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018-06-21 |
达成意向 |
合资公司 |
—— |
合资公司 |
合资公司 |
—— |
—— |
—— |
为协同推动宜兴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平等自主、开放公平、依法合规的合作原则,扬杰科技于2018年6月21日在江苏省无锡市与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或“甲方”)、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股份”或“乙方”)签订了《集成电路器件封装基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各方同意联合在江苏宜兴投资建设集成电路器件封装基地。乙方、丙方在宜兴成立合资公司,股权比例暂定为:乙方40%,丙方60%,合资公司成立后负责集成电路器件封装基地的建设和运营。 |
| 2 |
2018-06-21 |
达成意向 |
合资公司 |
—— |
合资公司 |
合资公司 |
—— |
—— |
—— |
为协同推动宜兴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平等自主、开放公平、依法合规的合作原则,扬杰科技于2018年6月21日在江苏省无锡市与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或“甲方”)、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股份”或“乙方”)签订了《集成电路器件封装基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各方同意联合在江苏宜兴投资建设集成电路器件封装基地。乙方、丙方在宜兴成立合资公司,股权比例暂定为:乙方40%,丙方60%,合资公司成立后负责集成电路器件封装基地的建设和运营。 |
| 3 |
2018-01-08 |
实施完成 |
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 |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王全文 |
3720 |
CNY |
31 |
为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提高公司行业竞争力、资产规模及持续创新能力,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扬杰科技”或“甲方”)于2017年12月26日与王全文先生、王晓英女士、王权东先生(前述3位自然人合称“乙方”)签订了《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6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及《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60%股权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双方同意,扬杰科技以现金7,200万元人民币购买乙方合法持有的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青洋”)60%股权。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成都青洋成为扬杰科技的控股子公司。 |
| 4 |
2018-01-08 |
实施完成 |
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 |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王全文 |
3720 |
CNY |
31 |
为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提高公司行业竞争力、资产规模及持续创新能力,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扬杰科技”或“甲方”)于2017年12月26日与王全文先生、王晓英女士、王权东先生(前述3位自然人合称“乙方”)签订了《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6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及《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60%股权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双方同意,扬杰科技以现金7,200万元人民币购买乙方合法持有的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青洋”)60%股权。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成都青洋成为扬杰科技的控股子公司。 |
| 5 |
2018-01-08 |
实施完成 |
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 |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王晓英 |
2280 |
CNY |
19 |
为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提高公司行业竞争力、资产规模及持续创新能力,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扬杰科技”或“甲方”)于2017年12月26日与王全文先生、王晓英女士、王权东先生(前述3位自然人合称“乙方”)签订了《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6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及《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60%股权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双方同意,扬杰科技以现金7,200万元人民币购买乙方合法持有的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青洋”)60%股权。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成都青洋成为扬杰科技的控股子公司。 |
| 6 |
2018-01-08 |
实施完成 |
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 |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王晓英 |
2280 |
CNY |
19 |
为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提高公司行业竞争力、资产规模及持续创新能力,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扬杰科技”或“甲方”)于2017年12月26日与王全文先生、王晓英女士、王权东先生(前述3位自然人合称“乙方”)签订了《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6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及《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60%股权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双方同意,扬杰科技以现金7,200万元人民币购买乙方合法持有的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青洋”)60%股权。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成都青洋成为扬杰科技的控股子公司。 |
| 7 |
2018-01-08 |
实施完成 |
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 |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王权东 |
1200 |
CNY |
10 |
为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提高公司行业竞争力、资产规模及持续创新能力,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扬杰科技”或“甲方”)于2017年12月26日与王全文先生、王晓英女士、王权东先生(前述3位自然人合称“乙方”)签订了《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6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及《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60%股权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双方同意,扬杰科技以现金7,200万元人民币购买乙方合法持有的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青洋”)60%股权。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成都青洋成为扬杰科技的控股子公司。 |
| 8 |
2018-01-08 |
实施完成 |
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 |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王权东 |
1200 |
CNY |
10 |
为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提高公司行业竞争力、资产规模及持续创新能力,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扬杰科技”或“甲方”)于2017年12月26日与王全文先生、王晓英女士、王权东先生(前述3位自然人合称“乙方”)签订了《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6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及《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60%股权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双方同意,扬杰科技以现金7,200万元人民币购买乙方合法持有的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青洋”)60%股权。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成都青洋成为扬杰科技的控股子公司。 |
| 9 |
2017-10-30 |
签署协议 |
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 |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王全文、王晓英、王权东 |
7200 |
CNY |
60 |
为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本着互利共赢、优势互补的原则,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与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青洋”或“乙方”)及王全文先生、王晓英女士、王权东先生(上述3位自然人合称“丙方”)签订了《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60%股权之股权收购意向协议》,扬杰科技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丙方合计持有的成都青洋60%股权。 |
| 10 |
2017-03-02 |
实施完成 |
北京广盟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京恩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400 |
CNY |
—— |
2017年1月23日,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扬杰科技”)与上海京恩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恩资产”)签订了《北京广盟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份额转让协议》,双方一致同意,京恩资产以人民币23,400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北京广盟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全部有限合伙权益份额一次性转让给扬杰科技。本次转让完成后,扬杰科技成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持有有限合伙权益份额18,000万元人民币。 |
| 11 |
2016-03-30 |
董事会预案 |
江苏爱普特半导体有限公司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爱普特半导体有限公司 |
10000 |
CNY |
—— |
1、江苏爱普特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爱普特”)为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扬杰科技”)全资子公司,原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
因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并为增强江苏爱普特的资金实力及业务拓展能力,江苏爱普特半导体有限公司拟更名为江苏扬杰半导体有限公司;同时,扬杰科技拟使用自有资金向江苏爱普特增资人民币10,000万元,并按照分期出资的方式进行增资。 |
| 12 |
2016-03-07 |
实施完成 |
江苏爱普特半导体有限公司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初义雄 |
200 |
CNY |
12.5 |
江苏爱普特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普特”)为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扬杰科技”)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其中,扬杰科技出资1,750万元,持有爱普特87.50%的股权;自然人初义雄(以下简称“甲方”)出资250万元,持有爱普特12.50%的股权。 |
| 13 |
2015-12-17 |
停止实施 |
Maple Semiconductor Inc.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Maple Semiconductor Inc. |
—— |
—— |
22.68 |
扬杰科技拟以自有资金认购 Maple Semiconductor Inc. (以下简称“Maple”)发行的新股。本次投资完成后,扬杰科技将持有 Maple的22.68%股权。 |
| 14 |
2015-11-12 |
实施完成 |
扬州杰利半导体有限公司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扬州杰利半导体有限公司 |
13230 |
CNY |
—— |
扬州杰利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利半导体”)为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扬杰科技”)控股子公司,原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其中,扬杰科技持有其98%的股权。为增强杰利半导体的资金实力及业务拓展能力,扬杰科技拟使用自有资金与自然人股东裘立强先生按出资比例共同增资人民币13,5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13,230万元,裘立强先生出资人民币270万元。上述股东将按照分期出资的方式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杰利半导体的注册资本由1,500万元增加至15,000万元,各股东出资比例保持不变,杰利半导体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 15 |
2015-11-06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美微科半导体有限公司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刘扬中,王荣莹 |
—— |
—— |
100 |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公司于2015年6月9日与自然人刘扬中先生、王荣莹女士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书》,刘扬中先生和王荣莹女士同意将其共同持有并控制的Micro Commercial Components Corporation(USA)(以下简称“美国MCC”)、美微科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美微科”)、深圳市美微科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美微科”)100%股权出售给扬杰科技。 |
| 16 |
2015-11-06 |
实施完成 |
美微科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刘扬中,王荣莹 |
—— |
—— |
100 |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公司于2015年6月9日与自然人刘扬中先生、王荣莹女士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书》,刘扬中先生和王荣莹女士同意将其共同持有并控制的Micro Commercial Components Corporation(USA)(以下简称“美国MCC”)、美微科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美微科”)、深圳市美微科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美微科”)100%股权出售给扬杰科技。 |
| 17 |
2015-11-06 |
实施完成 |
Micro Commercial Components Corporation(USA) |
商务服务业 |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刘扬中,王荣莹 |
—— |
—— |
100 |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公司于2015年6月9日与自然人刘扬中先生、王荣莹女士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书》,刘扬中先生和王荣莹女士同意将其共同持有并控制的Micro Commercial Components Corporation(USA)(以下简称“美国MCC”)、美微科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美微科”)、深圳市美微科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美微科”)100%股权出售给扬杰科技。 |
| 18 |
2015-06-13 |
实施完成 |
扬州国宇电子有限公司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凡实投资有限公司 |
0 |
CNY |
1.87 |
2015年5月30日,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扬杰科技”)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以下简称“五十五所”)、上海凡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凡实投资”)、北京吉泰科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泰科源”)、扬州国宇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宇电子”)签订了《扬州国宇电子有限公司出资权转让协议》,凡实投资和吉泰科源将其对国宇电子尚未出资部分的出资权以零对价的方式转让给扬杰科技,由扬杰科技向国宇电子缴纳17,574,747元出资款,扬杰科技缴纳出资后取得国宇电子11.84%的股权。同时,凡实投资和吉泰科源以零对价的方式将各自持有的国宇电子1.87%股权和1.24%股权转让给扬杰科技。投资完成后,公司共计取得国宇电子14.95%的股权。 |
| 19 |
2015-06-13 |
实施完成 |
扬州国宇电子有限公司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 |
—— |
—— |
23.92 |
本着产业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以下简称“五十五所”)、上海凡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凡实投资”)、北京吉泰科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泰科源”)、扬州国宇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宇电子”)签订《意向协议》,各方同意扬杰科技通过增资和股权转让方式取得国宇电子38.87%股权。 |
| 20 |
2015-06-13 |
实施完成 |
扬州国宇电子有限公司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扬州国宇电子有限公司 |
1747.5747 |
CNY |
14.95 |
本着产业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以下简称“五十五所”)、上海凡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凡实投资”)、北京吉泰科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泰科源”)、扬州国宇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宇电子”)签订《意向协议》,各方同意扬杰科技通过增资和股权转让方式取得国宇电子38.87%股权。 |
| 21 |
2015-06-13 |
实施完成 |
扬州国宇电子有限公司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吉泰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
0 |
CNY |
1.87 |
2015年5月30日,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扬杰科技”)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以下简称“五十五所”)、上海凡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凡实投资”)、北京吉泰科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泰科源”)、扬州国宇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宇电子”)签订了《扬州国宇电子有限公司出资权转让协议》,凡实投资和吉泰科源将其对国宇电子尚未出资部分的出资权以零对价的方式转让给扬杰科技,由扬杰科技向国宇电子缴纳17,574,747元出资款,扬杰科技缴纳出资后取得国宇电子11.84%的股权。同时,凡实投资和吉泰科源以零对价的方式将各自持有的国宇电子1.87%股权和1.24%股权转让给扬杰科技。投资完成后,公司共计取得国宇电子14.95%的股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