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民股份(300345)

公司并购事件(华民股份)

序号 最新公告日期 最新进度 标的公司名称 标的所属行业 买方名称 卖方名称 交易金额(万元) 交易币种 股权转让比例(%) 交易简介
1 2018-06-06 实施中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1621.43744 CNY 5.48 朱红玉及一致行动人朱红专拟转让合计所持红宇新材无限售流通股24,211,328股(对应红宇新材股份比例5.48%)给华融国信,并拟委托合计所持红宇新材股份64,088,672股(对应红宇新材股份比例14.52%)所涉及的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应股东权利给华融国信。本次交易完成后,华融国信持有红宇新材5.48%股权,同时获得红宇新材14.52%股权所涉及的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应股东权利,合计拥有红宇新材20.00%的表决权,取得公司的控制权。
2 2018-05-31 实施中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2384 CNY 20 朱红玉、朱明楚、朱红专拟分步转让合计所持红宇新材股份88,300,000股(对应红宇新材股份比例20%)给华融国信,其中本次转让24,211,328股,于2021年2月5日前分步转让剩余64,088,672股;另外本次拟将后续分步转让的64,088,672股所涉及的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应股东权利委托给华融国信。本次及全部股份转让的转让价格为每股4.8元,本次转让总价为人民币11,621.44万元,全部股权转让总价为人民币42,384万元。本次交易无需相关部门审批。本次股权转让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红宇新材证券代码:300345)自2018年5月30日上午开市起停牌。
3 2018-04-24 停止实施 深圳双十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双十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双十科技有限公司 13334.17 CNY 50.01 2017年6月14日,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郑绍升、林苏銮签署《股权收购协议》及《股权收购协议之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拟以现金13,334.17万元收购其持有的深圳双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十科技”)50.01%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双十科技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收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本次收购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 2018-04-24 停止实施 深圳市银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深圳市银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深圳市银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13332.17 CNY 50.01 2017年6月14日,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贺小宁、陈光涛、阳东霖、王洪文、陈应清签署《股权收购协议》及《股权收购协议之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拟以现金13,332.17万元收购其持有深圳市银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浩自动化”)50.01%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银浩自动化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收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本次收购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 2018-04-24 停止实施 深圳眼千里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眼千里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眼千里科技有限公司 13341.67 CNY 50.01 2017年6月14日,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雷茜、柳汉震、李久林、陈淑媛签署《股权收购协议》及《股权收购协议之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拟以现金13,341.67万元(人民币元,下同)收购其持有的深圳眼千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眼千里”)50.01%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眼千里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收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本次收购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6 2018-01-20 股东大会通过 四川中物红宇科技有限公司 汽车制造业 四川久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392 CNY 35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四川中物红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物红宇”)35%股权以人民币2,392万元转让给四川久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久辰”),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中物红宇股权,中物红宇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7 2018-01-20 股东大会通过 四川中物红宇科技有限公司 汽车制造业 四川久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392 CNY 35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四川中物红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物红宇”)35%股权以人民币2,392万元转让给四川久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久辰”),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中物红宇股权,中物红宇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8 2017-10-17 实施完成 江苏红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金属制品业 湖南红宇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 3000 CNY 100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红宇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宇智能”)为满足其业务拓展和战略发展的需要,决定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红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管理部门实际核定为准,以下简称“江苏红宇”)。江苏红宇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红宇智能认缴全部出资,持有江苏红宇100%股权。
9 2017-08-04 实施中 四川红宇白云新材料有限公司 ——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攀枝花丰源矿业有限公司 0 CNY 20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0元(大写:零元)受让攀枝花丰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源矿业”)所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红宇白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宇白云”)2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红宇白云71%的股权。
10 2017-07-25 实施完成 深圳眼千里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雷茜、柳汉震、李久林、陈淑媛 13341.67 CNY 50.01 2017年6月14日,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雷茜、柳汉震、李久林、陈淑媛签署《股权收购协议》及《股权收购协议之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拟以现金13,341.67万元(人民币元,下同)收购其持有的深圳眼千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眼千里”)50.01%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眼千里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收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本次收购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11 2017-07-01 股东大会通过 深圳双十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郑绍升、林苏銮 13334.17 CNY 50.01 2017年6月14日,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郑绍升、林苏銮签署《股权收购协议》及《股权收购协议之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拟以现金13,334.17万元收购其持有的深圳双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十科技”)50.01%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双十科技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收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本次收购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12 2017-07-01 董事会预案 山东省茌平县博平镇东贾 —— 聊城信源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1、本次拟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参股子公司山东信发红宇科技有限公司49%的股权,转让价格为2,940万元,转让回收资金拟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受让方为聊城信源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茌平信源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源集团”),本次转让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3、本次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回收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13 2017-07-01 股东大会通过 深圳市银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贺小宁、陈光涛、阳东霖、王洪文、陈应清 13332.17 CNY 50.01 2017年6月14日,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贺小宁、陈光涛、阳东霖、王洪文、陈应清签署《股权收购协议》及《股权收购协议之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拟以现金13,332.17万元收购其持有深圳市银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浩自动化”)50.01%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银浩自动化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收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本次收购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14 2017-04-11 实施完成 四川红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专业技术服务业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000 CNY 100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四川红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红宇科技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认缴全部出资,持有红宇科技100%股权。
15 2017-03-14 实施中 上海唯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香港红宇有限公司 蓝铃联合科技有限公司 0 CNY ——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全部股权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香港红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红宇”)受让蓝铃联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铃科技”)所持的上海唯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楚租赁”)25%的股权,唯楚租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间接持有唯楚租赁100%的股权,唯楚租赁继续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16 2016-12-10 董事会预案 中塔红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专业技术服务业 塔中矿业有限公司 湖南红宇鸣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 15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中塔红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塔红宇”)未履行出资义务的6%股权以人民币0元转让给中塔红宇股东塔中矿业有限公司(塔中矿业有限公司同时受让湖南红宇鸣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所持中塔红宇1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中塔红宇30%的股权,中塔红宇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17 2016-12-10 董事会预案 中塔红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专业技术服务业 塔中矿业有限公司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0 CNY 6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中塔红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塔红宇”)未履行出资义务的6%股权以人民币0元转让给中塔红宇股东塔中矿业有限公司(塔中矿业有限公司同时受让湖南红宇鸣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所持中塔红宇1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中塔红宇30%的股权,中塔红宇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18 2016-09-06 实施中 在业务经营中形成的应收账款 52,606,116.00元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5260.6116 CNY ——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业务经营中形成的应收账款52,606,116.00元转让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支付本公司应收账款转让款52,606,116.00元。公司2016年9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出售资产事宜。本次交易对公司为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出售资产金额不超过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9 2016-08-06 董事会预案 河北红宇鼎基耐磨材料有限公司 ——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陈志勇 300 CNY 5.8 红宇新材与自然人陈志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陈志勇将其持有的红宇鼎基5.8%股权以300万元的对价转让给红宇新材。
20 2016-08-06 董事会预案 湖南红宇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红宇鸣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 20 公司拟受让红宇鸣楚所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红宇智能20%的股权,鉴于红宇鸣楚持有红宇智能20%的股权尚未履行注册资金实缴义务,本次转让金额为人民币0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红宇智能55%的股权,成为红宇智能的控股股东。
21 2015-10-27 董事会预案 红宇新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商务服务业 FONDRY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LTD 香港红宇有限公司 0.49 USD 49 HONGKONG HONYU CO., LIMITED(中文名称:香港红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红宇”) 015 年 10 月 26 日分别与 ROOT CAPITAI INVESTMENT MANAGEMENT CO,.LTD(以下简称“楚 BVI 公司”)及 FONDRY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LTD(以下简称“大唐团队 VI 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其全资子公司 HONYU MATERIALS INVESTMENT ANAGEMENGT CO., LTD(中文名称:红宇新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宇投资” )0%股权给明楚 BVI 公司,转让金额 1,000 美元,49%股权给大唐团队 BVI 公司,转让金额4,900 美元。
22 2015-10-27 董事会预案 红宇新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商务服务业 ROOT CAPITAI INVESTMENT MANAGEMENT CO,.LTD 香港红宇有限公司 0.1 USD 10 HONGKONG HONYU CO., LIMITED(中文名称:香港红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红宇”) 015 年 10 月 26 日分别与 ROOT CAPITAI INVESTMENT MANAGEMENT CO,.LTD(以下简称“楚 BVI 公司”)及 FONDRY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LTD(以下简称“大唐团队 VI 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其全资子公司 HONYU MATERIALS INVESTMENT ANAGEMENGT CO., LTD(中文名称:红宇新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宇投资” )0%股权给明楚 BVI 公司,转让金额 1,000 美元,49%股权给大唐团队 BVI 公司,转让金额4,900 美元。
23 2015-06-09 董事会预案 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受益权 ——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6482.128393 CNY ——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在业务经营中形成的应收账款64,821,283.93元转让给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中山证券以发行的“中山证券锦国5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产品所募集的资金支付本公司应收账款转让款64,821,283.93元。
24 2015-03-11 签署协议 四川中物泰沃新材料有限公司 金属制品业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中物泰沃新材料有限公司 2092.9974 CNY —— 2015年3月10日,公司与中物泰沃全体现有股东签署了《四川中物泰沃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以下简称“增资扩股协议”),双方同意红宇新材以2,092.9974万元向中物泰沃进行增资,增资后中物泰沃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50万元增加到1,769.23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619.23万元,溢价部分1,473.7674万元作为中物泰沃资本公积金,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中物泰沃35%的股份,为第一大股东。
25 2014-10-24 董事会预案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金属制品业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5106.868206 CNY ——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将在业务经营中形成的应收账款51068682.06元转让给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族证券”),民族证券以发行的“民族—华夏8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产品所募集资金支付本公司应收账款转让款。公司2014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出售资产事宜。本次交易对本公司为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转让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出售资产金额不超过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无需股东大会批准。
26 2014-06-11 董事会预案 湖南红宇节能服务有限公司 专业技术服务业 向春燕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525.4 CNY 100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以人民币5,254,000.00元将全资子公司湖南红宇节能服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向春燕,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转让协议。
27 2013-08-24 实施中 位于长沙市岳麓大道与银杉路交汇处绿地中央广场6栋30层和31层共计16套单元房屋 ——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绿地地产集团长沙置业有限公司 3800 CNY —— 为适应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红宇新材”)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提升公司整体运营环境和外部形象,推进公司优秀人才引进战略计划,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800万元的超募资金购买位于长沙市岳麓大道与银杉路交汇处绿地中央广场6栋30层和31层共计16套单元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共计3,102.88平方米,均价每平米约为人民币11,500元,总价约为人民币3600万元。公司拟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向出售方支付上述房款。交易所涉及的税费由出售方及公司各自依法承担。本次交易所购置房产仅作公司总部办公用途,不以出售、出租为目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相关规定
28 2012-10-15 董事会预案 河北鼎基耐磨材料有限公司 ——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鼎基钢铁铸件制造有限公司 1817.2812 CNY 70 为了加快全国范围布局的步伐,实施公司衬板的自主生产,提升产品性能,同时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8,172,812元收购河北鼎基钢铁铸件制造有限公司所持河北鼎基耐磨材料有限公司70%股权。2012年10月12日,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北鼎基钢铁铸件制造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