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018-03-24 |
实施中 |
深圳市逸行智能驾驶科技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逸行智能驾驶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逸行智能驾驶科技有限公司 |
1750 |
CNY |
—— |
公司拟投资参股设立深圳市逸行智能驾驶科技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为准,下同),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 |
| 2 |
2018-03-24 |
实施中 |
深圳市逸行智能驾驶科技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逸行智能驾驶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逸行智能驾驶科技有限公司 |
1750 |
CNY |
—— |
公司拟投资参股设立深圳市逸行智能驾驶科技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为准,下同),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 |
| 3 |
2018-03-24 |
实施中 |
深圳市逸行智能驾驶科技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逸行智能驾驶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逸行智能驾驶科技有限公司 |
1500 |
CNY |
—— |
公司拟投资参股设立深圳市逸行智能驾驶科技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为准,下同),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 |
| 4 |
2017-10-18 |
实施完成 |
上海航盛实业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14250 |
CNY |
95 |
2017年8月11日,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索菱股份”或“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航盛实业有限公司95%股权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同意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向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航盛电子”)购买标的公司95%股权。2017年8月11日,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简称“鹏信评估”)对标的公司100%股权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17]第S066号)。经评估,以2017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100%股权评估值为人民币14,786.74万元,以此计算出航盛实业95%股权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4,047.40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航盛电子所持有的航盛实业95%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4,250.00万元。索菱股份已于2017年8月11日与航盛电子签订了《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资产购买协议》(简称“《资产购买协议》”),对本次交易的具体条款进行了详细的约定。 |
| 5 |
2017-04-14 |
实施完成 |
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王明青 |
2638.69 |
CNY |
20.8 |
本公司拟向涂必勤、黄飞明、谦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三旗通信100%股权;向邹鋆弢、魏翔、王明青、李魁皇、冯曼曼、秦东方、傅善平、方芳和张雪芬等9名自然人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英卡科技100%股权 |
| 6 |
2017-04-14 |
实施完成 |
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谦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5900 |
CNY |
10 |
本公司拟向涂必勤、黄飞明、谦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三旗通信100%股权;向邹鋆弢、魏翔、王明青、李魁皇、冯曼曼、秦东方、傅善平、方芳和张雪芬等9名自然人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英卡科技100%股权 |
| 7 |
2017-04-14 |
实施完成 |
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傅善平 |
507.44 |
CNY |
4 |
本公司拟向涂必勤、黄飞明、谦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三旗通信100%股权;向邹鋆弢、魏翔、王明青、李魁皇、冯曼曼、秦东方、傅善平、方芳和张雪芬等9名自然人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英卡科技100%股权 |
| 8 |
2017-04-14 |
实施完成 |
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涂必勤 |
38350 |
CNY |
65 |
本公司拟向涂必勤、黄飞明、谦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三旗通信100%股权;向邹鋆弢、魏翔、王明青、李魁皇、冯曼曼、秦东方、傅善平、方芳和张雪芬等9名自然人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英卡科技100%股权 |
| 9 |
2017-04-14 |
实施完成 |
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邹鋆弢 |
3856.54 |
CNY |
30.4 |
本公司拟向涂必勤、黄飞明、谦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三旗通信100%股权;向邹鋆弢、魏翔、王明青、李魁皇、冯曼曼、秦东方、傅善平、方芳和张雪芬等9名自然人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英卡科技100%股权 |
| 10 |
2017-04-14 |
实施完成 |
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黄飞明 |
14750 |
CNY |
25 |
本公司拟向涂必勤、黄飞明、谦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三旗通信100%股权;向邹鋆弢、魏翔、王明青、李魁皇、冯曼曼、秦东方、傅善平、方芳和张雪芬等9名自然人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英卡科技100%股权 |
| 11 |
2017-04-14 |
实施完成 |
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李魁皇 |
761.16 |
CNY |
6 |
本公司拟向涂必勤、黄飞明、谦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三旗通信100%股权;向邹鋆弢、魏翔、王明青、李魁皇、冯曼曼、秦东方、傅善平、方芳和张雪芬等9名自然人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英卡科技100%股权 |
| 12 |
2017-04-14 |
实施完成 |
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方芳 |
253.72 |
CNY |
2 |
本公司拟向涂必勤、黄飞明、谦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三旗通信100%股权;向邹鋆弢、魏翔、王明青、李魁皇、冯曼曼、秦东方、傅善平、方芳和张雪芬等9名自然人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英卡科技100%股权 |
| 13 |
2017-04-14 |
实施完成 |
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秦东方 |
608.93 |
CNY |
4.8 |
本公司拟向涂必勤、黄飞明、谦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三旗通信100%股权;向邹鋆弢、魏翔、王明青、李魁皇、冯曼曼、秦东方、傅善平、方芳和张雪芬等9名自然人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英卡科技100%股权 |
| 14 |
2017-04-14 |
实施完成 |
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魏翔 |
3044.64 |
CNY |
24 |
本公司拟向涂必勤、黄飞明、谦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三旗通信100%股权;向邹鋆弢、魏翔、王明青、李魁皇、冯曼曼、秦东方、傅善平、方芳和张雪芬等9名自然人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英卡科技100%股权 |
| 15 |
2017-04-14 |
实施完成 |
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冯曼曼 |
761.16 |
CNY |
6 |
本公司拟向涂必勤、黄飞明、谦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三旗通信100%股权;向邹鋆弢、魏翔、王明青、李魁皇、冯曼曼、秦东方、傅善平、方芳和张雪芬等9名自然人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英卡科技100%股权 |
| 16 |
2017-04-14 |
实施完成 |
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张雪芬 |
253.72 |
CNY |
2 |
本公司拟向涂必勤、黄飞明、谦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三旗通信100%股权;向邹鋆弢、魏翔、王明青、李魁皇、冯曼曼、秦东方、傅善平、方芳和张雪芬等9名自然人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英卡科技100%股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