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018-01-17 |
实施完成 |
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81号南洋大厦1901-1909号房产 |
—— |
海南双成投资有限公司 |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295.3311 |
CNY |
—— |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双成药业”)拟将持有的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81号南洋大厦1901-1909号房产转让给海南双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成投资”)。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金额以评估基准日2017年8月15日的评估值人民币12,953,311.00元为依据确定。 |
| 2 |
2018-01-17 |
实施完成 |
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81号南洋大厦1901-1909号房产 |
—— |
海南双成投资有限公司 |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295.3311 |
CNY |
—— |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双成药业”)拟将持有的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81号南洋大厦1901-1909号房产转让给海南双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成投资”)。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金额以评估基准日2017年8月15日的评估值人民币12,953,311.00元为依据确定。 |
| 3 |
2017-12-29 |
实施完成 |
杭州澳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 |
杭州奥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6000 |
CNY |
46 |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双成药业”)因战略调整,出于深耕主营业务考虑,公司将持有的杭州澳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亚生物”、“标的资产”)46%股权转让给杭州奥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鹏投资”)。本次交易的交易金额以评估基准日2017年10月31日的评估值为依据确定,交易金额为26,000万元。 |
| 4 |
2017-12-29 |
实施完成 |
杭州澳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 |
杭州奥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6000 |
CNY |
46 |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双成药业”)因战略调整,出于深耕主营业务考虑,公司将持有的杭州澳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亚生物”、“标的资产”)46%股权转让给杭州奥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鹏投资”)。本次交易的交易金额以评估基准日2017年10月31日的评估值为依据确定,交易金额为26,000万元。 |
| 5 |
2017-11-20 |
实施完成 |
双成药业欧洲有限公司 |
医药制造业 |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1 |
EUR |
—— |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因药品在欧洲注册和市场销售的需要,拟以自有资金在意大利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欧元或付款当日等值人民币,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2、本次对外投资审批情况2017年5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意大利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该子公司设立的相关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投资行为或需经外汇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等国家有关部门批准。3、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6 |
2017-09-28 |
实施中 |
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81号南洋大厦1901-1909号房产 |
—— |
海南双成投资有限公司 |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295.3311 |
CNY |
—— |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双成药业”)拟将持有的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81号南洋大厦1901-1909号房产转让给海南双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成投资”)。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金额以评估基准日2017年8月15日的评估值人民币12,953,311.00元为依据确定。 |
| 7 |
2017-09-07 |
实施完成 |
维乐药业(香港) 有限公司 |
—— |
海南维乐药业有限公司 |
—— |
0.0001 |
HKD |
—— |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海南维乐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乐药业”)因经营进口药品和市场销售的需要,拟以自有资金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港币,维乐药业持有其100%的股权。 |
| 8 |
2017-03-16 |
实施中 |
开发药品的所有权 |
—— |
宁波守正药物研究有限公司 |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7.8 |
USD |
—— |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双成药业”、“上市公司”)拟将持有的药品开发协议S001及补充协议(普瑞巴林项目)、药品开发协议S003(盐酸吡格列酮项目)所对应的开发药品的所有权转让给公司关联方宁波守正药物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守正”)。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金额为107.8万美元或付款当日等值人民币。 |
| 9 |
2016-08-27 |
实施完成 |
宁波双成药业有限公司 |
—— |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双成药业有限公司 |
3400 |
CNY |
—— |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根据宁波双成的发展需要及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宁波双成增资3,400万元,增资完成后宁波双成的注册资本将由16,600万元增加到20,000万元。2、本次对外投资审批情况公司于2016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宁波双成增资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
| 10 |
2016-05-21 |
停止实施 |
BENDALIS GmbH |
医药制造业 |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Dr. Lothar Boning,Dr. Helmut Wolf |
—— |
—— |
74.9 |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于2015年5月6日与Dr.LotharB Ining和Dr.HelmutWolf(以下统称“乙方”)签订了《意向书》。公司有意向通过购买乙方的现有股权从而获得LyomarkPharmaGmbH(下文简称“Lyomark”)以及BendalisGmbH(下文简称“Bendalis”)各74.9%的股权。收购价格将依据截至2014年12月31日和2015年12月31日的Lyomark和Bendalis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来确定。预计交易价格在人民币7000万元至20000万元。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
| 11 |
2016-05-21 |
停止实施 |
Lyomark Pharma GmbH |
医药制造业 |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Dr. Lothar Boning,Dr. Helmut Wolf |
—— |
—— |
74.9 |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于2015年5月6日与Dr.LotharB Ining和Dr.HelmutWolf(以下统称“乙方”)签订了《意向书》。公司有意向通过购买乙方的现有股权从而获得LyomarkPharmaGmbH(下文简称“Lyomark”)以及BendalisGmbH(下文简称“Bendalis”)各74.9%的股权。收购价格将依据截至2014年12月31日和2015年12月31日的Lyomark和Bendalis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来确定。预计交易价格在人民币7000万元至20000万元。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
| 12 |
2016-02-15 |
停止实施 |
杭州澳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医药制造业 |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巨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50500 |
CNY |
46 |
公司拟通过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剩余超募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购买杭州澳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澳亚”)46%股权与杭州奥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鹏投资”)100%股权。根据《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0,000.00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收购奥鹏投资100%的股权、杭州澳亚46%的股权。本公司已分别与杭州澳亚、奥鹏投资的股权转让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或框架协议,以146,690万元人民币的现金支付本次收购对价。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杭州澳亚46%的股权,通过奥鹏投资间接持有杭州澳亚54%的股权,从而控制杭州澳亚100%的股权。 |
| 13 |
2016-02-15 |
停止实施 |
杭州奥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资本市场服务 |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黄少峰 |
77913.9 |
CNY |
81 |
公司拟通过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剩余超募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购买杭州澳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澳亚”)46%股权与杭州奥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鹏投资”)100%股权。根据《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0,000.00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收购奥鹏投资100%的股权、杭州澳亚46%的股权。本公司已分别与杭州澳亚、奥鹏投资的股权转让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或框架协议,以146,690万元人民币的现金支付本次收购对价。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杭州澳亚46%的股权,通过奥鹏投资间接持有杭州澳亚54%的股权,从而控制杭州澳亚100%的股权。 |
| 14 |
2016-02-15 |
停止实施 |
杭州奥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资本市场服务 |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周玉兰 |
18276.1 |
CNY |
19 |
公司拟通过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剩余超募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购买杭州澳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澳亚”)46%股权与杭州奥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鹏投资”)100%股权。根据《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0,000.00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收购奥鹏投资100%的股权、杭州澳亚46%的股权。本公司已分别与杭州澳亚、奥鹏投资的股权转让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或框架协议,以146,690万元人民币的现金支付本次收购对价。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杭州澳亚46%的股权,通过奥鹏投资间接持有杭州澳亚54%的股权,从而控制杭州澳亚100%的股权。 |
| 15 |
2015-06-11 |
实施完成 |
甬新海出12-2#的海域使用权 |
—— |
宁波双成药业有限公司 |
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 |
1825 |
CNY |
—— |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子公司参与竞买海域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宁波双成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双成”)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万元,参与竞买宗海名称为甬新海出12-2#的海域使用权,同时授权宁波双成签署和办理竞买过程中的相关文件。 |
| 16 |
2015-03-14 |
实施完成 |
甬新G-130#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
宁波双成药业有限公司 |
慈溪市国土资源局 |
3821 |
CNY |
—— |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1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子公司参与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宁波双成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双成”)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4,000万元,参与竞买地块名称为甬新G-130#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授权宁波双成签署和办理土地竞买过程中的相关文件。 |
| 17 |
2015-02-02 |
实施完成 |
宁波双成药业有限公司 |
医药制造业 |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双成药业有限公司 |
9600 |
CNY |
—— |
公司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有厂房技改及新厂房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按照预计进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9,600万元用于对全资子公司宁波双成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宁波双成的注册资本由7,000万元增加到16,600万元。本次增资将用于宁波双成实施宁波项目。该事项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全资子公司宁波双成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对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银行签订监管协议,并于该等监管协议签订后进行公告 |
| 18 |
2015-01-30 |
董事会预案 |
海南维乐药业有限公司 |
零售业 |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维乐药业有限公司 |
1900 |
CNY |
—— |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海南维乐药业有限公司增资1,900万元 |
| 19 |
2014-09-30 |
股东大会通过 |
宁波双成药业有限公司 |
医药制造业 |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双成药业有限公司 |
6000 |
CNY |
100 |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宁波双成增资6,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宁波双成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到7,000万元。 |
| 20 |
2013-12-24 |
签署协议 |
中华肝灵片生产技术 |
—— |
海南中玉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80 |
CNY |
—— |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23日与海南中玉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中玉”)签订“中华肝灵生产技术转让协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公司为甲方,海南中玉为乙方。合同约定:甲方同意将“中华肝灵片”生产技术(产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100022)转让给乙方所有 |
| 21 |
2013-12-19 |
签署协议 |
匹伐他汀钙、米格列奈钙产权 |
—— |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阜康仁生物制药科技有限公司 |
170 |
CNY |
—— |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18日与北京阜康仁生物制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阜康仁”)签订“匹伐他汀钙、米格列奈钙产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公司为甲方,北京阜康仁为乙方。合同约定: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匹伐他汀钙、米格列奈钙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本项目的产权归甲方。 |