗易27%股权。 |
56 |
2015-10-27 |
实施完成 |
神木县润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
神木县润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5500 |
CNY |
—— |
鉴于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神木县润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运营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其进行增资,注册资本金从人民币500万元增资至6000万元。本次增资已于2015年8月4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
57 |
2015-10-21 |
达成意向 |
衡水银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卫市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90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决定以自有资金0元人民币收购中卫市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甲方”)持有的衡水银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水银阳”)9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衡水银阳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58 |
2015-10-21 |
达成意向 |
东台市中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陈森林 |
—— |
—— |
100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决定以自有资金0元人民币收购自然人陈森林(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甲方”)持有的东台市中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台中晟”)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东台中晟100%的股权。 |
59 |
2015-10-17 |
实施完成 |
银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
中卫市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71.65 |
CNY |
10 |
银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阳投资”)于2014年12月8日在宁夏中卫市由深圳市华仁海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仁海湾”)、中卫市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阳新能源”)和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事特”)共同设立,目前银阳投资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1573.2万元人民币,其中易事特实际出资1000万元,中卫市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实际出资573.2万元,深圳市华仁海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实际出资0万元。深圳市华仁海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银阳投资70%的股权,易事特持有银阳投资20%的股权,中卫市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银阳投资10%的股权。现深圳市华仁海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卫市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银阳投资合计80%股权按实缴注册资本转让给易事特,转让价格为573.2万元,易事特使用自有资金受让其股权后,易事特将持有银阳投资100%的股权。 |
60 |
2015-10-17 |
实施完成 |
银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华仁海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501.55 |
CNY |
70 |
银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阳投资”)于2014年12月8日在宁夏中卫市由深圳市华仁海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仁海湾”)、中卫市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阳新能源”)和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事特”)共同设立,目前银阳投资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1573.2万元人民币,其中易事特实际出资1000万元,中卫市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实际出资573.2万元,深圳市华仁海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实际出资0万元。深圳市华仁海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银阳投资70%的股权,易事特持有银阳投资20%的股权,中卫市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银阳投资10%的股权。现深圳市华仁海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卫市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银阳投资合计80%股权按实缴注册资本转让给易事特,转让价格为573.2万元,易事特使用自有资金受让其股权后,易事特将持有银阳投资100%的股权。 |
61 |
2015-09-17 |
实施完成 |
疏勒县盛腾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
银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100 |
CNY |
—— |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00万元收购参股子公司银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疏勒县盛腾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 |
62 |
2015-08-05 |
董事会预案 |
宁夏江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土木工程建筑业 |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
宁夏江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106.25 |
CNY |
—— |
宁夏江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及光伏项目总承包工程的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937.5万元,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的股权;鉴于经营需求,目标公司各股东现拟通过增加注册资本至50000万元人民币的方式,扩大经营规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认缴新增注册资本3106.25万元人民币,仍然占目标公司10%的股权。
|
63 |
2015-04-29 |
签署协议 |
神木县润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朗阁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500 |
CNY |
100 |
公司与交易对方于2014年4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以自有资金收购交易对方持有的润湖光伏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之后,公司将持有润湖光伏100%的股权,润湖光伏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64 |
2015-03-16 |
实施中 |
易事特通信设备(深圳)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张路玲 |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
245 |
CNY |
24.5 |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乙方”)拟将全资子公司易事特通信设备(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事特通信”)24.5%股权以人民币2,45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张路玲,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易事特通信55.5%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易事特电力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持有易事特通信20%的股权 |
65 |
2014-12-25 |
实施完成 |
宁夏江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
宁夏江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500 |
CNY |
—— |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事特”或“乙方2”)与宁夏江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目标公司”或“甲方”)、深圳华仁南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华仁南湾”或“乙方1”)(乙方1和乙方2在本协议中合称“乙方”或“投资人”)及丙方1:吴卫文、丙方2:戴舜阳(丙方1和丙方2在本协议中合称“丙方”“控股股东”或“原股东”)于2014年12月12日共同签订了《关于宁夏江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或“本协议”),公司拟向宁夏江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
66 |
2014-12-23 |
实施完成 |
沭阳清水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深圳市华仁海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
11305 |
CNY |
70 |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沭阳清水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沭阳光伏”)70%股权以人民币113,05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深圳市华仁海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仁海湾”),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沭阳光伏30%股权 |
67 |
2014-12-13 |
签署协议 |
宁夏江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业 |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
宁夏江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893.75 |
CNY |
—— |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事特”或“乙方 2” )与宁夏江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目标公司”或“甲方”) 、深圳华仁南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华仁南湾” 或“乙方 1”) (乙方1和乙方2在本协议中合称“乙方”或“投资人”)及丙方 1:吴卫文、丙方 2:戴舜阳(丙方1 和丙方 2 在本协议中合称“丙方” “控股股东” 或“原股东” )于 2014 年 12月 12 日共同签订了《关于宁夏江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以下简称“增资协议”或“本协议” ) ,公司拟向宁夏江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
68 |
2014-11-22 |
董事会预案 |
沭阳清水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
沭阳清水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10700 |
CNY |
—— |
公司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沭阳清水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7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沭阳光伏注册资本金将增至人民币15,500万元,实收资本金为人民币15,500万元。公司仍然持有沭阳光伏100%股权。 |
69 |
2014-09-11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格里贝尔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易事特电力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邓礼宽 |
100 |
CNY |
10 |
广东易事特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格里贝尔电源技术有限公司由公司与自然人邓礼宽、柏建国共同投资设立。格里贝尔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实缴出资人民币800万元,公司占格里贝尔80%股权;邓礼宽、柏建国各认缴出资人民币500万元,两人各实缴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各占格里贝尔10%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易事特电力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受让邓礼宽所持格里贝尔10%股份,电力系统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受让柏建国所持格里贝尔10%股份。股权受让后,公司持格里贝尔80%的股份,易事特电力系统持格里贝尔20%股份。 |
70 |
2014-09-11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格里贝尔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易事特电力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柏建国 |
100 |
CNY |
10 |
广东易事特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格里贝尔电源技术有限公司由公司与自然人邓礼宽、柏建国共同投资设立。格里贝尔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实缴出资人民币800万元,公司占格里贝尔80%股权;邓礼宽、柏建国各认缴出资人民币500万元,两人各实缴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各占格里贝尔10%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易事特电力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受让邓礼宽所持格里贝尔10%股份,电力系统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受让柏建国所持格里贝尔10%股份。股权受让后,公司持格里贝尔80%的股份,易事特电力系统持格里贝尔20%股份。 |
71 |
2014-09-06 |
实施完成 |
扬州易事特电力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纪金春 |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
3793.2 |
CNY |
30 |
1、出售方: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易事特电力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事特电力系统”)2、购买方:自然人高和权、纪金春、郑士海、张俊。购买方与本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方交易。3、标的:扬州易事特电力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易事特”)100%股权4、交易价格:人民币12,644.00万元。本公司以11,379.60万元的价格出售持有的扬州易事特90%;易事特电力系统以1,264.40万元的价格出售所持有的扬州易事特10%股权。自然人高和权,身份证号码32108419651029****,住址江苏省高邮市南海新村,拟出资人民币3,793.20万元购买扬州易事特30%股权;自然人纪金春,身份证号码32108419700424****,住址江苏省高邮市武安路,拟出资人民币3,793.20万元购买扬州易事特30%股权;自然人郑士海,身份证号码32102219630105****,住址江苏省高邮市邓杨巷,拟出资人民币2,528.80万元购买扬州易事特20%股权;自然人张俊,身份证号码32108419670405****,住址江苏省高邮市盂城路东塔花苑,拟出资人民币2,528.80万元购买扬州易事特20%股权。 |
72 |
2014-09-06 |
实施完成 |
扬州易事特电力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高和权 |
易事特电力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1264.4 |
CNY |
10 |
1、出售方: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易事特电力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事特电力系统”)2、购买方:自然人高和权、纪金春、郑士海、张俊。购买方与本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方交易。3、标的:扬州易事特电力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易事特”)100%股权4、交易价格:人民币12,644.00万元。本公司以11,379.60万元的价格出售持有的扬州易事特90%;易事特电力系统以1,264.40万元的价格出售所持有的扬州易事特10%股权。自然人高和权,身份证号码32108419651029****,住址江苏省高邮市南海新村,拟出资人民币3,793.20万元购买扬州易事特30%股权;自然人纪金春,身份证号码32108419700424****,住址江苏省高邮市武安路,拟出资人民币3,793.20万元购买扬州易事特30%股权;自然人郑士海,身份证号码32102219630105****,住址江苏省高邮市邓杨巷,拟出资人民币2,528.80万元购买扬州易事特20%股权;自然人张俊,身份证号码32108419670405****,住址江苏省高邮市盂城路东塔花苑,拟出资人民币2,528.80万元购买扬州易事特20%股权。 |
73 |
2014-09-06 |
实施完成 |
扬州易事特电力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高和权 |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
2528.8 |
CNY |
20 |
1、出售方: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易事特电力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事特电力系统”)2、购买方:自然人高和权、纪金春、郑士海、张俊。购买方与本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方交易。3、标的:扬州易事特电力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易事特”)100%股权4、交易价格:人民币12,644.00万元。本公司以11,379.60万元的价格出售持有的扬州易事特90%;易事特电力系统以1,264.40万元的价格出售所持有的扬州易事特10%股权。自然人高和权,身份证号码32108419651029****,住址江苏省高邮市南海新村,拟出资人民币3,793.20万元购买扬州易事特30%股权;自然人纪金春,身份证号码32108419700424****,住址江苏省高邮市武安路,拟出资人民币3,793.20万元购买扬州易事特30%股权;自然人郑士海,身份证号码32102219630105****,住址江苏省高邮市邓杨巷,拟出资人民币2,528.80万元购买扬州易事特20%股权;自然人张俊,身份证号码32108419670405****,住址江苏省高邮市盂城路东塔花苑,拟出资人民币2,528.80万元购买扬州易事特20%股权。 |
74 |
2014-09-06 |
实施完成 |
扬州易事特电力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郑士海 |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
2528.8 |
CNY |
20 |
1、出售方: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易事特电力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事特电力系统”)2、购买方:自然人高和权、纪金春、郑士海、张俊。购买方与本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方交易。3、标的:扬州易事特电力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易事特”)100%股权4、交易价格:人民币12,644.00万元。本公司以11,379.60万元的价格出售持有的扬州易事特90%;易事特电力系统以1,264.40万元的价格出售所持有的扬州易事特10%股权。自然人高和权,身份证号码32108419651029****,住址江苏省高邮市南海新村,拟出资人民币3,793.20万元购买扬州易事特30%股权;自然人纪金春,身份证号码32108419700424****,住址江苏省高邮市武安路,拟出资人民币3,793.20万元购买扬州易事特30%股权;自然人郑士海,身份证号码32102219630105****,住址江苏省高邮市邓杨巷,拟出资人民币2,528.80万元购买扬州易事特20%股权;自然人张俊,身份证号码32108419670405****,住址江苏省高邮市盂城路东塔花苑,拟出资人民币2,528.80万元购买扬州易事特20%股权。 |
75 |
2014-09-06 |
实施完成 |
扬州易事特电力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张俊 |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
2528.8 |
CNY |
20 |
1、出售方: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易事特电力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事特电力系统”)2、购买方:自然人高和权、纪金春、郑士海、张俊。购买方与本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方交易。3、标的:扬州易事特电力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易事特”)100%股权4、交易价格:人民币12,644.00万元。本公司以11,379.60万元的价格出售持有的扬州易事特90%;易事特电力系统以1,264.40万元的价格出售所持有的扬州易事特10%股权。自然人高和权,身份证号码32108419651029****,住址江苏省高邮市南海新村,拟出资人民币3,793.20万元购买扬州易事特30%股权;自然人纪金春,身份证号码32108419700424****,住址江苏省高邮市武安路,拟出资人民币3,793.20万元购买扬州易事特30%股权;自然人郑士海,身份证号码32102219630105****,住址江苏省高邮市邓杨巷,拟出资人民币2,528.80万元购买扬州易事特20%股权;自然人张俊,身份证号码32108419670405****,住址江苏省高邮市盂城路东塔花苑,拟出资人民币2,528.80万元购买扬州易事特20%股权。 |
76 |
2014-08-28 |
实施完成 |
沭阳清水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朗阁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4800 |
CNY |
100 |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决定拟以自有资金4,800万元人民币收购上海朗阁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沭阳清水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拟与交易对方于2014年8月8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