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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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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5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司拟筹划以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方式收购某医疗信息化企业100%股权。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5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2018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该事项仍处于筹划论证阶段,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目前,公司已经确定该收购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6日(星期一)开市起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司拟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法律顾问及评估机构。在此基础上,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于2018年3月5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若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停牌后1个月内恢复交易;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并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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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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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今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725 |
CN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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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5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司拟筹划以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方式收购某医疗信息化企业100%股权。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5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2018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该事项仍处于筹划论证阶段,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目前,公司已经确定该收购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6日(星期一)开市起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司拟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法律顾问及评估机构。在此基础上,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于2018年3月5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若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停牌后1个月内恢复交易;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并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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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5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司拟筹划以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方式收购某医疗信息化企业100%股权。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5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2018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该事项仍处于筹划论证阶段,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目前,公司已经确定该收购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6日(星期一)开市起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司拟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法律顾问及评估机构。在此基础上,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于2018年3月5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若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停牌后1个月内恢复交易;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并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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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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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5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司拟筹划以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方式收购某医疗信息化企业100%股权。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5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2018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该事项仍处于筹划论证阶段,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目前,公司已经确定该收购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6日(星期一)开市起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司拟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法律顾问及评估机构。在此基础上,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于2018年3月5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若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停牌后1个月内恢复交易;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并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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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5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司拟筹划以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方式收购某医疗信息化企业100%股权。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5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2018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该事项仍处于筹划论证阶段,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目前,公司已经确定该收购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6日(星期一)开市起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司拟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法律顾问及评估机构。在此基础上,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于2018年3月5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若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停牌后1个月内恢复交易;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并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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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7 |
停止实施 |
上海今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上海今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今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6900 |
CN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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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5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司拟筹划以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方式收购某医疗信息化企业100%股权。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5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2018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该事项仍处于筹划论证阶段,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目前,公司已经确定该收购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6日(星期一)开市起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司拟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法律顾问及评估机构。在此基础上,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于2018年3月5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若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停牌后1个月内恢复交易;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并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 9 |
2018-06-14 |
实施中 |
北京赛迈特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北京赛迈特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赛迈特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00 |
CNY |
—— |
产业基金、岳新、北京融拓佳和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岳新、贺长征、北京盈锐时代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及赛迈特锐在北京签署了《北京赛迈特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产业基金拟以增资方式出资200万元,增资后占标的公司6.00%的股权。 |
| 10 |
2018-05-28 |
实施中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6740.369664 |
CNY |
20.833 |
2018年5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崔万涛、付艳杰与上海南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崔万涛、付艳杰拟将合计持有的荣科科技91,922,43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7.15%)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上海南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10.88元/股,股权转让价款为合计总价人民币10亿元(按每股10.88元计算,总价为1,000,116,099.88元,经双方协商一致将股份转让价款调整为10亿元)。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崔万涛、付艳杰不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
| 11 |
2018-05-28 |
实施中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3271.240704 |
CNY |
6.317 |
2018年5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崔万涛、付艳杰与上海南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崔万涛、付艳杰拟将合计持有的荣科科技91,922,43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7.15%)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上海南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10.88元/股,股权转让价款为合计总价人民币10亿元(按每股10.88元计算,总价为1,000,116,099.88元,经双方协商一致将股份转让价款调整为10亿元)。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崔万涛、付艳杰不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
| 12 |
2018-05-25 |
签署协议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6.32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崔万涛先生、付艳杰女士的通知,崔万涛、付艳杰与上海南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24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崔万涛、付艳杰拟将合计持有的荣科科技91,922,436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7.15%)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上海南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南湾”),转让价格为10.88元/股。 |
| 13 |
2018-05-25 |
签署协议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20.83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崔万涛先生、付艳杰女士的通知,崔万涛、付艳杰与上海南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24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崔万涛、付艳杰拟将合计持有的荣科科技91,922,436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7.15%)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上海南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南湾”),转让价格为10.88元/股。 |
| 14 |
2018-05-04 |
董事会预案 |
上海今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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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今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今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3800 |
CN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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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5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司拟筹划以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方式收购某医疗信息化企业100%股权。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5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2018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该事项仍处于筹划论证阶段,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目前,公司已经确定该收购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6日(星期一)开市起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司拟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法律顾问及评估机构。在此基础上,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于2018年3月5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若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停牌后1个月内恢复交易;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并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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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4 |
董事会预案 |
上海今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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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今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今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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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5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司拟筹划以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方式收购某医疗信息化企业100%股权。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5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2018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该事项仍处于筹划论证阶段,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目前,公司已经确定该收购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6日(星期一)开市起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司拟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法律顾问及评估机构。在此基础上,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于2018年3月5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若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停牌后1个月内恢复交易;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并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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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4 |
董事会预案 |
上海今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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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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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5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司拟筹划以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方式收购某医疗信息化企业100%股权。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5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2018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该事项仍处于筹划论证阶段,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目前,公司已经确定该收购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6日(星期一)开市起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司拟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法律顾问及评估机构。在此基础上,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于2018年3月5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若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停牌后1个月内恢复交易;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并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 17 |
2018-05-04 |
董事会预案 |
上海今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上海今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今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725 |
CNY |
——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5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司拟筹划以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方式收购某医疗信息化企业100%股权。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5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2018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该事项仍处于筹划论证阶段,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目前,公司已经确定该收购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6日(星期一)开市起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司拟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法律顾问及评估机构。在此基础上,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于2018年3月5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若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停牌后1个月内恢复交易;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并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 18 |
2018-05-04 |
董事会预案 |
上海今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上海今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今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6900 |
CN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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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5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司拟筹划以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方式收购某医疗信息化企业100%股权。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5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2018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该事项仍处于筹划论证阶段,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目前,公司已经确定该收购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6日(星期一)开市起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司拟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法律顾问及评估机构。在此基础上,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于2018年3月5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若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停牌后1个月内恢复交易;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并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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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4 |
董事会预案 |
上海今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上海今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今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725 |
CN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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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5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司拟筹划以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方式收购某医疗信息化企业100%股权。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5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2018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该事项仍处于筹划论证阶段,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目前,公司已经确定该收购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6日(星期一)开市起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司拟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法律顾问及评估机构。在此基础上,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于2018年3月5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若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停牌后1个月内恢复交易;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并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 20 |
2018-05-04 |
董事会预案 |
上海今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上海今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今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450 |
CN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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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5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司拟筹划以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方式收购某医疗信息化企业100%股权。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5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2018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该事项仍处于筹划论证阶段,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目前,公司已经确定该收购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6日(星期一)开市起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司拟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法律顾问及评估机构。在此基础上,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于2018年3月5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若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停牌后1个月内恢复交易;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并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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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4 |
董事会预案 |
上海今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上海今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今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450 |
CNY |
——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5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司拟筹划以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方式收购某医疗信息化企业100%股权。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5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2018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该事项仍处于筹划论证阶段,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目前,公司已经确定该收购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6日(星期一)开市起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司拟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法律顾问及评估机构。在此基础上,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于2018年3月5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若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停牌后1个月内恢复交易;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并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 22 |
2018-03-10 |
实施完成 |
北京神州视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北京神州视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神州视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64.41 |
CNY |
7.37 |
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秦毅、钟小春、王正及逐鹿投资合计持有神州视翰100%的股权,并向不超过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基于分级诊疗的远程视频服务平台项目建设以及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本次交易分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个部分,其中: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达预期,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金需求。 |
| 23 |
2018-03-10 |
实施完成 |
北京神州视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北京神州视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神州视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206.78 |
CNY |
7.88 |
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秦毅、钟小春、王正及逐鹿投资合计持有神州视翰100%的股权,并向不超过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基于分级诊疗的远程视频服务平台项目建设以及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本次交易分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个部分,其中: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达预期,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金需求。 |
| 24 |
2018-03-10 |
实施完成 |
北京神州视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北京神州视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神州视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2101.69 |
CNY |
43.22 |
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秦毅、钟小春、王正及逐鹿投资合计持有神州视翰100%的股权,并向不超过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基于分级诊疗的远程视频服务平台项目建设以及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本次交易分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个部分,其中: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达预期,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金需求。 |
| 25 |
2018-03-10 |
实施完成 |
北京神州视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北京神州视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神州视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627.12 |
CNY |
41.53 |
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秦毅、钟小春、王正及逐鹿投资合计持有神州视翰100%的股权,并向不超过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基于分级诊疗的远程视频服务平台项目建设以及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本次交易分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个部分,其中: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达预期,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金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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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24 |
签署协议 |
上海今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上海今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今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 |
——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5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司拟筹划以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方式收购某医疗信息化企业100%股权。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5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2018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该事项仍处于筹划论证阶段,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目前,公司已经确定该收购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6日(星期一)开市起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司拟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法律顾问及评估机构。在此基础上,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于2018年3月5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若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停牌后1个月内恢复交易;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并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 27 |
2018-02-24 |
签署协议 |
上海今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上海今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今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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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5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司拟筹划以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方式收购某医疗信息化企业100%股权。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5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2018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该事项仍处于筹划论证阶段,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目前,公司已经确定该收购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6日(星期一)开市起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司拟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法律顾问及评估机构。在此基础上,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于2018年3月5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若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停牌后1个月内恢复交易;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并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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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24 |
签署协议 |
上海今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上海今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今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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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5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司拟筹划以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方式收购某医疗信息化企业100%股权。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5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2018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该事项仍处于筹划论证阶段,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目前,公司已经确定该收购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6日(星期一)开市起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司拟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法律顾问及评估机构。在此基础上,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于2018年3月5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若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停牌后1个月内恢复交易;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并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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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24 |
签署协议 |
上海今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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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今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今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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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5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司拟筹划以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方式收购某医疗信息化企业100%股权。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5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2018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该事项仍处于筹划论证阶段,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目前,公司已经确定该收购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6日(星期一)开市起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司拟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法律顾问及评估机构。在此基础上,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于2018年3月5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若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停牌后1个月内恢复交易;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并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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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协议 |
上海今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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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5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司拟筹划以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方式收购某医疗信息化企业100%股权。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5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2018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该事项仍处于筹划论证阶段,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目前,公司已经确定该收购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6日(星期一)开市起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司拟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法律顾问及评估机构。在此基础上,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于2018年3月5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若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停牌后1个月内恢复交易;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并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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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协议 |
上海今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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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今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今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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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5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司拟筹划以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方式收购某医疗信息化企业100%股权。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5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2018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该事项仍处于筹划论证阶段,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目前,公司已经确定该收购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6日(星期一)开市起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司拟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法律顾问及评估机构。在此基础上,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于2018年3月5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若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停牌后1个月内恢复交易;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并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 32 |
2018-02-24 |
签署协议 |
上海今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上海今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今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 |
——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5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司拟筹划以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方式收购某医疗信息化企业100%股权。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5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2018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该事项仍处于筹划论证阶段,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目前,公司已经确定该收购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6日(星期一)开市起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司拟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法律顾问及评估机构。在此基础上,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于2018年3月5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若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停牌后1个月内恢复交易;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并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 33 |
2018-01-11 |
并购重组委批准 |
北京神州视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钟小春 |
11627.12 |
CNY |
41.53 |
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秦毅、钟小春、王正及逐鹿投资合计持有神州视翰100%的股权,并向不超过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基于分级诊疗的远程视频服务平台项目建设以及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本次交易分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个部分,其中: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达预期,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金需求。 |
| 34 |
2018-01-11 |
并购重组委批准 |
北京神州视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王正 |
2064.41 |
CNY |
7.37 |
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秦毅、钟小春、王正及逐鹿投资合计持有神州视翰100%的股权,并向不超过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基于分级诊疗的远程视频服务平台项目建设以及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本次交易分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个部分,其中: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达预期,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金需求。 |
| 35 |
2018-01-11 |
并购重组委批准 |
北京神州视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钟小春 |
11627.12 |
CNY |
41.53 |
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秦毅、钟小春、王正及逐鹿投资合计持有神州视翰100%的股权,并向不超过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基于分级诊疗的远程视频服务平台项目建设以及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本次交易分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个部分,其中: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达预期,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金需求。 |
| 36 |
2018-01-11 |
并购重组委批准 |
北京神州视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秦毅 |
12101.69 |
CNY |
43.22 |
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秦毅、钟小春、王正及逐鹿投资合计持有神州视翰100%的股权,并向不超过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基于分级诊疗的远程视频服务平台项目建设以及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本次交易分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个部分,其中: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达预期,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金需求。 |
| 37 |
2018-01-11 |
并购重组委批准 |
北京神州视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秦毅 |
12101.69 |
CNY |
43.22 |
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秦毅、钟小春、王正及逐鹿投资合计持有神州视翰100%的股权,并向不超过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基于分级诊疗的远程视频服务平台项目建设以及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本次交易分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个部分,其中: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达预期,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金需求。 |
| 38 |
2018-01-11 |
并购重组委批准 |
北京神州视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王正 |
2064.41 |
CNY |
7.37 |
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秦毅、钟小春、王正及逐鹿投资合计持有神州视翰100%的股权,并向不超过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基于分级诊疗的远程视频服务平台项目建设以及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本次交易分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个部分,其中: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达预期,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金需求。 |
| 39 |
2018-01-11 |
并购重组委批准 |
北京神州视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逐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06.78 |
CNY |
7.88 |
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秦毅、钟小春、王正及逐鹿投资合计持有神州视翰100%的股权,并向不超过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基于分级诊疗的远程视频服务平台项目建设以及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本次交易分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个部分,其中: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达预期,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金需求。 |
| 40 |
2018-01-11 |
并购重组委批准 |
北京神州视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逐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06.78 |
CNY |
7.88 |
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秦毅、钟小春、王正及逐鹿投资合计持有神州视翰100%的股权,并向不超过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基于分级诊疗的远程视频服务平台项目建设以及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本次交易分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个部分,其中: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达预期,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金需求。 |
| 41 |
2017-12-13 |
实施中 |
上海今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沈阳荣科融拓健康数据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德清博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00 |
CNY |
10 |
2017年12月12日,产业基金与德清博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为“德清博弘”)在沈阳签署了《关于上海今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德清博弘拟转让其合法持有上海今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上海今创”或“标的公司”)10%的股权,产业基金拟收购德清博弘转让的上述股权。 |
| 42 |
2017-10-13 |
股东大会通过 |
北京神州视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逐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06.78 |
CNY |
7.88 |
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秦毅、钟小春、王正及逐鹿投资合计持有神州视翰100%的股权,并向不超过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基于分级诊疗的远程视频服务平台项目建设以及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本次交易分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个部分,其中: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达预期,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金需求。 |
| 43 |
2017-10-13 |
股东大会通过 |
北京神州视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秦毅 |
12101.69 |
CNY |
43.22 |
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秦毅、钟小春、王正及逐鹿投资合计持有神州视翰100%的股权,并向不超过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基于分级诊疗的远程视频服务平台项目建设以及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本次交易分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个部分,其中: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达预期,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金需求。 |
| 44 |
2017-10-13 |
股东大会通过 |
北京神州视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王正 |
2064.41 |
CNY |
7.37 |
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秦毅、钟小春、王正及逐鹿投资合计持有神州视翰100%的股权,并向不超过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基于分级诊疗的远程视频服务平台项目建设以及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本次交易分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个部分,其中: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达预期,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金需求。 |
| 45 |
2017-10-13 |
股东大会通过 |
北京神州视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钟小春 |
11627.12 |
CNY |
41.53 |
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秦毅、钟小春、王正及逐鹿投资合计持有神州视翰100%的股权,并向不超过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基于分级诊疗的远程视频服务平台项目建设以及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本次交易分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个部分,其中: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达预期,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金需求。 |
| 46 |
2017-04-10 |
实施完成 |
上海米健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200 |
CNY |
100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米健信息使用自有资金在上海设立全资子公司。公司名称为上海米荣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核准名称为准)。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
| 47 |
2017-03-30 |
实施中 |
OSC TECHNOLOGIES, LLC |
——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Li Yang,YaoDong Hu |
255 |
USD |
51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美国OSC公司51%股权的议案》,决定使用自有资金255万美元收购OSCTECHNOLOGIES,LLC(中文译名“享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美国OSC公司”)51%的股权。 |
| 48 |
2017-01-23 |
实施完成 |
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00 |
CNY |
—— |
根据公司在智慧医疗和健康数据运营方向的发展战略,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科科技”或“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与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健信息”)签署了《股份认购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公司拟通过股权转让以及增资的方式获得米健信息51%的股权,并在此基础上开展深入的业务合作。 |
| 49 |
2017-01-23 |
实施完成 |
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 |
—— |
—— |
—— |
根据公司在智慧医疗和健康数据运营方向的发展战略,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科科技”或“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与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健信息”)签署了《股份认购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公司拟通过股权转让以及增资的方式获得米健信息51%的股权,并在此基础上开展深入的业务合作。 |
| 50 |
2016-12-08 |
实施中 |
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张继武 |
16109.2 |
CNY |
39.1 |
2016年12月8日,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沈阳签署了《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张继武、雷新刚、赵达关于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公司拟以银行贷款及自有资金20,188万元受让米健信息49%的股权。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米健信息100%股权。 |
| 51 |
2016-12-08 |
停止实施 |
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雷新刚 |
543.84 |
CNY |
1.32 |
根据《购买资产协议》,米健信息49%股权交易价格初步确定为20,188万元。其中:80%由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股份对价为16,150.40万元;20%由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现金对价为4,037.60万元。 |
| 52 |
2016-12-08 |
停止实施 |
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雷新刚 |
2175.36 |
CNY |
5.28 |
根据《购买资产协议》,米健信息49%股权交易价格初步确定为20,188万元。其中:80%由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股份对价为16,150.40万元;20%由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现金对价为4,037.60万元。 |
| 53 |
2016-12-08 |
停止实施 |
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张继武 |
12887.36 |
CNY |
31.28 |
根据《购买资产协议》,米健信息49%股权交易价格初步确定为20,188万元。其中:80%由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股份对价为16,150.40万元;20%由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现金对价为4,037.60万元。 |
| 54 |
2016-12-08 |
停止实施 |
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赵达 |
1087.68 |
CNY |
2.64 |
根据《购买资产协议》,米健信息49%股权交易价格初步确定为20,188万元。其中:80%由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股份对价为16,150.40万元;20%由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现金对价为4,037.60万元。 |
| 55 |
2016-12-08 |
停止实施 |
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赵达 |
271.92 |
CNY |
0.66 |
根据《购买资产协议》,米健信息49%股权交易价格初步确定为20,188万元。其中:80%由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股份对价为16,150.40万元;20%由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现金对价为4,037.60万元。 |
| 56 |
2016-12-08 |
实施中 |
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雷新刚 |
2719.2 |
CNY |
6.6 |
2016年12月8日,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沈阳签署了《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张继武、雷新刚、赵达关于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公司拟以银行贷款及自有资金20,188万元受让米健信息49%的股权。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米健信息100%股权。 |
| 57 |
2016-12-08 |
停止实施 |
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张继武 |
3221.84 |
CNY |
7.82 |
根据《购买资产协议》,米健信息49%股权交易价格初步确定为20,188万元。其中:80%由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股份对价为16,150.40万元;20%由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现金对价为4,037.60万元。 |
| 58 |
2016-12-08 |
实施中 |
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赵达 |
1359.6 |
CNY |
3.3 |
2016年12月8日,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沈阳签署了《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张继武、雷新刚、赵达关于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公司拟以银行贷款及自有资金20,188万元受让米健信息49%的股权。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米健信息100%股权。 |
| 59 |
2016-11-11 |
实施中 |
上海麦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许文科 |
—— |
—— |
—— |
—— |
2016年11月8日,产业基金与自然人唐建锋、谢吉、许文科、晏润明合资成立上海麦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产业基金持有目标公司42.4%的股权。 |
| 60 |
2016-11-11 |
实施中 |
上海麦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谢吉 |
—— |
—— |
—— |
—— |
2016年11月8日,产业基金与自然人唐建锋、谢吉、许文科、晏润明合资成立上海麦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产业基金持有目标公司42.4%的股权。 |
| 61 |
2016-11-11 |
实施中 |
上海麦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唐建锋 |
—— |
—— |
—— |
—— |
2016年11月8日,产业基金与自然人唐建锋、谢吉、许文科、晏润明合资成立上海麦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产业基金持有目标公司42.4%的股权。 |
| 62 |
2016-11-11 |
实施中 |
上海麦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晏润明 |
—— |
—— |
—— |
—— |
2016年11月8日,产业基金与自然人唐建锋、谢吉、许文科、晏润明合资成立上海麦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产业基金持有目标公司42.4%的股权。 |
| 63 |
2016-11-11 |
实施中 |
上海麦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沈阳荣科融拓健康数据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 |
2016年11月8日,产业基金与自然人唐建锋、谢吉、许文科、晏润明合资成立上海麦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产业基金持有目标公司42.4%的股权。 |
| 64 |
2016-06-09 |
实施完成 |
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雷新刚 |
825.000825 |
CNY |
—— |
2015年9月23日,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健信息”)签署了《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张继武、雷新刚、赵达及上海建信康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12,750万元受让米健信息51%的股权。此次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持有米健信息51%股权。 |
| 65 |
2016-06-09 |
实施完成 |
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赵达 |
825.000825 |
CNY |
—— |
2015年9月23日,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健信息”)签署了《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张继武、雷新刚、赵达及上海建信康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12,750万元受让米健信息51%的股权。此次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持有米健信息51%股权。 |
| 66 |
2016-06-09 |
实施完成 |
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张继武 |
2600.01485 |
CNY |
—— |
2015年9月23日,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健信息”)签署了《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张继武、雷新刚、赵达及上海建信康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12,750万元受让米健信息51%的股权。此次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持有米健信息51%股权。 |
| 67 |
2016-06-09 |
实施完成 |
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建信康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499.9835 |
CNY |
34 |
2015年9月23日,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健信息”)签署了《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张继武、雷新刚、赵达及上海建信康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12,750万元受让米健信息51%的股权。此次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持有米健信息5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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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4 |
董事会预案 |
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7甲3号面积为19,300平方米的一宗工业用地及其地上建筑物7,626.45平方米 |
医药制造业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一天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2809 |
CN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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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提升公司整体运营环境和外部形象,促进人才培养与引进,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715.74万元(截至2014年8月31日超募资金专户余额)及自有资金共计2,809万元购置位于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7甲3号面积为19,300平方米的一宗工业用地及其地上建筑物7,626.45平方米,作为公司研发、办公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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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5 |
董事会预案 |
享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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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杨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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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享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50.87%股权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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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5 |
董事会预案 |
享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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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胡耀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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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享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50.87%股权股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