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芝药业(300086)

公司并购事件(康芝药业)

序号 最新公告日期 最新进度 标的公司名称 标的所属行业 买方名称 卖方名称 交易金额(万元) 交易币种 股权转让比例(%) 交易简介
1 2018-07-25 董事会预案 中山爱护日用品有限公司 —— 中山爱护日用品有限公司 中山爱护日用品有限公司 35000 CNY 100 本次交易为公司现金方式收购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中山爱护100%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5000万元。
2 2018-06-22 实施完成 广州瑞瓴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广州瑞瓴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瑞瓴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5750.13 CNY 49.02 为了抓住未来市场机遇,公司在立足于主营业务的同时,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对有潜在价值的医疗机构展开收购,经审慎尽职调查,2018年5月28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关于公司收购广州瑞瓴100%股权以间接持有九洲医院51%股权及和万家51%股权之附条件生效股权转让协议》。2018年6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广州瑞瓴100%股权以间接持有九洲医院51%股权及和万家医院51%股权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同意公司使用现金3.213亿元收购广州瑞瓴100%股权以间接持有九洲医院51%股权及和万家妇产医院51%股权,同时批准公司管理层与广州瑞瓴股东等相关交易方签订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办理相关手续。
3 2018-06-22 实施完成 广州瑞瓴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广州瑞瓴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瑞瓴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6379.87 CNY 50.98 为了抓住未来市场机遇,公司在立足于主营业务的同时,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对有潜在价值的医疗机构展开收购,经审慎尽职调查,2018年5月28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关于公司收购广州瑞瓴100%股权以间接持有九洲医院51%股权及和万家51%股权之附条件生效股权转让协议》。2018年6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广州瑞瓴100%股权以间接持有九洲医院51%股权及和万家医院51%股权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同意公司使用现金3.213亿元收购广州瑞瓴100%股权以间接持有九洲医院51%股权及和万家妇产医院51%股权,同时批准公司管理层与广州瑞瓴股东等相关交易方签订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办理相关手续。
4 2018-03-27 董事会预案 云南九洲医院有限公司,昆明和万家妇产医院有限公司 —— 云南九洲医院有限公司,昆明和万家妇产医院有限公司 云南九洲医院有限公司,昆明和万家妇产医院有限公司 2000 CNY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标的资产之一为云南九洲医院有限公司及昆明和万家妇产医院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控股权,有关各方已签订投资合作框架协议,正式协议尚未签署,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均在积极推进该事项。为进一步加快公司本次股权收购进程,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收购云南九洲医院有限公司及昆明和万家妇产医院有限公司相关权益之诚意金协议>(以下简称“诚意金协议”)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向协议指定接收诚意金的账户“云南九洲医院有限公司”支付诚意金人民币2000万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
5 2018-03-13 董事会预案 坐落于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总面积为39912.50平方米(合计59.87亩)的宗地 —— 坐落于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总面积为39912.50平方米(合计59.87亩)的宗地 坐落于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总面积为39912.50平方米(合计59.87亩)的宗地 579 CNY —— 目前,祥云药业河北分公司已以人民币579.00万元的价格,通过招拍挂方式购买坐落于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总面积为39912.50平方米(合计59.87亩)的宗地,用于以上项目祥云药业河北分公司建厂所需。祥云药业河北分公司已与沧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续将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并相应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6 2017-12-28 实施完成 珠海高鹄鑫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CNY 100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芝药业”)拟投资10,000万元与达孜天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孜天枢”)共同设立“珠海高鹄鑫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注册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目的在于公司布局投资于儿童大健康等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新的业务增长点,为公司业务横向拓展和纵向延伸,以及未来整体布局储备更多并购标的,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业务开拓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7 2017-12-28 实施完成 珠海高鹄鑫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CNY 100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芝药业”)拟投资10,000万元与达孜天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孜天枢”)共同设立“珠海高鹄鑫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注册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目的在于公司布局投资于儿童大健康等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新的业务增长点,为公司业务横向拓展和纵向延伸,以及未来整体布局储备更多并购标的,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业务开拓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8 2017-09-19 实施中 珠海高鹄鑫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CNY 100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芝药业”)拟投资10,000万元与达孜天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孜天枢”)共同设立“珠海高鹄鑫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注册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目的在于公司布局投资于儿童大健康等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新的业务增长点,为公司业务横向拓展和纵向延伸,以及未来整体布局储备更多并购标的,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业务开拓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9 2017-08-02 实施中 12套写字楼房屋 ——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海粤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4500 CNY ——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广州海粤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位于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第25层2501至2511房、第25层2521房合计建筑面积为1,914.98平方米的12套写字楼房屋,购买房产金额预计42,891,722.04元,此外,过户费以及后续房屋装修费用预计2,000,000元,上述两项合计投资金额不超过45,000,000元。
10 2017-04-20 实施完成 西藏康芝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服务业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3000 CNY ——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芝药业”)拟使用3000万元资金成立全资子公司西藏康芝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11 2016-12-05 实施完成 中山宏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宏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4986.64 CNY —— 公司在该股权收购完成后继续使用“对广东生产基地项目进行追加8000万元人民币超募资金投入”中的余额4986.64万元人民币增资中山宏氏,该资金将用于广东生产基地项目子项目中山宏氏建设项目的建设,同意设立该超募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本次超募资金使用的四方监管协议,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该项目建设的各项事宜。
12 2016-12-05 实施完成 中山宏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宏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013.36 CNY 100 公司拟与广东宏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宏氏”或“甲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使用“对广东生产基地项目进行追加8000万元人民币超募资金投入”中的3013.36万元收购中山宏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13 2015-12-25 董事会预案 北京恒卓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恒卓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1500 CNY —— 根据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康芝药业”或“丙方”)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与王阳、王冬、北京普悦声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北京熙悦诚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北京恒卓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书》(以下简称“该协议书”),公司拟以总额人民币3,750万元分二期增资的方式投资于北京恒卓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卓科技”或“甲方”)。首期增资:该协议第2.1条投资前提条件满足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将投资人民币2,250万元于恒卓科技,首期增资款中的22.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2,227.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期投资后,公司将合计持有恒卓科技9.783%的股权;第二期增资:在该协议书3.1.2确定的条件全部成就后且公司书面确认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将投资人民币1,500万元于恒卓科技,第二期增资款中的1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1,48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第二期投资后,公司将合计持有恒卓科技15%的股权。
14 2015-12-25 董事会预案 北京恒卓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恒卓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2250 CNY —— 根据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康芝药业”或“丙方”)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与王阳、王冬、北京普悦声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北京熙悦诚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北京恒卓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书》(以下简称“该协议书”),公司拟以总额人民币3,750万元分二期增资的方式投资于北京恒卓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卓科技”或“甲方”)。首期增资:该协议第2.1条投资前提条件满足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将投资人民币2,250万元于恒卓科技,首期增资款中的22.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2,227.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期投资后,公司将合计持有恒卓科技9.783%的股权;第二期增资:在该协议书3.1.2确定的条件全部成就后且公司书面确认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将投资人民币1,500万元于恒卓科技,第二期增资款中的1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1,48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第二期投资后,公司将合计持有恒卓科技15%的股权。
15 2015-09-22 实施完成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陈燕娟 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 10280.3 CNY 3.72 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氏投资”)与境内自然人陈燕娟、李凤琼于 2015 年 8 月 27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宏氏投资以协议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康芝药业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23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7.43%。标的股份的交易价格经本协议双方协商同意确定,拟转让股份的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22元,股份转让总价款共计人民币20560.6万元。本次协议转让款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其中宏氏投资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1115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权比例3.72%)转让给陈燕娟;宏氏投资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1115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权比例3.72%)转让给李凤琼。
16 2015-09-22 实施完成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李凤琼 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 10280.3 CNY 3.72 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氏投资”)与境内自然人陈燕娟、李凤琼于 2015 年 8 月 27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宏氏投资以协议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康芝药业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23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7.43%。标的股份的交易价格经本协议双方协商同意确定,拟转让股份的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22元,股份转让总价款共计人民币20560.6万元。本次协议转让款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其中宏氏投资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1115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权比例3.72%)转让给陈燕娟;宏氏投资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1115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权比例3.72%)转让给李凤琼。
17 2015-09-02 签署协议 编号为W15-15-0113 地块 —— 广东康大制药有限公司 中山市国土资源局 2915.2 CNY ——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康大制药有限公司参与竞拍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编号为W15-15-0113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2015年8月27日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交易成交确认书》,根据该确认书的要求,康大制药已于2015年8月31日与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康大制药以人民币29,152,000元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18 2015-08-25 实施完成 一项“治疗病毒疾病的成分和方法”专利技术 ——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科学院上海巴斯德研究所 1800 CNY —— 2015年1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一项治疗“手足口病”专利技术并继续研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800万元用于购买中国科学院上海巴斯德研究所一项“治疗病毒疾病的成分和方法”专利技术的全球专利申请权、专利所有权,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用于该项目的后续研究开发。截止本报告期末本项目合计使用超募资金1800万元。
19 2015-06-23 达成意向 湖南宏雅基因技术有限公司 专业技术服务业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宏雅基因技术有限公司 4500 CNY 15 2015年6月23日,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或“康芝药业”)与湖南宏雅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宏雅基因”或“丙方”)以及湖南宏雅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全部股东:长沙宏雅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一”),冀玮(以下简称“乙方二”)共同签署了《关于康芝药业向湖南宏雅基因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附条件生效的合作框架协议》,由于经营发展的需要,丙方希望引进新的投资者以扩大资本规模,促进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甲方愿意投资参股丙方。甲方同意对丙方进行增资,甲方拟出资4500万元占丙方增资完成后15%的股权。
20 2014-12-26 董事会预案 先烈中路65号六楼 —— 中山爱护日用品有限公司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119.716564 CNY ——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公司拥有的闲置资产(房产)转让给公司关联法人中山爱护日用品有限公司,,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1,197,165.64元
21 2014-11-03 实施完成 广东元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医药制造业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盈康药业有限公司,黄庆程,林镇武,普宁市慎丰投资有限公司,陈元坚 3841 CNY 100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3,841 万元收购广东元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22 2014-08-19 董事会预案 康芝营销闲置房产 —— 陈惠贞 海南康芝药品营销有限公司 885.1 CNY ——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海南康芝药品营销有限公司拥有的闲置资产(房产)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洪江游之母亲陈惠贞女士。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8,851,000.00元。该转让价款不含税费。
23 2014-04-15 实施完成 广东康大药品营销有限公司 批发和零售业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憧越药业有限公司原股东 230 CNY 100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将230万元收购广东憧越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
24 2014-04-15 实施完成 海南天际食品营销有限公司 —— 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3000 CNY 100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将所持有海南天际食品营销有限公司的100%股权以人民币3000万元转让给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投资。
25 2013-10-26 实施完成 位于海南省海口市保税区乙号路老厂区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及设备等资产 —— 海南文昌天际食品有限公司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871.94 CNY —— 公司拟将公司拥有的位于海南省海口市保税区乙号路老厂区房地产及设备等资产出售给天际食品。由于公司拟将天际食品母公司天际营销的100%股权出售给公司控股股东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天际食品也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宏氏投资名下资产,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拟向天际食品出售资产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26 2013-04-08 实施完成 1类新药“注射用头孢他啶他唑巴坦钠(3:1)”技术 ——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国瑞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7300 CNY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300万元独家受让1类新药“注射用头孢他啶他唑巴坦钠(3:1)”技术及使用超募资金500万元用于本产品的后续生产所需资金投入(其中50万元用于本项目的车间改造,50万元用于本项目增加设备投入,400万元用于购买本产品原辅料),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出让方签订新药技术转让合同书。
27 2013-03-26 实施完成 商标注册证第4669812号等7个注册商标,商标注册证第5014130号等3个注册商标 ——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洪江游,洪丽萍 —— —— ——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洪江游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商标注册证第4669812号等7个注册商标无偿转让给公司。公司董事、副总裁洪丽萍女士拟将其持有的商标注册证第5014130号等3个注册商标无偿转让给公司。公司同意按拟定《注册商标转让合同》无偿受让洪江游先生、洪丽萍女士持有的以上商标。
28 2011-11-25 实施完成 河北天合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张建民 2800 CNY 100 为了能尽快顺利完成河北天合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尽早实现天合制药的正常经营,降低并购实施风险,提高超募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收益,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河北天合制药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已使用超募资金付给天合制药的竞得款项人民币2100万元及已为天合制药的对外债务所偿付的人民币700万元共计人民币2800万元为对价款受让张建民持有的天合制药100%的股权,并不再向张建民支付任何费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订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书。 公司与天合制药原股东张建民于2011年11月20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29 2011-07-14 实施完成 维康医药集团沈阳延风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维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刘岚 16000 CNY 100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6000万元对价收购维康医药集团沈阳延风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维康医药集团沈阳延风制药有限公司股东:维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0%;刘岚持股10%。 公司与维康医药集团沈阳延风制药有限公司原股东维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刘岚于2011年6月30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2011年7月13日,公司接到维康医药集团沈阳延风制药有限公司的通知,关于维康医药集团沈阳延风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已办理完毕,并取得了由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