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018-08-03 |
实施中 |
深圳市方直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方直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深圳市方直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1000 |
CNY |
—— |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直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
| 2 |
2017-11-24 |
实施中 |
深圳博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 |
深圳嘉道方直教育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深圳博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CNY |
—— |
近日,嘉道方直与深圳华博创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贵华、深圳双向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博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博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宾奔飞、吕刚文、王锐签署了《关于深圳博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嘉道方直以增资的方式投资总计2000万元取得本次增资后目标公司基于完全摊薄基础共计25%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博为教育及其股东均不构成公司关联方,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3 |
2017-07-06 |
实施完成 |
深圳嘉道方直教育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深圳嘉道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100 |
CNY |
—— |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2,000万元,与深圳嘉道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嘉道功程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共同发起设立嘉道方直教育产业投资基金(暂定名)。该基金认缴出资总规模为人民币30,100万元。 |
| 4 |
2017-07-06 |
实施完成 |
深圳嘉道方直教育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深圳嘉道功程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
18000 |
CNY |
—— |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2,000万元,与深圳嘉道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嘉道功程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共同发起设立嘉道方直教育产业投资基金(暂定名)。该基金认缴出资总规模为人民币30,100万元。 |
| 5 |
2017-07-06 |
实施完成 |
深圳嘉道方直教育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12000 |
CNY |
—— |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2,000万元,与深圳嘉道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嘉道功程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共同发起设立嘉道方直教育产业投资基金(暂定名)。该基金认缴出资总规模为人民币30,100万元。 |
| 6 |
2017-01-18 |
实施中 |
北京千锋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樟树市雨青木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樟树市飞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樟树市锦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5.3763 |
CNY |
5 |
2017年01月18日,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千锋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股东樟树市雨青木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樟树市飞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樟树市锦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深圳市签署了《关于北京千锋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自有资金通过向标的公司增资和受让标的公司原股东部分老股相结合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12%的出资比例,合计出资人民币10,146.7890万元,其中:(1)公司拟以人民币6,096.7890万元认缴标的公司新增的7.5269万元注册资本,差额6,089.262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7.5269万元,公司增资额占增资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7%;(2)标的公司现股东以人民币4,050.0000万元的价格向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5.3763万元出资额,占增资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5%。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标的公司12%的股权。 |
| 7 |
2017-01-18 |
实施中 |
北京千锋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千锋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
6096.789 |
CNY |
—— |
2017年01月18日,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千锋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股东樟树市雨青木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樟树市飞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樟树市锦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深圳市签署了《关于北京千锋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自有资金通过向标的公司增资和受让标的公司原股东部分老股相结合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12%的出资比例,合计出资人民币10,146.7890万元,其中:(1)公司拟以人民币6,096.7890万元认缴标的公司新增的7.5269万元注册资本,差额6,089.262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7.5269万元,公司增资额占增资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7%;(2)标的公司现股东以人民币4,050.0000万元的价格向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5.3763万元出资额,占增资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5%。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标的公司12%的股权。 |
| 8 |
2016-03-10 |
董事会预案 |
深圳罗湖蓝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罗湖蓝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00 |
CNY |
10 |
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大写)人民币伍千万元(¥50,000,000.00元)入股深圳罗湖蓝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亿元),持有10%股份,并按所持有股份比例分享投资收益 |
| 9 |
2013-07-08 |
股东大会通过 |
创新大厦4000平方米左右办公用房 |
—— |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大沙河创新走廊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7600 |
CNY |
—— |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推进公司整体战略的顺利实施,提升公司整体运营环境和外部形象,公司经慎重研究,拟使用不超过7,600万元的超募资金,认购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工业区内、宗地编号为04-05-17地块的更新改造主体资格-创新大厦4,000平方米左右办公用房。根据《创新大厦临时购房合同》约定,公司购买办公用房的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左右,具体以甲方根据获批的建筑设计调整情况所划分的出售单元的面积为准。暂定我司支付购房款(含税费)总额约为人民币柒仟陆佰万元,双方应按深圳市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确定本房产的实际建筑面积,重新计算购房款,退还或补足应支付的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