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宇达(002829)

公司并购事件(星网宇达)

序号 最新公告日期 最新进度 标的公司名称 标的所属行业 买方名称 卖方名称 交易金额(万元) 交易币种 股权转让比例(%) 交易简介
1 2018-05-22 实施中 武汉雷可达科技有限公司 —— 武汉雷可达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雷可达科技有限公司 490 CNY ——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宇达”或“公司”)于2018年5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武汉雷可达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武汉雷可达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以下简称“雷可达”)。公司及原有自然人股东拟共同向雷可达增资,增资认缴价格为每1元新增注册资本1元。星网宇达本次出资490万元,原有自然人股东苑凤雨先生本次出资96万元、王洪军先生本次出资32万元、郑志成先生本次出资32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雷可达的注册资本由2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850万元人民币。
2 2018-05-22 实施中 武汉雷可达科技有限公司 —— 武汉雷可达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雷可达科技有限公司 96 CNY ——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宇达”或“公司”)于2018年5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武汉雷可达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武汉雷可达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以下简称“雷可达”)。公司及原有自然人股东拟共同向雷可达增资,增资认缴价格为每1元新增注册资本1元。星网宇达本次出资490万元,原有自然人股东苑凤雨先生本次出资96万元、王洪军先生本次出资32万元、郑志成先生本次出资32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雷可达的注册资本由2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850万元人民币。
3 2018-05-22 实施中 武汉雷可达科技有限公司 —— 武汉雷可达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雷可达科技有限公司 32 CNY ——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宇达”或“公司”)于2018年5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武汉雷可达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武汉雷可达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以下简称“雷可达”)。公司及原有自然人股东拟共同向雷可达增资,增资认缴价格为每1元新增注册资本1元。星网宇达本次出资490万元,原有自然人股东苑凤雨先生本次出资96万元、王洪军先生本次出资32万元、郑志成先生本次出资32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雷可达的注册资本由2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850万元人民币。
4 2018-05-22 实施中 武汉雷可达科技有限公司 —— 武汉雷可达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雷可达科技有限公司 32 CNY ——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宇达”或“公司”)于2018年5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武汉雷可达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武汉雷可达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以下简称“雷可达”)。公司及原有自然人股东拟共同向雷可达增资,增资认缴价格为每1元新增注册资本1元。星网宇达本次出资490万元,原有自然人股东苑凤雨先生本次出资96万元、王洪军先生本次出资32万元、郑志成先生本次出资32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雷可达的注册资本由2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850万元人民币。
5 2018-02-10 实施中 北京星网船电科技有限公司 专业技术服务业 北京星网船电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星网船电科技有限公司 26460 CNY 45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北京星网船电科技有限公司45%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6 2018-01-31 实施完成 北京星华智联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北京星华智联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北京星华智联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5000 CNY —— 1、2017年10月20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2017年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第三批拟合作机构的公示通知”(网址:http://www.bjeit.gov.cn/jxdt/tzgg/261617.htm),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作为基石投资人,共同发起设立的“北京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发展基金(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成功入选公示名单。2、2017年12月7日,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北京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发展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基石投资人发起设立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发展基金,基金规模10.1亿,其中星网宇达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2.6亿。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4、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2018-01-31 实施完成 北京星华智联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北京星华智联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北京星华智联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5000 CNY —— 1、2017年10月20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2017年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第三批拟合作机构的公示通知”(网址:http://www.bjeit.gov.cn/jxdt/tzgg/261617.htm),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作为基石投资人,共同发起设立的“北京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发展基金(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成功入选公示名单。2、2017年12月7日,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北京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发展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基石投资人发起设立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发展基金,基金规模10.1亿,其中星网宇达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2.6亿。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4、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2018-01-31 实施完成 北京星华智联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北京星华智联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北京星华智联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3000 CNY —— 1、2017年10月20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2017年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第三批拟合作机构的公示通知”(网址:http://www.bjeit.gov.cn/jxdt/tzgg/261617.htm),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作为基石投资人,共同发起设立的“北京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发展基金(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成功入选公示名单。2、2017年12月7日,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北京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发展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基石投资人发起设立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发展基金,基金规模10.1亿,其中星网宇达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2.6亿。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4、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 2018-01-31 实施完成 北京星华智联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北京星华智联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北京星华智联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2990 CNY —— 1、2017年10月20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2017年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第三批拟合作机构的公示通知”(网址:http://www.bjeit.gov.cn/jxdt/tzgg/261617.htm),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作为基石投资人,共同发起设立的“北京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发展基金(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成功入选公示名单。2、2017年12月7日,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北京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发展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基石投资人发起设立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发展基金,基金规模10.1亿,其中星网宇达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2.6亿。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4、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 2018-01-31 实施完成 北京星华智联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北京星华智联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北京星华智联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6000 CNY —— 1、2017年10月20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2017年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第三批拟合作机构的公示通知”(网址:http://www.bjeit.gov.cn/jxdt/tzgg/261617.htm),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作为基石投资人,共同发起设立的“北京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发展基金(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成功入选公示名单。2、2017年12月7日,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北京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发展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基石投资人发起设立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发展基金,基金规模10.1亿,其中星网宇达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2.6亿。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4、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 2018-01-31 实施完成 北京星华智联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北京星华智联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北京星华智联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010 CNY —— 1、2017年10月20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2017年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第三批拟合作机构的公示通知”(网址:http://www.bjeit.gov.cn/jxdt/tzgg/261617.htm),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作为基石投资人,共同发起设立的“北京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发展基金(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成功入选公示名单。2、2017年12月7日,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北京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发展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基石投资人发起设立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发展基金,基金规模10.1亿,其中星网宇达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2.6亿。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4、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 2018-01-31 实施完成 北京星华智联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北京星华智联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北京星华智联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8000 CNY —— 1、2017年10月20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2017年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第三批拟合作机构的公示通知”(网址:http://www.bjeit.gov.cn/jxdt/tzgg/261617.htm),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作为基石投资人,共同发起设立的“北京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发展基金(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成功入选公示名单。2、2017年12月7日,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北京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发展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基石投资人发起设立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发展基金,基金规模10.1亿,其中星网宇达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2.6亿。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4、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 2018-01-26 实施中 北京尖翼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平台 —— 450 CNY —— 公司和持股平台共同向尖翼科技增资2,000万元,每1元新增注册资本的认缴价格为1元,星网宇达本次出资1,550万元,持股平台本次出资450万元,尖翼科技的自然人股东张仲毅先生自愿放弃本次同比例增资的权利。本次增资完成后尖翼科技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3,000万元人民币
14 2018-01-26 实施中 北京尖翼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尖翼科技有限公司 1550 CNY —— 公司和持股平台共同向尖翼科技增资2,000万元,每1元新增注册资本的认缴价格为1元,星网宇达本次出资1,550万元,持股平台本次出资450万元,尖翼科技的自然人股东张仲毅先生自愿放弃本次同比例增资的权利。本次增资完成后尖翼科技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3,000万元人民币
15 2018-01-26 实施中 北京尖翼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平台 —— 450 CNY —— 公司和持股平台共同向尖翼科技增资2,000万元,每1元新增注册资本的认缴价格为1元,星网宇达本次出资1,550万元,持股平台本次出资450万元,尖翼科技的自然人股东张仲毅先生自愿放弃本次同比例增资的权利。本次增资完成后尖翼科技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3,000万元人民币
16 2018-01-26 实施中 北京尖翼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尖翼科技有限公司 1550 CNY —— 公司和持股平台共同向尖翼科技增资2,000万元,每1元新增注册资本的认缴价格为1元,星网宇达本次出资1,550万元,持股平台本次出资450万元,尖翼科技的自然人股东张仲毅先生自愿放弃本次同比例增资的权利。本次增资完成后尖翼科技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3,000万元人民币
17 2017-12-27 实施中 北京凌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刘言 —— 250 CNY 25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网宇达”)于2017年12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与自然人刘言、王伟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凌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凌微光电”),主要从事:惯性器件、惯性导航设备、定位定向设备、惯性基组合导航系统、惯性测量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的研究开发;光学及光电系统、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及本企业经营所需的原辅材料、备品备件、零配件、配套产品的销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凌微光电拟定注册资本1000万元,星网宇达认缴出资700万元,占注册资本70%;刘言认缴出资250万元,占注册资本25%;王伟认缴出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5%。设立完成后,凌微光电成为星网宇达之控股子公司。
18 2017-12-27 实施中 北京凌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00 CNY 70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网宇达”)于2017年12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与自然人刘言、王伟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凌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凌微光电”),主要从事:惯性器件、惯性导航设备、定位定向设备、惯性基组合导航系统、惯性测量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的研究开发;光学及光电系统、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及本企业经营所需的原辅材料、备品备件、零配件、配套产品的销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凌微光电拟定注册资本1000万元,星网宇达认缴出资700万元,占注册资本70%;刘言认缴出资250万元,占注册资本25%;王伟认缴出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5%。设立完成后,凌微光电成为星网宇达之控股子公司。
19 2017-12-27 实施中 北京凌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王伟 —— 50 CNY 5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网宇达”)于2017年12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与自然人刘言、王伟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凌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凌微光电”),主要从事:惯性器件、惯性导航设备、定位定向设备、惯性基组合导航系统、惯性测量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的研究开发;光学及光电系统、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及本企业经营所需的原辅材料、备品备件、零配件、配套产品的销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凌微光电拟定注册资本1000万元,星网宇达认缴出资700万元,占注册资本70%;刘言认缴出资250万元,占注册资本25%;王伟认缴出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5%。设立完成后,凌微光电成为星网宇达之控股子公司。
20 2017-12-27 实施中 北京凌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00 CNY 70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网宇达”)于2017年12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与自然人刘言、王伟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凌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凌微光电”),主要从事:惯性器件、惯性导航设备、定位定向设备、惯性基组合导航系统、惯性测量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的研究开发;光学及光电系统、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及本企业经营所需的原辅材料、备品备件、零配件、配套产品的销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凌微光电拟定注册资本1000万元,星网宇达认缴出资700万元,占注册资本70%;刘言认缴出资250万元,占注册资本25%;王伟认缴出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5%。设立完成后,凌微光电成为星网宇达之控股子公司。
21 2017-12-27 实施中 北京凌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刘言 —— 250 CNY 25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网宇达”)于2017年12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与自然人刘言、王伟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凌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凌微光电”),主要从事:惯性器件、惯性导航设备、定位定向设备、惯性基组合导航系统、惯性测量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的研究开发;光学及光电系统、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及本企业经营所需的原辅材料、备品备件、零配件、配套产品的销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凌微光电拟定注册资本1000万元,星网宇达认缴出资700万元,占注册资本70%;刘言认缴出资250万元,占注册资本25%;王伟认缴出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5%。设立完成后,凌微光电成为星网宇达之控股子公司。
22 2017-12-27 实施中 北京凌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王伟 —— 50 CNY 5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网宇达”)于2017年12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与自然人刘言、王伟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凌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凌微光电”),主要从事:惯性器件、惯性导航设备、定位定向设备、惯性基组合导航系统、惯性测量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的研究开发;光学及光电系统、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及本企业经营所需的原辅材料、备品备件、零配件、配套产品的销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凌微光电拟定注册资本1000万元,星网宇达认缴出资700万元,占注册资本70%;刘言认缴出资250万元,占注册资本25%;王伟认缴出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5%。设立完成后,凌微光电成为星网宇达之控股子公司。
23 2017-12-26 股东大会通过 北京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发展基金 ——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1、2017年10月20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2017年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第三批拟合作机构的公示通知”(网址:http://www.bjeit.gov.cn/jxdt/tzgg/261617.htm),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作为基石投资人,共同发起设立的“北京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发展基金(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成功入选公示名单。2、2017年12月7日,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北京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发展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基石投资人发起设立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发展基金,基金规模10.1亿,其中星网宇达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2.6亿。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4、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4 2017-12-26 股东大会通过 北京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发展基金 ——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1、2017年10月20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2017年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第三批拟合作机构的公示通知”(网址:http://www.bjeit.gov.cn/jxdt/tzgg/261617.htm),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作为基石投资人,共同发起设立的“北京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发展基金(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成功入选公示名单。2、2017年12月7日,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北京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发展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基石投资人发起设立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发展基金,基金规模10.1亿,其中星网宇达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2.6亿。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4、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5 2017-12-26 股东大会通过 北京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发展基金 —— 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 —— 1、2017年10月20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2017年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第三批拟合作机构的公示通知”(网址:http://www.bjeit.gov.cn/jxdt/tzgg/261617.htm),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作为基石投资人,共同发起设立的“北京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发展基金(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成功入选公示名单。2、2017年12月7日,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北京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发展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基石投资人发起设立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发展基金,基金规模10.1亿,其中星网宇达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2.6亿。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4、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6 2017-12-26 股东大会通过 北京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发展基金 —— 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 —— 1、2017年10月20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2017年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第三批拟合作机构的公示通知”(网址:http://www.bjeit.gov.cn/jxdt/tzgg/261617.htm),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作为基石投资人,共同发起设立的“北京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发展基金(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成功入选公示名单。2、2017年12月7日,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北京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发展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基石投资人发起设立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发展基金,基金规模10.1亿,其中星网宇达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2.6亿。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4、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7 2017-12-08 董事会预案 北京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发展基金 —— 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 —— 1、2017年10月20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2017年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第三批拟合作机构的公示通知”(网址:http://www.bjeit.gov.cn/jxdt/tzgg/261617.htm),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作为基石投资人,共同发起设立的“北京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发展基金(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成功入选公示名单。2、2017年12月7日,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北京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发展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基石投资人发起设立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发展基金,基金规模10.1亿,其中星网宇达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2.6亿。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4、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8 2017-12-08 董事会预案 北京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发展基金 ——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1、2017年10月20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2017年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第三批拟合作机构的公示通知”(网址:http://www.bjeit.gov.cn/jxdt/tzgg/261617.htm),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作为基石投资人,共同发起设立的“北京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发展基金(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成功入选公示名单。2、2017年12月7日,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北京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发展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基石投资人发起设立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发展基金,基金规模10.1亿,其中星网宇达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2.6亿。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4、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9 2017-09-28 实施完成 北京明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专业技术服务业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李秀岩 32340 CNY 55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32,340万元,收购李秀岩所持有的北京明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860万股,占明航科技总股本55%。
30 2017-09-07 实施中 北京星网精仪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专业技术服务业 何孔和 —— 400 CNY 40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与自然人何孔和、李朝日共同出资设立北京星网精仪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星网精仪拟定注册资本1000万元,星网宇达认缴出资510万元,占注册资本51%;何孔和认缴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40%;李朝日认缴出资90万元,占注册资本9%。
31 2017-09-07 实施中 北京星网精仪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专业技术服务业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10 CNY 51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与自然人何孔和、李朝日共同出资设立北京星网精仪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星网精仪拟定注册资本1000万元,星网宇达认缴出资510万元,占注册资本51%;何孔和认缴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40%;李朝日认缴出资90万元,占注册资本9%。
32 2017-09-07 实施中 北京星网精仪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专业技术服务业 李朝日 —— 90 CNY 9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与自然人何孔和、李朝日共同出资设立北京星网精仪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星网精仪拟定注册资本1000万元,星网宇达认缴出资510万元,占注册资本51%;何孔和认缴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40%;李朝日认缴出资90万元,占注册资本9%。
33 2017-07-06 实施完成 北京凯盾环宇科技有限公司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凯盾环宇科技有限公司 4116 CNY —— 1、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网宇达”)于2017年6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购北京凯盾环宇科技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北京凯盾环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盾环宇”)新增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凯盾环宇51.22%股权,凯盾环宇成为星网宇达控股子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发表了无疑义的独立董事意见。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凯盾环宇及其全体股东林华、贾斌、晁毅博签订了《北京凯盾环宇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2、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B50428号审计报告,截止2017年3月31日,凯盾环宇净资产(账面值)为1,846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公司拟以每股3.92元的价格向凯盾环宇增资4,116万元,认购凯盾环宇1,05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凯盾环宇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至人民币2050万元,公司持有凯盾环宇51.22%的股权,凯盾环宇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3、本次收购完成后,凯盾环宇公司董事会由5人组成,公司向凯盾环宇董事会委派3名董事。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本次收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的标的公司及其股东、董监高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及人员等方面不存在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情形。5、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收购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与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有关的协议和文件等。
34 2017-01-10 董事会预案 北京星网卫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专业技术服务业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星网卫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0700 CNY ——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1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北京星网卫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惯性导航与测控产品产业化项目”和“惯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星网卫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卫通”),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中2.07亿用于向星网卫通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其中实收资本1.80亿,27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星网卫通的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2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