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018-07-26 |
实施中 |
江西云锂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江西云锂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云锂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010 |
CNY |
—— |
2018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子公司江西云锂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江西云锂拟增发股份950万股,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人民币2,010万元认购江西云锂新增的600万股股份,其中增加江西云锂注册资本人民币600万元,超出公司认购新增注册资本的金额人民币1,410万元计入江西云锂的资本公积。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徐金富先生签署与本次增资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江西云锂25.22%的股权。 |
| 2 |
2018-07-26 |
实施中 |
国有土地使用权 |
—— |
国有土地使用权 |
国有土地使用权 |
—— |
—— |
—— |
2018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天赐拟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天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使用自筹资金参与溧阳市南渡镇五笪路北侧地块(地块编号:NO.2018-48)的土地使用权竞拍,并授权江苏天赐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人员签署土地竞拍过程中的相关法律文件。本次竞拍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3 |
2018-07-19 |
实施完成 |
江西攀森新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固定资产 |
—— |
江西攀森新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固定资产 |
江西攀森新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固定资产 |
40052.4773 |
CNY |
—— |
湖口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15日在湖口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f.taobao.com/0792/05)发布了拍卖公告,湖口县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7月16日10时至2018年7月17日10时(延时除外),公开拍卖江西攀森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攀森”)所有的固定资产,公司全资孙公司九江天祺氟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祺”)拟参与本次竞拍。 |
| 4 |
2018-07-19 |
实施完成 |
江西云锂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江西云锂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云锂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5360 |
CNY |
—— |
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360万元认购江西云锂新增的1,600万股股份,其中增加江西云锂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万元,超出公司认购新增注册资本的金额人民币3,760万元计入江西云锂的资本公积。 |
| 5 |
2018-07-17 |
实施完成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65741.24 |
CNY |
5.8793 |
2018年6月22日,万向创投与万向一二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向一二三”)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万向创投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19,97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8793%)转让给万向一二三。 |
| 6 |
2018-04-27 |
实施完成 |
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710 |
CNY |
2.9086 |
公司于2018年1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容汇锂业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协议转让所持有容汇锂业股份合计5,000万股,转让股份占容汇锂业股份比例合计12.2209%,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45,000万元,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尚持有容汇锂业股份20,000,002股,持股比例为4.8884%。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接到上海索邦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及唐以波两名受让方出具的函件,该两名受让方由于自身安排调整,向公司申请终止已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经公司2018年2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各方协商一致签署了《终止合同协议书》,公司终止向该两名受让方转让公司所持容汇锂业股份。为推进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将原计划转让给上海索邦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及唐以波两名受让方的股份分别转让给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两名受让方,其他受让方及交易事项不变。即,公司向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冠城泓华(平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工布江达县九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山南置立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协议转让公司所持有容汇锂业股份合计5,000万股,转让股份占容汇锂业股份比例合计12.2209%,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45,000万元。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尚持有容汇锂业股份20,000,002股,持股比例为4.8884%。 |
| 7 |
2018-04-27 |
实施完成 |
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5940 |
CNY |
1.6132 |
公司于2018年1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容汇锂业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协议转让所持有容汇锂业股份合计5,000万股,转让股份占容汇锂业股份比例合计12.2209%,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45,000万元,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尚持有容汇锂业股份20,000,002股,持股比例为4.8884%。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8 |
2018-04-27 |
实施完成 |
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18000 |
CNY |
4.8884 |
公司于2018年1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容汇锂业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协议转让所持有容汇锂业股份合计5,000万股,转让股份占容汇锂业股份比例合计12.2209%,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45,000万元,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尚持有容汇锂业股份20,000,002股,持股比例为4.8884%。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接到上海索邦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及唐以波两名受让方出具的函件,该两名受让方由于自身安排调整,向公司申请终止已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经公司2018年2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各方协商一致签署了《终止合同协议书》,公司终止向该两名受让方转让公司所持容汇锂业股份。为推进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将原计划转让给上海索邦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及唐以波两名受让方的股份分别转让给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两名受让方,其他受让方及交易事项不变。即,公司向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冠城泓华(平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工布江达县九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山南置立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协议转让公司所持有容汇锂业股份合计5,000万股,转让股份占容汇锂业股份比例合计12.2209%,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45,000万元。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尚持有容汇锂业股份20,000,002股,持股比例为4.8884%。 |
| 9 |
2018-04-27 |
实施完成 |
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6300 |
CNY |
1.7109 |
公司于2018年1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容汇锂业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协议转让所持有容汇锂业股份合计5,000万股,转让股份占容汇锂业股份比例合计12.2209%,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45,000万元,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尚持有容汇锂业股份20,000,002股,持股比例为4.8884%。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10 |
2018-04-27 |
实施完成 |
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4050 |
CNY |
1.0999 |
公司于2018年1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容汇锂业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协议转让所持有容汇锂业股份合计5,000万股,转让股份占容汇锂业股份比例合计12.2209%,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45,000万元,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尚持有容汇锂业股份20,000,002股,持股比例为4.8884%。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11 |
2018-04-24 |
实施中 |
江西云锂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江西云锂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云锂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5360 |
CNY |
—— |
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360万元认购江西云锂新增的1,600万股股份,其中增加江西云锂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万元,超出公司认购新增注册资本的金额人民币3,760万元计入江西云锂的资本公积。 |
| 12 |
2018-04-17 |
实施完成 |
江苏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江苏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江苏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3000 |
CNY |
100 |
本次项目的实施主体拟由安徽天赐变更为江苏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天赐的基本情况具体如下:经公司2018年3月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天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
| 13 |
2018-04-14 |
股东大会通过 |
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710 |
CNY |
2.9086 |
公司于2018年1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容汇锂业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协议转让所持有容汇锂业股份合计5,000万股,转让股份占容汇锂业股份比例合计12.2209%,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45,000万元,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尚持有容汇锂业股份20,000,002股,持股比例为4.8884%。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接到上海索邦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及唐以波两名受让方出具的函件,该两名受让方由于自身安排调整,向公司申请终止已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经公司2018年2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各方协商一致签署了《终止合同协议书》,公司终止向该两名受让方转让公司所持容汇锂业股份。为推进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将原计划转让给上海索邦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及唐以波两名受让方的股份分别转让给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两名受让方,其他受让方及交易事项不变。即,公司向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冠城泓华(平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工布江达县九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山南置立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协议转让公司所持有容汇锂业股份合计5,000万股,转让股份占容汇锂业股份比例合计12.2209%,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45,000万元。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尚持有容汇锂业股份20,000,002股,持股比例为4.8884%。 |
| 14 |
2018-04-14 |
股东大会通过 |
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18000 |
CNY |
4.8884 |
公司于2018年1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容汇锂业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协议转让所持有容汇锂业股份合计5,000万股,转让股份占容汇锂业股份比例合计12.2209%,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45,000万元,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尚持有容汇锂业股份20,000,002股,持股比例为4.8884%。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接到上海索邦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及唐以波两名受让方出具的函件,该两名受让方由于自身安排调整,向公司申请终止已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经公司2018年2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各方协商一致签署了《终止合同协议书》,公司终止向该两名受让方转让公司所持容汇锂业股份。为推进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将原计划转让给上海索邦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及唐以波两名受让方的股份分别转让给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两名受让方,其他受让方及交易事项不变。即,公司向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冠城泓华(平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工布江达县九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山南置立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协议转让公司所持有容汇锂业股份合计5,000万股,转让股份占容汇锂业股份比例合计12.2209%,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45,000万元。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尚持有容汇锂业股份20,000,002股,持股比例为4.8884%。 |
| 15 |
2018-04-14 |
股东大会通过 |
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5940 |
CNY |
1.6132 |
公司于2018年1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容汇锂业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协议转让所持有容汇锂业股份合计5,000万股,转让股份占容汇锂业股份比例合计12.2209%,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45,000万元,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尚持有容汇锂业股份20,000,002股,持股比例为4.8884%。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16 |
2018-04-14 |
股东大会通过 |
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6300 |
CNY |
1.7109 |
公司于2018年1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容汇锂业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协议转让所持有容汇锂业股份合计5,000万股,转让股份占容汇锂业股份比例合计12.2209%,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45,000万元,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尚持有容汇锂业股份20,000,002股,持股比例为4.8884%。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17 |
2018-04-14 |
股东大会通过 |
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4050 |
CNY |
1.0999 |
公司于2018年1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容汇锂业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协议转让所持有容汇锂业股份合计5,000万股,转让股份占容汇锂业股份比例合计12.2209%,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45,000万元,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尚持有容汇锂业股份20,000,002股,持股比例为4.8884%。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18 |
2018-04-11 |
实施完成 |
江西天赐中硝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江西天赐中硝新材料有限公司 |
江西天赐中硝新材料有限公司 |
4200 |
CNY |
—— |
2018年3月5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对外投资设立中外合资企业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与中央硝子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中央硝子”)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企业江西天赐中硝新材料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为12,000万元,其中:九江天赐以现金、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构筑物及设备合计出资人民币7,800万元,实物出资中包含了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已完工的“6000t/a液体六氟磷酸锂项目”的实物资产,持股比例为65%;中央硝子以现金出资人民币4,200万元,持股比例为35%。 |
| 19 |
2018-04-11 |
实施完成 |
江西天赐中硝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江西天赐中硝新材料有限公司 |
江西天赐中硝新材料有限公司 |
7800 |
CNY |
—— |
2018年3月5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对外投资设立中外合资企业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与中央硝子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中央硝子”)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企业江西天赐中硝新材料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为12,000万元,其中:九江天赐以现金、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构筑物及设备合计出资人民币7,800万元,实物出资中包含了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已完工的“6000t/a液体六氟磷酸锂项目”的实物资产,持股比例为65%;中央硝子以现金出资人民币4,200万元,持股比例为35%。 |
| 20 |
2018-03-31 |
实施完成 |
江西艾德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 |
江西艾德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江西艾德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4478.5339 |
CNY |
14.94 |
1、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4,478.5339万元收购俞厚恩持有的江西艾德14.94%的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江西艾德65.94%的股权。
2、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江西艾德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4,052.4336万元,其中3,202.2449万元计入江西艾德的注册资本,850.1887万元计入江西艾德的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西艾德的注册资本将由23,687.7551万元变更为26,890.0000万元,公司持有江西艾德的股权比例为70%。 |
| 21 |
2018-03-31 |
实施完成 |
江西艾德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 |
江西艾德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江西艾德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3202.2449 |
CNY |
—— |
1、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4,478.5339万元收购俞厚恩持有的江西艾德14.94%的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江西艾德65.94%的股权。
2、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江西艾德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4,052.4336万元,其中3,202.2449万元计入江西艾德的注册资本,850.1887万元计入江西艾德的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西艾德的注册资本将由23,687.7551万元变更为26,890.0000万元,公司持有江西艾德的股权比例为70%。 |
| 22 |
2018-03-08 |
实施完成 |
九江天赐矿业有限公司 |
—— |
九江天赐矿业有限公司 |
九江天赐矿业有限公司 |
0 |
CNY |
15 |
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九江天赐矿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受让钱江新能源所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九江矿业15%的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800万元),鉴于钱江新能源未向九江矿业实缴出资,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交易对价)为0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九江矿业75%股权。 |
| 23 |
2018-02-08 |
停止实施 |
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18000 |
CNY |
4.8884 |
公司于2018年1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容汇锂业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协议转让所持有容汇锂业股份合计5,000万股,转让股份占容汇锂业股份比例合计12.2209%,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45,000万元,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尚持有容汇锂业股份20,000,002股,持股比例为4.8884%。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24 |
2018-02-08 |
停止实施 |
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710 |
CNY |
2.9086 |
公司于2018年1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容汇锂业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协议转让所持有容汇锂业股份合计5,000万股,转让股份占容汇锂业股份比例合计12.2209%,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45,000万元,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尚持有容汇锂业股份20,000,002股,持股比例为4.8884%。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25 |
2018-01-31 |
实施中 |
九江容汇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九江容汇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
九江容汇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
3000 |
CNY |
—— |
公司于2018年1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对参股子公司九江容汇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与容汇锂业同比例对九江容汇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容汇锂业持有九江容汇股权比例为70%,九江天赐持有九江容汇的股权比例为30%。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本次增资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本次增资由容汇锂业与九江天赐共同向九江容汇增资10,000万元。其中,容汇锂业拟对九江容汇以货币方式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九江天赐拟对九江容汇以货币方式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
| 26 |
2018-01-31 |
实施中 |
九江容汇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九江容汇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
九江容汇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
7000 |
CNY |
—— |
公司于2018年1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对参股子公司九江容汇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与容汇锂业同比例对九江容汇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容汇锂业持有九江容汇股权比例为70%,九江天赐持有九江容汇的股权比例为30%。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本次增资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本次增资由容汇锂业与九江天赐共同向九江容汇增资10,000万元。其中,容汇锂业拟对九江容汇以货币方式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九江天赐拟对九江容汇以货币方式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
| 27 |
2018-01-13 |
实施中 |
天赐(香港)有限公司 |
——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天赐(香港)有限公司 |
1099 |
HKD |
—— |
公司以自有资金1099万元港币对天赐(香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全部计入香港天赐注册资本 |
| 28 |
2018-01-13 |
实施中 |
江西艾德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俞厚恩 |
4478.5339 |
CNY |
14.94 |
1、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4,478.5339万元收购俞厚恩持有的江西艾德14.94%的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江西艾德65.94%的股权。
2、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江西艾德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4,052.4336万元,其中3,202.2449万元计入江西艾德的注册资本,850.1887万元计入江西艾德的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西艾德的注册资本将由23,687.7551万元变更为26,890.0000万元,公司持有江西艾德的股权比例为70%。 |
| 29 |
2018-01-13 |
实施中 |
天赐(香港)有限公司 |
——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天赐(香港)有限公司 |
1099 |
HKD |
—— |
公司以自有资金1099万元港币对天赐(香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全部计入香港天赐注册资本 |
| 30 |
2018-01-13 |
实施中 |
江西艾德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艾德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3202.2449 |
CNY |
—— |
1、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4,478.5339万元收购俞厚恩持有的江西艾德14.94%的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江西艾德65.94%的股权。
2、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江西艾德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4,052.4336万元,其中3,202.2449万元计入江西艾德的注册资本,850.1887万元计入江西艾德的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西艾德的注册资本将由23,687.7551万元变更为26,890.0000万元,公司持有江西艾德的股权比例为70%。 |
| 31 |
2018-01-13 |
实施中 |
江西艾德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艾德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3202.2449 |
CNY |
—— |
1、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4,478.5339万元收购俞厚恩持有的江西艾德14.94%的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江西艾德65.94%的股权。
2、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江西艾德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4,052.4336万元,其中3,202.2449万元计入江西艾德的注册资本,850.1887万元计入江西艾德的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西艾德的注册资本将由23,687.7551万元变更为26,890.0000万元,公司持有江西艾德的股权比例为70%。 |
| 32 |
2018-01-13 |
实施中 |
江西艾德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俞厚恩 |
4478.5339 |
CNY |
14.94 |
1、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4,478.5339万元收购俞厚恩持有的江西艾德14.94%的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江西艾德65.94%的股权。
2、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江西艾德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4,052.4336万元,其中3,202.2449万元计入江西艾德的注册资本,850.1887万元计入江西艾德的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西艾德的注册资本将由23,687.7551万元变更为26,890.0000万元,公司持有江西艾德的股权比例为70%。 |
| 33 |
2017-12-20 |
股东大会通过 |
安徽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3000 |
CNY |
100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徽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
| 34 |
2017-10-21 |
实施完成 |
台海(土)告字[2017]042号土地使用权 |
—— |
浙江艾德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浙江艾德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参与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台海(土)告字[2017]042号、台海(土)告字[2017]043号宗地的土地使用权的竞拍。 |
| 35 |
2017-10-21 |
实施完成 |
台海(土)告字[2017]043号土地使用权 |
—— |
浙江艾德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浙江艾德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参与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台海(土)告字[2017]042号、台海(土)告字[2017]043号宗地的土地使用权的竞拍。 |
| 36 |
2017-10-20 |
实施完成 |
江西云锂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云锂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7500 |
CNY |
18.58 |
2017年9月7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江西云锂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7,500万元认购江西云锂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云锂股份”)新增的2,500万股股份,其中增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万元,超出公司认购新增注册资本的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计入标的公司的资本公积,授权公司董事长徐金富先生签署与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相关的出资协议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标的公司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标的公司18.58%股权。2、本次对标的公司增资的资金来源为自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3、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和披露,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37 |
2017-09-21 |
实施完成 |
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41404 |
CNY |
—— |
公司以募集资金41,404万元对九江天赐进行增资,其中增加注册资本1,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金40,404万元。 |
| 38 |
2017-09-01 |
实施完成 |
新康达位于湖口县工业园内三宗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和园林绿化等全部资产 |
—— |
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湖口新康达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
4520 |
CNY |
——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拟参与竞拍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使用自有资金参与破产企业湖口新康达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康达”)位于湖口县工业园内三宗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和园林绿化等全部资产的竞拍,并授权九江天赐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相关人员签署资产竞拍过程中的相关文件。 |
| 39 |
2017-07-11 |
实施完成 |
浙江艾德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 |
江西艾德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 |
5000 |
CNY |
—— |
2017年3月2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西艾德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与台州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天赐材料台州锂电正极材料项目框架合作协议》。根据框架合作协议约定,江西艾德将在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东部新区出资成立控股子公司作为“迁建年产25000吨磷酸铁锂产线回台州的项目”的实施主体。2017年4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西艾德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江西艾德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40 |
2017-07-01 |
实施完成 |
广州中科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
500 |
CNY |
20 |
2015年8月3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广州中科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1)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250万元收购李昶怡所持广州中科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立新”)50%股权,授权董事长徐金富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其它相关法律文件。(2)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以下简称“广州能源所”)所持中科立新20%股权,初步确定的股权转让价格为500万元,最终股权转让价格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正式批准后的挂牌价格为基础,以受让方摘牌后签署的正式国有产权交易合同确定的价格为准,授权董事长徐金富先生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本次交易尚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
| 41 |
2017-04-11 |
停止实施 |
广州丽酶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900 |
CNY |
—— |
2015年11月5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与苏州汉酶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境外自然人陶军华投资设立广州丽酶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900万元,持股比例为60%;苏州汉酶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汉酶”)以货币出资人民币150万元,持股比例为10%;陶军华以技术出资人民币450万元,持股比例为30%。授权公司董事长徐金富先生签署与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相关的出资协议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2、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自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3、根据《公司法》、《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和披露,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42 |
2017-04-11 |
停止实施 |
广州丽酶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 |
陶军华 |
—— |
450 |
CNY |
—— |
2015年11月5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与苏州汉酶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境外自然人陶军华投资设立广州丽酶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900万元,持股比例为60%;苏州汉酶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汉酶”)以货币出资人民币150万元,持股比例为10%;陶军华以技术出资人民币450万元,持股比例为30%。授权公司董事长徐金富先生签署与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相关的出资协议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2、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自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3、根据《公司法》、《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和披露,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43 |
2017-04-11 |
停止实施 |
广州丽酶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 |
苏州汉酶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 |
150 |
CNY |
—— |
2015年11月5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与苏州汉酶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境外自然人陶军华投资设立广州丽酶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900万元,持股比例为60%;苏州汉酶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汉酶”)以货币出资人民币150万元,持股比例为10%;陶军华以技术出资人民币450万元,持股比例为30%。授权公司董事长徐金富先生签署与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相关的出资协议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2、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自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3、根据《公司法》、《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和披露,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44 |
2016-11-18 |
董事会预案 |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DGM2016008号宗地的土地使用权 |
—— |
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国土资源局 |
53.12 |
CNY |
——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拟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使用募集资金参与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DGM2016008号宗地的土地使用权竞拍,并授权九江天赐法定代表人徐金富先生或徐金富先生授权的相关人员签署土地竞拍过程中的相关文件。 |
| 45 |
2016-08-30 |
股东大会通过 |
江西艾德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艾德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8000 |
CNY |
—— |
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对江西艾德进行单方面增资 |
| 46 |
2016-07-19 |
实施完成 |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DGM2016002号宗地的土地使用权 |
—— |
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国土资源局 |
—— |
—— |
—— |
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DGM2016002号宗地的土地使用权竞拍 |
| 47 |
2016-06-07 |
实施完成 |
江西艾德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制造业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艾德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5000 |
CNY |
30.1 |
2016年1月12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江西艾德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对江西艾德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江西艾德”)增资,其中,增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授权公司董事长徐金富先生签署与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相关的出资协议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标的公司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标的公司30.10%的股权。 |
| 48 |
2016-06-01 |
实施完成 |
赣国土资网交地〔2016〕GM002号 |
—— |
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国土资源局 |
667.48 |
CNY |
—— |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4月26日在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发布了《湖口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挂牌公告》(赣国土资网交地〔2016〕GM002号),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项目建设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九江天赐拟以自有资金参与竞拍购买该国有土地使用权。 |
| 49 |
2016-01-27 |
实施完成 |
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6000 |
CNY |
20 |
2015年12月18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认购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江苏容汇”)新增股份1166.6666万股,其中,增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166.6666万元,超出公司认购新增注册资本的金额人民币4833.3334万元计入标的公司的资本公积,授权公司董事长徐金富先生签署与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相关的出资协议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标的公司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标的公司20%股权。 |
| 50 |
2015-12-08 |
实施完成 |
张家港吉慕特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张家港吉慕特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1000 |
CNY |
—— |
2015年10月23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张家港吉慕特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对张家港吉慕特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其中增加张家港吉慕特注册资本420万元,其余计入张家港吉慕特资本公积。 |
| 51 |
2015-11-28 |
实施完成 |
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4900 |
CNY |
—— |
6,000t/a液体六氟磷酸锂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根据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案)》及公司2015年11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增资的议案》,公司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后,通过向九江天赐现金增资的方式具体组织实施6,000t/a液体六氟磷酸锂项目,增资金额为4,9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4,900万元。 |
| 52 |
2015-09-18 |
实施完成 |
广州中科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李昶怡 |
1250 |
CNY |
50 |
2015年8月3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广州中科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1)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250万元收购李昶怡所持广州中科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立新”)50%股权,授权董事长徐金富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其它相关法律文件。(2)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以下简称“广州能源所”)所持中科立新20%股权,初步确定的股权转让价格为500万元,最终股权转让价格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正式批准后的挂牌价格为基础,以受让方摘牌后签署的正式国有产权交易合同确定的价格为准,授权董事长徐金富先生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本次交易尚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
| 53 |
2015-06-27 |
董事会预案 |
天津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2447.96 |
CNY |
——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天津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2,447.96万元对天津项目追加投资,追加后投资总额调整为7,376.9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6,390.9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986万元)。本次追加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54 |
2015-05-20 |
实施中 |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DGM2015005号宗地的使用权 |
—— |
九江天祺氟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湖口县国土资源局 |
520.8 |
CNY |
——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使用自有资金参与竞拍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DGM2015005号宗地的使用权,并授权九江天赐法定代表人徐金富先生或徐金富先生授权的相关人员签署土地竞拍过程中的相关文件。 |
| 55 |
2015-04-01 |
实施完成 |
东莞市凯欣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海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晏荦、张艳、刘文增、乐丽华 |
20000 |
CNY |
100 |
2014年9月29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收购东莞市凯欣电池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与相关股权转让方签订附条件生效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等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宁波海量和晏荦、张艳、乐丽华、刘文增4名自然人收购其持有的东莞市凯欣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凯欣”、“目标公司”)100%股权。最终交易对价将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所反映的目标公司全部股权价值为定价依据。如果届时经评估后的目标公司全部股权价值高于上述初步确定的转让价款总额(即高于20,000万元),则本次股权转让不再调整交易对价,确定以20,000万元为交易对价;如果届时经评估后的目标公司全部股权价值低于上述暂定之转让价款总额(即低于20,000万元),则各方同意根据评估结果对交易对价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为不高于经评估的全部股权价值),具体由各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 |
| 56 |
2015-02-17 |
实施完成 |
津西青(挂)G2014-34号 |
—— |
天津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天津市国土资源部 |
1056 |
CNY |
—— |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天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使用自有资金参与坐落于“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高端金属制品工业区盛达五支路以西”的编号为“津西青(挂)G2014-34号”宗地土地使用权的竞拍,并授权天津天赐法定代表人徐金富先生或徐金富先生授权的相关人员签署土地竞拍过程中的相关文件。 |
| 57 |
2014-07-16 |
实施完成 |
广州天赐有机硅科技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伟盛贸易有限公司 |
2924.4541 |
CNY |
37 |
2014 年 5 月 29 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29,244,541 元收购伟盛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盛贸易”)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天赐有机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赐有机硅”)37%的少数股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